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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2-09-17 09:04:4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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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

          根據國務院醫改工作的統一部署,新財務會計制度于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得到了執行,這在一定程度上調整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體制,也增加了對其醫療衛生方面的經費投入,而且也促進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同時也強化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預算約束,使得收支劃分更為合理,更加完善了其機構的激勵機制,而這勢必會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產生一定影響。本文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制新財務會計制度特點,探討其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的影響。

          醫療機構財務、會計、注冊會計師審計等五項制度的實施不僅有助于對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推進,還有助于實現其財會信息的透明度和陽光化,促進其其財務信息準確性的提高,同時也可進一步促進其機構體制和機制綜合改革進程的加快。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作為發展農村經濟社會和建設全面小康社會的健康屏障,是新一輪醫改的重點部分,其新財務會計制度也對其財務相關方面進行了新的規定。

          一、基層醫療衛生機制財新會制度的特點

          (一)促進預算約束機制的強化,層層落實責任

          在新制度中提出了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所實施的預算管理辦法。相比對對《醫院財務制度》的廢止,新制度中進行了“績效考核補助”的增設,重點要求機構進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數量及所需經費的分配。預算管理也重點要求以收定支,對于有條件的基礎醫療機構可采取收支兩條線財務管理措施,并對其做出了相應的規定。同時因為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和核算水平參差不齊,所以在財務管理體制上也予以了制定,還針對一些衛生機構缺乏財務核算人員和機構情況予以了會計委托代理記賬的`措施。

          (二)加強收支的合理劃分,體現職能定位

          在頒發的新制度中,明確指出將上級補助收入、財政補助收入、醫療收入作為基層醫療機構收入,也在會計核算流程中進行了各補償渠道的資金流程的清晰反映。結合其機構實際情況予以醫療、衛生服務的職能定位,進行支出科目的設立,為了滿足基礎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的現實要求,增設“待攤支出”,從而更加準確、客觀的核算。根據醫藥衛生改革精神,在醫療收入中計入藥品收入,將藥品支出納入醫療衛生支出中。

          同時也對政府予以其基本建設及設備足額安排的補償機制進行了體現,并單獨在補助支出中反映政府所承擔的支出。

          (三)促進資產的規范管理,強化財務風險

          為了滿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簡化會計核算、財政補償機制、預算編制管理要求的需要,將長期資產取得時直接計入成本中,對于期限超過3年的應收賬款,應該按照具體流程報批后核銷。還需要對其機構的對外投資進行嚴格禁止,加大對購置大型設備和借款等方面的控制,并嚴格落實其論證報批程序。并遵循集中管理原則,不斷提高自身資產使用效率,同時對各類收支進行合理劃分和核算,避免不合理醫療費用的出現,通過加強對財務風險的控制,保障其公共醫療衛生的社會效應。

          (四)結合績效工資,設立獎勵基金,建立激勵機制

          新制度中提出將獎勵基金增設到其衛生機構的專用基金中,其機構只要進行了相應預算管理方式的落實,并達到了合格的績效考核后,就能夠根據其具體收支結余進行相應比例基金的提取,同時,通過與績效工資結合,作為職工績效考核獎勵,從而建立獎勵機制,達到調動醫務人員工作積極性的目的,從而使醫務人員自主參與到醫改中,并服務于醫改,促進醫改的深化。

          二、新財務會計制度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的影響

          (一)促進醫防并重運營模式的形成

          新制度中提出了專業基金中獎勵基金和績效工資的結合,提高了基層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從而使機構有動力重新配備財力、物力、人力,加強防保工作,從真正意義上做好公共衛生服務,將公共衛生服務所支出構成清晰的反應出來,為公共衛生服務等公益性支出的全面計量提供了重要依據,為公共衛生服務的建立健全提供了基礎資料。從實際生活這一層面出發,新財會制度促進了醫防并重運營模式的形成。

          (二)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內部管理

          新財務會計制度的財務管理體制在“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原則下實行,推行財務集中核算的方式,同時將委托代理記賬制度實施于部分不具備條件的機構,在很大程度上增強了預算管理與約束,在預算管理中納入基層醫療機構所產生的收支,以此完善預算,也讓其預算更嚴謹,避免支出隨意調整等問題的出現,使醫療機構經濟合法、合規,更加透明化,使機構的規范運用,新財會制度中強調審計、財政、主管部門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需要進行財務監督,使內部監督制度更加完善,從而不斷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內部管理。

