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
在現在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1
為進一步規范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工作,防止發生用電事故,努力創建資源節約型校園,本著“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根據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28號)令,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二條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輔導員。
第三條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第四條學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于安全使用期限內。
2、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于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第五條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志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接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燈頭、電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帳、棉質、紙質物品等)使用。
第六條禁止使用“熱得快”、電飯煲、電熱爐、電炒鍋、電熨斗、微波爐、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器、電烘干機、電熱水器、電榨汁機以及其它可能導致超負荷用電、安全系數較低,以及與宿舍功能不相適應、妨礙水電管理和環境衛生管理的電器。
第七條學生使用空調、飲水機實行申請準入制度,由學工處、宿舍管理中心核準并登記備案。
第八條為節約用電,合理使用空調。夏季氣溫超過30℃,方可開啟空調制冷,冬季氣溫低于0℃,方可開啟空調取暖;注意對空調的維護,有異常迅速報修,不得私自打開殼或者拆卸空調機件;雷雨天氣應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空調電源插座為空調專用,嚴禁插接使用其它電器;落實空調使用管理責任制,誰安裝、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
第九條學生宿舍用電設施的維護和維修由后勤處負責。學生發現宿舍的用電設施有損壞后應主動、及時向后勤處申報維修;后勤處接到申報后應立即安排人員完成維修。
第十條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常規管理和督查
1各系應將學生安全用電行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學生日常安全教育范疇,定期采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同時要重視學生安全員、宿舍長的培訓,提高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
2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由系輔導員、宿舍管理員和學生宿舍安全員、宿舍長共同管理,保衛處、學工處、負責組織督查,督查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安全用電檢查。
3各樓宿舍管理員、各系各年級宿舍學生安全員、宿舍長,應對違規電器認真檢查,一旦發現,立即報告輔導員;保衛處、學工處、系書記和輔導員應根據宿舍管理員、學生安全員和宿舍長的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違規電器的行為。
第十一條學生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罰
1凡違反本規定第二、四條者初次給予通報批評,再次違反處以警告及以上處分;
2凡違反本規定第三、五、六、七條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并沒收違規電器及相關設備,造成后果嚴重者,加重處分;
3凡拒絕、妨礙工作人員依照規定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尋釁滋事、侮辱、謾罵、威脅、恐嚇或毆打工作人員者,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含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并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4凡違規使用電器者,本學年內不得參與獎學金、助學金的評定,不得參與各級各類的評優評先活動;
5對使用違規電器造成火災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除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追究法律責任,對責任部門和管理責任人視情節追究責任;
第十二條在宿舍內發現禁止性電器設備,無論正在使用與否,無論新舊、好壞,一律沒收并由各系代管。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2
1.0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工作,增強學生節電意識,努力創建資源節約型校園,本著“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2.0范圍
學生宿舍的用電管理。
3.0職責
3.1后勤科負責學生宿舍用電安全與管理;
3.2水電工負責宿舍的水電維修;
3.3宿舍生活老師負責監督宿舍水電的正常使用。
4.0工作內容
4.1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場所,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節約用電。
4.2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后勤科進行維修.
