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生產設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配置在生產設備上,起保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作用所有裝置(如安全閥、防護罩、泡沫滅火器、制氮裝置、報警器等)總稱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加強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二、各種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管理,要經常檢查維護保養落實到人。
三、各種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四、各類安全裝置要按有關規程定期進行專業檢查和效驗,并將檢查效驗情況載入檔案。
五、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需立即復原。
六、各種特殊安全防護器材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效驗和維護,每次效驗后,應記錄或鉛封,保管人要經常檢查。
七、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設施(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法閥、壓力表、儲罐上的呼吸閥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均有生產技術部門負責。
八、凡屬電器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由電工負責。
九、凡屬工藝過程中的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和安全連鎖裝置等,均有生產技術部門負責管理。
十、凡生產區域中的火災報警裝置、滅火裝置和其他固定和半固定滅火裝置,由安全部門負責。
十一、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勞保用品和器具,由技術部門負責購買。
十二、凡防雷、避雷、防靜電裝置及其他安全設施、設備等,均由需用配置部門負責管理。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2
第1章 總則
第1條、目的
1、保證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
2、保證公司設備的正常運行,防范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2條、適用范圍
1、適用于公司各類設備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適用于操作人員對設備的巡視、操作、檢查和維修等常規工作。
第2章 操作設備前的規定
第3條、操作前的準備
1、操作前,操作人員應認真閱讀操作說明,熟悉安全操作規范。
2、操作人員必須了解設備的性能和特點,對于危險環節,有關職能部門應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范裝置。
第4條、操作人員的紀律。
1、作業前,必須對設備設施的傳動、電器部位的安全防護裝置、輔助材料的安全性進行檢查。
2、作業中,如果發現設備設施的轉動、電器部位發生故障,應立即予以解除。
3、作業中,如果發現輔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
4、作業中,一旦發生事故應首先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5、操作完畢,應認真擦洗、注油、,保持設備實施處于良好狀態,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
第3章 操作設備中的安全管理
第5條、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范
1、生產操作的設備,均應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防火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
2、各種機械設備的調試、安裝、使用和修理均須符合安全要求。
3、新裝、改裝、擴裝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設備項目,必須以安全技術、工業衛生、勞動保護觀點來確定技術方案。
4、設備在試車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設備和安裝應符合設計規范。
5、新安裝的設備投入生產前必須進行空轉,合格后方能帶負荷試車。
第6條、安裝安全裝置
1、生產過程中容易發生有毒氣體或粉塵,應安裝安全裝置,確保設備的密封性和機械性。
2、因壓力的施壓以及其他部件運行使得人體可能產生傷害的設備,都要為設備設有安全裝置。
第7條、其他安全裝置的設置。
1、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開閉裝置、閘板和附屬設備,應有寬度為0。6毫米以上的走臺,走臺上應有該1米以上的堅固、可靠地欄桿。
2、電動機及動力轉動裝置中,人員可能會接觸的部分應安裝堅固的金屬柵欄或罩子。
3、機械設備在停車進行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而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志。
4、使用的閥門及其他所有計量儀器均應設置在照明充足的地點,以便操作、觀察和檢修。
5、使用的閥門及其他調整裝置要便于操縱管理,反扣閥門或經常關閉的閥門和閘板上應懸掛明顯標志。
6、被切斷的與生產系統相連的管道應上好盲板,并掛上明顯的標志。
第8條、操作中的應急措施。
1、設備拆卸、貯槽時,其頂部走臺、通道、樓梯及其他工作人員有墜落危險的場所,須構筑堅固的圍柵和扶欄。
2、發現操作的設備有嚴重故障,并有發生事故的風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并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3、防止可燃氣體發生爆炸的措施。
、趴扇夹詺怏w管道、設備的嚴密程度應達到防止氣體泄漏的基本要求。
、茙в锌扇夹詺怏w管道的廠房內應保持充分的換氣,禁止動用明火。
、遣辉试S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產生負壓。
第4章 操作設備后的維護
第9條、操作后的維護。
1、操作設備后應立即進行日常維護工作,對設備進行清洗,檢查各支架和個鏈接處是否有異常。
2、設備開始使用后,沒半年應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維護,保證設備能夠靈活、正常開啟,排污口干凈。
第10條、操作后的清洗。
1、使用設備后,應從設備的外表開始,對表面各部位可見的泥污、灰垢、油污正常清洗。
2、確保設備各部件的安裝位置,將設備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進行清洗。
3、檢查各部位有無缺陷,是否需要更換零件,如需要,應對其進行更換和修復。
第11條、操作后的檢修。
1、根據設備的結構、生產運行特點及重要程度選擇在線修理或離線修理。
2、根據檢修方案,備齊有關技術資料、工裝、夾具、機具、量具和材料等。
第5章 附則
第12條、本規定由生產部負責制定并解釋。
第13條、本規定經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3
選礦設備圓錐破碎機的檢修工作分為小修、中修和大修三種制度。小修工作每3—6個月進行一次,中修工作每10—12個月進行一次,大修工作每36—60個月進行一次。各種檢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分述如下。
小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檢查調整球面軸承、錐形套、偏心套、機座襯套、底端軸承、傘齒輪、防塵及密封
裝置的磨損與配合情況。
2、部分更換或調整機座彈簧。
3、緊固各部螺拴。
4、清洗、檢查油路及冷卻、防塵水系統,并消除漏水、漏油現象。
5、添加或更換潤滑油。
中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完成小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內容。
2、更換活動及固定襯板。
3、更換錐形套、機座襯套、大(小)傘齒輪、傳動軸等。
4、刮研球面軸承或更換球面軸承座。
5、補焊給礦斗、防護罩和進礦箱等。
6、更換部分或全部機座彈簧及彈簧螺栓。
7、補焊機座彈簧螺栓孔、機座梯形面、機座筋開裂等。
大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完成中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內容。
2、更換或修復機座。
3、更換支承環、調整環、傳動軸總成等。
4、修理或重新澆灌基礎。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4
