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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出差管理制度

        時間:2022-08-30 11:06:38 制度 我要投稿

        出差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出差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管理制度1

          出差認定:指出差地點跨越日常辦公地點或工作所在以外的省市。

          一、人員能在當天返回的不視為出差。

          二、出差申請程序及管理辦法

          1、申請出差流程:凡營銷中心業務員申請出差均需寫一份出差計劃交于部門主管處并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及計劃出差時間及聯系電話,部門以下的人員(不含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出差由副總或其授權人批。

          2、出差返回時,需及時書面匯報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況和返回時間等,并辦好相關的手續。原則上各片區業務人員應堅守崗位。

          3、未接到總部的通知和無特殊原因的情況下,均不得擅自回總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實、證據。各區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總部匯報工作。否則不予報銷此出差的費用,主管人員及財務亦不得審批。

          三、出差報銷規定

          加強公司業務人員的出差管理,特對出差報銷作如下規定:

          1、差旅總費用包括:旅途交通費、住宿費及其它公司規定能報銷的雜費。

          2、旅途交通費包括:各類車票、船票、機票寺交通工具及機場建設費、旅途保險費,必要的行李托運費等均可憑票實報實銷。

          四、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據實報銷。

          1、按規定的級別乘坐的火車、汽車、豪華大巴、飛機及夜間到達乘坐的市內計程車(只限一次)及特殊情況需乘坐的(特殊情況按第七點規定),均須出具統一的票據。

          2、以上如確屬無法提供統一票據的可出具證明單,呈部門主管確認后方可報銷。

          3、業務人員出差應扎實提供真實的憑證,如憑證私自涂改和無法辨認的,不予報銷。

          4、出差人員乘座交通工具標準:

          飛機

          火車

          汽車

          輪船

          須批準

          硬臥

          大巴

          二等

          5、市內交通費,伙食及住宿補貼標準(按以下限額內、按票據實報實銷):

          職位

          項目

          補貼標準(元/天)

          北京、廣州、天津、重慶、上海、深圳

          省會及廈門、泉州、寧波、溫州、東莞、珠海、中山、蘇州、無錫、常州

          其它地區

          備注

          總部經理級以上

          住宿

          250

          150

          120

          伙食

          40

          30

          30

          市內交通

          30

          20

          20

          區域

          主管

          住宿

          150

          100

          80

          不適用于設立辦事處的人員

          伙食

          20

          20

          20

          市內交通

          15

          15

          15

          業務

          代表

          住宿

          80

          60

          40

          伙食

          15

          15

          15

          市內交通

          15

          15

          15

          到有租房的辦事處的區域出差,原則上需到辦事處住宿。同性三人以內一同出差,本著節約原則,只許一個標準間住宿費。

          五、員工出差差旅費應據實核報,不得弄虛作假,否則費用不予報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六、出差費用報銷流程

          報銷人申請→部門主管復核→會計審核→總經理或授權人審批

          1、報銷人申請:需將所有的票據整理好,報部門主管審閱。

          2、部門主管初核:根據報銷申請人所提供的先前備案的出差計劃表進行了解、調查。

          3、會計審核:會計對出差人員的報銷單據的真實性、合理性、有效性進行審定。

          4、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根據會計審定的報銷單據的審批。出差人員憑總經理審批過的報銷單據到出納領款。

          七、本地區駐外人員交通補貼:

          駐外人員交通費可根據工作實際情況按票據實報實銷,業務人員外出需經區域主管同意,報銷時需附外出行車票據后注明往返路址,區域主管應認真做好監控工作。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區域主管及當事人按報銷單據金額的十倍處罰。

        出差管理制度2

          ⅰ國內部分

          第一條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表16.4.1的標準發給交通費:

          (一)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二)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a主管級:每日1,20元

          b一般級:每日1,00元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并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二)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三)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四)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五)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準后,一份送秘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按照規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員工出差銷差后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單',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后遞請秘書處審核,總經理核準后,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員工出差前,得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八條市內及短程(一日內)出差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

          (一)下午一時以后銷差者準報午餐。

          (二)下午八時以后銷差者準加報晚餐。

          (三)不得再報支加班費。

          第九條奉令調遣的人員,可以比照以上有關條文報支交通費、膳食費(一天)及行李運費。

          第十條調遣人員若在公司用膳,則不得報支誤餐費。

          第十一條調遣人員若超過一天以上但不能視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補貼。

          ⅱ國外部分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津照領外,并準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一)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二)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國稅局出差規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八折支給。

          第十三條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本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并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十五條如因公務上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定者可以呈請總經理核發特別津貼。

          第十六條國外出差旅費報銷辦法仍比照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辦理。

          ⅲ附則

          第十七條下級職員與上級職員一起出差時,下級職員得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

          第十八條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十九條膳、宿什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二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出差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二)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一)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四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二)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四條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新。

          第五條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系,請示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六條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七條出差費用的報銷:

          (一)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二)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三)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四)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員工出差旅費支給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依據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之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出差旅費之支給概依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出差分為: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3.國外出差;赴國外出差者。

          (二)當日出差

          第四條員工當日出差時由科長以上主管核準之。

          第五條當日出差每延誤正餐時間一小時以上得按延誤餐次支給誤餐費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貼人員概不支給誤餐費。

          第六條當日出差除依前條規定支給誤餐費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費。

          第七條當日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第八條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經理以上主管核準者按遠途出差辦理。

          (三)遠途出差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務需要遠途出差時必須事先填報'出差申請書'(格式另定,記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呈部(室中心)經理(主任)或分公司經理核準后方可出差。

          第十條遠途出差之員工得在'出差申請書'添附'出差旅費概算表'向財務單位預借旅費。

          第十一條未及呈準出差人員須補辦手續后方得支給出差旅費。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災地變致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得據出差者之申請,經調查確實無誤乃得支給出差旅費。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必須于公畢返回后三日內填具'員工出差旅費報告單'請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車輛外,以利用火車、公路車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協理以上人員核準者得利用空運交通工具。

          第十五條出差人員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以實費計算支給。因乘坐出租汽車三輪車,無法取得乘車證明者呈請部(室、中心)經理(主任)以上主管核準后得實數支給之。

          第十六條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十七條員工遠途出差旅費,按下列標準支給:表3.4.5

          第十八條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后9時以后,午前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但不支給日當。

          第十九條日當自出發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給付之,但午后出發或午前回公司者減半支給。

