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汽車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汽車管理制度1
為使電工操作安全規范,符合質量標準的要求,特制定電工安全操作規程如下:
1、電工作業時應保持工作環境良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并按規定戴好防護用品。
2、電工對工作臺儀表、燈光及電路檢修時,應根據車型和線路設置正確操作,避免因電路漏電、斷路、短路現象引起高溫著火,確保儀表工作正常,批示準確、燈光明亮、接觸良好。
3、在檢修空調或加制冷劑時,應認真檢查壓縮機、冷凝器、通控調等部件及管線路的工作狀況,確保其制冷良好、溫控正常。
4、在檢查電瓶電壓時,應用儀表測量,并按規定使用電瓶攀帶,禁止用電線直接連接正、負檢測量或用鉗夾持電瓶操作。
5、電工在換電瓶,為電瓶充電時,應保持室內通風良好,并控制好電源和充電時間。
6、配電瓶液時,嚴禁將蒸餾水倒入硫酸中,在充電時如果電瓶氣泡太大,應降低充電電瓶的位置,以免發生危險。
7、電工檢修發動機、起動機時,應按其工作原理,認真檢查故障原因,起動拆下后,應用皮套套好火線。確保發電后無異響,無過充電現象。起動嚙合良好,無拉空現象,起動有力。
8、電工班長兼任電工操作的質量檢驗員,負責本班組的設備及環境衛生管理。對丟失、損壞工具設備或因違章操作造成損失的'要按規定對所造成的損失、損壞進行賠償或處理。電工應按規定正確使用和愛護電器設備,工作完畢后,要及時切斷電源,避免意外發生。人力資源是企業競爭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綜合素質又是人力資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種形式的培訓是提高人員素質的有效途徑,隨著汽車技術的日新月異,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新工藝不斷涌現,培訓和學習是沒有止境的。
汽車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目的
提高員工參與公司經營的自覺性,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充分體
現員工是企業資產的所有者。
2.基本原則
。1)戰略導向原則:公司將薪酬作為實現企業經營發展的戰略,強化人力資源管理作為企業的核心管理。
。2)公平原則:公司依員工的`貢獻大小,公平、公正地確定他
們的薪資,逐步弱化員工身份差異對薪資的影響,使同一部門員工
間的薪資具有可比性。
(3)多通道原則:通過新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設計薪資攀升
的管理職業錨、技術職業錨和業務職業錯。所謂職業錯,是員工對
于個人職業生涯的自我觀點。這種自我觀由“三個部件”組成:
一、自醒的才干和能力;
二、自醒的動機和需要;
三、自愿的態度和價
值觀。一個員工在職業生涯發展過程中的職業銷往往不止一個,一
般有管理職業錨、技術職業錨和業務職業錨等生涯發展通道。
。4)透明原則:公司將每位員工的薪資清晰化、透明化,讓員
工更好的了解自己和他人的薪資情況。
。5)補償原則:通過薪資的調整,平員工在工作職責、勞動
強度等方面的差異。
二、薪酬體系構建基本方法
公司以薪點制為基本計薪方法,有以下三個步驟:
1.第一步——確定員工薪點
。1)公司依每位員工職務、管理幅度、管理半徑、學歷學位、職稱、公司工作年限、特定崗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確定其薪點數:
2.第二步——確定薪酬率
薪酬率=公司薪資總額÷公司月薪點總額-薪酬率是每一薪點可得的貨幣薪資額。
在下一年度開始前,由財務部門測算出該年度的薪酬率。
3.第三步——求出每位員工每月貨幣薪資員工月薪=薪點-薪酬率
薪點制確定員工薪資的突出優點是:讓每位員工的薪資在動態上與公司經營狀況保持非常緊密的聯系,從而使公司在更大程度上與每位員工成為利益共同體。
三、“管理職業錨”薪點
1.職務薪點
。ɑ拘近c)
四、“業務/技術職業錨”薪點
五、說明
計算職稱和學歷時,就高不就低。
進行薪資調整時,因少數員工的既往貢獻在新的薪酬體系里可能很難得到恰如其分的反映,因此公司有必要綜合各方面因素對部分員工給予若干調整薪點。
汽車管理制度3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汽車管理制度4
為了培養和建設一支具有良好素質和敬業精神的企業團隊,特制定本守則。本守則也是評價員工表現的依據和標準,大家應自覺遵守。
一、愛崗敬業,團結進取
全體員工要熱愛本職工作,自覺遵守員工行為和企業崗位規范,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以高度的責任感承擔起公司賦予的重任。
1.以企業發展為己任,牢記企業的宗旨和目標,維護企業的信譽和利益,致力于企業的持續發展。
2.以提高業務效率和企業效益為重心,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熱愛企業,關心企業,時時處處把企業利益放在第一位。
3.以培養企業團隊精神為核心,積極維護團隊榮譽,同事之間和上下級之間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取長補短、共同進步。
二、積極勤奮,恪盡職守
全體員工要保持積極主動的工作熱情,勤勤懇懇,講求實效,對工作認真負責。
1.工作不推諉、不延誤,努力完成企業下達的各項任務。
2.尊重領導,服從分配,在勝任本質工作的前提下,積極承擔或主動參與企業的重大項目和重點工程。
3.遇到問題、困難和挫折,不灰心、不氣餒,能夠全面分析,認真排查,積極尋求相應的方式和對策,予以迅速處理或妥善解決。
三、積極學習,開拓創新
全體員工要努力學習,強化訓練,自我加壓,不斷創新,以適應企業發展和個人成才的需要。
1.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各種學習和培訓,并利用業余時間學習文化、法律和各方面專業知識。
2.熟悉業務,提高技能,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
3.積極轉變觀念,關注新生事物,勇于開拓、大膽創新。
四、嚴以律己,遵章守紀
全體員工要自覺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熟悉企業的管理、工作、業務等各項流程和規范要求,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1.嚴格遵守企業的考勤制度和勞動紀律。
2.嚴格遵守企業的流程規范和崗位責任制,并按其規定的原則、標準和程序辦事,不違章工作或辦理業務。
3.嚴格遵守職場規范,保持辦公場所井然有序、干凈整潔。
五、愛護公物,廉潔奉公
全體員工要認真愛護企業財產和物品,廉潔自律,自覺維護企業的形象建設。
1.對企業財物要嚴格管理、按章使用、精心保管、認真維護,不得擅自私用和鋪張浪費。
2.在日常工作和業務往來中要認真履行財務手續,不得利用職權和工作便利徇私舞弊,在財務開支方面不允許先斬后奏。
3.在日常工作和業務往來中不得向客戶提出額外要求,在業務費用方面不允許額外超支。
六、誠信待人,嚴守機密
全體員工要誠實守信,講究策略,嚴格保守企業的商業機密,以免給企業的信譽和經營帶來不良影響,給企業的效益帶來嚴重損失。
1.不得違背企業有關規定或超出自己的職權范圍擅自承諾客戶。
2.不得擅自對外提供和泄露企業內部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決策方案、財務報表、會議記錄、營銷信息、客戶檔案等各種資料。
3.不得擅自對外提供和泄露員工個人的的工作記錄、客戶信息、銷售數據等各種資料。計量管理是質量管理的基礎,計量的正確與否決定著技術質量標準的好壞,因而加強計量管理是汽車維修企業至關重要的一項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汽車管理制度5
一、堅持增收節支增加效益的原則,實行錢帳分管,購、錢分離(即購物的不管錢,管錢的不購物,杜絕錢、物一手清)按權限審批,相互制約,帳務公開。
二、購置固定資產,必須經公司領導班子研究報董事會批準。
三、業務經營性借款,由分管副總審核,3000元以下由總經理簽批,3000元以上由常務董事長簽批,非業務性借款必須經辦公室申請,分管副總審核,500元以下由總經理簽批,500元以上由常務董事長簽批。
四、嚴格控制非業務性開支,壓縮招待費,車輛燃料費用。各類支出必須由經辦人簽名、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復核后報常務董事長簽字。
五、出發費實行定額補助,去大中城市出發需住宿的每人每日住宿及餐費共補助120元,不需住宿的每日補助餐費25元;去中小城市出發需住宿的每日住宿及餐費補助100元,不需住宿的每日補助餐費20元。交通費憑票實報,乘座軟臥、飛機等高檔運輸工具的應經常務董事長批準。
六、不按規定違規開支的,經查實按支出額的雙倍罰款;購物價格經查實明顯高于正常價的',按超出部分的20%罰款。
七、現金實行限額管理,超限額必須及時送存銀行,庫存限額根據業務量大小由常務副總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實施。所有的資金必須存入開戶銀行帳戶,嚴禁亂存款。
八、因公借款由個人開寫借條,按權限按程序審批后領取借款,但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交帳,凡超越時間不交帳者均屬“挪用”,除在當月工資扣除外將按公司規定嚴肅處理。
九、嚴禁出現與公司事務無關的借款,違反者除扣發借款人工資外并按責任大小給予相關人員借款額一到兩倍的罰款。財務堅持日清、月結、年核算,按月公布收、支經營狀況,及時進行財務分析,制定次月經營計劃
汽車管理制度6
1、該三個車庫都屬于油類、可燃部位,存在著一定的危險性,必須嚴禁煙火。
2、崗位人員對所屬部位應正確配備消防器材,而且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做好日常維護保養。
3、庫內嚴禁亂拉電纜電線和使用電爐,照明燈不準超過100瓦。
4、庫內不得堆放油布、棉紗、廢紙等易燃易爆物品。
5、庫內不得存放汽油、柴油和其他油類。
6、崗位人員應加強對各種車輛的正確認識和保養。
汽車管理制度7
一、車輛的年度檢驗、技術檢測、維護保養由其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二、凡向我汽車站進站的營運車輛均應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三、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善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令運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級維護,關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防滑鏈、枕木、鐵鍬等。
四、車輛必生故障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站。
五、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六、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禁止在生活區等地方亂停亂放。
八、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
1、嚴禁無駕照、無從業資格證人員駕車;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3、嚴禁酒后回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7、嚴禁車未停穩時上下乘客;
