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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2-12-23 17:05:57 制度 我要投稿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1

          一、照明燈具和器材必須絕緣良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二、照明線路應布線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或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現場辦公室、宿舍、工作棚內的照明線,除套軟電纜和塑料護套線外,均應固定在絕緣子上,并應分開敷設,穿過墻壁時應套絕緣管。

          四、照明開關應控制相線,當采用螺口燈頭時,相線應接在中心觸頭上。

          五、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具不宜小于300mm。

          六、職工宿舍照明必須采用36v低壓照明,不許使用220V的電壓用來照明,低壓照明由項目部統一安裝,統一管理。

          七、職工宿舍內不許安裝插座,如手機、對講機充電到辦公室進行充電。

          八、宿舍內不許私拉亂接。

          九、宿舍內的照明燈具必須達到2.4m的高度。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和規范員工宿舍的管理,根據宿舍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員工宿舍內大部分設施屬公司所有,愛護宿舍內一切公物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損壞須照價賠償,未經公司行政部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把東西搬離宿舍。

          2、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室內整潔干凈,進入室內要穿拖鞋,不準往窗外丟雜物,衛生間要經常沖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員必須是本公司在職員工,離職員工和外來人員拒絕入住,未經行政部允許擅自帶人入住,當事人樂捐100元。

          4、嚴禁在宿舍內抽煙、酗酒、偷竊及有傷風化的其它行為,不得影響其他員工的正常休息。

          5、注意節約水電,出門或離開宿舍務必關門、關水、關電,以免影響他人生活起居和財產安全,避免浪費水電。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不準私自接拉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不受損失。

          6、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吵鬧、大聲播放收(錄)音機、手機彩鈴和電視,所有娛樂活動應文明、小聲,以不影響他人休息為前提。晚上11點以后禁止觀看電視,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7、嚴格遵守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值日人員應認真負責,仔細打掃,不得敷衍了事,違者罰款10元。

          8、宿舍人員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毆事件的發生。

          9、員工宿舍的水管、電燈壞了,必須及時報告行政部管理人員請人維修,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員工負責。

          10、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被褥員工自行準備,員工必須按公司分配規定使用各自的床及用品等,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員工個人財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11、員工退出宿舍時,必須到行政部辦理退出手續,由行政部管理人員清點宿舍物品,遺失、損壞則按價賠償。

          12、管理人員有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對于違反本制度的員工,應主動進行勸止、批評、教育,對于不聽勸阻的員工,或明知故犯的行為有權視其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分的初步意見,其中罰款樂捐處理的幅度為10—200元,報公司行政部審批后執行。

          13、晚11點以前必須回歸宿舍,如臨時有事無法回宿舍者,須提前請假并簽寫請假條。在外期間應對自己嚴格管理,否則后果自負!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凡住宿員工均應自覺遵守。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規范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工作,防止發生用電事故,努力創建資源節約型校園,本著“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根據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28號)令,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二條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輔導員。

          第三條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第四條學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于安全使用期限內。

          2、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于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第五條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志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接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燈頭、電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帳、棉質、紙質物品等)使用。

          第六條禁止使用“熱得快”、電飯煲、電熱爐、電炒鍋、電熨斗、微波爐、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器、電烘干機、電熱水器、電榨汁機以及其它可能導致超負荷用電、安全系數較低,以及與宿舍功能不相適應、妨礙水電管理和環境衛生管理的電器。

          第七條學生使用空調、飲水機實行申請準入制度,由學工處、宿舍管理中心核準并登記備案。

          第八條為節約用電,合理使用空調。夏季氣溫超過30℃,方可開啟空調制冷,冬季氣溫低于0℃,方可開啟空調取暖;注意對空調的維護,有異常迅速報修,不得私自打開殼或者拆卸空調機件;雷雨天氣應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空調電源插座為空調專用,嚴禁插接使用其它電器;落實空調使用管理責任制,誰安裝、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

          第九條學生宿舍用電設施的維護和維修由后勤處負責。學生發現宿舍的用電設施有損壞后應主動、及時向后勤處申報維修;后勤處接到申報后應立即安排人員完成維修。

          第十條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常規管理和督查

          1、各系應將學生安全用電行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學生日常安全教育范疇,定期采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同時要重視學生安全員、宿舍長的培訓,提高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

          2、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由系輔導員、宿舍管理員和學生宿舍安全員、宿舍長共同管理,保衛處、學工處、負責組織督查,督查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安全用電檢查。

          3、各樓宿舍管理員、各系各年級宿舍學生安全員、宿舍長,應對違規電器認真檢查,一旦發現,立即報告輔導員;保衛處、學工處、系書記和輔導員應根據宿舍管理員、學生安全員和宿舍長的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違規電器的行為。

          第十一條學生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罰

          1、凡違反本規定第二、四條者初次給予通報批評,再次違反處以警告及以上處分;

          2、凡違反本規定第三、五、六、七條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并沒收違規電器及相關設備,造成后果嚴重者,加重處分;

          3、凡拒絕、妨礙工作人員依照規定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尋釁滋事、侮辱、謾罵、威脅、恐嚇或毆打工作人員者,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含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并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4、凡違規使用電器者,本學年內不得參與獎學金、助學金的評定,不得參與各級各類的評優評先活動;

