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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公司規定處罰制度(精選12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違反公司規定處罰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違反公司規定處罰制度 篇1
為了保障公司各環節正常營運,加強公司各項管理工作,維護公司及員工各項利益,保持生產正常工作秩序,特規定如下:
1、公司所有員工要做到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遲到1—5分鐘扣罰5元;5—10分鐘扣罰10元;遲到10—20分鐘扣罰3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處理,因遲到30分鐘一律不準請假,當天必需正常上班,遲到一次或未打卡一次無全勤獎。上、下班不打卡者一次處罰30元,曠工一次按50元處理,管理人員100元。
2、對在工作崗位上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嬉戲玩樂者、聚眾鬧事者、打架斗毆者、不聽指揮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處分,并給予100—500元罰款。如造成人身傷害的除承擔醫療、誤工、營養等費用外,還將交政法部門處理。
3、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混崗、脫崗、睡崗、干私活或進行非工作性上網、玩電子游戲、下棋、打撲克等娛樂活動,一經發現每人次罰款30元;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如有發現每人次罰款300元,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4、所有員工不準車間、倉庫重地吸煙,發現一人次罰款500元。
5、班中和班前嚴禁飲酒,違者責令下崗,并罰款300元,同時追究其班組、車間領導的連帶責任,其中生產主管罰款100元,生產組長罰款150元。
6、對工作中不負責任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工具損壞、影響產量和質量、浪費材料能源等后果的,按造成的經濟損失的`10%進行處罰。
7、各部門要保證責任范圍內的衛生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或廢棄物,發現一次處罰10元/次。
8、生產崗位的職工不準私自連班、頂班、換崗或到不屬于自己的崗位私自操作。違者至少給予100元。
9、員工要做到人離機關,停止使用時要切斷電源,關閉工作燈,違反者處罰10元/次。
13、對假報、虛報、瞞報出勤者扣除本人相應天數工資,并給予相應天數3倍的處罰,同時視情節分別給予班組長或考勤員、車間主任或單位領導每人次50元、20元的處罰,并通報全公司。
10、對一個月內曠工3天以內者(含3天),除曠幾天工扣發本人幾天工資外,并給予本人曠幾天工罰款日工資幾倍的處罰。一次曠工超過三天以上者,經車間(處室)核準,分管領導批準,交人力資源處開除。全年累計曠工達7天以上者(含7天),予以開除。
11、管理層干部要經常深入群眾,虛心傾聽群眾意見和建議,秉公辦事,平等待人,絕不允許任人唯親;要理直氣和,以理服人,絕不允許以職以權以勢壓人,對提意見者和反對過自己的人打擊報復。否則,由上一級領導分別給予批評、處分或撤職。
違反公司規定處罰制度 篇2
一、目的:
鼓勵員工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紀失職行為;保障集團公司工作秩序正常運行,保證公司各項經營目標的順利完成。
二、基本原則:
1、獎懲分明:有功必獎,有過必罰,執法公正嚴明。
2、獎懲適當:執行獎罰中,要做到功獎相稱,處罰相當。
3、注重時效:獎勵和懲罰必須及時有效;獎勵的目的是通過表彰先進,激勵一批人;懲罰的目的是通過嚴肅紀律,教育一批人。
三、范圍:
1、本制度為集團公司內部行政管理制度范圍。
2、本制度適用集團公司直屬職能部門、子公司及所屬部門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工作人員。
四、管理職責:
1、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考核和過程統計匯總。
2、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辦公室責本制度執行過程的監督管理。
3、集團公司下屬各單位及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與過程管理。
五、獎勵:
1、獎勵類別:
一般性獎勵;嘉獎;記小功;記大功;通令嘉獎;授予先進工作者。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或加薪、晉升職位等。
(1)嘉獎與一般性獎勵:員工在本職工作崗位能夠認真履行職責,工作業績比較突出,在本部門內有一定影響。
(2)記小功、記大功、通令嘉獎:員工在履行工作職責過程中,工作業績十分突出,在集團公司范圍內有重大影響,按其敬業貢獻的影響程度確定嘉獎類別。
(3)授予先進工作者:授與先進工作者屬于年終綜合評比范疇,按年終評比與獎勵規定辦理。
2、獎勵方式:
通令嘉獎,當月獎勵1000-2500元;記大功,當月獎勵500-1000元或加薪一級;記小功,當月獎勵300-500元;嘉獎,當月10-100元;一般性獎勵,當月獎勵100-300元。
3、獎勵原則:
以精神鼓勵和物資獎勵相結合,注重平時獎勵;每年開展一次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年終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時工作應被記小功一次以上。
4、獎勵條件:
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由直接主管部門和子公司總經理酌情上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公司總裁或董事長審批,予以獎勵:
(1)、對本公司業務有特殊功績或貢獻,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施行有效的;
(2)、積極研究和改進業務流程與方法,對提高工作效率和業績有特殊功效的;
(3)、對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權益之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或對突發事件臨機應付措施得當或奮勇救護而使公司和員工利益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4)、同壞人壞事做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的;
(6)、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自覺維護公司形象,工作勤奮、本職工作出色的.;
(7)、領導有方,使業務發展迅速有顯著收效的;
(8)、才能卓著、成績優異而且能夠勝任現職以上職務的;
(9)、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
六、處罰:
分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二種。
1、經濟處罰:罰款、扣工資、減發獎金。
2、行政處分: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薪、降級、辭退、開除。
警告一次當月罰薪50元;記小過一次當月罰薪100元;記大過一次當月罰薪300元。留用察看期間停發獎金和補助,工資減半。記小過以上處分,均在公司范圍內通報。
3、處罰細則