4.3任何學生不得在寢室內、走廊、衛生間、洗漱間、配電間、貯藏室等處私自拆、牽電源線,不得私自安裝燈頭,不得擅自增設宿舍內的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破壞宿舍樓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4.4學生離開寢室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養成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4.5禁止使用熱得快、電熨斗、電熱毯、電熱杯、暖腳器及其他可能導致超負荷用電和安全系數較低的電器具。
4.6學生宿舍用電實行定額供電、超額收費制度。
4.6.1學生宿舍每月定量供電標準20度/寢。
4.6.2每間寢室超標用電電費,由該寢室學生負擔,每度按0.7元收費。
4.6.3超標電費每月公布一次,每月結算一次,由后勤科通知按時到財務科交納電費。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3
1、學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設備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同學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設備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設備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設備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設備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嘩,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里進行游戲,追逐等活動,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床后及時折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臟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后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人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保安人員匯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準才可進入。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4
為認真做好宿舍水電管理工作,積極采取節水節電措施,創建節約型校園,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節水節電管理責任
1、學生宿舍的用水、用電設施由學院宿舍管理中心負責管理、維修。
2、學生宿舍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本樓內的水電設施,發現有跑、冒、漏現象及設施損壞的情況要及時報修。
二、嚴格用水、用電管理
1、要自覺節約用水,節約用電,愛護水電設施、設備,嚴格執行學院水電管理的規定。
2、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學生實行定額配電,超額收費的管理辦法。
3、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違章使用電熱器具。
4、因違章用電引發的火災及其它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責任者自負,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三、節水節電教育和獎罰
1、學生工作處、后勤服務集團負責對住宿學生進行節水節電、愛護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教育,使學生樹立節約每一滴水、每一度電的思想意識。學生自覺養成節水、節電的良好習慣,隨手關燈、關水龍頭,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2、故意損壞水龍頭、配電箱、消防箱等水電設施者,除照價賠償外,并根據情節給予記過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以下違章行為者,除沒收其違章器具,做好設備的恢復工作外,按《黃山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規定》處理。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和一定的經濟處罰。
。1)隨意拆除日光燈、啟動器、插座者。
。2)違章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的。
。3)亂拉線、亂接燈及亂安裝引發供電事故或破壞電器設備者。
4、對學生私拉亂接電線、違規使用各種電器以及故意損壞開關、應急燈等公共水電設施的、有浪費水電現象的,除予以通報外,還將與學生行為規范綜合考評掛鉤,并不得參加各類評優。
5、節水節電制度,作為文明宿舍評比的必備條件,實行一票否決制。
6、對檢舉揭發違章行為的同學或宿舍,將予以通報表揚并給與一定的獎勵。
四、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5
為規范學生宿舍的管理,合理化使用電器,從而進一步節能降耗、消除安全隱患,學校特制訂本規定。
一、安全管理
1、學校設立用電標準,負責各宿舍安全用電管理,每月檢查各宿舍用電是否符合規范,對不符合用電規范的行為要及時糾正。
檢查用電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清除。
2、各宿舍如需進行電線路改選,必須先向有關領導提出正式申請,經核實、批準后由專業人員予以實施。
3、嚴禁各宿舍人員私自更改用電線路、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否且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管理要求