          (三)維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是服務于百姓,服務于社會,為其提供所需的公共衛生服務和醫療服務,公立醫療主要定位是承擔科研責任,解決疑難雜癥等問題。醫療活動的公益性在“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指導方針下,是指導基層醫療機構全部經濟活動的總準則,新財會制度對公共醫療和基本醫療的財政補貼機制進行區分,控制采購大型設備,禁止基層醫療機構對外投資,防治不合理醫療費用的上漲,從各個方面維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因此,新財會制度的實施,對維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具有重要意義。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2

          基層衛生機構是我國最為基礎的醫療衛生單位,在廣大基層擔負著重要的責任和義務,其經營管理水平直接影響著其衛生水平的進步與發展。但是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基層衛生單位并不重視經濟管理工作,導致財務工作中存在較多的問題。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以及醫療改革的不斷進步,新財務會計制度的出現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財務管理帶來了全面的改善。

          一、分析新財務會計制度對基層醫院財務管理工作的影響

          在新的財務會計制度下,國家及政府相關部門加大了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資金補助力度,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日常運轉提供了更加充分的資金保障。一方面,這有助于調動相關工作人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另一方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更充足的資金完善自身的醫療衛生服務,從而提高基層醫院的醫療服務質量和水平,為基層人民帶來更多的便利。

          其次,新財務會計制度的實施,有助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斷優化內部績效管理,提高醫院整體管理水平。從目前情況來看,很多基層醫院的財務管理素質并不完善。在醫療改革不斷進展的過程中,這種問題的弊端充分暴露出來,影響了基層醫院發展的進程。在新財務會計制度下,醫院財務管理將會進一步實現公開、透明化,資金的流向和使用更加的清晰和明確,提高了醫院內部的公平性,更有利于基層醫院各項工作的開展。與此同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也能夠得到更有利的維護,財務管理水平的提升,使得基層醫院有更加充足的資金完善醫療環境、基礎設施、人員團隊等,繼而提高了基層醫院的醫療服務質量,切實為百姓服務。

          二、新財務會計制度下基層醫院財務管理的具體策略

          為保證財務管理工作質量水平的提升,需要讓基層衛生機構的相關工作人員充分意識到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了解財務創新對醫療改革與業務能力提升的重要意義。一方面,基層單位需要積極招收具備財務管理經驗和能力的專業人才,突出財務管理工作在醫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對于本院的財務管理者,需要加強理論與實踐能力的培訓,提高其財務管理的專業性,打造高素質的財務管理團隊。另一方面,為保證醫院財務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財務考核制度,定期對財務人員的工作能力、業績成效進行考核與評估,并設立相應的獎懲機制,優秀的財務管理人員需要予以相應的獎勵,反之則要接受適當的處罰。

          其次,基層衛生機構需要進一步加強對財務預算的管理,確保財務的收支平衡,盡可能擴大盈利空間。預算管理主要包括預算的前期編制以及后期執行兩方面,而編制的合理性也直接影響了預算的執行度。為此,財務人員在編制預算的過程中,需要充分考慮基層衛生機構在運行過程中所面臨的`復雜因素,包括基層的經濟水平、國家政策、市場狀況、醫院業務水平等。同時,預算編制者需要結合醫院今年內的基礎設施使用情況,科學預測階段內醫院人力和物力資源的使用情況,并套用人事部門工資定額標準和日常公用經費定額標準計算生成,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嚴謹。在預算執行階段,財務管理者需要嚴格把控各種資源的使用情況,如果實際支出與預算不符,需要及時找到具體原因并進行記錄,提高下個階段內財務預算編制的準確性。

          再次,基層衛生機構需要進一步提高對收入、支出和結余的管理水平,確保醫院資金的充分利用。財務人員可以將這部分工作分為財務支出、財務收入、財務收支結余三方面管理內容;鶎有l生機構的收入主要包括財政補助收入、醫療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及其他收入,財務人員需要嚴格按照新財務會計制度的標準,對這幾項內容進行分別的核算,為保證準確性,每天都要進行收入清算,并在月底對收入情況進行總體的分析。財務支出同樣需要在新財務制度的框架下展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支出主要包括醫療支出、公共衛生支出兩部分,進一步明確階段內醫院的成本及收益情況。收支結余的計算需要充分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遵循新會計制度的相關標準。當收支結余為正的情況下,需要按規章制度提取專用基金。當收支結余為負的情況則需要通過事業基金彌補,不可以進行其他分配。

