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管理制度(精選2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廢棄物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廢棄物管理制度 1
1.目的與適用范圍
1.1為加強危險廢棄物污染、消防防治工作,規范公司危險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行為,建立有效的管理機制,制訂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危險廢棄物處置管理。
2.引用文件
《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3.術語和定義
3.1定義:危險廢棄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即具有燃爆性、毒性或感染性及可能產生對人體健康或環境危害的廢棄物質。
3.2分類:依據公司實際情況,按照危險特性主要分為可燃廢棄物、不可燃廢棄物;按照節約減耗原則分為可利用廢棄物和不可利用廢棄物。
3.3危險廢棄物包括: 1)廢棄的化學品、化學品容器罐、含有化學品的制品、廢棄的松香油等; 2)一些含有害物質的廢棄物:廢蓄電池、廢日光燈管等。 3)一些含有害物質的廢棄辦公用品:墨盒、廢碳粉、廢電池、含油墨類的辦公用品等。 4)廢機油、廢柴油、廢潤滑油、
廢液壓油、廢防凍液、油抹布、面紗、漆渣等。
4.職責
4.1生產管理部負責編制和修訂《危險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負責各部門危險廢棄物處置情況的檢查、監督和考核;
4.2危險廢棄物的產生部門負責其產生的危險廢棄物的識別分類、收集、標識、臨時儲存和監管,形成臺賬記錄;對部門自查發現的違規班組或個人進行考核;
4.3倉儲部負責危險廢棄物從其他部門轉入和從公司轉出的臺賬登記和收容管理,;負責廢棄物收集點的'防燃爆和消防安全管理;
4.4制造技術部對危險廢棄物的處置提供各類相關技術參數和技術指標的支持;對技術性較強的處置工裝或處置容器設計圖紙,提出技術方面的建議;參與危險廢棄物泄漏、燃燒等事故的原因調查與分析;
4.5采購部負責尋找具備危險廢棄物處置資質的供應商,并要求供應商依照國家法規要求提供化學品msds(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為生產過程中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和產生的危險廢棄物安全處置提供安全技術參數。
4.6治安消防科負責對危險廢棄物集中存放點進行日巡邏檢查,發現異常或發現險情第一時間報告和應急處理。
5.管理內容
5.1可燃危險廢棄物
5.1.1收集
5.1.1.1各部門當班產生的可燃危險廢棄物必須當班在生產現場清理并轉走,放置到部門設置的專用收集容器內,并填寫【部門危險廢棄物管控臺賬】備查。保證生產現場沒有撒落、遺留(接班人員發現沒有清理和轉走,或生產現場有大片撒落、遺留,可拒絕接班,及時上
報部門領導處理);
5.1.1.2產生危險廢棄物的部門按廢棄物類別配備相應的收集容器,做好標識,容器不能有破損或其它可能導致廢棄物泄漏、燃燒的隱患,不得放入其他廢棄物或生活垃圾。
5.1.2儲存
5.1.2.1各部門嚴格遵守分類存放、禁止與生活垃圾混裝、安排專人檢查和維護的原則進行可燃廢棄物的臨時放置和儲存;
5.1.2.2每日產出量少于10kg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廢棄物(如改裝部產生的漆渣、油抹布等),產生部門做好防燃爆措施后,放入危險廢棄物專用收集容器,部門進行定時定點定人監控或定點焚燒,產出量大于10kg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廢棄物產生部門送入倉儲部指定的收集點儲存,(新加)填寫【部門危險廢棄物管控臺賬】備查;
5.1.2.3不能通過焚燒處置、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廢棄物,使用空油桶密封(如廢機油、潤滑油、空油漆桶等),由產生部門送入倉儲部指定的收集點儲存。收集點10米范圍內,除防泄漏和消防器材外,禁止放置無關雜物和其他可燃物。倉儲部建立【危險廢棄物收容登記臺賬】;
5.1.2.4可再利用的可燃廢棄物(如改裝部產生的廢稀釋劑等),放入專用收集容器,標識清楚。收集容器5米范圍內,除防泄漏和消防器材外,禁止放置無關雜物和其他可燃物,以及動火作業。部門必須安排有專人負責監管儲存狀況,填寫【部門危險廢棄物管控臺賬】備查;部門內部如需使用可再利用的可燃廢棄物,只能在專用收集容器儲存或放置不超過5kg的可再利用的可燃廢棄物,僅夠使用即可,多出部分由產生部門送入倉儲部指定的收集點儲存。
5.1.3處置標準與周期
5.1.3.1每日產出量少于10kg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廢棄物(如改裝部產生的漆渣等),產生部門放入危險廢棄物專用收集容器后,每周六下午在廢品焚燒點,在部門安全員的監護下進行焚燒處置,填寫【部門危險廢棄物管控臺賬】備查;
5.1.3.2不能通過焚燒處置、不可再利用的廢棄物(如空油漆桶、廢柴油、廢潤滑油、廢液壓油、廢防凍液等),由倉儲部與處置公司聯系,按照公司制度辦理出廠手續。處置時財務、審計部門共同參與。廢棄物視數量情況隨時處理,不得堆積過多影響安全。
5.2不可燃危險廢棄物
5.2.1收集
5.2.1.1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險廢棄物,為防止人員磕碰受傷,保持生產現場整潔,各部門當班產生的不可燃危險廢棄物必須經常清理或轉走,放置到部門設置的專用收集容器或區域內;
5.2.1.2不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險廢棄物,由產生部門收集后送入倉儲部指定的收集點儲存,在倉儲部的【危險廢棄物收容登記臺賬】中要有記錄。
5.2.2儲存
5.2.2.1不可燃危險廢棄物的收集點應設置到人員較少處,并有圍欄防護;
5.2.2.2由產生部門在生產過程中收集后,送入倉儲部指定的收集點儲存。倉儲部在【危險廢棄物收容登記臺賬】登記。
5.2.3處置
5.2.3.1部門制作工位器具需要使用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險廢棄物(金屬邊角料等)時,在倉儲部領用;
5.2.3.2倉儲部與具備危險廢棄物處置資質的公司聯系,按照公司制度辦理出廠手續。處置時財務、審計部門共同參與。
6.考核規定
6.1對未按照本規定進行危險廢棄物處置過程管理的部門責任人,視后果的嚴重程度,生產管理部給予50元至200元的考核;
6.2對未按照本規定進行危險廢棄物處置,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財產損失情況,當事人、部門責任人、部門安全員、班組長分別承擔50%、30%、10%、10%;未造成財產損失,但造成嚴重影響的,生產管理部對當事人、部門責任人、部門安全員、班組長分別考核300元、100元、50元、50元;造成人員傷亡的,根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工傷事故的考核比例執行考核。
6.3對未按照本規定進行危險廢棄物處置,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火災等事故的,按照國家法律相關規定追究各級責任。
7.相關表單
序號表單名稱表單編號保存部門保存期限
1部門危險廢棄物管控臺賬生產管理部3年
2危險廢棄物收容登記臺賬生產管理部3年
9附則
本辦法由生產管理部負責制定與解釋,自批準下發之日起執行。
廢棄物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為加強危險廢物管理,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該制度。
二、范圍
1、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及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蝕性、化學反應性、傳染性的固態、半固態和液態廢物。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行政區域內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運送、轉移、處置以及其他經營活動和監督管理活動。
三、危險廢物管理
1、總經理作為危險廢物管理的主要責任人,公司的安環部對本公司的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
2、危險廢物管理遵循“統一收集、分類處置、集中焚燒、消除隱患”的原則,實現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目標。
3、公司應當將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公司發展計劃,組
織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收集、貯存場所和專用設施。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公司擅自轉移、處置危險廢物和污染環境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
5、公司環保管理職員應對危險廢物的相關情況及時應向當地環保局申報登記,并于每月月初及時登入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
6、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前15日內向申報登記管理部門提出修改或重新申報申請,得到允許后重新申報登記。
7、公司安環部應認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設施和儲存場所的檢修工作,發現破損,應及時采取措施清理更換。
8、貯存場所應按規范設置環境保護警示標志,有專人負責管理。場所只可堆放各種危險廢物,不得有其他藥劑、器材等。危險廢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險廢物中。
9、危險廢物貯存前應進行必要的檢驗、稱重,確保同預定接收的危險廢物一致,危險廢物包裝容器必須粘貼符合規定的標簽,并登記注冊。
10、不同性質的危廢必須存放在相間隔的空間內,且必須留有足夠的搬運通道。不得將不相容的危險廢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11、建立危險廢物出入庫制度。危險廢物產生部門(車間、污水站等)和危險廢物貯存部門均須作好危險廢物情況的記錄,記錄上須注明危險廢物的名稱、來源、數量、特性和包裝容器的類別、入庫日期、存放庫位、廢物出庫日期及接收單位名稱,并做好臺帳記錄。