1、各用電宿舍必須嚴格遵守用電管理辦法,對違反管理辦法的、造成責任事故者,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學校將定期檢查電路使用情況和不定期巡查宿舍用電情況。
3、非休息時間或宿舍無人的.情況下,宿舍內所有電器必須處于關閉狀態。
三、處罰制度
1、如有私接電源者,學校將嚴肅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學生宿舍用電規章制度學生宿舍用電規章制度。
2、損壞電路設備照價賠償,并處以100元罰款。
3、非休息時間,宿舍有電器處于開機狀態時,該宿舍每人扣除50元,罰款從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以上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希望宿舍學生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并認真貫徹勤儉節約,合理用電,養成離開宿舍隨手關閉用電設備電源的好習慣,避免發生安全事故和不必要的浪費。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6
一、目的
為加強學生宿舍用電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學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二、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的供電線槽和供電電纜。
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不合格、劣質和自制電器設備。
3、嚴禁在宿舍使用電爐子、電熱毯、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性較大的電器設備。
4、嚴禁在宿舍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器具和設備。
5、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他用電設備,嚴禁多個插座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到安全的地方,不準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6、嚴禁在冰箱、空調等用電設備周圍堆放紙皮、書籍等易燃物品。
7、嚴禁在電源線或空調、電暖氣等用電設備上晾曬、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學生離開宿舍前,必須切斷室內所有燈光、空調、冰箱等用電設備的電源,檢查確認后,方可離開。
9、學生在宿舍內使用電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并關閉電源,及時上報宿舍管理處處理,嚴禁私自維修。
10、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三、罰則
1、違反上述第1、2、3款規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資格。
2、違反其他規定者,根據情節或事件嚴重程度處100——1000元罰款。
3、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賠償損失或承擔修復費用,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或事故都必須第一時間上報:學校24小時值班報警電話8669333,總裁辦值班電話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報警電話119。
2、總裁辦應當定期對學生宿舍的用電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學生用電安全行為宣教及管束,及時消除用電安全隱患,并做好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7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學生宿舍的水電管理,達到安全、經濟、合理使用水電的要求,節約水資源、電能源,杜絕浪費現象,保證廣大學生學習和生活的需要,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節約風氣,特制定如下規定:
1.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好風尚。每棟宿舍加強節約用水用電的宣傳教育,檢查、督促使“人離關燈、關水”成為學生的習慣。宿管人員要嚴格管理和教育,制止浪費水電現象。
2.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電熱褥等高負荷的電器,不得擅自安裝空調機,確保學生宿舍的安全。如有發現以上違禁物品,宿管人員有權收繳,并通報批評。
3.合理使用接線板。學生宿舍不得將電腦、電器安置在床上,不得將電線、電插板拉裝在床上,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對違規者宿管人員有權催促其整改。如因違章造成意外事故,根據情節輕重,將追究肇事者法律責任。
4.愛護水電設施,不得破壞水電設施,違者全校通報批評,除照價賠償外,根據情節輕重,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5.不得私自拆改電路、更換保險、私自啟封電表,私自增減水電設施,嚴禁各種偷電行為,違者根據情節輕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6.為了保證安全用電,宿管人員或維修人員有權進入宿舍內檢查用電情況。受檢宿舍應積極配合。
7.學生宿舍的水電、電梯和熱開水設備、消防系統等設備維護、修理均有專業部門和宿管部負責。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8
1、每日按時關、送照明用電,除特殊情況外,不準提前送電或延時關電。
2、每日清房、查房時,發現有亂接電源線、使用充電池、電熱器的,立即收繳,并查處違規者。