          第二十條出差人員每日必須作成出差日報向各直屬主管報告。

          第二十一條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日數定額支給。

          第二十二條出差人員住宿費必須取得住宿費憑證(旅社給一發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費憑證者減半支給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與經理以上人員隨行,其住宿費不夠時得呈經上級人員核準,憑住宿費支給憑證支給與上級人員同等之住宿費或實費。

          第二十四條各分支機構人員因業務需要或受命到總公司述職,比照遠途出差支給日當及住宿費。但支領外勤津貼人員不得支給住宿費。

          (四)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辦法〖ht〗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務需要出差國外時,必須填具'出差申請書'記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呈由董事長核準。

          第二十六條國外出差人員得憑核準之出差申請書預編出差費概算,于出國前向財務單位預借旅費。

          第二十七條國外出差人員渡航費,董事長、總經理得按頭等艙位實額支給,其他人員均按二等艙位實額支給。

          第二十八條國外出差人員之出差旅費,按下列標準支給。

          注:

          1.上列金額系赴東南亞、日本之旅費標準。赴歐美者,按級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標準每日減支美元10元。

          第二十九條前條之出差旅費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費、住宿費、雜費及日當。

          第三十條國外出差去程當日不論何時起程概以一天計算,回程當日不論何時返回均不予計算出差日數。

          (五)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之。

          員工出差實施細則

          (一)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二)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行之。

          (三)出差員工應于出發前,依式填寫所定表格,通知總務組登記,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盡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四)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其最高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外,其余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五)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主管初審,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向總務組銷差后應于三日內呈報核銷,如三日后,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先予扣回,俟報支時,再行核付。

          (六)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誤餐費。

          (七)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滿一日之旅費,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給付,又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宿費。

          (八)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之舟車等費,按實際報支,便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九)凡因公拍發之郵電及特別公務,臨時雇用人夫,車馬等項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另列特別費用內得按實憑證推薦閱讀:

          報支。

          (十)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但事后經總經理特準者,得追認之。

          (十一)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二)員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應填寫的一切表格及應辦手續另定。

          員工出國辦法

          (一)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準出國者,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國人員,于出國前需先立承諾書(如附件一),言明按期歸國并繼續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三年內自動辭職者,愿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除以三年平均數額之差額,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三)出國人員于返國后,應于二星期之內書面提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并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計劃方針。

          (四)國外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津仍準照領,并得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六)出國人員應照規定期限歸國,并于返國后10日內檢具有關憑證向會計部報銷,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審核不準報銷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七)出國人員在國外之旅行,應予規定之路程為限,規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準者,準予報銷。

          (八)出國接受技術訓練或愛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單位支給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供給之費用較本辦法所訂之費用為低時,其差額得由公司補助之。

          (九)本辦法經經理級會議通過呈總經理核定公布實施,其修改或補充亦同。

          附件一

          承諾書

          年月日

          立承諾書人因公經××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國,謹保證:

          (一)按期歸國返回公司工作。

          (二)返國后三年內決不自動離職,如有違背愿依貴公司所訂之辦法負責賠償,連帶保證人愿負擔一切連帶賠償責任,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股份有限公司

          立承諾書人:

          連帶保證人:

          地址:

          身份證編號:

          說明:

          (一)因公出國者,其手續由總務部代為辦理。

          (二)在同一地區內停留三十日以上者,自第三十一日起,膳宿雜費以八折計算。

          (三)低職人員隨同高職出國者,其費用得酌實情比照高職人員報支。

          (四)美金幣值如有變動,得視各該地區匯率調整之。

        出差管理制度3

          1、 宗旨:

          為使本公司員工因公出差(除公務培訓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人員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協作關系之人員出差,均按本制度執行。

          3、名詞定義:

          3-1、國內出差:本公司員工在國內因公出差稱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鄰近,單程60公里以內稱之,應當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國內地區,時間在3日以內稱之。

          3-1-3、長期出差:因公赴國內地區,時間在3日以上2個月以內稱之。

          3-2、國外出差:本公司員工在國外因公出差稱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協作關系之人員出差前后應知事項:

          4-1、出差要有預見性,要進行有計劃的安排,且經過審核作業的流程。

          4-2、出差人員應及時認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務,遇有問題應主動與公司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聯系。

          4-3、出差人員對其出差之工作有詳細報告的責任,且出差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之商業行為。

          4-4、出差人員有對支出費用索取憑證(指有效發票等票椐)的義務。

          4-5、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內銷假及申報差旅費的責任。申報差旅費同時應附必要的出差工作報告。

          4-6、國內因公出差人員差旅費按職級及出差目的地消費標準之差異分等級報銷。

          4-7、除非經核準,出差開始應錯過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應首選汽車或硬座火車,超過8小時的可選硬臥火車,需要乘坐游輪的經核準后方可乘坐。緊急事件經核準可乘軟臥火車及飛機。需用私車的,經核準,其私車公用給付標準為:汽車元/公里;機車元/公里,標準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員出具工作報告的,須附出差工作報告,否則差旅費不予報銷。

          4-9、國外因公出差人員差旅費按另外規定執行。

          4-10、出差時高管與屬下同行其食宿費用經核準后據實報銷。

          4-11、出差人員當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結束返回公司后,應在一周內結清出差費用,超過期限以核定金額之80%報銷。

          5、國內出差管理流程:

          6、國外出差管理流程:

          7、國內出差差旅費分為交通費、食宿費及雜費(含通訊費)。均按下列支給,其標準如下:

          交通費 住宿費 膳食費 雜費 備注

          區域間 區域內(市或縣內) 北京 上海 深圳 廣州重慶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區 北京 上海 深圳 廣州重慶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區

          高管(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據實報銷 據實報銷 據實報銷 據實 報銷

          各部門主管 按第4-7條要求據實報銷 按上限4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16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12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35元/人日 補貼 按25元/人日 補貼 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費用支出的,需核準后方可報銷

          其他人員按上限20元/人日據實報銷。 按上限8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60元/人日 據實報銷

          7-1、如市內交通費(或住宿費)低于標準,則可適當提高住宿費標準(或交通費),但兩者之和不可超過交通費和住宿費標準之合計金額。

          7-2、差旅費超過核定標準10%以內的,需報請總經理核準才可報銷,超過標準10%以上的,原則上不予報銷。

          7-3、參加展會人員,由公司統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員若無住宿發票或寄宿親友家中,則可按住宿費標準之上限補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點之旅館以雙人以上標準間住宿為原則,住宿費可按標準間費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為單位予以報銷。

          7-6、公司配備通訊工具者,應按配額標準限額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費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結算時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員出差時,因工作聯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給手機卡,出差返回后及時交回手機卡。

        出差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企業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審批程序和權限