12、危險廢物的記錄和貨單在危險廢物取回后應繼續保留3年,轉移聯單保留不少于5年。
13、浸出液及場所內清理出來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險廢物處置。場所氣體導出口排出的氣體經處理后,應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297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的要求。
14、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如關閉或改為他用時應提前書面向園區環保分局提交關閉計劃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企業在關閉或改為他用時必須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15、禁止將危險廢物和其它廢物混合收集、貯存。已經混合的,應當全部按照危險廢物處置。
16、禁止向未經許可的區域內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險廢物。
15、公司不得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貯存、運送和處置。
17、產廢單位在轉移危險廢物前,須登錄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向環保局和危險廢物處置公司報送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填寫并擬定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得到轉移確認后,實施危險廢物轉移。并及時在動態管理系統確認現場轉移信息。
18、危險廢物接受場所的邊界應當用墻體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閉,并在進出口設置明顯的危險廢物標志。
19、產廢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職業防護措施,并制定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方案,并積極實施演練。
20、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經營、運送、接收和處置的工
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21、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經營、運送、接收和處置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22、危險廢物在收集、運送、貯存、利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污染事故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采取防止或者減輕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時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情況,同時向事故發生地環保部門報告。
四、危險廢物運輸管理
1、運送危險廢物由當地環保部門指定專業資質的運輸公司,沒有專運車輛的應當在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場所內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
2、公司安環部應與運輸單位或個人簽訂防止車輛運輸泄漏、遺撒協議書,對運輸單位和運輸車輛進行督促檢查。
3、設專人負責運輸車輛的管理,制定責任制度并組織實施,嚴禁使用不符合條件的車輛運輸。
4、運輸車輛不得超量裝載。裝載工程土石方最高點不得超過槽幫上緣50公分,兩側邊緣低于槽幫10-20公分,其它散體物不得超過槽幫上緣。
5、運輸車輛必須按計劃的運輸線路和時間運輸。
6、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密封、包扎、苫蓋,并將車廂槽幫、車輪清洗干凈,保證在運輸線路中不泄漏、遺撒、帶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濘時,禁止車輛進出污染道路。
7、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按照金海立公司相關制度或依法進行處罰。
廢棄物管理制度 3
1. 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保證安生生產,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危險化學品倉庫。
3.操作程序
3.1危險品倉庫管理應熟悉掌握所有倉庫內危險化學品的理化性質,并掌握必要的應急處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3.2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應按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斜和滾動;灌裝液體危化品時,卸料口
應用管卡或鐵絲卡緊扎牢,嚴防危化品泄漏及卸料管沖落,造成物料損失或危害人員安全;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如硫酸、甲醛等﹚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3.3危化品入庫前均應進行檢查驗收,初次入庫的.危險化學的,倉庫管理應檢查廠家是否提供該危險化學品的物質性能﹙或化學品安全說明書﹚產品說明書,登記驗收時要對照進貨清單核對數量,檢查包裝有無破損,化學品有無泄漏,包裝與實物是否相符等內容,經核對無誤后方可入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進不得入庫。采購部門在簽訂采購合同時應注明,若發現過磅后,物料泄漏造成損失或人身傷害,應根據責任大小,由供方承擔相應責任。
3.4危險化學品入庫時要嚴格按相應劃分區域擺放,不得私自亂放,堆放的高度不得超過5層,防止傾倒。
廢棄物管理制度 4
1、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2、設置符合標準的餐廚廢棄物收集容器。
3、餐廚廢棄物與非餐廚廢棄物分類收集、單獨存放,并按照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設置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設施。
4、餐廚廢棄物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餐飲服務提供者應與處置單位或個人簽訂合同,并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5、保證餐廚廢棄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設施完好、密閉和整潔,并保持周邊環境干凈、整潔。
6、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由餐廳設置專人負責,餐廳負責人監督執行效果,并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
7、在餐廚廢棄物產生后24小時內將餐廚廢棄物交給與其簽訂協議的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
8、建立《污水檢查記錄表》,并及時對隔油池清理,餐廳設置專人負責,餐廳負責人監督執行效果。
9、不得將餐廚廢棄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庫、溝渠和公共廁所。
2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為規范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與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簽訂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經營協議。
二、安排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三、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四、禁止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五、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六、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七、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八、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餐飲監督部門及環保部門報告。
九、發現餐飲服務環節違法違規處置餐廚廢棄物的,應第一時間向當地餐飲監督部門及環保部門舉報。
十、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的處置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廢棄物管理制度 5
物業公司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管理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為了防止本公司活動、服務中產生的固體及危險廢棄物污染環境及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確保所有固體及危險廢棄物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物業管理公司的各部門、管理處的活動、服務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的管理。
3.0定義(無)
4.0職責
4.1各部門、管理處負責識別本部門各種過程和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及危險廢棄物并編制清單,當有新的活動或外界環境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更新清單。
