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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精選12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1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學校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學生教師的人體健康,特制定本計劃。
一、預防
1、學校有效開展預防傳染病的衛生健康教育。教育學生不隨地吐痰、勤換衣服、洗頭洗澡、不亂扔果皮紙屑,充分發揮值周班衛生委員的監督作用,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2、加強學校環境衛生整治和消毒工作。有計劃地建設和改造公共衛生設施,改善飲用水衛生條件。飲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加大對污水溝、廚房、廁所、垃圾堆及其他衛生死角治理力度,創建一個整潔衛生的學習環境。
3、學校配備設立專門的預防保健人員、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學校響應防疫站的號召,定期為學生接種疫苗。
5、學校食堂要符合食品衛生法的標準,建立嚴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鮮衛生,場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員都要有健康證。組織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蠅等傳播傳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傳染病的動物的危害。
6、對學校從事傳染病預防教學的人員,現場處理疫情的人員,以及在生產、工作中接觸傳染病病原體的其他人員,根據國家規定,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和醫療保健措施。
7、任何人在學校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都應當及時向學校領導和有關主管人員和校醫報告。執行職務的主管人員發現甲類、乙類和監測區域內的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必須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限向當地衛生防疫機構報告疫情,不得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疫情。
二、控制:
1、對疑似甲類傳染病病人,在明確診斷前,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
2、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和密切接觸的人員,實施必要的衛生處理和預防措施。
3、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學校立即組織力量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地方政府決定,采取停課的緊急措施。
三、監督和責任
1、學校上下人人重視,層層把關,領導起帶頭作用對傳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監督管理職權。
2、主管人員要對傳染病的預防、治療、監測、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3、如果因為某人的責任引起傳染病大規模流行或引起相應后果的要受到學;蚍傻南嚓P處罰。
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單位員工在從事接觸粉塵、電氣焊、防腐保溫、油漆作業等有毒有害作業時均應執行本辦法。
二、防治方針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三、職業病危害種類
根據企業經營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本單位職業危害約為六大類:
1、生產性粉塵的危害:在建筑行業施工中,材料的搬運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可產生大量的礦物性粉塵,長期吸入這樣的粉塵可發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時由于作業空間相對密閉、狹窄、通風不暢、特別是在這種組喲也環境內使用內燃機和燃燒器,耗氧量極大,又因缺氧導致燃燒不充分,產生大量一氧化碳,從而造成施工人員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機溶劑的危害:建筑施工過程中常接觸到多種有機溶劑,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觸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噴漆作業常常接觸到苯、苯系列物外還接觸到醋酸乙酯、氨類、甲苯二氰酸等,這些有機溶劑的沸點低、極易揮發,在使用過程中揮發到空中的濃度可達到很高,極易發生機型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業產生的金屬煙味危害:在焊接作業時可產生多種有害煙霧物質,如電氣焊時使用錳焊條,除可以產生錳塵外,還可以產生錳煙、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長期吸入可導致電氣工人塵肺及慢性中毒。
5、生產性噪聲和局部震動危害:建筑行業施工中使用的機械工具如鉆孔機、電鋸、振搗器及一些動力機械都可以產生較強的噪聲和局部的'震動,長期接觸噪聲可損害職工的聽力,嚴重時可造成噪聲性耳聾,長期接觸震動能損害收的功能,嚴重時可導致局部震動病。
6、高溫作業危害:長期的高溫作業可引起人體水電解質紊亂,損害中樞神經系統,可造成人體虛脫,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四、防護措施
(一)作業場所防護措施:
1、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識別、確定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種類,并制定相應的防治措施。
2、在確定的職業危害作業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職業病危害告知警示標志。
3、施工現場在進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塵作業時,應配備行之有效的降塵設施和設備,對施工地點和施工機械進行降塵。
4、在地下室等封閉的作業場所進行防水作業時,要采取強制性通風措施,配備行之有效的通風設備,進行通風,并派專人進行巡視。
5、對從事高危職業危害作業的人員,工作時間應嚴格加以控制,并有針對性的急救措施。
(二)個人防護措施:
1、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的職業病危害教育,提高對職業病危害的認識,了解其危害,找我職業病防治的方法。
2、接觸粉塵作業的施工作業人員,在施工中應盡量降低粉塵的濃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斷噴水的措施降低揚塵,并正確佩戴防塵口罩。
3、從事防水作業,噴漆作業的施工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施工前要檢查作業場所的通風是否暢通,作業人員在施工作業中要正確佩戴防毒口罩。
4、電氣焊作業操作人員在施工中應注意施工作業環境或設置局部排煙設備,使作業場所空氣中的有害物質濃度控制在國家衛生標準之下,在難以改善通風條件的作業環境中操作時,必須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5、進行噪聲較大的施工作業時,施工人員要正確佩戴防護耳罩,并減少噪聲作業的時間。
6、長期從事高溫作業的施工人員應減少工作時間,注意休息,保證充足的飲用水,并佩帶好防護用品。
7、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單位應將檢查結果告知本人,并將體檢報告存入檔案。
五、安全檢查措施
1、職業危害管理部門除進行的經常檢查外,每年還定期組織其他部門進行聯合檢查,這種檢查包括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這幾種檢查可以結合進行。
2、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并且建立由各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以加強領導,做好這項工作。
