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入井人員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1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旨在確保礦山作業的安全與效率,通過規范井下工作人員的行為和職責,降低事故風險,提高生產安全水平。該制度為管理層提供了有效監控和指導員工的標準,同時也是保障礦工權益、維護企業穩定運營的重要工具。
內容概述:
1. 入井資格審查:所有入井人員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接受安全培訓并通過考核,確保其具備基本的井下安全知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2. 作業規程:明確各崗位職責,規定作業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設備操作、安全檢查、隱患報告等。
3. 安全防護:規定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并要求員工正確佩戴,如安全帽、防護眼鏡、防塵口罩等。
4. 井下通信:建立有效的井上井下通訊機制,確保信息暢通無阻。
5. 應急預案: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緊急撤離路線、救援程序等,定期進行演練。
6. 健康與福利:關注井下工作人員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醫療檢查和休息時間。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2
一、職責范圍
(一)調度室是入井人員考勤系統的主管部門,負責該系統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根據現場需要,及時對分站、接收器進行調整和完善;負責人員信息的初始錄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編制設備的月度、年度維修更新計劃,及時將系統數據進行更改,保證信息的準確性;按照實際需要,對系統功能進行完善和補充。
(二)勞資科根據礦有關規定利用入井人員考勤系統計算下井津貼和班中餐,負責對人員定位系統的員工信息進行修改完善。
(三)安監處按礦上有關規定將相關人員下井情況納入安監處安全考核管理體系,并據此考核相關人員的下井質量。
(四)總務科負責上級領導及外來下井人員的礦帽發放工作,對新配發的礦帽安排專人到調度室安裝考勤卡,并將下井人員姓名與考勤卡號核對后報調度室。
(五)各工區負責衛生區內人員定位分站、接收器及通訊線路的安裝及日常維護。
二、管理規定
(一)人員定位考勤卡作為勞資科考核職工下井次數及發放工資的依據,所有下井人員必須佩戴考勤卡,否則不予考勤。
(二)考勤卡實行一人一卡制度,嚴禁攜帶多個考勤卡入井,如有出借、轉讓或替代他人考勤的',將取消雙方當班出勤,并對責任雙方各處以500元的罰款,單位負責人連帶100元/次罰款。
(三)所有下井人員考勤卡必須安裝在安全帽上,嚴禁私自拆裝,否則按“三違”處理,并罰款200元。
(四)持卡人要妥善保管好考勤卡,非人為因素出現考勤不正常時,應及時匯報調度室,經鑒定后方可予以更換,人為破壞者將處以500元的罰款。
(五)考勤卡丟失時,必須在當日報調度室,丟失人到礦財務科繳納300元賠償金,并由單位出具證明后于2日內補辦,超過2天后無卡下井按三違處理,并罰款100元。
(六)安裝考勤卡的安全帽由于損壞不能使用時,職工必須持新安全帽到調度室更換考勤卡,私自更換安全帽并不安裝考勤卡的按三違處理,并罰款200元。
(七)考勤人員調動到地面工作時,應在一周內將本人使用的考勤卡完好無損上交調度室,否則處以300元罰款,單位主要領導連帶100元/次罰款。
(八)因考勤卡損壞或系統故障,造成考勤錯誤,需由使用人持單位證明,經調度室審核后,勞資科方能給予考勤。
(九)新入礦或新調入井下的職工,其所在單位必須在一周內通知其個人到調度室安裝考勤卡,否則對責任工區罰款500元,工區負責人罰款100元,對責任人按三違處理并罰款100元,對因此造成的下井考勤不及時等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各工區每月25號要安排專人持本單位當月原始考勤記錄薄到調度室與人員管理系統進行核對。對不按要求及時進行校對的單位,給予主要責任人50元的罰款處理。
(十一)各單位要宣傳教育職工高度重視考勤卡的使用,杜絕磕碰摔打、嚴禁用水沖洗。副井口處設置顯示檢測屏,對上下井人員的考勤卡運行情況進行校對。入井人員發現顯示屏不出現卡號或不靈敏時必須立即到調度室進行更換,調度室維護人員要將調整結果記錄備案。
(十二)任何人員和單位未經調度室同意不得私自移動人員定位系統設備,否則將對責任人給予100元的罰款。
(十三)使用單位在安撤通訊纜線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執行,嚴禁亂拉、亂、扯。嚴禁通訊線路出現明接頭或通訊電纜落地現象,調度室維護人員發現設備、設施、線纜達不到完好標準或野蠻使用的,督促責任單位及時進行整改,并對責任人或責任單位處以200元罰款。
(十四)使用單位要保證所有人員考勤系統分站、接收器、通訊電纜等的完好和衛生,跟班電工應對系統分站和識別器經常擦拭,清除外表積塵,避免灑水噴漿,保持清潔干燥。如發現設備有積塵或有噴漿料、油污、淋水等現象,對責任單位每次罰款200元,責任人罰款100元,非正常原因造成設備損壞的,按設備原價的兩倍進行處罰。
(十五)井下人員管理系統設備如有故障、損壞、丟失,使用單位應及時匯報調度室處理,不及時匯報或有意隱瞞現場情況,將對責任單位給予1000元罰款。