          5、對使用違規電器造成火災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除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追究法律責任,對責任部門和管理責任人視情節追究責任;

          第十二條在宿舍內發現禁止性電器設備,無論正在使用與否,無論新舊、好壞,一律沒收并由各系代管。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4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訂本規定:

          一、宿舍統一由宿舍管理人員管理,其工作任務如下:

          1.整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安全、衛生等;

          2.監督輪值人員對環境衛生的清理和維護;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及時上報;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并送醫院。

          二、管理制度:

          1.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每位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環境清潔。

          2.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修善,水、電、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3.員工應自覺保持衛生間的衛生干凈,講究公德,便后沖廁,管理人員應加強巡視。

          4.確保宿舍衛生,被褥要放整齊,生活用品擺放有序。內務管理及物品擺設應規范、整齊,衣物掛在指定區域。 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放射物品、槍1支彈1藥、特種刀具等危險物品不得放置寢室。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

          6.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按酒店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7.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斗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像,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不法行為。電視、收音機使用時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8.未經他人同意不得隨意翻動他人物品,違者按照酒店相關制度處罰。

          9.不得隨意損壞宿舍內的物品,違者按價賠償。

          10.宿舍人員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公司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長有權拒絕進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20元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1.有損壞公共設施設備的,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沒有發現肇事人的,由宿舍人員均分承擔賠償金。

          12.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許大聲喧嘩,做到按時就寢,員工歸寢后無論任何情況,員工一律不得留外人。

          13.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床位。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有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4.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寢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煙生產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煤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和用電燈烘鞋,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15.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被盜個人自負,嚴禁把門鑰匙轉交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

          16.洗浴時注意安全,正確使用熱水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7.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管理人員檢查。

          18.住宿人員不得私配、調換宿舍鑰匙,如有特殊需求上報酒店管理部門,由酒店管理部門統一配置。

          19.請工程部與每月1日、15日協同宿舍管理人員對宿舍水電、設施設備、安全等進行檢查、維護,如酒店部門在抽檢中發現違規安全之類問題,將對其管理人、工程人員考核。

          三、水、電的分配使用及規定:

          1.住宿人員住宿產生的相關水電費用由住宿人員統一平攤,具體費用劃分由宿舍管理人員統計。

          2.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3.淋浴的水、電用畢即關閉,換下衣物及垃圾不得丟棄于浴室。

          四、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外,并呈報公酒店管理部門議處:

          1.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管理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酒店管理部門有權處理并根據違反情況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情節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5

          一、學生不準在宿舍區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垃圾放在垃圾桶內。不準在陽臺、走廊、過道、門口、消防設施旁堆應雜物。否則,當垃圾處理。

          二、學生要保持室內的整潔衛生。學生起床后,應疊好被褥、蚊帳;毛巾、衣物、鞋襪、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擺放整齊有序;桌面書本要保持整齊。宿舍內務檢查不合格達三次的宿舍,給予停電七天處理。

          三、不得把硬性、難溶化的東西(如報紙、衣物、塑料袋、瓶類等)丟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內。如屬以上東西堵塞管道的,原則上自行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費用由該宿舍負責:分不清責任的,其疏通費則由堵塞層以上(含堵塞層)同管道的宿舍分攤負責。

          四、學生不得在宿舍墻壁上亂涂亂畫亂張貼:除指定的宣傳欄外,宿舍任何地方不準張貼、釘釘子。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五、學生要自覺愛護宿舍內門、窗、鎖以及消防設備等公用設施。發現自然損壞的,應及時報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專人免費維修;因使用不當或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壞,維修所需費用由該宿舍或當事人負責;如屬人為損壞的,雙倍賠償井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禁止私自拆換,不能維修復原的由宿舍成員照價賠償。

          六、宿舍區內公共衛生由專職人員清掃,宿舍內衛生由舍長安排值日生輪流打掃,上午7:30分前,各值日生應清掃室內衛生,并把垃圾掃到門外兩側,然后由專職管理人員清除。超過上午7:30,把垃圾掃出門外的,按亂扔垃圾處理。

          其它

          一、學生處有關部門及宿舍管理員將根據本規定,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住宿生的情況,井將檢查結果及時通報各院系。每學期組織開展“文明宿舍”評比活動,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并在綜合測評中適當加分。對于內務衛生、紀律、文明方面表現差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宿舍成員違章違紀而本舍其它人員不配合揭發肇事者的,則按集體違章處罰。

          三、凡是不按期交納罰金的,超期十天以上的,從第十一天起對該宿舍停電處理。

          四、不遵守我中心有關規定的學生,給子取消住宿資格處理。

          五、本規定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執行并解釋,從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6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后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雇;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xx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方,用電為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匪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

          14、晚上: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施實施。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7

          安全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范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用電要求及措施

          1、各行政辦公室、教研組、年級組辦公室、教室、食堂、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作息時間及時關閉,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

          2、計算機、打印機、飲水機、空調、電風扇、教室多媒體等電源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下課、或活動結束)后關閉電源,如后面的人要繼續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3、教室的照明、飲水機、電視機、多媒體等,應專人專管,其它人不能隨便開啟,多媒體講臺內插座不得私接亂用。

