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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16 11:57:28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企業,針對財務管理、財務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訂立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在實際工作中起規范、指導作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ㄒ唬┗I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ǘ┳龊秘攧展芾砘A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ㄈ┘訌娯攧蘸怂愕墓芾,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ㄋ模┍O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節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目標。

          第3條

          財務管理工作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節

          財務機構和財務人員

          第4條

          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5條

          公司的財務機構:財務科,是公司的財務管理部門。

          第6條

          財務科主要職責:

          1、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資金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監督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向總經理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公司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簽署后執行。

          4、監督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5、監督本部門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并向總經理報告。

          6、對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7、負責本部門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第7條

          計劃財務科科長領導計劃財務科的工作,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8條

          財務科科長的職責:

          1、主持計劃財務科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按期(月、季、年度)向總經理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資金的`籌措工作。

          4、編制審核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5、參與公司的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6、協調處理對內對外的關系。

          第9條

          財務部門建立稽查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項目的登記工作。

          第10條

          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11條

          公司領導要切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2條

          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報銷或執行,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嚴禁任何人對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13條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也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移交交接具體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必須進行監交,一般財務人員的交接,由計劃財務科科長進行監交;計劃財務科科長的交接,由總經理進行監交。

          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

          第14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中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財產清查,成本核算等事項的規定。

          第15條

          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16條

          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17條

          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的各種文字記錄必須用中文記載;數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18條

          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

          第四節

          資金管理

          第19條

          計劃財務科要加強對資金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合理運用,提高效益。

          第20條

          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取現金。

          第21條

          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22條

          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2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定代表人私章由本人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23條

          單位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日下午下班前送存銀行,嚴禁坐支現金。

          第24條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收付有憑據。

          第25條

          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存入私人賬戶,嚴禁使用兩本賬或賬外有賬。

          第五節

          工資及獎金

          第26條

          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27條

          員工的工資標準及獎勵方法由企管科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計劃財務科執行。

          第六節

          庫存物資管理

          第28條

          倉庫部門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計劃財務科報送一份庫存報表。

          第29條

          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保管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與賬面結存數進行核對。

          第30條

          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進行處理,必須查明原因后,報總經理審批后進行處理。

          第七節

          會計憑證和檔案管理

          第31條

          公司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保管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虛開發票。違者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32條

          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必須由經辦人員負責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

          第33條

          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保管時間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保管。

          第34條

          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財政部門、稅務機關等同意后,才能銷毀。

          第八節

          其他

          第35條

          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原制度與本制度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并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四條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五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六條規范企業財務行為。

          第七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簽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并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八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匯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九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十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于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

          第十四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五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六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并詳細附于文字說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七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并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并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進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之相關制度和職責,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之“進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適應中國11發展總公司高速發展的要求,加強進出口業務管理,明確責權,確保貿易項目質量,建立規范化、科學化的管理模式,根...

          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之“進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中國11發展總公司高速發展的要求,加強進出口業務管理,明確責權,確保貿易項目質量,建立規范化、科學化的管理模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11總公司實際經營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的重點是從財務管理與資源控制的角度出發,涉及法規的問題,請參照(中國11發展總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11系統所有從事進出口業務的商品流通企業。

          第二章出口業務

          第四條出口項目報審時,業務人員需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1、《合同審批表)(見附表一);

          2、出口合同及國內購銷合同或委托代理出口協議樣本:

          3、《自營出口商品換匯成本預算單》(見附表二);

          4、如出口商品屬于國家計劃配額內商品,還需提供出口商品許可證正本,招標項目需提供出口中標書。

          第五條財務主管人員根據上述資料有權審核以下內容:

          1、復核《自營出口商品換匯成本預算單》,對項目預期的總體盈利情況進行審核;

          2、項目在運行過程中是否有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如海關、稅務、外管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公司有關財務制度的可能;

          3、對于代理出口業務是否存在承擔銷售盈虧,墊付商品資金及擔負基本費用的情況;

          4、對收付款方式的選擇是否合理、安全,經營資金是否有保障。

          在上述審核過程中,財務主管人員對項目的某些具體情況持有異議時,項目執行人須詳細說明情況,對有嚴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或公司財務制度,以致于項目不具備操作的條件時,財務主管人員可在《合同審批表)中簽署否定意見。

          第六條對于自營出口項目,業務人員應在支付國內商品采購貨款前5一10天與財務人員聯系,以便財務人員及時安排資金。辦理付款手續時,業務人員應填制(進出口貿《進出口貿易項目付款申請表》(見附表三),并報請本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公司負責人簽審,并附加蓋“法規審核專用章”的有關合同或協議書副本,財務人員依此辦理忖款手續。付款后業務人員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發票交財務部門。對于增值稅發票,財務人員應逐項認真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發票,業務人員有責任重新向客戶索取。

          第七條在做農副產品收購業務時,不準直接向農民收購。所購貨物裝上運輸工具取得運輸部門憑證后,方可支付不超過貨款20%的預付款,貨物運至出口裝運港經商檢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支付余款。如發現不符合出口商品規格和質量等問題,應拒絕收購和付款,并及時向對方提出有效異議,如已憑托收方式付款的,應及時予以追回。

          第八條關于127特戶的使用方法的規定:在商品采購業務中,原則上不采用匯票自帶(即127特戶)方式,如確因業務需要,經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可由業務人員和財員共同攜帶外出,相互監督使用。業務人員負責貨物采購及訂立合同,財務人員負責掌握匯標及討款,貨物余額超過10萬(含)元人民幣的,合同簽訂步須上報購批準,派出的財務人員須見到公司分管領導簽字同意付款的書面傳真后方可付款,特殊地區無法使用傳真的,由公司領導口頭通知派出的財務人員,回京后補辦書面手續。