儀器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是設備技術管理的重要環節,其目的是為了延長儀器設備的使用壽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證儀器設備正常運轉的預防性、保護性措施,是保障我校實驗室教學和科學研究正常、順利進行的基矗各實驗室必須予以高度重視,為此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各實驗室必須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根據所使用儀器設備的特點和要求,制定相應的維護保養措施,并認真落實,使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第二條、要加強對教師、實驗技術人員以及學生的基本操作訓練,使他們熟悉儀器設備性能特點,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當或失誤造成損壞事故,特別是大型精密儀器設備使用,要嚴格執行持證上崗的制度,嚴禁未經培訓、考核不合格人員私自操作大型精密儀器。
第三條、對庫存、備用或因任務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時間的儀器設備要定期清潔、查點、進行防塵、防銹、防潮等方面的維護。
第四條、常用儀器設備維護保養規定
①電子儀器設備
a.非常用電子儀器設備要定期清潔、除塵,定期通電,防止元器件受潮損壞。
b.要定期進行部位檢測、性能檢測,了解清楚其技術狀態,保證儀器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c.內部使用充電電池保持其數據或程序的設備,要定期通電使用。
、贆C械設備要經常進行清潔、潤滑、防銹、防塵、防潮、防腐等保養工作。
、趯嶒炇噎h境條件調節設備
a.空調器室內機及去濕機的防沉濾網至少半個月清洗一次,室外機要定期維護清潔,提高散熱效果。這既是提高效率、效果的需要,又是防止過載誘發火災的和損壞設備的需要。
b.實驗室內吊扇、風扇要定期清潔、除塵、潤滑。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5
一、目的
規范實驗室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的方式及措施,以確保發揮儀器設備的效益以及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二、范圍
1、適用于實驗室擁有的所有儀器和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的管理行為。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檢定。
3、各種儀器設備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實行檔案管理制度,建檔建卡,做到技術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4、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方能操作,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5、儀器設備實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儀器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管理科門,并寫出事故報告,各儀器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6、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7、原版儀器、設備隨機資料一律不外借。
8、實驗室設備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或使用實驗室中的任何設備。
9、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10、檢驗人員職責
10.1保護儀器設備,正確使用,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安排維修,提高設備完好率。
10.2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標準操作規程操作儀器和進行檢測工作。
10.3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防火、防盜,保證義器設備安全。
10.4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實驗室內不得任意堆放雜物,廢物要及時清除,臨時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齊。
10.5做好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建立分類賬,做到賬物相符。
10.6做好儀器設備的自檢工作,保證按期檢定。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機械、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
3管理職責
技術生產部負責整個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定,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開展設備操作者的理論和技能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定期開展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設備安全生產的調查和處理;協助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礎管理
4 .1.1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能操作相應設備,專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經管理處設備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應設備。
4.1.2特種車輛的操作人員、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上崗。
4.1.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1.4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本單位有關設備管理的辦法、制度和規定。
4.1.5技術生產部要經常利用各種會議、書刊、標語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標準。
4.1.6技術生產部每月定期組織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并做好記錄,督促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4.2責任事故范圍
4.2.1責任機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機械非正常損壞或損失,造成機械技術性能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均屬責任事故。
a)不按規定加注(更換)潤滑油、冷卻液,造成設備損壞的。
b)因能檢查到的部位(螺絲、螺母、銷釘、鍵及連接桿)松動、脫落而造成設備損壞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絲、雜物)等物件遺落在設備內而影響設備正常運轉,造成設備損壞的。
d)設備運轉超過核定速度或核定載荷,造成設備損壞的。
e)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f)非本設備定崗人員操作設備,造成損壞的。
g)設備在運轉中發現異,F象而不停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或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崗位,不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
h)設備管理員及維修人員在設備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設備操作人員接到通知后不及時排除造成設備損壞的。
i)指揮人員或主管領導強迫工人違反機械性能或操作規程進行危險作業,使機械在惡劣環境中工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j)設備自然事故隱瞞或拖延不報者,經檢查發現后按責任事故處理。
4.2.2非責任事故,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設計、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無法預防和補救所造成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4.3責任事故分類
4.3.1根據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機械事故分為:
a)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5000元(含)以內;
b)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為:
a)輕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3萬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6萬元之間;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以上。
4.4事故的調查
4.4.1發生設備機械事故,操作員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并報告設備管理人員及單位領導,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到現場。如涉及人身傷亡或事故損失有可能擴大的情況,應首先組織搶救。
4.4.2凡發生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
4.4.3事故發生后,設備管理人員要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和周密調查,聽取當事人和旁證人的申述,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有關情況及造成后果,作為分析事故的依據。
4.4.4發生機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設備部應會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與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對于發生的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當事者和干部、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4.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視并及時進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進行得越早,原始數據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據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數據。
b)如需拆卸發生事故的機械部件時,要避免使零件在產生新的損傷或變形等情況發生。
c)分析事故時,除注意發生事故部位外,還要詳細了解周圍環境,多訪問有關人員,以便得出真實情況。
d)分析事故應以損壞的實物和現場實際情況為主要依據,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數據仔細分析判斷,不得盲目推測,主觀臆斷。
e)事故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分析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確有科學依據時才能做出結論,避免由于結論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發生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0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管理部門。
g)凡隱瞞事故不報或拖延上報時間,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和處理,一經發現,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7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民用爆破器材專用生產設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鼓勵技術進步,促進行業持續、快速、安全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直接用于民用爆破器材專用生產的設備(以下簡稱“民爆專用設備”),其安全使用年限的管理適用于本規定。
第三條 新研制的民爆專用設備的危險程度分類及安全使用年限,依據本規定的原則由國防科工委組織專家確定。
第四條 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本規定對民爆專用設備使用年限實施監管。
國防科工委負責民爆專用設備目錄的制定及設備危險程度的分類。
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區域生產企業民爆專用設備的備案、安全使用的監管及違規行為的處罰。
第五條根據使用的安全狀況,對達到本規定所規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的民爆專用設備,實行強制報廢。
第六條根據使用場所的危險程度,民爆專用設備分為0類、ⅰ類、ⅱ類和ⅲ類,具體危險程度分類及安全使用年限規定如下:
。ㄒ唬0類—直接用于爆炸危險品加工生產,并已發生過多起重大燃燒、爆炸事故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5年;
。ǘ☆悺苯佑糜诒ㄎkU品加工生產,危險性大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10年;
。ㄈ㈩悺苯佑糜诒ㄎkU品加工生產,危險性較小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12年;
。ㄋ模n悺糜诰哂腥紵kU的原料加工或不直接接觸危險品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15年。
第七條 對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設備實行目錄管理,民爆專用設備的目錄由國防科工委制定。
第八條 凡在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線上使用的0類、ⅰ類、ⅱ類專用設備,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實施強制報廢:
(一)達到國家和行業強制報廢年限的;
。ǘ╇m未達到本規定所規定的年限,但經修理和調整后仍不滿足設計功能要求的,或達不到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的;
。ㄈ┘夹g性能落后、未達到行業規定的耗能標準、產能過低或用人太多的;
(四)對安全起關鍵作用的核心部件壽命期限已到的;
。ㄎ澹┯绊懮a安全的工藝參數監控不完善的;
。┯捎谠O備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
。ㄆ撸┯邢嚓P規定的其它情況。
第九條 民爆專用設備在距本規定使用年限最后的1~2年內,應加大設備檢查、維護保養頻率,確保設備運行穩定;民爆專用設備的易損件應根據其使用技術狀態及制造廠的要求及時更換。
第十條 民爆專用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設備臺帳和設備管理管理制度,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設備在安裝后1個月內報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各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對本地區民爆專用設備實施有效監管。
第十二條 嚴格禁止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設備超年限使用,對未按規定報廢的,一經發現,視危害程度及后果追究相關責任。
0類、ⅰ類民爆專用設備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規定報廢的,報請國防科工委吊銷設備所在生產線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ⅱ類民爆專用設備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規定報廢的,給予所在生產線停產6個月的整頓,待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第十三條 現場混裝炸藥車和移動式地面炸藥生產專用設備及車輛,按本規定相關條款執行。
第十四條 民爆器材運輸車輛除應符合《爆破器材運輸車安全技術條件》的規定外,還應滿足公安部《機動車[msi]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的要求。
第十五條 進口的民爆專用設備的安全使用年限參照進口技術合同中設備制造商的規定和本規定確定。
第十六條 民爆專用設備提供方或制造廠提供的專用設備,必須提供安全使用規定、維修和檢測方法;明確規定提供的專用設備的使用年限及其易損件的更換周期。