          最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管理人員需要充分的做好對負債資產的管理,主要從負債和凈資產兩方面展開,為確;鶎俞t院的正常運行,財務人員需要定期對醫院的資產狀況進行清查,并將負債情況調節到可控制的范圍之內。在新財務會計制度下,基層衛生機構需要進一步完善關于固定資產的報廢手續,盡量減小醫院面對的財務風險因素。同時,需要對醫院的專用基金、事業基金、財政補助結余加強管理和統籌,將其應用到適當的地方,保證基層衛生機構的正常、順利運行。

          三、結語

          綜上所述,新財務會計制度的實施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財務管理工作帶來了全新的改變與活力,文中重點討論了現階段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展開財務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望與同行工作者一同交流探討。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醫療機構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療水平,有效預防和控制經血液透析導致的醫源性感染,提高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和《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章,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設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第三條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當地醫療服務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設置規劃,嚴格實行血液透析室執業登記管理。

          第四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醫療機構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對轄區內醫療機構血液透析室進行指導和檢查,加強血液透析治療的質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五條設置血液透析室的醫療機構應當根據本規范,制定并落實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規章制度、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明確工作人員崗位職責,落實血液透析室醫源性感染的預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療安全、有效地開展。

          第六條醫療機構應當指定相關部門負責血液透析室的質量監控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ㄒ唬⿲ρ和肝鍪乙幷轮贫取⒓夹g規范、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ǘ⿲ρ和肝鍪业尼t療質量、醫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設備管理、一次性醫療器具管理等方面進行檢查;

         。ㄈ⿲ρ和肝鍪业闹攸c環節和影響醫療安全的高危因素進行監測、分析和反饋,提出控制措施;

         。ㄋ模⿲ρ和肝鍪夜ぷ魅藛T的職業安全防護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導;

          (五)對血液透析室發生的醫源性感染進行調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七條血液透析室應當設負責人全面負責血液透析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三級醫院血液透析室的負責人應當由具備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執業醫師擔任;二級醫院及其他醫療機構血液透析室的負責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執業醫師擔任。血液透析室負責人必須具備透析專業知識和血液透析工作經驗。

          第八條血液透析室應當配備護士長或護理組長,負責各項規章制度的督促落實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三級醫院血液透析室護士長或護理組長應由具備一定透析護理工作經驗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注冊護士擔任,二級醫院及其他醫療機構血液透析室護士長或護理組長應由具備一定透析護理工作經驗的初級(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注冊護士的擔任。

          第九條血液透析室醫師、護士和技師的配備應當達到醫療機構血液透析室基本標準的要求。

          第十條血液透析室醫師負責制定和調整患者透析治療方案,評估患者的透析質量,處理患者出現的并發癥,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相關記錄。

          第十一條血液透析室護士協助醫師實施患者透析治療方案,觀察患者情況及機器運行狀況,嚴格執行核對制度、消毒隔離制度和各項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二條血液透析室應當根據透析機和患者的數量以及透析環境布局,合理安排護士,每名護士每班負責治療和護理的患者應相對集中,且數量不超過5名透析患者。

          第十三條血液透析室技師負責透析設備日常維護,保證正常運轉,定期進行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的監測,確保其符合質量要求。

          第十四條血液透析室根據工作需要,可配備血液透析器復用工作人員,從事血液透析器復用工作。血液透析器復用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掌握有關操作技術規程。

          第三章質量管理

          第十五條醫療機構設置血液透析室,應當經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進行執業登記后,方可開展血液透析工作。

          第十六條血液透析室應當建立醫療質量管理的相關制度,定期開展醫療質量控制工作,持續改進醫療質量。

          第十七條血液透析室應當嚴格按照血液透析技術操作規范開展血液透析質量及相關工作,建立合理、規范的血液透析治療流程,制定嚴格的接診制度,實行患者實名制管理。

          第十八條血液透析室應當建立血液透析患者登記及醫療文書管理制度,加強血液透析患者的信息管理。

          第十九條血液透析室應當建立良好的醫患溝通機制,按照規定對患者進行告知,加強溝通,維護患者權益。

          第二十條血液透析室應當建立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質量監測制度,確保透析液和透析用水的質量和安全。