          4、食堂餐廳就餐后,餐廳的照明設備應該及時關閉,不用的耗電設施也應及時關掉,功率的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二、管理責任

          1、教室內一切照明、電器設備均由所在班級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為班主任。

          2、行政辦公室、教研組、年級組的照明和電器設備(飲水機、電風扇、電腦、空調等),由各處室主任、教研組長、年級主任或專門指定人負責管理,各處室主任、教研組長、年級主任或指定責任人是該室用電第一責任人。

          3、教學區走廊及室外各種照明、電器設備由所在保潔人員以及電工負責管理,保潔員及電工為第一責任人。

          4、食堂照明、電器設備由食堂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5、各種用電設備的使用保養由總務處專門指定人員負責。

          三、檢查考核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學校定期派專人進行相應的檢查,如發現違制度的現象,則對責任人按照師德考核細則中的履責不到位條款予以追究。

          2、本制度涉及到的相關責任人,并入學!栋踩芾碡熑畏秶。

          2、學校安全用電制度

          一、用電安全管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4、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噪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8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拉亂接電線。

          3、廚房用電由承包人負擔電費。

          4、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5、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用電器,節約用電。

          6、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7、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時找電工處理。

          8、學校用電線路專人維護。

          9、遠程教育接收站、計算機網絡教室、多媒體教室、教師辦公室、行政辦、總務處、教導處、廚房等由有關人員負責用電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相關人員賠償損失。

          10、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11、學校發電供電期間,教職工應自覺拔下冰箱插頭,同時嚴禁使用其它大功率電器。(如:電熨斗、電飯鍋、取暖器)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9

          一、目的

          規范宿舍用電管理,確保宿舍用電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員工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的供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燈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宿舍員工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負連帶責任;

          5、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自行負責;

          6、住宿員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注意節約用電;

          7、住宿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10

          為了確保員工宿舍干凈整潔、清潔衛生,確保人身、財產安全,特定制如下制度,請自覺遵守執行:

          1、每間宿舍住四人,為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被褥一套(棉被、棉墊、枕頭各壹);

          2、員工務必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多占或挪動床位;

          3、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或攜眷住宿;

          4、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打架、酗酒及賭博等不正當違紀行為;

          5、愛護公物,不準在墻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6、嚴禁在宿舍范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7、自覺節約水、電,并由入住員工承擔水、電管理等費用;

          8、自覺養成良好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持續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9、宿舍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自行輪流打掃并經常持續房間的清潔與整齊(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

          10、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11、經常清理屋頂的蜘蛛網;

          12、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整齊;

          13、煙灰、煙蒂、瓜果皮及廢棄物不得丟棄地上;

          14、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務必收入柜內;

          15、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16、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17、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電熨斗、電爐、酒精爐及各種高功率電器,人離熄燈,斷電源以保證安全;

          18、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19、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

          20、宿舍房門、衣柜門鑰匙及淋浴卡在綜合部領用,員工搬出宿舍退還綜合部。鑰匙如遺失,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換鎖費用;

          21、員工時應隨即搬出宿舍,并在離宿舍時通知綜合部,由綜合部派員清點接管,未移交者,企業不予辦理各種離職手續;

          22、住宿人員若違反上述有關規定者,視狀況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23、綜合部不定期組織有關部門檢查、評比;

          24、本規定解釋權、修改權歸綜合部;

          25、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11

          1.目的:

          1.1根據工作需要,企業為輪崗或家不在本地員工配備單間宿舍,為了保障入住員工生活環境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衛生、舒適、詳和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1.2范圍:

          1.2.1宿舍適用范圍。公司宿舍及公司外租用宿舍。

          1.2.2宿舍居住人員。

          2.管理部門職責:

          2.1行政部:負責按本制度的具體實施監督及評定工作。

          2.2宿舍管理員:廠區宿舍管理員由行政部指定人員,公司外租宿舍管理員負責,宿舍管理員負責企業所有員工入住安排、登記表更新及紀律、衛生、用電安全、設施維護等日常管理。

          3.職責

          3.1.人事行政部職責

          3.1.1.人事行政部負責此制度的制訂、修改、監督等工作;

          3.1.2.人事行政部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對宿舍統一布局、統一安排、統一管理;

          3.1.3.人事行政部根據員工住宿情況,儲備足夠的空房間,保證公司有充足的'住宿;

          3.1.4.人事行政部每月組織6S小組、電工、保安隊對宿舍進行6S大檢查,主要檢查:水電供應情況、有無亂拉亂接電源現象、物品擺放是否符合標準、公共設施是否完好無損、有無員工私自調換床位或房間現象、員工是否有亂竄宿舍現象、衛生是否干凈;

          3.2.人事行政部宿舍管理員按此制度安排、監督、執行等工作;

          3.3.保安隊負責對此制度的執行與監督工作;

          3.4.所有員工必須按此制度執行。

          4.宿舍管理程序

          4.1宿舍管理員職責

          4.1.1宿舍管理員必須服從人事行政部的管理與監督工作,宿舍管理員必須按此制度執行,嚴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

          4.1.2所有員工需要入住公司宿舍的員工都必須由宿舍管理員按標準統一安排、統一分配;所有在入職前未申明入住公司宿舍的,均必須填寫《宿舍申請單》經批準后由宿舍管理員統一分配;