3、經常巡回檢查宿舍內外照明設施,自來水設施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和處理,消滅大燈泡、長明燈、長流水、節約用電用水,杜絕浪費現象。
4、寢室有衛生設施的房舍,實行學生上課時間一律把水總閘關掉,以防水的浪費。
5、發現有破壞水電設施,違規用電者及時處理:
故意損壞照明設施、自來水設施者,責令照價賠償,通報批評,并報學院處理。
亂接電源線、插座者,報系、部處理。在電源上接充電池、音響、照明燈具、電熱器者,除沒收外,報學院通報批評。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9
一、照明燈具和器材必須絕緣良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二、照明線路應布線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或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現場辦公室、宿舍、工作棚內的照明線,除套軟電纜和塑料護套線外,均應固定在絕緣子上,并應分開敷設,穿過墻壁時應套絕緣管。
四、照明開關應控制相線,當采用螺口燈頭時,相線應接在中心觸頭上。
五、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具不宜小于300mm。
六、學生宿舍照明必須采用36v低壓照明,不許使用220V的電壓用來照明,低壓照明由項目部統一安裝,統一管理。
七、學生宿舍內不許安裝插座,如手機、對講機充電到辦公室進行充電。
八、宿舍內不許私拉亂接。
九、宿舍內的照明燈具必須達到2.4m的高度。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10
為了提高學生公寓用水、用電質量,保證學生正常學習生活秩序,加強和完善管理,培養學生自覺節約水電的.良好習慣,特制定本規定:
一、提倡節約用電、人離燈熄。提倡節約用水,隨用隨關。每個學生必須養成良好習慣,做到人走燈關,堅決消滅長明燈、長流水的浪費現象,對造成長明燈、長流水的責任者視情節給予批評處罰。
二、學生有責任保護水電表及其它水電器具完好,如發現水電設施損壞,請及時到宿管員、值班室登記報修。
三、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磁爐、電飯煲、熱得快、電茶壺、電熱杯等),對充電器、功放機等器具在離開寢室時要拔掉電源插頭。
四、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網線或跨寢室聯網,凡因超載用電而造成保險絲、設備等損壞,其修理費(含材料費)由該寢室承擔,對違反本規定的寢室和個人,視情節給予通報和處罰,并通報所在院系,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追求其相應責任。
五、用水、用電設施改造,必須由后勤處安排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水電設施,違者由此造成的人身安全和財產損失全部由當事人負責,
六、為了保證學生公寓的安全和節約水電,各寢室均實行定量管理,以寢室為用電、水結算單位,當月超標使用的水電費由宿舍人員到財務處交費,如不按時交費的,管理系統將自動停水停電。免費用電指標為每室每月20度,生活用水為每生每月5噸,超出指標,水電費按國家規定收取。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11
1.學校對學生寢室提供的免費電量,于每學期開學初將電量補充到控電系統中。免費電量標準為:8人間、2盞(1盞)熒光燈的寢室每學期定額為144kwh,8人間、4盞熒光燈的寢室每學期定額為252kwh,6人間、3盞熒光燈的寢室每學期定額為192kwh,4人間、2盞熒光燈的寢室每學期定額為132kwh,4人間、4盞熒光燈的寢室每學期定額為240kwh。
2.學生公寓使用智能控電系統,嚴禁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杯、熱的快、電熱毯、電熨板、電飯煲、電水壺、快燒壺、電磁爐等),使用違規電器第3次,控電系統將停止供電,違者除上繳違規電器物品外,必須填寫“學生寢室恢復用電審批單”,審批后視情況給予恢復供電,并對當事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造成事故的,追究本人事故責任。
3.寢室實行用電計量定額控制,每學期實用電量少于免費定額的標準,節余電量轉入下學期繼續使用;每學期實用電量多于定額標準,超支電量由寢室自行購買,電價0.52元/度。
4.系統設置當寢室電量剩余為5kwh時,寢室會短暫停電后再恢復供電,剩余5kwh的電量會繼續使用。寢室電量剩余電量為0時,系統會自動停電,如果學生拒絕購買電量,停電所產生的后果和影響由寢室學生自行負責。學生要自行檢查本寢室電量是否耗盡,如系統內存有電量而停電,應與物業部門聯系,以便維修人員查找原因,予以維修。在校最后一學期的整體畢業生寢室及每年調整寢室時,要適當購買電量,對自行購買電量剩余的電費,學校不予退還。
5.學生購買電量請到設在第一、二食堂一樓大廳的繳費機辦理。
6.學校實行學生寢室分時段供電,學生必須安全用電。供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5:30供電;星期日至星期四每天23:00停止供電;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不限電;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7.寢室用電實行計量定額控制管理之后,有關用電安全管理的規定和處罰辦法照常執行。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12
為了加強凱里學院學生宿舍水電費收取工作的規范管理,推進節約型校園建設,根據《凱里學院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第三條:水電管理,第二款:入住學生公寓的學生水電供應定額:水每生每月3噸、電每間宿舍每月30度。超出定額部分的水電費按照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計收,由寢室全體成員分攤;寒、暑假不享受水電額度!敝贫ū竟芾磙k法。
一、入住學生公寓的學生水電供應定額每年按10個月計算(2月、8月不配定額),如遇假期安排學生留校住宿、培訓學員住宿等所產生的水電費按實際用量扣除。
