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傷亡事故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1
1.事故發生后駕駛人員應立即停車,采取可行的措施避免事故擴大,有人員傷亡時應立即采取搶救措施并保護現場,并迅速撥打122向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向120急救中心報急救。
2.事故發生后,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向公司領導和車管部管理人員報告,向保險公司報案;企業應在事故發生2小時內向行業主管安全管理監督部門報送事故快報。
3.事故快報應按照將事故發生的詳細地點、駕駛員姓名、車牌號、從業資格證號、行駛的'線路或類別、造成傷亡人數以及簡要的事故發生過程、大致事故責任劃分等情況盡快報行業主管部門,不得延報、瞞報、漏報。
4.公司各部門接到事故緊急報案電話后需緊急救援時,應積極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現場處理和救助工作。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損失情況等。
5.發生一般事故,駕駛人員必須立即向車管部報告,車管部接到報告后,需要急救時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現場處理。
6.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車管部門應立即向公司主管安全經理和公司負責人報告,當需要啟動應急預案時,總經理和主管安全經理先向緊急搶險組發出指令,奔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施救,安置傷員。安置組和后勤保障組迅速集合,聽候安排。
7.事故的分析調查:凡發生事故應立即進行調查分析,調查分析應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嚴肅認真,要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針對本企業或外企業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時召開分析會,分析原因,總結教訓,提出防范措施和工作要求。
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2
1、工程項目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后,受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報告工程項目經理及有關領導和部門。
2、工程項目經理及有關領導和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往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搶救受傷者,對受傷者的受傷部位作出判斷,有選擇地送往專業醫院搶救,同時要向公司安全部門報告,分包工程項目經理要同時向總包項目經理報告。
3、事故發生后,項目經理和有關領導及安全管理部門要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擴大,組織人力和物力保護好事故現場。
4、事故報告的內容:
、攀鹿拾l生單位名稱、時間、地點。
、剖鹿屎喴涍^、傷亡人數、傷情程度、傷亡者姓名。
、鞘鹿尸F場采取的'控制措施。
、葓蟾嫒诵彰、工地電話。
、赏瑫r準備好上級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所需要的各種資料。
5、事故發生以后,項目要立即成立有有關領導參加的事故調查處理小組,負責對事故發生過程的調查分析與善后處理工作,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提供有關事故的真實情況,配合其對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6、事故發生以后項目各級管理人員,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討論,嚴格執行“三不放過”的原則,吸取教訓,搞好整改措施,杜絕事故再次發生。
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3
一、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濟南熱電有限公司明湖熱電廠傷亡事故管理工作。
二、內容:
1、工傷保險:企業按國家規定為所有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按期交納保險費。
2、工傷事故控制指標:根據公司下達的工傷事故控制指標,將工傷事故事故控制在規定范圍內。
3、事故報告
。1)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相關領導及安教處,按廠《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把事故損失、人員傷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同時應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處置。
(2)安教處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報告廠主管領導和部門,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視事故情況上報總公司。
。3)發生輕傷事故的部門應在調查、分析事故的基礎上,將《事故及異常情況報告表》一式三份,報安教處一份,部門自留1份,主管領導一份。
。4)發生重傷及其以上事故時,應立即上報總公司。
4、事故分類及調查、分析
。1)事故按嚴重程度通常分為:
a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
b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
c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
d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
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2)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認真負責、公正、公開和“四不放過”的原則。
。3)輕傷事故由廠主要領導組織技術、生產、安全、工會等有關部門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分析,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4)一般及其以上事故,企業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地方有關部門等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5、事故處理
。1)輕傷事故主要責任者和有關責任部門、責任人的.行政或經濟處罰按廠有關規定執行。
。2)一般及其以上事故的處罰,按國家或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處罰。
。3)對事故調查組提出的防范措施,廠主管領導組織審核后,由事故責任部門負責全面落實,預防同類事故的發生。
6、事故傷亡人員處理
。1)由廠相關部門對傷亡人員按國家工傷保險標準賠償并做好善后工作。
。2)如受傷人員住院治療需人員陪護時,由傷者所屬部門安排。
。3)公出外地發生工傷事故人員的差旅費、補助費由財務處按文件規定執行。
。4)工傷人員的傷殘評定,由本人提出申請,安教處按國家規定報請傷殘鑒定。
7、事故資料歸檔、保存。
安教處負責整理工傷認定、鑒定資料的歸檔保存,其他資料由企管處負責歸檔。
三、考核:
按廠綜合考核細則執行。
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4
一、總則
。ㄒ唬┚幹颇康
為快速、及時、妥善處理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維護社會穩定。
。ǘ┚幹埔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河北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保定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ㄈ┻m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理本市行政區域內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
1、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重傷30人以上的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超出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縣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
3、市政府認為性質特別嚴重、對社會和經濟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的其它安全生產事故。
。ㄋ模┕ぷ髟瓌t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理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
4、反應及時,措施果斷。
5、依靠科學,依法規范。
6、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二、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ㄒ唬┦袘本仍笓]部
1、組成人員與單位