          員工出差時應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以下權限進行審批。

          (1)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2)部門負責人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3)其他人員出差,報請企業分管領導審批。

          (4)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二章出差管理細則

          第一條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出差歸來后補辦手續。

          第二條出差人員因特殊原因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的,根據出差者申請,經調查無誤后支給出差差旅費。

          第三條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緊急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可乘坐飛機

          第四條使用企業交通車或者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五條因陪同客戶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下差旅費用超支或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須事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

          第六條出差標準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具體標準見表3—1。

          (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后x時以后,午前x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3)出差時的招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時,各企業、部門要根據不同客戶和人數,本著既節約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x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部門經理;超過x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4)隨同高層人員出行的普通員工,食宿隨高層人員。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標準,需在《出差申請單》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出差費用借款及報銷

          第一條出差人員如申請出差費用借款,需填寫出《出差費用申請表》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借款。

          第二條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后,x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報銷申請單》,并將原始x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第三條業務招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x,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晰,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第四條其他報銷、審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按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第二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出差管理制度5

          一、出差管理辦法

          國內部分

          第一條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表16.4.1的標準發給交通費:

          一、代理職稱的職員比照高一職等人員的標準支給。

          二、練習生、雇員、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職員的標準支給。

          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a主管級:每日200元

          b一般級:每日150元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并依下列規定辦理:

          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準后,一份送秘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

          第六條員工出差銷差后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單”,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后遞請秘書處審核,總經理核準后,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員工出差前,得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八條市內及短程出差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

          下午一時以后銷差者準報午餐。

          下午八時以后銷差者準加報晚餐。

          不得再報支加班費。

          第九條奉令調遣的人員,可以比照以上有關條文報支交通費、膳食費及行李運費。

          第十條調遣人員若在公司用膳,則不得報支誤餐費。

          第十一條調遣人員若超過一天以上但不能視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補貼。

          國外部分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津照領外,并準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國稅局出差規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八折支給。

          第十三條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出國考察或實習的本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并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十五條如因公務上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定者可以呈請總經理核發特別津貼。

          第十六條國外出差旅費報銷辦法仍比照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辦理。

          附則

          第十七條下級職員與上級職員一起出差時,下級職員得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

          第十八條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十九條膳、宿什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二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二、出差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四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四條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新。

          第五條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系,請示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六條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七條出差費用的報銷:

          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三、員工出國辦法

          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準出國者,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之。

          因公奉派出國人員,于出國前需先立承諾書,言明按期歸國并繼續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三年內自動辭職者,愿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除以三年平均數額之差額,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出國人員于返國后,應于二星期之內書面提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并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計劃方針。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如附表二。

          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津仍準照領,并得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出國人員應照規定期限歸國,并于返國后10日內檢具有關憑證向會計部報銷,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審核不準報銷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出國人員在國外之旅行,應予規定之路程為限,規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準者,準予報銷。

          出國接受技術訓練或愛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單位支給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供給之費用較本辦法所訂之費用為低時,其差額得由公司補助之。

          本辦法經經理級會議通過呈總經理核定公布實施,其修改或補充亦同。

        出差管理制度6

          一、目的:為使公司員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范圍:因公出差的領導及員工。

          三、申請及批準:

          1、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辦理工作交接、且辦理好審批手續;

          2、申請批準后應及時到財務部備案;

          3、出差的審核批準權限如下:

          3.1當日出差由部門經理批準;

          3.2市外出差及遠途出差由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

          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時間,必須電話請示其主管領導,并獲批準。

          四、出差補貼范圍及辦法:

          1、總經理、副總經理出差標準:

          1)、食宿標準:見附表一。

          2)、交通補助: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公司派車的將不予以報銷。

          3)、其它報銷:

          公關費、招待費等根據情況酌情報銷,涉及接待費,應在費用報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2、部門經理及負責人

          1)、食宿標準:見附表一。

          2)、交通補貼:憑有效票據報銷火車票(臥鋪、動車、高鐵)、汽車及(公交車自理),酌情報銷出租車票。原則上不報銷飛機票。

          3)、其它報銷:

          公關費、招待應酬等費用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的,可實報實銷;涉及接待費,應在費用報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3、普通員工

          按附表一執行,經總經理批準執行的費用,可實報實銷。

          五、出差規定:

          1、出差必須是經領導派遣或事先申請方可執行。

          2、原則上要按照預定時間準時返回,因私事延誤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所產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3、出差時間,必須遵守法紀法規,嚴禁滋擾生事,破壞公司聲譽,若有違反,將受公司嚴重處罰。

          4、嚴禁假公濟私,以出差名義辦理私人事務。

          5、出差歸來,須在3日內(周末除外)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若有特殊情況,必須向總經理及財務告之清楚。

          6、出差期間,除因公需要,可向財務部申請借款。

          7、和領導一起出差的,可享受同等待遇;報銷須據實執行,嚴禁虛報假報。

          8、外出人員須將每日工作匯報以短信或郵件的形式向主管領導匯報。

          六、出差報銷流程

          1、報銷的審批權限

          1)、公司員工因公出差,自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內,提交《出差費用報銷單》,經部門經理審核簽字確認后,由內勤于每周一,周四統一交財務核算確認,然后由總經理審批簽字,最后到出納處報銷。如果員工因臨時出差等原因無法自行報銷,所有單據交由部門內勤協助辦理。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未出本地區且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出差補助標準額

          2.1)、員工出差不超過一日的視同正常出勤,因此產生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2.2)、長途出差補助標準:(包含住宿費、交通費和膳食費)

          出差標準現劃分為三級:總經理級別;經理級別;普通銷售人員;

          注: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

          3)、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3.1)正常情況下實報實銷( 火車,汽車 ,輪船等),所有報銷需要正規發票,不能獲得發票的特殊情況需要注明詳細情況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

          3.2)如果因特殊情況出差需要乘坐飛機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車的費用不在報銷之列。

          3.3)銷售人員出差,經理級別每月話費補貼100元;其他人員每月話費補貼50元。

          七、附則: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2)、本規定由綜合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出差管理制度7

          目 的:為了統一規范管理員工因公出差事項,特制訂本制度。

          應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各級人員出差涉及的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執行。

          內 容:

          公司員工因公出差分為:本地出差和異地出差兩種。本地出差指可以當天往返的,出差前填寫《外出申請單》注明姓名、所屬部門、出差地點,詳細填寫出差理由,不能在當日返回而在外地住宿者視為異地出差。異地出差人員在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姓名、所屬部門、出差地點,詳細填寫出差理由及出差期間的行程安排等,并報相關主管審批。員工出差時間達到三個工作日以上,須辦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內填寫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行政部。員工出差計全勤,出差期間的休息日(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視同加班。出差員工出差費用、住宿費用報銷過程中應實報實銷,根據實際情況分為二個基礎標準