二、學生宿舍用水每年8月20—25日抄錄每間寢室的水表底數,次年5月20—25日抄錄水表讀數,同時計算出每間寢室的用量,按每間寢室的實際入住人數計算出定額;超出定額部分(用量─定額=正數時)的水費按照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計收,由寢室全體成員分攤;超額自負,余量不免。
三、學生宿舍用電實行智能控電管理,每月30日將對每間寢室自動充入30度電(次月定額,1月30日、7月30日不充電量),用電量超出定額后智能控電將自動斷電;每月15日公示一次電量低于5度的寢室,學生也可以到用電充值點查詢電量余額,用電量不足的寢室自行到用電充值點進行充值。
四、實行水電超出定額收費后,如果發現私接樓道、過道等公共用電線路者,經查實將按偷電論處,除按照學校的相關規定給予當事人紀律處分外,將按所住寢室近三個月所用電量平均值的20倍進行經濟處罰;對損壞的線路進行有償修復。
五、本管理辦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13
為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障住宿者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住宿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切實做到人離電源關,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第三條嚴禁在宿舍內、走廊、衛生間等宿舍區內私自拉接電源和安裝插座。
第四條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熱棒、電爐、電飯鍋、電熨斗、電磁爐、電熱杯、電水壺及其他易發生火災及觸電事故的管制電器;不得在宿舍使用蠟燭或其它明火。
第五條宿舍發生線路故障必須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科報修,并由其派人維修,嚴禁學生私自更換或維修。
第六條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樓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
第七條每室每月免費提供用電20度,于當月1日存入,用電量超過20度時必須充值,否則宿舍將被停電;當宿舍剩余的電量為5度時,將會發通知告知,請各宿舍依據自己的用電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到宿舍管理科充值,按0.6元/度收費;充值時間:A區:每周二的16:30—18:30;B區:每周三的16:30—18:30
第八條當使用違章電器時,系統自動停止對房間供電,同時違規的詳細情況被電腦記錄在案,凡因使用違章電器房間停電者,學生到宿舍管理科上繳違章電器并登記后由宿管科統一供電。
第九條違反第二至六條規定者,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沒收違規電器,并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違反第五、六條規定者,需承擔修復費用。
第十條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火災等事故者,除賠償損失外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若同一宿舍在一學期內三次違反本規定,而無人承認使用或擁有上述禁用電熱器具的,取消該宿舍集體及所有成員個人該學年的校內一切評先評優資格。
第十二條各學院對本單位學生宿舍內部安全用電負有教育管理責任,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對學生宿舍內安全用電負有管理責任,宿舍管理員對本樓安全用電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及各學院應每周組織輔導員對學生宿舍進行全面檢查或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14
為了加強學校水電管理,既達到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又能達到節約用水、用電,創建節約型校園的目的。經學校研究決定,從20xx年9月起,對學生宿舍實行收取水電費用(學生公寓另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每月由水電科、學生處、研究生處、學生自律隊人員一起到各宿舍分樓層查抄水電用量,同時分樓層統計和核算水電量和費用,由物管科按月收取。重慶市規定民用電價:0.52元/度;水價:2.8元/噸。
二、查抄水電用量后,由水電科按樓層住宿人數攤分水電費用,并將每月水電起止數及每個同學應交費用張貼于每棟宿舍值班室前,供同學查看。
對水電用量有疑問者,可到水電管理科查詢電話:68485488
三、每生每月定額供電5度,水3噸,超過定額,學生按超過量交費。
四、計算方式:
樓層用水總量(價)÷該樓層住宿人數=每生應交水費—每月定額水費=每生實際應交水費
[樓層用電總量(價)—特殊電器用量(價)]÷該樓層住宿人數
=每生應交電費—每月定額電費=每生實際應交電費
每生實際應交電費+特殊電器電費=使用特殊電器者實際應交電費
五、允許使用的特殊電器均按每天使用2小時計費:
臺式電腦160W0.16度/小時x2=0.32度/天
手提式電腦80W0.08度/小時x2=0.16度/天
電視機80W0.08度/小時x2=0.16度/天
飲水機700W0.7度/小時x2=1.4度/天
以上電器使用者均由學生處、研究生處統一進行登記,需增加或者減少特殊電器的同學,應自覺到各學辦登記,并出具相關手續到水電科予以增加或者刪除。學生處、研究生處、水電科、學生自律隊將不定期進行核查。
六、凡使用特殊電器不報者,學校將按50—100元/月加收電費,經教育不改正者,將按相關規定給予違紀處理。
七、嚴禁使用以上特殊電器以外的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學校除沒收外,并按《重慶醫科大學水電管理暫行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同時給予相應的違紀處理。
八、因退學、實習、學校允許的退(換)房等中途退離宿舍的同學,參照該寢室上月水電費標準收取。原則上執行不滿半月的按半月收費,超過半月不足一月按一月收費。學生必須完清水電費后方可辦理其他離校(退、換房)手續。
九、逾期不交水電費者,由學生處、研究生處記入學生個人誠心信檔案,并與評優、獎學金評定等掛鉤。