市人民政府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主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負責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安全監管局長及公安局長擔任副總指揮,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廳、市發展改革委、市安監局、市建設局、市國資委、市公安局(含消防、交警等,下同)、市交通局、市環保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旅游局、市氣象局、市監察局、市海事局、市政公用事業建設集團、保定供電公司、河北電信保定分公司、河北移動保定分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以及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2、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和協調各方面力量處理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統一指揮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2)負責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3)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的工作。
。4)建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發布制度,及時、準確、全面地發布信息。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理的需要,市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各單位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可對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人員進行疏散或隔離,并依法對事故區域實行封鎖。
。ǘ┦兄笓]部組成機構及職責
市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現場救援組、專家技術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新聞報道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和處置各項工作。各專業組主要職責如下:
綜合協調組:由市政府辦公廳、市安全監管局為主負責,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報告,通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報告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領導同志關于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批示,組織召開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會議。
安全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為主負責,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道路進行警戒、控制和治安管理,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現場救援組:由市公安局和市安監局為主負責,組織協調消防等警力以及工程搶險、礦山救護等專業搶險隊伍,進行搶險救援。
專家技術組:根據事故性質,由市指揮部指定有關部門牽頭負責,在先前建立的專家資料庫中選擇并組織有關專家為搶險救援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建議。
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局為主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和專家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后勤保障組:由市交通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為主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等工作。
新聞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等部門配合,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信息發布工作。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新聞報道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市安監局為主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配合上級調查組開展對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水上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由市海事局為主負責。
善后處理組:市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及時、妥善處理傷亡人員的各項善后工作。
事故發生后,在總指揮或總指揮指定的負責人沒有到達事故現場前,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暫時履行總指揮職責。
市指揮部根據事故發展態勢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特別必要時請求駐保部隊和武警支隊增援。
三、事故預防與應急準備
。ㄒ唬└骷壵⒏饔嘘P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積極做好各項事故預防工作,堅決防止各類安全安全事故發生。
(二)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本預案,結合各自實際,及時制訂完善本地區、本行業和本單位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明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職責,并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變化和演練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預案應及時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ㄈ└骷壵畱敻鶕踩a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要求,建立完善應急信息網絡,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各自職責落實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并建立完善以消防部隊為骨干的必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ㄋ模┥a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五)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定期組織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理相關知識、技能培訓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制定周密細致的演練計劃。演練過程中要認真檢查預案,發現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完善,演練結果要及時總結評估。檢查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期間通訊系統是否能正常運作;
2、現場人員是否能安全撤離;
3、應急救援機構能否及時參與事故搶救;
4、有關搶險設備能否到位;
5、能否有效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
6、各應急救援組織執行任務的能力和相互間的協調能力,能否充分有效地調配、利用各項應急資源和應急力量。
四、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ㄒ唬┌踩a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做到:
1、電話報警和先期搶險
(1)迅速撥打“110”、“119”報警并發出警報信號,同時立即如實報告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
(2)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組織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3)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4)配合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情況、對周邊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和事故可能發生的后果等有關信息;
。5)提供相應的救援裝備和救援力量。
2、書面報告
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當地縣(市、區)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由縣(市、區)政府迅速轉報市政府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并按規定逐級報告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發生時間、詳細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
。3)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ǘ110”、“119”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市政府值班室和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值班室以及市指揮部有關行政領導。