          第二十一條血液透析室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和管理醫療設備、醫療耗材、消毒藥械和醫療用品等。

          第二十二條血液透析室應當為透析設備建立檔案,對透析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證透析機及其他相關設備正常運行。

          第二十三條血液透析室的醫療廢棄物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進行分類和處理。

          第四章感染預防與控制

          第二十四條血液透析室應當加強醫源性感染的預防與控制工作,建立并落實相關規章制度和工作規范,科學設置工作流程,降低發生醫院感染的風險。

          第二十五條血液透析室的建筑布局應當遵循環境衛生學和感染控制的原則,做到布局合理、分區明確、標識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潔污區域分開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六條血液透析室應當分為輔助區域和工作區域。輔助區域包括工作人員更衣室、辦公室等。工作區域包括透析治療區、治療室、水處理間、候診區、接診區、儲存室、污物處理區;開展透析器復用的,應當設置復用間。

          第二十七條血液透析室的工作區域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ㄒ唬┩肝鲋委焻^、治療室等區域應當達到《醫院消毒衛生標準》中規定III類環境的要求。

         。ǘ┗颊呤褂玫拇矄巍⒈惶、枕套等物品應當一人一用一更換。[page]

         。ㄈ┗颊哌M行血液透析治療時應當嚴格限制非工作人員進入透析治療區。

          第二十八條血液透析室應設有隔離透析治療間或者獨立的隔離透析治療區,配備專門治療用品和相對固定的工作人員,用于對需要隔離的患者進行血液透析治療。

          第二十九條血液透析室應當按照《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嚴格執行醫療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術規范,并達到以下要求:

         。ㄒ唬┻M入患者組織、無菌器官的醫療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須達到滅菌水平;

          (二)接觸患者皮膚、粘膜的醫療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須達到消毒水平;

         。ㄈ└鞣N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創操作的醫療器具必須一用一滅菌。

          血液透析室使用的`消毒藥械、一次性醫療器械和器具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器具不得重復使用。

          第三十條每次透析結束后,應當對透析單元內透析機等設備設施表面、物品表面進行擦拭消毒,對透析機進行有效的水路消毒,對透析單元地面進行清潔,地面有血液、體液及分泌物污染時使用消毒液擦拭。

          第三十一條血液透析室應當根據設備要求定期對水處理系統進行沖洗消毒,并定期進行水質檢測。每次沖洗消毒后應當測定管路中消毒液殘留量,確保安全。

          第三十二條醫務人員進入透析治療區應當穿工作服、換工作鞋。醫務人員對患者進行治療或者護理操作時應當按照醫療護理常規和診療規范,在診療過程中應當實施標準預防,并嚴格執行手衛生規范和無菌操作技術。

          第三十三條血液透析室應當建立嚴格的接診制度,對所有初次透析的患者進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關檢查,每半年復查1次。

          第三十四條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體及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患者應當分別在各自隔離透析治療間或者隔離透析治療區進行專機血液透析,治療間或者治療區、血液透析機相互不能混用。

          第三十五條血液透析室應當嚴格按照血液透析器復用的有關操作規范,對可重復使用的透析器進行復用。

          第三十六條血液透析室應當建立醫院感染控制監測制度,開展環境衛生學監測和感染病例監測。發現問題時,應當及時分析原因并進行改進;存在嚴重隱患時,應當立即停止透析工作并進行整改。

          第三十七條醫療機構發生經血液透析導致的醫院感染暴發,應當按照《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第五章人員培訓和職業安全防護

          第三十八條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員崗位規范化培訓和考核制度,加強繼續教育,提高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員的業務技術水平。

          第三十九條設置血液透析室的醫療機構應當制定并落實對本機構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員的培訓計劃,使工作人員具備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落實相關管理制度和工作規范。

          第四十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血液透析室醫務人員職業安全防護和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保障醫務人員的職業安全。

          第四十一條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血液污染的銳器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并及時報告機構內的相關部門。

          第六章檢查評估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本規范的規定,對轄區醫療機構血液透析室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評估。

