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廠員工制度范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服裝廠員工制度范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規范本廠的正常生產秩序,確保所有產品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所有員工入廠前必須仔細閱讀廠部制定的各項制度,入廠工作后視為自然接受制度之規范,廠部將按照獎罰條例嚴格執行處罰措施。
二、員工入廠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廠部和員工自愿建立勞務關系后轉為正式員工,從第二個月起計算工齡。
三、嚴禁帶閑雜人員進入生產區,按照操作規程安全生產,否則引起的意外傷害,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四、全體員工必須愛護公共財產、設施,不得有盜竊行為。下班時必須關機、關燈、關風扇,記數。
五、生產現場的'過道要保持暢通,在向下一道工序傳遞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須有菲紙,按要求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意挪動、不亂發、不錯號,不得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臥、踩、踏。
六、全體員工要按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不得擅自改動,如有造成廢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須向師傅補貨和返修或向本廠負責人反映問題,不得延拖、藏匿和丟棄。
七、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全體員工無特殊情況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無故曠工,有要事需請假者,必須經廠部負責人同意后才方可準假;在外面要請假者必須本人打電話給本廠負責人。
八、員工前一個月工資作為信譽保證金到年底結算,每個月月底發放工資。所有員工須做滿3個月后方可辭工,符合辭工條件的須提前15天向廠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廠長同意方可離職,否則作自動離廠處理。每個月最大限度休假4天,休假未超4天發放全勤獎30元/月。工作時間滿3個月,加15元/月工齡工資,滿一年加30元/月工齡工資。
九、全體員工必須服從本廠負責人的工作安排,在等候安排時不得借機爭吵影響他人工作,對生產過程中的疑難問題應及時向本廠負責人反映。
本廠實行獎勤罰懶,如能遵守本廠管理制度的員工年終有獎,本廠負責人實施監督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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