第十七條 鼓勵在民爆器材生產中采用成熟可靠的新工藝、新設備。項目研制過程中采用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辦法》(科工爆[20xx]192號)的要求。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國防科工委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驗收、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所有生產設施的驗收、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管理。
三、職責
3.1運營部負責監督有關部門或下屬單位對生產設施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門對分管的生產設施要嚴格遵循操作規程,認真檢查生產設施運行中的動態指標是否符合要求,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安全。
3.3生產設施的檢維修由設備所屬部門或單位負責。
3.4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由運營部、使用部門負責。
四、控制程序
4.1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
生產設施使用部門負責設備的管理與維護,建立設備設施運行臺賬,制定檢維修計劃。
。1)日常點檢:操作人員上班前對設備進行檢查,設備運行中對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并保留檢查記錄。
(2)定期檢查:設備管理部門每月對設備全面檢查一次,并認真填寫《設備安全檢查表》,特種設備應定期聯系國家檢驗部門年檢。
(3)季節性檢查:由于季節原因設備使用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對設備進行檢查,主要內容有: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凍等。
。4)定期保養:維修工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保養,并認真填寫《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記錄》。
4.2生產設施安全檢維修管理
1、維修前的準備
。1)根據設備維修項目的要求,檢修部門應進行檢修前風險分析并制定設備檢修方案,落實維修人員、維修組織、安全措施。
。2)設備維修如需高處作業、動火、動土、斷路、吊裝等,按相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證。
2、維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1)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和各種工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2)轉動設備維修前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需檢修設備上電器電源,并經啟動復查確認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的安全標志。
。3)對維修中使用的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器材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對維修中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5)應將檢修現場的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
(6)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障暢通無阻。
。7)需夜間檢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3、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1)參加檢修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檢修作業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
(3)嚴禁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4)對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5)檢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6)檢修人員檢查檢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7)因檢修需要而轉移的蓋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措施應恢復正常。
。8)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應及時拆除。
。9)設備檢修人員會同設備所在部門,對檢修的設備進行試車、驗收、交接。
4.3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
1、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門應對拆除設備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制定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道、供熱設備等相連接部分切斷。
(3)生產設備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干凈,經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動火拆除。
。4)工人從事拆除工作時,應有腳手架或者其他穩固的結構部份方可操作。
2.生產設施的報廢
。1)生產設備使用或保管部門應填寫《設備設施報廢單》
。2)由歸口管理部門現場確認后簽署意見。
。3)報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批示。
。4)報批后由運營部統一辦理報廢。
4.4新設備設施的驗收
1、設備到達物資庫或現場后,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聯合設備采購人員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
2、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驗收。首先檢查設備包裝情況確認設備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后依據裝箱單明細逐件核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現資料短缺,應由設備采購部門負責追回。
3、若在驗收過程中發現設備破損、生銹、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并責成設備采購部門監督設備供貨廠家返修或更換。返修或更換后再行驗收。
4、開箱設備驗收合格后,設備采購人員填寫設備入庫驗收單,由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5、對于設備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后,調試人員對調試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與設備采購部門,由設備采購部門聯系并督促設備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無法現場返修的供貨廠家應予以更換。
6、若設備在質保期中出現問題,由設備采購部門督促廠家直至解決。
7、對進廠設備中的安全裝置在驗收中必須注明完好與否,并要所有人員進行確認。
8、對有關安全、設備、設施的驗收要求由安監部門人員參加并建檔。
五、附件
《安全生產設施及特種設備管理臺帳》
《安全附件統計管理臺帳》
《設備設施驗收單》
《安全生產設施、附件及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檢查表》
《安全生產設施、附件及特種設備檢維修記錄》
《設備檢維修計劃》
《設備檢維修作業(交付/驗收)單》
《設備檢維修安全交底記錄》
《設備報廢申請單》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9
選礦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應實行責任制,要明確各級人員、各個崗位對設備維護的責任。
一般可分為日常維護、定期維護。對重點設備進行日常點檢和群眾性評比檢查等。
(1)選礦設奮的日常維護
要求操作人員在每班生產中必須做到。班前對設備進行檢查、加油,班中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尤其要注意設備運轉時發生的聲音、振動、溫升、油壓、異味等信號,以及限位、安全裝置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下班前對設備進行認真清掃擦拭,并將設備狀況記錄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維護是設備維護的基礎,是預防故障或事故發生的積極措施,應當嚴格制度化。