          第九條在買方開出信用證后,業務人員應立即通知財務人員到通知銀行查收,財務人員視資金狀況采取相應融資措施,需要信用證打包貸款的項目,財務人員應及時與銀行聯系,爭取貸款早日到位。

          第十條在出口貨物裝船發運后,業務人員應在1一2個工作日內按照信用證或有關出口合同的要求制妥全套結匯單據,并填制匯票(見附表團),業務人員應配合財務人員做好審單工作,盡早向銀行交單收匯、結匯。

          第十一條對核銷單的管理

          報關之前,業務人員需從財務部門領取(出口收匯核銷單),同時在(核銷單領用登記薄)上簽字。注明申領份數。合同號、商品名稱、申報金額。報關后業務人員應立即將核銷單退還財務部門。對不及時退還累計達5份以上核銷單的業務人員,在下一次領取核銷單時,財務人員有權拒發,同時,財務部門有權視情節輕重提請人事部門扣發相應工資。

          第十二條財務人員到外匯管理局辦理核銷手續時,應備好下述資料正本。

          1、蓋有海關驗訖章的核銷單;

          2、報關單:

          3、銀行結匯水單(蓋有“供核銷專用”字樣的已在外管局備案的結匯水單);

          4、外貿發票。

          上述單據之間要求單位數量一致,金額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人員在辦理出口退稅時,應及時備好全套資料如下。

          1、出口退稅申請表:

          2、增值稅發票并附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3、在外管局已核銷的核銷單;

          4、報關單;

          5、外貿發票;

          6、收入成本作銷帳復印件。

          上報稅務局后,財務人員還應積極配合稅務局做好函證調查工作,盡早收回退稅款。

          第十四條代理出口業務中,在完成銀行結匯,外管局核銷工作之后,財務人員應持上述資料到稅務局辦理出口退稅轉移單,并交委托方在當地退稅。對于委托方堅持在我公司辦理退稅的,我公司本著不墊付稅款的原則執行。

          第三章進口業務

          第十五條進口項目報審時,業務執行人需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1、《合同審批表》;

          2、進口合同及國內購銷合同或委托代理進口協議樣本;

          3、《自營進口商品盈虧預算單》(見附表五);

          4、如進口商品屬于國家控制性商品,還需提供進口商品許可證正本或機電設備進口證明或進口商品登記證明。

          第十六條財務主管人員根據上述資料有權審核以下內容:

          1、復核《自營進口商品盈虧預算單》,對項目預期的總體盈利情況進行審核;

          2、項目在運行過程中是否有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如海關、稅務、外管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公司有關財務制度的可能;

          3、對于代理進口業務是否存在承擔銷售盈虧,墊付商品資金及擔負基本費用的情況;

          4、對收付款方式的選擇是否合理、安全,項目資金是否有保障。

          5、如對內為遠期收款方式的,除有長期業務關系的客戶經特批外,一般不宜采用。

          第十七條對于需開立信用證的進口業務,業務人員須提前三天向財務部門提交公司內部的.(信用證開立申請書調見附表六),并報請業務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以及公司負責人簽審后,再向財務人員提供下列資料:

          1、蓋有《法規審核專用章》的進口合同,國內購銷合同或委托代理進口協議正本一套。

          2、銀行開證申請書;

          3、如屬國家控制性商品、還需提供進口商品許可證或機電設備進口證明或進口商品登記證明等文件正本。

          第十八條財務人員在備齊上述開證所需資料審核無誤后,盡快提交銀行,并按與銀行事先約定的保證金比例將款轉入銀行保證金帳戶。信用證開出后,財務人員應及時取回信用證副本并交業務人員共同核對。

          第十九條開出的信用證需修改時,業務人員應及時向財務部門提出書面改證申請并附詳細內容,重要內容的修改還需業務部門負責人的簽字。財務人員審核無誤后加蓋財務章送交銀行通知改證,并及時查收改證回單。

          第二十條財務人員應根據信用證條款或進口合同中規定的議付單據仔細核查單證是否相符,以及各個單據之間是否相符,如若發現單單之間、單證之間有不一致之處,應及時通知付款銀行,停止對出口商付款。

          第二十一條在對外議付時,業務人員應提前5一10天與財務人員聯系,以便財務人員合理安排資金;經審核無誤可以對外付款的合同,業務人員填制《進出口貿易項目付款申請表》,并報請業務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L/C方式除外)簽審后交財務人員辦理付款手續,并配合財務人員備齊向銀行購匯所需的資料。

          第二十二條財務人員在見到《進出口貿易項目付款申請表》后,填制忖款單據,向銀行提交下述資料:

          1、購匯申請書;

          2、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

          3、報關單;

          4、進口合同,國內購銷合同或委托代理進口協議正本;

          5、如屬國家控制性商品,還需提供進口商品許可證或機電產品進口證明或進口商品登記證明等文件。

          議付后,財務人員應及時取回購匯單據及核銷單并通知業務人員購匯成本。

          第二十三條代理進口業務對外議付時,如果公司尚未收到委托方應付的貨款,在L/C付款方式下,業務人員負有責任將公司所墊貨款及加收的利息在限期內向委托方追回,在其他付款方式下,財務人員有權延遲或拒絕忖款。

          第二十四條未經財務人員審核過的合同,或不能提供加蓋“法規審核專用章”的合同,或無法提供銀行購匯所需單據的項目,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第二十五條進口商品在國內銷售時,財務人員根據《購銷合同)中的規定及時與業務人員聯系催收貨款,貨款收回后方可開具增值稅發票。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門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一)負責公司財稅計劃的編制與實施;