          一、 總經理及高層管理人員:省會城市及直轄市每日的標準范圍為人民幣300元,

          二、中層管理人員及普通員工標準范圍為人民幣180元,根據實際情況不能超出標準的10%,若超出此范圍均由個人承擔。

          企業人員在本地辦事,中午不能及時回廠者給予補助午餐費10元,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

          本地出差人員每人每次補助餐費二十元。(本企業出差兩市之間,除去往返間的餐補其它天數不在餐補之內)且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擔。人員異地出差給予三餐補助費用,補助標準如下:省會城市及直轄市高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80元,中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60元,普通員工為人民幣40元,

          出差期間的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戶的費用根據實際情況審核后實報實銷另計。

          員工、部門主管、管理者出差根據出差城市的距離決定出乘用具,(注:基本情況以火車為主,視情況申請乘坐硬臥和公路車)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飛機經濟艙的員工應經總經理批準,未按規定執行者,超標部分,將自行承擔。員工出差結束后須在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交通費有效憑證按財務相關報銷管理履行報銷手續,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費用員工自行承擔。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時,出差員工須立即向上級領導上報申請;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回到工作崗位后一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證明;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者,公司將不予報銷返程費用。使用公司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因公出差人員憑往返交通票據、住宿費和餐飲費憑證,可按出差天數領取出差補助如果出差中有企業應當承擔費用的宴請情況發生,宴請當次的餐費補助將不再享受。特殊情況行政部安排車輛接送,如無法安排,航空以空航班車為主,如遇特殊原因可乘坐出租車前往機場,前往火車站的出租車費實報實銷, 在進行報銷時,出示出差申請單,財務部方能給予報銷。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出差管理制度8

          一個公司,為規定業務方面的員工出差支給辦法及管理,都會制定出一些相應的出差管理制度。以下詳細的業務出差管理制度的資料,可供參考。

          本標準規定了xxxx有限公司員工出差旅費支給辦法細則。

          本標準適用于xxxx有限公司員工公派出差辦理公務者的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出差申請單》

          《差旅費報銷單》

          《出差報告》

          3要求

          本公司內員工出差旅費支給辦法按本制度執行

          3.1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務需要出差,應先由派遣出差部門主管核準,登記出差相關內容,并憑核準預借或報支旅費。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a、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格式須明確記錄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出差期限由遣派主管或總經理視情況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實核定,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如情形特殊事前無法及時辦理,亦應盡快補辦手續后方可支給出差旅費。

          b、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可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差旅費。其預借款額,須經由主管部長初審,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銷差后應于三日內填具《差旅費報銷單》,結清暫支款項,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部應將該員工預借差旅費在當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報支時,再行核付。

          3.2員工在本市、郊區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時應經部長級主管核準。當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當日工資外,原則上不支給交通費以外的任何費用,交通費憑乘車憑證實數支給。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當日中午無法返回的,給予適當的中餐補貼(補貼標準按10元/人執行),但如實際需要,須事先呈主管核準批準。

          3.3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無論出發或返回一律按實際差旅日給付,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費。

          3.4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a、四日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b、部長級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3.5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以下實際票額發給交通費:

          a、乘坐汽車及火車,原則上應出具公路局、鐵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憑證;

          b、乘坐輪船應出具輪船公司的購票憑證或船票存根;

          c、因急要公務必須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公司總經理核準后憑飛機票存根報銷交通費;

          d、搭乘或駕駛公司的交通工具者,憑車輛行使損耗及車輛行使必支費用憑證報銷,不得再報支其他交通費。

          3.6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的船車等費,按實際報支,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3.7出差人員膳食、住宿、雜費(包括:公交出租車費、手機費),最高定額按以下標準核發(住宿及公交出租費須憑票據報銷),超支部分不予報銷。

          a、部長級:地區、縣級城市每日住宿及雜費180元,膳食費每日35元。省會及十四個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費及雜費300元,膳食費每日50元;

          b、普通級:地區、縣級城市每日住宿及雜費100元,膳食費每日35元。省會及十四個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費及雜費200元,膳食費每日50元;

          注:十四個沿海開放城市是指大連、秦皇島、天津、煙臺、青島、連云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

          3.8員工出差同行時要求同住,住宿費每二人按一人標準報銷,另一人只支付定額內的膳食費和雜費。

          3.9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

          a、郵費等費用應以郵電局的收據為憑。凡因公拍發郵電及特別公務,臨時雇用勞力、車馬等所支出必要費用,經批準,可另列特別費用按實憑證報支;

          b、因公宴客的費用,應以正式統一收據發票為憑;

          c、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以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3.10出差費用的報銷:

          a、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采取超標自付原則;

          b、膳食費等按標準領取;

          c、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3.11出差人員中途患病、遇不可抗拒原因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誤,導致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必須延長滯留,出差者需出具申請,經調查確定無誤,方可支給出差旅費。出差員工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出差路線或應私事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但事后總經理特準者除外。

          3.12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如因特殊情況公務上原因必須支付超額費用,可以呈請總經理特別核準,其余超額報支一律剔除。

          3.13員工報銷出差旅費時,應據實提繳收據,經核實,如發現有瞞報、虛報,除將所領款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3.14出差一般不得報支加班費,但節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薪。

          3.15出差行程時間工資自出發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計算給付,首尾行程時間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給;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給。出差人員交通費,憑交通票據實數支給。

          3.16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或退差后,應及時將出差相關狀況總結編制《出差報告》向直屬主管匯報,并及時到人力資源部報到退差。

          3.17本標準為人事行政部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發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對該條款負有解釋權,修改時亦同。

          3.18本標準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之。

        出差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白天(6:00-19:00)乘車超過6小時(含),夜間(19:00-6:00)乘車超過4小時(含)可乘坐硬臥,低于上述時間應乘坐硬(軟)座席位。

          (2)遠途(時間超過6小時)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3)差旅期間應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機場和市區之間如無緊急情況應乘坐機場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車,必須在報銷時注明原因,該部分交通費隨同機票一起報銷。

          (4)出差人員在出差地根據需要,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以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三章 出差人員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短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因工作需要離開工作常駐地前往國內其他地區,一個月以下的出差稱之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員工每人150元住宿標準,同性別員工超出兩位出差時,應入住雙人或三人標間,有特殊情況報除外,但需先向總經理匯報并取得答復。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區出差午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第四條長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個月(含)以上的人員,稱之為長期出差。對于長期出差的人員,為節約住宿費開支應在當地租房住宿。