有些設備可以執行周末維護,主要工作內容與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范圍及程度高于日常維護。周末維護一般規定在周末下班前進行,主要目標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整容和防腐。
(2)選礦設備的定期維護
目的是減少設備磨損、消除事故隱患,延長使用壽命。維護工作以操作工人為主,由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進行。
定期維護工作的主要內容為:對設備易保養部位和重點部位進行拆卸和檢查,徹底清洗設備外表和內部,疏通油、水、氣路,清洗和更換密封零件和過濾元件。檢查和調整各配合部分的間隙,緊固各部位的連接或相關零件,由維修電工按要求對電氣部分進行維護保養。
定期維護完成后,應對調整、修理、更換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記錄,尤須將未解決的問題記錄清楚。關于維護周期,一般為工作500小時進行一次。維護周期及每次維護時間還應根據設備結構、生產條件、維護水平等不同情況合理地確定,并經常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加以調整。
可將定期維護內容歸納為‘四要”、‘六無’以便于記憶。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體,傳動部位要靈活,配合間隙調整好,安全裝置要穩妥。
六無:緊固部件無松動,各部清洗無死角。導軌滑道無油垢,油路暢通無漏跑,冷卻系統不漏水,遺留問題記錄好。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0
資料管理:
1.維修班對所有設備進行立帳、分類、編號,建立管理卡。
2.維修班妥善保管設備相關說明書、圖紙等技術資料。
3.維修班組織各生產班組按照《年度設備保養計劃》進行設備保養,填寫相應的《設備日常保養項目表》及《設備保養記錄》
4.維修班對關鍵設備進行運行檢查,填寫《設備運行檢查記錄》,并由維修班存檔。
5.維修班按照《設備周期檢定計劃》對本車間關鍵生產設備進行設備校準,填寫《設備檢測記錄》,并由維修班存檔。
6.維修人員修復設備后填寫《設備檢修單》,并由維修班存檔。
使用管理:
1.a類設備由車間定人定機操作,b類設備非經班長安排不得串機使用,a類設備非經車間允許不得串機使用。
2.新上崗、轉崗、調入的設備操作人員在使用設備前,必須對其進行培訓,學習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范、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知識等基本常識。
3.操作者必須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掌握設備的使用要求、 “三級保養制度”的內容和要求,合理潤滑,經考核合格才能獨立操作。
4.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超規定使用設備。
5.操作者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裝置及零部件,動力供應中斷時應立即關閉設備的各種開關,將工作機構返回起點裝置,手柄、手把返回正常位置。
維修管理:
1.設備出現故障后,應立即切斷電源,保持現場,通知維修班維修。
2.維修人員接到報修后應及時組織維修,對缺少的部件及時向車間反映,以免影響生產的正常進行。
3.設備維修前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及水源,維修中必須掛牌操作。
4.設備沒有修復前,不允許非維修人員擅自使用設備。
5.備件保管工作要達到科學保管分類、分區、分機型,擺放整齊,標志明顯,規范化。加強防銹、防腐措施。備件不磕不碰、不銹、不變質。
維護保養管理:
設備的“三級保養”包括:設備的日常、一、二級保養。
1.設備的日常維護:班前班后由操作工認真檢查擦拭設備各個部位和加油保養,使設備經常保持清潔、整齊、潤滑、安全,班中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開機前例行檢查設備的潤滑和易松動部位。
*工作前檢查操作盤上的各指標燈是否正常,各按鈕、開關是否處于正確位置。
*班中時刻觀察設備運轉情況,有無與正常運轉不同的異,F象。如:聲音、溫度、氣味等。
*工作中設備長時間不使用時,要及時關閉設備電源。
*保持設備清潔,每天下班前15分鐘例行擦試并做好交接班。
2.設備的一級保養:即月保養,每月的27日進行生產設備的月保養,生產不允許時設備運行400―600小時進行一次定期維護,以操作者為主維修工人為輔。
*清除設備表面“黃袍”及油污。檢查各個配合間隙。
*部分零部件拆卸,清洗,修復。
*檢查潤滑油路,清洗油氈,油線,濾油器,清導面等,適當加潤滑油或潤滑脂。
*清掃電器箱,電動機,電器裝置固定整車安全防護裝置牢靠。
*清洗附件及冷卻裝置。
3.設備的二級保養:設備運行滿2300―2600小時進行一次小修,小修以維修工為主操作者配合。
*對設備部分解體檢查維修,更換修復磨損零件。
*對主軸箱,變速箱,液壓箱,冷卻箱進行清洗加油修復更換易損件。
*檢查電器箱,修整線路,清洗電動機。
*檢查,調整,修復精度,校正水平。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1
1目的
建立生產設備清潔管理制度,保證生產設備符合工藝衛生要求。
2范圍
車間一般生產區、潔凈區設備。
3責任
3.1車間各班長負責組織實施,各工序生產操作人員有責任按本制度執行。
3.2工藝員、質監員負責監督、檢查。
4內容
4.1一般生產區設備的清潔
4.1.1設備內表面清潔時,先用軟用水(必要時加洗滌劑)擦試設備內表面至清潔,再用干抹布將設備內表面擦試干凈。
4.1.2設備外表面清潔時,用軟布或濕毛巾擦拭設備外表面,注意不可讓水流入電器開關及控制盤內。
4.1.3如有污處應用去污粉或洗衣粉擦洗干凈。
4.1.4清洗完后,用毛巾擦干設備表面的水。
4.1.5清潔時注意手勿被設備尖物刺傷。
4.1.6電器開關清潔前必須切斷電源,用干布擦去表面浮塵。如有必要用微濕毛巾擦拭電器表面。
4.2潔凈區設備清潔
4.2.1生產完畢后,切斷電源,對設備進行整理,清除設備內外的殘留物。
4.2.2設備上可拆下部分及可移動設備送清潔間清洗,按生產用容器具清潔SOP進行清潔。
4.2.3設備主體按各設備清潔SOP實施,內部要清潔干凈,外部要見設備本色,電器擦拭無油污,設備清洗要揩凈邊角、縫隙。
4.2.4用純化水將設備內外表面及拆下部件擦洗干凈,再用75%酒精對設備及部件進行全面擦拭、清潔。
4.2.5設備清潔完后,按順序進行安裝、試車,正常后,填寫清潔記錄,報質監員檢查,檢查合格后,設備掛已清潔牌。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2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準購買后,須報設備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 經設備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咨詢,方可確定檢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 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后,設備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并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設備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設備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 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設備動力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 設備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并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設備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鑒定與咨詢。
第十一條 設備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并上報,按程序審批。
第十三條 申請批準后,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設備到位后、舊設備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 報廢、拆除舊設備由生產管理部、設備動力科、安全環?品止へ撠煱从嘘P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生設備事故,設備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 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后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 設備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注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第二十一條 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采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管理部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復。