          (二)負責租金、稅金、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足額收繳工作;

          (三)編制公司各種財務報表及帳務處理;

          (四)負責員工薪酬發放、出差報銷及日常帳務處理等財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公司外部財務環境協調處理工作。

          (六)商戶日常費用的收取。

          (七)公司庫房等購買用品的.建檔記錄。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1.1為了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財務預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準確計量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財務資源;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1.3本規定在公司內部暫時執行,隨著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和不斷拓展,將進行更改、補充和完善。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的財務管理體制,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即財務部。

          2.2公司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規定,結合公司的核算體制和財務管理的實際需要,配備財會人員,加強對財會人員的管理。

          2.3財務部主要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主要職責為: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各項會計制度擬定;

         。2)參與公司籌資方案的擬定和實施;

         。3)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

         。5)負責公司財務預算管理、會計核算;

         。6)負責編制合并報表,提供財務數據,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并作好項目和財務分析工作;

         。7)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稅收;

         。8)負責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保管,票據申購、使用、核銷等管理工作;

          (9)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賬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10)參與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

         。11)協調處理與各單位的關系。

          2.4財務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5公司董事會按有關程序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

          第三章會計核算

          3.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結合經營項目實際情況,制訂并實施有關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及時、正確反映經營業績和披露經營風險。

          3.2公司采用借貸記賬法,以中文作為記錄的文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設置總分類和明細賬科目。

          3.3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賬務處理,并實行會計電算化。

          3.4公司依照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確認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

          3.5公司嚴格區分本期費用支出與期間費用支出。

          3.6公司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如果財產發生減值,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3.7公司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和收益、少計負債和費用。

          第四章財務預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規定,對公司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項目運作等實行全面財務預算,并依據其實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開始前組織編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項財務預算,財務預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營預算;

          2.盈利預算;

          3.資金預算。

          4.3公司在預算年度開始后,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階段的控制和監督,及時進行差異分析,并查實差異的原因,向總經理報告。

          第五章收入、成本費用管理

          5.1公司建立并完善營業收入的管理規定,確保收入循環中的報價、簽訂合同、實際收款和開具發票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加強對業務活動的財務監督。

          5.2營業收入是指公司在營業期間收取的各種經營項目的主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公司在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5.3公司對外投資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資收入和長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在持有期滿后確認,長期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合法審計報告中的財務年度權益確認。

          5.4成本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當期發生的成本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雖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費用,但應有后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成本費用。但應歸屬本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不得掛賬,調節利潤。

          5.5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履行請購、審批、合同訂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費用。費用報銷的審批及流程按照費用報銷暫行規定執行。

          5.6公司合理運用財務杠桿,降低財務費用等資本成本。

          第六章資產管理

          6.1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現金管理條例》、《銀行支票使用管理暫行規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和公司現金、銀行存款管理暫行規定,對貨幣資金的使用、銀行賬戶的開設和使用進行管理。貨幣資金的保管和核算須崗位分離。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明確欠款對象,落實追款責任并依據結果施以獎懲。

          公司采用余額百分比法估計壞賬損失,并計提壞賬準備,計提的比例為期末應收款項的5‰。財務部對已確實不能收回的超齡應收款項,定期逐筆書面上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作為壞賬損失處理。如數額較大者須通過董事會批準后處理。

          6.3公司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采購、保管、領銷、記錄、盤點制度,保證賬、卡、物相符。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領用或發出存貨,采用先進先出法確認其實際成本。

          6.4公司制定并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預算、授權購買、登記核算、維護保養、處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資產按分類確定折舊率,采用直線法折舊。全部折舊額在相應資產的有效經營期內收回。

          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建、清理、報廢等,都應當辦理會計手續,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立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

          6.5公司對資產使用部門要求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當期末賬面資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發生差額時,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提交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第七章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管理

          7.1公司的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進行。

          7.2公司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實施股本變動、提取公積金以及分紅派息等程序。

          公司法定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的10%提取。

          第八章籌資管理

          8.1籌資是公司根據發展需要,在自有資金不能滿足和保證公司正常運轉時,從外部獲取資金以達到公司經營目標的必要活動。籌資必須充分考慮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和掌握好籌資策略和方法,確保此項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

          8.2籌資的目的是投資,籌資策略必須以投資策略為依據,充分反映公司投資的要求;I資時考慮以下因素:以“投”定“籌”、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籌資成本、籌資管理的難度、公司籌資的期限、負債率和還債率等。

          8.3籌資方式包括銀行籌資、股票籌資、債券籌資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銀行籌資是公司資金籌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內容,在公司的發展階段,應盡量爭取各專業銀行的支持。

          第九章投資管理

          9.1公司依據國家宏觀經濟環境、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地區及行業發展狀況、公司及項目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對公司的長期發展有較大的影響投資項目,作為是對外投資管理的重點,同時,為改善投資決策效果,提高投資決策能力和收益,董事會對投資項目進行初審、分析、篩選、評價、論證。公司不從事證券信用交易,避免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9.2對外投資應考慮投資增值程度、投資保本能力、投資風險性、納稅優惠方針、投資的預期成本、籌資能力、投資回報期間的長短等,全面綜合考慮各因素的基礎上,確定投資的項目。

          9.3在爭取獲得更多的投資增值、投資收益時必須重點考慮投資的風險,包括項目特有風險、公司風險、市場風險。由于項目的市場風險不能通過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對項目的影響非常重大,但公司風險或項目特有風險也不容忽視。

          9.4短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能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一年的投資。短期投資按取得時的投資成本入賬。

          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確認投資收益。

          9.5長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不能隨時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投資,并分別在“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科目中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股權投資,根據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債權投資,按取得的實際成本,作為開始投資成本。

