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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

        時間:2022-12-05 11:34:26 制度 我要投稿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銷售合同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避合同協議風險,確保銷售合同的執行,減少合同糾紛,降低風險,保障公司利益。按照本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授權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產品銷售合同全過程的管理。本制度規定了銷售合同評審、簽定、履行、修改、糾紛處理、評級考核及合同檔案管理事項及要求。

          三、職責

          1、銷售部負責產品銷售合同的簽訂、修改及糾紛處理。

          2、市場部負責產品銷售合同評審、下訂單及合同管理。

          四、銷售合同審批及簽訂

          1、合同的簽訂書寫應規范化、具體化,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經手人必須簽字,否則不予制作銷售合同;客戶簽名不清時,銷售人員應向客戶詢問確認后在合同上用鉛筆以正楷字進行標明。

          2、銷售人員與客戶就購買產品達成銷售意向后,應填寫《合同簽訂申請單》,報銷售經理審核,經銷售經理對配置、價格及付款方式按權限審批。

          3、符合公司訂金支付標準,正常的產品標配成交條件且訂單金額在200萬以下的《合同簽訂申請單》經市場部經理簽批后即可蓋章執行;非正常訂金支付標準等與標準成交條件不符的《合同簽訂申請單》由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蓋章執行;無訂金等與標準成交條件不符的《合同簽訂申請單》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蓋章執行。

          4、《合同簽訂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簽批后,市場部銷售內勤可根據此單制作產品銷售合同,銷售人員可與客戶簽訂產品銷售合同。

          五、合同檔案管理

          1、銷售合同訂立后,銷售人員將合同正本交市場部內勤建立客戶檔案,復印件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客戶信息輸入客戶電子檔案。

          2、銷售合同檔案(銷售合同正本、合同簽訂申請單、產品訂單、排產單等相應單據)由市場部內勤統一管理。

          3、市場部內勤按照公司編號標準編號歸集,并建立檔案目錄。

          4、合同責任人或相關人員查閱合同檔案,須經市場部經理同意,并負有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六、銷售合同的修改

          1、銷售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簽定合同時所不能預料的情況而導致合同難以執行下去時,可以由銷售人員與客戶商談解決方法,并就解決方案簽字進行合同的修改。

          2、未經公司許可,銷售人員不可擅自與客戶修改合同或簽訂補充協議或進行口頭承諾。否則,由銷售人員自行承擔后果。

          3、銷售合同發生變更或者解除時,必須與客戶協商,達成一致后以書面形式確定,由雙方簽字確認,同時報公司財務部門備查。嚴禁在原合同上進行更改,嚴禁將原合同私自銷毀。

          七、合同糾紛處理

          1、發生合同糾紛首先必須采用協商的方式解決。

          2、確實協商不成涉及賠償、起訴等方式解決的,由銷售部將情況寫明上報主管領導批準后,轉由公司法律顧問負責指導及辦理相關事宜。

          八、附則

          1、本制度若與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規定等上級管理制度有沖突的,依照公司級規章制度要求執行。

          2、本制度由市場部負責編制和修改,經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后發生效力,由市場部負責解釋。

        20xx年6月27日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2

          為保障公司產品銷售業務的正常運行,銷售部門按公司有關產品價格、結算政策、交易方式等規定向經銷商提出要約,促使代理商承諾并簽定《代理合同》,并促進合同的執行過程符合規范要求。

          1)、在與客戶開展銷售業務活動中,每筆業務都必須按規定詳細填寫公司統一印制的《代理合同》,以此作為公司銷售計劃、發貨、回款、折讓的依據。協議單位除簽訂全年購銷協議外,每筆業務同樣要簽訂《購銷合同》。

          2)、回款期限折讓以整筆合同執行完畢為準,對分品種回款的客戶應每品種簽訂一個合同,以防止部分結款時無法兌現折讓。

          3)、與客戶簽訂合同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價格政策、資信限額、交貨方式、結算政策執行。

          4)、與客戶簽訂合同時,須詳細填寫產品品名、單位價格、交貨時間、購貨方全稱及開戶行、帳號、稅號、交貨地點、結算方式和期限等,內容完整無漏項,字跡工整、清晰。

          5)、銷售部門主管嚴把合同審批關,對所簽合同要認真審核,經確認符合條件后方可批準執行。

          6)、根據合同上注明的交貨日期安排發貨,無合同不得發貨。

          7)、銷售部門建立合同臺帳,詳細記錄收貨單位、簽訂日期、品名、批號、發貨數量、合同金額、執行情況等,以備查詢。

          8)、《購銷合同》應每月整理、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3

          一、 目的:

          為準確理解客戶要求,對每份合同和訂單進行評審,確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滿足客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營銷中心所屬各銷售部和銷售管理部所有產品的合同和訂單的評審。

          三、職責

          1、營銷管理部:負責組織合同和訂單的評審。

          2、各銷售部經理:負責合同評審的填寫。

          3、營銷中心總經理:負責合同評審的審核和一般合同評審的審批。

          4、合同管理員:負責合同評審記錄和合同保存,并跟進合同評審后的執行。

          5、總經理:負責重大合同和特殊合同評審的審批。

          6、各相關部門:負責參與合同評審,并對合同中涉及到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負責。