          第四十三條衛生行政部門在檢查中發現醫療機構血液透析室不符合規定、存在醫療安全的,應當責令其進行整改,問題嚴重的,責令暫停血液透析室工作。

          第四十四條醫院應當對衛生行政部門的檢查指導、數據統計和質量評估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第四十五條衛生行政部門可以設置血液透析質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對轄區內血液透析室的質量和安全管理進行評估與檢查指導,促進血液透析室工作質量的持續改進。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4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醫院應當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醫院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醫院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醫院應當設置(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開展防火檢查。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開展一次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情況;

          (八)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三、開展防火巡查。醫院應當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并明確巡查人員、部位。

          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樓(部)、門診部、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發電機房、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當場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加強消防設施和消防控制室管理。醫院應當依照規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且每年至少檢測1次。建筑消防設施單項檢查應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應當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兩人,并在明顯位置張貼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應急程序(見GB25506-2010)。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掌握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設備。

          五、規范消防安全標識。醫院應當規范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

          消防設施、器材應當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等處應當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當張貼記載維護保養、檢測情況的卡片或者記錄。

          六、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護人員新上崗、轉崗應當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七、建立志愿消防隊。醫院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并結合實際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定期開展訓練。

          八、開展消防演練。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九、嚴禁下列行為:

          (一)使用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建筑、場所;

          (二)違規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筑;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四)鎖閉、遮擋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五)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療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室內吸煙和違章使用明火。

          (八)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置鐵柵欄等障礙物。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5

          一、衛生管理要求

          1.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門診、住院診療相關應急預案與工作流程,制定院內感染應對預案,儲備防護用品和消毒物資。

          2.與當地具有新冠肺炎診療能力的綜合性醫療機構建立聯絡會診機制;

          精神專科醫院設立觀察隔離病區,綜合醫院精神科設置應急隔離病室,新入院的精神障礙患者在此病區/病室觀察14天后再轉入普通病區/病室。有條件的機構,設立發熱病區,在院感專家的指導下,改造門診和病房隔離區,科學設置醫務人員和患者通道及醫療垃圾轉運通道,降低交叉感染風險。

          3.開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全員培訓,掌握新冠肺炎的臨床特征、診斷標準、治療原則和防護措施,及時發現患者并轉介到定點醫院治療,為定點醫院提供精神科聯絡會診工作,做到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

          4.采取嚴格的門診和住院限制措施,科學有序開展醫療工作,盡量減少門診患者復診次數,并盡量縮短住院時間。減少并嚴格管理醫院出入口,暫停家屬探視,限制陪診人員數量。

          5.各部門密切協作,落實院內感染各項防范措施,確保消毒隔離和防護措施落實到位,所有區域均要注意環境衛生和通風換氣,做好做實病區清潔和消毒管理,指定專人進行督導檢查。

          二、預防性衛生措施

          1.加強診療環境的通風換氣,可采取排風(包括自然通風和機械排風)措施,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每日通風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并根據氣候條件適時調節;

          或安裝排風設備,加強排風;

          也可使用合法有效的循環風空氣消毒機。

          2.加強院區和人員管理,在醫院入口處設置非接觸式測溫儀,在門診大廳、電梯間、候診室等人員較為密集的場所,放置速干手消毒劑。就診者、陪診人員及相關人員進入門診診療區域前均須佩戴口罩,同時加強手衛生。

          3.加強住院患者,特別是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管理治療和照護,盡量減少外出活動,降低沖動行為發生的風險。

          4.加強住院患者的飲食管理,病房采用送餐制。餐(飲)具應當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餐(飲)具去殘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鐘;

          或采用熱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

          或采用有效氯濃度250mg/L含氯消毒劑溶液,浸泡消毒30分鐘,消毒后應當將殘留消毒劑沖凈。

          5.門(急)診的醫務人員接診不同患者時應當加強手衛生,嚴格洗手和/或手消毒?蛇x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劑或醇類復配速干手消毒劑,或直接用75%乙醇進行擦拭消毒;

          醇類過敏者,可選擇季銨鹽類等有效的非醇類手消毒劑;