(1)、沒有提前請假或領導沒有準假,擅自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個月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6天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2)、工作時間竄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10元/次。
(3)、工作時間內,擅自離崗,影響工作者,記小過一次,情節嚴重者開除。
(4)、員工上班不按公司規定著裝或不佩戴工作證,一次罰款10元,自行車、摩托車、汽車等一切車輛不按規定地點停放,罰款20元/次以上。
(5)、污辱謾罵勞動紀律檢查人員,罰款100元/次,性質嚴重的給予記過處分。
(6)、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嬉鬧、追逐,工作時間穿背心、拖鞋、勾肩搭臂等影響公司形象者,罰款50-100元/次,經批評不改者,調離崗位或辭退。
(7)、在公司場所區域內隨地吐痰,罰款20元/次。
(8)、上班時間吃食品、亂丟果皮紙屑等,罰款50元/次。
(9)、工作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等,罰款20元/次。
(10)、工作時間睡覺、下棋、打撲克,罰款100元/次,中層以上干部給予警告、降職、降薪處罰。
(11)、在公司內賭博,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每次每人罰款100元,取消年終獎金,嚴重者予以開除。
(12)打架斗毆、尋釁滋事者一律開除,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13)、利用公司設備做私事,除扣罰當天工資、設備損耗費、電費等外,并罰款50元/次以上。
(14)、人為損壞公司里的設備和財物,除按價賠償外,并罰款100元/次以上。
(15)、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和指揮,消極怠工,每次罰款50元,并予以停工處理。三次以上者給予開除處理。不服領導教育,出言不遜,罰款100元/次,甚至動手毆打領導者,一律開除,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16)、盜竊公司財物,除追回原物,并按十倍價處罰外,一律開除,并扣罰全月工資。
(17)、廁所設施損壞不能正常使用,尿垢嚴重,便池糞便堆積,水龍頭長流水,燈長明,又沒有及時報告和修復,罰責任部門每次5元/次。
(18)、辦公大樓向窗外扔雜物和垃圾罰20元/次。
(19)、凡欺騙領導,以事假、病假名義到其他單位務工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并扣除當月全部工資。
(20)、下班后未關閉電源、門窗等造成公司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并處以50元/次以上罰款。
(21)、泄露、出賣公司專業技術、商業秘密者,追究違約責任,并予以開除,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22)、故意浪費、損害公司財物或擅離職守,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造成公司損失者,除賠償全部損失外,并處以10倍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23)、徇私舞弊,假公濟私、貪污公款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者,除賠償公司損失外,并處以10倍以上罰款。情節嚴重的一律開除,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4)、員工有錯,認錯態度好,可減輕處罰,認錯態度不好,可加重1-2倍處罰。
4、對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從重處罰:
(1)、品行不端、工作不負責或行為粗暴,屢教不改的;
(2)、職能崗位人員因工作服務態度不好遭投訴的;
(3)、玩忽職守、違反業務操作規程,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4)、三次以上擾亂工作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礙他人工作的行為;
(5)、三次以上欺上瞞下、謊報事實真相的行為;
(6)、三次以上因過失浪費、損害公司財物的;
(7)、有瀆職、失職現象或對工作重大問題失察的;
5、經公司領導批準的辭退可發放當月工資。開除處分一律扣除當月所有工資待遇。
七、獎勵的程序:
1、由主管部門或企管部門提出準確的申請報告,填寫獎勵申請單。獎勵內容包括:在什么崗位作出了貢獻;所做的貢獻影響如何;成績屬于個人的還是集體的;先進事跡,如良好的工作作風或服務勤勞、敬業愛崗精神等。建議給予何種獎勵。要求語言清晰,材料具體,切忌模糊其辭,泛泛而論。
2、調查、核實情況。人力資源部對申請報告進行審查和補充,為獎勵決策提供事實依據和獎勵建議。
3、嘉獎以上由公司總裁進行審批,通令嘉獎和先進工作者由董事長進行審批,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4、嘉獎以上獎勵申請交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存檔管理。
5、一般性獎勵由分管主管(副總裁或總監)進行審批,人力資源部辦理并存檔。
八、處罰的程序:
1、由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要求定期進行檢查。
2、任何員工對違紀現象都有權力直接向違紀者所在部門或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舉報。接到舉報后,辦公室或人力資源部應立即查清事實。
3、一般員工的違紀行為由其部門主管負責處罰;辭退或開除應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由人力資源部處理。
4、中層管理人員的一般違紀行為(警告)的處罰,由分管主管(副總裁或總監)審批;嚴重違紀行為(記小過、記大過、降薪、降職、辭退、開除)由分管主管(副總裁或總監)提出或審核,人力資源部核查,集團公司董事長審批。
5、高層管理人員違紀行為的處罰,由董事長審批;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6、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發現一般違紀現象有權直接開出處罰單,報分管主管審批。
7、所有處罰單一式三份,違紀者、違紀者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各一份。月底時由人力資源部作出考核統計,交財務部在工資發放時扣除相應的罰款。
九、制度銜接:
本制度與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請假管理制度》、《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相銜接,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修正與解釋。
十、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違反公司規定處罰制度 篇3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8、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9、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0、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1、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2、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3、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4、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5、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違反公司規定處罰制度 篇4