          4.1.3宿舍管理員如未按標準分配者,對宿舍管理員處以警告一次,并重新按標準給當事人分配;

          4.1.4宿舍管理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自己的親戚或朋友不按規定標準安排而超出標準安排的,對宿舍管理員處以警告一次,取消當事人住宿資格;

          4.1.5宿舍管理員每周對宿舍進行財產、安全大檢查至少一次,少于一次者,給予警告一次;具體檢查內容:宿舍硬件設施(床、門窗、熱水器、洗手臺、沖水箱、風扇等)、物品擺放是否整齊、是否使用大功率電器(熱得快、電飯煲、電爐等)、亂拉亂接電源現象、有無員工亂竄想象、亂換床位或調換房間現象等;對有違反者作出處理并通報表揚和批評;

          4.1.6每月底安排電工對工廠、宿舍水電底數進行抄表,宿舍管理員監督電工抄表是否準確,建立水電臺帳,電工抄表出現錯誤或宿舍管理員計算錯誤的,處以警告一次,具體水電支付標準根據公司所在地物價局統一標準為:水費XX元/立方、電費XX元/度,公司根據公司所在地物價局的標準進行適時調整;

          4.1.7入住宿舍人員水電費自付,由宿舍全體人員共同分攤水電費;中途離職人員由公司電工同保安人員到該宿舍抄水電底數,平攤自己應扣除部分費用;

          4.1.8.宿舍設施維修事宜均由宿舍管理員統一安排電工進行維修,電工在收到維修申請單后在三天內修復,修復完畢經申請聯絡人確認簽字后將《水電維修申請單》交宿舍管理員登記臺帳;所有維修事宜必須在三天內修復,未能及時修復的必須有充分理由證明,否則,對宿舍管理員或電工作出警告一次處理;

          4.1.9.宿舍管理員必須每月將水電費用支付情況、6S檢查情況、公司管理信息等給予宣傳或通報。

          4.2住宿條件

          4.2.1員工入職手續辦理完畢即可安排住宿;

          4.2.2外宿者必須滿半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請;

          4.2.3外宿則可隨時申請;

          4.2.4住宿公司宿舍員工水電費自付。

          4.3住宿申請

          4.3.1新進人員: 行政人員根據人員崗位安排宿舍,一般:部長一人/間,主管兩人/間,宿舍分為職員和員工宿舍兩類;

          4.3.2外宿人員:外宿人員需回公司宿舍住宿時須填寫《宿舍申請單》由人事行政部批準后入住。

          4.4住宿須知

          4.4.1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安排,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需變動宿舍或床位者須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更換;

          4.4.2宿舍內鋪位等資產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布局,不準隨意挪動;

          4.4.3住宿者需按標識要求將生活用品按規定擺放,以保持宿舍整齊、整潔;比如:被子要卷起來擺放在床的中間位置,枕頭要放在被子上;鞋集中擺放在床下;

          4.4.4員工需增加設施應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請批準后方可購置;

          4.4.5清潔宿舍是每個員工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因此舍員必須保持整齊、整潔,物品按類擺放,宿舍內各員工輪流值日,全體舍員必須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4.4.6節約用水用電,因用水用電產生的費用由員工支付,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茶壺、電暖器、電炒鍋、電飯煲等電器。違者按情節輕重處以嚴重警告一次;用水后及時關閉水龍頭;不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墻壁上、門窗外。違反者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理,做到:人走燈熄、水關;

          4.4.7人事行政部不定期對宿舍做6S檢查,每個月一次,評選出前三名與后三名,并對前三名的宿舍進行獎勵,同時對后三名的宿舍進行教育;

          4.4.8禁止高空拋物,一經發現,記嚴重警告;造成人身傷害的理應賠償;

          4.4.9禁止在宿舍酗酒、賭博,一經發現記嚴重警告一次,賭博者沒收賭資;嚴重者移送公安機關,并作開除處理;

          4.4.10宿舍財產損壞或損失,經查實屬人為原因導致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無人承認或無人舉證,則由該宿舍所有人員一并承擔賠償;

          4.4.11未經允許,不得拿、動、用私人物品,如經發現,視情節輕重處罰,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4.4.12宿舍內禁止吸煙,發現第一次記警告一次,第二次記嚴重警告,第三次記小過一次;

          4.4.13男生不得光著膀子或未穿衣服在宿舍樓道走動;

          4.4.14所有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探訪至異性宿舍;

          4.4.15公共樓道上的熱水器只限于飲用用水,不得作為其它用途;

          4.4.16不得隨意在墻上釘鐵釘、拉線、亂接電源,禁止在墻上、房門上亂寫亂畫,嚴禁破壞現有生活設施;

          4.4.17為了確保住宿人員的安全,并保證同宿舍人員的休息時間,平日不加班者,須于23:00時前返回宿舍;如果加班超過23:00時,則在公司值班保安處登記;周末員工必須24:00時前返回宿舍,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違反此規定;

          4.4.18 員工在22:00時以后,所有的有聲電器必須關閉,如有需要收聽的則必須帶上耳機,不得打擾其它人員休息;

          4.4.19進入宿舍須出示廠牌或能證明是宿舍入住人員,凡有不配合保安員工作者,保安員有權不讓其進入宿舍,利用他人廠牌蒙蔽闖關者,對當事人雙方記嚴重警告處分;

