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優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印章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安全性、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黨章、工會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專用章(1號、2號)、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業務專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條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權委托書、證件、證書、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及其他須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二章公司印章的刻制
第一條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法人審批,由綜合管理部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
第二條印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公章的保管
第一條印章授權管理和使用部門:
。ㄒ唬┕居≌拢晒痉ㄈ耸跈嘞蛳嚓P部門核發或核銷;
(二)公司印章由法人授權以下部門分別管理和使用:
1、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管理和使用;
2、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負責管理和使用;
3、合同專用章由公司業務部門負責管理和使用。
4、公司其他部門因工作需要配置其他用途公章時亦應按本辦法執行。
5、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本條規定配置印章或更換印章需向公司綜合管理部上報書面申請,經法人批準同意后配置或更換印章。
第二條印章的保管
1、公司的公章由綜合管理部專人負責管理。
2、財務章、發票專用章,法人名章由財務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合同專用章(
1號、2號)分別由綜合管理部門和公司業務部門負責管理和使用。
4、印章保管須由辦公室負責登記,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見附件)
5、印章必須由專人保管,存放地點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不得帶出公司。
6、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
7、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8、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9、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10、印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負責領導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第三條印章的交接
1、印章管理員如因離職,崗位更換或因其他臨時原因需將印章移交他人保管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印章移交登記表》)
2、交接工作時,應嚴格辦理交接手續,登記交接日期、管理印章類別。交接人員簽字,印章授權人簽字認可后備存。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
第一條印章專管員要堅持原則,遵守保密規定,嚴格照章用印。未按批準權限用印或用印章審批手續不全的,印章專管員不予用。唤涋k人拒絕印章專管員審核文件內容或審批手續的,印章專管員可拒絕用印并報告領導處理。公司各類印章的使用需在OA辦公系統上認真填寫相對應審批表格,完善相關流程。
第二條印章專管員用印蓋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稱與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蓋、不多蓋。介紹信、便函、授權委托書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騎縫處一并加蓋印章。
第三條公司公章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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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2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3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4、公司章程、協議。
5 、員工的任免聘用、調動。
6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二)公司公章的使用審批:
1、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公司章程、協議,員工的任免聘用、調動,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需逐級審批,經分管副經理和法人簽字后方可蓋章。
2、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需逐級審批,經副經理簽字后方可蓋章。第四條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ㄒ唬┕竞贤瑢S谜碌氖褂梅秶饕獮椋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 、各類經濟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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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專用章(
1號)由綜合管理部保管,用于首次簽訂的1萬元(不含1萬元)以上的合同或后續簽訂的10萬元(不含10萬元)以上的合同。經辦人需認真填寫《公司印章使用審批表》,取得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經理及法人的審批同意后方可用印。
2、合同專用章(
2號)由分管業務副經理保管,用于首次簽訂的1萬元(含1萬元)以下的合同或后續簽訂的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合同。經辦人需認真填寫《公司印章使用審批表》,取得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經理的審批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五條公司財務專用章的使用(一)公司財務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銀行辦理業務。
2、人事辦理公積金等。
。ǘ┕矩攧諏S谜碌氖褂脤徟汗矩攧諏S谜掠韶攧展芾聿抗芾肀9,經辦人需認真填寫《公司用印審批記錄單》,取得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經理及財務經理的審批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六條法人名章使用
(一)公司法人名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銀行辦理業務。
2、人事辦理公積金等。
。ǘ┕痉ㄈ嗣碌氖褂脤徟
公司法人名章由財務管理部管理保管,經辦人需認真填寫《公司用印審批記錄單》,取得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經理及財務經理的審批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七條發票專用章的使用
(一)發票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開據增值稅專用發票
2、開據普通發票
。ǘ┕景l票章的使用審批:
1、發票專用章(國稅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保管,用于國稅發票。經辦人需認真填寫《公司用印審批記錄單》,取得部門負責人、財務經理的審批同意后方可用印。
2、發票專用章(地稅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保管,用于地稅發票。經辦人需認真填寫《公司用印審批記錄單》,取得部門負責人、財務經理的審批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五章公司印章外出使用
第一條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申請表后,由分管領導及法人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第二條公司公章、辦公室使用法人名章、1號合同章如確需帶出使用時,須填寫《公司印章外出使用審批表》,并逐級審批,經分管副經理和法人批準后,需至少兩人進行保管使用、監督方可帶出。
第三條2號合同章如確需帶出使用時,須填寫《公章外出使用審批單》,并逐級審批,經業務副經理簽字后方可帶出。
第四條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財務部使用法人名章如確需帶出使用時,須填寫《公司印章外出使用審批表》,并逐級審批,經財務副經理簽字后方可帶出。
第六章印章的停用
第一條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第二條印章停用時須經法人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行綜合管理部封存或銷毀。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一條印章專管員不得擅自用印,一經發現,嚴肅處理;若因擅自用印導致公司遭受經濟損失時,由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并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條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制度規定程序使用印章,不符合本制度規定時,不得擅自使用。
第三條違反本制度的規定使用印章,造成丟失、盜用、仿制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者分別進行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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