公司處罰制度
處罰分為警告、留用察看、開除三種。
1、警告
對有下列行為但不足以辭退的員工分別給予警告處分:
(1)違反勞動紀律,月計遲到、早退在4次以上,年計20次以上的;月計曠工在2次以上,累計5-15天的;一年內出現2次無病請病假的;無理取鬧、吵架、打架、消極怠工、弄虛作假等影響生產、工作、經營和社會秩序較嚴重的;
(2)不聽從工作分配、調動、指揮;玩忽職守,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后果或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榮譽損失,使他人生命遭受危害或經濟財產遭受1000元以上損失的;
(3)工作不負責任,產品質量或工作質量經常達不到標準要求,完不成任務,經常浪費原材料、能源,損壞工具設備,對公司管理造成較大影響或對公司信譽和經濟造成較大損失的;
(4)不講信用,不執行規定,濫用職權,損公肥私,弄虛作假,惡意串通,騙取公司或他人利益,使公司或本部門經營管理、聲譽、經濟受到較大影響或造成較大損失、損害的;
(5)犯有其他在公司或社會上影響較大錯誤的。
(6)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的。
員工有以上行為之一的,由所在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寫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總經理研究決定后,給予警告處分,處分記入公司檔案,同時根據影響輕重和經濟損失大小給予500元以上經濟罰款。
2、留用察看
對有下列行為但不足以開除的員工給予留用察看半年至二年的處分:
(1)對受警告處分二次以上(包括二次);
(2)聚眾打架或打架過程中首先動手打人或引起事端或用兇器類器具打人,情節較嚴重的;
(3)故意破壞生產、工作秩序,侵害或損壞公司財物等,情節嚴重的;
(4)貪污、受賄、賭博、誘導或逼迫下屬或他人代交罰款等,任何一項價值在500元以下第一次的;
(5)利用職權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受處分職工進行包庇的人員;
(6)對領導的批評處理進行打擊報復的;
(7)阻礙公司重要工作、活動順利進行的;
(8)其它違法亂紀情節重于警告處分,但不夠開除條件的。
員工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由相關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寫出留用察看的處理報告報公司總經理研究批準后,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批準的留用察看處分報告送檔案室和人力資源科各一份。由檔案管理員給予記入公司檔案。對被處以留用察看者首先給予1000元以上經濟罰款,而后在留用察看期間,財務每月扣發本人實發工資的20。被留用察看人員于每月1號到人力資源科書面匯報上一月的工作表現情況。經人力資源科調查了解,對察看期間表現不好者,隨時通知所在部門辦理開除手續;對察看期間表現好的,期滿后由當事人寫出書面“解除留用察看報告”一式三份,報人力資源科長簽名確認后,逐級審批至公司總經理。審批手續齊全的報告,由當事人送人力資源科、檔案室、部門經理各一份。
3、開除
公司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立即開除:
(1)對留用察看期間表現不好的,留用察看期滿后再次出現類似現象的;
(2)事實證明對公司離心離德的;
(3)道德敗壞,以惡言穢語侮辱、報復、恐嚇管理人員或其它員工或抵毀公司的。
(4)吸毒的;
(5)提供賭所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
(6)對貪污、受賄、賭博、誘導或逼迫下屬或他人代交罰款的,任何一項財物價值在500元以上或次數在二次(包括二次)以上的予以開除;
(7)對偷盜、窩藏、截留公司或他人財物,私吞或私分公司財物者,敲詐勒索錢物、冒支工資者,無論價值大小,一次性給予開除。
(8)其它制度有明確規定的',或其它嚴重違法亂紀毋需留用查看的。對符合以上開除條件的職工,由直接領導(指直接分管的管理、輔助人員)一式兩份寫出書面“開除報告”(報告須寫明開除的事實理由),逐級審批至公司總經理。對批準開除者,除按相關規定處理外,每人罰款2000元,由直接領導按規定時間通知被開除的員工,同時持一份審批手續齊全的“開除報告”到人力資源科換取《員工脫離公司審批表》,并負責帶領脫離公司的員工在最短的時間內按表中要求逐項審批、填寫、辦理財物退還及結帳手續。如當事人在受到處罰后3日內不能進行結帳的,由人力資源科原則當日最遲次日以掛號信的形式寄給被開除者,信中要標明:“自寄信之日起限期20日內來公司,由人力資源科按照處理決定予以安排辦理結帳手續。逾期人力資源科將按照處理決定通知財務科,由財務科將應扣罰款額收歸公益金或福利基金帳戶,余款列應付款帳戶”。
4、處罰說明
對受到警告處分,留用察看期滿的員工,滿12個月以后在評獎等方面與其他員工同樣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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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公司規定處罰制度 篇5
一、獎項
(一)提成(基本工資以當地最低工資為標準)
1、月銷售任務20萬,100%達成者,個人按照10%提成,團隊按照0.5%進行獎勵。
2、月銷售任務達成80%—100%的個人,按照5%提成,團隊沒有獎勵。
3、月銷售任務達成50%—80%的個人,按照3%提成,團隊沒有獎勵。
4、月銷售任務達成0%—50%的個人,沒有提成。
(二)專業獎項
1、月、季、年銷售冠軍,年度銷售金銀銅牌獎。每月季度年度根據銷售業績辦法月度季度年度銷售冠軍獎,獎項分別為:1000元800元500元
2、新人獎
公司年中年終總結表彰時,對業績突出,業務水準高而入司未滿一年的員工頒發新人獎,將近為:1000元
3、三好銷售員
對業務能力好,服務態度好,職業形象好的銷售員獎勵1000元。
4、專業服務大使
服務態度好、熟練賬務相關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專業技巧,設立專業服務大使獎項。獎勵1000元。
5、合理化建議獎
對項目、部門及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的設立合理化建議獎,獎金為1000元。
(三)其他獎勵
1、各級主管做好員工職業、技術等培訓工作,培養達到上一層的職務能力或技術標準、同時可以代理該級別職務的,酌情獎勵。
2、見義勇為或搶救公司財產,使得公司財產、人員安全免受損失者,酌情獎勵。
3、公司不定期舉行節約增效專項評比,對節約材料、節省經營成本、銷售成本等費用成績突出者,一次獎勵100~1000元。車隊司機享有節油獎。
4、參加社會活動,為公司爭取到高級別的榮譽,獎勵100~1000元。
5、拾金不昧者酌情獎勵。
6、所有員工都擁有監督、檢舉他人(含上司)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權力與義務,公司將對有效監督、檢舉者酌情獎勵。
7、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酌情獎勵。
二、處罰
(一)行政違規處罰
1、以下行為公司將予以警告處分
(1)不愛護公物,未經辦公室允許隨意變更辦公區內家具或其他設施的使用部門或個人者,罰款50元。
