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匯編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
1.施工工地現場由公司指派項目經理全權負責管理,現場一切事宜均由項目經理統一安排,有事需項目經理解決,請與項目經理協商,不得擅自做主。
2.項目經理有問題要及時向工程部聯系與相關負責人協商解決。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管理,維護公司形象,穿著公司統一工服、佩帶胸牌,尊重客戶,不能與客戶發生沖突,情節嚴重者立即除名。遇參觀客戶參觀工地現場及時熱情接待,引導參觀,不得有抵觸情緒。
3.現場施工要自覺遵守施工工藝操作規范,絕不允許偷工減料,一經發現,立即除名。
4.工人施工前項目經理要詳細交底,施工圖由項目經理、客戶、工程部各持一份,裝修過程中相互監督,出現問題及時糾正。工程過程中,公司巡檢不定時對各工地進行巡查,發現問題立即報知工程部,瞞報、謊報問題者一經發現,堅決嚴肅處理。
5.保護成品與半成品,不疊放、堆放,不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時應采取遮蓋、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壞,如有損壞當事人需照價賠償。
6.保持施工現場的衛生環境,做到每日清掃,垃圾入袋。施工現場禁止做飯、洗衣、不在工地留宿;入廁需到物業指定地點,不準使用客戶潔具及一切用品。違者從重處罰。
7.施工現場禁止吸煙、酗酒、吵架、講臟話,如有違反,每次罰款50-200元。如果參觀人員、公司人員、客戶在現場吸煙,工人有義務進行及時制止,施工現場發現一個煙頭,在場所有施工人員扣除當天工資。(按每人每天70元計算)
8.遵守工地的相關管理規定,特別是物業的安全管理規定,水電線路等改造規定。
9.材料要堆放整齊,合理配用,嚴禁假冒偽劣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使用公司統一指定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應分類存放,放置標志牌。標志牌丟失、損壞及時到工程部領取。
10.注意防盜,防火安全,客戶購買的材料,項目經理必須妥善保管,若發生損壞需照價賠償。下班時拉閘、斷電、斷水、以保障安全。
11.遒紀守法,不得參與社會糾紛,嚴禁閑雜人等逗留于工地。
12.維護公司形象,提高自身道德素質的修養,若受到客戶的好評將給予獎勵。
13.根據現場狀況規劃專用的材料堆放處、油漆堆放處、建渣堆放處、所有的相關物品必須堆放清潔、整齊、有序。
14.施工現場必須保持清潔、整齊、建渣應統一堆放并每天清潔。
15.貴重及易損材料應特別注意,嚴防損壞、丟失、保護原有設施。
16.電動工具小心使用、注意安全,經常保養及維修。
17.現場所有插座板及插頭,均應使用合格產品,使用時不得有電源線及有電部分裸露;如有損壞,立即更換。
18.施工現場嚴防煙火,不得亂拉接線路及燈頭等;不得使用花線作為電源線,不得將電線直接插入插座,線路嚴禁超負荷,舊房改造電路必須先安裝電保護開關,方可施工。
19.施工現場用水小心謹慎,嚴防浸泡木制品及滲透到下層,用水場地應固定。
20.施工現場各工種應相互協調配合,嚴禁相互污染,損壞成品。
21.嚴禁帶家屬及小孩到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不得在施工現場煮飯。
22.文明施工,維護公司聲譽,注意節約水電,不得在現場隨意大小便,每天收工后應完成門窗水電氣的關閉。
23.裝修房櫥柜、洗滌盆、衛生間洗面盆、浴缸、坐便器及配套五金件應封閉保存。
24.裝飾木制作飾面上嚴禁堆放任何物品,防止污染及釘眼反銹,柜內不得堆放雜物。
25.以上各條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每次罰款100元。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2
1、施工現場交通道路、廠門、彎道、坡道、單行道及交叉道等禁止各種車輛停放,結合現場的具體情況設置禁止車輛停放標記。
2、對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設繩索、電纜,應報新奧秦港公司批準,并設有明顯的標記,夜間還應設紅燈,對施工場地狹小,車輛行人來往頻繁的區域應設置臨時交通指揮。
3、交通道路應平坦暢通,路側應設下水道(明溝加蓋)并定期疏通。禁止向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堿等有害物,冬季積雪(冰)應及時排除。
4、嚴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設備,禁止在路面上進行阻礙交通的作業,如確因施工需要臨時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時,必須報新奧秦港公司批準后方可占用。
5、道路兩旁堆放的設備材料要距離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設繩索、支架高度不得低于2m。
6、施工用的履帶吊車、拖拉機等,未采取護路措施嚴禁在現場的道路上行駛。
7、施工用機動車輛和特種車輛(吊車、叉車、翻斗車等)的車況必須良好。進廠應嚴格檢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定期年審,駕駛員應持有相關部門發放的特種車輛駕駛證。
8、施工單位車輛管理部門,要建立機動車輛及特種車輛的保養制度及維修記錄。
9、施工現場內各種機動車輛執行以下限速規定:
、贆C動車輛進出大門及轉彎處為限速5km/h,直線行駛不得超過15km/h。
②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氧氣、乙炔氣)的機動車輛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且掛“危險品”標志牌。應保持安全車速,保持一定的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強行會車。
10、機動車輛載貨執行以下規定:
①不準超過車輛核定的載貨量;
②散裝及粉狀中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滴漏在車外,必須蓋封嚴密;
③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載物,必須按規定不準“超長、超寬、超高、超重”;
、茇涇嚒C動車不準人、貨混裝,除駕駛室內可以乘坐額定的人員外,其他部位不準載人。
11、只允許用于施工的運輸工具和設備進入施工現場,不用于施工的交通工具只能停在由新奧秦港公司指定的地點。
12、施工現場的道路必須保持暢通,排水系統應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道路寬度、轉彎半徑必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繁忙地點,應設立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志。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3
一、各項目部、施工隊領導必須堅決貫徹執行上級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程、規范和標準,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優質、優產、用戶至上。
二、各項目部、施工隊必須有保證工程質量的管理機構和制度,有專人負責施工質量檢測和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技術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要求。
三、進行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術水平,在施工到關鍵性的部位時,必須在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指導。
四、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必須按施工規范要求抓落實,保證每道工序和施工質量符合驗收標準。堅持做到每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自檢自查,把好質量關,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隱蔽工程施工前,必須經過公司質安員、建設單位工地代表和設計單位代表驗收簽證后,方可進行工程隱蔽。
六、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驗、試驗,材料沒有檢驗證明,不得進行隱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每個工地有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要根據工程進行的進度及時做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保證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隨時接受公司質安員檢查。
八、對違反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并追究其責任。對發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上級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并做出處理。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4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范、條例,遵守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單位將不定期邀請有關部門按《XXX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檢查評定標準》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文明工地標準的,建設單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設置“九圖一牌”,標牌的內容及形式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3、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志。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準后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以及隨意張貼懸掛。
4、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門崗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證卡由施工單位擬定內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實施。
5、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紅線范圍內及臨時租用地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布置臨設,并將總平面布置圖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方能付諸實施。
6、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邊整潔。