          四、定義

          合同評審是指:接到客戶訂單以后,為了確認能夠保質保量地完成訂單,對生產能力和物料進行確認,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避免因生產過程中出現解決不了的問題而影響產品質量和交貨時間的一項活動。

          五、合同評審的相關規定及流程

          1、合同評審的分類:

          A、口頭訂單或電話通知訂單。

          B、一般合同:有書面合同、傳真。

          C、特殊合同: 指根據客戶的要求,產品需進行更改或需設計、開發的新產品。

          D、重大合同:指承包線合同或單次外賣金額在50萬以上的銷售合同。

          2、合同評審的時機:在客戶意向達成后或草案簽訂之后,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

          3、合同評審的內容:

          3.1、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技術及質量要求以及客戶的特殊要求是否已明確。

          3.2、數量、交貨日期、價格、交付方式、結算方式、爭端處理應有明確的文字說明并已理解

          3.3、對合同附件,如客戶的特殊要求、有關標準、生產條件、技術能力能否滿足合同要求進行評審。

          3.4、對客戶提出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應進行評審,并滿足其要求。

          3.5、合同應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3.6、必須滿足客的戶所有要求,同時對任何與客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要求得到解決。

          4、合同評審的方法:

          4.1、口頭訂單或電話訂單的評審:口頭合同或電話訂單由銷售部業務員直接填寫《客戶訂貨電話記錄》,明確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包裝要求、質量及交貨期要求,交各銷售部經理簽字,作為合同評審的依據。

          4.2、一般合同的評審:對于一般國內客戶,由各銷售部經理與生產部經理(或生產廠長)直接進行合同評審,主要評審產品的生產能力、檢驗標準、交貨日期等是否能夠滿足客戶要求。在確保能夠滿足顧客要求的前提下,將評審結果記錄在《銷售合同評審表》里,評審通過后,交營銷中心總經理確認簽署意見后即可生效。

          4.3、特殊合同及重大合同的評審:

          4.3.1、國外及國內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評審須由各銷售部經理組織計劃、采購、工程中心、財務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以會議的形式進行評審,對顧客的特殊要求在評審過程中進行討論,商定措施,合同評審同意后,由參加會議人員在評審表上簽字,并由銷售部組織人員填寫《銷售合同評審記錄》匯總各部門會審意見后交營銷中心總經理簽署意見,并報總經理批準實施,確保在規定的期限內達到顧客的期望。

          4.3.2、如銷售部業務員遇到屬新產品或老產品需改變結構、性能等時,先由工程中心參與和客戶商談技術協議等,然后按4.3.1條款進行合同評審。

          4.4、 合同評審通過后,由各銷售部經理直接將合同的所有要求和參數,以《業務通知單》的形式通知到銷售管理部合同管理員,由合同管理員通過K3系統,以《銷售訂單》的形式一份下達給生產計劃、采購部、財務部、質檢部等相關部門。

          5、合同變更、修改:

          5.1、當顧客在合同簽訂后又提出變更或修改的要求,可與顧客簽訂《合同補充的協議》;如變更量大,可重新簽訂合同。

          5.2、合同不管是補充還是重簽,均應重新進行合同評審,評審審批后由營銷管理部及時將變更后的要求傳遞到有關職能部門。

          5.3、如因特殊情況延誤交貨期,由各銷售部經理負責將情況與顧客溝通、協商,請求諒解,并告之變更后的發貨時間。

          6、合同評審流程圖:

          六、相關記錄表格

          1、《客戶訂貨電話記錄》——————詳見后附表格

          2、《銷售合同評審表》——————詳見后附表格

          3、《業務通知單》——————源自《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4、《合同補充的協議》——————詳見后附表格

          5、《銷售訂單》——————源自《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銷售合同的管理,維護我公司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凡屬于不能即時結清的對外銷售活動,都要依法簽訂銷售合同。

          三、簽訂銷售合同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

          關法律及政策。

          2 、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3 、 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的原則

          四、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對外簽訂的耐火材料銷售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評審、簽訂、履行

          一、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實行委托代理制度,代理人必須具有《法人授權委托書》,方可在授權的范圍內簽訂銷售合同,否則一律視為無效合同。

          二、持有《法人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因公或其他原因調離本職崗位,必須將《法人授權委托書》交回單位,否則,一切責任均由部門領導和責任人負責。

          三、對外簽訂銷售合同一律以本公司名義,部室不得獨立對外簽訂銷售合同。

          四、對外簽訂銷售合同,一律加蓋本公司合同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須有專人保管。

          五、 本公司對銷售合同實行評審制度(一般常規性合同除外),由營銷部組織,其他部門必須積極配合。

          1 、一般常規性合同:合同金額在50 萬元以下及交貨期在2 個生產周期(粘土磚50 天、硅磚90 天)以上的,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常規性合同:

          a. 連續2 年及2 年以上有業務來往,且是相同或相類似品種;