(2)上班期間衣冠不整(敞懷、穿拖鞋或不拉鞋跟)、濃妝艷抹、穿著過于暴露,男士蓄長發或染色發,一經發現,首先勸說并限期整改,再次發現罰款50元。
(3)工作期間電話鈴響5聲無故不接者,一次罰款30元。
(4)員工使用公司電話撥出、接聽私話,發現一次罰款50元。
(5)管理人員、營銷人員手機無故不接聽或不開機者,一次罰款100元。
(6)工作期間大聲喧嘩、打鬧、隨地吐痰、亂扔雜物、垃圾、亂涂亂畫者,一次罰款50元。
(7)工作期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吃東西、聽音樂、睡覺、下棋、聚眾閑聊、打牌、看電視、上網聊天、打游戲、賭博、酗酒、抽煙、串崗聊天或進行工作以外的事情,財年內發現第一次罰款100元。
(8)代人出勤刷卡或登記、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記等作弊行為,一個財年內一次違反一次者,雙方各罰款50元。
2、以下行為公司將予以記過處分,并做降薪處罰
(1)未經主管領導批準擅自銷毀、丟棄業務資料者,根據資料的重要性,給予罰款50~200元;因保管不善而遺失業務資料者,根據業務資料的重要性,給予罰款20~100元。
(2)工作期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吃東西、聽音樂、睡覺、下棋、聚眾閑聊、打牌、看電視、上網聊天、打游戲、賭博、酗酒、抽煙、串崗聊天、嬉鬧、喧嘩或進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個財年內發現第二次罰款200元。
(3)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影響工作的,第一次扣100元。
(4)工作態度消極或能動性差者。
(5)一月內2次不能按時完成分配的工作者。
(6)工作時間打架斗毆的,發現一次雙方各扣50元。
(7)下班時未能及時關閉門窗、切斷水電設備電源者,一次罰款50~200元,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
(8)違反公司用車規定、公車私用的,司機有權拒絕,否則司機一次罰款100~200元并與使用人承擔相關費用,使用人一次罰款200~400元。
(9)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沒能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對同仁惡意攻訐、刁難而制造事端者。
(1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到損失者。
(11)曠工一次者。
(12)代人刷卡或登記、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記等作弊行為,一個財年內有第二次違反者,雙方各罰款50元。
(13)虛假加班、虛假考勤等偽造出勤記錄內容的`行為,一個財年內有第二次違反者,除扣發相應工資,各罰款50元。
(14)浪費公司資源,金額小于500元者(情節嚴重須照價賠償)。
3、以下行為,公司將予以辭退處分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公司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2)違反公司保密制度,將公司技術資料、業務資料、財務資料、管理規定、制度等公司重要文件、商業機密泄露給他人或準備泄露的,發現一次罰款300~1000元;已泄漏的,除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外,另予辭退;情節嚴重者,通過司法部門追究民事與刑事責任。
(3)薪資保密是公司的政策。員工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傳播有關自己或他人的薪金情況。違反此規定的員工將受到相應的警告處分,情節嚴重或因此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將導致被解雇。
(4)未經允許損毀、涂改合同、文件、資料或盜用公司印鑒、資料者,罰款200~1000元,同時公司予以辭退并通過司法部門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5)工作期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吃東西、聽音樂、睡覺、下棋、聚眾閑聊、打牌、看電視、上網聊天、打游戲、賭博、酗酒、抽煙、串崗聊天、嬉鬧、喧嘩或進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個財年內發現第三次者,公司予以辭退。
(6)在倉庫和其他禁煙區內抽煙,發現第一次者。
(7)再次出現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影響工作的行為者。
(8)員工間上班時間打架斗毆的,影響嚴重或態度惡劣者,予以辭退。
(9)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拿回扣或欺詐、刁難客戶者,予以辭退,同時公司保留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10)任何人員不得以各種理由或借各種機會變相收取下屬單位或合作單位的賄賂。如私人活動需邀請合作單位參加,須報所屬部門主任與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批準,不得收取超出常規數額的禮金或超出常規價值的禮品。
(11)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在外從事第二職業者。
(12)向公司虛報假賬、做假報表者,予以辭退并追究相關責任。
(13)受政府判刑或受拘留處分者。
(14)偷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力。
(15)提供虛假資料和不實履歷者。
(16)據以請病假的病歷不實、偽造病假條,虛假請假者。
(17)肆意浪費公司資源,一財年內累計造成500元以上損失者。
(18)連續曠工5日或累計曠工三次者。
(19)一財年內記過三次及以上者。
(20)舉報不實,泄私憤,恐嚇、威脅或危害公司任何員工者。
(21)工作時間內干擾工作秩序、無理取鬧、制造員工間矛盾或傳播虛假負面言論者。
(22)阻撓、破壞公司改革進程、尋釁鬧事者。
(23)員工必須堅決遵守政府“計劃生育”法規,一旦發現有違反者,將被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24)其他相同程度的違紀行為。
2、業務違規處罰
(1)明顯挑揀客戶、懈怠工作、服務缺乏熱情、不主動與客戶溝通者每次罰款50元。
(2)偽造或涂改客戶登記(公眾或個人登記本)、每次罰款200元。
(3)認購書或正式買賣合同簽錯者,每次扣罰200元。如造成經濟損失。則有簽字者自行承擔。
(4)銷售員欺騙客戶,視情況扣罰50-1000元不等。
違反公司規定處罰制度 篇6
1、獎勵制度
為增加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感和歸屬感,充分發揮工作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經濟效益,公司將對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員工實行獎勵,以資鼓勵。具體事項如下:
1.2獎勵條件
1.2.1熱愛本職工作,工作積極主動、勇于克服困難、為業主提供高質量服務并受到業主書面表揚者。
1.2.2在對外接待中,服務態度良好,言談舉止得體,為物管公司贏得榮譽者。
1.2.3一貫忠于職守、工作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助人為樂,被評為"杰出員工"稱號者。
1.2.4保護公司財產、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發生,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者。