          9.6公司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終了,對長期投資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于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9.7公司根據《公司法》,以及公司發展戰略實施對外投資,并嚴格履行立項、可行性分析、審批、運作、監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序,對外投資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章財務信息管理

          10.1公司依據《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財政部頒布的其他有關制度,編制財務報表。

          10.2公司的財務報表屬于公司的財務機密,未經董事會批準的財務報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經審核過的報表如需外送,需經財務負責人并報總經理批準。月報在次月的十日內送各股東,季報在每一季度結束后的二十日內送各股東,年報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的三十日內送各股東。

          10.4公司依照《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實行財務電子信息系統,實現授權、崗位分離、記錄控制等內控程序的電算化,保證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相關人員在使用財務電子信息系統過程中,嚴格遵循內部控制規范和技術規范,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10.5公司財務部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文本(電子)資料。

          10.6財務部按照規定作好財務工作交接工作,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十一章附則

          11.1本規定由董事會負責修改和補充。

          11.2本規定由董事會授權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1.3董事會委托公司財務部依據本規定擬定若干具體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頒發施行。

          11.4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一.總則

          1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范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范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范,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財務管理體制

          1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定

          2.1.5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權限分配

          1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審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范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集團總部

          4.1.1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縱向隸屬關系范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關于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范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后后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先下級,后上級;

          4.4.2先定性審核,后定量核準;

          4.4.3先業務行政線,后財務線.

          4.5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準,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認真、仔細、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4.8.3忠于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財務管理規則

          1籌資管理

          1.1籌資原則

          1.1.1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權益性籌資

          1.2.1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合資企業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準,并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合資企業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總部備案.

          1.2.3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1.3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投資管理

          2.1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并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投資收益;

          2.2.6稅務論證.

          2.3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準,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后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準,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虻盅何,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年度終了后,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后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準(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并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2.11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投資審批權限:

          2.12.1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準;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3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準,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4通過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5債權投資

          1)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6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匯報一次.

          2.12.8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準.

          3.2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準.

          3.2.5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后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后方能入帳;

          3.3.3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3.4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準.

          3.5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并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庫存現金管理

          4.1.1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送存銀行.

          4.1.4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后,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于每日終了后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后及時處理.

          4.1.8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現金支付范圍:

          1)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個人勞務報酬;

          3)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別支出.

          4.2銀行存款管理

          4.2.1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并簽字認可后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并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閑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并符合以下原則.:

          1)支出項目必須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2)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復付款.

          4.3結算資金管理

          4.3.1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并在備注中注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采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4.3.4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對于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準,報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并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采取或繼續采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各分公司應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復核,并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復付款.

          4.3.9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并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后,確實無法追回;

          2)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余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準.

          5存貨管理

          5.1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后方可處理:

          5.2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采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采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營業收入管理

          6.1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后,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制度《建筑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細則遵照有利于國家,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企業,有利于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章財務部門職責

          第五條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財務規章制度,認真、負責貫徹實施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六條根據會計核算原則,組織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包括購進、存貨、往來、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長期投資、費用工資、稅金、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帳、記帳、算帳、結帳、對帳。

          第七條及時,完整,準確,真實編制月報和年報報表。

          第八條及時編制公司各門店,下屬分公司的經濟效益考核表,為計提工資和資金提供財務依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現金管理制度,熟練掌握收付辦法和手續。

          2、認真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正確和完整性,保證內容真實、手續完備。

          3、記賬憑證的填制要準確反映經濟內容的主體,正確運用會計科目和記賬規則,做到摘要簡明扼要,數字準確,內容完整。

          4、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及時辦理收付款業務。對于大的開支項目,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或領導同意方可辦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憑證上加蓋收、付訖戳記或出納人員名章。

          5、根據辦理完畢的記賬憑證,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并結出當日余額,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6、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庫存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保證安全。不得以“白條子”充抵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庫存現金與賬不相符時,應及時報告領導查明原因。

          7、不準“坐收坐支”現金,做到“收到解交”、“支則提取”,不套取現金。

          8、做好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對各項借款要定期清理催收。做到一事一借一報,對同一人的現金借款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9、按時發放獎金福利及學生的獎學金、生活補貼、勤工儉學等費用

          10、做好學生的收費及欠費管理工作。

          11、認真做好基建總賬的記賬、報賬工作,按時編制和報送報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和會計制度,敬崗愛業,不做有損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服務意識。為了完善公司財務管理,綜合本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經總經理批準特制訂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工作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和審批制度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到財務借款。(無總經理簽字批準,財務不得辦理借款)。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或報銷后,會計方可將借款單交還借款人。前次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本司暫無出差事宜,標準待定。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現金或支票),部門,借款理由,所借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到財務借款。(無總經理簽字批準,財務不得辦理借款。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電話批準同意,方可辦理借款。但次日須補辦審批手續。)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生產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者,辦公用品,單價在2000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到財務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要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于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當月報銷下月再借,每年年度終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資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6、因出差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及開具收據。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審批報銷單,原始發票付報銷單后面,寫明實際發生的費用事由,明細,金額,經手人簽字,報總經理審批簽字后到財務復核,方可報銷。報銷手續采取誰經手誰報銷。單筆報銷,不得多次合計報銷。

          因銀行對庫存現金的控制,財務庫存現金不足時,先在財務登記報銷計劃,由財務通知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主管領導簽字,總經理審批簽字,到財務部復合方可報銷。

          四、工資及考勤管理:

          1、為便于及時計算工資,每月月底最后一天至下月的第一天,各部門將考勤表經職工簽字認可,報主管領導審核簽字,交財務計算工資,誤期各部門自行負責。

          2、每月職工加班的要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報總經理審批簽字后交財務做加班工資表,未經審核審批的不得計付加班工資,隔月未報按放棄加班處理。