8、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9、嚴禁車輛載客加油和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10、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1、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駛。
汽車管理制度8
一、為了積極有序地推進燃氣汽車改裝工作,我公司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改裝廠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改裝廠內部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四、改裝車輛前,必須進行進場驗車。
五、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并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七、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反腐及防盜工作,并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八、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經理匯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九、現場安全管理
(一)廠內區域
1.廠內生產現場劃分各自的.生產區域,支架制作,加工、車輛改裝、汽車試壓、測漏、調試、維修。
2.廠房內及調試區域,應按標準設置消防器材及設施。
3.廠房內及調試區域,應無任何能危及安全的可燃物品和設施。
4.在用車輛進廠改裝時,須經專職檢驗人員檢驗,合格的汽車方能進廠改裝,避免因漏氣油、跳火,導致在焊接和調試過程中發生意外。
5.焊工,安裝調試工必須持證上崗操作(或經過在培訓合格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穿戴好勞保用品,嚴禁違章操作。
6.安全員要佩戴好安全標志,加強現場巡視,糾正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二)調試區域
1.調試作業現場不得進行焊接,鉆孔等易產生火花的加工作業。
2.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得帶入作業現場。3.嚴禁吸煙、嚴禁酒后上崗及非工作人員進入。
4.場地干凈、整潔、地面無油污,每臺車改裝完工后清掃現場。
5.現場作業人員對配置的滅火器材,應掌握正確的使用,維護方法。
(三)氣瓶庫房
1.天然氣氣瓶實行專人管理,定點、分類堆放、輕放防破壞。
2.已儲存的氣瓶,應單獨放置安全的地方,配備滅火器,有禁火標志。
十、處罰
凡違反規定責任人,由安全員或管理者對其進行教育,重復違反或造成事故者,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或其他處分。
專職檢查人員在安裝現場檢查安裝安全情況,有權處罰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行為,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制止安裝。
汽車管理制度9
一、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認真查驗承租人的駕駛資格,保證其準駕資格與租賃車輛相符。
2、交接車輛前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3、提醒承租人按規定駕駛車輛,嚴禁酒后行車、超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4、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對長期租賃的車輛,按照時間間隔提醒承租人進行保養,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5、認真做好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6、承擔接送車輛服務的駕駛人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保證行車安全。
7、公司范圍內嚴禁吸煙,車輛停放整齊,留有充分的安全通道,閑雜人員禁止入內。
8、辦公區域電線線路、用電設備要定期檢查,避免電源線超負荷使用引起火災;洗車房要重點檢查,防止發生漏電事故;下班后關閉電源。
9、財務部門要做好日清月結工作,嚴禁大額現金在公司存放;重點庫房和房間的門窗要定期檢查;監控設備要保證完好。
10、廚房要做好衛生管理工作,確保采購渠道正規、食物安全,餐具灶具要保持整潔衛生,把好“病從口入”關;合理安全使用電器設備,定期檢查煤氣罐開關、連接管,保證使用安全。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公司經理是公司安全運營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其工作職責是: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培訓,自覺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制定企業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及工作目標。
3、主持制定符合本企業生產實際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4、組織、協調企業內部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門、各車隊全面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以及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5、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有組織地對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6、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時趕赴現場,協助或指導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辦事。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部門領導安全管理職責:
1、督促各項行車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不斷創新安全管理思路,應用科技手段,規范安全管理全過程;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各級安全管理的職責和權限,落實行車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對目標責任制進行定期檢查、考核、考評。
3、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及違章行為。
4、加強車輛管理,貫徹車輛機務技術管理制度,督促各車隊做好車輛維護、檢測和門檢例檢工作,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5、建立、完善公司行車安全基礎臺帳檔案管理,收集匯總各類報表、資料并及時上報。
6、負責公司的車輛保險、承運人責任險和安全統籌工作。督促出險車輛的事故結案率和理賠、索賠工作。
各分公司及門店經理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制度,結合本店的實際,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行車安全。
2、負責各類行車事故的處理,做好事故檔案工作,按事故性質大小及時上報,嚴格執行事故的“四不放過”原則。
3、經常組織車輛安全技術狀況的檢查,督促車輛按期維護、定期檢測和車況門檢。
4、認真做好各項行車安全管理基礎檔案工作,建立各類臺帳和駕駛員檔案,按時上報各類報表。
5、及時向公司匯報、反饋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布。
2.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運營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
。ǘ┍O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督檢查對于超速、超載、疲勞、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ㄈ┍O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ㄋ模┍O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崗位工作人員必須要求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上崗前必須經過公司業務流程、操作規范、安全管理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并經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4、駕駛員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6、維修整備人員要熟練安全使用各種設備,并按照各項工作的操作規范工作,保證本崗工作的安全順利實施。
7、業務人員在業務操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審核承租人的駕駛資格和信用狀況,避免出現騙租現象。
8、業務人員要利用gps系統對在租車輛進行動態監控,重點監控車輛使用的異,F象,防止承租人抵押車輛。
五、安全例會制度
為全面推動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法人代表主持),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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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汽車裝卸站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石油液化氣安全防范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的精神,結合我事業部實際,制定本規定。
1、車輛進入裝卸作業區前,必須安裝防火罩,操作及相關人員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的工作鞋和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2、現場裝卸人員必須檢查押運證人員資格證有效;危險化學品車輛駕駛員資格證有效;運輸許可證有效;行車證有效;槽罐車使用證有效;檢查槽車上消防器材完好;罐體有與將充灌的介質相符告示指示牌;罐體無外觀損傷,警示燈具完好。
3、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作業區人員要告知本崗位安全管理規定。
4、車輛停靠棧臺時,應聽從作業區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棧臺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車輛不準越過黃線);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5、裝卸過程中,車輛已停穩并熄火;車后輪前后墊木固定。