7、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回旋余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于正常的使用狀態。
8、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面,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
9、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衛生防病工作;職工食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的標準,并辦理《衛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先體檢、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發現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及時救治的同時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
12、在施工現場內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衛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遇有治安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匯報,不得延誤和隱瞞。需要招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必須立即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證》、《外來人員就業證》和暫住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嚴禁在建工程內安排人員住宿,做好宿舍的衛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凈,生活用品疊放整齊,并做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預防措施。
13、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顏色應便于區分;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及牢固,設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必須隔層鋪設并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人員特別是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別是板筋,必須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必須穿著統一的標準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須定時清洗,不得有明顯大面積污垢。
15、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須采取正確的經甲方現場代表批準的護壁措施;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并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在出入口20米內應鋪設草墊;在施工中,必須派員清潔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須對路面進行徹底的清潔。如在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墻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范圍內應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單位在主體及裝修施工時,必須作好外架的搭設和安全網的懸掛,其作法應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兩天上報甲方,經批準后方能實施,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特別需注意對只圖施工方便隨意拆除外架連墻桿及外架基礎松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情況進行監管。
17、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責任工長應準時到施工現場,如有急事,應向甲方現場代表請假批準,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如施工負責人不在,必須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我公司現場代表對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衡量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依據。
19、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長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文字記錄,隨時接受甲方現場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對其現場人員的管理約束,合同履行期間嚴禁發生任何性質的打架斗毆事件。若施工方人員參與打架斗毆,每發生一次除賠償由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需按規定進行罰款。
22、為了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花園、環境,施工單位必須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污染、破壞。
工地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必須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規范規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標準。
2、 各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施工現場必須配合合格、齊全的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進度保障體系,且必須有經甲方審查批準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專項施工方案;未有針對性的施工組織設計不能開工。
3、在施工過程中,工地上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必須向工人進行認真的技術交底,并存有相應的文字記錄待查。
4、建筑物在開挖之前,施工單位必須向甲方提供《放線記錄》,經甲方現場代表復核字認可后方可開挖。
5、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必須嚴格執行“三檢”制度,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于正式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和監理,并提供有關合格的資料,驗收合格并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經施工單位進行“三檢”后的驗收項目,在甲方、監理檢查過程中若發現三處以上不合格的有權不予驗收,同樣情況出現三次以上的有權要求更換管理人員。
6、施工單位在驗收合格后嚴禁對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動,一經發現必須進行重新驗收;重要隱蔽部位應通知質量監督和設計單位共同參加驗收。
7、甲方、監理對施工質量有疑問,而要求施工單位復測時,施工單位應于積極配合。對隱蔽工程提出質量疑問要求重新檢驗的,無論建設單位是否進行驗收,施工單位都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改。檢驗合格的,建設單位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并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的,施工單位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8、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后,須經監理、甲方代表驗收合格簽字后(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向甲方及監理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
9、混凝土澆筑過程中除必須有值班工長外,還必須保證每個工種(如水、電、模板、鋼筋等)有人值班。
10、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的質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單位應先報施工方案經建設單位確認,建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施工單位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涂料、門窗安裝、防水、瓷片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可按照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砌體工程開始后,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提供的戶型圖完成砌體和水電定位施工標準間,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可大面積施工。
11、若施工單位多次不按合同約定施工,或違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藝進行野蠻施工,或施工質量、安全、環保等達不到有關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設備不合規定,甲方有權勒令施工單位暫停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一切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
12、如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積與施工圖不符,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作為有經驗的施工單位,施工單位理應及時發現施工圖紙中明顯錯誤或矛盾(如建施圖與結施圖不符,尺寸錯誤,照圖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顯不合理等)并及時告知甲方,若施工單位未及時發現而導致費用與工期損失概由施工單位承擔。