1.2.5提出合理化建議、改進管理、技術,經采納實施后取得顯著效益者。
1.2.6見義勇為,做出突出事跡者。
1.2.7在處理重大事件中,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和聲譽者。
1.3獎勵形式
通過表揚或一次性嘉獎(視情況給予假期、旅游、一次性獎金等形式的'獎勵),并將事跡記錄個人檔案作為年終評估加分參考。
1.4獎勵程序凡符合上述獎勵條件者,均按以下程序辦理:
1.4.1事后由當事人口述或書面形式,然后由部門直屬主管草擬事跡報告。
1.4.2部門主管完成報告后呈所屬管理處主任審核。
1.4.3管理處主任審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審批及執行。
2、紀律處分
2.1口頭警告: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填寫口頭警告書,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1)當值時未按公司規定著裝、儀表、儀容、禮節、禮貌不符合規范;
2)遲到或早退,每月達三次或三次以上;
3)因員工忘記打卡每月達三次以上;
4)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或利用電話、上網聊天;
5)工作時間擅離崗位、串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聚堆聊天;上班時間私自外出購食品、吃早點;
6)隨便吐痰、亂丟煙頭、紙屑、雜物;不保持辦公區、園區環境的整潔;
7)不愛惜小區公物,浪費物品,損壞公物;
8)不經批準私自接待外人參觀;
9)被業主/住戶有效投訴,尚未造成重大影響;
10)在辦公室或公共場所發泄個人不滿情緒,造成不良影響;
11)在小區公共區域聚眾喝酒、打牌等;
12)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會議者;
13)不履行督查責任,發現問題不制止、不匯報;
14)對屬下不管理、不批評,發現違紀行為不制止,不按章處罰;
15)月度考評得分低于80分者。
2.2書面警告:
違反下列規定者填寫書面警告書,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1)一個月內受到二次口頭警告;
2)索取業主/住戶的小費或物品;
3)違反管理處的工作程序或規章制度以至造成隱患;
4)由于責任心不強損壞或丟失工具價值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按價賠償。
5)工作時間內在管理處或小區睡覺、打撲克、下棋、玩電子游戲等;
6)未經批準私自使用小區的設備,如:車輛、餐廳、餐具、會所的各種設施等;
7)提供不真實的材料、報告等;
8)遺失公司鑰匙、單據等;
9)工作時高聲喧嘩或做騷擾住戶的活動;
10)由于個人的責任而延誤客戶的活動;
違反公司規定處罰制度 篇7
為了對我公司員工團隊實施獎罰分明的考核機制,激勵人員工作積極性,加強促銷員團隊的核心競爭力,特制定以上獎罰考核規定,望促銷人員嚴格執行公司的`規律制度。
1、凡我公司員工不準兼職(售其他廠家產品,從事其他工作)一經發現扣除當月工資。
2、店內產品陳列需按公司標準嚴格執行,(如店方另有要求,經業務人員協商未果,需提交情況說明)如發現未按要求陳列產品者,一次罰款20元。
3、不準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早退發現一次罰款10元,曠工發現一次罰款50元(其中上班時間內領導檢查等待10分鐘未到崗的視為曠工)
4、上班時間必須按公司要求著裝,淡妝上崗,精神飽滿自信,對狀態或儀表不佳的罰款每次5元
5、如需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促銷督導、業務人員和店方人員三方請假,獲得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扣除三天基本工資。半天班促銷員沒有假期,全天班促銷員每月兩天假期。
6、如需辭職,提前一個月打書面辭職報告,批準后方可離職,離職后交還一切公司物品(工裝,客戶資料,胸卡)離職三個月內不能從事同行業品牌,上列各項要求違反一項扣除一個月工資。
7、銷售額任務如連續三個月完不成公司要求任務,做辭退處理。
8、員工報表不能虛報做假,發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并在所屬地區做通報批評。
9、員工對公司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執行不到位的發現一次罰款10元.對贈品不能貪污,浪費,損壞,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0、促銷員每天發信息給業務助理上報當天銷售額,格式如:店促銷員銷售額元,不報罰款每次10元。
11、必須按時參加公司周例會,遲到罰款每次10元,未參加會議按曠工處理。
12、員工對公司企業文化,業務知識,銷售技巧,必須熟知,對考核中不能達到要求的罰款每次10元,連續三次達不到要求立即辭退。
以上標準請大家認真執行,罰款以現金方式兌付。交由財務保管,并做明細帳目。
違反公司規定處罰制度 篇8
1.0目的
為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做到“獎懲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3.0職責
各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時收集反饋意見。
4.0內容
4.1員工獎勵
4.1.1為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特制定以下獎勵辦法。獎勵原則:“貢獻大小”、“獎勤罰懶”以及“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
4.1.2獎勵的種類及方式:
①精神獎勵:指根據不同情況,公司對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績或作出一定貢獻的員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勵的一種方式。具體分以下幾種:
(1)通報表揚。
(2)大會表彰。
(3)頒發《榮譽證書》。
(4)記功(記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質獎勵:
(1)記特等功(獎勵金額:200—1000元)。
(2)晉級(指對獲獎者在原工資或職務基礎上調升工資或職務)。
(3)嘉獎:指對符合條件的員工,除給予精神鼓勵外,還給予一定物質方面的獎勵(金額:100—500元)。
4.1.3獎勵基金的來源及構成:
①公司各種經營創收按比例計算提獎勵作為基金。
②公司有償服務按比例計提作為獎勵基金。
③其他可列為獎勵基金的費用。
4.1.4獎勵權限:
①對部門主任以下人員的獎勵,由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及保安隊長按照規定條件提議(填寫《員工獎勵申報表》并附事跡材料,下同)。經管理處主任或部門經理核實,公司人事行政部審核,公司負責人批準,由所在部門或管理處協同人事行政部組織實施。
②對部門主任(含)級以上人員的獎勵,由各部門經理提議,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負責人批準,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
4.1.5獎勵的條件:
①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按程序報批后,可給予記特等功、晉級或嘉獎:
(1)對改革企業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及對公司經營發展作出重大貢獻者。
(2)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聲譽并受到了商戶高度贊揚者。