6、禁止在裝卸作業區內維修車輛。
7、裝卸作業時,必須先將車體有效接地,卸車時易燃液體要靜止2分鐘后方可取樣卸料;作業完畢,要經過規定的靜止時間,才能進行拆除接地線等其他作業。
8、裝卸油品及石油液化氣時,應避免在陽光直射天氣炎熱的情況下裝卸,溫度超過35度時,應10點之前4點之后裝車。
9、油罐車裝油時,司機要上車驗看油標,核對噸位并運用感官鑒別方法,看油色、聞油味,防止裝錯油品。
10、統計在油罐車卸油前要先核算油罐容量,并做好記錄。
11、司機不得在統計前先行卸油。
12、控制卸油速度。出流速不得大于1米/秒,當卸油管入口被油浸沒200毫米后,可提高流速,但最高不得超過9米/秒。卸油時,司機與統計不得離開現場,直至卸油結束。
13、如遇雷、雨、閃電時,應立即停止卸油作業。
14、抽油泵不得放入油罐池內卸油。
15、使用抽油泵時,必須先接好抽油泵電源,然后再合閘送電。
16、卸油完畢后,司機要上車檢查底油是否卸凈,嚴禁油罐車載油過夜。
17、卸油完畢后,統計要蓋好油罐的入油口。
18、安全科及車間領導負責檢查、監督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隨時糾正不合規定的行為。
19、裝卸車時,現場要有充分的滅火器,以防萬一。
20、操作人員要自始至終堅守充裝現場,充裝完畢后檢查各有關閥門是否關嚴,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場。
汽車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我辦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我辦的行政辦公用車。
第3條我辦的辦公用車統一由綜合科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車管理
第4條我辦各科室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經綜合科指派負責人簽名同意后方可出車。
第5條各科室用車超過一天以上(包括一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6條若多個科室同時申請用車,綜合科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對無法安排的用車,綜合科會在《用車申請單》上注明,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7條我辦公務車輛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一由綜合科管理。
第8條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后,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綜合科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車隊紀律
第9條日常行為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車。
。2)為體現企業形象,駕駛員工作時必須衣著整潔,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4)未經綜合科上級領導或綜合科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嚴禁私自對外經營,否則除取得收入歸單位和與之相關發生的費用自理外,綜合科可根據具體情節按規定給予處罰,并記入當年績效考核。
。5)任何車輛必須憑《派車單》外出,用車人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中的內容“部門、時間、地點、用車人、用車事由及用車人要求”。填寫完后由本科科長簽字。
。6)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后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需維修車輛必須先擦洗干凈后再維修,否則按績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8)嚴禁酒后開車,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9)司機對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0)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綜合科負責人,并說明原因。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1)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2)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綜合科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3)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填寫《行車記錄》。
。14)原則上由司機負責本單位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單位車輛。非專職司機用車應在《車輛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行車后,司機有責任及時檢查車況,發生問題應立刻向有關各方匯報。
。15)為保證車輛安全,除領導同意外,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第10條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車內外衛生。
。2)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車輛排隊候客時擅離車位,三五成群聊天影響工作。
。4)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定時間出車。
。5)擅離工作崗位。
。6)填《路單》不認真,弄虛作假,涂改、撕毀《路單》。
。7)下班不簽退,不交車鑰匙。
。8)事前不辦理請假手續,缺勤影響工作,補休、調休、輪休未經領導批準,借車給他人駕駛或學車。
。9)服務態度不好,影響本單位聲譽。
。10)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11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時,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贌o照駕駛。
、谖唇浽S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圻`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單位共同負擔。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第12條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綜合科安排辦理。
第13條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后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綜合科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14條車輛需要維修時,先由司機填寫《維修項目單》,綜合科審查后制訂修理計劃,車輛方可進廠修理。
第15條單位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模的廠家。
第16條維修費在XXXX元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綜合科經理審核;XXXX元及以上的須由主任批準。
第六章費用報銷
第17條公務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第18條私車公用依憑證報銷。
第19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汽車管理制度12
1.實訓前,實訓指導老師應檢查電源線、插頭及插座是否完好,并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學生實訓操作應根據實訓指導書在老師的指導下或根據儀器設備的使用說明書進行。
3.所有用電設備必須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一切電氣配件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用電標準。
4.電器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如發現異,F象,如:冒煙、過熱、聲音反常、焦味、糊味、打火等,應立即切斷電源,保護好現場,并向老師報告。
5.實訓過程中如發現故障,應立即停機并向實訓指導老師報告,在故障未排除之前,嚴禁強行在再次開機實訓,否則后果自負。
6.未經實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擺弄實訓車間內其他儀器設備。
7.實訓車間內嚴禁煙火;嚴禁使用電爐;嚴禁打鬧與嬉玩。
8.消防器材必須擺放在規定的位置,并定期檢查,確保功能完好。
9.一旦發現火情、觸電等其他非常事故及時報警。
10.實訓結束,實訓指導老師在離開之前應切斷電源總開關,并鎖好門窗。
汽車航空系監制汽車技術教研室
汽車管理制度13
一、不準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長發者要帶工作帽;
二、工作時禁止吸煙;
三、工作時要集中精神,不準說笑、打鬧;
四、使用一切機工具及電氣設備,必須遵守其安全操作規程,并要愛護使用;
五、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不準光膀子進行工作;
六、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開始一切機動車輛;
七、嚴禁開努與駕駛證規定不相符的車輛;
八、未經領導批準,非操作者不得隨便動用機床設備;
九、工作場所、車輛旁、工作臺、通道應經常保持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十、嚴禁一切低燃點的.油、氣、醇,與照明設施及帶電的線路接觸。
汽車管理制度14
一、學校小車是校領導和學校有急事時用車,主要負責學校有急事時臨時性出車任務。
二、學校小車由辦公室主任調度,辦公室主任根據校領導的活動情況制定用車計劃。
三、因特殊情況,接送領導不能正常出車應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報告,以便及時調換其它車輛。
四、非校領導外出辦事、開會原則上不派專車接送,確因特殊情況急需用車,可向辦公室主任提出用車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用車,任何人都不得直接向司機索要車輛,否則一切后果由索要車輛人自負。
五、非校領導固定用車項目:
(1)財務科每月取工資。
(2)教務處取學生學籍、學生試題等。
(3)其它緊急事情。
六、小車司機要服從領導的指揮,做到堅守崗位,隨叫隨到,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出車。