          特殊條件下,也可使用3%過氧化氫消毒劑、0.5%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劑等擦拭或浸泡雙手,并適當延長消毒作用時間。有肉眼可見污染物時應當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動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6.新冠肺炎流行期間,所有診療用品、物體表面和環境等均應當加強日常清潔消毒。盡量選擇一次性診療用品,非一次性診療用品應當首選壓力蒸汽滅菌,不耐熱物品可選擇化學消毒劑或低溫滅菌設備進行消毒或滅菌;

          環境物體表面可選擇含氯消毒劑、二氧化氯等消毒劑擦拭、噴灑或浸泡消毒。

          7.加強醫院感染管理與監測。對醫務人員及后勤人員開展新冠肺炎診療、傳染病分級防護、手衛生、醫療垃圾處理、環境衛生和消毒隔離等醫院感染知識的系統培訓。

          8.加強重點人群管理(包括物業、保安、食堂人員),與相關服務企業建立聯防聯控責任,嚴格管理派遣服務人員,規范手衛生、環境保潔和消毒操作流程。

          9.指導基層組織做好居家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管理治療和社區照護,對在封閉管理區居住的患者,采取送藥上門、網絡診療等方式,保障患者居家治療。對于出現明顯精神癥狀、情緒暴躁、或行為沖動等病情不穩定患者,有條件的要及時收治到隔離病區/病室,沒有條件的要及時送至定點醫院。

          三、個人防護

          1.隔離病區/病室工作人員應當加強個人防護,嚴格評估并采取相應的防護等級。穿戴相應的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醫用一次性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或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器、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或膠靴、防水靴套等。

          2.其他工作醫護人員需做好標準預防,嚴格做好手衛生,盡量避免與患者近距離接觸。

          3.嚴格按照“兩前三后”的指征做好手衛生,用速干手消毒劑揉搓雙手;

          有肉眼可見污染物時,先用洗手液在流動水下洗手后再進行手消毒,洗手嚴格按照“六步洗手法”操作進行。

          4.科學排班,避免過度勞累,杜絕帶病工作;

          密切注意自身健康狀況,出現不適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并及時隔離和就醫。

          四、疫情防控策略

          1.成立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黨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其他院領導任副組長,成員包括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負責領導、組織、協調院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項工作。

          2.細化防控方案,加強就診患者風險評估,調整常規診療服務,按照崗位風險和防護標準,嚴格細化醫務人員分級防護和環境、物表消毒等防控方案。

          3.根據現狀,制定應急預案,對病房可能發生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情況,制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應急處置方案》,并進行實操演練,確保各環節銜接通暢,及時對可疑病例進行有效研判、處置與轉運。

          4.對新入院患者應當進行門診篩查,詳細詢問新冠肺炎流行病學接觸史,做好相關檢查,對新入院患者,設置隔離觀察病房,并制定相關工作的制度和規范。

          5.對住院的精神障礙患者發現有疑似或者確診新冠肺炎的,應當立即采取隔離措施,將患者轉診到定點醫院治療,并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對暫時無法轉出到定點醫院的'確診患者,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應當立即設置發熱病區,請具有新冠肺炎診療能力的綜合性醫療機構派員會診。同時,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隔離密切接觸的醫務人員和患者醫學觀察14天,并徹底消毒病房。

          五、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強門診入口管理。設立門診入口唯一通道,門診入口和出口分列,工作人員和就診人員通道分列。就診者、陪診人員及相關人員進入門診診療區域前均須佩戴口罩和配合測量體溫。有發熱或呼吸道癥狀的陪同人員,引導至發熱門診就診(如有),或建議去當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2.嚴格預檢分診制度。門診應當設置獨立的預檢分診臺,就診患者進行手衛生和打噴嚏的健康宣教,就診過程要求佩戴口腔,避免人群聚集。預檢護士須詢問所有就診者的新冠肺炎相關流行病學史,同時詢問是否有咳嗽、乏力、肌痛、腹瀉等臨床癥狀。無發熱、臨床癥狀及相關流行病學史的患者,在合理防護基礎上,按門診常規流程就診。

          3.設立隔離診室。疫情期間建議設立隔離診室,用于滿足有發熱或流行病學重點監控對象的患者隔離和救治需要,隔離區域及診室須與其他普通診室區域相區分,設置從預檢至隔離診室的獨立通道,避免穿過人群相對密集的候診區。完成診療后由門診部按照醫院感染要求對隔離診室及通道進行清潔消毒,醫療廢物按規定處理。

