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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時間:2025-01-09 11:04:58 曉映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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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通用29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通用29篇)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特制訂《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依照“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高度重視、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學校師生、財產的安全,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2、校長對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檢查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負責檢查安全保衛工作,聯系門崗、食堂等部門,具體落實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各項措施。

          3、對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教育,加強師生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動員和依靠全校師生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財產、道路交通、飲食安全、值班巡邏、教學活動、消防防疫等涵蓋學校各個方面的'制度和緊急事件處理預案等)。

          5、定期檢查校內的所有消防設施,對可能產生火災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隱患,并在重點部位安裝防范設施。

          6、實行安全巡邏。教師應高度重視安全巡邏并如實登記。值班人員要檢查或抽查情況,對玩忽職守的,要根據情況追究責任。

          7、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要有正當理由,并辦理出入登記手續。

          8、門衛要嚴格把關,以防意外。

          9、學生周末放學時,值班領導、教師和門衛在校門口做好教育、護送工作,保證學生安全。

          10、體育器材保管員和體育教師要經常檢查學校體育運動設施,保證學生活動安全。

          11、實行全員參與安全管理,每位教職工都要對學校的安全負責。

          12、學校及各班做好《長治市中小學安全工作日志》的記錄。

          13、建立重大情況報告機制。發生重大情況,在積極、迅速處理的同時,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取得指導、支持和幫助。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2

          一、護導崗位安排及職責要求:

          1、護導行政崗位主要工作職責:全面負責一天學校值班工作,處理偶發事件。協助少先隊大隊部做好學生上午到校校門口接待工作;課間做好教師護導、學生休息的巡視,督促護導教師按時到崗值勤;中午組織回家學生放學,做好午餐文明用餐、衛生安全巡視工作;下午組織放學和巡視校園,做好校園安全衛生記錄。

          2、護導教師崗位主要工作職責:按護導崗位責任區及分工要求,加強安全巡視力度,維護校園秩序,維持紀律,嚴禁學生危險舉動與亂丟亂拋、追逐等行為,做好滯留學生的看管。

          二、護導教師具體值勤要求:

          1、課間,各護導教師按護導分工區域加強校園安全衛生巡視,處理好各類偶發事件。

          2、不能履行護導的必須向護導行政請假說明情況,由自己與他人協調對調或由護導行政妥善安排好,護導行政如實記載好當日護導教師出勤履責情況,寫好護導記錄。

          3、護導教師在值勤過程中發現的`學生違紀、亂丟亂拋等情況應及時制止并進行教育,衛生臟、亂、差等情況的,應及時與相關班主任聯系,組織衛生打掃。護導教師發現校園內存在不安全因素和設施設備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向護導行政反映,由護導行政負責落實處理。

          4、護導教師在值勤時不得做諸如改作業、看手機等與護導任務無關的事情。

          5、行政護導人員中午需檢查各班級午餐值班教師到崗情況,遇無人看守的情況,第一時間做好值班人員調整安排。

          6、行政護導人員值勤當天早晨7:30到校,在校門口協助保安人員維持校園門口的安全秩序,每天放學需到校門口協助保安維持校園門口的安全秩序,并對校園清場后方得離校。

          7、午餐值班教師視為中午班級護導教師,需在學生午餐時及時到崗,與學生一同就餐,維持就餐紀律,教育學生珍惜食物。如不能履行午餐值班的,由自己與他人協調對調解決。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3

          1、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保證學校師生、財產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學期初,學校發《告家長書》,與家長即時溝通、交流。

          3、門衛值班人員認真按照門衛制度履行門衛職責。上班時間要嚴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在值班室與無關人員閑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來人員因公來校聯系工作或親友來訪,先聯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記,方可進校。進出校門時間必須記載清楚以備查閱。

          5、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并聽從值班人員的指揮到指定位置停放。

          6、進入校園進行公務、聯系業務和文化交流等活動,必須經學校有關部門的同意方可進入校園。

          7、進入學校的學生不得隨意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必需持班主任證明方可外出。教師在上課時間不準會客。

          8、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放學后保安員負責對各層樓、校園巡邏一次,晚上打更人員定時對校園巡邏。

          9、定期檢查校園設施,每月一大檢。

          10、各職能部門、辦公室落實財物保管責任人,每天下班前對財物和門窗進行檢查。

          11、傳達室人員有權對帶出校門的實物進行查詢,有些物件帶出校門需憑處室負責人的'證明單,否則不予放行。

          12、中午值班人員要注視學生進校門,嚴禁有人進校滋擾。

          13、打更人員按時開鎖學校各教學樓大門。按時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記,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況。

          14、對無理取鬧與違反門衛規定的人和事,不聽勸告和制止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15、傳達室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性、警惕性,堅守崗位,對不執行本門衛制度者,要追究其責任,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16、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4

          一、學校應成立保安工作機構,落實辦公政敵和經費,配備以學校領導教師兼職的保衛干部和專職保安員。

          二、加強物防技防建設,物防按有關規定裝備,校園重要部位,公共場所,必須采取技術防范措施。

          三、積極開展校園內部安全防范常識培訓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落實校園呢值班、巡邏守衛制度,加強守衛、巡邏工作。

          五、嚴格實行門衛登記、驗證制度,規范日常管理。

          六、加強校園內放火安全管理,及時檢查維修校內消防設施,確保其使用良好。

          七、學校內外交通規則合理,標識完備,交通秩序良好。

          八、加強校園內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通校生管理工作,落實登記和管理制度。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5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省、市、縣和“全國學校安全電視電話會”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 波 副組長: 馮衛東、伍賢貴、余兆金 成員:徐祖良 尚文杰 唐國富 王乾春 胡 彬 高澤林 龍維彬 張祖德村完小主教和班主任。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學校中層、村完小主教是分管工作的具體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學校制定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將學校安全工作的各個環節細化,`落實到崗到人。

          2、學校經常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教導處領取家訪登記表);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制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未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校外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下班教師負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不得動用交通工具。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人是實臉員和學科教師),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6

          一、安全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市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斷完善學校安全規章制度,并將有關制度要求落實到具體崗位的職責中去,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分明。

          2、明確安全責任,校長為確保學校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的第一責任人,負全面領導責任,部門分管的領導為第二責任人,負直接領導責任。各崗位責任人為直接責任人,負直接責任。

          3、層層簽定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學期初校長與學校各部門分管領導、各部門分管領導與各崗位責任人分別簽定責任書,分層管理,責任到人。

          4、將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與教職工的年度考核評優選先結合,出現問題嚴格按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及服務工作責任事故的認定及處理辦法執行。

          5、健全安全工作檔案,將有關文件、計劃安排、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安全責任書、監督檢查記錄等材料及時歸檔,以備查詢。

          二、治安管理制度:

          (一)值班巡邏制度

          l、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學校設門衛、值班人員,負責白天門口的`出入人員車輛的檢查登記和夜間巡邏,保證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安全。

          2、在假期、休息日、靜校期間、平時夜間等時間內,值班保衛人員負責對全校范圍進行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事故,及時上報,及時處理。