          3、行政和保安主管保潔主管將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職職工的名單發財務。每月人員進出變得應向財務報出清單,以便財務核對在職人員工資。如考勤表有職工考勤名單而無簽訂勞動合同,又沒有人員變動名單的,財務當月不計算工資,核對后補。

          五、財務部總賬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賬和總賬。端正服務態度,做好服務工作。

          2、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和稅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款、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財務部出納會計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所有費用報銷,借款等資金流動,應該嚴格實行審批制度,由總經理審批簽字后方可報銷或付款。端正服務態度,做好服務工作,對報銷人員報銷事宜等做好認真的解釋工作。

          5、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6、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7、完成領導交付的其它工作。

          七、帳簿管理

          1、由于會計核算均使用電算化,大部分帳簿由電腦自動生成,定期打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帳簿: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

          2、、以上各帳簿由公司總賬會計進行記錄。

          3、以上各帳簿的記錄應使用楷書,書寫清楚,按月合計累計。

          此財務管理制度由財務部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ㄈ﹨栃泄澕s,合理使用資金。

         。ㄋ模┖侠矸峙涔臼杖耄皶r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ㄎ澹⿲τ嘘P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凑諊視嬛贫鹊囊幎、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ㄆ撸┌凑战洕怂阍瓌t,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董事長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八)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ǘ﹪栏駡绦袔齑娆F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董事長批準。

         。ㄈ⿷斀⒔∪F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ㄋ模﹪栏裰惫芾碇贫龋幹浦笔褂檬掷m,使用支票須經執行董事簽字后,方可生效。

         。ㄎ澹┓e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浜蠒嬜龊酶鞣N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交于的其他工作。

          支票管理:

          (一)由公司出納或執行董事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執行董事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ǘ┲备犊詈髴{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執行董事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現金管理:

         。ㄒ唬┕矩攧杖藛T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執行董事簽字。執行董事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ǘ┴攧杖藛T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執行董事批準后提取。

          (三)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四)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ㄎ澹⿲τ趫箐N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報銷制度及流程:

         。ㄒ唬┏霾罱杩

          1、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2、審批流程:財務主管審核簽字→會計復核→經理審批。

          3、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辦理領款手續。

          4、還借款:出差人員應在返回5個工作日內按實際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5、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ǘ┤粘YM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業務招待費、培訓費等。

          1、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2、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3、報銷流程:報銷人先填寫費用報銷單(附原始票據)→會計復核→經理審批→出納支付現金→審批后的報銷單及原始單據(包括結賬小票)交財務部,按日常費用報銷流程付款或沖抵借支。

          會計的檔案管理:

          1、本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財務管理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種會計資料。

          2、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裝訂后按順序立卷登記。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

          會計檔案應當有執行董事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經財務負責人審查,執行董事批準,并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執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應有公司有關人員共同參加,并在銷毀單上簽名或蓋章。

          3、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公司內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證明,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執行董事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印時,必須經執行董事批準,并限期歸還。

          4、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5、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15年

         。3)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3)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其他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會計交接工作管理:

          (一)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確定準確無誤后簽訂移交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三方簽字清單。

         。ǘ┴攧展ぷ魅藛T辦理交接手續,由公司負責人進行監交。

          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ǘ┚芙^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ㄈ﹤卧臁⒆冊、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ㄋ模├寐殑毡憷,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ㄎ澹┡撟骷佟I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诠ぷ鞣秶鷥劝l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ㄆ撸┯衅渌麨^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八)、未經領導批準挪用公司的錢財,或不能及時將公司的現金放入保險柜。

          (九)、以其他手段侵占公司財務(如:偽造報銷清單和收據)

          (十)、不能勝任財務工作或缺乏財務工作效率

          (十一)、泄露與公司財務有關的內容,工作拖來或玩忽職守,違反保險柜安全規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一、為了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范公司經濟活動行為,確保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準則》以及相關《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二、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章財務人員及工作職責

          四、財務人員的聘用一律由集團總部負責。

          五、財務人員必須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重要的會計資料要健全檔案管理,嚴格按照《檔案管理條例》進行立檔、歸檔、借閱、注銷等登記工作,妥善保管,防止毀損、丟失。

          六、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七、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

          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簿、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公司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監交;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集團財務會同單位領導進行監交。八、財務部經理的主要工作職責: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協調、配合集團總部的查詢。

          2、執行董事長和集團總部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按期向總部財務、董事長、提交財務分析報告等資料;

          3、指導本部門財務人員的業務工作,正確核算成本、盈虧,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4、財務部門向稅務、工商、銀行等單位報送的所有報表,必須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董事長授權資格人簽名后報出。

          5、按照公司要求,協調并正確處理好企業與稅務、銀行之間的關系。掌握最新稅法規定,及時向稅務人員咨詢并辦理納稅和減免稅申報工作。按月按時申報納稅,積極配合公司領導進行融資工作。

          6、負責公司制度施行時的有關協調、審核、監督工作,參與公司經濟合同等重要事項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違犯規定的`事項有權提出異議并報告總經理、董事長。

          7、完成董事長、總經理臨時交辦的事項。

          九、會計人員的主要工作職責:

          1、在財務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2、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和財務部門報告。

          第三章會計核算

          十、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十一計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計賬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二、公司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十三、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1、房屋及建筑物30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的殘值率為10%。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四、無形資產從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均未規定有效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確定。