汽車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維護勞動秩序,提高服務質量,保障乘客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的發展,根據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的經營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本條例所稱公共汽車和電車,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按照固定的線路、站點和規定的時間營運,用于運載乘客并按照核定的營運收費標準收費的汽車和電車。
第三條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簡稱市交通局)是本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的行政主管部門,并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市交通局所屬的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以下簡稱市運輸管理處)負責具體實施本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直接對黃浦、盧灣、徐匯、長寧、靜安、普陀、閘北、虹口、楊浦等區的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進行日常管理和監督;市交通局所屬的市城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以下簡稱市交通執法總隊)具體負責本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監督檢查工作,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浦東新區以及閔行、寶山、嘉定、金山、松江、南匯、奉賢、青浦、崇明等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工作。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所屬的交通運輸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區縣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日常管理和監督工作;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所屬的交通行政執法機構(以下簡稱區縣交通執法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監督檢查工作,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區、縣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
第四條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的發展,應當與經濟發展、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適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并與其他公共客運方式相協調。本市根據公共交通公益事業的屬性實行優先發展的原則,對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的設施建設和投資等方面實施相應的扶持政策,并形成合理的價格機制。本市鼓勵在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的經營和管理領域應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及管理方法。
第五條市交通局應當根據城市發展和方便市民出行的實際需要,組織編制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發展規劃,經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綜合平后,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第六條本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的經營活動,應當遵循服從規劃、公平競爭、安全營運、規范服務、便利乘客的原則。
第二章線路和線路經營權
第七條市交通局、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市、本區縣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發展規劃,制定或者調整本市、本區縣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線網規劃(以下簡稱線網規劃)及場站規劃。本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線路(以下簡稱線路)的開辟和調整,應當符合線網規劃的要求。
第八條市交通局、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公安、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線網規劃和城市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線路開辟、調整的年度計劃,并在實施前予以公布。市交通局、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線路開辟、調整的年度計劃,應當聽取市民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區、縣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需要,提出跨區縣開辟或者調整線路的意見,經市交通局會同公安、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納入線路開辟、調整的年度計劃。
第九條旅游線路應當納入線網規劃。旅游線路的開辟、調整,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經市交通局平后確定。旅游線路應當按照方便游客的原則,在旅游景點設立固定站點,并與旅游景點的開放和營業時間相適應。
第十條經營者從事線路營運,應當取得有關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授予的線路經營權。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授予起訖站和線路走向均在本區縣內線路營運的線路經營權;市交通局負責授予其他線路營運的線路經營權。線路經營權每期不得超過八年。在線路經營權期限內,經營者不得擅自處分取得的線路經營權。
第十一條經營者取得線路經營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迷诒臼袕氖鹿财嚭碗娷嚳瓦\業務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ǘ┓暇路營運要求的營運車輛或者相應的車輛購置資金;
(三)符合線路營運要求的停車場地和配套設施;
(四)具有合理、可行的線路營運方案;
。ㄎ澹┚哂薪∪目瓦\服務、行車安全等方面的營運管理制度;
。┚哂邢鄳墓芾砣藛T和取得服務證的駕駛員、售票員、調度員,其中駕駛員應當有一年以上駕駛年限。
第十二條對新開辟的線路,線路經營權期限屆滿需要重新確定經營者的線路,或者在線路經營權期限內需要重新確定經營者的線路,市交通局、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招標方式授予經營者線路經營權。線路經營權期限屆滿六個月前,經營者可以向市交通局或者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取得新一期線路經營權的書面申請。市交通局或者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經營者營運服務的狀況,在線路經營權期限屆滿三個月前,決定是否授予其線路經營權。經營者取得線路經營權的,由市交通局或者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線路經營權證書。
第十三條市交通局、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強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市場管理,查處無證經營行為;除特殊情況外,對已經確定經營者的線路不再開辟復線。
第十四條市交通局、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每年組織對經營者的營運服務狀況進行評議,評議結果作為授予或者吊銷線路經營權的依據之一。市交通局、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對經營者的營運服務狀況進行評議時,應當邀請乘客代表參加,并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
第十五條對取得線路經營權的經營者,由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按照其營運車輛的數量,發給車輛營運證;對經培訓考核合格的駕駛員、售票員和調度員,由市運輸管理處發給相應的服務證。車輛營運證和駕駛員、售票員、調度員的服務證實行年度審驗制度。未經年度審驗或者經年度審驗不合格的營運車輛,不得用于線路營運;未經年度審驗或者經年度審驗不合格的駕駛員、售票員、調度員,應當參加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補辦年度審驗手續。未參加考核或者經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售票員、調度員,市運輸管理處不得發給相應的服務證。被吊銷服務證的駕駛員、售票員、調度員,市運輸管理處兩年內不得發給相應的服務證。
第三章營運管理
第十六條經營者在營運中應當執行取得線路經營權時確定的客運服務、行車安全等方面的營運管理制度。經營者應當按照核準的線路、站點、班次、時刻、車輛數、車型、車輛載客限額組織營運,不得擅自變更或者停止營運。車輛載客限額由市公安部門和市運輸管理處共同核準。
第十七條經營者應當根據本條例規定的營運要求和客流量編制線路行車作業計劃,報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備案。經營者應當按照線路行車作業計劃營運。市運輸管理處、區縣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經營者的線路行車作業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需要采用無人售票方式營運的,經營者應當自營運之日起十日內向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備案。采用無人售票方式營運的,經營者應當在無人售票營運車輛上設置符合市交通局規定的投幣箱、電子讀卡機和電子報站設備,并保持其完好;投幣箱旁應當備有車票憑證。
第十九條需要采用裝有空調設施的車輛營運的,經營者應當自營運之日起十日內將車輛的數量和營運班次向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備案。采用裝有空調設施的車輛營運的,經營者應當定期維護車輛空調設施,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狀態,并在車廂內顯著位置設置溫度計。每年的.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間和十二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一日期間,以及在此期間外車廂內溫度高于二十八攝氏度或者低于十二攝氏度時,經營者應當開啟車輛空調設施。除前款規定應當開啟車輛空調設施的情形外,經營者應當開啟車輛通風換氣設施。