          3、值班巡邏由總務處具體負責,安排值班表,檢查督導落實情況。

          4、寒、暑假均安排領導帶班巡邏保衛。

          5、值班教職工,應履行自己的義務。

          (二)領導帶班監督檢查制度

          1、學校主要領導和主管安全的領導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監督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執行落實情況。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學校安全工作,堅持每月一次。

          3、采用電話查崗或親臨學校檢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檔。

          4、每月定期檢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節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對擅離職守誤崗脫崗人員及時批評處理限期改正,對造成學校損失和嚴重后果的上報校委會按有關規定處理。

          6、帶班領導在辦公室接聽電話,聽取值班人員匯報,及時與其他領導通報情況。

          7、交接班時間:每天上午8:00

          (三)外來進校人員管理制度

          1、凡進入學校找人、辦事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經保衛人員詢問允許后方可進校。

          2、學校上課期間,不接待來訪,送來錢物的在門口登記清楚并暫存,由門衛電話通知該年級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門口領取。如有特殊情況找人,須由門衛電話通知該年級組教師將學生請出,其他情況不得找出學生,校外人員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門衛負責做好送來的學生錢物的登記、保管工作,學生本人領取時要認真核對,并由其本人簽字。

          4、來校找教職工、部門辦事,須由門衛通知其本人或部門后并開具證明,事情辦完,由教職工本人或部門人員證明簽字,出校時交回門衛。

          5、禁止校外人員來校閑逛、游玩,靜校、節假日期間拒絕校外人員來訪。

          三、安全檢查制度

          1、各部門、各崗位人員要嚴格按照崗位職責和安全責任書要求對崗位工作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各重點崗位人員每月要對自己所負責的部位進行至少一次全面檢查,平時每天注意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主管領導,檢查要隨時做好記錄。

          3、各部門主管領導每季度至少對本部門所屬崗位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一次,檢查結果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以書面形式通報崗位人員,限期整改,并做好復查驗收。

          4、學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匯同有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至少要對全校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兩次,要做好檢查記錄,寫清檢查項目、時間、人員、部位、存在問題,并將存在問題用書面形式通報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將整改復查后,寫入安全檢查記錄。

          5、對在檢查中出現問題又未及時整改的崗位責任人或部門主管領導,將依照有關制度給予處理。

          6、各部門和全校安全檢查記錄要在學期末上交辦公室存檔。

          四、法制教育相關制度

          1、對干部、教師的法制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制度

          (l)將對干部教教師的法制安全宣傳教育作為學校及各部門工作計劃必要部分,安排專人負責,專時專用。

          (2)領導班子每月討論學校安全工作專題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聽取安全工作匯報。

          (3)校領導班子成員每月學習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識,提高守法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

          (4)對全校教職工在學期初進行法制和安全知識宣講一次,學期中專題宣講至少兩次,學校逐層簽定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5)將法制安全知識專題會議出勤情況記入考核成績。

          2、對于學生的法制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制度

          (l)由政教處全面負責對全校學生進行法制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專人負責實施,確保落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集會、法制教育課、板報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安全教育,宣傳有關法律、法規、防火、防盜、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傷害事故的知識,提高抵御各種傷害事故的能力。

          (2)主管校長與各年級組長、班主任簽訂學期安全法制教育責任書,督促開展教育活動。

          (3)各個年級在政教處統一協調下,對全年級學生進行法制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每學期不少于四次。

          (4)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結合學校工作學習(如外出、掃墓、植樹、社會實踐等),及時進行法制安全知識教育,使學生提高法制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

          (5)以《中小學生自救常識》教材和錄像帶以及《交通安全知識》、《中小學法制系列篇》為依托,組織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活動。

          (6)組織學生外出必須履行請示匯報手續。

          五、消防、用電安全檢查制度

          1、消防器材的使用維修保管檢查制度

          (l)學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備滅火器材,并且要求定點擺放,設立明顯標志,方便取用。

          (2)每月部門領導和具體負責同志,對本部門消防器材檢查一次,確保干凈整潔,安全有效。

          (3)學校每學期組織新上崗人員學習使用滅火器材方法。

          (4)按有關規定及時檢查、更換和補充滅火器材。

          2、消防工作安全檢查制度

          (l)學校每學期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三次(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各部門處室每月自查一次。

          (2)政教處將消防檢查重點列入日常檢查內容,隨時檢查,及時整改。

          (3)確保消防器材齊全有效。

          (4)確保正常用電、人走燈滅。

          (5)確保無違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確,無易燃危險品、無自燃隱患,重點部及時通風換氣。

          六、集體外出交通制度

          (l)集體活動前,必須向校長請求并報教育局審批,由政教處、年級組有關領導組成安全領導小組,實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確分工、分頭準備。

          (2)活動前由各年級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統一著裝,準備部分藥品。

          (3)由專任教師佩戴明顯標志、指揮旗,封堵路口,指揮學生交通。

          (4)班主任、任課教師隨班活動,師生混編,及時指揮控制學生隊伍,糾正、化解安全隱患,防止人群驚恐混亂。

          (5)學生隊伍排列緊密,防止車輛行人穿行。

          (6)由年輕體力好、責任心強、頭腦清醒、反應敏捷的男性教師組成機動檢查組,隨時處理各種險情。

          (7)全體教師主要任務是組織、指導、保障學生安全,不得讓學生接觸有害、有毒物體或從事不安全作業。

          (8)集體活動的過程要杜絕學生中途掉隊、回家、游玩等現象。

          (9)活動結束后集體返回學校,清點人數,分班總結后再行解散。

          (10)各年級各班如有問題需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

          七、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校內商店食品衛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l)學校成立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食堂及食品衛生工作,校內所有炊事人員要服從領導接受監督。

          (2)炊管人員和經營食品的商店,要認真學習并積極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及各項衛生制度、條例。

          (3)炊管人員和從事食品工作的人,必須按期體檢,在校工作必須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個人衛生符合規定要求。

          (4)炊管人員和從事食品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把守進貨渠道,不賣變質腐食品、不賣過期食物、飲料、或三無食品和飲料。

          (5)炊管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生、熟分開,桌面、臺面保持干凈、整潔,做到室內無蚊蠅,炊具要及時清洗、定期消毒。

          2、防投毒、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l)學校食堂操作間、小賣部內部、水房、水井等處嚴禁外人進入。

          (2)凡在校內出售食品與飲料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專人進貨,不賣變質腐食品、不賣過期食物、飲料、或三無食品和飲料。

          (3)炊管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生、熟分開,桌面、臺面保持干凈、整潔,做到室內無蠅蚊,炊具要及時清洗、定期消毒。

          (4)食品加工來原料、水源,遠離門窗保持距離,防止投毒。

          (5)滅鼠、滅蚊蠅等藥物使用時要設立明顯標志,專人放置、及時清點,防止人為失誤操作,禁止將個人的農藥、殺蟲劑等帶入工件場所。

          (6)下班前關好門窗鎖好門,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

          (7)有關工作人員進入工作環境前,須先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確認完好后再進入室內,進入室內后注意觀察室內物品的擺放和數量等情況是否正常,注意是否有異味,有問題時須及時請示匯報。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7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楚州實小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負責后勤的校長、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并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總務處要經常對家屬區進行檢查,提醒所有住家戶注意防火、防盜、防滋擾,確保安全。

