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人員衛生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管理制度
一、醫師、醫技類人員資格準入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的《中醫師、士管理辦法(試行)》執行醫師注冊執業管理。
(二)醫務科嚴格審查醫師資質,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者及未經醫師執業注冊者不得獨立從事醫療工作。
(三)嚴格遵守醫師執業范圍,嚴禁超范圍執業;嚴格執行醫療技術準入與手術分級管理制度,嚴禁越級開展手術。
(四)對取得醫師資格證的人員,須將相關資料及時報人事科,人事科簽字審核后,醫務科為其辦理注冊手續并授予處方權。
(五)對新調入我院有執業資格的.人員,必須先辦理執業變更手續,再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科室簽具意見后報醫務科授予處方權后,方能獨立執業。
(六)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必須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從事各項診療活動,不能獨立執業。
(七)具有執業資格的進修人員,經醫院授權后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執業。
(八)醫技人員必須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經科室考核合格后書面報送醫務科,在審核同意備案后方可獨立執業和出具相關檢查報告。
二、護理類人員資格準入制度
(一)嚴格按照《護士條例》執行護士注冊執業管理。護理部負責本院護士注冊管理工作,嚴格審查護士資質。
(二)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者及未經護士執業注冊者均不得獨立從事護理工作。
(三)嚴格遵守護士執業范圍,嚴禁超范圍執業。
(四)從事護理工作的注冊護理人員,必須自覺遵守《護士條例》有關規定。遵照執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對新進有執業資格的人員,在辦理首次注冊或變更執業注冊后,方能獨立執業。調入科室根據其實際業務能力試用1至3個月,經科室考試、考核確定能勝任本科室業務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見后報護理部備案。
(六)注冊護士在特殊護理崗位工作必須經過相應崗位技能培訓方可上崗。
三、藥師資格準入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處方管理辦法》等法規管理醫院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稱藥師)。
(二)藥劑科嚴格審查藥師資質,未取得(中、西藥學)藥師資格者,不得獨立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
(三)對新調入有藥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人員,先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后,藥劑科應進行必要的綜合考試與考核,合格者,藥劑科報主管院長同意,人事科備案后,可以獨立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
(四)新到的院校畢業生,見習期為1年,不能獨立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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