4.2各部門對所有產生的固體及危險廢棄物應按指定的地點進行分類存放和管理控制。
4.3管理處負責在各區域合理配置分類垃圾桶,并做好相關的標識及維護。
4.4管理處負責(若為外包服務則指導并監控供方)分類收集并處理所有的固體及危險廢棄物暫存于公司指定的分類存放場所,依相關法規的要求選擇有資質的專業公司進行清運和回收處理。
5.0內容
5.1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管理原則
5.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管理。
5.1.2所有固體及廢棄物的管理必須遵照分類回收、集中保管、統一處理的原則進行。
5.1.3分類回收是指各部門按照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的類別,將各部門產生的固體及危險廢棄物分類以后再回收,應在盛裝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的容器或場所等外面標明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的類別、名稱。
5.1.4集中保管是指公司各部門回收的固體及危險廢棄物應集中存放在指定的場所。
5.1.5統一處理是指公司依相關的法規要求選擇有資質的專業公司進行清運和回收處理。
5.2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的分類
5.2.1本公司活動、服務中產生的固體及危險廢棄物主要分為四類,即為不可回收廢棄物、可回收廢棄物、大件廢棄物、有毒有害廢棄物。
5.2.2不可回收廢棄物通常是指公司員工以及所管物業的業戶日常生活、辦公而產生的各種有機體,如腐爛垃圾、廚房垃圾、果殼、花草、衣服等。
5.2.3可回收廢棄物是指公司員工以及所管物業的業戶日常生活、辦公而產生的可以換取一定經濟利益的、經處理后可重復利用的廢棄物,如紙張、金屬容器、玻璃瓶、塑料、包裝材料等。
5.2.4大件廢棄物是指公司及業戶所淘汰的`大件辦公家具等。
5.2.5有毒有害廢棄物是指公司員工以及所管物業的業戶日常生活、辦公而產生的對環境有害的廢棄物,如廢塑料、廢橡膠、廢干電池、廢蓄電池、廢日光燈管、廢機油、廢潤滑油、廢有機溶劑、廢油漆、廢乳膠漆、廢防水涂料、廢硒鼓、廢墨盒等。
5.3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的回收處理
5.3.1管理處負責對各區域分類垃圾桶內的垃圾進行回收并分類暫存于公司指定的垃圾集中存放處。
5.3.2本公司所有固體及危險廢棄物交由國家認可的、有資格的廢物處理公司處理,管理處負責將本公司及本單位的環境等要求事項通知廢物處理公司。
5.3.3對可回收廢棄物進行集中回收,定期聯絡有關廢棄物處理公司處理,以換取一定的經濟收益。
6.0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供方控制管理作業指導書》
7.0記錄
《固體及危險廢棄物清單》
廢棄物管理制度 6
1、硫酸儲存區域應有明顯的警示標識,硫酸倉庫內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2、嚴格執行“五雙”制度。必須做到“雙人保管、雙人領用、雙把鎖、雙本賬、雙人使用”使用后剩余物品應立即返庫。使用部門禁止存放保管。
3、倉管員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能、特點、分類、分層,對性能互相有抵觸的物品要分開貯藏,并有明顯標志,不可混放,防止錯發,開啟危險品包裝容器的工具,要用銅質,不能用鐵質工具,防止引發火花造成意外事故。
4、危險品倉庫一切電氣設施(如開關、閘刀、照明燈、電動機等)均應為防爆型,并應定期檢查電器設備及照明開關線路防爆性能良好與否,發現損壞應及時修理,防止破裂閃烙而引起火情,倉庫內不準亂拉亂接臨時線路和燈頭,房屋不能漏雨,通風良好,并裝有通風設備。
5、在裝卸物品時應輕裝、輕放。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6、保管人員必須提高警惕,下班時應仔細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節日休假要有專人值班巡邏。
7、 生產所需設備、轉運容器、倉儲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要求,硫酸灌區要密閉,嚴禁跑、冒、滴、漏。
8、 在生產、轉運、儲存過程中發現被盜、流散等情況,應及時匯報主管安全副總,并由副總向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安機關備案。
9 、作業現場嚴禁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沐浴更-衣,單獨存放污染衣物。
10、 硫酸的安全管理責任部門不定期對車間的硫酸生產、轉運、儲存和食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規及隱患立即通知責任部門整改,同時上報主管安全副總。
廢棄物管理制度 7
物業公司固體廢棄物管理規程
1.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公司
2.0固體廢棄物的分類
2.1可回收利用的廢棄物:如金屬制品、玻璃制塑料制品、本制品,廢紙等。
2.2不可回收利用的廢棄物:如食物殘渣、動物骨類、魚刺等。
2.3有害廢棄物:有毒性、易燃性、腐蝕性、反應性、放射性及含有病原體的廢棄物,如油漆類、廢舊電池、廢舊醫療用品化工產品等。
3.0內容
3.1公司辦公區
3.1.1公司辦公區須設置分類垃圾收集裝置,并明確標識可回收、不可回收、有害垃圾及分類標識。
3.1.2公司由環境管理部負責處理可回收垃圾,并收集、保管有害垃圾。
3.1.3公司職員工在辦公區域須將固體廢棄物按分類標準投放在分類垃圾箱內。
3.2所管小區
3.2.1在公司管理范圍內的小區內放不可回收垃圾收集裝置,并明確分類標識;在公共區域設置可回收、有害垃圾收集裝置(數量以方便客戶投放為標準),并標明分類標識。
3.2.2通過環保宣傳活動影響業主及其它人員按分類標準投放固體廢棄物,鼓勵業主將有害廢棄物投放在專用收集箱內。
3.2.3保潔員在收集垃圾時盡可能將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分類,將可回收、有害垃圾放入小區所設置可回收、有害垃圾收集裝置內。
3.3固體廢棄物的處理
3.3.1不可回收利用的`廢棄物由保潔員集中收至垃圾中轉站由市環衛部門統一回收,并做好垃圾中轉站的清潔與消殺工作。
3.3.2可回收垃圾由保潔員收集后,集中由公司送廢品回收單位。
3.3.3公司設置有害垃圾放室,并明確標識,建立有害垃圾臺帳。
3.3.4保潔人員每日將有害的廢棄物按不同類型集中后交環境管理部部長放入有害垃圾存放室,并做好出入庫記錄。
3.3.5設備、設施維修保養過程中的有害垃圾由技工直接交環境管理部部長放入有害垃圾存放室。
3.3.6有害廢棄物集中貯存,定期送交相關有害廢棄物處理點進行處理。
4.0支持性工具
廢棄物管理制度 8
1、工程概況
億泰環保磚廠廢棄物是指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棄物和磚廠人員日常生活所產生的生活垃圾廢棄物,包括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設備廢漿清理外運、固態廢棄物清理外運、生產過程中形成不合格產品的清理外運、磚廠生產車間以外的環境衛生和磚廠衛生間的清理打掃。
2、廢棄物分類
按照固體廢物對環境與人類健康的危害程度分為:危險(有毒有害)廢棄物和一般廢棄物。按技術處置能力及其經濟性,分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廢棄物。
2.1危險(有毒有害)廢棄物
危險(有毒有害)廢棄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棄物名錄或者按國家統一規定的方法辯識的具有一定毒性、腐蝕性、易燃性、易爆性、化學反應性,或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固態、半固態和液態廢棄物。如廢化學試劑、廢藥品、廢舊電池、廢電腦零件、含鉛廢物、石棉廢物、廢有機溶劑、廢電鍍溶液,電鍍槽淤渣、表面處理酸堿渣、廢油品(含油抹布、手套)、辦公耗材(硒鼓、扭扣電池、墨盒、燈管、涂改液等)等,此類廢棄物需要有相應資格和專業處理能力的單位進行消納和處理。
2.2一般廢棄物
一般廢棄物:是指在施工、辦公過程、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固態的、半固態(泥狀)及不屬于危險廢棄物的生活、辦公及施工垃圾。
2.3可回收廢棄物
可回收廢棄物:指可回收利用的紙張、外包裝、建筑邊角材料等;
2.4不可回收廢棄物
不可回收廢棄物:指無直接用途的可以永久丟棄的(需要處置)的廢棄物;
3、廢棄物的處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各級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施工現場的固體廢棄物應進行有效的管理,按照“分類回收,集中存放,統一處置”的原則進行。
3.1清理、堆放和外運
(1)清理:生產設備的廢漿清理頻率無特殊情況為每月一清,特殊情況下無條件執行磚廠管理人員下達的清理指令;生產垃圾和衛生間清理為每日一清。
(2)堆放:收集的固體廢棄物應存放至項目部指定的'存放區域/地點,生活垃圾由個人收集并存放至指定的區域/地點,不得隨意亂丟亂扔或任意傾倒垃圾和隨便存放垃圾。
(3)外運:收集到指定區域的廢棄物原則上是每一季度一外運,特殊情況聽從磚廠管理人員指令執行。
3.2運輸
(1)按照耒陽市市容環衛局公布的裝運建筑垃圾運輸單位及運輸車輛名單,選擇其中的運輸單位和車輛裝運建筑垃圾。
(2)對進入本工地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車輛應審核其是否持有環衛部門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
(3)檢查運輸車輛是否符合本市對裝運建筑垃圾車輛的車型規定和密閉要求。
(4)保證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做到車容車貌良好,駕駛人員自覺做好車輛保養工作,做到車輛不超載;裝運渣土后及時對車輛進行沖洗,保證車容不整潔、車廂不密閉不出工地。
3.3處置
(1)配置專人負責固體廢棄物處置工作,針對不同類別的固體廢棄物實施不同的處置方式。
(2)可重復利用的固體廢棄物由項目部及時安排利用。只要不影響產品質量,施工人員應盡量節約使用,回收利用。
(3)可再生類固體廢棄物應由項目部安排轉賣至有經營資質的廢舊物品回收單位。
(4)不可回收固體廢棄物應由垃圾處理人員定期委托具有垃圾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應簽訂合同,保留相應的證明文件(合同、協議、發票、資質、營業執照等)。