          5、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霉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6、教工集體宿舍要確定安全、衛生負責人,定期評選文明安全戶。

          二、教師安全管理:

          7、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8、值日教師每天要提前到崗,負責檢查,疏通放學路隊和中午學生的午休及活動。

          9、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10、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周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11、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12、校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13、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4、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后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15、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斗雞,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16、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桿,到單雙杠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17、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嘩。

          18、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8

          1、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總務主任為副組長,行政人員為組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班應成立相應的安全小組,一旦出現問題,層層上報,確保在最短的時間內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2、設立門衛登記制度,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校門必須按時開關,有外來人員需進校時,門衛必須上報。學校值日老師要協助門衛做好放學時段的管理工作。

          3、各班每天早晨要上報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未出勤的學生要查明原因,記錄備案。

          4、嚴格規范教師、學生請假制度,上班時間教師、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報經學校批準,方可出入,請假時間三天以上須報學校批準。

          5、學校每天安排值日檢查人員,處理并記錄值日期內的偶發事件,特殊情況向教育局或公安機關報告;

          6、雙休日、節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學校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巡邏,有情況及時與領導取得聯系。

          7、值勤人員每晚要認真進行檢查,對辦公室、教室廚房、食堂及其它重要場所,本校學生應按規定出入。

          8、上課時間不會客。發現陌生人在校內活動要進行查問,發現形跡可疑的及時向值日老師報告;

          9、各班要經常利用班、隊會的時間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知識教育。如:飲食衛生和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豐富學生的安全知識,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班級內、校內出現一般安全問題由值日老師負責登記并處理,出現較大安全事故分別由值日老師負責及時向校長報告并逐級上報。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9

          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增強其安全防護意識,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自護技能;及時排除學校安全隱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防范措施,切實降低事故發生率;依法處理學校發生的各類突發事故。學校安全工作應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強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針,堅持“誰主辦、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動與鄉、村及派出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工作。根據以上任務、方針和原則,根據教育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和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定期組織全體師生學習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以及教育主管部門有關學校安全工作文件,增強其安全防護意識,杜絕傷亡事故發生。

          二、學校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校長負總責,具體工作由總務主任分工負責,成員由值班人員、值周教師及班主任組成,根據學校安全責任書中具體要求做好工作。

          三、值班教師負責日常護校工作,按時開關校門,經常巡視校園及周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如果由于擅離職守造成經濟損失的,要照價賠償,并且要以經濟損失10%的金額進行處罰。若堅守崗位造成的經濟損失另行處理。

          四、值周領導、教師務必于上課前三十分鐘到校履行職責,負責本周的作息時間、升降旗、衛生工作、校園內偶發事件。每天放學督促學生整隊離開校園,檢查教室是否關好鎖好,是否有學生逗留。課間及課外活動巡視管理學生,防止學生傷亡事故發生。對進入校內的.閑雜人員要及時詢問,督促其離開校園,如不按規定操作,出現校園安全事故,應負主要責任。每周在升旗活動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五、班主任要經常性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和自我防范意識的教育,活動內容有記載有資料;對中途離校或當日不到校的學生要及時追蹤了解,家長取得聯系;經常性的檢查門、窗、桌、凳、玻璃,電源等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處理;中午、下午放學要組織本班學生關好教室門窗,送學生安全離校;教育學生不要吃過期或有毒食物;做好本班學生傳染病、流行病的預防和報告工作;做好災害性天氣時學生離校回家工作;每月將安全排查月報表上交工會處。

          六、上課教師每天上課時檢查學生是否到齊,對缺席學生要詢問原因,及時協同班主任做好處理工作;在班主任請假期間在該班 任語、數課的教師為代理班主任,責任同班主任安全責任內容相同。

          七、幼兒教師負責好幼兒在校期間的一切活動,及時了解幼兒身體狀況,每天所吃零食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遇到災害性天氣,協同家長使幼兒安全回家;對幼兒園內設施要經常檢查,及時清除不安全因素;幼兒的一切活動必須在教師指導下進行;做好對幼兒安全知識和自我防范意識教育。

          八、總務主任經常檢查學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定期(三周一次)查看校內一切設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對校外周邊設施每月巡視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建議有關人員和部門,清除不安全因素;掌握校園周邊經營攤店情況,是否有不利于學生安全的商品和過期食品出售。

          九、學校每學期安排第一周和第十二周為安全教育周,內容根據季節和實際情況而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活動,必要時請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講座或觀看安全教育錄像或圖片。

          十、遠程教育設備安全防護措施。管理人員,要按程序操作,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值班人員每晚查看兩次設備教室門窗是否完好(早晚各一次),如發現異常及時報告。

          十一、冬季取暖,值班教師把門頭窗開啟一定縫隙,防煤氣中毒,同時做好防火工作,班主任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煤氣中毒,并教給學生一些預防方法及自救常識。

          十二、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對于玩忽職守,不負責任造成責任事故的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0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創造一個和諧安寧的教書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觀念,切實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責任體制,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誰主管、誰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分工負責,基層人員崗位負責。

          3、探索建立穩定有序的'安全運行機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計劃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安排。

          (2)在編排校歷、園歷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編排。

          (3)在布置每周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布置。

          (4)在檢查每周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檢查,同步評價。

          (5)在全年工作考核、總結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考核、同步總結。

          (6)在全年工作表彰、獎勵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表彰、同等獎勵。

          (7)校內、園內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內容同等重要,教師、教材、課時、課酬等與教育、教學同等標準。

          (8)校外、園外安全學習培訓與教育、教學外出學習培訓同樣需要,同等政策。

          4、堅持預防為主,堅持警鐘長鳴,堅決落實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2、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層級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人。

          4、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組織師生員工學習安全制度和規則。

          5、建立學生安全保障領導機構,并指導和督促其有效運作。

          6、落實安全經費,改善安全設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開安全檢查工作會議,對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隱患整改做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

          8、對學校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積極組織搶險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責成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整改和處理。

          9、對學校的財務資產安全承擔責任,指導分管校長、園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安全工作,申請獲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校園安全的直接負責人,協助校長抓好安全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認真執行校長決策和行政會議決議,參與學校重大安全問題的討論與決策。,協助校長做好安全工作,對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分

          4、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制訂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制度落實,考核評價落實效果。

          5、組織校級安全檢查,研究制訂隱患整改措施,督促職能部門、崗位整改落實。

          6、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校舍維修與管理,安全設施的配置、使用和維護,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7、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和事故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調查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及處理意見。

          8、按時選派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持證上崗、熟練操作,規范管理。

          9、加強師生員工安全教育,經常傾聽師生員工的意見反映,及時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0、做好各處室、崗位之間的協調工作,督促、指導其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確保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和落實。

          11、協助校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工作。

          12、協調、協助轄區公安等職能部門的工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13、發生突發事件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沉著冷靜,組織力量積極穩妥地作好師生員工的撤離工作,穩妥處理善后工作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1