十、水電交費地點和時間:
地點:圖書館旁物業管理科電話:xxx
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夏季3:00-6:00)
(每月8-15號收費時間:上午8:30-下午6:00[夏6:30])
節約用水、用電人人有責,望同學們自覺遵守。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15
為加強學生公寓用水用電管理,保障學生公寓安全用水用電、節約水電,維護良好的用水用電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應遵守用水用電安全規則,做到安全用水用電、節約水電。禁止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另接燈頭;禁止私接樓道燈電源及其它偷電行為。
第二條宿舍內除允許使用的插線板、手機充電器外、小功率吹風機,禁止使用電飯煲、電熱爐、電熨斗、電熱毯、電水壺、電熱水器以及其它可能導致超負荷用電、安全系數較低,以及與宿舍功能不相適應、妨礙水電管理和環境衛生管理的電器。
第三條學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于安全使用期限內,手機在充電期間不要進行玩手機、戴耳機聽歌等危險性行為。
第四條各宿舍因常規用電需接、拉電源時,必須報告學校后勤處,由后勤處安排水電工落實。
第五條宿舍內使用的電器,在通電狀態下,必須與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使用時應有人在場;電器使用完畢,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于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人員離開寢室時,應認真檢查,關閉電源和水龍頭。
第六條所有學生公寓必須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熄燈。
第七條宿舍出現用電用水故障應及時到陽光服務中心報修,如17:00以后,要向班主任及宿舍管理員報告,并由其派人維修,學生不得擅自拆修。
第八條學生公寓內供電供水、用電設備由該室學生使用保管,如人為損壞,由直接責任者照價賠償,查不到直接責任者時,由本室人員分攤照價賠償。
第九條在宿舍內發現禁用電器設備,無論正在使用與否,無論新舊、好壞,一律沒收。
第十條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志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
第十一條學生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罰
1.凡違反本規定使用違規電器的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并沒收違規電器及相關設備,造成嚴重后果者,加重處分。
2.如學生違規使用插線板、手機充電器等發生線路短路或其他危險情節的,學院將按照規定作停電處理并要求賠償一切經濟損失,給予處分。
3.對使用違規電器造成火災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除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追究法律責任,對責任部門和管理責任人視情節追究責任。
第十二條為節約用電,合理使用空調。夏季氣溫超過30℃,方可開啟空調制冷,注意對空調的維護,有異常迅速報修,不得私自打開殼或者拆卸空調機件;雷雨天氣應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空調電源插座為空調專用,嚴禁插接使用其它電器;落實空調使用管理責任制,誰使用、誰負責。
第十三條為了保證學生公寓的安全和節約水電,各宿舍均實行定量管理,以宿舍為結算單位,每學期超標使用的水電費由宿舍人員通過微信充值交費,如不按時交費,管理系統將自動停水停電。按照國家規定,免費用電用水使用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5度電、3立方米水,每年按10個月設置用量,或每學期按5個月設置用量。超出指標水電費按國家規定收取,水1.8元/立方米,電0.6元/度。如遇國家水電費調整,學院收費標準同步調整。
用電用水安全無小事,平安快樂你我他,希望全院學生重視用電用水問題,真正做到安全用電、方便用電、節約用水用電。
本制度由后勤服務處負責解釋。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16
一、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生公寓(宿舍)管理規定》,養成節約用水用電的習慣,做到人走關燈,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二、水電設施如有損壞應及時報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公寓(宿舍)水電實行定額配給制度(每人每月4噸水、8度電),超額部分由學生自己承擔并按時繳費。
三、購買超額電量的學生以宿舍為單位,到公寓管理中心辦理購電手續,購電價格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四、注意用電安全。室內無人時應切斷電源,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公寓(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或易引發安全事故的電器具,如:床頭燈、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褥子、電飯鍋、取暖器、電水壺等,一經發現即予以收繳,并根據《南通航運職業技術學院違紀學生處理規定》嚴肅處理。
五、住宿生須按學校規定時間熄燈就寢,熄燈后嚴禁燃點蠟燭,違者按規定給予處理。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17
為加強學生宿舍用電管理,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用電安全的管理
1、宿舍內可使用的`電器主要是:照明燈具,電風扇、手機充電器及電腦等,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發熱性電器。