第二十條經營者在營運過程中,應當在規定的站點安排上下客。在本市城鎮范圍外,站點間距超過一定距離的,經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會同公安部門審核批準,經營者可以在核準的共用招呼站安排上下客。
第二十一條經營者因解散、破產等原因在線路經營權期限內需要終止營運的,應當在終止營運之日的三個月前,書面告知市交通局或者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市交通局或者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經營者終止營運前確定新的經營者。
第二十二條需要暫停或者終止線路營運、站點使用的,經營者應當向市交通局或者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批準后實施。需要變更站點或者營運線路的,經營者應當向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會同公安、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后實施。線網規劃調整的,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可以要求經營者實施營運調整,經營者應當予以執行。道路、地下管線等城市基礎設施施工或者道路狀況影響營運安全的,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根據公安、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的意見,可以要求經營者實施營運調整,經營者應當予以執行。
第二十三條除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緊急情況外,經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批準實施營運調整的,經營者應當于實施之日的五日前,在線路各站點公開告示。除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緊急情況外,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根據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的第三款、第四款規定實施營運調整的,應當于實施之日的五日前,在線路各站點公開告示。兩條或者兩條以上相關聯的線路同時發生營運調整的,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還應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告示。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營者應當按照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的統一調度,及時組織車輛、人員進行疏運:
。ㄒ唬┲饕瓦\集散點供車嚴重不足的;
(二)舉行重大社會活動的;
。ㄈ┢渌枰獞笔柽\的。
第二十五條經營者應當按照市人民政府核定的營運收費標準收費。經營者向乘客收取營運費用后,應當出具由市交通局和市稅務部門認可的等額車票憑證。本市公共交通客運票務機構統一印制、發售的乘車票證,在全市營運線路通用,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拒收。乘車票證的回收、結算,由本市公共交通客運票務機構與經營者按照市交通局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經營者應當加強對營運車輛的檢查、保養和維修工作,并予以記錄,保證投入營運的車輛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囕v整潔、設施完好;
。ǘ┸囕v性能、尾氣排放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
。ㄈ┰谝幎ǖ奈恢茫瑯嗣鳡I運收費標準、線路名稱和經營者名稱;
。ㄋ模┰谝幎ǖ奈恢梅胖密囕v營運證副本;
。ㄎ澹┰谝幎ǖ奈恢,張貼市交通局按照本條例制定的《市公共汽車和電車乘坐規則》(以下簡稱《乘坐規則》)、線路走向示意圖以及乘客投訴電話號碼。
第二十七條配備無線電通訊調度設備的,經營者應當將無線電通訊的調度設備及其頻率,報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登記備案,并保持設備處于連續、正常的工作狀態。
第二十八條經營者應當加強對駕駛員、售票員、調度員的管理,提高服務質量。駕駛員和售票員從事營運服務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y帶與車輛營運證相符的服務證;
(二)按照核準的線路、站點、班次、時刻、車輛載客限額營運;
。ㄈ┌凑蘸藴实臓I運收費標準收費;
(四)在規定的站點或者核準的共用招呼站安排上下客;
(五)按照規定報清線路名稱、車輛行駛方向和?空军c名稱,設置電子報站設備的,應當正確使用電子報站設備;
(六)保持車輛整潔,維護車廂內的乘車秩序;
。ㄆ撸┎坏脤④囕v交給不具備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人員營運;
。ò耍┸囕v不得在站點滯留,妨礙營運秩序;
(九)為老、幼、病、殘、孕婦及懷抱嬰兒的乘客提供必要的乘車幫助;
。ㄊ┎坏迷谲噹麅任鼰。
調度員從事營運調度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宕鞣⻊兆C;
。ǘ┌凑招熊囎鳂I計劃調度車輛,遇特殊情況時合理調度;
。ㄈ┤鐚嵱涗浶熊嚁祿。
第二十九條乘客享有獲得安全、便捷客運服務的權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可以拒絕支付車費:
(一)營運車輛上未按規定標明營運收費標準的;
。ǘ{駛員或者售票員不出具或者不配備符合規定的車票憑證的;
。ㄈ┭b有空調設施的車輛上未按規定開啟空調或者換氣設施的;
(四)裝有電子讀卡機的車輛上因電子讀卡機未開啟或者發生故障,無法使用電子乘車卡的。
車輛營運中發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駛時,乘客有權要求駕駛員、售票員組織免費乘坐同線路同方向的車輛,同線路同方向車輛的駕駛員、售票員不得拒絕;駕駛員、售票員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安排乘坐同線路同方向車輛的,乘客有權要求按照原價退還車費。
第三十條乘客應當遵守《乘坐規則》。違反《乘坐規則》,經勸阻拒不改正的,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可以拒絕為其提供營運服務。乘客乘車應當按照規定支付車費。乘客未按規定支付車費的,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可以要求其補交車費,并可以對其按照營運收費標準的五倍加收車費。
第四章設施建設和管理
第三十一條本市城市總體規劃中確定和預留的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用地和空間,未經原審批單位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改變其用途。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鼓勵并參與新建、改建或者擴建大型的公共汽車和電車站點設施以及停車場地。新建、改建、擴建公共汽車和電車站點設施以及停車場地,應當符合本市公共汽車和電車發展規劃、線網規劃和場站規劃。規劃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應當征求市交通局或者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配套建設公共汽車和電車起訖站點設施:
。ㄒ唬┬陆ɑ蛘邤U建機場、火車站、客運碼頭、長途汽車站、軌道交通車站等客流集散的公共場所的;
。ǘ┬陆ɑ蛘邤U建大型公共設施的;
。ㄈ┬陆ɑ蛘邤U建具有一定規模的居住區的。公共汽車和電車站點設施以及停車場地投入使用前,建設單位應當通知市交通局或者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參加驗收;未按規定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未經市交通局或者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準,不得將場站設施關閉或者移作他用。
第三十三條線路站點應當按照方便乘客、站距合理的原則設置。經營者應當在線路起訖站點設置車輛調度、候車設施,張貼《乘坐規則》、營運收費價目表以及乘客投訴電話號碼。新辟線路的起訖站點,應當分別設置上客站和下客站。
第三十四條經營者應當按照市運輸管理處規定的統一標準,在公共汽車和電車站點設置站牌(包括臨時站牌,下同)。公共汽車和電車站牌應當標明線路名稱、首末班車時間、所在站點和沿途停靠站點的名稱、開往方向、營運收費標準等內容,并保持清晰、完好;營運班次間隔在三十分鐘以上的線路,還應當標明每一班次車輛途經所在站點的時間。
第三十五條政府投資建設的共用站點,由市交通局或者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和授權經營單位協商采用招標或者委托的方式,確定日常管理單位;其他共用站點,由市交通局或者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和產權所有者協商采用招標或者委托的方式確定日常管理單位。共用站點管理單位應當維護共用站點內的營運秩序,保持安全、暢通。進入共用站點營運的駕駛員、售票員,應當服從站點管理人員的管理。
第三十六條在營運車輛上設置廣告,除應當符合有關廣告的法律、法規規定外,廣告設置的位置、面積、色彩應當符合公共汽車和電車營運管理的有關規定。車廂內不得播放有聲廣告或者散發書面廣告。
第三十七條電車供電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規范,定期對電車觸線網、饋線網、變電站等電車供電設施進行維護,保證其安全和正常使用。電車供電設施發生故障時,電車供電單位應當立即組織搶修,盡快恢復其正常使用。電車供電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供電設施保護標志。
禁止下列危害電車供電設施安全的行為:
。ㄒ唬⿹p壞、覆蓋電車供電設施及其保護標志;
。ǘ┰陔娷囉|線網、饋線網上懸掛、架設宣傳標語、廣告牌或者其他設施;
。ㄈ┪:﹄娷嚬╇姲踩钠渌袨。
建設工程施工可能危及電車供電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應當與電車供電單位協商,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運輸超高物件需要穿越電車觸線網、饋線網的,運輸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并書面通知電車供電單位。
第三十八條本市的主要機動車道,應當開設公共汽車和電車專用車道、港灣式?空;符合條件的單向機動車道,應當允許公共汽車和電車雙向通行;符合條件的主要道口,應當設置公共汽車和電車優先通行的標志、信號裝置。市交通局或者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公安、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公共汽車和電車專用車道的規劃。公共汽車和電車優先通行、專用車道開設和站點設置的辦法,由市交通局會同市公安、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第五章監督檢查和投訴
第三十九條市交通局和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區縣運輸管理機構、區縣交通執法機構應當加強對公共汽車和電車營運活動的監督檢查。上述部門從事監督檢查的人員應當持有行政執法證件。