          2 、合同金額在50 萬元到200 萬元之間的,有營銷部部長主持評審。

          3 、如需預砌組裝、技術條件有變化但現有生產工藝能滿足、合同金額超過200 萬元的銷售合同由經營經理主持評審。

          4 、如交貨期過緊,技術條件過高現有生產工藝不能滿足、合同金額超過500 萬元的銷售合同由經理主持評審。

          5 、 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約束和保護,必須全面履行。

          6 、生產部須根據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作好如下工作:

          A 、 圖紙的審核

          B 、生產工藝、技術標準的制訂和發放

          C 、生產計劃的安排及組織

          7 、營銷部根據合同要求進行包裝、交付及與顧客溝通。

          8 、財務部及時準確辦理結算事宜。

          9 、各有關部室應加強聯系,發現問題及時協商解決,力求避免后期被動。

          10 、銷售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對合同進行修訂、解除,由營銷部與顧客進行協商,按合同評審程序辦理合同的修訂、解除手續。并及時通知各有關部門。

          11 、如合同發生糾紛,由營銷部提出意見,經經理同意后,及時與顧客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將全面情況匯報經理。如需仲裁或訴訟,須經經理批準,由營銷部清欠辦統一對外辦理。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

          一、正常銷售合同的簽訂由營銷部全權負責,營銷部部長為銷售合同簽訂的負責人。

          二、合同的傳遞

          1 、營銷部訂貨室負責及時將合同發放給有關部門或班組。

          2 、合同傳遞的部門

          1 )生產部

          2 )技術部

          3 )財務部

          3 、銷售部訂貨室應及時登記《訂貨臺帳》,每月累計一次。

          4 、銷售合同不得轉借他人,有關部門需查閱合同時,須經營銷部負責人批準。

          5 、銷售合同由營銷部訂貨室每年裝訂一次,并長期妥善保存。

          第三章附則

          一、本規定遇有和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抵觸時,以國家規定為準。

          二、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管理規定自行廢止。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5

          文件編號

          執行部門監督部門考證部門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避合同協議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適用于企業各銷售部、業務部門、各子公司及分支機構的銷售合同審批及訂立行為。

          第2章銷售格式合同編制與審批

          第3條企業銷售合同采用統一的標準格式和條款,由企業銷售部經理會同法律顧問共同擬定。

          第4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單價、數量和金額。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第5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須經企業管理高層審核批準后統一印制。

          第6條銷售業務員與客戶進行銷售談判時,根據實際需要可對格式合同部分條款作出權限范圍內的修改,但應報銷售部經理審批。

          第3章銷售合同審批、變更與解除

          第7條銷售業務員應在權限范圍內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超出權限范圍的,應報銷售經理、營銷總監、總裁等具有審批權限的責任人簽字后,方可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

          第8條銷售合同訂立后,由銷售部將合同正本交檔案室存檔,副本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

          第9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缺貨或客戶的特殊要求等,銷售部或客戶提出變更合同申請,由雙方共同協商變更,重大合同款項應經總裁審核后方可變更。

          第10條根據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產品銷售的實際和客戶的要求,銷售部與客戶協商解除合同。

          第11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訂立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

          第12條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13條企業法律顧問負責指導銷售部辦理因合同變更和解除而涉及的違約賠償事宜。

          第4章銷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條空白合同由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并設置合同文本簽收記錄。

          第15條銷售部業務員領用時需填寫合同編碼并簽名確認,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并存檔。

          第16條銷售業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第17條合同檔案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

          第18條銷售合同按年、按區域裝訂成冊,保存××年以作備查。

          第19條銷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準后作銷毀處理。

          第5章附則

          第20條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1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

          修改標記修改處數修改日期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6

          一、 目的:

          為準確理解客戶要求,對每份合同和訂單進行評審,確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滿足客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營銷中心所屬各銷售部和銷售管理部所有產品的合同和訂單的評審。 三、職責

          1、營銷管理部:負責組織合同和訂單的評審。 2、各銷售部經理:負責合同評審的填寫。

          3、營銷中心總經理:負責合同評審的審核和一般合同評審的審批。 4、合同管理員:負責合同評審記錄和合同保存,并跟進合同評審后的執行。 5、總經理:負責重大合同和特殊合同評審的審批。

          6、各相關部門:負責參與合同評審,并對合同中涉及到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負責。 四、定義

          合同評審是指:接到客戶訂單以后,為了確認能夠保質保量地完成訂單,對生產能力和物料進行確認,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避免因生產過程中出現解決不了的問題而影響產品質量和交貨時間的一項活動。 五、合同評審的相關規定及流程 1、合同評審的分類:

          A、口頭訂單或電話通知訂單。B、一般合同:有書面合同、傳真。

          C、特殊合同: 指根據客戶的要求,產品需進行更改或需設計、開發的新產品。 D、重大合同:指承包線合同或單次外賣金額在50萬以上的銷售合同。

          2、合同評審的時機:在客戶意向達成后或草案簽訂之后,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 3、合同評審的內容:

          3.1、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技術及質量要求以及客戶的特殊要求是否已明確。

          3.2、數量、交貨日期、價格、交付方式、結算方式、爭端處理應有明確的文字說明并已理解 3.3、對合同附件,如客戶的特殊要求、有關標準、生產條件、技術能力能否滿足合同要求進行評審。 3.4、對客戶提出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應進行評審,并滿足其要求。 3.5、合同應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3.6、必須滿足客的戶所有要求,同時對任何與客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要求得到解決。 4、合同評審的方法:

          4.1、口頭訂單或電話訂單的評審:

          口頭合同或電話訂單由銷售部業務員直接填寫《客戶訂貨電話記錄》,明確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包裝要求、質量及交貨期要求,交各銷售部經理簽字,作為合同評審的依據。 4.2、一般合同的評審:

          對于一般國內客戶,由各銷售部經理與生產部經理(或生產廠長)直接進行合同評審,主要評審產

          品的生產能力、檢驗標準、交貨日期等是否能夠滿足客戶要求。在確保能夠滿足顧客要求的前提下,將評審結果記錄在《銷售合同評審表》里,評審通過后,交營銷中心總經理確認簽署意見后即可生效。

          4.3、特殊合同及重大合同的評審:

          4.3.1、國外及國內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評審須由各銷售部經理組織計劃、采購、工程中心、財務等

          相關部門負責人以會議的形式進行評審,對顧客的特殊要求在評審過程中進行討論,商定措施,合同評審同意后,由參加會議人員在評審表上簽字,并由銷售部組織人員填寫《銷售合同評審記錄》匯總各部門會審意見后交營銷中心總經理簽署意見,并報總經理批準實施,確保在規定的期限內達到顧客的期望。

          4.3.2、如銷售部業務員遇到屬新產品或老產品需改變結構、性能等時,先由工程中心參與和客戶商談

          技術協議等,然后按4.3.1條款進行合同評審。

          4.4、 合同評審通過后,由各銷售部經理直接將合同的所有要求和參數,以《業務通知單》的形式通知

          到銷售管理部合同管理員,由合同管理員通過K3系統,以《銷售訂單》的形式一份下達給生產計劃、采購部、財務部、質檢部等相關部門。 5、合同變更、修改:

          5.1、當顧客在合同簽訂后又提出變更或修改的要求,可與顧客簽訂《合同補充的協議》;如變更量大,

          可重新簽訂合同。

          5.2、合同不管是補充還是重簽,均應重新進行合同評審,評審審批后由營銷管理部及時將變更后的要

          求傳遞到有關職能部門。

          5.3、如因特殊情況延誤交貨期,由各銷售部經理負責將情況與顧客溝通、協商,請求諒解,并告之變

          更后的發貨時間。 6、合同評審流程圖:

          六、相關記錄表格

          1、《客戶訂貨電話記錄》——————詳見后附表格 2、《銷售合同評審表》——————詳見后附表格

          3、《業務通知單》——————源自《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4、《合同補充的協議》——————詳見后附表格

          5、《銷售訂單》——————源自《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廣東新勁剛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審 批/日期: 企管部

          客戶訂貨電話記錄

          銷售合同評審表

          業務通知單

          NO.:

          接單日期: 年月日 客戶:聯系人及電話: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7

          為落實集團公司煤炭銷售“六統一”管理要求,提高煤炭銷售集中度,加強和規范煤炭買賣(銷售)合同(以下簡稱銷售合同)管理,不斷優化用戶結構,推進公路煤炭物流經銷業發展,特制訂本辦法。

          一、年度銷售合同簽訂

          年度銷售合同由各市公司根據區域資源掌控和煤炭銷售、上年度用戶合同執行、承運配送情況,初步同用戶銜接,提出需求意見,由集團公司統一制定年度煤炭產量銜接方案,確定大客戶目錄,制定煤炭銷售談判價格,通過年度煤炭產需銜接會,按照“統一訂貨、統一談判、統一合同、統一計劃、統一調運、統一結算”要求與用戶簽訂銷售合同。

          二、新增銷售合同簽訂

          新開發用戶和增量用戶銷售合同,原則上由集團公司與用戶統一談判,也可由集團授權市公司與用戶進行談判,通過集團煤炭物流信息網進行簽訂。

          新增銷售合同網上簽訂時間定為每月下旬集中辦理。貿易類企業必須出具終端用戶的委托書。

          三、銷售合同補充協議簽訂

          年度及新增銷售合同執行中,合同有關條款、價格需要調整或增加補充協議的,原則上由集團公司與用戶統一談判,通過集團公司煤炭信息網進行網上簽訂。各市公司與用戶基本形成統一意見的,也必須經集團公司審批,實行網上簽訂后執行。各市、縣公司不得私自簽訂任何形式的補充協議。