          一、充分利用多種途徑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努力營造安全教育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每學期開學初前兩周定為安全教育周,組織學生學習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制度。

          三、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特別是每年3月26日的“安全教育日”活動,使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四、強化安全工作的管理措施,注重安全工作的實效性。

          五、發揮各班安全領導小組的作用,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工作。

          六、值周教師要24小時值班,確保學校安全工作。

          七、安委會工作人員要定期檢查校園內一切設施的安全工作,做好消防器械的`保養工作。

          八、加強學校的綜合治理工作,特別是周邊環境的安全防范工作。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2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 、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長主任,教師代表,法制副校長組成。小組長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詳細,具體,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證學校的安全。

          二、實行責任目標分解,層層落實責任的'機制,校長是學校的第一責任人員,全責學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負責的機制,課間及放學后由本天值班校長負責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師及各科任教師隨時隨地的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運動安全,勞動安全,活動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教學實驗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發生師生傷害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學校第一時間上報校長,并及時由教師護送醫院治療救治,決不允許對事故隱瞞不報或因報案不及時而延誤搶救時機,防止造成更大的損失。

          五、學校安全隨時了解,定期檢查,全面掌握學校實行,每周五安全匯報制度,期末有總結。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3

          為了加強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預防交通事故,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要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納入到學校日常工作中,長抓不懈,抓緊抓實;要把交通安全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年度各年級、班精神文明和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內容,一并進行考核。

          2、安全領導小組要將交通管理法律法規教育納入學校普法的重要內容,采取有效措施,有計劃的開展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師生的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受教育率達到100%。

          3、學校在校園內刷寫醒目的交通安全標語、口號、警句和印發資料及致家長信,并使用櫥窗、宣傳欄,營造濃厚的校園交通安全教育氛圍。

          4、經常使用活動室、校園網絡、黑板、廣播等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5、要將交通安全內容納入教學計劃,并編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開展經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讓交通知識進入千家萬戶。

          6、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課和"安全教育月"的時間,每學期上交通安全專題課5---10節,并備有必要的學習、宣傳教育資料,宣傳教育內容通俗易懂、寓教于樂;還要積極主動聯系公安、交管等職能部門,每學期深入學校開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7、門衛護校人員要負責清理掉校門口妨礙學生通行的違章占道行為;要將校內自行車擺放有序;要在學生上學、放學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門口督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組織好學生安全通過馬路。

          8、學校接送師生通勤車或接送師生參加活動使用的`車輛,必須具備相應資質,不得租、借使用相關手續不全、駕駛員或車況不合格的車輛。

          9、學校禁止私人和其他單位的車輛加掛學校通勤車名牌。

          10、學校禁止不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的車輛進入校園;經批準進入校園的外來車輛要按指定路線慢行;禁止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技術。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4

          學校安全是開展正常工作, 進行有效教育教學活動,提高全面質量的前提和保證, 為使安全保衛工作有章可循,有效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增強安全意識教育

          1、全體教職員工要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

          2、定期召開校外隊成員會議,學習有關文件和知識;總結前階段工作情況,商討后階段工作。

          3、及時向全體教職工通報社會治安的`階段情況和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保衛工作的指示。

          4、要求沒個教職工關心和支持安全保衛工作。

          5、定期召開學習大會,學生適時進行交通 、飲食、 用電、 用火、 防盜以及春游、 秋游等集體活動安全意識教育。

          6 邀請有關部門作安全意識報告,并不定期在校內報窗展出安全知識圖片,并在校黑板報選登安全知識。

          二、 加強值班工作

          1、加強對傳達室的督促、 檢查, 要求傳達室同志24小時值班 對外來人員進行必要的詢問,如有疑問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或保衛組有關人員報告,要求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

          2、加強對傳達室同志的思想教育。

          3、在特殊階段采取特殊防患措施,適當增加夜間值班人數,要求巡邏。學校主要領導直接參加巡邏,以便當場處理特殊問題。

          三、加強對總務處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 要求出納按規定存放現金和帳單。

          四、實驗室工作人員耗燃爆藥品的保存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并定期檢查。

          五、落實學校配電房、 實驗室、 電腦房、 檔案室 、圖書管等重要部門的安全或防盜措施 ,食堂鍋爐工堅持持證上崗,嚴格定期檢查,排除隱患不出事故。

          六、重視校舍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5

          (一)我小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責成一名副校長為副組長的安全辦公室安全領導小組,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專題研究安全工作,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加強對廣大中小生的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等各類安全教育。

          (三)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根據不同類型學校和學生的年齡特點,滲透到教學、社會實踐、日常學習、節假日及大型活動中進行。同時,根據地域、環境、季節等特點,定期進行防火、防病、防煤氣和食物中毒、防盜、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集中教育,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演練,使師生員工掌握緊急狀態下撤離、疏散的'方法、技巧,提高自救自護能力。

          (四)我校要充分利用黑板報、廣播、宣傳櫥窗、安全教育知識競賽、安全教育日等形式,對廣大師生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并將活動內容,競賽成績作為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選的重要依據之一。

          (五)對安全教育要天天講、月月講,特別注重開學后、期中、放假前的集中安全教育。

          (六)學校、班主任同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做到校長、家長對安全檢查工作齊抓共管。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6

          學校衛生工作包括環境衛生、室內衛生、個人衛生等,由副校長負責,學生干部組織實施,班主任具體負責。

          一、環境衛生:

          1、各班衛生堅持每天兩小掃,每周一大掃。保持環境清潔、衛生。

          2、要做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倒垃圾臟物,不亂潑污水剩飯,不隨地吐痰,不在門、墻上及其它設施上亂刻、亂寫、亂畫。

          3、消滅衛生死角。

          二、室內衛生:

          1、室內地面干凈,無紙屑果皮、無痰跡、無其他雜物。

          2、桌椅整齊干凈無灰塵,墻壁干凈無字畫,室內用具(寢室)擺放整齊,門窗、玻璃、窗臺、講桌、日光燈、黑板上方左右清潔。

          3、教室布置井井有條,典雅大方。

          4、切實抓好食堂、寢室、商店衛生工作,每周進行一次大型檢查。

          三、個人衛生:

          1、養成講究個人衛生的良好習慣。勤洗澡、勤換衣、勤理發、勤剪指甲、勤洗被墊單、做到衣服整潔干凈。

          2、早晚刷牙漱口,保持口腔衛生,預防口腔疾病。

          3、講究飲食衛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潔的食物,謹防食用霉爛變質食物,嚴防食物中毒。

          4、不吃零食、不暴飲暴食,不吸煙不喝酒,飯后一小時內不做劇烈運動。

          5、注意保護眼睛,堅持用眼衛生,用眼時間不要過長,要定期檢查視力,及時矯治眼病。

          6、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堅持按時作息,做到勞逸結合。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7

          為確實加強我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鎮安全工作會議精神,根據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津市教育局的相關要求,特簽定本責任狀。學校校長是學校的法人、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在任期內必須認真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能,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本狀學校校長與各班主任簽訂,各班主任未落實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狀所規定的安全責任而導致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事故責任由校長、班主任和責任人承擔。