第四十條市運輸管理處、區縣運輸管理機構和經營者應當建立投訴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對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投訴。
第四十一條經營者應當自受理乘客投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乘客對經營者的答復有異議的,可以向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申訴。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乘客投訴或者申訴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第四十二條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可以向經營者核查投訴及投訴處理情況。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向經營者核查投訴及投訴處理情況的,應當向經營者發出核查通知書。經營者應當自收到核查通知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或者處理意見書面回復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運輸管理機構。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未取得線路經營權擅自從事公共汽車和電車營運的,由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交通執法機構沒收其非法所得,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交通執法機構在作出行政處罰前可以將營運車輛扣押,責令行為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交通局、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其非法所得,并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吊銷其線路經營權證書:
。ㄒ唬⿲⒕路經營權發包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經營的;
。ǘ┥米赞D讓線路經營權的。
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未執行客運服務、行車安全等營運管理制度的,由市交通局、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市交通局、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吊銷其線路經營權證書。有第一款、第二款行為,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嚴重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市交通局、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吊銷其部分或者全部的線路經營權證書。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營運車輛無營運證或者駕駛員、售票員、調度員無服務證的,由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交通執法機構責令經營者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可處以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駕駛員、售票員、調度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交通執法機構可處以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市交通執法總隊可以吊銷其服務證:
(一)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的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不遵守從業人員服務規范的;
(二)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未按規定組織乘客免費換乘或者退票的;
。ㄈ┻`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不服從共用站點管理人員管理的。
第四十六條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交通執法機構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可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超過核準的車輛載客限額營運的;
。ǘ┻`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未按備案的線路行車作業計劃營運的;
。ㄈ┻`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的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規定,裝有空調設施的車輛未按照規定營運的;
。ㄋ模┻`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營運車輛不符合要求的。
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交通執法機構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可處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未將行車作業計劃報備案的;
。ǘ┻`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未在規定的站點或者核準的共用招呼站安排上下客的;
。ㄈ┻`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未按核準的營運收費標準收費,收費后不出具等額車票憑證或者拒收通用乘車票證的;
。ㄋ模┻`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連續兩個月內,經營者的駕駛員、售票員、調度員違章率超過百分之二的。
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交通執法機構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擅自終止營運的;
。ǘ┻`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的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擅自實施營運調整的;
。ㄈ┻`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未公開告示營運調整情況的;
。ㄋ模┻`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不服從統一調度的。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交通執法機構責令行為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五款規定,經營者擅自將場站設施關閉或者移作他用的。
。ǘ┻`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未按規定在線路起訖站點設置車輛調度、候車設施的。
。ㄈ┻`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未按規定設置站牌的。
。ㄋ模┻`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未維護站點營運秩序的。
(五)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在營運車輛上設置廣告的位置、面積、色彩不符合公共汽車和電車營運管理要求的。
。┻`反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在車廂內播放有聲廣告或者散發書面廣告的。
(七)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的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規定,危害電車供電設施安全的。行為人的違法行為造成財產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八條市交通局和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區縣運輸管理機構、區縣交通執法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對客運監督檢查人員執法的監督制度。前述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當事人對市交通局或者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區縣運輸管理機構、區縣交通執法機構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行政復議法》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逾期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條例中有關用語的含義:
。ㄒ唬┕灿谜军c,是指兩條以上線路共同使用的起點站、終點站和樞紐站。
。ǘ⿵途,是指總長度百分之七十以上與原線路重復的新線路,或者經過原線路主要客源段且起訖站點與原線路相近的新線路。
。ㄈ┏擎偅侵钢行某、新城、中心鎮、一般鎮。
(四)駕駛員、售票員、調度員違章率,是指違反本條例規定的駕駛員、售票員、調度員人次占持有服務證的駕駛員、售票員、調度員總數的百分比。
第五十一條本條例施行前經營者已經從事線路營運的,應當向市交通局辦理取得線路經營權的手續。
汽車管理制度16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負責人(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汽車管理制度17
1、用車條件:
①中心領導檢查工作、參加會議、參觀學習、聯系事務等。
、诳剖艺I務用車、聯系重要工作。
、圪F重設備、精密儀器等運輸。
、芘闵霞墕挝蝗藛T至鄉、鎮檢查指導工作。
、萜渌涱I導批準的用車。
2、用車手續程序
、偕暾垼荷习鄷r間,各科室根據工作計劃,用車時間向分管領導申請統籌安排。
、谕鈫挝弧⒙毠に饺擞密、節假日及下班時間一律經中心領導審批。
3、油料供應與費用結算
①由財務科統一購買充值加油卡。
②科室用車費用列入科室成本核算;職工私人用車承擔汽油費和過路過橋費,由財務科負責在用車后一周內結清。
、奂訌娷嚬镉秃牡暮硕,車公里數一律憑派車單累計確定。
4、車輛管理與維修
、亳{駛員要始終保持車輛內外清潔整潔。
②存車車輛清洗后及時進庫,無車庫的車輛停放指定地點。
、坌枰M廠修理的車輛,經駕駛員提出申請,財務科審核,中心領導批復后安排送指定廠修理。修理費用由財務科審核,中心分管領導復審后按規定報銷。
、茇攧湛曝撠熃⒔∪嚈n案,用車、修理、油耗、機油更換等及時記錄。
5、用車紀律與違章處理