          4.設置隔離病區/病室。設置觀察隔離病區/病室,有條件的醫院建議設置應急隔離病區,用于新入院患者的觀察與隔離,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及流程,備有充足的應對急性呼吸道傳染病的消毒和防護用品。

          5.加強病房管理,嚴格把握患者住院適應癥,盡量縮短住院時間。疫情期間暫,F場探視,有條件的醫院暫停病房醫生出診,減少交叉感染的風險。原則上不設陪護遵守醫院規定每日進行健康監測。

          6.復診、隨訪可以適當調整時限,或鼓勵采用互聯網醫院等遠程診治途徑。對于病情穩定的患者,適當延長處方藥物時間,最長可開具3個月藥量。

          7.疑似或確診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礙患者須收治在所在地的定點醫療機構,精神病醫院應當配合提供相應的聯絡會診服務。

          8.出現疑似或確診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礙患者所在精神病醫院應當進行終末消毒,由醫療機構安排專人進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技術指導。非專業人員開展消毒工作前應當接受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培訓,采取正確的消毒方法并做好個人防護。

          醫療機構醫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

          為加強基層醫療機構醫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基層醫療機構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水平,落實《傳染病防治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和相關標準、規范,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門診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診所、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機構。

          1、培訓制度

          (1)定期對醫生、護士、醫技人員進行醫院感染知識培訓。

          (2)應對新上崗人員和實習生進行醫院感染知識的崗前培訓,并履行職業危害告知義務,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培訓內容:本崗位相關的醫院感染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醫院感染診斷標準;醫院的清潔、消毒與隔離;醫院感染的預防與控制;醫務人員職業安全與防護;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醫療廢物的管理;抗菌藥物的合理使用等。

          (4)醫院感染專兼職人員每年至少參加省級或市級培訓一次。

          (5)培訓記錄,永久保存。

          2、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器具的管理

          (1)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應由醫療機構統一采購。

          (2)購入時索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及附件、《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3)生產企業的銷售人員應出具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權書原件,如銷售企業銷售應有生產企業給的授權書。

          (4)驗看銷售人員的身份證并索取其身份證復印件和聯系電話,并加蓋持有商的印章。

          (5)進行質量驗收,建立購入登記賬冊。

          (6)用前應檢查小包裝的密封性、滅菌日期及失效日期,進口產品應有相應的中文標識等,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質量可疑產品,不得使用。

          (7)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應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墻壁≥5cm。

          (8)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按醫療廢物進行處置。

          3、消毒藥械的管理

          (1)購入時索要《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等;

          (2)合法企業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3)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4)生產企業給銷售企業的授權書;

          (5)經銷企業給銷售代表的授權書以及銷售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和聯系方;

          (6)建立進貨驗收和出入庫登記賬冊;

          醫療機構醫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醫院感染管理方法》、《消毒技術規范》、《醫院感染診斷標準》、《消毒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2、建立健全業務副院長領導的醫院感染管理三級網絡組織,并充分發揮其作用,及時解決醫院感染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配備感染管理專(兼)職人員,并認真履行職責。

          3、加強對醫院感染病例的監測,采取前瞻性與回顧性調查相結合的綜合性調查方法,定期匯總、分析監測資料,全面掌握醫院感染發病率、常見感染部位、危險因素、高?剖业惹闆r,從而有效地控制醫院感染的發生;當出現醫院感染流行趨勢時,應積極進行流行病學調查,采取切實有效的控制措施,遏制醫院感染的流行與爆發。

          4、加強消毒管理工作,按要求定期進行消毒滅菌效果監測和環境衛生學監測。

          5、加強消毒藥械和一次性醫療用品的使用管理,嚴禁一次性醫療用品重復使用。

          6、切實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

          7、抓住醫院感染管理的重要環節,加強對重點部門(如內窺鏡、口腔科、手術室、供應室、產房等)的醫院感染管理監控。

          8、加強對醫療廢物和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使醫療廢物處置規范化,污水排放符合要求。

          9、定期對醫院醫務人員、后勤行政人員進行醫院感染知識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培訓。

          10、將醫院感染管理質量納入醫院綜合目標分類管理體系中,制定醫院感染管理質量指標與考核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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