第二十三條 生產管理部經理審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后,批準執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 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并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3
首先要按照設備使用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設備類型,并按照設備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復雜程度、危險系數以及使用場所、維護難度,將設備劃分為:特種設備、常用設備、一般設備三個級別,以便于規程的編制和設備的分級管理。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準購買后,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 經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咨詢,方可確定安裝項目或增置電氣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 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操作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后,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并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完畢,由設備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驗收報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部門要與生產部門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安排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培訓。
第七條 使用人員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達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獨立操作。
第八條 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 設備管理部門要安排專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并做記錄。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設備管理部門要進行技術鑒定與咨詢。
第十一條 設備管理部門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附有設備管理部門確認的“報廢申請單”上報生產總部,申請報廢,再由后勤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三條 發生設備事故,設備管理部門主管、生產部門主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四條 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五條 設備管理部門主管、設備操作人員,當事人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注處理意見,報生產總部及總經理。
第十六條 對重大事故由設備管理部門上報生產總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七條 事故處理完畢,設備管理部門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十八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十九條 屬設備自然事故,設備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處理,采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條 設備管理部門要編制設備檢查保養計劃,填寫“設備檢修記錄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復。
第二十六條 維修人員根據月檢修保養計劃,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內容,并做好記錄。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生產設備發生故障,須由車間或生產部報設備管理部門。由設備管理部門派員及時維修。
第二十八條 設備管理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上登記收到時間,根據設備故障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二十九條 維修人員在收到后2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由設備管理部門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注明原因,并上報生產總部,聯系外援,盡快修復。
七、設備運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 設備運行動態管理,是指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依據設備運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一條 建立健全系統的設備巡檢制度,各使用部門要對每臺設備,依據其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么)、正常運行的參數標準(允許值),并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周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二條 建立健全巡檢制度,保證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負責對特種設備的巡檢任務。各使用部門都要根據設備的多少和復雜程序,確定設置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設備運行動態。
第三十三條 信息傳遞與反饋
1、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車間管理,由車間管理通知設備管理部門或維修人員,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后登入檢查表,并做好維護工作。
2維修人員進行的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處理外,要將信息向設備主管傳遞,以便統一匯總。
3、維修人員巡檢時除做好記錄,還要按日匯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并向設備主管反應。
4、設備管理部門列出主要問題,及時安排處理,并登入臺帳。
第三十四條 設備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設備薄弱環節:
1、運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復處理無效的部位。
2、運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設備、部位。
3、運行達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設備)。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設備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設備。
第三十五條 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設備薄弱環節,按時組織檢查,確定當前應解決的項目,提出改進方案。
2、設備管理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后列入整改計劃。
3、設備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后,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估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后,存入設備檔案。