(3)保護商戶及公司財務(價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損失或事跡特別突出在社會上有一定影響者。
(4)管理有方,在員工中具有較高威信并使本部門或本管理處工作業績突出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者。
(6)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為公司挽回損失及名譽者。
(7)尊老愛幼、見義勇為、拾金(物)不昧,品行優良者。
(8)年終評比獲優秀員工、優秀管理干部稱號者。
(9)協助公安機關破獲重大案件者。
(10)預防機件故障或搶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證質量者。
(11)公司認為應該獎勵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按程序報批后,可給予精神獎勵:
(1)服從公司(部門)安排,任勞任怨、顧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不搞小集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者。
(3)嚴格照章辦事,工作勤懇、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者。
(4)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不貪污腐化、維護公司形象聲譽有功者。
(5)為商戶挽回較大財產損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戶書面表揚者。
(6)工作效率高,辦事快速、不拖拉推諉者。
(7)眼光敏銳,能及時判斷、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上報,協助解決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職工作中有創新意識,能創造性地完成本職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紀守法,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10)工作達到質量標準,無差錯、無庇漏、無投訴者。
(11)公司認為應該獎勵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門一定要嚴格按照獎勵條件及權限實施各項獎勵,禁止按平均主義和假申報。否則,對部門負責人及推薦人予以相應處罰,嚴懲者予以降職、撤職或辭退。
4.2員工處罰: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做到“獎罰分明,有法可依,公正嚴明”,特制定以下規定。
4.2.1員工過失處罰類別:
①“A類”過失處罰——罰款10—100元(以整數計,下同)。
②“B類”過失處罰——罰款50—500元(同上)。
③“C類”過失處罰——立即予以撤職、解約或辭退,且無任何經濟補償。
4.2.2處罰權限同獎勵權限。
4.2.3處罰的條件:
①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受到“A類”過失處罰(輕者予以通報批評,嚴重者將予以書面警告):
(1)未按規定著裝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批準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時間扎堆聊天,高聲喧嘩或出言污穢者。
(5)工作時間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說、雜志,聽收錄機以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節較輕者。
(6)在公司禁煙區吸煙或亂扔果皮、紙屑、包裝廢棄物等者。
(7)怠慢商戶或在與其打過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規定使用對講機及用語者。
(9)私自動用機電設備、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損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記錄者。
(11)未經批準擅自將公司物品借給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為已有者。
(13)破壞物業轄區內公共設施、設備、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以及損壞公司形象的行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報者。
(14)上班時間在電腦上打游戲或上與工作無關的網站。
(15)違反規定浪費、損壞、丟失公物者。
(16)違反公司其它規定,適用于“A類”過失處罰情況時。
②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受到“B類”過失處罰(嚴重者予以記過、降級、罰款處理):
(1)一個月受到兩次或一年內累計三次A類過失者。
(2)因工作失誤,工作質量、服務態度不佳引起客戶的有效投訴。
(3)與公司內外各種檢查人員爭吵、狡辯、無理取鬧、干擾執行公務者。
違反公司規定處罰制度 篇9
第一條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獎勵方式:通報表彰、發獎狀和頒發獎金,可單獨獎勵,也可以同時獎勵,不限名額。
一、優秀團隊獎: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工作業績等進行評審。總的要求是管理規范有序、服務及時到位,組織紀律嚴明,工作業績突出,團隊協作良好,部門配合協調,無客戶不滿投訴,無重大經濟損失,無嚴重安全事故,這樣的團隊,可獲最佳團隊獎。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根據業績情況確定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二、優秀管理者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能以身作則,勇挑重擔,遵章守紀,業績突出,業務精進,組織能力強,能很好地帶領一個團隊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被評為優秀管理者的,應給予以獎勵,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還應給予1000元的獎勵。
三、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執行力度,遵守規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現良好者,予以獎勵,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應給予600元的獎勵。
以上三個獎項屬年度獎,年終獎勵一次,由董事長親自表彰和發放獎勵。
四、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管理人員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此獎為即時獎勵,即時舉報,即時授予
五、特殊貢獻獎:為保衛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于職守者;為公司解決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董事長授予特殊貢獻獎。
此獎為隨時出現,隨時授予
六、全勤獎:員工在一個月內無曠工或消極怠工現象,遲到在2次共10分鐘以內,休假加病事假不超過2天的,公司應給予當月100元的獎勵,在當月工資金中發放,并通報表章,由行政部門負責此項獎勵,1月1次。