          四、銷售合同簽訂審批流程

          1、合同簽訂原則。按照先省內、后省外,先終端用戶、后貿易用戶的要求,按照統一銷售配送制合同、提貨制合同文本和條款的要求,統一登陸集團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網簽訂。

          2、用戶資質審核。合同簽訂前,直接用煤類的用戶必須提供企業相關附件(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授權代表或法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貿易公司類的煤炭經銷企業,除出具上述“五證”外,還必須出具“煤炭經營資格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同時持終端用戶委托書。

          3、用戶會員制管理。通過資質審核用戶,均需填寫《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公路煤炭物流信息網會員申請表》,簽訂入會協議,繳納會費,取得會員資格,經集團公司確定用戶編碼后,方可進入集團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網絡簽訂合同,獲得相應業務服務。

          4、合同錄入。由市(縣)公司進入網站合同報批系統,按照集團公司煤炭產需銜接方案,對照合同文本及條款錄入銷售合同。

          5、客戶確認。合同用戶登錄集團煤炭物流信息網站,進入客戶管理系統,瀏覽合同內容并予確認。

          6、交易費收取。合同報批前,市(縣)公司負責按要求代收交易費,逐級匯總,由各市公司按月向集團公司太原煤炭交易市場支付。

          7、銷售合同審批。進入審批程序的銷售合同將在集團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網絡系統自動流轉,縣公司、市公司、集團公司三級審核。集團公司終審后,市縣公司根據實際,打印紙質合同、簽章、備案留存。

          五、銷售合同簽收、系統導入

          出省站微管員是合同簽收導入出省站計算機系統的責任人。為了保證合同及時導入出省站系統,微管員收到紙質合同后,及時與網絡審批信息對照,半小時內導入出省站計算機系統。凡經集團公司終審的合同,出省站不得借故拒絕簽收,特殊情況應及時向集團公司報告。

          六、銷售合同出省站變更

          合同執行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變更出省站時,由市、縣公司提出書面申請,逐級上報。集團公司根據各出省站業務通行能力,綜合平衡后,通知合同原出省站終止該合同運行;集團公司對合同信息進行網上變更,并對合同變更后的出省站下達《煤炭銷售合同變更通知書》。出省站微管員將變更合同輸入本站計算機管理系統,啟動執行。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8

          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項目內容甲方同意作為買方向乙方購買_________系列防病毒產品,乙方同意作為賣方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產品及服務清單是合同的附件。甲方應提供詳細、正確的用戶配置,如因甲方提供的配置出現錯誤,因此而導致用戶蒙受損失,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項目所涉及產品及配置

          第三條 貨款及交貨地點1.甲方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列___________軟件,合同總額為¥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2.安裝費用:

          付款期限:甲方應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應將履行本合同須支付的全部款項均以支票方式支付于乙方以下帳戶。

          收款單位: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安裝、測試與驗收乙方將按照下列安排對本合同第二條項下的軟件進行安裝:

          1.乙方授權技術工程師與甲方技術人員配合實施。

          2.測試期限:自甲方的防病毒系統的每一項安裝完成時起,甲方應在乙方的指導下____小時之內進行測試,否則視為該項安裝已經合格;

          3.測試內容及地點: 系統防、殺病毒能力測試測試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裝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驗收: 甲方項目用戶應于測試完畢后____天內驗收,并即時就驗收結果出具書面文件予乙方; 甲方項目用戶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進行驗收并出具書面驗收結果予乙方的,視為甲方項目用戶已驗收并認定合格。

          第五條 技術支持乙方為甲方項目用戶提供專業電子郵件及傳真病毒問題解答; 乙方為甲方項目用戶提供電話咨詢服務; _________公司負責為甲方提供的反病毒快訊與最新產品資訊; 甲方發現新病毒,__________________技術人員將在甲方項目用戶通知時起_____小時內給予回復,并在_____工作日內提供更新病毒碼。

          第六條 升級在乙方交貨之日起一年內,為甲方項目用戶免費提供軟件升級服務,其中包括:一年內免費提供電話技術支持、一年內免費掃描引擎升級、一年內免費產品升級。 第二年及以后甲方項目用戶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升級方式:每年按時向乙方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提及的成交貨款的_____%,繼續享受全年的產品升級服務。

          第七條 服務本合同所列的所有服務及技術支持,可以由乙方單獨提供,如甲方項目用戶需要另行制訂單獨服務及培訓,則需支付乙方每天培訓費用______元(不包括機票及食宿費用)。

          第八條 服務期乙方提供服務的服務期為一年,即乙方交付本合同項下的__________________軟件之日起的一年內。

          第九條 變更與解除經本合同雙方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由于戰爭或其他軍事行動、地震、水災、火災、臺風、干旱等自然災害不能預見并對其發生或后果不 能合理預防或改變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不能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有權通知他方解除合同并在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用電報、傳真或電話通知他方,并在_______日內就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合法的書面形式通知他方。由于一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本合同任何一方有權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1.雙方不得因主體變更而違反合同約定。

          2.如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承擔的義務,構成合同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給他方造成損失的,除應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守約方超過違約金的實際損失。違約金按未付貨款、未供貨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的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行政法規。