(5)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應由垃圾處理人員分類打包裝袋,委托政府指定的專業處置點進行處理。應簽訂合同,保留相應的證明文件(合同、協議、發票、資質、營業執照等)。
(6)當本公司利用建設單位的原有的生活垃圾的處理渠道處置生活垃圾時,應具備建設單位和本公司的文件記錄證明生活垃圾的處置合規性。
3.4清理過程中的安全事項
(1)清理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的成年男性。
(2)清理過程中著裝必須符合《電力安全規定》。
(3)清理前必須確定所需清理生產設備停電,必須先填寫停電聯系單,得到停電聯系單回復后確認該設備已停電才能進行清理。
(4)清理完需要得到磚廠管理人員的驗收合格后確認。
4、監督檢查和跟蹤
(1)每周應進行固體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2)項目部對工地的安全、文明和環境工作巡查和定期檢查時,都應將廢棄物的處置工作作為檢查的內容,認真進行檢查,并記錄在檢查記錄中。發現問題應開具整改單,督促相關責任部門進行整改。
廢棄物管理制度 9
1目的
保證實驗室環境的整潔,防止污染。對實驗室進行消毒和合理有效的處理實驗室廢棄物,避免環境污染及廢棄物對人體的傷害,保護實驗室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于實驗室工作環境、實驗臺面、工作服、移液器等的清潔消毒工作,實驗室所有廢棄標本、使用過的耗材等。所有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知并遵守本程序。
3職責
3.1生物安全實驗室操作人員負責實驗室消毒及實驗室產生的廢物、廢液的收集和處理。
3.2生物安全實驗室負責人負責消毒工作、廢棄物處理的監督檢查。
4具體要求
4.1實驗室清潔消毒
4.1.1消毒液配制
4.1.1.1配制2g/l有效氯消毒液:參照消毒劑說明書配制終濃度為2g/l有效氯消毒液。
4.1.1.2各實驗區的清潔消毒工具均專用,不可混用。所配制的消毒液只限在當天內使用,隔夜如使用時應根據本sop重新配制。
4.1.2紫外消毒
4.1.2.1紫外消毒須根據需要設定時間,通常為30分鐘,根據需要適當延長時間。
4.1.2.2消毒結束后,關閉電源開關。
4.1.3實驗室消毒清潔程序
4.1.3.1每次實驗前一天和實驗結束后對各區進行全面消毒。包括實驗臺面、地板。
4.1.3.2實驗過程中如發生標本或試劑外濺,應立即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濕布覆蓋污染處30分鐘,再進行擦拭,隨后用清水擦洗,并作記錄。
4.1.3.3實驗結束后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對臺面進行清潔,紫外燈照射30分鐘。
4.1.3.4實驗結束后,開啟室內紫外燈對實驗室進行紫外照射消毒至少30分鐘。
4.1.3.5實驗結束后,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對各區所有儀器設備進行擦拭清潔。
4.1.3.6每次對使用過的'移液器、鑷子用75%酒精棉球進行擦拭。
4.1.3.7每周將待清潔工作服高壓滅菌后洗滌消毒,不同實驗區的工作服隔天洗滌
4.1.4生物安全柜消毒消毒、清潔方法
a、一項工作完成后,所有的容器和設備應用75%乙醇進行表面消毒后取出。
b、一天的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應75%乙醇對生物安全柜內的工作臺、兩側、后壁、觀察窗玻璃內側壁進行擦試。
c、開啟生物安全柜紫外燈30-60分鐘,用于工作臺面和內部環境的消毒。
d、開啟紫外燈時請勿在柜內操作。
e、生物安全柜內發生少量噴濺時的消毒措施:應立即用吸水紙巾清除,放入生物危害滅菌袋,應盡快對噴濺物沾染到的物品和生物安全柜內表面用浸透消毒液的毛巾浸濕,消毒工作面后,更換手套,再將清潔的吸濕巾放入柜內,無論脫手套還是換手套都要洗手。
f、生物安全柜內發生大量的溢出時消毒措施:需要更廣泛的消毒,柜中所有的物品都應進行表面消毒后移除柜外,要向工作臺面上傾倒消毒液使其流入格柵到達排水托盤,然后再用清水擦試。
4.2實驗室廢棄物處理方法和步驟:
4.2.1無菌物品,如棉簽、棉球等應在有效期內使用,使用后的廢物品應集中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4.2.2使用過的一次性實驗用品(如試管、吸頭、離心管等),放入2g/l有效氯消毒液中浸泡2小時后,放入污物袋內集中處理。
4.2.3對可再次使用的玻璃制品,加入2g/l有效氯的消毒劑浸泡2~6小時后用洗滌劑及流水刷洗,瀝干后高壓蒸汽滅菌。
4.2.4污染的標本容器等投入盛有2g/l有效氯消毒液的容器內浸泡一晝夜后,放入污物袋內集中處理。
4.2.5采集檢驗標本或接觸裝有檢驗標本的容器,特別是傳染性檢驗標本(如肝炎或結核等)時,應戴一次性手套;可反復使用的容器用后集中消毒。
4.2.6廢棄標本如血、痰,用10g/l有效氯消毒液消毒,攪勻后作用2~4小時后,集中處理并記錄。
4.2.7實驗室所有垃圾,包括用過的一次性手套置于專門污染袋內,集中處理并在廢棄物處理記錄表上記錄。
廢棄物管理制度 10
一、 危險廢物專用場地管理制度
1、目的:確保危險廢物的合理、規范有效的管理。
2、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生產過程中所排放的危險廢物,必須送至危險廢物專用儲存點,并由專人管理危險廢物的出、入庫登記臺賬。
危險廢物管理人員:
3、危險廢物出入庫時必須首先檢查包裝、重量、分類、標識是否清晰,對包裝不完好,運輸車輛不符合規定的,不得辦理出入庫及轉移手續。
4、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收集、貯存、轉移、處置。
5、危險廢物儲存點不得放置其它物品,應配備相關的消防器材及危險廢物標示。
6、應保持儲存點場地的清潔,危險廢物堆放整潔。
7、不定期對儲存危險廢物的倉庫進行檢查,門窗是否完好,地面是否有滲漏,包裝容器是否完好無泄漏。
二、建立危險廢物臺賬管理制度
1、建立危險廢物臺賬的依據
《固體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生產量、流向、儲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2、建立臺賬的意義和目的
建立危險廢物臺賬,如實記載產生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利用、貯存、處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制定的基礎性內容,是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的基礎,是生產單位管理危險廢物的重要依據。提高危險廢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險廢物申報登記數據的準確性。
3、建立危險廢物臺賬的要求
跟蹤記錄危險廢物在生產單位內部運轉的`整個流程,與生產記錄相結合,建立危險廢物臺賬。
三、 發生危險廢物事故報告制度
1、為及時掌握環保事故,加強環境監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環保事故分為速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二類。速報從發現環保事故,一小時以內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后立即上報。
3、速報可通過電話、傳真、派人直接報告等形式報告市環保局。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
4、速報的內容包括:環保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等初步情況。
5、處理結果報告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四、環境保護崗位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部門及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環保)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并完善本企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各項環境保護制度,編制安全(環保)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參加本單位建設項目的安全(環保)“三同時”監督,使其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
4、深入現場對各種直接作業環節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5、負責對環境保護方針、政策、規定和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執行情況,搞好環境保護,實現文明生產。
廢棄物管理制度 11
1.目的
本標準以明確制定公司產生廢棄物的分類、收集、保管及處置的方法為目的。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工場范圍內產生廢棄物的管理。
3.用語定義與分類
所謂廢棄物是指公司生產、辦公或進行其他活動所產生的污染環境的物質。公司根據廢棄物的性質和實際狀況,將廢棄物分為危險廢棄物、生產廢棄物、一般廢棄物三大類。
A.危險廢棄物:可能對周邊環境或人體安全健康有害的劇毒、易爆、輻射、放射、感染性的廢棄物質。
B.生產廢棄物:因公司生產活動而產生的非危險的廢棄物質。生產廢棄物根據性質分為可回收 和不可回收兩類。
C.一般廢棄物:不屬于危險廢棄物和生產廢棄物,因公司日常活動(辦公、生活等)所產生的 廢棄物。
4.管理職責
4.1、全體管理責任者
公司成立危險廢物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公司廢棄物處理的全體監督和對外部各方的協調,各部門處理責任者的任命并明確其職責。
4.2、廢棄物處理責任者
廢棄物處理責任者為各車間主任,擔負有以下職責:
1)指導和監督各部門生產辦公等活動所產生的廢棄物得到正確妥當處置。
2)自部門廢棄物種類把握,并調動本部門的全體力量,為廢棄物的再利用和減量化而不斷努力和改善。
3)協助全體管理責任者順利完成國家及地方對廢棄物的管理規定事項。
4.3、廢棄物處理擔當者
廢棄物處理擔當者由各部門經理,主要擔負以下工作:
1)確實按照規定方法對廢棄物進行分類處置。
2)廢棄物放置場所的標識和整理。
5.廢棄物處理的`委托
公司全體管理責任者對廢棄物處理的外部回收站進行調查,挑選具備資格的外部回收站。與之協議完畢后,委托其對公司的廢棄物進行處理。
6.《廢棄物一覽表》的作成與維持
6.1、作成
各部門作成附表《廢棄物一覽表》,并取得部門經理承認后送交環境管理事務局;其中,危險廢棄物應指定處理擔當者,其他廢棄物不必指定。