          十五、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期限分期攤入管理費用。

          第四章現金管理

          十六、公司的現金收支業務必須通過出納人員,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業務發生的順序,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嚴禁白條抵充庫存現金。財務主管人員應對出納庫存現金隨時進行抽查(每月至少二次),查賬是否相符并做好抽查記錄。非本公司人員不得借款(含集團總部),特殊情況須董事長批準或同意。財務人員要經常督促借款人員按時報銷。每月末須報借款明細附報表后。

          十七、核定現金借款限額;因公借款,一般情況下,事情辦妥或出差回來必須七日內報賬,歸還借款;特殊情況下(事先告知財務主管)十曰內報賬、還款;否則財務有權按違反財務制度論處。(現金限額標準祥見表1)

          十八、所有款項(樓款或預售定金)原則上存入專用戶,不得坐支;特殊情況須說明原因(不影響相關事項的情況下)。所有支出經批準后從專用戶轉入正常戶使用。

          十九、銷售規定:

          1、售(租)樓(店)簽約:由售樓部辦理售樓簽約的同時,通知公司財務人員帶票據前來收款;

          2、開票:售樓部人員按照合約條款開出收款票據,注明相關款項內容和金額,并在收款票據開票人處簽字,以示負責。

          3、收款:公司財務人員根據合同條款和收款票據開出的金額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簽收貨款,并在票據收款人處簽字,以示負責。

          4、售樓部應將每日銷售、收款等信息填寫相關”銷售報表”并以OA方式報送公司財務等相關部門和集團董事長、財務、審計部門。

          除規定所用現金支付的項目外,一切付款均通過銀行轉帳結算(不得用現金支票),任何人員不得將現金收入款直接用于款項支付。

          二十、財務主管人員應及時督促有關部門對應收款項的催收,清欠工作,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拖欠公款,是公司員工的直接從工資中扣除,超通知期限的按月息5%計收利息。

          第五章銀行存款管理

          二十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租、出借帳戶,不得將公司資金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損壞公司形象和利益,如發現立即制止并報董事長進行處理。

          二十二、按揭樓款以存入的銀行回單為憑,出納人員據此填寫收據或發票。每月對賬

          若有不明款項收支必須及時查明并按規定及時處理。按照各種結算方式的規定,填制或取得銀行即發的收款或付款結算憑證,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收支和

          結余情況。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并按業務發生的順序,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日記

          帳,為合理調度資金組織貨幣資金的收支平衡提供資料。第六章費用及款項支付管理

          二十三、報銷或付款時的經辦人員流程:費用類:

          本司員工誰經辦誰負責。

          費用單據報銷程序:憑合法的原始票據→①經辦人→②驗收人證明人→③財務審核→④分管財務副總經理→⑤總經理→出納復核付款。

          應酬或禮品等招待費單據報銷程序:憑合法的原始票據→①經辦人→②分管財務副總經理→③總經理→④財務審核(數額發票)→⑤出納復核付款。其它類:

          對特殊無法取得發票又屬于正常經營開支的。財務只要審核數量、金額、大小寫是否一致即可;月底統一整理后到稅務局申請開發票補稅后再入賬,原單據做為附件附在后面。

          工程類:

          工程(進度)款或供貨款支付程序:

          乙方單位提出并填寫工程進度款審核表,按程序到各部門批后,

          由工程部預算人員為經辦人到財務部門填寫工程款支付申請書并經各部主管簽字后,財務部連同工程進度款審核表串發(OA)報董事長、集團財務。董事長三天內批復(假期順延)。

          工程(供貨)進度付款審批表。

          (3)財務根據合同和預(結)算等資料進行審核。付款時要附發票,貨物采購還要有本司指定人員的驗收。

         。4)多數散戶付款,有關部門要統一造冊,集中審核,手續完備后才能支付。二十四、任何人無權隨意給員工增加工資,調增工資需經董事長審批方可調資。

          每月工資發放必須按規定的考勤制度計算后編出工資表,經審批后發放;獎金及過節費應事先向董事長申報,批準后開支。

          二十五、電話費嚴格控制公務外使用電話,要求長話短說,廢話少說,盡量減少通話時間和次數。對公司固定電話、個人移動電話公務通訊實行包干制度即:辦公、移動電話包干。辦公室每月報送或取單給財務報銷并登記;財務年終統計結算。

          二十六、差旅費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實行分項計算的方法,經審核后方可報銷。

          3、探親人員根據不同地區由辦公室統一擬出方案(夫妻、兒女),報總經理審批。

          4、公司有緊急業務或特殊事由的出差人員,其出差費用(含交通工具)由總經理特批后報銷。下級人員隨從上級人員出差可以按上級人員或特批人員的住宿標準執行。集團總部派人協助人員的工資及差旅費(單程)由本公司規定先行報銷交通費用;回程差旅費由集團總部墊發,經董事長批準后到公司隨時報銷。

          *工資為代收代付。*

          5、報銷票據背面都要有經辦人簽字或騎縫簽字。

          6、遇到特殊情況,超出報銷標準,審核時須注明超出金額,最后由董事長決定簽字。

          二十七、辦公費用,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辦公室根據各部門使用情況填寫”申請單”經批準后購買,并由專人負責登記保管,各部門人員領用辦公用品用具時應登記,到辦公室領用。

          二十八、對于10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購置必須事先寫出書面申請報告,說明購置原因等事項,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購置。

          二十九、除預付工程款以外所有非實物性款項支出,單筆凡超過10000元的要說明事由并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付款。日常經常性開支按月計劃統一審批。三十、業務招待費,本著”節約、實惠”的原則。嚴格執行報批制度,每次業務招待均應事先征得總經理同意并批準。*