八、設備故障處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設備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并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三十七條 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備故障要詳細記錄并逐級上報,同時注意操作,加強觀察。
第三十八條 未能及時排除的設備故障,必須協同維修人員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三十九條 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生產總部設備科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4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并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設備的擺放布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項目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項目作業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項目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一監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項目,發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項目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并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并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場劃分成區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污檢查;
11.5區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志,夜間要設安全燈。
14、檢修現場臨時照明不得隨意架設,必須有安全部門批示,專人架設。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程分包、船舶及機械設備租賃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國交建及所屬各企業、各事業部、各區域總部、總承包公司、各直屬項目部(以下簡稱各單位)。
受中交集團委托,由中國交建代管的存續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各單位應根據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審查、準入、清退機制,明確安全、環保職責,依照工程特點和需要合理選擇分包隊伍、租賃船機設備,嚴格分級管理,杜絕非法分包、轉包或違規租賃船機設備。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生產管理
第四條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總承包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單位實施的行為。
第五條 工程分包須取得建設單位同意,且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第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優先選用中國交建合格分包商名錄中的分包單位/勞務協作隊伍。
第七條 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資質進行認真審查,經審查不合格或未經審查的,不得分包工程。
第八條 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資質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滿足分包工程要求的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二)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企業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四)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崗位證書齊全。
第九條 各單位應定期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有關資質予以審查,并對審核結果進行會簽,及時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
第十條 各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分包工程,嚴禁轉包;加強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禁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一條各單位與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簽訂分包/勞務協作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建筑施工分發包單位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書》,指定現場安全生產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嚴格管理,對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安全施工管理混亂、導致生產安全或環境保護事故、造成信譽或經濟損失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予以清退。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督促分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加強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中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對勞務協作隊伍自行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并監督實施。
第十五條施工前,各單位應組織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制定預控措施。
第十六條施工前,各單位應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并由雙方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七條各單位應指派責任感強、施工實踐經驗豐富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主要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的現場組織、安全施工設備配置、現場布置和勞務協作人員實際操作技能等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第十八條各單位應督促監督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足額投入安全費用,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個人防護用品,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施工中,各單位應監督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履行安全生產協議和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危險源預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違紀等不安全行為。
第二十條各單位應定期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會議和組織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參加,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三章船舶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船舶租賃是指用于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交通船舶、輔助船舶的租賃行為。