          4.4.20保安員在不影響員工休息或不侵犯員工隱私的前提下定時或不定時查房,查房內容有:清理離職人員、是否有異性逗留等現象,有無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現象,并記錄查房結果報告人事行政部;

          4.4.21所有離職人員辦完手續后,離開宿舍時必須清走自己的所有物品,嚴禁將廢棄物品堆放在宿舍以及亂扔等現象;

          4.4.22嚴禁在宿舍內或走道上出現嬉笑打鬧、大聲喧嘩等現象;

          4.4.23.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瓜子果皮等雜物,違者記警告一次。

          5.0宿舍長職責

          5.1以身作則,遵守并維護《宿舍管理制度》;

          5.2配合行政文員加強宿舍室內外管理,督導舍員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若舍員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宿舍長呈報行政文員、人事行政主管處理;

          5.3對本宿舍之外住宿或借宿情況予以監督;

          5.4安排本宿舍衛生值日,制定衛生值日表,監督全體舍員做好衛生工作;

          5.5監督舍員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公物;

          5.6宿舍長有權清理自離與離職人員,如宿舍長知情不報,由宿舍長承擔后果。

          5.7宿舍長享受由公司提供50元/月崗位補助津貼;

          5.8宿舍所有公共設施損壞的,由宿舍長或宿舍人員到宿舍保安處填寫《維修申請單》,由當班保安統一交到人事行政部,在三天內由電工對指定設施進行維修;

          5.9按時參加宿舍長會議,及時反映宿舍舍員生活情況,提出宿舍管理的合理化建議;

          6.0物品管理規定

          6.1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如:錢包、現金、銀行卡、手機、電腦等,身份證請不要和銀行卡存放在一起,遺失后果自負;員工丟失物品應立即通知宿舍保安或報警處理;

          6.2為了大家的財產安全,所有物品帶入宿舍時,必須到人事行政部開具《宿舍物品放行條》,經批準后按放行時間放行,請自覺接受保安檢查。

          7員工外宿

          7.1外宿申請:臨時外宿或時間較短(一夜),申請人填寫《外宿申請單》交由人事行政部備案;

          7.2需長期外宿者,填寫《外宿申請單》提出申請,經逐級批準后嚴格按《外宿申請單》上的事項詳細登記便于備查;

          7.3外宿人員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禁從事非法活動,物品安全自行負責;

          8.0宿舍借宿管理規定

          8.1申請借宿人員一次最多申請三晚,公司每天不超過十人借宿,且必須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執行;

          8.2擔保人向人事行政部申請,批準后借宿人員將《借宿申請單》交給當班保安;

          8.3所有借宿人員必須于次日08:00之前離開宿舍,否則當班保安有權立即將其請出宿舍外;

          8.4借宿申請單須到宿舍保安或部門文員處領取,未申請者,不得借宿;

          8.5借宿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8.5.1廠內員工正常離職者(離職不超過一天);

          8.5.2廠內員工之朋友、同學及親屬;

          8.6.只限同性申請,異性則不予受理;

          8.7.宿舍特殊事件處理

          8.7.1遇臺風、火警、盜竊、斗毆等自然災害或治安案件現象時,請及時報警或報告保安,并協助公安或管理人員處理;

          8.7.2在宿舍遇有可疑人員徘徊,或不法分子生事時,應及時上報值班保安處理;

          8.7.3保安員必須不定時對生活區、宿舍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

          8.7.4遇公安人員合法辦案,宿舍人員應主動積極配合,不得借故推諉或阻撓;

          8.8 探訪

          8.8.1每天18:00—20:00為親友探訪時間,原則上親友探訪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8.8.2親友必須在員工的帶領下,在保安處登記,探訪人員不得超時逗留。

          8.9以上制度旨在規范員工行為及維護集體利益,請務必遵守,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處以對應行政處罰。

          9.住宿申請及宿舍管理:

          9.1凡入住宿舍內的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安排。

          9.2新入住員工應先填寫《宿舍入住申請表》,待行政部報房屋物業管理委員會審批后交宿舍管理員通知員工入住。

          9.3宿舍管理員應對宿舍所有入住人員的房號進行統一編號。

          9.4員工入住前與宿舍長對宿舍內物品進行確認,并一式兩份,行政部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9.5入住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后,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如需更換須經宿舍管理人員同意后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并責令其改正。

          9.6每月的水、電費、煤氣費由員工自付,除輪崗外入住人員的房租需每月繳納。

          9.7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9.8嚴禁未經請示,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9.9嚴禁盜竊、打架斗毆、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一經發現后給予開除,嚴重者將送公安機關處理。

          9.10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鬧事和其他影響團結的行為。

          10.宿舍設施與安全管理

          10.1企業配備的設施設備,屬于企業財產,未經行政部批準,任何人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以偷竊論處。

          10.2入住員工應愛護宿舍內一切公共設施,損壞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11.宿舍衛生管理

          11.1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不準在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2嚴禁從陽臺、窗戶往外亂扔雜物、倒水。

          11.3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和煙頭 。

          11.4禁止在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堆放雜物,養寵物等。

          11.5宿舍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宿舍管理員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任務,每天的衛生值班員負責衛生清潔工作,保持室內及樓內整潔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

