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財務制度
現如今,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筑公司財務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筑公司財務制度1
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正確計算公司的財務成果,進一步落實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減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經濟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1.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1.1財務人員在工作中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技能,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1.2必須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嚴肅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到愛崗敬業。
1.3必須實事求是,講求信用,保守公司秘密,做到誠實守信。
1.4會計人員必須真實地反映經濟業務事項,公證地提供會計信息。
1.5會計人員必須熟悉并掌握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稅法及企業規章,做到堅持原則。
1.6會計人員必須努力鉆研業務,及時更新知識,增強職業判斷能力,適應工作要求,做到自覺提高職業技能。
1.7會計人員必須熟悉企業的業務流程,運用并掌握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
1.8會計人員必須具有鮮明的服務意識、文明的服務態度,做到強化服務。
2.財務部崗位職責
2.1負責會計的管理工作,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總結。
2.2負責確定會計核算控制點,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并督促貫徹執行。
2.3負責組織編制會計報表、成本表,及時檢查下署工作完成情況。
2.4負責督促檢查會計人員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會計制度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崗位職責。
2.5負責原始憑證的審核,準確完整記賬、算賬、報賬及財務檔案整理工作。
2.6負責往來賬目核算與材料供應商的對賬工作。
2.7負責公司的營業執照、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年檢工作。
2.8負責財務人員離職的交接工作。
2.9每月30日向公司領導報送各項財務報表。
2.10 負責對保管員、材料員進行定期培訓。
2.11 負責同相關部門溝通與協調、落實工作。
2.12 負責落實向建設單位索取工程款工作。
2.13 負責質量保證金反款工作,前題在綜合部提供相關材料后辦理(備案證、竣工報告)。
3.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3.1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適應公司的工作要求。
3.2按會計制度建賬,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和接受監督。
3.3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報表工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表;(根據稅務部門要求,月末30日報成本表,下月l0日前報稅務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4拒絕接受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如:假票據等)并向公司負責人匯報。
3.5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報銷審批制度,按程序審批。
3.6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對于財產清查中發現的盤盈和虧損,及時向主管財務領導匯報,以保證賬物相符。
3.7成本會計必須到所負責的工地與保管員進行出、入庫票據的`傳遞交接工作,并將傳遞的票據及時的對賬、記賬,與保管員進行月末盤點工作。
3.8成本會計必須真實、客觀地反映各工程成本耗用情況,數字要真實、準確,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3.9成本會計定期將各工程水、電量簽字函復印件及時從保管員處取回報送財務部。
3.10 成本會計必須按規定時間內報表(每月20日盤點,30日報成本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11 工程竣工后成本會計必須在一個月內上報竣工成本表。
3.12 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賦予的其它職責。
4.出納員崗位職責
4.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管理制度。
4.2保管庫存現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并對其安全和完整負責。
4.3負責辦理現金的結算業務辦理時,應按照核定的庫存限額和現金支付范圍內使用現金,如有違反,負激勵100元。
4.4復核或授權審核收付款原始憑證,及時向相關會計崗位傳遞會計憑證(傳遞時間不能超過三天);遲報一天負激勵l0一50元。
4.5根據收付款會計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曰進行日結和賬實核對,做到日清月結。發現問題及時核對,查明原因,違者負激勵50元。
4.6監督和維護財經紀律,依照規定阻止違法和違規的行為,合理利用資金,保證資金和財產的安全。
5.現金管理制度
5.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在規定范圍內使用現金。
5.2各部門的現金收入必須全額統一交財務部保管。
5.3庫存現金限額為i000元,超出部分必須當日交存銀行。
5.4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出納員不得坐收、坐支現金。
5.5出納員到銀行提存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安全部派人乘公司專車前往,以保證安全。
5.6公款不準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個人借款。
5.7嚴格控制攜帶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員應按照出差天數、地點等,適當借支差旅費,經主管領導批準,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過20xx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納員。
5.8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三el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結賬手續。遲報一天罰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點為公司內部報銷時間。
5.9外出采購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則上使用支票結算。
5.10 嚴格執行企業報銷制度和支出標準,各種原始票據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報銷制度的,出納員有權拒絕報銷。
5.11 現金收付業務,應當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5.12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有憑有據,對現金收、付憑證要嚴格審核審核時手續完整,數字正確。
5.13 出納員和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職責范圍,不得一人兼管。
5.14 接受公司內部的監督檢查,確保公司完善會計制度。