13、所有進場材料均需提供材質合格證明文件進行報審,要求送檢的材料必須經當地質量監督站認可的試驗室試驗合格后方能應用于現場,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檢試驗工作,并保持相應的質量記錄待查,屆時若因未及時送檢而造成工期延誤的,全部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對違反上述規定或雖經甲方許可而中途偷梁換柱者,除責令其返工外,還將處經濟處罰。
14、各施工單位應在收到甲方現場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時內開始整改,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如有特殊原因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現場代表提出,經允許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單位在攪拌混凝土或砂漿前,必須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漿施工配合比文件,攪拌過程中必須在攪拌機旁張貼施工配合比掛牌,并設立專人計量監控,夜間也不得例外,監督人員不得離開攪拌現場,甲方現場代表將隨時現場抽查,一旦發現不合格,視為重大質量事故,除責令其返工外,并視情節予以索賠。
16、各施工單位必須做好廚房、衛生間、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與物業公司交接房屋時,如發生有滲漏,將按每處處以100元人民幣的罰款。
工地現場協調管理制度
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提供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系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能力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必須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并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必須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必須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情況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必須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并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責任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后如有異議必須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并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并得到甲方書面答復后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抵觸或沖突,并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后方可執行。
11、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下發通知施工單位認可但不執行將給予100-200/項.次。
工地現場會議管理制度
1、為了便于銜接,甲方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時間、地點由甲方屆時通知,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必須是項目經理或項目執行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責任工長,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20元/人,缺席者罰款50元/人。
2、與會人員手機均調為振動或關機,會場中手機不能發出聲響,不得在會議場中接聽手機,否則罰款50元/人。
3、甲方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責任制,即每周例會時提出下周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時檢查本周計劃完成情況。配合協調情況、約定事項的執行情況、材料供應情況、違規通報、各種材料、設備準備、重大問題的論證解決等。
4、會議記錄由與會各方各自進行記錄整理,會議當日之內必須形成正式文本報甲方進行匯總整理。
5、若會議中有重要決議問題可單獨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負責人或代表簽字認可后即作為合同附件,產生與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進度嚴格按照合同工期執行:
1.1開工日期:單棟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1.2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竣工控制工期時,已充分考慮:
A、可能出現的各種規模的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因素。
B、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單位必須在甲方總體工期控制節點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報下月進度計劃,每周工地例會前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及下周工作計劃。所有報送的進度計劃文件必須由項目經理及責任工長簽字并加蓋項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剛性進度指標必須按時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5、按照合同,以及雙方對工期控制節點的約定,乙方無正當理由使工期延誤將處于100-200/天的罰款。
現場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并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任何人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施工單位進入現場需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自備水電表,并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
3、臨時水電表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水電線路的敷設應符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范。
5、水電抄表應于每月25日完成并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按時向有關部門繳納費用。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自付。
對于違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條者,將酌情處以50—100元的罰款。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1.1 為了使裝飾工程現場施工管理進一步標準化、規范化和制度化,確保安全生產及工程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是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法規、標準和規范,結合我公司管理文件編寫。在貫徹執行中,所屬各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制訂實施細則。
第二章 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是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是體現企業管理水平的標志,是企業形象的窗口。
文明施工要以“安全、規范、健康、環!睘橹黝}。
2.1 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施工,F場管理人員、作業工人一律佩帶安全帽。工地出入口要有公司標牌標志及告示警語,無關人員不許進入施工場地。
2.2 施工單位現場辦公室要布局合理,地面水泥砂找平;臺、椅、文件柜要擺設整齊、清潔;門口掛項目現場辦公室標牌。墻上適當位置應掛設以下標牌:
。ǎ保┦┕みM度網絡計劃或橫度圖。
(2)項目部管理架構圖。
。ǎ常╉椖坎扛骷壢藛T管理責任制。
。ǎ矗┌踩a禁令。
。ǎ担┈F場防火制度。防火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火警,盜警、急救電話)
(6)有關管理部門要求掛設的標牌。
2.3 施工現場道路必須暢通,材料堆放要整齊,標識清楚。場容場貌干凈美觀。
2.4 工地現場宿舍、材料倉庫、廚房、廁所等要掛牌標明,保持整齊、清潔衛生。
2.5 現場人員服裝整潔,言行文明。
2.6 施工區域內嚴禁住人。施工單位雇用的外地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向所在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并留存相關證件復印件。
第三章 現場防火管理
3.1 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條例,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健全和落實自防自救各項防范措施。
3.2 要求施工單位現場必須配備工地防火責任人,正常施工期間必須有責任人在現場。防火責任人要熟知消防法規,了解本工地的消防方案。
3.3 施工現場落實義務消防人員及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切實做到“誰主管、誰負責”。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器材使用培訓。做到人人會使用滅火器材。
3.4 施工現場必須做到定期、不定期地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當即整改,把火險隱患消滅于萌芽狀態。
3.5 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開存放,嚴格杜絕不按操作規程使用,要設立臨時危險物品倉庫,標明警示標志,及放置一定數量的干粉滅火器。
3.6 現場施工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先領證后動火”規則,絕對不允許“無證作業”。燒焊作業前,必須清除場地內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并有專人攜滅火器跟進。作業后應及時清除場地內火種,并確定場地內無火種后方可離開,以確保安全。
3.7 飾面油漆、加工木制品場地遺留的易燃物等必須每天及時清理干凈,不留火險隱患。
3.8 施工照明用電嚴禁使用500瓦以上高熱燈具,禁止使用花線剪接電器、電燈線路,不準電線拖地使用。