          12.取消住宿管理

          住宿員工發現下列行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呈報其所在部門和行政部。

          1.不服從管理員監督、管理。

          2.在宿舍內賭博、打麻將、斗毆和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

          4.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他人,情節嚴重的。

          5.經常破壞宿舍安靜、屢教不改。

          6.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

          7.有偷竊等不法行為。

          8、員工私自將宿舍轉租或出借他人使用。

          9、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

          13.員工退宿管理

          1、 員工退宿時應填寫退宿單,將使用過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2、 員工退宿時應將鑰匙交回宿舍管理員。凡鑰匙遺失或不交的罰款100元。

          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免職、解職和退休等),應于離職之日起 5 日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

          14.消防安全和事故應急處理

          14.1安保人員/管理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所有員工都應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設施、器材為消防應急時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緊急情況下使用。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采取安全措施,并通過消防安全通道緊急疏散。

          14.2火險發生時,應保持頭腦冷靜、沉著、根據消防安全出口和應急疏散標志指示,迅速撤離著火區域,確保自身安全。宿舍員工應立即組織逃生自救。現場人員第一時間通知安保人員同時上報相關負責人。如情況嚴重應撥打火警119請求救援。

          15.附表 :

          1、《員工宿舍登記表》附件1

          2、《宿舍入住申請表》附件2

          3、《宿舍檢查評分表》附件3

          4、《整改通知書》附件4

          5、《退宿單》 附件5

          16.備注:

          1、各項罰款由行政部統一制表備案,現金由財務部保管,用于員工宿舍建設?睢

          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制定和解釋。

          3、本制度報局辦公會議審核批準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12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員工的入住公司宿舍,須經公司同意,并在公司進行備案,方可由公司后勤事務管理人員辦理入住,為其增加相應的住宿配套設施。

          二、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或在外租房時不得擅自帶走公司宿舍配套設施,在員工離開公司時辦理物品交接后經后勤事務管理人員核實后方能離開。在外租房員工若發現擅自帶走宿舍設施時勒令其速歸還,不歸還者將除以100-500元的罰款。

          三、宿舍為入住員工提供桌、凳、床、床墊、櫥子、飲水機、蚊帳等宿舍配套設施一套。入住員工應服從公司的安排,愛護宿舍物品(包括門窗),對宿舍內的設施負責。大家應相互監督,正確使用,以保障公司財產完好。對造成損壞、遺失的,由損壞人按價進行賠償。如損壞人無法確定,則由該宿舍內的所有住宿人員平均承擔賠償公司財產損失的責任。

          四、員工宿舍的桌、凳、床、床墊、櫥子、飲水機、蚊帳等宿舍配套設施一套,除掃把、拖把每年發放一次,每個宿舍各一把外(由公司后勤事務管理人員發放),其它設施經由公司一次性配齊后不再發放。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注意用電安全。

          2、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3、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4、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5、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

          6、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7、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8、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0、宿舍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各宿舍值日安排表帖在門背面。

          11、節約用水、用電等,用畢隨手關閉開關。

          12、員工嚴禁在宿舍酗酒、聚眾打麻將、、打架、盜竊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司視情節給予5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予以開除。

          七、對員工宿舍,公司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發現設施損壞、丟失的,應及時配發新的,相關費用從造成損失人員或該宿舍人員的工資中扣除;發現違反規定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處罰金從違規人員工資中扣除。對每周抽查情況公司將公開通報。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13

          安全用電、節約用電是醫院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醫院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范各類用電行為,為保證安全用電,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安全節約用電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醫院的所有用電活動。

          一、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必須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時必須穿戴電工工作服,作業時不允許攜帶除工作用具的其它金屬類物品,任何無電工資質的人員不允許進行用電安裝、維修等作業,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安全辦會同總務科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全院用電安全檢查,各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并上報檢查結果,總務科必須安排人員每天對重要用電場所進行巡查并記錄相關數據。

          三、每年請有防雷資質的機構對我院進行防雷檢測,并保持相關檢測報告,按要求對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整改。

          四、醫院科室安全用電管理由醫院后勤總務部門負責,科室的所有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總務科統一辦理。

          未經總務科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總務科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五、科室電源輸出線路一律由總務科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

          科室拖線板的領用必須報備總務科,并向總務科書面申請,總務科安排電工現場評估安全后方可使用,拖線板只能用了電腦、打印機等小型功率的用電設備,拖線板采購必須是“三證”合格產品。

          六、科室內新增加大型設備用電必須經本科室的分管領導同意,書面報備總務科,報備申請必須注明設備電源容量和產品合格證,總務科安排有資質的電工進行現場評估安全后報分管領導同意,總務科統一安排有資質的電工進行用電作業。

          七、科室(病區)禁止使用電飯鍋、電磁爐、電水壺、取暖器等電容量超的小家電。

          八、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

          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九、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

          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禁止使用“三無產品”。

          十、宿舍安裝或使用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總務科批準,擅自安裝或使用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使用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使用。

          十一、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

          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醫院實際情況及時關閉,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計算機、打印機、飲水機、空調、等電源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后關閉電源,如后面的人要繼續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十二、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十三、科室裝修時,電源線路必須由總務科安排專業電工設計、施工,并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