6.2、維持
1)各部門在有新的生產活動,如:生產線變更、新制品或新設備
導入,部品出貨形態變更時,應對《廢棄物一覽表》進行重新評審或修訂(必要時)。
2)正常情況下,每年重新評審一次,必要時進行改訂。
另外,新的廢棄物種類區分困難時,向環境管理事務局查詢。
7、廢棄物分類的教育
各部門應利用會議或其他形式向各級人員說明廢棄物分類的重要性和方法,使廢棄物分類成為全體員工的常識。
8、廢棄物的處理
各部門應對自部門產生的廢棄物擔當管理處置責任,度要實施以下事項:
8.1、暫時放置場所標識
在簡單易行的前提下,和各部門自行設定廢棄物暫時放置場所。并按照分類明確標示,使人一目了然,以下為一般原則供參考:
1)同一場所廢棄物箱設置數量應不影響工作的方便性為宜。
2) 大量同類廢棄物產生場所應設專門廢棄物放置箱。
3)種類多數量少之廢棄物產生場所,暫時將可回收與不可回收的廢棄物分開,在公司統一設置的廢棄物暫置場所投放時再按分類進行投放。
8.2、投放
各部門可將廢棄物暫時投放在公司統一設置的廢棄物統一暫置場所,廢棄物投放時,應按照分類進行準確投放,防止混放、飛揚和異味產生。
廢棄物統一暫置場所的廢棄物由生產管理部搬運工每日運送公司指定垃圾場。
8.3、放置場所的維持
廢棄物放置場所應經常整理、整頓、清潔、清掃,防止異味、蒼蠅、蚊子產生。
9、廢棄物稱量
生產管理部對公司產生的廢棄物進行銷量,結果記錄在附表《廢棄物稱量記錄表》中。
廢棄物管理制度 12
食堂廢棄物管理制度
一、食堂所有殘剩飯和菜葉等廢棄物全部分類處理。
二、禁止任何員工私自將殘菜剩飯帶出食堂。
三、殘菜剩飯由各食品生活組長負責集中,由承包人運出。
四、禁止承包人將殘菜剩飯用來加工“潲水油”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終止供應,并報主管部門查處。
五、食堂垃圾按時集中到垃圾池,禁止堆入在食堂或廚房內,禁止隨意亂倒。
六、禁止使用剩菜剩飯。
廢棄物管理制度 13
1.目的
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產過程及相關過程中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的產生,防止其污染環境,并對其進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產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運行過程中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的控制和綜合處理。
3.職責
3.1 各部門負責將本部門的廢棄物、危險廢棄物分類存放。
3.2 生產部負責車間廢棄物、危險廢棄物折控制和處理工作。
3.3 檢驗室負責實驗過程產生廢棄物、危險廢棄物的控制和處理工作。
3.4 各辦室負責各自辦公區域內廢棄物的控制和處理工作。
3.5 倉管員負責倉庫的廢棄物、危險廢棄物的控制和處理工作。
4.管理辦法
4.1 各責任產部門負責將本部門的廢棄物和危險棄物分類存放和標識。
4.2 公司的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分類如下:
(1)辦公活動產生的一般廢棄物:廢包裝材料、廢舊紙張和報紙,辦公垃圾。
(2)生產活動產生的一般廢棄物:廢棄包裝物、廢舊設備零部件,生產垃圾。
(3)質檢活動產生的一般廢棄物:廢玻璃瓶、廢液等實驗垃圾。
4.2.2 危險廢棄物:
(1)辦公活動生產的危險廢棄物:廢舊燈管和電池。
(2)生產活動產生的危險廢棄物:廢機油及其沾染物,廢舊危險化學品,廢液包裝物。
(3)質檢活動生產的危險廢棄物:危險廢液,沾有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
4.3 原材料倉、成品倉應做好防潮、防曬、防銹、防變質等工作,避免廢品、廢料的形成。
4.4 生產車間在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工藝文件,合理使用包裝材料,盡量減少廢料、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的產生。
4.4.1 各辦公區的廢棄物由回收公司進行處理,企不定期部負責對各辦公區廢棄物處理的監控。
4.4.2 生產車間由機器的維修等產生的廢部件、廢零配件等放入指定的廢料區,達到一定數量后由倉管員進行處理。
4.4.3 檢驗室在檢驗過程中產生的一般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分門別類放置在相應的廢棄物區和危險物區,生產過程產生的廢品、廢料、廢棄物、危險廢棄物應集中分類存放在廢品廢料區和危險廢棄物區,達到一定數量后,由生產部將危險廢棄物交有資質的回收商回收處理,并作好記錄。
4.4.4 生產、辦公、檢驗、生產活動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廢舊設備零部件、生產垃圾、實驗垃圾、辦公垃圾和生產垃圾等一般廢棄物應集中存放,由倉管員定期出售給廢品回收公司和垃圾回收站,并作好記錄。
4.4.5 機修產生的廢機油應單獨存放,標志清楚,定期送有資質的化學危險回收公司處理。
4.5 生產部每月應對廢品、廢料進行統計,必要時做出分析評價。
廢棄物管理制度 14
一、目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為加強公司危險廢棄物安全管理,防止危險廢棄物丟失(或隨意丟棄)造成環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相關部門嚴格按此制度執行。
二、職責
1.由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聯系具有處置危險固體廢棄物資質單位,對危險固體廢棄物進行處理。
2.由生產車間負責廠區內危險固體廢棄物的收集、包裝、運輸。
3.由庫管員負責危險固體廢棄物的儲存。
4.由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平時的監督檢查。
三、內容
定義: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定標準和鑒定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廢物特性的廢物。
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要求,統一存放在回收車間北側庫房中,由質量安全環保部專人管理,并由有資質單位處理。
1.安全環保部負責人與資質的單位簽定處置協議。
2.生產車間產生的`固體危險廢棄物,由產生廢棄物的崗位員工負責收集、包裝、填寫危險固體廢棄物記錄表。
3.生產車間值班課長,定期對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的數量、包裝是否符合要求進行確認,確認無誤后簽字,運送到專門儲存的庫房。
4.庫房管理員負責危險固體廢棄物的接收,并建立危險固體廢棄臺賬。臺賬中寫清送入庫房中,危險固體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入庫時間、出庫時間等相關詳細信息。
5.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儲存危險固體廢棄物庫房進行檢查,檢查頻率不少于每月一次并簽字確認。
6.一旦發生危險固體廢棄物丟失現象,及時對丟失的危險廢棄物進行查找回收,在公司查到不到的情況下,報相關部門協同查找,直到找到為止。公司負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培訓、教育并做出相應處理。
廢棄物管理制度 15
1、貯存、處置危險廢棄物的建設項目,其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并經當地環保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各所屬公司、委托加工單位車間的危險廢棄物,必須指定專人收集,送公司劇毒危化部統一處置,不得隨意拋棄。
3、安全技術部門負責把各所屬公司、委托加工單位車間產生危險廢棄物的產生量、貯存、流向、處置等有關資料上報區環保局。
4、禁止在危險化學品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危險廢棄物。
5、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棄物,必須按照危險廢棄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
6、運輸危險廢棄物,必須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7、對危險廢棄物的容器、包裝物、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場所、設施,必須設置危險廢棄物識別標志。
8、危險廢棄物的包裝應采用易回收利用、易處置或者在環境中易消納的包裝物。
9、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棄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容器、包裝物及其它物品轉作它用時,必須經過消除污染及消毒處理,方可使用。
10、泄漏或滲漏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
11、制訂在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棄物時發生的意外事故的應急措施和防范措施。
12、因發生事故,造成危險廢棄物嚴重污染環境時,安全技術部門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公司領導和區環保部門以及其它有關部門報告。
廢棄物管理制度 16
1、工程概況
xx工程xx標包含xx。本工程廢棄物產生點主要為生產及生活兩塊區域,生產區為兩站一區間;生活營區為辦公及住宿區。
2、廢棄物分類
按照固體廢物對環境與人類健康的危害程度分為:危險(有毒有害)廢棄物和一般廢棄物。按技術處置能力及其經濟性,分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廢棄物。
2.1危險(有毒有害)廢棄物
危險(有毒有害)廢棄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棄物名錄或者按國家統一規定的方法辯識的具有一定毒性、腐蝕性、易燃性、易爆性、化學反應性,或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固態、半固態和液態廢棄物。如廢化學試劑、廢藥品、廢舊電池、廢電腦零件、含鉛廢物、石棉廢物、廢有機溶劑、廢電鍍溶液,電鍍槽淤渣、表面處理酸堿渣、廢油品(含油抹布、手套)、辦公耗材(硒鼓、扭扣電池、墨盒、燈管、涂改液等)等,此類廢棄物需要有相應資格和專業處理能力的單位進行消納和處理。
2.2一般廢棄物