          三十一、禮品費用。贈送禮品一律實行事先申請,并征得總經理同意及批準。凡一次贈送禮品費用超過5000元以上的必須事前報董事長審批。

          第七章其他事項

          三十二、財務部門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資產清查工作,確保公司資產安全完整,帳實相符,提高公司資產利用效率。如發生財產盤盈盤虧,

          應立即書面報告、查明原因,正確劃分責任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處理。

          三十三、建立票證的購買、保管、領用、注銷登記制度,特別應對現金支票、銀行結算支票、發票和收據等重要票證加強管理,做好備忘記錄。

          三十四、加強對財務印章內部牽制管理,實行印章分離掌管,財務專用章由財

          務主管負責保管,支票印簽何優仙一枚由董事長授權者根據董事長簽字蓋章、另加一枚由董事長授權,登記并妥善保管。(注)

          三十五、出納人員定期向總部和董事長報送的資料有:

          序時的現金日記賬OA(每天)

          序時的銀行日記賬OA(每項)

          員工的工資表OA(每月)

          現金結余清單(含借款單)OA(每月)

          銀行調節表(不一致)OA(每月)

          銀行對賬單(OA)

          三十六、財務部門定期向董事長報送的會計資料有:1.資金收支計劃情況表(月計劃表季計劃表)在當月25日前報下月或下季。

          財務報表(每月) OA (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財務情況分析(每月)OA (開發成本明細項目、費用、納稅、往來分析)

          工程(供貨)進度款一覽表(每月)OA

          合同登記一覽表(無新增不必) (每月)OA

          樓款銷售一覽表(每月)OA第八章附則

          三十七、本規定是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據,自20xx年9月5日起執行。

          三十八、本規定授權財務部集團財務部、審計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一、 總則

          1、為弘揚我公司企業文化,通過組織旅游活動,讓員工擁抱自然,放松心情,增進員工之間溝通交流,感受公司大家庭的和諧、溫暖,規范公司旅游組織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除非轉正員工)。

          3、本制度施行遵循:自主、自愿原則。

          二、實施細則

          1、公司綜合管理部每年需組織員工旅游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補貼相關旅游補助經費。

          2、旅游過程中的路線、交通、住宿、景點安排等問題,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聯系旅行社統一安排。

          3、安排旅游地點時需考慮交通便利、時間問題。避免員工因長途旅行造成勞累,從而影響公司正常運作。

          4、按照自主、自愿原則,員工可選擇參加旅游或不參加。員工家屬如有意愿參加旅游活動,亦可向綜合管理部報名自費參加。

          5、旅游期間,工資的計算方式:

          (1)若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旅游活動的,則該員工可享受相應的旅游補助,工資照常發放。

         。2)參加公司旅游活動的員工,旅游期間工資按正常工資發放。

         。3)不參加公司旅游活動的員工,旅游期間正常上班、無補助。

          (4)遇法定節假日旅游的,不參加公司旅游活動、通知臨時加班的員工,按正常工資計算方式計算。

         。5)旅游補助標準: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旅游活動的人員,每人補助旅游費用的50%。

          6、綜合管理部旅游活動組織人員在與旅行社聯系時,必須說明在旅游過程中,不得強迫本公司員工購物、消費。

          三、旅游標準

         。1)、公司根據當年度的經營業績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組織員工進行旅游活動。

          1、 凡在本公司工作連續滿半年以上的員工享有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的權利。半年以下的'員工暫無資格參加。

          2、 公司在一個工作年度內以不同形式考核員工的工作表現并記入員工檔案,公司以各員工的不同表現給予員工不同待遇的旅游項目。

          (2)、公司的旅游項目的等級。

          1、 普通旅游項目,員工享有時間為六天國內游(如:云南麗江、廈門、九寨溝、三亞等旅游勝地)。

          2、 高級旅游項目,員工享有時間為六天國外旅游(如:泰國、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旅游勝地)。

         。3)、員工享有不同旅游項目的規定。

          1、 凡本公司員工工作滿6個月以上的,有資格參加公司組織的普通旅游項目。

          2、 凡本公司員工工作滿一年以上的,有資格參加公司組織的高級旅游項目,特殊情況除外。

         。4)、旅游活動紀律

          1、貴重物品需隨身攜帶,注意保管,切勿離手。

          2、行程中或自由活動時若有刺激性活動項目,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加行呐K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壓者等切忌從事水上、高空活動,必須隨身攜帶應急藥物。

          3、團體旅行時,員工需記錄領隊或導游的聯系方式,不可擅自脫隊。單獨離隊,應征得全部導游和領隊同意,并隨身攜帶電話,以免發生意外。

          4、抵達景區游覽前,謹記導游交代的集中地點、時間、所乘游覽巴士車號。萬一脫隊,請于集中地點等候導游返回尋找。

          5、外出旅行,注意身體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鮮、已剝皮的水果,不可光顧路邊無牌照攤檔,忌暴飲暴食,應多喝開水,多吃蔬果類,少抽煙,少喝酒。

          6、在旅游中,暢游奇山秀水、名勝古跡固然令人心曠神怡,但也因四處奔波、體力消耗造成極度疲勞。因此,在旅游活動期間,游客除了保證充足的睡眠之外,需隨身攜帶充足的營養食品和飲水,以便及時補充身體所需。

          7、旅游有時會經過一些危險區域景點,如陡坡密林、懸崖蹊徑、急流深澗,在這些危險區域,要盡量結伴而行。千萬不要獨自冒險前進。

          8、忌分散活動,至少保持兩三人的人數才分散活動。切忌單獨外出。

         。5)、相關說明

          1、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生效。

          2、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擬訂、修改,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和經營管理以及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2.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遵守《會計法》、《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編制信貸計劃,積極籌措資金;加強應收款管理,搞好資金回籠;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繳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及時報送各種報表,主動配合財政、稅務、銀行等有關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