3.9 施工作業場內嚴禁吸煙及一切火源火種存在。
3.10 根據施工場地面積大小,裝飾裝修格局以及周圍環境情況,配備足夠的干粉滅火器材,按規范放置,易見易取,并保證消防器材有效使用,同時設置防火警告牌。
第四章 現場質量安全管理
第一節 工程質量管理
4.1.4 以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為手段,認真做好質量檢查、質量驗收、質量評定等工作。
4.1.2 工程部根據裝修項目的特點及工藝劃分,有針對性的制定具體質量管理措施。
4.1.3 質量管理堅持過程控制為主,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檢查,按合同條款約定質量要求及相關的規范標準等實測檢驗,及時消除質量隱患。
4.1.4 質量驗收
(1) 材料質量驗收:根據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及所定材料樣板驗收;首次進場甲供材由材料部牽頭,工程部、監理、施工方到場檢查材料質量是否符合要求;所有材料應按材料試驗的有關規定進行試驗,確保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2) 專業工程項目驗收:電氣、通訊、空調、消防、給排水和設備工程安裝完成后,應按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檢查驗收,并辦理會簽記錄和簽證,由工程部經理主持,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3) 成品保護:要認真做好成品保護工作,以免失竊和損壞,影響工程交工驗收。
。4) 竣工驗收:單位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單位、監理、工程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預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預檢合格后,填報竣工報告。會同設計,質監、監理、和施工單位有關部室參加,并辦理相關手續,列入工程技術檔案。
4.1.5 質量評定:質量評定必須以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為基礎,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由施工方預評,監理、工程部人員確認后按質量驗評標準和設計要求進行質量評定,并填寫好質量評定表格,列入工程技術檔案。
第二節 安全生產管理
4.2.1 施工現場必須符合政府相關文件要求及行業標準的有關規定,抓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要求施工單位貫徹執行“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安全生產落實到人,建立安全管理體制。
4.2.2 要求施工方在開工前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要強,并履行雙方簽字手續。
4.2.3 施工期間要堅持不懈地抓好安全教育:要求施工單位新工人進場或變換工種時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必須辦理簽名手續;堅持每周進行安全活動教育的制度。
4.2.4 所有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大型、特殊工程,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并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否則不得開工。
4.2.5 特種作業人員(如焊工、機械、電工、架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嚴禁未經培訓考試合格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操作證必須按期復審,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冊齊全。
4.2.6 堅持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所有裝飾工程項目必須堅持每周一次安全檢查。
4.2.8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所需用的材料、儀器、設備、機具、器材,其質量要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有關技術標準和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標準的失效的防護器材、機具、材料、設備。
4.2.9 做好安全標牌及示警工作。單位工程的施工現場必須有安全標語和安全標志牌。施工現場的六口(電梯口、線井口、籠口、通道口、樓梯口、預留洞口)、 五臨邊(陽臺邊、周邊、通道邊、坑道邊、斜道邊)、易燃易爆場所,要設圍欄、蓋板和安全標志;夜間要設紅燈示警;易燃易爆材料、物品要設危險品倉庫和設警示牌,并放置足夠的滅火器材。
4.2.10施工現場腳手架的搭設要按現行技術規程或設計規定搭設,經驗收合格方能使用。
4.2.10高空作業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體格檢查,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要求佩帶安全帶,立體交叉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帽。
第五章 現場用電和機械管理
第一節 現場用電管理
5.1.1 現場用電管理人員的有關規定:
(1) 用電管理人員必須持有電工證。
。2) 施工現場必須有專職電工在場跟班。
5.1.2 現場用電的有關規定:
施工現場用電必須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用電安全規范》。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化,保證施工現場用電安全,制定此制度。
1.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用電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1宿舍照明不得亂拉接線,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
1.2倉庫、食堂等場所不得擅自安裝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時,必須經現場電氣技術人員同意,并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3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子,室內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燈泡。
1.4現場使用設備(除固定設備外)在使用時必須設置三級開關箱,不得強迫電工將使用設備、器具的電源線直接接在遠離設備的二級配電箱上。
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合格證和資質證明不全的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6開關箱應直接控制用電設備。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m。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7每臺用電設備都必須設置獨立漏電開關,嚴禁用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電氣設備(包含插座)。
1.8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開關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傾斜放置,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5m。
1.9施工用電源線、設備線不得有破損,有破損處必須包扎良好,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1.10現場使用設備及三級箱的電源線不得在鋼筋或地上拖拉,電纜導線必須用木方、絕緣導管或絕緣皮保護,以防電纜、導線絕緣破壞而傷人。
1.11各設備、線路、開關箱存在問題時或使用不方便時,不得擅自處理,必須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并由電工及相關設備維修人員處理。
1.12用電人員應做到:
1.12.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1.12.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1.12.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1.12.4若發現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線和開關箱存在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并由電工解決。
1.12.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1.12.6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并派專人負責,定期清
1.13電箱管理規定1.13.1非電工人員,嚴禁亂接電氣設備。
1.13.2工作人員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1.13.3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人員進行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更不準強令電工違章作業。
1.13.4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用電行為,有權向安全部門報告。
1.13.5電箱安裝就位后,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現場使用移動照明時,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電纜、導線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刂频堕l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并經電氣技術員同意,并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況工作時,必須由專業電工安裝低壓照明,不得擅自亂拉接線:現場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濕的作業環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罩保護。
以上規定必須嚴格執行,違者每條罰款100元2.常用機具及操作人員應達到以下操作要求:
2.1電焊工
2.1.1金屬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
2.1.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系安全帶。