。ㄈ┛h(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當地縣(市、區)政府值班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四)接到報告的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按照本預案規定及時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并及時上報最新調查情況。
。ㄎ澹┤魏螁挝缓蛡人對重特大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驌尵热藛T、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事故發生單位、當地公安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ㄆ撸┦鹿尸F場要求:
1、現場指揮和各專業救援隊伍之間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系;
2、救援車輛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調度,并按現場交通管理人員的要求行駛和停放;
3、對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大量泄漏救援,應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應急救援人員應嚴格著裝規定,不得穿著如帶釘的鞋、化纖衣物等容易引起火星的服裝,并及時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
4、對有毒物質泄漏的處置,必須使用正壓自給式防毒面具,對皮膚有危害物質的處置,必須穿全封閉化學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等;
5、事故污染區域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五、應急救援處理
。ㄒ唬┌踩a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現場人員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有關當事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ǘ┴撠煈睋岆U救援的部門以及事故發生地的縣(市、區)政府確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時,應當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啟動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的建議。
啟動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由市指揮部總指揮或總指揮指定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三)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人員和救援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控制措施。
(四)為了有效開展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各有關部門按職能具體分工如下:
1、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等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及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控制旁觀者進入事故現場和事故危險區域,做好事故可能危及地區內的人員疏散和撤離;確定死亡人員姓名、身份,通知死者和傷員家屬等。
2、安監部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救援、事故調查和搶險救援信息發布等工作。
3、交通、市政、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負責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氣、通訊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4、氣象部門負責提供事故發生地當時及搶險救援可能延續時間內的氣象要素實況和預報,必要時還應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協助查明事故原因、進行應急救援。
5、環保部門負責事故發生后各項環保指標的監測,并及時提供監測分析報告。
6、衛生部門負責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
7、海事部門負責水上交通管制和救援等工作。
8、發改委、交通、商務等部門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調配、供應和運輸工作。
9、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負責群眾轉移安置工作、善后處置和工傷保險等相關工作的指導協調。
10、國資部門參與由其監管的國有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指導、檢查和督促企業的應急工作。
11、其它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能認真履行職責,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各項工作。
。ㄎ澹┌踩a事故的專業搶險救援工作,分別由下列部門負責:
1、火災安全事故專業搶救,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
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專業搶救,由市公安局、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市質監局等單位支持配合。
3、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專業搶救,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
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事故專業搶救,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市安監局等單位支持配合。
5、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溢油污染事故專業搶救,由市海事局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市水上搜救中心各成員單位應按中心指令協同配合處置。
6、礦山安全事故專業搶救,由市安監局牽頭負責,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等單位支持配合。
7、各類在建和已建成建筑物坍塌安全事故專業搶救,由市建設局牽頭負責,市公安局、安監局、城管局、國土資源局等單位支持配合。
8、城市燃氣安全事故專業搶救,由市政公用事業建設集團牽頭負責,市公安局等單位支持配合。
9、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專業搶救,由市質監局牽頭負責,市公安局、市建設局等單位支持配合。
10、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由市發改委和保定供電公司負責組織協調。
13、其他事故專業搶救,分別由其行業主管部門或市政府指定部門牽頭負責,市公安局、市安監局等單位支持配合。
(六)參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等有關規定,及時采取各種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ㄆ撸┰趹睋岆U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積極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ㄒ唬┰诎踩a事故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ǘ┰诎踩a事故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和《河北省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中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救援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三)在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過程中,故意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的當事人,由公安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市公安、安監、建設、環保、商務、衛生、市政、海事、質監、電力等各有關部位和單位,要根據自身的行政管理職責,按照本預案要求,制定完善相關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或實施方案,并報送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ǘ┍绢A案由市安全監管局負責解釋,預案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5
1、目的
1.1及時、準確地掌握工業區員工傷亡事故的情況。并在此基礎上,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找出事故發生的規律,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防止重復事故發生,以保證生產安全,搞好勞動保護工作。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本工業企業安全事故的管理。
3、權責
3.1工業區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制度的實施、監督和管理。