          7〉辦理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3.公司財務部由經理兼總會計師,下設主管會計、會計、出納、記帳員。

          (二)崗位職責制度:

          1.財務經理兼總會計師負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的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費、節約開支、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收支、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參謀助手;

          4〉審核公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5〉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2.主管會計的工作職責:

          1〉編制和報送各種報表;

          2〉辦理信貸手續;

          3〉辦理工商、稅務、信貸的年檢工作;

          4〉負責往來帳款的核對,及時收取應收帳款;

          5〉負責公司的發票管理工作和檔案保管工作;

          6〉當好財務部經理的助手,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3.財務處出納的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嚴格審核收支憑證,加強支票管理,嚴格支票使用手續;

          4〉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5〉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6〉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4.財務處記帳員的工作職責:

          1〉認真審核記帳憑證的科目運用是否恰當;

          2〉審核所附原始憑證的準確性,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有不合法、不合理的收支憑證,發現問題及時向財務經理匯報處理;

          3〉及時完成帳簿的登記工作;

          4〉打印、裝訂憑證和帳簿,完成會計資料的歸檔工作;

          5〉負責有關帳務的查詢工作;

          6〉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事務。

          (三)財務管理制度:

          1.事業部(分公司)洽談合作項目,一切收入款項必須撥入公司帳戶,經總經理批準按公司統一規定分包給事業部(分公司)。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稅金由公司代扣。

          2.公司實行合并報表及年度審計,設定公司結帳日期,一年一度的審計工作由公司統一安排。

          3.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記帳員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所購材料物資必須經保管員辦理出入庫手續。

          4.財務人員應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

          對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5.財務人員應會同有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發現問題應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做出處理。

          6.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并有專人監交。

          7.公司必須按會計制度和稅法規定提取福利費、教育經費、折舊等,發生的醫藥費、贊助費、罰款等按規定列支,不得列支成本,超支的招待費由本單位自有資金列支。

          8.未經公司同意不得濫發獎金,對發放的工資、獎金按稅務規定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由本公司代扣,個人負擔。

          9.各部室(事業部、分公司)不得私自設立帳戶,不得坐支任何收入款項,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10.公司根據利潤總額,先彌補前年度虧損,再按規定計提企業所得稅,按公司章程規定提取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后,再進行分配,其分配方案由各公司總經理進行擬定,報公司總裁審議決定。

          (四)支票、匯票、發票管理制度:

          1.公司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使用時必須有“支票領用單”,經主要負責人簽字,然后按批準金額封頭,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2.支票使用后憑支票存根,原始憑證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負責人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原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3.支票使用后未交回存根,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工資中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直至領用人完成報帳手續。

          (五)現金管理制度:

          l.現金使用范圍: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差旅費;

          4〉職工生活費;

          5〉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2.支付1000元以上款項,應以支票或匯票支付,確需用現金支付的,應經負責人批準、主管會計審核后支付現金。

          3.公司業務人員需支用現金時,必須填制“現金使用審批單”由總經理審批、財務經理簽字后支;

          使用后由經手人簽字,總經理核批,財務經理審查后入帳。

          4.各項目提取現金時,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填制憑證并簽字后,由分公司(事業部)出納到財務部辦理取款手續。

          5.一切開支的單據,必須在三日內到財務部辦理結算,否則一律不給予報銷。特殊單據的費用超過三百元,須經當事人兩人證明方可報銷。

          6出納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清點,帳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凡是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暫由公司財務部保管一年,期滿后,由財務部編制移交清冊,移交公司檔案室統一保管。

          2.財務部和檔案室的財務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印,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印財務檔案的人員不得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翻閱。

          (七)福利報銷制度:

          1.享受探親條件的職工(職工與配偶能夠在公休日團聚的除外)探望配偶的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30天;

          探望外地父母的未婚職工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已婚職工每四年(自結婚之日起)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以上探親假是在家住的天數加路程的天數)。

          2.職工結婚假期為2周,職工直系親屬喪亡給假3天,職工產假為90天。

          3.職工在享受以上假期前必須提前辦理手續,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公 司公司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并辦理好工作移交手續。

          4.職工探親休假期滿,必須按時回公司上班,超期時間按曠工處理。

          5.職工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探親職工報銷往返車票(硬席),探親期間的其它費用自理。

          (八)處罰制度: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處本人工資3倍以下罰款: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或超出核定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或支付款項;

          4〉利用帳戶替他人或其他單位套取現金;

          5〉未經批準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

          6〉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

          3〉偽造、變造、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

          4〉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

          6〉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

          7〉有其它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3.為維護公司整體形象,各部室負責人及經辦人違反規定,除由有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由公司對財務室負責人及經辦人給予罰款:

          1〉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收取款項,私立帳戶擅自支取收入款項坐支使用,按情節輕重每出現一次給予負責人及經辦人5000元以上罰款;

          2〉各部室、分公司不按規定使用資金,開出空頭支票,除由銀行等有關部門處罰外,由公司對負責人及經辦人處以每次1000元以上罰款;

          3〉財務室、分公司領用支票不按規定注銷登記,每出現一次對負責人及經辦人給予500元以上罰款;

          4〉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使用、保管發票;

          丟失、借用或拆頁,除由稅務部門按《發票管理規定》處罰外,對負責人及經辦人處每次5000元罰款;

          5〉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及時報表,對當事人處每次500元罰款;

          6〉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分配資金,濫發獎金和紅利,按所發金額的50%給予罰款;

          7〉財務室、分公司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財務室、分公司負責人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除按《會計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外,由公司對其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

          8〉其它違反規定應予處罰的由公司根據情節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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