          一、安全管理責任

          (一)各班要認真貫徹落實《津市市安全管理辦法》,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使學校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積極開展創建“平安和諧校園”活動。

          (二)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每班每周開設1節安全教育課,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四)開展應急演練活動,應急演練要成為師生的習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逐步滲透到各班的日常工作之中。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要求各學校每學期要組織1次應急演練活動。

          (六)排除學校危房,杜絕使用經鑒定的D級危房;強化排危過程的安全管理。學校用水要符合衛生標準,自備水(井水)要辦理許可證,加強二次供水的管理,水池要加蓋,隨時清洗,以防污染或投毒。

          (七)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強化學校校長、各班主任的安全責任意識,按教育局文件規定:

          1、啟動校園安全責任問責制;

          2、凡在上課期間,校園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校長就地免職,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對在安全檢查中,不執行上級安全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不履行安全工作職責,不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對上級機關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如發生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按要求進行報告。

          二、安全教育責任

          (一)學校要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防范意識培養、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重視加強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增強師生自救、自護和互救的能力。學校安全教育應以學生為主,同時兼顧對教職員工的教育。

          (二)學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內容: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安全教育;用電安全教育;實驗、實習及社會實踐安全教育;體育運動安全教育;人際關系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防地質災害教育;網絡安全教育;預防毒品和艾滋病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三)要重視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應把安全工作作為家長會、家長學校的重要內容,增強安全教育效果。重視學生養成教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疏導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心理壓力,防止和減少學生因心理疾病而發生的他傷、自傷、自殘事故。

          三、校內安全責任

          (一)校園秩序安全

          1、加強安全值班

          學校必須完善校園治安秩序管理:學校應安排人員晝夜值班巡邏;學校各層樓梯轉彎處(休息平臺)和走道,每天實行定人員、定職責、定教師值日管理,以防學生打架斗毆或出現擁擠踩踏事故;學校每天要安排一位領導和一位值日教師在校園內值日,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務必做到早到校、晚離校。只要校園里有學生,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就不得離校(節假日不例外),當學生在上學放學時,必須在校門口迎送師生,佩帶值日袖套,儀容整潔,言行舉止、責任心必須率先垂范和以身作則。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必須認真抓好四個重點時段的巡查工作:

          (1)早上學生上學到上課時段;

          (2)早上放學到下午上課時段;

          (3)課間休息時段;

          (4)下午放學時段,在這四個時段內,必須巡查:各班教室、運動場、廁所、圍墻、大門、樓道學生的活動情況,各幢房屋、門窗和玻璃的安全隱患璃等情況;節假日、重大活動時期學校領導應輪流值班,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的事件,學校應立即向保河堤鎮中學、公安機關報告,并配合及時實施有效處置。

          2、嚴格門衛制度

          學校應完善門衛制度,防范瘋人進校和各種外來的滋擾侵害,各小學、幼兒園必須配備必要的保衛器械(如自身防衛的橡膠棍、木棒、鐵棍、警棍等)、強光照明巡邏器械、裝備(含服裝)等,學校要定職定責、定人員,堅持24小時值班制,建立出入登記本,對外來人員必須詢問登記,對行蹤可疑者,未弄清身份前不得進入校內,故意尋釁滋事,請立即撥打電話“110、119、122”,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學校要通知家長和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出校門,嚴防學生走失或途中意外。

          3、學生接送管理

          加強學生接送管理,尤其是加強對接送車輛的管理。接送車輛必須到交警中隊登記并簽定安全協議后方可接送學生。不符合交通部門規定的車輛嚴禁接送學生,接送的.車輛不得超速超員。

          4、放學秩序管理

          學校下課或放學時應安排教師在樓梯、走道、人員擁擠的地方值班,進行安全疏導,避免因過于擁擠、秩序混亂引發事故。學校應與公安、交通部門協作,在臨近街道的學校門口,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和減速帶等;學校作息時間、放假或臨時作息變動應告知家長和學生。

          5、財產管理

          學校應加強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對重點部門和要害部位,學校應落實各種安防措施,有條件的學校應配備技術先進、質量可靠的監控設備,防止因管理不善發生失火、失竊等事故。

          (二)校內活動安全

          1、校舍安全

          學校應加強校舍安全管理,排除學校危房,為師生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學校校舍的設計、建設、使用及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的配備應嚴格按國家有關安全法規進行。凡未經質檢部門驗收的新校(園)舍一律不得使用。學校定期進行校舍勘驗檢查,發現險情應立即向辦學單位和主管部門報告。凡經建設部門鑒定的“D級”危房,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2、消防安全

          學校應在教室、實驗室、圖書室、食堂、宿舍等人員密集的防火重點場所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藥品規格正確、藥性有效,有關人員能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若發生火災,請撥打火警電話“119、110、122”,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學校應設置人員疏散指示標志,必須安裝應急照明燈,教學樓等樓梯走道的休息平臺處,應寫明并張貼每天的值日教職工名單,讓師生共同監視其崗位的值日情況,把安全責任定人定員定責定到實處,學校要開展夜間巡邏活動,要保證重點場所有較完好的照明設施和停電應急措施,確保緊急情況下師生的安全撤離和疏散。

          3、用電和防雷安全

          學校應定期對電源線路、電器設備等進行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問題引發事故;凡是多媒體教室、計算機室、電教室、實驗樓、教學樓、宿舍樓、升旗旗桿等必須安裝接地防雷裝置,不用電器時,請關閉電源,拔掉網線,加強防雷安全教育。

          4、實驗安全

          學校實驗室應嚴格遵守《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等法規,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和安全防護、救治措施,并嚴格按章進行實驗教學。

          5、體育教育的安全

          學校應加強對體育課教學及校內體育活動的組織工作,加強運動技術指導與安全保護,防止發生意外傷害事故。體育課教學應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符合教學大綱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和地理、氣候條件。學校的體育器械、實驗設備等教育教學設施應嚴格按照安全和衛生標準配備,并定期進行檢修。

          6、衛生安全

          學校應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在衛生部門的指導幫助下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學校按國家規定對學生常見病、傳染病及某些重點疾病組織學生進行群體性預防用藥的,應依據法律法規,按國家統一指導原則在衛生部門幫助下進行,如有疾病傳染,請向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和求援施救。

          7、飲食安全

          學校應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加強飲食衛生管理,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幼兒園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和工商部門發放的營業執照方可開辦。學校必須嚴把食品質量關,堅決杜絕過期、變質、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進入校園。學校訂購的師生飲用水必須向有正規生產資質、產品經檢驗合格的廠商訂購,并簽有正式合同。如出現食物和飲用水中毒,請撥打食品衛生監督局電話,聯系救援;如發現小賣部出售“三無食品”,請撥打“12315”(市工商局投訴電話)進行投訴。學校內和周邊的小賣部嚴禁向學生出售“三無”食品,嚴禁向學生出售煙、酒。

          四校外安全責任

          (一)大型活動安全

          學校舉辦校外活動(包括外出旅游、參觀、考察、參加慶典活動等)必須履行審批手續,主辦者要切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學校在組織學生外出前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配備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嚴禁組織學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參加活動。對學生進行勞動技能教育及組織學生參加公益勞動等社會實踐活動,必須確保學生安全。嚴禁組織學生利用假期、雙休日補課、辦培訓班,教師個人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和外出文藝演出活動。