          (2)長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當月),可自行購買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給予每人300元的標準,憑票據報銷,以后產生的相關費用則由個人承擔。

          (3)長期出差期間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區每人每天30元標準。

          (4)長期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給20元差旅補助,與誤餐補助合并一起發放。

          (5)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6)長期出差期間如外出辦事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四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五條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第六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財務領款報銷。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七條 出差報道

          (1)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總經理批準。

          (2)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第八條 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總經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條 市外出差:

          (1)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證每天工作時間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十條 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戶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向客戶借款;

          (8)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出差管理制度10

          總則

          第一條 為統一、規范公司員工出差管理事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總經辦各分、子公司、辦事處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制度涉及審批的事項中,主管領導因故無法實施的,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權人代理實施,未經明確權限的人員代理無效。

          出差管理細則

          第四條 出差類型

          (一)近距離出差。即為當日出差可往返者。

          1、近距離出差之乘車費用,憑乘車證明可予以實際報銷。

          2、近距離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住宿的,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門及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按遠途出差辦理,如是臨時情況需住宿的,則需要電話申請、批準。

          3、近距離出差一般情況下公司不派公務車,且不得乘坐出租車,特殊情況下需要派公務車或乘坐出租車的,事前須填寫{派車單}由主管領導及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方可予以報銷。

          (二)遠途出差。即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1、遠途出差之交通費憑票實際報銷。

          2、遠途出差在其區域內有公共汽車或火車的,須乘坐公共汽車或火車,因時間緊急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乘出租車或動車或飛機(但須事前申請批準方可)。

          1)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經濟倉);依程序辦理好出差申請后,憑審核通過后的《出差申請單》,由行政主任統一訂購機票。

          2)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出差,乘坐公共汽車或火車,乘坐火車以硬臥為準,若自己需要乘坐軟臥的,按硬臥報銷,超出部分自己支付;特別情況下需要乘坐飛機的,必須經總經理審核同意后,將書面批準材料報行政辦統一訂購機票。

          3、自備車輛出差者,公司可補貼適當的油費,但不報銷交通補貼費。

          4、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或本人車輛外,以乘坐公共汽車、火車為原則。但因特急事宜,經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改乘飛機。

          第五條 出差簽核程序

          (一)個人申請出差

          1、出差人員須提前2~5日提出書面出差申請,做好書面出差計劃,填寫《出差申請表》。并按以下程序進行審批。

          2、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含副總經理)出差,或分店、辦事處經理須出差2天以上,須報公司總經辦審批方可(分店、辦事處經理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申請審核)。

          3、部門主管及以下人員出差,由部門經理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報總經辦審核,總經理最后簽批;分、子公司部門經理出差,由分店、辦事處經理批準。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領導根據工作需要指派出差的。

          2、指派出差的,受派人填寫書面《出差申請表》,指派人及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

          (三)其他規定

          1、員工出差時限由有權限審批的領導審批通過后,方可辦理出差。

          2、因公務緊急,未能按公司規定辦理出差手續的,出差前可由通訊方式電話請示批準,并委托部門員工或同事予以代辦出差手續,出差結束后補簽字。

          3、出差員工(總公司總經理以上人員除外)在出差前須到管理部辦理出差登記,并將通過審核的出差申請報管理部備案。

          4、出差期間,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出差時間的,須報請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并將批準結果報行政辦備案。

          5、因病或意外事件需要延長出差時間的,回公司后提供相關的有效證明,經調查核實后,補辦相關請假事宜手續。

          6、出差人員到達出差目的地后,須第一時間用當地座機電話向行政辦報道,如不執行的,不予報銷。

          第六條 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

          出差報銷標準(住宿)略

          出差報銷標準(伙食)略

          2、銷售部門人員出差,根據公司年度核定的差旅費用,由分管領導進行出差時間及差旅費用的預算計劃,報總經理進行審核,審核后分管領導根據計劃安排部門員工出差及控制差旅費用。

          3、銷售主管領導嚴格審核銷售人員的出差時間、出差路線,做好差旅費用控制。

          第七條 出差費用預支及報銷程序

          (一)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員工需要預支出差費用的,憑已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到財務部依財務程序辦理出差費用預支。

          2、出差人員亦可自己墊付出差費用,出差結束后憑正規票據進行差旅費用報銷。

          (二)出差費用報銷程序

          1、報銷規定

          1)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部分自付,低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住宿費、交通費、交際費公司不予重復報銷。

          2)交際費用額度事先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經總經理核實證明方可。

          3)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或正規票據報銷、如若確實無法取得正規收據(例如坐機車。。等等),可由主管判定核可,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實,除追加報銷費用外,另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罰。

          4)當日出差者不報銷住宿費。

          5)出差人員未經核準而擅自延長出差時間的,或擅自更改計劃出差路線的,所產生的費用不予報銷,同時按曠工論處。

          6)本制度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的,須報總經理審核同意后方可報銷。

          7)若出差住宿費無相應憑證,則按實際應報銷住宿費用的50%予以報銷。

          8)報銷發票遺失的,只按核準報銷費用的50%進行報銷。

          9)出差人員乘坐火車或汽車在早上5:00后到達出差目的地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10)員工出差期間一律不計加班,若遇國家法定假日需要出差的,可進行調休。

          2、報銷程序

          1)員工出差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進行差旅費用報銷,并提交一份出差總結報告及拜訪客戶詳細名單一份,否則不予報銷。

          2)從財務部領取《差旅費報銷單》后,依財務規定的標準粘貼正式的報銷票據,餐費補貼、市內交通費用補貼可不提供正式發票,但需填寫付款證明單。

          3)填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后,依程序進行審核。

          A、部門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審核;

          B、管理部審核;

          C、財務審核;

          D、總經理審核;

          3)財務部門復核程序

          A、財務主管按本制度規定,復核單據的規范情況、票據的張貼、金額復核、主管領導審核意見、報銷

          時間等。

          B、經其復核確認無誤后,報總經理進行最后審批。

          C、對于超標部分,不予報銷。

          D、對于超過報銷時間的,只報銷實際費用的50%。

          E、出差人員為兩人或兩人以上差旅費報銷、支出說明;

          1)出差小組須指定專人負責差旅費用的管理與支出,其他人員要進行簽字證明。

          2)《費用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公司的報銷標準進行分發。

          3)出差報銷的費用中,若遇公司不予報銷的部分費用,由出差小組人員進行分攤。

          第八條 附則

          (一)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管理負責,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頒發。