          十四、電氣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金屬外殼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電阻不宜超過4歐姆。

          十五、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十六、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

          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科室和個人,科室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七、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四不放過”原則追究責任,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公司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攜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于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并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并于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員工不得于宿舍內有酗酒、、打架斗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并裝接額定功率大于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并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并應遵守:

          11.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衛生值日人員并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墻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1.4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墻面:墻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墻面墻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衛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開始實行。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15

          一、安全管理(重中之重)

          1、使用和保管好電器,做到人離燈熄,斷電源,不準私自接電線、插座,違者予以罰款500元。

          2、將自身貴重物品保管好不要放到宿舍,以防被盜。

          3、床鋪安裝牢靠,以防砸傷。

          4、在宿舍禁止抽煙者如有違反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6、禁止使用電熱水壺,電吹風等功率大的電器,如若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7、嚴禁在宿舍出口堆放雜物,保障各出口的通暢

          二、衛生管理

          1、保持宿舍衛生每班上班前講自己宿舍打掃干凈,不得有垃圾、煙頭等,如有違反罰款50元

          2、禁止在宿舍衛生間公共區域洗澡,洗澡地點為衛生間茅坑處。如有違反直接開除。

          3、剩飯剩菜倒入垃圾桶,室內垃圾必須用袋裝好,及時清理,不累積、堆放垃圾雜物。

          4、床鋪衛生及被褥每天疊放整齊,如有違反罰款50元

          5、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

          三、宿舍紀律

          1、禁止在宿舍及走廊大聲喧嘩

          2、禁止在宿舍打架斗毆

          3、禁止在宿舍酗酒

          4、禁止在宿舍玩牌、賭博

          5、禁止有偷竊行為

          四、員工住宿制度

          1、集體宿舍免費為員工提供

          2、新入職的員工,須辦理相關手續,在管理人員的安排下方可入住,不得自行搬入宿舍。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調宿舍,如確有需要,應報予管理人員安排。

          3、員工須按安排使用各自的床、柜等,不得隨意調換或多占。

          4、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結構的安全完整,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壞,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

          5、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2時后停止一切娛樂活動。

          6、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不得將宿舍物品帶出宿舍,違者將處以罰款100元,并予以警告處分。

          7、住宿人員離職或被取消住宿資格時,應于一日內遷出宿舍,并于離舍前通知辦公室,辦好水電費、鑰匙、用具等交接手續。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16

          為加強本工地臨時宿舍務工人員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確保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向公司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以及身份證復印件。

          二、每間宿舍要求4張標準上下鋪房,入住人數為7人。嚴禁非法同

          三、每間宿舍用電范圍為:照明、手機或電筒充電。自工人入住后損壞的公物由勞務公司承擔費用和責任。

          四、嚴禁在宿舍內臥床吸煙,生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媒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做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如有發生過載用電每次罰款50元。

          五、宿舍區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改動和布設,嚴禁私自亂拉電線或違章操作,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確需解決用電問題需派專業電工操作。

          六、節約用水、隨手關好水閥,發現有不關水籠頭長流水浪費者,對其罰款20—50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七、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品放入宿舍,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

          八、禁止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賭博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嚴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九、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區的材料和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害、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十、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后果自負。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由班組負責人自行安排人員打掃。被褥,衣物、洗刷用品疊放、擺放整齊不得亂堆亂放。每次檢查或抽查時,發現臟、亂、差處以20—100元罰款。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17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規范公司員工的住宿行為,給員工休息創造一個干凈、整潔、舒適的生活居住環境,實現員工宿舍規范管理化,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XXX有限公司所有宿舍的管理。宿舍的管理以活躍集體生活,實現民主自治為原則。在此原則下,由綜合管理部(簡稱:綜合部)負責公司宿舍的綜合管理和協調。

          第二條每一位員工必須服從綜合部的統一安排和調配,入住時必須到綜合部辦理有關手續。綜合部根據員工的變化和宿舍的.使用情況,適時對宿舍的安排進行調整。

          第三條員工的住房標準:中層及以上管理及技術人員在條件許可下,按1人一間安排;其他人員一律按2人以上一間安排。

          第四條員工宿舍的家具及設施,視財力情況由公司統一配置。原則上每間配備單人床兩張、沙發一張、寫字臺一張、茶幾一張、椅子一把。公用設施視房屋本身情況進行配置。

          第五條按規定應安排2人及以上合住的房間,如其中一人退出床位,綜合部隨時安排其他符合條件的員工入住,現住員工不得以各種理由抵制安排。

          第六條入住員工宿舍的員工應遵守以下規定:

          (1)入住員工應服從管理,尊重并配合宿舍管理人員開展工作。

          (2)入住員工應愛護公共財產,嚴禁破壞室內設施和結構,人為損壞或丟失,按原價賠償。

          (3)入住員工必須隨時保持宿舍及周邊的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及在走廊內或在公共園區內亂扔紙屑、果皮、煙頭等垃圾雜物。

          (4)入住員工嚴禁在室內及門上等影響公共形象的地方亂寫、亂貼、亂刻、亂畫。未綜合部批準不得在墻上打孔安裝物品;嚴禁將鞋或其他雜物擺放在走廊或通道處;為保證人身安全,在晾曬衣物或被子時嚴禁站在窗臺上面。