一般廢棄物:是指在施工、辦公過程、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固態的、半固態(泥狀)及不屬于危險廢棄物的生活、辦公及施工垃圾。
2.3可回收廢棄物
可回收廢棄物:指可回收利用的紙張、外包裝、建筑邊角材料等;
2.4不可回收廢棄物
不可回收廢棄物:指無直接用途的可以永久丟棄的(需要處置)的廢棄物;
3、廢棄物的處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各級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施工現場的固體廢棄物應進行有效的管理,按照“分類回收,集中存放,統一處置”的原則進行。
3.1收集和存放
(1)各作業隊/班組每班至少清理一次場地,分類收集固體廢棄物,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2)收集的固體廢棄物應存放至項目部指定的'存放區域/地點,生活垃圾由個人收集并存放至指定的區域/地點,不得隨意亂丟亂扔或任意傾倒垃圾和隨便存放垃圾。
(3)項目經理部應在工地現場劃定專門的垃圾堆放點,必要時設置圍擋,并分區標識。垃圾分區一般可以分為四類,即有毒有害類垃圾區、不可回收類垃圾區、可回收垃圾區和生活垃圾區。對有毒有海垃圾應用容器存放。其他垃圾可堆放存放,清理運走時,一般可用垃圾袋打包裝袋。
(4)項目部一般應在室內劃定可回收固體廢棄物的存放點。其中包括可重復利用類和可再生類固體廢棄物,并應分開存放,作好標識。
3.2運輸
(1)按照深圳市市容環衛局公布的裝運建筑垃圾運輸單位及運輸車輛名單,選擇其中的運輸單位和車輛裝運建筑垃圾。
(2)對進入本工地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車輛應審核其是否持有環衛部門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
(3)檢查運輸車輛是否符合本市對裝運建筑垃圾車輛的車型規定和密閉要求。
(4)保證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做到車容車貌良好,駕駛人員自覺做好車輛保養工作,做到車輛不超載;裝運渣土后及時對車輛進行沖洗,保證車容不整潔、車廂不密閉不出工地。
3.3處置
(1)配置專人負責固體廢棄物處置工作,針對不同類別的固體廢棄物實施不同的處置方式。
(2)可重復利用的固體廢棄物由項目部及時安排利用。只要不影響產品質量,施工人員應盡量節約使用,回收利用。
(3)可再生類固體廢棄物應由項目部安排轉賣至有經營資質的廢舊物品回收單位。
(4)不可回收固體廢棄物應由垃圾處理人員定期委托具有垃圾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應簽訂合同,保留相應的證明文件(合同、協議、發票、資質、營業執照等)。
(5)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應由垃圾處理人員分類打包裝袋,委托政府指定的專業處置點進行處理。應簽訂合同,保留相應的證明文件(合同、協議、發票、資質、營業執照等)。
(6)當本公司利用建設單位的原有的生活垃圾的處理渠道處置生活垃圾時,應具備建設單位和本公司的文件記錄證明生活垃圾的處置合規性。
3.4其余處置方法
3.4.1廢水處理方法
(1)化糞池擬建前,應依據施工高峰期施工人數量,按規定配設有效容積的化糞池,并向所在地市容環境衛生局申報建設。經申報同意施工后方可施工。在未搗制化糞池前,必須報申報部門查驗,經查驗批準合格才能使用。
(2)生活污水與糞污水必須分排,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化糞池,污水排入口必須設置格柵,控制垃圾流入下水道。
(3)施工污水處理措施:工地范圍內必須建立統一、集中、暢順的污水排放系統,在排放市政下水道前必須經過三級沉淀池,并定期清理沉淀池沉積物。
(4)施工現場設置排水溝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經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5)定期對排放污水的SS、COD、BOD、油、PH值進行檢測,符合排放標準后,方可排放。
3.4.2廢物處理方法
(1)施工現場土方作業采取防止揚塵措施。主要道路進行硬化處理,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
(2)從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運輸采用密閉式運輸車輛或采取覆蓋措施;施工現場出入口處采取保證車輛清潔的措施。
(3)場地硬化,保持車輛運輸路線清潔,無粉塵積聚,車輛行走線路場地不予破壞,并派專人定時沖洗線路面。
(4)離開工地車輛在門口洗車槽處將車輪,車身沖洗干凈,并經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上路。
(5)運輸車輛一律雇請散體物料運輸公司有準用證的車輛,絕不雇請野車。車輛裝土時,不得超載,并按規定要求做好圍蔽,防止在運輸途中掉落污染路面。
(6)施工現場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場地平整堅實。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
(7)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車輛的尾氣排放符合國家環保排放標準的要求。
(8)水泥漿拌制等有粉塵污染物所作業的工人,必須對其發放口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4、監督檢查和跟蹤
(1)每周應進行固體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2)項目部對工地的安全、文明和環境工作巡查和定期檢查時,都應將廢棄物的處置工作作為檢查的內容,認真進行檢查,并記錄在檢查記錄中。發現問題應開具整改單,督促相關責任部門進行整改。
(3)對于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BT指揮部對于本項目經理部開具的廢棄物整改通知單,應立即組織整改,并及時作出回復,保留整改回復的記錄。
廢棄物管理制度 17
一、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培訓;
二、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保存登記資料;
三、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棄物,并按照類別分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有明顯的警示標識。
四、醫療廢棄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廢棄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棄物收集處理;
五、建立醫療廢棄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棄物;醫療廢棄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醫療廢棄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和人員活動區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場所,醫療廢棄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定期消毒和清潔;
六、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的專用運送工具,按照本單位確定的內部醫療廢棄物運送時間、路線,將醫療廢棄物收集、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運送工具使用后應當在醫療衛生機構指定的地點及時消毒和清潔;
七、污水、傳染病或者疑似傳染病患畜的排泄物,應當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八、嚴禁一次性醫療用品回籠使用,嚴禁非法回收一次性醫療用品;
廢棄物管理制度 18
1、目的
對固體廢棄物進行控制和管理,以降低污染,保護環境,消除安全隱患。
2、范圍
適用于公司管轄區內所有固體廢棄物的控制和管理。
3、職責
3.1車間負責生產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的控制;
3.2各部門負責辦公和清潔過程中產生固體廢棄物的控制。
4、程序
4.1固體廢棄物的管理標準
固體廢棄物的管理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車間在生產過程中強調清潔生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盡量減少生產垃圾的產生。生產部負責監督檢查。
4.2固體廢棄物的收集、儲運管理
公司生產、生活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在收集、儲運過程中必須實行密閉儲運,不得出現遺灑。
4.3固體廢棄物的初步分類
4.3.1公司生產、生活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由相關部門按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危險物、三類,進行初步分類。
4.3.2可回收物包括:紙張、玻璃、塑料制品、金屬制品等。
4.3.3危險廢棄物包括:廢電池、廢燈管、墨盒、硒鼓、廢棉絲、含油廢手套、廢油漆殘渣等。
4.3.4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泥渣、碎磚頭、石塊等。
4.4固體廢棄物的外運處理
公司生產、生活活動中產生的固體不可回收廢棄物,統一放入市城建局環衛部門設置的垃圾箱,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4.5危險廢棄物的控制
廢電池、廢燈管、墨盒、硒鼓、廢舊設備零件、廢棉絲、廢機油、廢油漆殘渣、稀料、化學藥劑包裝物等危險廢棄物,由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設置收集箱,單獨收集處理,并做出明確標識,收集后的危險廢棄物交專業垃圾處理單位進行外運處理。
4.6可回收物的處理
由辦公室聯系廢品回收單位或個人,定期清理外賣。
5、相關文件
5.1《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
5.2《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6、相關記錄