          第九條 附表

          出差申請表 略

          參展人員報銷管理補充條例(備注:省外或者省內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出差人因履行職責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均不計加班工資,不計補休。)

          為進一步規范參展費用管理,提高營銷人員工作效率和銷售業績,特制定本出差管理補充條例。

          參展費用報銷由于參展地區的不同,例如國內或國外參展?,或一級城市、二級城市,隨著地區不同,有不同的消費,故而無法采用統一標準,因此對外參展的費用報銷,公司采用{專案處理},由帶隊團長填好{參展計劃表}。經公司批準執行。

          參展計劃表 略

          駐外人員報銷管理條例(古鎮)備注:住宿費用及來回交通費用,由公司統一安排。

          1、由于公司駐外費用會因地區不同,消費不一樣的情況,故而公司采用專案處理模式。

          2、公司駐外辦公室租賃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

          3、古鎮辦事處費用額定如下;

          古鎮辦事處費用報銷標準 略

          4、駐外辦事處平常要做好現金支出流水賬,隨時侯查核對。

          5、駐外單位需在每月5號前做出費用支出明細表,送公司管理部查核,并經財務部審批后專呈總經理。

          6、駐外單位備有的流動資金,駐外人員不得私自挪用,違者嚴辦。

          7、駐外單位所有單據由駐外單位復印留底,并將原始單據寄回公司財務部審核。

          8、駐外單位有特殊支出的,得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實施日期:20xx年7月1日

          總經理批準:

          總經辦:

          財務部:

          管理部:

        出差管理制度11

          一、職責

          1、業務員職責:

          1.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1.2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差旅費報銷單》,并結清暫支款,多退少補。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1.3出差人員每日必須將每日工作情況以《出差日報表》向自己直屬主管報告。

          2、財務職責:

          2.1嚴格按照管理規定核實《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并給予相應金額的旅差費,未按期結清借支款的按規定于當月工資中扣除。

          2.2嚴格審核報銷發票等票據的時間、地區、金額等是否符合《差旅費預支申請表》中的信息。

          2.3個人累加支借差旅費總金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基本工資金額。

          二、管理制度

          1、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1省外出差(指出差地區為河南省以外的省份)3日內由部門領導核準,3日以上(含3日)由部門領導核準,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1.2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時出差時間的電話聯系相應審核人給予出差延時。除請示批準的出差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未被批準的出差時間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1.3出差報銷費用指出差期間的交通費。其它費用均以補貼形式發放。超標自付,欠標不補。按出差地區補貼形式分為:河南省內元/每天(新鄉周邊地區除外);

          河南省外元/每天(A類城市;B類城市;C類城市。以該地區平均消費水平定補貼標準)。

          1.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1.5由公司及相關單位提供免費食宿安排的不得再報支當日補貼。

          1.6出差人員每日必須作成出差日報向各直屬主管報告。

          三、附件

          1《出差申請單》

          2《差旅費預支申請表》

          3《差旅費報銷單》

          關于業務員出差管理制度篇的補充說明

          一、交通費用

          1、公司所有員工出差,未經批準不得乘坐飛機、火車軟臥,交通開支憑票報銷,市內汽車票按實際報銷,有特殊事項的需要坐出租車的應在回公司之后書面說明情況或有實際事例,否則不予報銷。

          2、特殊事由出差可視情況決定,批準后乘坐的交通工具,差旅開支憑票報銷。

          二、吃飯、住宿標準

          1、銷售片區租有房子,每天飲食補50元;無租房的,連吃帶住120元/天。

          2、特殊事由出差按實際票據報銷。

          三、臨時短途出差

          當天去當天回的一般業務,新鄉市8元/天午餐補助;鄭州、洛陽、安陽、開封等15元/天;本公司附近含新鄉市在內安裝調試中午未完成需吃午餐的15元/天。

          四、電話費

          1、業務員的手機電話費由公司每月100元定期打到手機上,年底結算到各人費用中。

          2、其它出差工作人員,按出差一天補助3元核定,特殊情況按實際費用經批準后報銷。

        出差管理制度12

          一、出差審批

          (一)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應至少提前天填寫《出差審批單》,根據《出差審批單》內所需填寫的事項明確出差事由、地點、時間等,根據公司出差審批權限規定經有權批準人批準后方可出差。若遇到特殊情況需立即出發,無法在出差前提交出差申請審批單的,應該事先口頭請示有權批準人批準,在出差回來后個工作日內補報出差審批單,并說明補報原因。

          (二)將審批后的《出差審批單》遞交至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備案,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有權對出差人員的出差事項進行監督,并提出疑問,經查實確需出差的情況由人事行政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人事行政管理部門憑《出差審批單》記錄員工考勤并按照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代訂往返車、船、飛機票;財務部門憑《出差審批單》及《借款單》(如有)暫支款項。

          (三)未按上述程序辦理出差手續的,出差時間按曠工論處,并不予報銷任何費用。

          (四)超出出差報銷標準而需特批費用的必須事先口頭向集團分管副總裁級別

          二、出差審批權限

          (一)分管副總裁、集團總裁直管中心總監及城市區域公司總經理出差由集團總裁或董事長審批,行政人力中心備案;

          (二)集團總部各中心員工(包括中心總監)由分管副總裁審批,行政人力中心復核(無分管副總裁由總裁直接審批);

          (三)各分子公司副總經理(含)以下員工由所在公司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出差由授權委托人代簽)。

          (一)員工按公司崗位級別及出差規定的標準,持有效票據在限額內據實進行報銷。

          四、出差天數計算

          出差天數的確定:以車、船、飛機票所載時間為依據,按自然日計算天數。

          五、出差借款審批及標準

          (一)出差借款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填寫的事項進行明確出差事由、時

          間、用款額度,按照《出差審批單》的審批流程辦理,財務部門憑《出差審批單》及《借款單》暫支款項;

          (二)出差時間在天及以上(指從離開本公司之日起至回到公司所在城市為止)

          可借支出差借款,天以下不能借支出差借款,出差期間所發生費用回公司后按照差旅費用報銷標準據實報銷;

          六、差旅費用報銷限額標準

          指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發生的費用及市內交通費(出差期間在出差目的地城市乘坐公共汽車、出租車、地鐵等短距離合理交通費,一律在本制度規定標準內報銷;凡公司提供車輛的均不予報銷市內交通費。在人事行政管理部門不能提供公務車的情況下,員工可據實按標準報銷出發地至目的地的市內交通費用(此費用不在出差補助范圍內)。