2.1.3電焊作業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雨、雪,風力五級(含五級)以上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
2.1.5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可作業。
2.1.6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程和搶救方法。
2.1.8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2.1.9焊接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2.1.10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1)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2)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 (3)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4)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5)更換保險裝置時。
(6)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場時。
2.1.11高處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2.1.11.1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2.1.11.2必須在作業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護。必須清除作業點正下方區域易燃、易爆物品。
2.1.11.3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
2.1.11.4焊工必須站在穩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焊機必須放置平穩、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2.1.12操作時嚴禁將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2.1.13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2.1.14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2.1.15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2.1.16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2.1.17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濕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2.1.18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一機一閘箱,箱內必須是漏電開關。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應不大于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1.19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1.20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電焊機使用規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于1MΩ20)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定:
2.1.20.1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于更換焊條。 2.1.20.2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性能應良好。
2.1.20.3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2.1.20.4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常保持清潔。 2.1.20.5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2.1.20.6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2.2打夯機操作要求
2.2.1打夯機械的操作手柄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2.2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兩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負責整理電纜。
2.2.3夯土機械必須裝設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小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 S。
2.2.4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其電纜長度應小于50m。
3.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安全要求
3.1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必須安裝隔離開關,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漏電保護器。
3.2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擇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應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軟電纜》的要求,其中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3.3施工現場優先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并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 S的漏電開關
3.4在狹窄場所施工,優先使用帶隔離變壓器的Ⅲ類手持電動工具,如果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型的漏電保護器,把隔離開關或漏電開關裝在狹窄場所外邊并應設專人看護。
3.5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侯型的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3.6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接線牢固
3.7分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總包方電氣專業及安全檢查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現場的安全檢查,落實各項問題的整改,總包方有權利和義務對分包方及人員進行教育和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7
1、特種作業是指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叫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一般包括電工、電(氣)焊工、電梯工、登高作業、鍋爐工、制冷工等。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體檢合格,不能有從事本工種所禁忌的疾病。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且按規定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6、特種作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轉換工種。
7、按時參加資格證件的年審,過期未審,按無效證件處理。
8、特種作業人員有休假和療養的優先權。
9、單位必須為特種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8
一、動火等級劃分及審批規定
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動火:
(1)、嚴禁區域內;
(2)、油罐、油箱、油槽車何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等場所;
(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
3、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安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4、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
5、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紅藕,方可動火。
6、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作業。
7、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或安全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8、動火申請表要明確用火地點,配備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時間等內容,并保留存根備查。
9、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用火證的規定進行作業,不得擅自更改作業內容,如有變化應重新辦理動火證。
10、用火證當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業人員將用火證交回安全員處,再次作業再次辦理。
二、焊、割作業“十不燒”規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賤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作業。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作業。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作業。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
施工現場各部門,專業防火措施
三、模板堆場防火須知
1、木料堆場嚴禁吸煙。
2、木料堆場嚴禁動用明火。
3、木料堆、制作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
4、夜間作業不得使用碘鎢燈照明。
5、下班前必須將木屑、零星木塊等清除干凈。