、侔l現駕駛員未開具派車單擅自出車的,一次罰款100元,一月內連續兩次違反規定的,作待崗處理。駕駛員私自出車,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或人員傷亡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根據情況處以1000-20xx元罰款,對管理不力的科室負責人罰款100-500元。
、诎l現加油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或未經財務科同意擅自到其他加油站加油的,不予報銷,并罰款50元,視情節作待崗處理。
③違反車輛修理規定,不予報銷修理費用。
、軣o派車單,車公里數用車科室一律不予承認。
⑤財務科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嚴格按規定程序修車,因科室管理不力發生違規用車的或對責任人未作處理的,一次扣科室管理分10分,并扣發當月科長津貼。
汽車管理制度18
一、遵守行業服務規范,保持車容衛生整潔,儀表整潔,文明服務,禮貌待客。
二、隨車攜帶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和準駕證。
三、按照乘客要求或者合理路線行駛。
四、不得拒載乘客或者并客以及無正當理由中途將乘客移交他人運送。
五、不得在禁止停車路段停車待客或者載客。
六、按照規定使用頂燈、計價器、空車待租標志等服務設施,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調、音響等。
七、在飛機場、車站等營業站營運時,應當在指定區域按序排隊,服從調度,不得離開車輛招攬乘客。
八、不得利用車載對講設施傳播、接聽與營運無關的信息。
九、載客營運中,不得有吸煙、吃零食等行為。
十、按照規定標準收費,并出具車費票據。
十一、運送乘客夜間出城或者去偏僻地區,應當到公安機關設置的城際警務工作站或者就近的.公安派出所辦理安全登記手續。
十二、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制定的各項服務管理規范。
十三、工作積極,熱愛本職。努力學習運營服務及安全運營知識,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技能及服務水平。
十四、營運中從業人員不準袒胸露背,穿拖鞋。
十五、在指定位置張貼營運證件(價標、警告提示、服務監督卡、門標)。
十六、不超速,不強行猛拐,不亂停放,做到安全行車,主動禮讓其他車輛。
十七、必須正確使用計價器。不得與乘客議價,不得向乘客索要財物,收款后需要給乘客找零錢,必須找零錢。
十八、不得利用車輛為違法犯罪提供方便,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或者本單位報告。
汽車管理制度19
一、按照維修協議合同內容檢驗;
二、按成都市汽車大修竣工技術標準檢驗;
三、檢驗所修項目的技術性能是否達到技術標準;
四、作外觀檢查應完好清潔;
五、整車外觀檢查和試車;
六、路試后要填寫試車技術卡存檔;
七、按維修協議內容和技術標準向用戶交車。
汽車管理制度20
一、裝卸汽車發電機和起動機時,應將汽車電源總開關斷開,切斷電源后進行,未裝電源總開關的,卸下的電線接頭應包扎好;
二、需要起動機檢查電路時,應注意車底有無他人在工作,預先打招呼、拉手剎、放空檔,然后發動,不熟練人員及學員不得隨便發動;
三、汽車內線路接頭必須接牢并用膠布包扎好。穿孔而過的線路要加膠護套;
四、裝換蓄電池時,應有用蓄電池攀帶;
五、蓄電池架發現損壞時,應立即移工修理,不得湊合使用;
六、裝蓄電池時,應在底部墊以橡皮膠料,蓄電池之間以及周圍也應用木板塞緊;
七、電池頭、導線夾應裝可靠,不準用鐵絲代用;
八、配制電液時,應將硫酸輕輕加入蒸溜不內,同時用玻璃棒不斷攪拌達到散熱迅速的目的。嚴禁將水注入硫酸內,人員應穿戴膠水鞋和橡膠手套,戴防護眼鏡;
九、蓄電池維修、裝配間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和防火設備,防止人員鉛中毒及發生火警。充電池工作間空氣要流通,室內及存放蓄電池地方4米內嚴禁煙火。
十、切實執行電池在新裝及大修后的第一次充電。初充電的好壞直接影響蓄電池的.壽命。初充電后至少應以相當于蓄電池容量的1/10的放電率放電一次,直至單電電壓降至1.7v為止。再以初電的充電率充足,充足后安置24小時后方能使用。
十一、充電時應將電池蓋打開,電液溫度不得超過450c。
十二、蓄電池應用放電叉測量,不可用手鉗或其它金屬試驗,防止發生爆炸。
十三、工作時,如不慎有電液落在皮膚或衣服上,應立即用5%蘇打水擦洗,再用清水沖洗。
十四、清洗發電機、起動機及其他電器設備應使用不帶添加劑的工業汽油,并注意防火。
汽車管理制度21
為規范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及有關法律法規、企業規章,制定本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和監督管理規則。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
3、汽車客運站應當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站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站長對安全生產負直接的領導責任,其他副站長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汽車客運站領導和工作人員實行“一崗雙責”制,既對分管的.業務工作負責,又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5、落實“三不進站”和“五不出站”的管理規定,嚴格執行車輛安全例檢制度、危險品查堵制度,有效把住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源頭關,預防和杜絕因汽車客運站源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
“三不進站”是指: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6、與班組、部門、工作崗位、進站經營者簽訂安全責任協議,依法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7、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宣傳、安全檢查、事故處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對有關部門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在限期內嚴格落實。
8、每年對工作人員進行兩次安全生產、業務知識培訓;每季度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業務知識培訓,年度合計培訓不少于20個小時。
9、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發生重、特大事故后,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通報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核、上崗以及汽車客運站運營管理等情況進行倒查,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10、發生安全事故和險情時,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11、積極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推行現代化科學管理方法,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12、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安全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并確保齊全有效。
13、遭遇自然災害、客運量突增、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應對和處置。
14、定期對客運站安全生產情況、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發現隱患、違章和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和處理,并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15、加強汽車客運站站場秩序管理,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防治安事件、防違法行為等工作,確保站場秩序良好。
16、建立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充分發揮乘客、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對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作用。對接到的安全生產舉報和投訴應當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
汽車管理制度22
一、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二、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2、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布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3、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2、運營組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3、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4、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5、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要按照里程要求,定期做好保養工作,對長期租賃的車輛,要定期提醒承租人進行保養,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2、業務結束收車時,要認真檢查車輛,重點檢查車輛的損傷及隨車附屬設備的完好齊全,同時根據封點標記,檢查車輛重點部件,防止客戶私自維修和更換部件的現象。
3、維修人員對收回的車輛,要認真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存在故障隱患要立即維修。
4、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5、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7、維修和洗車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防止漏電、機械傷人等事故的出現。
八、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1、公司成立事故應急小組,指定專人負責并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且電話號碼在業務操作中對客戶明確告知。
2、充分利用省內各分公司的資源,形成救援網絡,保證救援工作的及時高效。