          第十二條 雙方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章程時發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效,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第十三條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各附錄、附件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9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了規范銷售合同制定、加強銷售合同管理、合理規避合同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銷售合同的簽訂、審批、變更、保管等各項事項的規范和管理。

          第2章 銷售合同簽訂與審批

          第3條 簽訂原則

          簽訂銷售合同時,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以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4條 客戶信用審查

          1.銷售專員在與客戶洽談時,必須審查客戶的資格、信用等情況。

          2.合同簽訂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公司關于客戶資信等級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與信用等級低下的客戶簽訂合同。

          第5條 合同形式規范

          1.標準銷售合同的格式必須由公司法務部門統一制定。

          2.銷售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任何口頭形式的承諾本公司都不予承認。

          3.一般情況下,銷售合同需采用法務部制定的標準合同文本;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后,由銷售部、相關人員與客戶共同擬定銷售合同。

          第6條 合同內容規定

          公司銷售合同的簽訂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項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規格、單價、數量。

          3.產品質量標準及容差界限。

          4.運輸方式、運費承擔方式、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明確、具體的驗收方法。

          5.付款條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7.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8.具體談判業務時可選擇的其他與銷售業務相關的條款。

          第7條 合同審批

          1.本公司所有對外銷售合同必須經過合同評審程序方可簽訂。

          2.在合同簽訂和修改前評審,銷售部經理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合同評審。

          第8條 簽訂權限

          1.銷售合同總額在 萬人民幣以下的,報銷售經理主管審批,由銷售專員自行簽訂。

          2.銷售合同總額在 萬至 萬人民幣的,報營銷總監銷售部經理審批后,由銷售主管與客戶簽署。

          3.銷售合同總額在 萬人民幣以上的,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營銷總監與客戶簽署。

          4.外銷合同,根據其簽訂時匯率換算成人民幣單位后的價格,確定審批和簽訂人員。第3章 銷售合同的履行

          第9條 合同履行原則

          銷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簽訂雙方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10條 合同履行監控

          各相關部門及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銷售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否則,造成銷售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4章 銷售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 變更與解除要求

          1.客戶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時,銷售部經理應從維護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發,采取恰當的處理方式,保證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因客戶原因造成合同變更與解除的,銷售部經理必須要求其賠償本公司損失。 3.因本公司過錯造成客戶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應主動承擔責任,以免造成雙方損失擴大。

          4.因雙方原因造成客戶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時,應與對方積極協商,共同解決。 第12條 變更與解除程序

          變更、解除合同,應按簽訂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必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13條 合同變更與解除形式

          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采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需包括合同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所有口頭形式的變更本公司不予承認。

          第5章 銷售合同的糾紛處理

          第14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原則

          1.在處理合同糾紛時,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合同糾紛處理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其他解決方式為次。

          3.本公司員工在處理糾紛時,及時上報上級,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15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

          1.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

          2.因本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損失。

          3.因合同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3.銷售合同總額在 萬人民幣以上的,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營銷總監與客戶簽署。 4.外銷合同,根據其簽訂時匯率換算成人民幣單位后的價格,確定審批和簽訂人員。

          第15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

          1.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

          2.因本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損失。

          3.因合同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4.協商達不到預期要求時可依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進行訴訟或仲裁。

          第6章 合同資料保管

          第16條 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標準銷售合同由銷售部檔案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并設置合同文本領取記錄。 2.銷售人員領用空白標準銷售合同時,需在檔案管理人員處登記,填寫合同編碼并簽名確認。

          第17條 銷售合同原件管理

          1.銷售專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將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2.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并存檔,原件未及時上交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向合同簽訂人員索取。如其拒不補交的,應及時上報銷售部經理追收。

          第18條 建立合同檔案

          1.每份合同都必須有一個編號,不得重復或遺漏。

          2.每份存檔合同必須資料齊備,應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

          第19條 建立合同管理臺賬

          1.銷售部應根據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銷售合同的臺賬。

          2.銷售合同臺賬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價金、對方單位、履行情況等。

          3.臺賬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第20條 保管年限要求

          銷售合同按年、按區域裝訂成冊,保存3年備查。

          第21條 合同的清冊與銷毀

          銷售合同保存3年以上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準后作銷毀處理。

          第7章 附則

          第22條 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

          3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篇二:20xx年銷售合同

          內蒙古伊利集團冷飲事業部

          銷售合同

          編號:ylly/jl/xs/01 [a∕0]

          大區 省區市區

          編號

          甲方: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

          乙方:

          合同簽訂地:呼和浩特市金山開發區 鑒于:

          甲方銷售伊利系列雪糕、冰淇淋、棒冰等冷飲產品(下稱“伊利冷飲產品”),乙方認為經營伊利冷飲產品會有良好的收益,自愿經營伊利冷飲產品。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確保產品質量與安全對于維護消費者利益至關重要。乙方確認甲方在冷飲產品的儲存、運輸方面具有先進的管理經驗,愿意按照本合同約定及甲方不時更新的倉儲、運輸、管理指南進行所經營的伊利品牌冷飲產品的倉儲、運輸和管理。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消費市場的開拓和建設對于雙方收益至關重要,乙方確認甲方在市場調查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愿意按照本合同約定及甲方不時更新的市場開拓和建設指南,積極投入人員、物資并加強管理,以實現更好的收益。