6.1《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廢棄物管理制度 19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保障員工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共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公司區域內危險廢物的生產、收藏、存儲、轉移、利用、處置等活動。
第三條公司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實行預防為主,全過程管理和污染單位承擔責任的原則。
二、具體管理要求
第四條積極推廣清潔生產,避免或者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鼓勵對危險廢物的合理利用,實行對危險廢物的無害化處理。
第五條各單位應當加強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工作的重視,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生產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每月5日前向廠主管部門申報登記危險廢物的產生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有關資料。
第七條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相關規定。
第八條禁止向環境傾倒、堆置危險廢物。
第九條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轉移應當使用符合行業標準的容器和包裝物。
第十條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第十一條危險廢物的貯存時間不得超過一年,法律、法規另行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生產危險廢物的單位,委托外單位處置危險廢物時,需提供處置單位相關資質(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并到廠主管部門備案。
三、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
廢棄物管理制度 20
1、每季度結束前10日內向渝中區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申報下一季度餐廚垃圾的種類、數量等基本情況,并取得回執;
2、自行設置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收集專用容器,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密閉、整潔;產生廢棄食用油脂的,還應當按照環境保護管理的有關規定,安裝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設施;
3、在餐廚垃圾產生后24小時內將其交給收運單位運輸;
4、不得將餐廚垃圾交由未經政府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的本行政區域內的餐廚垃圾收運單位或者個人收運、處理。
5、每日(含法定節假日)至少到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清運一次餐廚垃圾;
6、在收集當日內將餐廚垃圾清運至餐廚垃圾處理單位處理;
7、未經批準,不得停業、歇業;確需停業、歇業的,應當提前15日向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報告并征得其同意;
8、實行密閉化運輸,不得滴漏、撒落;
9、每月10日前將上月收運的餐廚垃圾的來源、數量、處理去向等情況向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備案,并取得回執。
廢棄物管理制度 21
一、支配專人準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并根據類別分離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密閉的容器內。
二、轉運人員收集醫療廢物時要與廢物產生地點負責人舉行廢物交接記下并簽名,記下的內容有:醫療廢物產生地點、日期、廢物類別及需要說明的'事項。記下材料存檔三年。
三、轉運人員在運輸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根據規定的時光和路線運輸至內部指定的暫存地點。
四、轉運人員在運輸醫療廢物前,應該檢查包裝物或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輸至暫存地點。
五、轉運人員在運輸醫療廢物時,必需防止造成醫療廢物盛裝容器破損或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蔓延,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一律實施袋裝封閉運輸。
六、本單位內部普通實行天天運輸,運輸時避開穿越醫療區、人員活動區、食堂、辦公區等。
七、醫療廢物轉交出后,應該對臨時儲存地點、容器準時舉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八、天天運輸工作結束后,準時對運輸工具舉行清潔消毒。
廢棄物管理制度 22
為進一步規范我院醫療廢物的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產生危害,加強醫療廢物管理,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精神,特作如下規定:
第一條各科室(部門)應按以下要求,及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
(一)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應嚴格分類收集。生活垃圾用黑色袋子裝,醫療垃圾用黃色袋子裝,放射性垃圾用紅色袋子裝
(二)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三)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四)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五)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七)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八)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九)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十)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第二條各科室)醫療廢物產生地點應當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
第三條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第四條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第五條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送至醫院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
第六條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送至暫時貯存地點。第七條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第八條建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第九條醫療廢物轉運出去焚燒銷毀時應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條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第十一條禁止工作人員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第十二條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三條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銅仁華夏醫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應急預案》緊急采取處理措施。
第十四條醫療廢物管理人要組織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提高全體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
第十五條為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并及時報告醫院相關部門。
第十七條醫院醫療廢物管理實行責任制。責任人、管理人及從事醫療廢物日常工作的人員應盡職盡責,做好各項工作。
第十八條本規定未涉及的,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準。違反本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扣除獎金、開除等處分。情節惡劣者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廢棄物管理制度 23
為進一步規范我院醫療廢物的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產生危害,加強醫療廢物管理,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方法》等相關法律規矩精神,特作如下規定:
第一條各科室應按以下要求,準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
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應嚴格分類收集。生活垃圾用黑色袋子裝,醫療垃圾用黃色袋子裝,發射性垃圾用紅色袋子裝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該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舉行仔細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該在標簽上注明;