第二條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懲罰方式分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罰款三種,實行一次警告或通報批評、二次罰款的處罰政策。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累教不改的`,應一次罰款20元:
1、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2、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3、車間工具、物品擺放、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碼放凌亂者
4、在上班時間內,對辦理非本職工作不服從者
5、衛生沒有及時打掃或打掃不干凈者
6、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聽者
7、請人代打卡或給別人打卡者
8、9點鐘前沒有打掃完衛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100元
1、對客戶、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2、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4、因過失泄漏公司機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規章制度較為嚴重的行為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400~800元,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2、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后果者
3、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者
6、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7、員工與客戶勾結,損公肥私,一經發現,除收繳不正當收入外,另處以罰款
8、其它嚴重錯誤行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規定有處罰項目和金額的,按有關規定和制度執行
五、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1、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正常使用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如是設備質量的原因,則不承擔賠償。
2、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第三條懲罰的實施
1、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2、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該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員工相同的懲罰。
3、違紀罰款的繳納:對于受到罰款處罰的員工,由行政部門下達處罰通知,送達員工簽字生效,如員工拒絕簽字,可強制執行,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第四條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從xxxx年x月x日起施行
違反公司規定處罰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運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罰的原則。
(三)賞罰有度原則。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四)獎懲及時的`原則。
(五)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執行與監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貫徹并監督實施情況。原則上應由員工直接上級負責其所屬員工的獎懲管理,根據制度規定獎罰,報人事部門備案與財務部門執行,特殊情況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二章獎懲分類
(一)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嘉獎、記功、晉升。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過、降級、解除勞動合同。
(二)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考察獎勵。
(三)總經理特別獎:
總經理特別獎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專項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伯樂獎、金點子獎、特別貢獻獎等。
(四)獎懲累計:
懲罰:3次通報批評為1次記過,3次記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3次通報表揚為1次記功,3次記功公司一性獎勵300元。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
違反公司規定處罰制度 篇11
一、獎勵細則
1、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做斗爭,成績顯著者;按公司規定予以獎勵
2、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分子和偵破案件,成績突出者;報公司獎勵
3、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衛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成績顯著者報公司獎勵
4、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積極出謀劃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議實行后效果明顯者;月底績效按相關規定予以獎勵
5、拾金不昧者,(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獎勵)
6、年終被評為“優秀員工”、“先進集體”,被評為盛市政府“治安模范標兵”者。(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獎勵)
7、工作中受到業主和公司領導認同者,示情況進行獎勵
二、懲罰細則
1、值班時收聽收音機、玩手機或進行其他與值班無關的事情者書面警告一次
2、擅離職守,遲到、早退者按曠工處理
3、酒后執勤上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書面警告一次,罰款100元
4、未按時交接班,或不按有關規定進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檢查時相互推卸責任者罰款100元,當月績效不參與評比中。
5、未經部門領導批準,私自換班和頂班者罰款100元
6、未經部門領導同意,擅自帶人留宿者口頭警告一次
7、執勤時,衣裝不整,佩戴不齊;執勤中玩忽職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轄范圍內發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極壞影響者予以開除處理。