3、安全生產檢查應當始終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依靠群眾,邊檢查,邊改進,并且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有些限于物質技術條件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也應該定出計劃。
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3
為規范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有效地控制、處置和報告各類職業病危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和衛生部《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正在規章,尚未發布。待發布后,以國家總局規章為準)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病危害事故等級
參照《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按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嚴重程度,職業病危害事故分為三類:
。ㄒ唬┮话闶鹿剩喊l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的;
。ǘ┲卮笫鹿剩喊l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的;
。ㄈ┨卮笫鹿剩喊l生急性職業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上的。
二、管理分工
1、綜合辦公室是處理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專職機構,確定各部門負責人;
2、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處置方案,明確各類危害事故發生時,各負責人和相應機構的職責和任務。
三、事故處置、報告
1、依法采取臨時控制和應急救援措施,及時組織搶救急性職業病病人,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及時組織救治、進行衛生檢查和醫學觀察;
2、停止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保護事故現場,保留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設備和工具等;
4、立即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發病情況、死亡人數、可能發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發展趨勢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瞞報、虛報、漏報和遲報;
5、組成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組,配合上級行政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調查內容包括:
。1)現場勘驗和調查取證,查明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和危害程度;
(2)分析事故責任;
。3)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罰意見;
。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發生所應采取的改進措施的意見;
。5)形成職業病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6、事故調查組進行現場調查取證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隱瞞或提供虛假證據或資料,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現場調查和取證工作;
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4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衛生工作領導組職責
職業衛生工作領導組根據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具體組織實施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具體責任:
1、組織制定(修改)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執行;
2、制定企業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并組織具體實施,保證經費的落實和使用;
3、根據企業機構設置,明確各部門、人員的職責。
4、 領導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檔案;
5、組織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衛生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對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人員進行表彰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6、經常檢查公司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部門按期解決;
7、經常聽取各部門及員工關于職業衛生有關情況的匯報,及時采取有效的解決措施;
8、對企業內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
9、對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直接責任。
二、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職責
安通科:
1、按職業衛生工作領導組的要求,制定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并督促執行。
2、負責企業日常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開展,制定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并組織具體實施。
3、經常檢查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4、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及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5、根據機構設置,明確各部門、人員職責。
6、負責配備和發放個人防護用品。
通風隊:
1、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及記錄。
2、負責配備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檢修,確保安全運行。
3、根據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來源、產生部位等資料,確定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點及檢測項目。
生產技術科:
編制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規劃職業病防治措施,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促進文明生產。
其他科室、隊組:
在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的領導下工作,具體職責:
1、把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
2、組織對本工作場所職工的職業衛生培訓教育。
3、督促職工嚴格按操作規程生產,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嚴加阻止違章、冒險作業。
4、定期組織本工作場所范圍的檢查,對車間的設備、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進報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采取措施。
5、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并及時組織搶救。
6、對本工作場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部責任。
綜合辦公室:
負責工傷保險的繳納和職業病人的診斷、康復治療、工傷認定、鑒定工作。
生產指揮中心:
1、負責配備職業衛生專業人員進行職業病事故發生時的緊急救治。
2、對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3、按職業衛生工作領導組安排,定期組織職業病危害事故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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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為做好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預防職業病的'發生,特制定新大地公司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評估管理:
一、加強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和防治管理工作,搞好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和勞動保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塵、毒危害,保證作業場所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二、作業場所空氣的粉塵濃度應符合下列標準(見表格)。
三、職業危害檢測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1、總粉塵:
、抛鳂I場所中的粉塵濃度,井下每月測定兩次,地面每月測定一次。
、品蹓m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一次。
2、呼吸性粉塵:
、抛鳂I場所個體呼吸性粉塵檢測,采掘工作面每3個月測定一次,其他地點每6個月測定一次。
、贫c呼吸性粉塵檢測每月測定一次。
3、粉塵中游離sio2含量每6個月測定一次。
4、粉塵檢測的數據必須準確,可靠,并按時上報。
四、粉塵檢測的儀表、儀器必須按時到經國家有關部門指定的歸口單位鑒定合格。
五、通風部要對檢測報表、粉塵分散度、游離sio2、儀表、儀器的送檢等進行監督和管理。并對職業危害因素超過國家標準的作業場所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種防塵設施,確保職工身體健康。
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6
第一條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促進經濟發展,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危害防治水平,對各自產生的職業危害承擔責任。
第三條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第四條制定職業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健全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使用有效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符合要求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第五條對職業危害防治應從人、設備、環境三個方面綜合考慮,從以下措施依次入手:首先,治本的對策是使生產過程不產生危害因素,根本的途徑是生產過程的機械化、密閉化、自動化,并禁用劇毒原料。其次,控制作業場所有害物質的空氣污染是當前主要的衛生工程技術措施,包括對有害物質產生源的封閉、阻斷、屏蔽、通風,局部通風與全部通風。最后是采取個體防護性措施。
第六條對采用的技術、工藝、材料應當知悉其產生的職業危害,對所造成的職業危害后果承擔責任。同時,應當優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危害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逐步替代職業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
第七條對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該工作應納入“監控法”實施過程中,統一與“危險源監控點”掛牌監控。
第八條對可能產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當設置報警裝置,現場配置急救用品、沖洗設備,留有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第九條對勞動者進行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第十條不得安排未經上崗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第十一條發生或者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事故時,事故單位或項目部應當立即采取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第十二條各單位、項目部的工會組織應當督促并協助行政開展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和培訓,對單位或項目部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與行政領導就勞動者反映的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問題進行協調并督促解決。
第十三條結合生產施工特點,在防毒、防塵、防噪、防振動、防電磁輻射、防非電磁輻射、防暑降溫、冬季施工等方面制定具體的針對性較強的防治措施。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7
一、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并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為勞動者提供的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二、生產職業病危害作業場所應當在醒目的位置公布有關職業病防對可能產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害工作場所的,應設置報警裝置、配備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并對職業病防護設備、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應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防護效果,確保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三、如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生產隊長應及時與安全生產調度中心聯系,并立即采取相應治理措施,仍然達不到要求,必須停止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
四、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和材料。
五、在安排生產人員作業前,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作業人員,不得隱瞞或欺騙。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8
1、作業環境氧氣的含量按體積計不得小于20%。
2、粉塵濃度,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不得大于2mg,施工中粉塵濃度、大于2mg時,工作人員必須配戴防塵口罩。
3、一氧化碳的濃度不得大于30mg%m,在特殊情況下,施工人員必須進行作業時濃度可為100mg%m,但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二氧化碳,按體積計不得大于0.5%。氮氧化合物(換算成no2)為5mg%m以下。
4、要預防噪聲危害。購置設備應優選低噪聲設備,作業場所噪聲不得大于90db,對接觸噪聲的作業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培訓,大于90db的作業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戴防噪聲耳塞。
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9
1、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2、目的:預防、控制和消除有毒有害氣體及粉塵危害,保護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