          乙方確認,因為生產成本、季節等因素的變化,甲方有權自主安排各項產品的生產及供貨。因為相關因素的影響,甲方有權自主調整各項產品的價格。本合同項下及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下達訂單,均以甲方書面確認視為雙方就供貨事項達成一致意思表示。甲方未確認的,無需承擔供貨或違約責任。

          基于以上雙方達成的共識,甲乙雙方就乙方銷售甲方經營的伊利冷飲產品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聲明與承諾

          乙方為甲方合作經銷商,自愿經銷甲方冷飲產品,認同甲方產品經營理念,乙方應自行辦理經營所需的各類證照,如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及品種

          1、甲方生產、乙方銷售的產品的品種、數量、規格等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2、乙方具體的要貨品種、數量在交貨前30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有權根據現有庫存,合理安排供貨數量、品種等,即乙方的要貨計劃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執行。

          3、甲乙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包括合同順延期限內)履行的所有訂單均應被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能被理解為與本合同無關的新訂單或者事實合同關系。

          第三條 產品質量和包裝

          1、產品質量和包裝執行甲方產品包裝上所標注的標準及甲方的企業標準。

          2、乙方應當協助當地有關部門作好產品檢驗監督檢查工作,并及時將檢驗信息通知甲方。

          3、如有質量投訴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積極協助處理。經核實,確因甲方原因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或消費者的經濟損失;因乙方原因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賠償消費者的經濟損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需賠償甲方相關損失。

          第四條 產品價格

          1、因產品價格受生產成本(人工、原材料等)、季節原因等因素影響較大,乙方同意,甲方產品供應價格執行甲方產品價格相關規定,甲方有權根據產品生產成本或季節原因等因素調整產品供應價格。

          2、合理的產品批發價格對乙方市場拓展至關重要,乙方承諾,乙方將以合理的價格積極開拓市場。

          第五條 乙方庫存管理要求

          1、產品碼放高度,原則上是冰淇淋類不超過10箱,雪糕類不超過12箱,棒冰類不超過15箱(若產品碼放高度超出此要求,必須確保底層包裝箱無擠壓變形及破損現象)。

          2、產品碼放時要做到離墻、離地15cm以上,防止產品污染。

          3、產品碼垛時以同一批次或同一天入庫的同一品種集中碼放為原則,不同批次或非同一天入庫的產品分別碼垛,碼垛時底層寬度要大于頂層寬度。

          4、產品擺放以標有產品名稱的箱面面向主通道為宜。

          5、杯類產品必須按包裝箱體標識正放,嚴禁產品倒置碼放。

          6、對庫內產品按標識規定做標識,標識牌書寫清晰、工整并立于產品垛的顯眼位置,標識內容應標明產品名稱、批號、數量及狀態標識。

          7、為防止產品受到交叉污染,在儲存過程中嚴禁與清真禁忌物品、化學品及其它物品同時存放;若在租賃冷庫內無法單獨存放時,必須將伊利產品與其它物品進行嚴格有效隔離。

          8、乙方庫存產品管理應當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在旺季貨齡(指距離生產日期時間,下同)小于6個月的產品庫存不低于90%、在淡季貨齡小于6個月的產品庫存不低于70%。

          9、必須組織人員及時清除庫內制冷設備的霜雪,以及四周墻壁、頂部、地面及貨架和包裝箱上的積霜,保證制冷效果,保持冷庫內的清潔衛生。

          10、設置專門的防鼠防蟲設施,做好冷庫內的防鼠防蟲工作。

          11、冷庫內不合格品、超保質期產品均要與合格產品隔離放置,并做明確標識。

          12、冷庫溫度的控制:冷庫溫度應保證不高于-22℃,并保留冷庫溫度監控記錄。

          第六條 搬運裝卸運輸環節

          1、產品裝車前,必須對車輛內外的衛生情況、車廂溫度進行檢查。

          2、裝車產品外包裝箱必須嚴密、整齊、無破損、無裸露現象,否則不予裝車。

          3、杯類產品必須按包裝箱體標識正放,重量大的產品,裝車時必須立碼,以緩解包裝箱的壓力。

          4、搬運過程中不允許掉箱子。

          5、冷藏車運輸溫度規定以-22℃以下為標準溫度。

          6、要嚴格控制裝卸車時間,不允許出現產品出庫后等待裝車或裝車過程緩慢、車門長時間敞開等現象,防止產品因裝車時間長而造成產品軟化、變形等質量問題。

          7、在裝卸產品時,要輕拿輕放,不得出現拋扔、產品掉地等野蠻裝卸現象,防止蛋筒類等產品變形、破碎等質量問題。

          8、為了確保產品質量,在長途運輸中,對于制冷效果差的車輛應禁止使用。

          第七條 貨款結算

          1、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貨款后按照本合同相關約定送貨。

          2、為保證結算正規、簡便、安全,乙方應當設立銀行帳戶,乙方應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付款。