6、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
7、必須配備消防滅火器材。
四、倉庫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嚴格執行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庫房包括門窗設備必須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須按規定設置報警器和避雷針。
2、配備相應的值班巡邏力量。認真執行值班、巡邏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單獨設置倉庫存放,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各種材料應分類分規格存放整齊。
4、倉庫管理人員離庫時,應隨時關窗斷電、鎖門。
5、管理員應認真執行各類物資器具的收、發、領、退、核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
6、提貨單、憑證、印章有專人保管,已發貨的單據應當場蓋注銷章。
7、倉庫內嚴禁用碘鎢燈取暖,不準私燒火爐、電爐。嚴禁火種進入。
8、倉庫通道嚴禁堆放障礙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9、按標準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大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倉庫內嚴禁吸煙和帶有火種的人進入,倉庫附近動火須經審批。
11、下班前應作巡視檢查,關窗、斷電、鎖門,根據需要安排值班人員。
五、施工現場防火措施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材
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塔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塔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0、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化柏油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9
(1)建筑工地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設備、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布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筑物墻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4)組織職工管理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班組每周一為安全活動日。利用黑板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自身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安全技術規范,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并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于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后,經項目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設備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并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準后才能施工。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1、為了使裝飾工程現場施工管理進一步標準化、規范化和制度化,確保安全生產及工程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是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法規、標準和規范,結合我公司管理文件編寫。在貫徹執行中,所屬各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制訂實施細則。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是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是體現企業管理水平的'標志,是企業形象的窗口。
文明施工要以“安全、規范、健康、環!睘橹黝}。
1、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作業工人一律佩帶安全帽。工地出入口要有公司標牌標志及告示警語,無關人員不許進入施工場地。
2、施工單位現場辦公室要布局合理,地面水泥砂找平;臺、椅、文件柜要擺設整齊、清潔;門口掛項目現場辦公室標牌。墻上適當位置應掛設以下標牌:
(1)施工進度網絡計劃或橫度圖。
(2)項目部管理架構圖。
(3)項目部各級人員管理責任制。
(4)安全生產禁令。
(5)現場防火制度。防火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火警,盜警、急救電話)
(6)有關管理部門要求掛設的標牌。
3、施工現場道路必須暢通,材料堆放要整齊,標識清楚。場容場貌干凈美觀。
4、工地現場宿舍、材料倉庫、廚房、廁所等要掛牌標明,保持整齊、清潔衛生。
5、現場人員服裝整潔,言行文明。
6、施工區域內嚴禁住人。施工單位雇用的外地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向所在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并留存相關證件復印件。
第三章現場防火管理
1、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條例,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健全和落實自防自救各項防范措施。
2、要求施工單位現場必須配備工地防火責任人,正常施工期間必須有責任人在現場。防火責任人要熟知消防法規,了解本工地的消防方案。
3、施工現場落實義務消防人員及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切實做到“誰主管、誰負責”。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器材使用培訓。做到人人會使用滅火器材。
4、施工現場必須做到定期、不定期地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當即整改,把火險隱患消滅于萌芽狀態。
5、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開存放,嚴格杜絕不按操作規程使用,要設立臨時危險物品倉庫,標明警示標志,及放置一定數量的干粉滅火器。
6、現場施工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先領證后動火”規則,絕對不允許“無證作業”。燒焊作業前,必須清除場地內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并有專人攜滅火器跟進。作業后應及時清除場地內火種,并確定場地內無火種后方可離開,以確保安全。
7、飾面油漆、加工木制品場地遺留的易燃物等必須每天及時清理干凈,不留火險隱患。
8、施工照明用電嚴禁使用500瓦以上高熱燈具,禁止使用花線剪接電器、電燈線路,不準電線拖地使用。
9、施工作業場內嚴禁吸煙及一切火源火種存在。
10、根據施工場地面積大小,裝飾裝修格局以及周圍環境情況,配備足夠的干粉滅火器材,按規范放置,易見易取,并保證消防器材有效使用,同時設置防火警告牌。
第四章現場質量安全管理
第一節工程質量管理
1、以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為手段,認真做好質量檢查、質量驗收、質量評定等工作。
2、工程部根據裝修項目的特點及工藝劃分,有針對性的制定具體質量管理措施。
3、質量管理堅持過程控制為主,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檢查,按合同條款約定質量要求及相關的規范標準等實測檢驗,及時消除質量隱患。
4、質量驗收
(1)材料質量驗收:根據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及所定材料樣板驗收;首次進場甲供材由材料部牽頭,工程部、監理、施工方到場檢查材料質量是否符合要求;所有材料應按材料試驗的有關規定進行試驗,確保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2)專業工程項目驗收:電氣、通訊、空調、消防、給排水和設備工程安裝完成后,應按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檢查驗收,并辦理會簽記錄和簽證,由工程部經理主持,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3)成品保護:要認真做好成品保護工作,以免失竊和損壞,影響工程交工驗收。
(4)竣工驗收:單位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單位、監理、工程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預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預檢合格后,填報竣工報告。會同設計,質監、監理、和施工單位有關部室參加,并辦理相關手續,列入工程技術檔案。
5、質量評定:質量評定必須以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為基礎,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由施工方預評,監理、工程部人員確認后按質量驗評標準和設計要求進行質量評定,并填寫好質量評定表格,列入工程技術檔案。
第二節安全生產管理
1、施工現場必須符合政府相關文件要求及行業標準的有關規定,抓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要求施工單位貫徹執行“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安全生產落實到人,建立安全管理體制。
2、要求施工方在開工前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要強,并履行雙方簽字手續。
3、施工期間要堅持不懈地抓好安全教育:要求施工單位新工人進場或變換工種時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必須辦理簽名手續;堅持每周進行安全活動教育的制度。
4、所有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大型、特殊工程,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并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否則不得開工。
5、特種作業人員(如焊工、機械、電工、架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嚴禁未經培訓考試合格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操作證必須按期復審,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冊齊全。