廢棄的麻醉、精神、發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規矩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該交由特地機構處置;
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該交由特地機構處置;
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急廢物,應該首先在產生地點舉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該根據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該使用雙層包裝物,并準時密封;
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其次條各科室醫療廢物產生地點應該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辦法的暗示圖或者文字說明。
第三條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該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第四條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該對被污染處舉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強一層包裝。
第五條運輸人員天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根據規定的時光和路線送至醫院指定的臨時儲藏地點。
第六條運輸人員在運輸醫療廢物前,應該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送至臨時儲藏地點。
第七條運輸人員在運輸醫療廢物時,應該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蔓延,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第八條建立醫療廢物臨時儲藏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臨時儲藏的時光不得超過2天。
第九條醫療廢物轉運出去焚燒銷毀時應舉行記下,記下內容應該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分量或者數量、交接時光、終于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記下資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條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該對臨時儲藏地點、設施準時舉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第十一條禁止工作人員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第十二條禁止在非收集、非臨時儲藏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三條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蔓延和意外事故時,應該根據《銅仁華夏醫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蔓延應急預案》緊張實行處理措施。
第十四條醫療廢物管理人要組織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輸、臨時儲藏、處置等工作的人員,舉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平安防護以及緊張處理等學問的培訓,提升全體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熟悉。
第十五條為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輸、臨時儲藏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須要的防護用品,定期舉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損害時,應該實行相應的處理措施,并準時報告醫院相關部門。
第十七條醫院醫療廢物管理采取責任制。責任人、管理人及從事醫療廢物日常工作的人員應盡職盡責,做好各項工作。
第十八條本規定未涉及的,及國家相關法律規矩為準。違背本規定的,視情節輕重賦予警告、記過、扣除獎金、免職等處分。情節惡劣者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矩追究責任。
廢棄物管理制度 24
一、培訓目的:
利用培訓提升全體醫護員工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熟悉,加強環保意識和自身防護意識,從而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所產生的危害,進一步保障人類健康。
二、培訓對象:
1、醫療廢物管理的'專職人員;
2、全院各科室醫、護、藥、技、工勤等全體人員;
三、主要培訓內容:
1、醫療廢物管理的重要性和須要性;
2、國家相關規矩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
3、醫療廢物管理專職人員職責與責任;
4、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辦法和工作要求;
5、醫療廢物內部運收工作程序;
6、醫療廢物轉交手續及記下制度;
7、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輸、臨時儲藏過程中工作人員職業衛生安全自身防護措施;
8、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稅、蔓延時報告處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緊張處理措施。
四、培訓方式:
1、下發有關國家規矩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和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方法和相關制度,供全院醫護員工自學或部門負責人組織學習。
2、分期、分批、分層次、分離采納多種形式對各級各類人員舉行強化培訓與考核。
3、結合實際工作對有關人員舉行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程序規律和操作辦法的指導和演示。
4、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臨時儲藏的時光不得超過2天。
5、禁止在醫療廢物臨時儲藏地點“吸煙”、“飲食”等。
6、嚴格辦理醫療廢物轉交手續,依照危急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7、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對臨時儲藏地點、設施準時舉行消毒和清潔處理。
8、天天做好個人衛生處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9、禁止轉讓、買賣醫療廢物,一經發覺將依法處理。
10、每月將醫療廢物按科室分類匯總統計表,報送監控部門備案。
廢棄物管理制度 25
加強全員醫療廢物管理的教導和培訓,捉高其管理的意識,人人參加管理,落實到位,責任到人。
嚴格醫療廢物的分類管理。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上述廢物必需分類,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廢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排瀉物污染的棉球棉簽、紗布、注射器、輸液皮條等一次性醫療物品、廢棄的被服、被隔離收治的傳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菌種、廢棄的醫學標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方法:病區、門診、檢驗科、產房、手術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簽、紗布,注射器、輸液皮條等感染性醫療垃圾、傳染病區病人的生活垃圾所有放入專用的黃色塑料袋存放。
——損傷性廢物:包括廢棄的醫用針頭、縫合針、解剖、手術、備皮刀、玻璃試管等。管理方法:病區、門診、檢驗科、產房、手術室將廢棄的醫用針頭、縫合針、解剖、手術、備皮刀放入專用的利器盒中。
——藥物性廢物:包括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廢棄的藥品。管理方法:藥劑科、病區、門診等科室如有上述藥物性廢物一律用黃色塑料袋存放。醫務人員、行政辦公室、醫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各科室在存放醫療廢物前,認真檢查塑料袋有無破損、滲漏,存放的醫療廢物只能達到塑料袋的3/4后必需舉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內的全部醫療廢物不得再取出。
科室、病區必需根據醫院規定的時光和道路運輸醫療廢物、垃圾至醫院指定的暫存點。
領導小組,負責突發大事通訊、車輛、醫療設備、藥品和防護物資的需求方案和分配方案的制定,交流與屬地突發大事工作指揮部物資保障組的聯系渠道,保證醫療應急救援一線工作的.需要。
1、把握本醫療機構應急處置工作的醫療設備、常用藥品、防護物資的基本狀況,了解相關的供求情況,多渠道組織資源。
2、對部分選購困難的藥品,制定選購預案,疏通供給渠道,確保藥品的供給。
3、對緊張需求的物資、藥品、設備提出調配的計劃,并負責落實。
廢棄物管理制度 26
一、運送人員收集各科醫療廢物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實行登記記錄。禁止工作人員及清潔工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三、運送人員將醫療廢物交于指定的垃圾處理公司時應進行交接點數,詳細記錄重量、袋數、時間并雙方簽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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