          3、為保證交易安全,嚴禁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貨款、履約保證金、冰柜押金等;但乙方交款至甲方財務部門,并取得加蓋甲方財務專用章收據的不在此限),否則,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方有權不定期向乙方提出對賬要求,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對賬時,向乙方發送書面《詢證函》,發出日期以《詢證函》上載明日期為準,乙方須在《詢證函》發出15日內予以核對確認。

          4.1乙方需認真核對《詢證函》截止日期剩余貨款及附屬“往來賬款明細”,如有異議,應當在《詢證函》上書面標注,一旦乙方在《詢證函》上任何地方簽字或蓋章,但未特別標注意見的,均視為乙方對雙方往來賬款余額及往來賬款明細的確認,乙方不得再次提出任何異議。

          4.2 乙方同意,甲方《詢證函》發出15日后,乙方未書面提出異議的,視為乙方對雙方往來賬款余額及往來賬款明細的確認,乙方不得再次提出任何異議。

          乙方預留通信信息如下:

          地址:

          聯系人:聯系電話:

          第八條 貨物驗收

          1、甲方送貨的,乙方應在貨到后立即卸貨驗收,并在送貨單上加蓋乙方專用收貨章或由指定收貨人簽字收貨,如有異議,應當現場提出。2、乙方自提的,如有異議,應在車輛離開甲方冷庫前提出。

          3、乙方對甲方的產品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異議,視為產品合格。

          第九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有權對乙方的銷售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

          2、有權對乙方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和索賠。

          3、應當按雙方約定履行本合同。

          4、應當為乙方提供市場調研、信息反饋以及定期的交流、溝通等方面的服務,及時了解需求,并給予合理解決。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對甲方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和索賠。

          2、在運輸、貯存、銷售及衛生等方面應當保證符合清真食品的要求,不得損害清真食品的形象。乙方應保證用于貯存甲方產品的冷庫必須單獨設立,禁止與非清真食品混用。

          3、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4、應當服從甲方的銷售管理和要求。

          5、應當協助甲方搞好售后服務和信息反饋工作。

          6、不得制造銷售假冒、仿冒“伊利”產品。

          7、應當協助甲方進行打假工作。

          8、乙方應科學管理庫存產品,確保先進先出,因乙方原因導致產品過期的,乙方應及時銷毀,并自行承擔過期產品銷毀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損失,如因乙方未及時銷毀而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財產、名譽等),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不得蓄意哄抬物價或低價傾銷,破壞市場秩序。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不能交貨的,按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10

          總則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合同的審查批準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于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程發包制度

          為加強工程發包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公司可以對建筑面積5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20萬元以內的工程直接發包。

          二、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承包單位不得轉包工程業務,可以獨立組織施工的單項工程不得肢解發包。

          四、主體工程必須由承包單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項工程如需分包,必須經公司批準擇優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的約定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總包合同為準。

          五、建設工程必須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應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六、凡屬投資公司員工,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本公司組織的招投標。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11

          1、《商品房買賣合同》由專人專職負責保管。

          2、每套房子的合同一式五份。

          3、銷售員在客戶交完首付款或全部房款后,領取并填寫《合同登記表》、《合同審批表》,領取合同。

          4、銷售員依據合同范本與客戶簽訂正式合同,客戶對合同條款如有異議,必須請示經理,嚴禁擅自更改條款內容。

          5、嚴禁在合同中進行文字修改。

          6、銷售員與客戶簽訂完合同后,合同附《合同審批表》,及時交還公司進行審批,不得自己保管。

          7、合同經房管局登記備案后,一份交客戶,兩份留公司存檔。

          8、銷售員若遺失合同,處以20元罰款。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12

          (l)加強對公司銷售合同簽訂的管理

          加強對銷售合同簽訂的管理,一是要對簽訂合同的準備工作加強管理,在簽訂合同之前,應當認真研究市場需要和貨源情況,掌握企業的經營情況、庫存情況和合同對方單位的情況,依據企業的購銷任務收集各方面的信息,為簽訂合同、確定合同條款提供信息依據。另一方面是要對簽訂合同過程加強管理,在簽訂合同時,要按照有關的合同法規規定的要求,嚴格審查,使簽訂的合同合理合法。

          (2)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履行企業應當設置專門機構或專職人員,建立合同登記、匯報檢查制度,以統一保管合同、統一監督和檢查合同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措施,處理違約,提出索賠,解決糾紛,保證合同的履行。同時,可以加強與合同對方的聯系,密切雙方的協作,以利于合同的實現。

          (3)處理好合同糾紛

          當企業的經濟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企業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4)信守合同,樹立企業良好形象

          合同的履行情況好壞,不僅關系到企業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而且也關系到企業的聲譽和形象。因此,加強合同管理,有利于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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