2、認真遵守用電安全規范。不得私拉電線,禁止使用劣質電器及接線板,嚴格遵守各類電器的使用規范,禁止違規使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設施;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電斷,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損壞電器和發生火災等事故。
3、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理。宿舍智能電力控制系統能自動識別各類大功率電器(發熱性電器),并自動切斷宿舍的電力供應。學生因違規用電造成停電的,須由該宿舍寢室長向班主任交出違規使用的電器,憑班主任的書面通知(加蓋系辦公室公章或系書記簽字)到食堂一樓“注卡處”辦理相關手續方可恢復供電。
學生在一學期內連續兩次發生違規用電事故的,按照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二、電器故障的維修
1、當宿舍內的公用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時,應按程序報修,學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事故責任自負;自備電器也應由專業人員在斷電的情況下進行維修。
2、后勤管理部門負責公用電器設施的維修工作。按照“先維修、后追究”的原則,及時做好故障處理與責任認定;各系及班主任有義務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三、電量定額的管理
1、學生用電實行“指標管理、定量供應、超量收費、節約留用”的管理辦法。每人每月免費用電定量為5度,超出部分按本地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由學生自行支付。
2、后勤管理部門根據智能控制系統的提示,對單位宿舍剩余電量不足5度的,提前進行書面通知一次(通知貼在學苑餐廳一樓南門的宣傳欄內),核定電量用完后,系統將自動停止供電。
3、超額電量實行先預購后消費,電費由同一宿舍學生共同分擔,購電地點在食堂一樓注卡處,現金購買。購電及恢復供電時間與注卡時間一致。
4、各宿舍當月結余的電量,在該學年內將自動滾存至下月;學生因故提前離;虍厴I,在后勤服務中心辦理離校手續后,對離校的學生停止定量供電。
四、供電時間的管理
對學生宿舍實行定時供電。供電時間執行學院作息時間的相關規定,高溫天氣由后勤管理部門提前公示,實行全天供電。
五、本規定由學院后勤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宿舍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18
1、目的
為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發生,保障學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同時提倡學生節約用電,保證學生擁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學校所有住宿學生宿舍用電的管理。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宿舍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工程部電工負責宿舍日常用電安全的監督檢查和用電設備、線路的維護保養工作。
3.2住宿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3.3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必須及時報學校行政人事部更換或維修,嚴禁私自更換或維修。
3.4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電爐、電熱取暖器、電熨斗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和電熱毯等危險性較大的電器。
3.5用電設備必須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
3.7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須帶有國家通行的安全標志且質量合格,不得同時接三個以上用電器。插排及用電器周圍30厘米之內不得堆放紙張、書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電源線嚴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纏繞衣架。
3.8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
3.9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3.10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所有宿舍人員都應該高度重視用電安全,宿舍成員之間要相互監督和提醒。
3.11宿舍實行用電計量管理,每月月底由電工負責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檔統計宿舍用電情況。學生宿舍學校每月承擔標準為300度,超出學校承擔范圍部分按供電局收費標準由所在宿舍學生均攤,超出的電費費用在工資中扣除。
3.1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有私接亂拉電源線或偷電的行為,一旦發現,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3.13違反以上規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擔,要賠償損失,違反3.8條規定者,應承擔修復費用。并視情節和后果輕重給予處分,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附則
本管理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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