6、堅持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所有裝飾工程項目必須堅持每周一次安全檢查。
8、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所需用的材料、儀器、設備、機具、器材,其質量要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有關技術標準和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標準的失效的防護器材、機具、材料、設備。
9、做好安全標牌及示警工作。單位工程的施工現場必須有安全標語和安全標志牌。施工現場的六口(電梯口、線井口、籠口、通道口、樓梯口、預留洞口)、五臨邊(陽臺邊、周邊、通道邊、坑道邊、斜道邊)、易燃易爆場所,要設圍欄、蓋板和安全標志;夜間要設紅燈示警;易燃易爆材料、物品要設危險品倉庫和設警示牌,并放置足夠的滅火器材。
10、施工現場腳手架的搭設要按現行技術規程或設計規定搭設,經驗收合格方能使用。
11、高空作業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體格檢查,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要求佩帶安全帶,立體交叉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帽。
第五章現場用電和機械管理
第一節現場用電管理
1、現場用電管理人員的有關規定:
(1)用電管理人員必須持有電工證。
(2)施工現場必須有專職電工在場跟班。
2、現場用電的有關規定:
(1)施工現場用電必須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用電安全規范》。
(2)現場用電線路實施三相五線制,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所有電線電纜不得破損、拖地,所有用電設備的電源線及保險絲應符合設備負荷要求。電源線嚴禁用花線,層間配電箱必須采用標準鐵殼配電箱,箱體必須接地或接保護零線,并應有門有鎖,電制箱內禁止放一切物品。
(3)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電動機具要“一機、一閘、一漏電開關”;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保護零線。
(4)現場照明線路要架空設置,照明燈具應采用(500w以下)燈泡,不得用碘鎢燈作為照明燈具,行燈應有保護罩,行燈的手柄應絕緣良好且耐熱、防潮。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
第二節機械管理
施工機具安全必須符合《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
(1)手持電動工具: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要求。電源線必須采用鋼芯多股橡套軟電纜,電源線不能破損,應避開熱源,不得拖拉在地上。應采取防止損壞電纜措施。
(2)電焊機:電焊機的外殼要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外露接線部分必須有安全防護罩;不得多臺串聯,電焊機一次側出電源線必須絕緣良好,不得隨地拖拉,其長度不宜大于5m,電焊把鉗絕緣須良好,電焊機二次側出線采用橡皮絕緣銅芯軟電纜,其長度不宜大于30m。
(3)氣焊設備:乙炔瓶距離明火要大于10m,有防回火裝置,乙炔瓶不得放在電線的正下方,與氧氣瓶距離10m以上,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劇烈震動,防止爆曬,氧氣瓶和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污,乙炔氣管接頭不得采用紫銅制作。
(4)各種電動機具傳動部位都必須裝設安全防護罩,操作部位有安全防護。用電安全保護零線和漏電保護裝置,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
(5)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機具的安全狀況,確保機具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第六章施工現場技術管理體系
1、現場技術管理體系
要求施工單位根據裝飾工程規模、特點,確定項目領導機構的人選。建立與該項目管理相應技術管理架構。配備各專業技術人員。
2、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程
項目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貫徹國家和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程,以及各種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技術標準和相應的檢驗標準。認真執行公司有關技術管理規定。認真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嚴禁違規違章。
3、施工圖紙學習及會審
工程部接到圖紙后,應組織各專業人員學習圖紙,提出圖紙中存在的問題,各專業之間的相互關系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對設計單位的要求。做好會審記錄,并按公司會審圖紙管理制度辦妥(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會審簽證手續。
4、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項目開工前必須審核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內容:
(1)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其中必須包括防粉塵措施。
(2)防火、治安管理措施
(3)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4)確保工期技術措施
(5)總進度計劃、主要材料用量計劃、主要勞動力計劃、主要機具計劃及施工平面布置圖。
5、施工圖紙技術交底
(1)施工前必須認真做好交底工作,尤其要注意關鍵部位及關鍵工藝的操作要求,管理人員必須到位監控。
(2)交底形式書面及口頭同時進行;書面交底必須有交底人、接受人的簽字。
6、施工過程中的施工測量
(1)項目部專業工程師要做好復核工作。
(2)測量儀器應專人使用和保管。嚴禁使用失準儀器、工具進行施工測量工作。測量儀器應定期送有關部門檢測和校正。
7、施工中的技術檢驗和計量管理
(1)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進場要提供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合格報告,并由主管技術人員及質安員核實后方能使用。
(2)嚴格要求按照現行國家規定和技術規范、設計要求,對應經檢驗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試件進行認真負責的檢驗和測試,并如實填報結果。
(3)應正確執行計量法令、標準和規范,施工組織設計、計劃、技術資料、公文、標準及各種施工統計報表、材料稱磅等均要嚴格執行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8、設計修改及材料代用
(1)圖紙修改、設計變更必須經過我方同意。
9、施工日志:施工現場應指定專人填寫當日有關施工活動綜合記錄。主要內容包括:
(1)當日氣候、氣溫、水電供應。
(2)施工情況、質安情況、材料供應。
(3)施工圖紙、技術變更內容。
施工日志應當天由施工現場負責人簽認,施工日志必須當天填寫,專人保管,備查。
10、技術資料檔案管理
(1)施工現場應由專人負責收集整理資料,并要做到與施工進度同步收集整理。
(2)必須根據施工所在地政府建筑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做法進行資料同步收集整理工作,其記載內容必須與實際相符。
(3)有關人員必須在資料指定位置上簽名、蓋章并注明日期,手續齊全的資料方可作為有效資料收集整理。
(4)工程竣工時要求技術資料匯總準確、齊全、合格率100%。
(5)應嚴格執行有關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條例和相關保密規定,及時進行工程施工檔案收集和管理。
第七章現場材料管理
第一節材料管理
1、現場材料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施工在組織設計中有關技術措施和用料要求,做好開工前料具準備工作。
2、嚴格把好材料驗收關,憑證收料,按規格、質量、數量驗收入庫,及時把材料堆放好。并做好標識,便于隨時檢索。
3、現場材料要分類整齊堆放,要節約用材,工地要文明整潔,留出必要的防火通道。
4、做好甲供材料往來業務,實行甲供材料每月盤點,為工程結算積累依據。
第二節采購管理
1、所有材料采購必須按公司的有關管理制度和流程執行,由材料部統一執行。
2、采購的所有材料設備必須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銷售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試驗報告;并按合同和有關的規范標準中的質量要求配合試驗員抽樣檢驗。
3、貨款結算要及時、準確,確認無誤才能付清貨款,對不合符規定的貨物應拒付、并及時退貨,做到付款有據,拒付有理。
第三節倉庫管理
1、倉庫管理由材料負責。倉庫管理人員對入庫物資必須嚴格辦理驗收手續,做到五不收:(1)手續不清不收;(2)數量不夠不收;(3)規格不符不收;(4)質量不好不收;(5)證書不齊不收。
2、嚴格把好物資驗收關。凡進庫物資必須憑檢驗報告單、合格證、及有規定的準用證,按品種、規格、型號、數量進行驗收。并根據用途分類堆放,妥善保管及做好標識。
3、嚴格執行領發簽證制度。做到收發手續完備,實行日清,月結,季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帳表相符。
4、凡借用工具一律辦理簽名借用手續,堅持執行損壞照價賠償制度。
5、熟悉各類物資的性質及用途,尤其是危險品保管領用工作,確保危險品倉庫安全。
6、經常保持倉庫內整潔、衛生、道路暢通。做好防火、防潮、防盜的工作;倉管員必須懂得保管及使用滅火器材。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1
為了規范施工現場管理,明確各相關工程人員的崗位責任,確保工程在保證安全文明生產的前提下,嚴把工程質量關,合理處理質量與進度、質量與經濟效益的關系。樹立品牌工程意識、確保所有工程達到合格工程,特制定本施工現場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必要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
1、現場項目經理應根據工程合同內容,負責對內、對外各相關方的協調、溝通工作,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計劃,檢查、監督、各施工項目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施工成本情況,F場管理制度由現場項目經理負責落實。
2、技術負責人負責編制修改各分項工程施工方案,負責整個工程所涉及的各項技術指導、實施、技術交底、技術資料整理等工作。
3、材料員負責按計劃時間的要求采購到滿足質量、數量要求的設備、材料,并在要求的時間內送到指定地點。
4、資料員負責所有進場設備、材料資料的搜集及整理、送樣、報驗、各分項工程驗收資料整理歸檔、建設方、監理方、施工方三方移交文件的檔案管理、提供各種檢查所需資料,做好相關會議記錄。