3、具體內容
。1)井下安裝安全監控監測系統,對井下有毒有害氣體進行監測,各礦井通防科負責對安全監控系統進行維護,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2)各礦監控中心站工作人員每天對監測數據進行監測、整理分析,有超標現象立即匯報礦通防科,通防科立即安排查明原因,編制相應處理措施進行處理、預防。
(3)每天由監控中心站對監測數據進行匯總,并上報公司調度室、公司分管領導和總工簽字后,建檔備案。
。4)各礦通防科瓦斯員每班按規定對作業場所的有毒有害氣體、溫度進行監測檢查,將相關數據填寫在現場管理牌板上,并匯報通防科做好相關記錄。
(5)每15天由通防科測塵人員對作業現場的粉塵進行1次檢測,并做好相關記錄,有超標現象立即采取措施進行防治。
。6)存在超標現象的地點必須編制防治措施進行治理。
(7)有毒有害氣體及粉塵檢測報表必須經過主管領導簽字審核后備案。
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10
1、為了規范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加強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辦法。
2、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公司應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及本辦法規定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本辦法所稱職業病危害項目是指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按照衛生部發布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確定。
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主要內容是:
。ㄒ唬┯萌藛挝坏幕厩闆r;
。ǘ┕ぷ鲌鏊殬I病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
。ㄈ┊a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
。ㄋ模┞殬I病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4、公司應當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時應當提交《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表》及有關材料。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應當在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5、公司申報后,因采用的生產技術、工藝、材料等變更導致所申報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改變的,應當在變更后30日內向原申報機關申報變更內容。
6、公司在終止生產經營時,應當向原申報機關辦理申報注銷手續。
7、公司要建立職業病危害項目管理檔案,以備上級部門監督管理。
8、公司嚴格按照衛生部統一格式填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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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職業危害防治方針,確保職業危害防治經費專款專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危害防治經費來源
1、公司計提的煤礦安全生產發展費。每年在安全生產發展費用中安排一部分資金,用于煤礦一通三防系統、安全監測系統、安全儀器和儀表、安全防護設施及其他國家或上級部門有明文規定可以從煤礦安全費用中列支的職業衛生項目的投入。
2、企業成本(費用)。對用于新增或更新職業病危害防治系統及設施、添置監測設備、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和補貼、國家規定的職業衛生保險、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改善作業場所勞動條件、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及培訓、職業衛生獎勵、推廣應用相關技術、職業病治療康復、控制機構和專業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如不屬于煤礦安全費用列支的范圍,直接計入成本(費用)。
二、專人負責經費的'使用。
財務部全面負責職業危害經費的投入和運作,所有經費一律由財務部統一支出、集中管理,并對支出情況建立臺帳進行統計。
三、合理編制財務預算。
貫徹實事求是、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科學規劃職業危害防治經費預算編制工作。
四、計劃使用資金。
根據批準的預算資金,制訂好預算執行計劃,分別按季按月有計劃安排使用,每期檢查使用情況。
五、嚴格財務審批和驗收。
職業危害防治的一切財務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原則,嚴格先批后報程序。各種設備應及時登記入賬,再落實專人負責管理使用。
六、嚴格經費支付報銷的審核工作。
對經費的交納、支付、報銷工作,會計應按照職權條例規定進行審查、復核。辦理報銷手續,必須要有原始憑證,堅決杜絕手續不齊、用錢混亂等現象的發生。發現問題,及時查明,對未經批準和違反財務紀律的支出,會計應拒絕入帳。
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12
為增強本公司員工的職業病防范意識,切實落實職業病危害的防控措施,降低職業病危害風險,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人力資源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或崗位變更時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員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二、人力資源部要及時將公司的職業健康檢查的要求如實告知員工。員工離開本公司時,如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EHS部門要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三、環境健康安全部負責在公司的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并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四、環境健康安全部要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 158)的'規定,負責對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作業崗位、設備、設施,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五、環境健康安全部要按照《高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規范》(GBZ/T 203)的規定,在存在或產生高毒物品的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上設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要載明高毒物品的名稱、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護措施及應急處理等告知內容與警示標識。
六、環境健康安全部要通過公告欄、書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將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及評價及時告知員工。
七、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對各項職業病危害告知事項的實行情況進行督查,如發現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落實職業病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的,第一次給予環境健康安全部負責人警告,第二次起扣除負責人的工作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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