3、承租人出現事故并電話通知公司后,負責人應通過詢問準確了解事故的現實狀況,通過電話指導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4、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5、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6、保護好自身的安全,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7、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后,公司應安排人員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發生地點,協助承租人和交管部門處理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汽車管理制度23
一、企業內所有計量工具、儀器、儀表及相關資料登記注冊,妥善保管;
二、對所有計量工具、儀器、儀表定期保養、維護,并作保養記錄;
三、對所有計量工具、儀器、儀表要按國家技術監督局規定,定期進行標定,并作記錄,并將年審核定標簽貼與計量工具、儀器、儀表的顯著位置;
四、按規定計量工具、儀器、儀表(除鋼板尺、卷尺、計算器外)必須集中保管,并完善借用手續;
五、按技術要求使用計量工具、儀器、儀表,不得將計量工具、儀器、儀表挪做他用,或違章使用;
六、計量器具一旦發生損壞,立即上報管理部門,責任人要進行賠償,具體額度另文參考;
七、計量器具的更新,需做詳細記錄,并在有關計量標定單位登記;
八、采購新的計量器具時,一定要選擇有經過國家計量部門認定標示的`產品,杜絕無標示產品流入企業。
汽車管理制度24
為嚴格執行機修工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特制訂《機修工安全操作規程》如下:
1、維修中嚴格執行工藝文件和維修操作規范,禁止亂拆、亂砸。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檢測設備和工具,輕搬、輕放、注意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3、作業人員在維修前要為車輛套上座套、把套、鋪上腳墊、墊布等防護用品,以防刮傷、弄臟車輛。4、作業中按規定要求將故障部位、零件拆下,擺放在指定工作臺上,避免混裝、丟失。5、使用舉升機、吊裝設備時,要經檢查確認安全后再按操作規程操作,要注意車輛安全和人身安全,以防以發生意外。
6、嚴禁在車間內吸煙和制造火源,客戶吸煙時要進行勸阻。
7、發現電源、線路、電器存在事故隱患時,要及時報告檢修。努力學習安全生產知識,踴躍參加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崗位技能和修車質量。
汽車管理制度25
1、保持提升機及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
2、提升機兩立柱油腔內,需注入齒輪箱潤滑油或50#機油,高度不低于潤滑油面線,潤滑油每三個月更換一次。兩立柱上部及小車各滾輪軸滾道內,用黃油槍注入鈣基潤滑脂,每星期注入一次。
3、操作時,四叉腳應選擇重心合適位置,鎖緊安全位架,然后分別轉動四只橡膠托盤,使支撐盤表面和提升物緊密帖合,即按“上”電鈕升250m/m-300m/m,看一下有何不穩定現象,如果穩定可正常工作。
4、嚴格按提升機器作規定工作,按規程定期加注潤滑油、潤滑脂,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5、提升機使用時嚴禁超載或產生傾覆力矩,使用不得超過規定負荷。傳動螺用磨損程度看安全螺母位置,如果按近“no”位置時,必須調換新螺母。本提升機設置安全保證機構,由保證機構自動止位,此時,必須調換新螺母,方可正常運行。
汽車管理制度26
一、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及擅離工作崗位,發現一次罰款10元。
二、全體員工實行統一著裝,掛牌上崗,凡違犯者每次罰款10元。
三、有事必須請假,實行限時輪休。一天以內有車間主任審批,兩天(含兩天)以上有分管副總審批,未經批準不上班者以曠工處罰。一個月內曠工一天者扣半個月工資,曠工兩天者扣一個月的工資,曠工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對當月出滿勤的.人員實行獎勵制度,學員獎20/月,后勤及維修人員獎30/月,車間主任(含負責人)獎50/月。
四、實行日考核制度,凡事假超過公司規定的,按缺勤天數扣發應得工資。
五、上班時間不準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扣發工資20元。
六、凡在公司內打架斗毆、酗酒鬧事,發現一次罰款50元,造成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由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七、嚴禁吃、喝、卡、拿客戶錢物,每次罰款100元。
八、凡出現違法、違章、違規有損公司形象聲譽的行為,并造成極壞影響的一律予以開除。
九、凡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下逐客令者,首次批評教育,罰款100元,超過三次者,予以開除。十、嚴禁個人對外承修車輛,撈取好處費,每發現一次扣發工資200元。以上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汽車管理制度27
1、目的
對消防安全進行控制管理,保障車間的健康、穩定發展及員工的人身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水汽車間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責任劃分、明火管理、電源電氣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檢查、突發安全事件響應等過程。
3職責
3.1車間主任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3.2綜合辦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宜傳教育和培訓。
3.3各班組負責所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4、內容
4.1方針和原則
4.1.1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4.2組織管理
4.2.1車間要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和消防職責。
4.2.2車間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么火災危險,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4.3消防安全責任
4.3.1車間主任作為水汽車間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車間的消防安全情況。
b、統籌安排車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3.2綜合辦作為車間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車間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e、組織防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g、督促各班組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h、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一申報、采購和配揮工作。
4.3.4各班組的組長,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車間各班組組長的是各自主管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在其負責區域內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f、及時將車間內損壞、失效、己使用的設施設備上報備案;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整潔完好。
4.4明火管理
4.4.1車間各班組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并有專人監護,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要時,應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4.2嚴禁在車間、倉庫等重點區域內使用明火。
4.4.3車間庫區、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應設立明顯禁煙、火警標志,嚴禁吸煙。
汽車管理制度28
為加強實訓基地管理,確保實訓基地文明生產、文明實訓,展現實訓基地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實習、實訓學生進入車間時,必須佩帶工作證,衣冠整潔,不打赤腳,不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個人形象。
2、遵守各種規章制度,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工作安排。
3、嚴格按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和生產,機械設備必須專人操作。
4、不亂接電源,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不使用其它用電設施。
5、愛護公物,小心使用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盜竊、不貪污或故意損壞財物。
6、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7、講文明,不說臟話、粗話,不打架、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酗酒鬧事。
8、講究衛生,勤打掃,保持車間環境和個人衛生。不亂扔雜物,不亂涂亂畫。
9、生產或實訓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10、維護基地形象,敢于同有損基地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11、工作前應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完整無損,施工中工具必須擺放整齊,不得隨地亂放。工作完畢應清點檢查并擦干凈工具,按要求把工具放入工具車或工具箱內。
12、拆裝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合適工具或專用工具,正確的使用工具,切忌蠻干、不得用硬物、手錘直接敲擊零件:零件拆卸完畢應按一定順序整齊擺放,不得隨地堆放。
13、廢油應倒入指定的廢油收集桶,不得隨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溝內,以防廢油污染。
14、修維作業時應注意保護汽車漆面光澤,地毯及座位要使用保護墊布、座位套以保持修理車輛的整潔。
15、在車上修理作業及用汽油清潔零件時不得吸煙,不準在車間內燒烘火花塞或點燃噴燈等。
16、用千斤頂進行底盤作業時,必須選擇平坦、堅實場地并用三角木將前后輪塞穩,然后用安全凳按車型規定支撐穩固,嚴禁單純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在車底作業。
17、修配過程中應認真檢查原件或更換件是否合乎技術要求,并嚴格按修理技術規范精心進行施工和檢查調試
汽車實訓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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