          (二)交通安全

          接送學生的車輛應符合安全標準,加強保養和維護,嚴禁聘用無證和技術不良的司機駕駛。學校集體活動租用的車輛、船只等交通工具,應經交通、城建管理部門檢查、許可,按規定運行。加強交通法規教育,要求學生自覺遵章守紀,確保來去學校途中學生交通安全。

          (三)游泳安全

          溺水是學生非正常死亡的重要因素之一,要特別做好游泳防溺水工作。禁止學生擅自到江河湖泊里洗澡、游泳。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8

          一、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及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衛工作,成立相應的安全保衛領導班子。

          二、所有安全領導班子成員,應負責協助值班領導管理好校園內的相關的安保工作。

          三、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每學期要開展一次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班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以“安全、保衛”知識為主題的.班會,時刻敲響安全警鐘。

          四、嚴格按照標準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應設施,確保有備無患。

          五、定期檢查學校體育設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六、嚴禁在校園內追趕、打鬧、騎自行車橫沖直撞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學生。

          七、防止外人對校園的干擾、滋事,及時協調、處理,防止事態的擴大。

          八、搞好晚間巡查、防火、防盜,對事故隱患要防患于未然,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九、切實做好安全用電,按章用電,有事找電工,經常檢查各用戶的用電情況,定期檢查電線線路,及時更換老化線路及用電器,以免釀成火災。

          十、實行安全保衛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決”,切實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衛工作。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9

          (一)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部領導門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主管部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屬地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周、教師值周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及功能室通持暢通,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食堂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不良分子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四)集會,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班主任跟班,學校值周老師、體育活動責任教師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進出教室不要擁擠,上下樓梯靠右行,做到快、靜、齊,要按學校規定線路行進,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踩踏等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做操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五)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實施。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輛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相應的安全應急預案。

          6、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7、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視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20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會議制度

          1、為研究討論和解決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會議;

          2、負責安全的部門或同志應做好學校各部門的協調工作;

          3、對于突發事件,分管領導要及時召開安全會議,并將會議結果向校安全領導小組匯報,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時向教育局匯報;

          4、對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會議上及時通報并研究;

          5、對于重大事件,及時召開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并向教育局教育股和分管領導匯報。

          二、安全工作定期檢查制度

          1、實行校園安全“日查制度”,校委值周人員每天巡視校園1次。

          2、每月專門檢查一次安全工作,通過檢查,發現并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填寫好安全臺賬,嚴重隱患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縣教育局報告。

          3、每學期初、末組織人員全面進行安全檢查,開展“安全日”教育活動。

          4、對于重點部位要做重點安全專項檢查,并寫出書面報告,上報縣教育局。

          三、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安全工作作為各教職工年度考核、評估的重點內容,定期進行查驗,并納入村校長工作和班主任工作考核中。

          2、安全領導小組應做好工作記錄或檢查記錄。

          四、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1、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的一日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生、處理情況報縣教育局。

          2、發生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向上報告的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并要以書面形式說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相關人、經過、結果及處理情況。

          3、如發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學校必須立即向上報告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五、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體教育工作者都是安全工作者。

          2、安全工作分工明確,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3、在學校安全責任事故中負有主要責任和直接責任者,由縣教育局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學生違反學校規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學校德育工作領導小組依據相關條例對學生給予相應處分。

          5、教師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傷、殘、死亡等嚴重后果的,由學校或縣教育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構成犯罪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對在學校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尋釁滋事、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者,校委值周人員應及時上報當地公安機關。

          六、門衛管理制度

          1、門衛值班應忠于職守,上課期間(包括早、晚自習)關閉校門,實行封閉管理。

          2、嚴格限制校外人員隨意來校,要做好登記手續,離校時必須要在登記薄上注明。

          3、嚴禁壞人,精神病患者、傳染病患者和無事者進入校園。

          4、嚴格限制車輛隨意進入學校。

          5、學生在校上課期間,不得私自出校門。

          6、門衛值班時,不做私事,遇到緊急情況,果斷處理,并及時報告值班領導,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七、節假日值班制度

          1、節假日安排專人值班護校,要有一名校級領導帶班。

          2、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認真負責,加強巡查,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八、校舍、校產管理制度

          1、校舍建筑由專人設計、施工,竣工后通過鑒定驗收后方可啟用。

          2、總務處和學校安全工作小組經常對校舍、校產的安全性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查。

          3、教職工經常檢查自己工作范圍內校舍、設施的安全性,發現問題,及時排查,重大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

          4、每學期末總務處對全校校舍進行大檢查,寒假小修,暑假大修。

          5、固定資產分類造冊,逐步實現辦公現代化。教師使用學校固定資產,應按規定辦好手續,期末總務部門清點一次,辦好報廢、賠償的`手續。

          6、損壞、遺失公物照價賠償。

          九、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在離校門口百米處設置交通警示牌。

          2、師生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亂穿馬路。

          3、組織師生外出和師生往返學校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乘坐無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

          4、上學、放學期間,由當天值班校委和值日教師在校門口進行交通護導。

          5、放學采取“清場制”,即不準在放學時間讓學生滯留在校。

          6、嚴禁學生在往返學校路上追打玩耍,嚴禁兒童在馬路上騎車上下學。

          十、接送學生制度

          1、學前班或低年級學生(家長自愿接送)盡量由家長按時送至校門,放學回家時由家長在校門口接。

          2、學前班學生放學時由班主任護送校門口,組織好路隊紀律,

          3、凡應被接送卻未被家長按時接走,要及時與家長作好聯系。

          4、告知家長應按規定時間接送學生。教師要及時放學,確實要留學生的,要首先安排好學生的回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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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安全檢查制度是加強對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員工每周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職責點(區域)進行認真檢查,并構成安全檢查記錄,填寫在統一制定的《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及時報分管領導。

          3、學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做到安全檢查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和整改記錄;各職責點(區域)職責人務必每日開展認真、仔細的安全檢查,做到無盲點、無漏點、無空白、無死角;檢查狀況要認真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本人》,發現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詳細記錄在案。

          4、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構成安全檢查記錄,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5、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職責區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狀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決不遺漏,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務必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6、學校安全檢查要堅持有章有循、違章必糾、有患必改,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7、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學生宿舍、教職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場所。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22

          為了更好的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文件、會議精神,制定學校安全管理規定,有針對性的解決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斷改進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例會制度。

          (一)例會分類

          1、學校安全領導組每季度組織全體中層干部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副組長主持。

          2、安全保衛處每周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由安全保衛處主任主持召開。

          (二)時間安排

          1、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定于每季度的第一個周周二上午召開,布置本季度學校安全工作。

          2、安全保衛處會議,定于每周六上午8:30召開,主要是小結上周工作和安排下周工作,分析學校的安全動態。

          3、安全緊急會議或臨時會議,根據情況另行通知。

          (三)會議管理

          1、全體中層干部必須按時參加會議,遇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或中途需要處理的,必須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無故缺席。