6.銀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6.1財務部要加強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與財務專用章要異地存放。作廢支票一定要加蓋作廢章。
6.2領用支票要按規定的程序填寫《支票借款單》,由借款人簽字,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領取支票,并在'領用支票登記薄'登記方可支付。
6.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毀損或遺失,如有遺失,立即掛失,由于遺失支票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額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4出納員簽發支票,必須填準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額的,限額要書寫規范。
6.5采購人員用支票采購時,原則上不能超過請領時的限額。超過限額需向主管領導請示,如超限額較多,需補辦手續,不經請示,追究責任,并罰款100元。
6.6出納員要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準確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得開據空頭支票,如果發生銀行存款空頭,由出納員個人承擔,并按銀行罰款額度處罰。
6.7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找,更正未達事項,填未達清單,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經辦人在規定時限內報賬;(時限七天)超期一天罰款50-100元。
7.財務印章的管理
7.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7.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7.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7.4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7.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并寫出書面材料。
8.報銷審批制度
為了進一步完善會計工作的操作標準,強化企業財務管理規范,現制定如下報銷審批制度:
8.1材料員在購入材料發貨票及入庫單上簽上經手人姓名,交財務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
8.2企業內部報銷時,(包括:辦公用品、汽油、修車、差旅費等各項支出)由經辦人到財務部領取專用借據和報銷票據,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到財務部門領取現金或支票。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銷,報銷時按規定粘貼,經手人在專用票據規定位置及原始發貨票的后面簽字。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如:借款超過規定時限,(三天、特殊情況一周內)掛個人借款處理。
以上報銷審批程序缺少一項,拒絕報銷,發現虛報,弄虛作假的將追究其責任,罰款處理。
9.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會計人員在發生以下變動情況時,應當辦理會計工作的交接手續:
9.1在本企業內部調離會計工作崗位或離職。
9.2因病或其他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需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的會計檔案、資料及其物品等在規定時間內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2)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財務印章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3)沒有填制完的記賬憑證應當填制完畢,沒有登記的賬簿應當登記完畢,并在各賬戶最后一筆余額上加蓋移交人員名章。
(4)對未完事項寫出書面材料,整理簽字后公司留存一份。
9.3移交人員未履行完畢會計工作交接手續前,不得離開原會計工作崗位。
9.4移交時如有短缺、不完整,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完善。
建筑公司財務制度2
建筑工程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正確計算公司的財務成果,進一步落實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減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經濟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1.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1.1財務人員在工作中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技能,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1.2必須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嚴肅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到愛崗敬業。
1.3必須實事求是,講求信用,保守公司秘密,做到誠實守信。
1.4會計人員必須真實地反映經濟業務事項,公證地提供會計信息。
1.5會計人員必須熟悉并掌握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稅法及企業規章,做到堅持原則。
1.6會計人員必須努力鉆研業務,及時更新知識,增強職業判斷能力,適應工作要求,做到自覺提高職業技能。
1.7會計人員必須熟悉企業的業務流程,運用并掌握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
1.8會計人員必須具有鮮明的服務意識、文明的服務態度,做到強化服務。
2.財務部崗位職責2.1負責會計的管理工作,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總結。
2.2負責確定會計核算控制點,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并督促貫徹執行。
2.3負責組織編制會計報表、成本表,及時檢查下署工作完成情況。
2.4負責督促檢查會計人員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會計制度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崗位職責。
2.5負責原始憑證的審核,準確完整記賬、算賬、報賬及財務檔案整理工作。
2.6負責往來賬目核算與材料供應商的對賬工作。
2.7負責公司的營業執照、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年檢工作。
2.8負責財務人員離職的交接工作。
2.9每月30日向公司領導報送各項財務報表。
2.10 負責對保管員、材料員進行定期培訓。
2.11 負責同相關部門溝通與協調、落實工作。
2.1 2 負責落實向建設單位索取工程款工作。
2.1 3. 負責質量保證金反款工作,前題在綜合部提供相關材料后辦理(備案證、竣工報告)。
3.會計人員崗位職責3.1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適應公司的工作要求。
3.2按會計制度建賬,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和接受監督。
3.3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報表工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表;
(根據稅務部門要求,月末30日報成本表,下月l0日前報稅務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4拒絕接受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如:假票據等)并向公司負責人匯報。
3.5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報銷審批制度,按程序審批。
3.6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對于財產清查中發現的盤盈和虧損,及時向主管財務領導匯報,以保證賬物相符。