          指出差目的地城市入住公司簽約賓館或同標準賓館,到公司有簽約賓館地區出差者,由當地公司行政人事管理部門根據《出差審批單》統一安排入住簽約賓館,若遇簽約賓館入住滿員,則在本制度規定的住宿費用標準內統一安排住宿。

          指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在當地每日發生的吃飯費用。凡駐地公司或主辦單位(參加會議、培訓等)未提供伙食,員工可據實按標準報銷餐飲補助。

          4、出差補助(包括市內交通及餐飲補貼及出差津貼等雜項支出)等。

          (二)根據出差城市不同消費水平劃分如下:直轄市:上海、天津、北京、重慶;

          省會城市:石家莊、太原、沈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海口、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西寧、拉薩、南寧、呼和浩特、銀川、烏魯木齊;

          沿海城市:大連、秦皇島、青島、煙臺、威海、連云港、南通、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深圳、珠海、汕頭、廈門、三亞;

          其他地區:除上述直轄市、省會城市、沿海城市外的其他地區。

          1、員工連續出差滿天(含),視同公司派駐外地工作,應當在當地租房,租房標準、市內交通、餐飲補貼及駐外津貼等出差補助費用采用職務級別標準執行。出差補助實行在核定標準內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

          (備注:出差人員因工作需要發生交通費超標情況時,集團員工要求請示分管副總裁及行政人力中心批示同意,分子公司員工要求請示總經理批示同意方可發生。)

          3、集團副總裁和區域公司總經理級別及以上的人員不享受餐補,其他人員按“餐補標準”據實執行;

          4、凡是長期駐外人員在出差所在地租房,根據級別按“住房補貼限額標準”執行;

          5、駐外津貼為公司對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長期駐外而給予的福利,按“駐外津貼

          6、凡是長期駐外人員(不分級別)可享受每月元的洗衣補助,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憑有效票據報銷。

          1、短期出差人員即除長期駐外人員界定以外的其他所有出差人員。

          2、員工因公短期出差(天以內),其出差補助實行在核定標準內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其核定標準中包括員工至出差地的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和餐飲補貼。短期差旅費標準如下:

          (備注:出差人員因工作需要發生交通費超標情況時,集團員工要求請示分管副總裁及行政人力中心批示同意,分子公司員工要求請示總經理批示同意方可發生。)

          七、出差期間相關補助標準細則

          (一)集團副總裁、區域公司總經理及以上級別在外地出差期間,如當地有公司,由當地公司安排公務用車,其他級別人員按以上標準在限額內報銷市內交通費;凡是駐外人員報銷交通補貼的,不再享受本公司交通行車補貼福利(按出差天數計算),如因特殊情況另行審批;凡是出差所在地城市有上下班班車的,副總裁級別以下人員原則上乘坐班車,如因工作原因需要乘坐出租車輛則按“交補標準”據實執行;

          (二)機場往返:總監及以上級別可自主選擇交通工具去出發地機場;經理及以下各級員工原則上采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出發地機場(航班時間在早上點之前,晚上點之后出差的員工可報銷出租車費,要求乘坐出租車按多人同車原則執行,如因特殊情況另行審批;

          (三)出差人員的出差補助在限額內按自然日天數(出發時間至返程時間)計算,憑出差當地合法票據總額控制、據實報銷。實際差旅費(扣除往返交通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四)工作人員參加會議、講座、培訓或業務活動,會議和活動期間的伙食、住宿由主辦單位統一安排,費用從會務費支付的,不得報銷住宿、交通及餐飲補助,可報銷駐外或出差津貼;如果未統一安排食宿,必須提供會議通知單等證明,方可在財務部門按標準報銷住宿、交通及餐飲補助。

          (五)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發生業務招待費,報銷時需按業務招待費管理規定要求,另附招待事項說明和有權審批人書面確認,并不再報銷當日餐飲補貼;

          (六)集團經理級(含)以下及區域公司總監級(含)以下員工住宿費用原則上同性兩人按一套房計算,住宿標準按照就高原則執行;不同崗位級別員工出差應按各自享受標準作為本次出差報銷的控制標準。

          (七)出差期間,因游覽、探親等非工作需要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包括繞道車票,均由個人自理,并且不得享受期間出差補助。員工出差購買繞道車票,且無特殊原因

          (八)出差期間,員工自行解決住宿的,公司給予其享受住宿限額標準%的補貼;

          (九)一次出差任務經由多地完成的,有關票據須一一對應,出差補助亦按照不同區域標準據實報銷。

          八、出差休假

          (一)長期駐外人員執行駐地公司的作息時間。每個月可享受天的帶薪探親假期,

          并報銷派出工作地或其他探親地至派遣駐地往來交通費。若因工作未能享受此假期,可按總部至派遣駐地往來飛機票款的%予以補償。對個別特殊情況可另行審批。

          (二)短期出差人員在出差過程中,如遇公休日,應以公務為重,繼續執行出差任務。但是,如遇出差單位公休日,無法開展工作時,可安排休息。為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出差前,應事先與相關單位聯系,做好出差計劃。出差回來后,可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采取調休方式,一對一補足休息日。

          九、差旅費報銷程序

          (一)業務經辦人員按規定粘貼需報銷發票,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二)《差旅費報銷單》需按時間順序填寫,不得將出差期內某一項費用合計填寫,并在“備注”欄中注明單據的張數。

          (三)出差人員應嚴格按申請出差的內容進行報銷,不得虛報、重報、多報或將無關單據列入差費報銷,如有違反報銷規定者,予以倍扣罰。

          (四)業務經辦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對支出事項的必要性、真實性、合理性負責。

          (五)行政人事部門負責人對出差事由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出差費用標準進行

          (六)財務部門相關審核人員對票據的有效性、合法性、合規性和準確性進行審核。

          (七)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必須周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

        出差管理制度13

          一、人員能在當天返回的不視為出差。

          二、出差申請程序及辦法

          1、申請出差流程:凡營銷中心業務員申請出差均需寫一份出差計劃交于部門主管處并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及計劃出差時間及xx,部門以下的人員(不含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出差由副總或其授權人批。

          2、出差返回時,需及時書面匯報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況和返回時間等,并辦好相關的手續。原則上各片區業務人員應堅守崗位。

          3、未接到總部和無特殊原因的情況下,均不得擅自回總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實、證據。各區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總部匯報工作。否則不予報銷此出差的費用,主管人員及財務亦不得審批。

          三、出差報銷規定

          加強公司業務人員的出差管理,特對出差報銷作如下規定:

          1、差旅總費用包括:旅途交通費、住宿費及其它公司規定能報銷的雜費。

          2、旅途交通費包括:各類車票、船票、機票寺交通工具及機場建設費、旅途保險費,必要的行李托運費等均可憑票實報實銷。

          四、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據實報銷。

          1、按規定的級別乘坐的火車、汽車、豪華大巴、飛機及夜間到達乘坐的。市內計程車(只限一次)及特殊情況需乘坐的(特殊情況按第七點規定),均須出具統一的票據。

          2、以上如確屬無法提供統一票據的可出具證明單,呈部門主管確認后方可報銷。

          3、業務人員出差應扎實提供真實的憑證,如憑證私自涂改和無法辨認的,不予報銷。

          4、出差人員乘座交通工具標準:飛機,火車,汽車,輪船,須批準,硬臥,大巴,二等

          5、市內交通費,伙食及住宿補貼標準實銷)

        出差管理制度14

          總則:為了規范業務人員日常出差行為,加強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業務人員出差類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聯系業務當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聯系業務超過24小時無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請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時應憑《出差申請表》并辦理相關手續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憑請假條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員需派車時按具體情況由公司安排用車。

          四、具體管理:

          1、因公事需要出差,要求于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表》并注明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

          2、業務人員出差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簽字確認后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出差后須按《出差申請表》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戶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到達當地第一時間予以報點,報點須用當地電話,由銷售內勤(行政人員)按報點時間、地點、電話號碼等內容予以登記。出差后回公司報銷時須與報點相吻合,否則不報銷有出入的部分;

          4、出差期間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出差后可以申請調休;

          5、出差后每天通過電子郵件或者短信、電話形式向部門主管報告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安排。

          五、出差費用規定:

          出差費用規定以時間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市場開拓期為六個月,時間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1、出差費用報銷包括出差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等。特殊情況需要應酬的費用需向公司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及報銷。

          2、乘火車時間低于5小時不得乘坐硬臥。

          3、出差補貼(見附表):

          4、電話補助:公司給每位業務人員配備手機、電話卡,電話費100元/月/人,超出部分自付

          5、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火車、動車,飛機需經特別申請同意后方可乘坐。

          6、出差人員每次出差借支不得超過5000元,經理以上級別不超過10000元,若出差途中費用不夠可以自行墊付,待回公司后報銷結算。

          7、上一次出差回來后出差費用沒有報銷結算完畢的,不準再申請下次出差費用借支手續。

          8、住宿費用按照標準入住,報銷時須有住宿發票,超過標準費用自負。

          9、出差需要借支的需向公司出具借據,待出差回來報銷后歸還,保證借支報銷平衡。

          10、業務人員公出午餐補助15元/天,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市內交通50元以內,超出部分自付)

          第二階段:市場發展期自20xx年8月1日開始

          1、業務人員只從公司領取基本工資。

          2、業務人員出差期間所發生的費用一律由個人承擔。

          3、業務人員出差前可以從公司借支差旅費,達成訂單后,所發生的差旅費及本規定第七項規定的業務招待費一律從其訂單的提成中扣除。

          六、業務人員的提成辦法

          1、在第一階段市場開拓期,業務人員的提成為實際回款額的5%

          2、在第二階段市場發展期,業務人員的提成為實際回款額的15%

          3、上述提成均指稅前提成,實際領取時,必須扣除應該繳納的稅款。

          注:業務人員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在第一階段市場開拓期內隨時提出申請按第二階段市場發展期的方案執行。

          七、業務招待費:

          1、業務招待費及禮品費(填寫報銷憑證需要正式發票或者蓋章收據,并注明項目名稱否則不予報銷)。

          2、業務招待費用必須經過領導批準后方可支出,否則自負。

          八、用款審批和費用核銷審批流程:

          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分權與集權相結合,規范用款及核銷審批程序,及時清帳減少資金占用。

          1、業務人員借款首先必須按照借款單上的內容正確填寫借款單,填好后由部門主管簽字,經營銷總監或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2、財務部要根據借款人對應的個人帳戶余額情況并對照借款控制額度確定是否可以辦理借款,否則有權可以拒付,并向相關部門告知拒付理由,特殊情況有總經理決定是否可以付款。 3。出差費報銷首先按照財務部門的報銷要求粘貼報銷憑證,交部門主管確認簽字,經過營銷總監或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門審核后報銷。

          九、手機號管理

          1、開機時間: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

          2、月度手機連續停機、關機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當月的通訊補貼。

          十、業務人員的自覺性:

          1、業務人員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須有明確的目的性,要把工作落到實處,部門主管將不定期跟蹤監督其出差工作情況,將列入績效考核范圍。

          2、出差人員出差后須加強自身安全防范和財產保護意識,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后的工作規章制度中或將增加制度內容。

          十一、業務人員晉升通道

          業務員→業務主管→業務經理→部門主管→營銷總監

        出差管理制度15

          一、為了規范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使公司出差人員在費用開支時清楚化、合理化和規范化,并做到報銷時有章可循、有據可依,以及加強公司差旅費用管理,統一報銷標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市出差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開展業務人員

          1.出差定義:指外出本市(濟寧)的地區進行與公司業務有關的活動2.出差審批:部門負責人在決定派遣人員出差前,嚴格評估出差的必要性,出差前要先填《公出單》。

          3、出差人員當日填寫《銷售人員業務報表》,以及提報次日的行程記錄等相關信息,并填寫《出差計劃表》

          三、出差借款金額:出差人員必須提交借據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原則上借支總額不超過本人出差補助標準的總計。返回后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報銷手續,并結清余款。未按時報銷者,財務可于當月工資中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四、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外情況,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時,應電話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五、銷售人員出差差旅費,應據實提供收據、發票,不得虛報。如有虛報除將其虛報款項追回外,并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六、出差補助標準:餐費:15元/天,車費實報實銷

          七、報銷范圍

          1.交通費用:一般情況下以實際工作需要去的目的地,需乘坐公共交通汽車,出差回公司后應及時整理報銷憑據,并填寫報銷清單,經部門經理核查后報總經理審批,然后交財務報銷。

          2.報銷時要上交《業務員出差客戶登記表》否則不給予報銷。

          3.出差后下午4:30之前需返回公司,否則記半天曠工處理。本制度自公布日起執行

          說明:申請表應于出差前交于上級領導批準后內勤部備案

          出差計劃申請表

          姓名:xx

          職務:xx

          部門:xx

          工號:xx

          出差地址:xx

          費用預算: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銷售人員工作周報

          姓名:xx

          區域:xx

          日期: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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