          2、召開會議時安全保衛處主任要認真記錄會議內容,及時向相關人員傳達會議內容并認真落實各項工作,確保學校平安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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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為維護本校的校園安全,貫徹“及時發現即時解決”的原則,特制定本檢查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下所稱“校園安全”包括以下事項:

          1、校園教育教學設施安全;

          2、校園飲食飲水安全;

          3、校園人身、財產安全;

          4、校園安全防范機制是否健全;

          5、校園安全事故緊急處理機制是否健全;

          6、涉及校園安全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本校園安全檢查制度應為本校上下教職員工所遵守,作為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的指導。

          第四條本校實施定期檢查制度和日常監督檢查制度。

          第五條學校每年應當聯合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衛生部門等相關部門,組成校園安全抽查小組,對校園各處進行抽查。

          第六條校園安全抽查小組進行抽查采用評分表格實行打分評比。校園安全抽查小組應對各部門的安全狀況提出意見建議,并由校長負責督促改正。

          第七條本校應當就定期安全檢查的檢查范圍、檢查時間以及檢查人員等事項制定出書面的'工作依據。

          第九條本校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時,檢查人員中應當包括教職員工代表、家長代表。進行高中階段教育教學的學校還應當包括學生代表。

          第十條本校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時,可以邀請相關專業人士作為檢查人員參與檢查。

          第十一條本校應當安全專人負責校園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第十二條在各類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報告本校安全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和閔行區教育局。

          第十三條校園安全抽查工作組織和負責人為:

          1、校長:

          2、副校長:

          3、安全檢查老師:

          第十四條本校定期安全檢查工作組織責任人為本校的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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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防范學校體育運動風險,保護學生、教師和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學校體育工作健康、有序開展,根據《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體育運動是指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組織開展或組織參與的體育教學、課外體育活動、課余體育訓練、體育比賽,以及學生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體育場地、器材設施自主開展的體育活動。學校體育運動風險是指學校體育運動過程中可能發生人員身體損傷的風險。體育運動傷害事故是指體育運動中發生的造成人員身體損傷后果的事故。

          第三條學校應當依法積極開展學校體育運動,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鍛煉,增進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鍛煉活動應當加強體育運動風險防控工作。

          第四條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學校落實、社會參與的原則。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預防和避免體育運動傷害事故的發生。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以減少體育活動的做法規避體育運動風險。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全日制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的體育運動風險防控工作可參照本辦法,結合實際執行。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把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作為教育管理與督導的重要內容,納入工作計劃,制訂適合本地區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指導意見或工作方案,明確風險防控的具體內容和基本要求,指導并督促學校建立完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落實防控責任和措施。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對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進行督導檢查,檢查結果作為對學校進行考核和問責的重要依據。

          第七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多部門協調配合、師生員工共同參與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制訂風險防控制度和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明確教務、后勤、學生管理、體育教學等各職能部門的職責,組織和督促相關部門和人員履行職責,落實要求。

          第八條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產品和質量標準選購體育器材設施,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要求供應商提供第三方專業機構的安全檢測及評估報告。應當建立體育器材設施與場地安全臺帳制度,記錄采購負責人、采購時執行的'標準、使用年限、安裝驗收、定期檢查及維護情況。

          學校體育器材設施應當嚴格按照安裝要求,由供應商負責完成安裝,安裝完成后學校應當進行簽收,簽收結果記錄在體育器材設施與場地安全臺帳中。

          由教育行政部門采購交由學校使用的體育器材設施,應當將采購安全臺帳同期交付。

          第九條學校應當按規定安排學生健康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按照《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納入學籍檔案管理。學生新入學,應當要求學生家長如實提供學生健康狀況的真實信息。轉學應當轉接學生健康檔案。涉及學生個人隱私的,學校負有保密義務。

          對不適合參與體育課或統一規定的體育鍛煉的學生,學校和教師應當減少或免除其體育活動。

          第十條學校應當主動公示體育運動風險防控管理制度、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等信息,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常規要求

          第十一條教師在體育課教學、體育活動及體育訓練前,應當認真檢查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體育課教學、體育活動及體育訓練中,應當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對技術難度較大的動作應當按教學要求,詳細分解、充分熱身,并采取正確的保護與幫助。

          第十二條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組織開展大型體育活動或體育比賽,應當成立安全管理機構;制訂安全應急預案;檢查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設置相應安全設施及標識;設置現場急救點,安排醫務人員現場值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組織學生參加跨地區體育活動和體育比賽,應當根據活動或比賽要求向學生及家長提供安全告知書,獲得家長書面反饋意見。

          大型體育活動或體育比賽需要第三方提供交通、食品、飲水、醫療等服務的,應當選擇有合格資質的服務機構,依法簽訂規范的服務合同。

          第十三條學校應當根據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的安全風險進行分類管理。具有安全風險的體育器材設施應當設立明顯警示標志和安全提示。需要在教師指導和保護下才可使用的器材,使用結束后應當屏蔽保存或專門保管,不得處于學生可自由使用的狀態;不便于屏蔽保存的,應當有安全提示。教師自制的體育器材,應當組織第三方專業機構或人員進行安全風險評估,評估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十四條學校應當對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的使用安全情況進行巡查,定期進行維護,根據安全需要或相關規定及時更新和報廢相應的體育器材設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利用開學教育、校園網絡、家長會等進行體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體育安全知識,宣講體育運動風險防控要求和措施,引導學生和家長重視理解體育運動風險防范。

          第四章事故處理

          第十六條體育運動傷害事故發生后,學校應當按照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要求及時實施或組織救助,并及時與學生家長進行溝通。

          第十七條發生體育運動傷害事故,情形嚴重的,學校應當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屬于重大傷亡事故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結束,學校應當將處理結果書面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結果,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學校應當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妥善處理體育運動傷害事故。

          第十九條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可會同體育、醫療、司法等部門及相關方面的專業人士組建學校體育運動傷害事故仲裁小組,對事故進行公平、公正的調查,提出仲裁意見,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

          第二十條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健全學生體育運動意外傷害保險機制,通過購買校方責任保險、鼓勵家長或者監護人自愿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等方式,完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管理和轉移機制。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2019年6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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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提高全校教職員工的安全意識,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省、市、縣有關安全方面的`規定,落實學校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組織一次面向全體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采取講座、看影像資料、實際演練等多種形式,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一崗雙責”工作。

          2.定期對教學用具、師生飲食進行檢查。定期或不定期對各種操作人員及安全保衛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知識培訓,把安全規范操作作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3.對全體教職員工集中教育每季度不得少于4個小時,要求培訓教育面達到100%。凡未參加教育培訓的,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要對其進行嚴肅批評,并進行補訓。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遲到或缺席安全工作會議,違者按照校行政發[20xx]241號文件規定進行處理。

          5.參會人員,必須認真聽講,做好會議記錄。

          6.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要對學校安全工作作報告,公布學校安全工作信息。

          7.分析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各部門加強整改,提醒師生注意的安全事故。

          8.學校辦公室要作好每次安全工作會議記錄。

          9.堅持重大節日、大型活動前進行安全工作會議,制定安全工作預案,增加安全設備,做到會議有預案、有具體人員落實、有時間安排。

          10.結合“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日等召開學生安全教育大會,各班組織安全主題班會。