3.7成本會計必須到所負責的工地與保管員進行出、入庫票據的傳遞交接工作,并將傳遞的票據及時的對賬、記賬,與保管員進行月末盤點工作。
3.8成本會計必須真實、客觀地反映各工程成本耗用情況,數字要真實、準確,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3.9成本會計定期將各工程水、電量簽字函復印件及時從保管員處取回報送財務部。
3.10 成本會計必須按規定時間內報表(每月20日盤點,30日報成本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11 工程竣工后成本會計必須在一個月內上報竣工成本表。
3.1 2 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賦予的其它職責。
4.出納員崗位職責
4.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管理制度。
4.2保管庫存現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并對其安全和完整負責。
4.3負責辦理現金的結算業務辦理時,應按照核定的庫存限額和現金支付范圍內使用現金,如有違反,負激勵100元。
4.4復核或授權審核收付款原始憑證,及時向相關會計崗位傳遞會計憑證(傳遞時間不能超過三天);遲報一天負激勵l0一50元。
4.5根據收付款會計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曰進行日結和賬實核對,做到日清月結。發現問題及時核對,查明原因,違者負激勵50元。
4.6監督和維護財經紀律,依照規定阻止違法和違規的行為,合理利用資金,保證資金和財產的安全。
5.現金管理制度
5.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在規定范圍內使用現金。
5.2各部門的.現金收入必須全額統一交財務部保管。
5.3庫存現金限額為i000元,超出部分必須當日交存銀行。
5.4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出納員不得坐收、坐支現金。
5.5出納員到銀行提存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安全部派人乘公司專車前往,以保證安全。
5.6公款不準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個人借款。
5.7嚴格控制攜帶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員應按照出差天數、地點等,適當借支差旅費,經主管領導批準,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過20xx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納員。
5.8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三el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結賬手續。遲報一天罰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點為公司內部報銷時間。
5.9外出采購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則上使用支票結算。
5.10 嚴格執行企業報銷制度和支出標準,各種原始票據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報銷制度的,出納員有權拒絕報銷。
5.11 現金收付業務,應當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5.1 2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有憑有據,對現金收、付憑證要嚴格審核審核時手續完整,數字正確。
5.1 3. 出納員和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職責范圍,不得一人兼管。
5.14 接受公司內部的監督檢查,確保公司完善會計制度。
6.銀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6.1財務部要加強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與財務專用章要異地存放。作廢支票一定要加蓋作廢章。
6.2領用支票要按規定的程序填寫《支票借款單》,由借款人簽字,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領取支票,并在'領用支票登記薄'登記方可支付。
6.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毀損或遺失,如有遺失,立即掛失,由于遺失支票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額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4出納員簽發支票,必須填準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額的,限額要書寫規范。
6.5采購人員用支票采購時,原則上不能超過請領時的限額。超過限額需向主管領導請示,如超限額較多,需補辦手續,不經請示,追究責任,并罰款100元。
6.6出納員要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準確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得開據空頭支票,如果發生銀行存款空頭,由出納員個人承擔,并按銀行罰款額度處罰。
6.7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找,更正未達事項,填未達清單,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經辦人在規定時限內報賬;(時限七天)超期一天罰款50-100元。
7.財務印章的管理
7.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7.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7.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7.4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7.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并寫出書面材料。
8.報銷審批制度為了進一步完善會計工作的操作標準,強化企業財務管理規范,現制定如下報銷審批制度:
8.1材料員在購入材料發貨票及入庫單上簽上經手人姓名,交財務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
8.2企業內部報銷時,(包括:辦公用品、汽油、修車、差旅費等各項支出)由經辦人到財務部領取專用借據和報銷票據,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到財務部門領取現金或支票。
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銷,報銷時按規定粘貼,經手人在專用票據規定位置及原始發貨票的后面簽字。
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
如:借款超過規定時限,(三天、特殊情況一周內)掛個人借款處理。
以上報銷審批程序缺少一項,拒絕報銷,發現虛報,弄虛作假的將追究其責任,罰款處理。
9.會計工作交接制度會計人員在發生以下變動情況時,應當辦理會計工作的交接手續:
9.1在本企業內部調離會計工作崗位或離職。
9.2因病或其他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需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的會計檔案、資料及其物品等在規定時間內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2)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財務印章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3)沒有填制完的記賬憑證應當填制完畢,沒有登記的賬簿應當登記完畢,并在各賬戶最后一筆余額上加蓋移交人員名章。
(4)對未完事項寫出書面材料,整理簽字后公司留存一份。
9.3移交人員未履行完畢會計工作交接手續前,不得離開原會計工作崗位。
9.4移交時如有短缺、不完整,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完善。
9.5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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