          (5)入住員工必須注意安全用電,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及違章電器。違反者,綜合部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因違章用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責任人負責承擔。

          (6)員工宿舍內禁止留宿外人,有客人來訪時應注意不影響宿舍內其他成員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禁止從事違反國家法律的活動。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承擔。

          (7)宿舍內成員之間應團結友愛,相互關心,相互幫助,共同搞好宿舍室內、外的環境衛生及管理工作。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盜。

          第七條凡已分配員工宿舍的員工,如長期不在宿舍居住(一個月以上),應主動退出員工宿舍,如發現長期不在宿舍居住又不退出員工宿舍的,由綜合部進行相應考核。

          第八條入住員工必須嚴格按公司規定的宿舍用水、用電定額標準(用水標準【冷熱水合計】:夏季單人間4噸/月,雙人間8噸/月;冬季單人間5噸/月,雙人間10噸/月。用電標準:夏季單人間200度/月,雙人間600度/月;冬季單人間240度/月,雙人間400度/月),請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在上班或離開宿舍前,必須關掉電燈、空調、電視等電源開關及水管閥門等,不得有“長明燈、長流水”現象。月度超出公司定額標準的水、電費用部分,由本宿舍人員共同分攤。超額費用將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注:由于每年7月份為最炎熱月份,用水標準可適當上調,單人間7噸/月,雙人間14噸/月;用電標準為單人間380度/月,雙人間760度/月。每年1月份為最寒冷月份,用電標準可調整為單人間240度/月,雙人間400度/月。)

          第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18

          一、安全管理

          1、公司設立用電標準,負責各宿舍安全用電管理,每月檢查各宿舍用電是否符合規范,對不符合用電規范的行為要及時糾正。檢查用電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清除。

          2、各宿舍如需進行電線路改選,必須先向有關領導提出正式申請,經核實、批準后由專業人員予以實施。

          3、嚴禁各宿舍人員私自更改用電線路、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否且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管理要求

          1、各用電宿舍必須嚴格遵守用電管理辦法,對違反管理辦法的、造成責任事故者,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公司將定期檢查電路使用情況和不定期巡查宿舍用電情況。

          3、非休息時間或宿舍無人的情況下,宿舍內所有電器必須處于關閉狀態。

          三、處罰制度

          1、如有私接電源者,公司將嚴肅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2、損壞電路設備照價賠償,并處以100元罰款。

          3、非休息時間,宿舍有電器處于開機狀態時,該宿舍每人扣除50元,罰款從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以上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希望宿舍員工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并認真貫徹勤儉節約,合理用電,養成離開宿舍隨手關閉用電設備電源的好習慣,避免發生安全事故和不必要的浪費。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19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用電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二、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的供電線槽和供電電纜。

          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不合格、劣質和自制電器設備。

          3、嚴禁在宿舍使用電爐子、電熱毯、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性較大的電器設備。

          4、嚴禁在宿舍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器具和設備。

          5、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他用電設備,嚴禁多個插座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到安全的地方,不準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6、嚴禁在冰箱、空調等用電設備周圍堆放紙皮、書籍等易燃物品。

          7、嚴禁在電源線或空調、電暖氣等用電設備上晾曬、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員工離開宿舍前,必須切斷室內所有燈光、空調、冰箱等用電設備的電源,檢查確認后,方可離開。

          9、員工在宿舍內使用電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并關閉電源,及時上報宿舍管理處處理,嚴禁私自維修。

          10、員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三、罰則

          1、違反上述第1、2、3款規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資格。

          2、違反其他規定者,根據情節或事件嚴重程度處100-1000元罰款。

          3、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賠償損失或承擔修復費用,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或事故都必須第一時間上報:公司24小時值班報警電話8669333,總裁辦值班電話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報警電話119。

          2、總裁辦應當定期對員工宿舍的用電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員工用電安全行為宣教及管束,及時消除用電安全隱患,并做好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員工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20

          為使員工宿舍持續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1、為使員工宿舍持續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2、項目經理部批定一名管理員分管職工宿舍,各施工隊應明確一名領導分管此項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凡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或調離。

          4、住宿民工務必服從項目分管人員的管理、派遣與監督。

          5、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個人棉被、墊被、床單起床后務必折疊規范平整;毛巾應按規定掛成一條線;鞋子務必放置在床下,擺放整齊;牙、食具要放置在指定的地點構成統一。

          7、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物務必收進箱、包內;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煙灰、煙蒂和其它雜物不得丟棄地上,持續地面清潔衛生,門窗明凈,空氣新鮮,無異味,感覺好。

          9、不準在室內大聲喧嘩、吵鬧、釀酒鬧事、打架斗毆、賭博、打麻將或其它不良、不當行為;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的行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要愛護室內公用設施,不得隨意改變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換鋪位,亂調房間;不得在墻壁、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3、各房間要設專人清潔整理,污穢、廢物、垃圾等,并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4、不得于床上抽煙,不得于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物品。舉止禮貌,尊重他人,自覺維護公共走道衛生,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5、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床鋪、包裹架、玻璃、門窗等)本項目以完好狀態交與各隊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隊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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