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出勤管理制度范本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出勤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出勤管理制度范本1
工廠員工出勤管理辦法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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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時至12時正。(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時間為7點50分)。
下午:自14時至17時正。
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地區特殊情形呈準總經理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于7小時(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時間一律提前10分鐘)。住宿公司的值勤人員及負責環境清潔工作的員工,其上班時間另定。
第四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五條上班遲到在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在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三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六條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二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論。
第七條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同第二類遲到論。
第八條員工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單位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九條員工第二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單位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資總額百分之一,充為福利金。
第十條員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論,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第十一條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資總額百分之一,充為福利金。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曠職一天論,并按其情節酌以懲處。
(一)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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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第一項的情形發生,代打者亦以曠職一天論并同受懲處。
第十三條員工遲到、早退時間超過一小時者,應即依請假手續辦理。
第十四條總公司、分公司比照本辦法實施,若有關系企業設立時亦然。
第十五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呈報總經理核定修訂。
員工出勤管理制度范本2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ㄒ唬┙浛偨浝砗藴拭庥璐蚩ㄕ摺
。ǘ┮蚬霾钐钔住俺霾钌暾垎巍苯浿鞴芎藴收。
(三)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ㄋ模┡R時事故,事后說明事由,經主管核準者。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時至12時正。(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時間為7點50分)。
下午:自14時至17時正。
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地區特殊情形呈準總經理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于7小時(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時間一律提前10分鐘)。住宿公司的值勤人員及負責環境清潔工作的員工,其上班時間另定。
第四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五條上班遲到在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在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三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六條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二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論。
第七條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同第二類遲到論。
第八條員工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單位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九條員工第二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單位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資總額百分之一,充為福利金。
第十條員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論,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第十一條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資總額百分之一,充為福利金。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曠職一天論,并按其情節酌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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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涂改情況者。
。ㄈ┕室鈿p出勤卡者。
。ㄋ模﹤卧斐銮诳ㄕ。
如有第一項的情形發生,代打者亦以曠職一天論并同受懲處。
第十三條員工遲到、早退時間超過一小時者,應即依請假手續辦理。
第十四條總公司、分公司比照本辦法實施,若有關系企業設立時亦然。
第十五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呈報總經理核定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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