          11.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要立即結合實際,及時召開教職員工和年級學生大會,通報安全事故原因,適時開展師生安生教育。

          12.每學期開學、年終結束,學校要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布置和總結會議,落實安全獎懲制度,評選安全工作優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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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和排查安全隱患,建設“平安校園”,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校園安全巡邏組織

          組長: 沈剛

          副組長: 劉兆飛

          成員:值班領導、教師

          二、校園巡邏方案及分工

          1、門衛人員要全面負責學校的巡邏檢查,每天24小時不間斷,包括巡查學校大門口及附近的秩序,把好師生、校外來客和車輛的出入關;白天上課期間的校園巡邏和夜間的`巡邏檢查。

          2、宿舍管理員:主要負責住宿學生在宿舍內活動和休息期間的安全巡查。白天重點查宿舍的衛生、門窗關鎖、物品擺放等。晚間協同值班老師巡查住宿生的人數,就寢紀律。

          3、值班教師主要負責空檔時間的值班巡邏。

          4、總務處負責對學校食堂、校內房舍的安全巡查。

          5、政教處負責上課期間教學樓內的安全巡查。

          三、幾點要求:

          1、參與巡邏的人員應盡職盡責,按時到崗、守崗。在巡查中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同時填寫安全檢查記錄,不能及時處理落實的,報告相關領導處理。

          2、學校領導、巡邏領導組長、副組長要加強對巡邏工作的檢查,及時通報檢查情況,把巡邏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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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工作要求:

          (一)熱愛安全生產工作,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北京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要具備消防、電氣、機械、建筑、危險化學品等專業技能,有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三)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與管理能力,堅持原則,責任心強,身體健康,能正確履行崗位職責。

          (四)村級安全巡查員的日常管理由村委會具體負責,業務指導由某某鎮安監科、某某派出所、徐辛莊派出所具體負責。

          (五)廉潔自律,不得吃拿卡要,一經發現,立即調換,并按相關制度予以處理。

          二、工作職責:

          (一)負責安全生產及消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相關要求,督促轄區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

          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產條件。

          (二)熟悉并掌握轄區單位的'基本情況,建立健全本村安全管理工作檔案,建立詳細的企業及單位安全管理臺賬。

          (三)定期深入轄區單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生產安全、消防安全等各類違法違規活動及時制止,同時向村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四)加強隱患排查治理,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查出隱患能立即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要督促企業設專人看管,并立即報告村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五)按時參加我鎮組織的各種安全工作會議、培訓及宣傳教育活動。

          (六)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現場保護,人員、財產搶救,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七)參與安全監管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安全隱患排查。

          三、工作任務:

          (一)安全巡查員進行安全巡查工作要求依據準確,要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開展安全生產巡查工作。

          (二)安全巡查員進行安全巡查工作要求處置得當,嚴格履行安全巡查員的工作職責,不越職越權。

          (三)根據工作需要,有權進入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發現違章違法行為,有權予以勸阻,各生產經營單位應主動配合。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意見或建議。

          (四)對村內巡查發現的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等非法、違法行為,有權進行勸阻,并立即向鎮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五)村級安全巡查員應接受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消防、建筑、用電、機械、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業務知識培訓。

          (六)村級安全巡查員應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履行職責。

          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28

          一、班組長為現場安全第一負責人,必須進行班前安全確認和班中安全巡視,加強班組安全流程管理,杜絕由于工作流程不合理造成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二、抓好現場管理,發現問題及時向值班人員匯報,負責組織處理,并在現場把存在問題與下班交接清楚。在進行班中巡視時,要做到現場隱患排查不漏項、不漏填。

          三、班組長要根據上班的交接情況,進行定時、定點、定路線、定項目的`安全督查和安全確認,根據現場作業條件,安排好聯保互保,交待清楚操作流程及當班注意事項,要做到細致入微不漏項。

          四、班組在工作過程中,班組長必須進行巡視檢查,對設備運行狀態、職工操作行為,認真進行安全評估,指導、規范職工的操作行為,并做好巡查、評估記錄。

          五、巡視中發現隱患時,要妥善安排人員進行處理,若不能處理,要及時向科值班人員匯報。

          六、發生事故要及時向科值班人員礦安全生產信息中心匯報,并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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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順當開展和全體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進展順當進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周邊道路保持平坦,完好,干凈衛生,排水通暢,便于通行。

          (2)學校周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按指定停放點或劃定區域有序停放,不得影響學生進出。

          (3)學校的開口處距道路人行道的邊線30米以內的視作沿街開口,依據不憐憫況設置相應的交通設施;

          (4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穿插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線間距小的,應當完善該道路平面穿插路口或該路段橫道線的行人過街交通設施,在人行橫道線處必需設置人行信號燈和車行信號燈。而此開口處不再增設橫道線等其他交通設施;

          (5)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穿插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應當在開口處設置人行橫道線、(大、中學校的`開口處設置留意行人標志)和人行橫道預報標示,在人行橫道線的兩端設置人行橫道標志;

          (6)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穿插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線間距除了設置人行橫道線、人行橫道預報標示、留意行人標志或留意兒童標志外,還應當在人行橫道線的兩端設置人行信號燈和在道路上設置車行信號燈。

          (7)上、放學時段,交通簡單路段的中小學校主要出入口有教師和交警或交通協管員護導,疏導人流,師生、家進步出秩序良好;

          (8)有條件學校周邊設置上、放學時段臨時停車泊位,并有交警或交通協管員指揮家長接送車輛即停即走,學校安排人員協作疏導工作,學校門口沒有擁堵狀況

          (9)對發生在學校周邊,侵害師生人生、財產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準時處理,協作公安部門嚴懲違法犯罪團伙和首惡分子。

          (10)在校園周邊簡單地區,要與公安部門協商:要求設立治安崗亭。

          (11)將校園周邊地區與公安、社區、連接納入治安治理范疇,開展治安巡邏。

          (12)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經營場所。

          (13)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公共停車場。

          (14)嚴禁將學校場地租用停放社會車輛,或租用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活動。

          (15)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周邊設立的經營商店,要求合法、標準經營,并保持干凈衛生。

          (16)校園周邊50米內無亂設攤點,亂堆雜物等影響市容環境現象。

          (17)學校門口200米內不設立經營性網吧、歌舞廳、嬉戲機房。

          (18)學校周邊音像書報商店、攤點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常常組織力氣對學校周邊地區和建筑物等安全隱患進展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20)每逢開學、放假前要有針對性的集中開展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特殊是以各種形式加強學生應對泥石流、火災、地震等突發大事的應急訓練,提高自我愛護力量。

          (21)學校每學期要對校車安全保障、駕駛員資格等狀況進展全面檢查,嚴禁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要求凡接送學生車輛必需是審核合格的車輛。

          (22)與公安、工商等部門協作,強化周邊出租房屋、流淌人口、暫住人口的治理,愛護學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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