5、倉庫管理員負責現場所有設備、材料的出入庫登記,工具借領登記,并建立分類相關臺帳,能供及時查閱。
6、現場電工負責現場所有電源的布置、檢查、維護及設備的維修。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2
1: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防火責任制度,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3: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4:建立施工現場防火檔案,確立施工現場的防火重點部位。
5:施工現場內要粘貼各種防火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警報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6: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制度化。
7:施工現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9: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0:部門配制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紀錄上報。
11: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12:施工人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匯報(書面材料)。
13:施工現場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14: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6: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并報相關部門。
17:施工現場內具體落實地巡查制度,根據人口密度調查巡查頻率,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備案。
18: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施工現場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施工現場消防檢查制度
1、各房建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對本單位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進行整改。
2、專(兼)職防火人員對防火重點部位要堅持每天檢查兩次(班前、班后),對一般部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并及時報告領導。
3、施工班組每周要組織班長、工段長,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并報防火負責人或質安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4、班組、部位要落實責任,堅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并應留出必要的通道;瘜W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并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設備。
5、倉庫一般應采用天然采光,如確需照明,應采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獨安裝電源刀閘箱,并設在庫外,且應采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并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設備,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 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余退回。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3
1、單位裝修、改造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室內裝修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施工現場必須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確定相應人員負責工地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要參與裝修、改造設計的審核,提出安全生產管理意見;施工前應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
3、施工單位應設立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在工地安全負責人領導下,進行安全生產工作。
4、局部裝修改造時,應將施工區與營業區進行隔離。
5、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設計、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隱患,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6、根據季節特點以及各工種的操作特點,制定相應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本單位《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及臨時用電審批等規章制度。
7、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必須使用低壓照明設備;所有施工人員不準在施工現場住宿,必須到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理登記,領取出入證。
8、因裝修、改造設計需要而改變、挪動的消防設施,必須經過消防監督部門審批,嚴禁私自挪用、損害消防設備設施。
9、施工現場禁止存放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險品,應與施工現場異地存放,設專人保管,領用不得超出當日使用量。
10、施工現場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消除安全隱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現場使用的變(配)電箱要保持清潔、干燥、通風,有良好的絕緣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時要有專人看護,使用后必須立即斷電。
12、開工前要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學會使用消防器材。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4
為了切實抓好車間的凈化裝修工程,確保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的順利進行,特制定現場施工管理規定如下:
1、施工現場的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圖紙設計進行施工,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須按照合同要求,嚴禁使用偽劣不合格產品,按照規范保質、保量搞好凈化車間的裝修。
2、應該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施工人員懂得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從思想上重視安全工作。施工現場應該注意火災事故、觸電事故、高空墜落事故,各單位要把安全工作做到實處,滅火器、保險帶以及個人安全防護的安全措施必須到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特別是電焊工、電工,必須持證上崗,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3、各施工單位做出施工進度計劃(報甲方備案),使凈化裝修工程按期完成。
4、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安裝技術夾層上的管道和設備,盡量避免頂板安裝以后再進行踩踏,造成頂板的破壞。
5、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現圖紙所設計的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不科學、不美觀,或者相互有障礙,應及時與甲方溝通,經研究、協商后進行合理變更。
6、各施工單位要互相配合,協作施工,各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好已經安裝的設備、管道、門窗、彩鋼板等,各單位互相監督,誰損壞誰負責,如果沒有發現是誰損壞的,由分項的施工方自己負責修復。彩鋼板安裝后,各單位在彩鋼板上開眼安裝管道必須保證準確無誤,如果施工錯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錯誤方負責。
7、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互相監督度文明施工行為,搞好施工現場的衛生工作。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一定要集中處理,嚴禁亂扔、亂放.嚴禁隨地大小便,特別是頂棚上,堅決不允許小便、亂扔垃圾,如有發現罰款100元,嚴禁酗酒、打架、偷盜。各單位要互相監督,一定要文明施工。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5
1、供用電設施投入運行前,用電單位應建立、健全用電管理機構,組織好運行、維護專業班組,明確管理機構與專業班組的職責。
2、用電單位應建立、健全供用電設施的運行及維護操作規定:運行及維護人員必須學習這些操作規定,熟悉本單位的供用電系統。
3、用電單位必須建立用電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各級用電安全負責人。
4、用電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用電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現場需要用電時,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用電管理部門批準,通知維護班組進行接引;
、平右娫垂ぷ,必須由維護電工進行,并應設專人進行監護;
、鞘┕び秒娪卯吅,應由施工現場用電負責人通知維護班組,進行拆除;
、葒澜请姽げ鹧b電氣設備,嚴禁亂拉亂接電源;
、膳潆娛液同F場的開關箱、開關柜應加鎖;
、孰姎庠O備明顯部位應設'嚴禁靠近,以防觸電'的標志;
、私拥匮b置應定期檢查;
、淌┕がF場大型用電設備、大型機具等,應有專人進行維護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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