3.2工業區安全管理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檢查、考核。
4?定義
4.1傷亡事故:凡屬本工業區的員工(包括臨時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
4.2火災事故:在生產過程中,由于火災造成的人身傷亡或一定的物質財產損失的事故。
4.3設備事故:由于設計、制造、安裝、施工、使用、檢維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機械設備、動力、電訊、儀表(器)、容器、管道等設備及建(構)筑物等損壞,造成損失或影響生產的事故。
4.4生產事故:由于違章指揮,或者違反工藝紀律、操作紀律和勞動紀律,造成停(減)產,以及跑、冒、漏、串物料的事故。
4.5爆炸事故:在生產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4.6交通傷害事故:指企業所屬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造成車輛損壞、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事故。
4.7?環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種原因,造成產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種有害物質泄漏,或“三廢”(廢水、廢氣、廢渣)嚴重超標排放,污染大氣、水源、環境的事故。
管理內容
5.1事故分級
5.1.1傷亡事故等級劃分: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5.1.2事故等級劃分: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5.1.3火災爆炸事故等級劃分:特大火災事故、重大火災事故、一般火災事故。
5.1.4生產設備事故等級劃分: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5.2事故報告程序
5.2.1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除立即處理外,應立即以最快捷的方法直接或逐級上報公司主管部門、辦公室。各級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逐級如實報告,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
5.2.2?輕傷事故應在24小時內報告公司安全部門、公司負責人。
5.2.3?發生重傷事故、死亡事故和各類重大事故,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向工業區安全管理機構報告,另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
5.2.4對重傷、死亡事故、重大事故,企業應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在規定時間內(15天最長不超過30天)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5.2.5急性中毒、中暑事故應同時報衛生行政部門;爆炸、火災事故應同時報公安部門。
5.2.6緊急狀態下可直接撥打110、120、119等救援電話,撥打110、120、119等救援電話后,公司安全組應及時派人到路口指引有關人員進行廠區。
5.3事故調查
5.3.1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要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辦理。
5.3.2輕傷事故由廠長組織生產、技術、安全、車間等有關人員等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5.3.3對重大事故、重傷事故和死亡事故,公司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協助公司上級主管部門會同所在地區的`安監部門、公安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5.3.4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專長。
2)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5.3.5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原因、過程、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2)確定事故責任者。
3)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
4)出事故調查報告。
5.3.6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部門和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數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5.4事故處理:
5.4.1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本工業區及其下屬企業相關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5.4.2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傷亡事故的,對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和經濟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4.3對各類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現場,要追究責任,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4.4對防止事故和搶救有功人員,工業區給以表彰、獎勵。
5.5事故補償由辦公室人事主管部門按有關工傷保險政策執行。
5.6數據歸檔
事故處理結案后,由下屬企業安全部將下列數據歸入檔案:(另備一份教育工業區安全管理機構。
5.6.1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5.6.2職工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復。
5.6.3事故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物證、人證材料。
5.6.4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
5.6.5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5.6.6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5.6.7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病歷、檢驗報告等)。
5.6.8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數據。
5.6.9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的檢查材料。
5.6.10有關事故的通報、演示文稿和文件。
5.6.11注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本規定解釋權歸工業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6
為了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及時、準確、嚴肅地處理職工因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措施,制止“三違”行為,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事故報告
1、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發現者,應立即依順序報告班長、工段長、車間專職安全員、車間主任等有關領導,知情不報者,扣除獎金500元。
2、車間領導立即向分調安全科及有關領導匯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若超過2小時,對車間領導按總廠有關條例進行處罰。
3、傷亡事故發生時,工段要積極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要盡力保留下圖像資料,以便及時準確查找原因。
二、事故調查
1、不論發生輕、重、死亡以及未遂的安全事故,都應按“四不放過”原則召開事故分析會。
2、事故調查要求實事求是,要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性質,明確事故的.責任者,并提出處理意見。
3、事故分析會要求崗位人員及知情者積極配合調查,認真進行事故分析,查清其原因,不得隱瞞,虛夸事實。
4、事故單位在事故原因查清后,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事故調查報告,及時填報“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事故調查報告中應附會議記錄、示意圖及責任者的書面檢查等資料。
三、事故處理
1、在事故原因調查清楚后,對事故的責任者應明確處理意見。
2、輕傷事故:扣罰工段2000元,直接責任者警告或記過處分,并扣罰當月獎金,正付工段長、當班班長通報批評,扣罰半月獎金。
3、重傷事故:否決該工段當月獎金的50%,直接責任者記過處分,下至三崗半年,正付工段長、當班班長警告處分,扣罰當月獎金。
4、死亡事故:否決該工段當月全部獎金,直接責任者記大過處分,下至三崗一年,免去工段安全員、當班班長職務,扣罰兩個月獎金。正工段長記過處分,扣罰兩個月獎金。
四、防范措施
1、對事故的責任者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嚴格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2、組織職工進行深刻反省,認真吸取教訓。
3、對事故原因,提出行之有效地治理措施,并監督其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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