8、對公司和保安部領導下達的`工作任務,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沒有正當理由者予以嚴重警告一次,罰款100元
9、扣留物品不登記,不上交;撿拾物品不報告,不上交者嚴重警告一次
10、違反保安器材使用規定,私自隨便轉借和使用者口頭警告一次
11、在突發性事件或緊急情況下,臨陣脫逃或坐視不管者嚴重警告一次
12、法制觀念淡薄,參與社會聚眾鬧事、賭博等,與治安工作人員的應有素質極不相稱者予以勸退處理
13、監守自盜或以權謀私,嚴重損壞公司形象者予以勸退處理
14、工作責任心不強,不服從分配,不執行規章制度,并隨意頂撞領導且屢教不改者嚴重警告一次
違反公司規定處罰制度 篇12
為促進和保持公司員工工作積極性和自覺性,貫徹企業精神和經營宗旨,保證公司目標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后。
一、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公司設立如下激勵項目:
1、最佳團隊獎:每年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部門內及與其他部門間的協作溝通等指標進行考核,全面達標的團隊,獲得最佳團隊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2、優秀管理者獎:根據公司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審核標準,參考績效考核成果,年終評出優秀管理者,予以獎勵。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3、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積累,當年出勤情況較好,全優完成各項指標,無糾紛,無事故,無投訴,貢獻突出者,由部門經理推薦至行政部,經總經理審批后授予優秀員工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4、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總經理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5、特殊貢獻獎:為保衛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于職守者;開發新項目有詳細實施方案,且實施后獲得顯著效益者;為公司解決排除社會上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總經理授予特殊貢獻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一定數量的獎金。
二、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實行懲罰積分與罰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時罰款的辦法,積分以辦年為一個期限,半年期限尚未達到20分者,可以撤銷其積分底數,半年中積分滿20分或超過20分者,均以處名論處。
1、對下列違紀行為一次扣1-4分及相應罰款:
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上班時間串崗、扎堆聊天者
在公司或客戶面前大聲喧嘩或指手畫腳者
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者
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書刊者
上班時間未經允許從事娛樂活動者
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辦公用品碼放凌亂者
接聽電話不規范或傳達文件不到位者
2、對違反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應罰款
未經領導批準中止工作,擅離崗位者
工作時間干私事,睡覺者
利用公司設備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者
發現有損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報或不及時制止者
對非本職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協助者
不服從主管領導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對客戶、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團隊及同事團結者
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對下列行為一次扣10-19分即相應罰款
對各級反饋的情況,經查屬實拒不簽字承認者
在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公司組織的娛樂性質的集體活動除外)
上班時間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禮物者。
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因過失泄漏公司機密者
違反規定私自動用公司辦公設備及車輛者
知情不舉,隱瞞他人嚴重違紀行為者
4、對下列行為一次扣罰20分,并予以除名處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后果者
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者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有盜竊、貪污行為或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者
散布對公司不利言論,或從事損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為者
5、受懲罰的`員工可根據其表現,經研究給以留職察看處分者
6、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非故意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
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其它造成公司損失者,視情節予以賠償
7、懲罰的實施
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部門經理對上述過失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紀情況做出處理決定,經行政部核查后予以處罰;
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同時對受處罰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受罰員工相同罰分,凡主管和部門經理對違紀員工包庇、開脫的,處以受罰員工兩倍的罰分;
8、違紀罰款的繳納:
對于員工違紀的處罰,部門經理應督促員工按照處罰額及規定的時限上繳部;
罰款必須在罰單下達后5日內繳納,逾期未交將加倍處罰;
對拒不繳納罰款的人員將予以除名處理;
9、員工申訴
認為公司處罰不當或有過失之員工,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準備相應的申訴材料向總經理提起申訴,在總經理接受申訴期間,員工可以暫緩履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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