第二十二條所租賃船舶的所有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者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
第二十三條 所租賃船舶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具備經船舶檢驗和海事安全監督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
(一)船舶營業運輸證;
(二)船舶登記簿(國際航線)或船舶檢驗證書簿(國內航線);
(三)船舶簽證簿;
(四)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簿;
(五)船舶適航證書;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自航);
(七)船員適任證書;
(八)船舶垃圾管理計劃、記錄簿(國際航線、沿海400噸以上);
(九)船舶油污染應急計劃簿和船舶油類記錄簿(400噸以上);
(十)乘客定額證書(交通船);
(十一)按規定由主管部門核發的其他證書或文件。
第二十四條租賃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機械設備應有維修、使用、保養說明書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二十五條 租賃船舶必須經船舶檢驗部門及海事安全監督部門對以下設備、設施檢查合格后方可租賃:
(一)船體:船體必須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體強度、長度、寬度、型深、吃水滿足船舶規范和施工使用的要求;
(二)航行操縱系統:自航船舶的舵機有良好舵效,磁羅經、測深儀、定位及了望設施,必須經校驗檢查符合使用要求;人力舵機的舵效及有關操縱系統也應靈敏可靠;
(三)信號系統:船舶號燈、號型、聲響設備齊全有效,并符合國家及國際公約的有關規定;
(四)通訊系統:自航船舶必須按有關規定配備適航安全要求的通訊設備,確保聯絡暢通;工程船應配備滿足施工作業或拖航要求的通訊設備或設施;
(五)系泊設施:按租賃船舶等級應配備相應的系纜、錨鏈、錨爪、系纜柱(樁)、電動(或人力)絞車等,以滿足靠泊、錨泊和編解隊作業的要求;
(六)防污系統:按租賃船舶的等級,必須配備油水分離器、排污和防污設施;
(七)消防系統:按租賃船舶等級,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工具、材料等;
(八)主、輔機系統:租賃機動船舶的主機、輔機應達到施工作業和航行的要求;
(九)應急救生系統:租賃船舶必須按其等級和使用功能,配備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衣;租賃的交通船應根據最大載客量配備足夠的救生衣、救生圈。
第二十六條 租賃船舶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船舶的船舶類型、船舶技術性能、限定的航區應滿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門的有關要求。
第二十八條 承租方在下達任務指令時,應同時告知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 租賃船舶在調度、使用時,不準超越其船舶技術性能,不得超負荷作業。
第三十條嚴禁租賃使用不具備交通船條件的船舶作為交通船。
第三十一條 乘坐交通船,要限定人數,不準超員航行,船上作業人員及乘員必須穿救生衣。
第三十二條 承租方應加強租賃船舶安全管理,實施船舶安全監督、定期安全檢查,并監督落實船舶消防、通訊、救生設施和防臺、防汛、防突風襲擊等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三條 租賃船舶的船員,必須遵守承租方對船舶管理、勞動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環境保護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四章機械設備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十四條 機械設備租賃是指用于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和交通運輸車輛等的租賃行為。
第三十五條 租賃特種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特種設備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
(二)特種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當地特種設備技術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檢測合格證;
(四)特種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五)特種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六)特種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
(二)機械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機械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四)機械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五)機械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七條租賃營運車輛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動車執照(號牌);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機動車年檢合格證;
(四)車輛的使用、保養技術資料;
(五)機動車保險憑證(車損和第三方責任險、交強險等)。
第三十八條 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使用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應齊全,控制系統靈敏可靠。
第三十九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技術性能進行實況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賃。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四十條承租方必須依據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作業性能、技術狀態及其適應的工作環境合理調度使用。
第四十一條 承租方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下達任務通知單時,必須對操作、司駕人員進行該項任務的作業技術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第四十二條 租賃車輛運載超長、超高、超寬物體時,必須嚴格符合交通法規的要求,租賃車輛運送人員時,應嚴格控制乘員數量,不得超員,安全行駛。
第四十三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嚴禁酒后操機作業和駕駛作業。
第四十四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
第四十五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和隨機(車)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承租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調度管理,安全生產。
第四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在進場前對設備、車輛的技術狀態、安全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作業完畢后進行例行保養,消除事故隱患,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四十七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必須立即予以糾正,無法立即糾正的,應限期整改并復查驗收。
第四十八條 施工過程中應制定應急預案,明確防范措施,落實安全責任。承租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予以監督檢查。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交建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中交股份分包工程、租賃船機設備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交股安監字200733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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