(十六)當拆除或改變與人員考勤系統關聯的電氣設備,影響系統正常運行時,必須提前向調度室申請,經允許后方可作業,否則對責任工區罰款500元,責任人罰款100元。
(十七)總務科負責及時為上級領導及外來人員的礦帽安裝考勤卡,如果出現礦帽沒有安裝考勤卡入井,對總務科相關責任人處以100元/次罰款。
(十八)下井員工變更工作單位時,勞資科必須在當天將工作變動人員調整到對應的單位數據庫,否則對勞資科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調動到地面單位時,社保科負責將人員信息調整到地面人員數據庫,調度室負責以書面形式通知其調入單位,一周內將考勤卡上交,否則處以300元罰款。
(十九)調度室必須建立好考勤卡的發放和回收臺賬,建立考勤卡使用記錄,并隨時對考勤卡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對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履行職責的調度室工作人員,將給予100元/次的罰款。
(二十)調度室要加強人員定位系統管理及維護,確保系統正常運行,人員清點準確,考核準確率要達到系統設計的98%以上,由于人為原因不能正常考勤的,將按責任程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罰款200元。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3
一、一般規定
1、未經安全技術培訓和“三級教育”的人員不得入井;
2、不滿18周歲的青少年不準入井;
3、帶病者、精神不飽滿、疲倦者不準入井;
4、酒后人員嚴禁入井;
5、攜帶煙、火、易燃易爆物品者嚴禁入井;
6、穿化纖衣服者嚴禁入井。
二、入井前的安全準備
1、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系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好礦燈及自救品;
2、領取礦燈時要認真檢查礦燈是否良好,檢查內容:
(1)燈頭有沒有損壞,燈圈是否松動,玻璃罩有沒有破裂。
(2)礦燈殼是否損壞,破漏電解液。
(3)燈線外皮是否完好,有無明接頭,燈線接頭是否良好。
(4)燈鎖是否良好,燈光是否亮。
3、必須準備好當班所用工具、材料和檢修用零配件。
4、隨身攜帶的啄子、鋸、斧頭和釬子的鋒利工具的尖銳部分要包好防護套,以免碰傷自己或他人。
5、準時參加班前會,認真聽取工作安排,明確自己的工作地點、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
6、入井時自覺遵守紀律,排隊接受檢身工的檢身檢查。
7、上級機關入井檢查,應先與礦方取得聯系,待作好安全安排后方可入井,并遵守礦方的安全規定。
8、生產班下班必須統一出井,班長必須清點人數并向礦調度室匯報。
9、出井人員應在檢身房翻過入井牌,及時到燈房交回礦燈。
三、井下行走時的安全
1、每個井下人員,必須熟悉本公司規定的各種信號,并能正確判斷各種信號的規定內容,聽從信號指揮。
2、自覺愛護各種信號設備,不利隨便撥弄和損壞信號設備,更不能擅自發出信號,以免造成事故,甚至引起事故。
3、每個井下人員,必須熟悉本礦井下各主要巷道及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以免迷失方向。
4、在井巷中行走時,發現礦車駛來,應站在躲避洞或寬處讓車,不得與車輛搶道。
5、斜巷(井)內,禁止行車時行人,做到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
6、井下人員除安排的檢查、檢修人員外,不得跨越設置的柵欄、危險警告牌等隔離設施。更不得私自拆除所設柵欄或破壞標記,以防他人誤入。
7、井下人員通過風門時,應及時隨手關門,禁止鄰近的兩道風門同時打開,造成風流短路。
8、井下人員應愛護機電設備,除檢修人員和設備的操作人員外,其它人員不得擅自操弄機電設備。
9、井下人員不得隨意敲打水管、電纜等設備,以免損壞引發事故。
10、井下人員遇有風筒損壞,電纜掉落等不安全情況,應及時上報。
11、井下人員必須服從指揮,聽從命令,不得離崗、串崗、擅離職守。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4
入井管理制度是礦山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旨在規范礦工下井作業的行為,確保井下作業的安全與效率。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入井前的準備與檢查
2. 井下行為準則
3. 安全培訓與教育
4. 應急預案與事故處理
5. 身體健康與個人防護
6. 設備檢查與維護
內容概述:
1. 入井前的準備與檢查:涵蓋礦工的個人信息登記、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安全裝備佩戴及井口設施的檢查。
2. 井下行為準則:規定礦工在井下的行為規范,如遵守安全規程、禁止擅自行動、正確使用工具設備等。
3. 安全培訓與教育:要求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升礦工的應急反應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
4. 應急預案與事故處理: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明確事故發生后的`報告程序和現場處置措施。
5. 身體健康與個人防護:強調礦工的身體條件要求,規定必須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6. 設備檢查與維護:規定設備的日常檢查和定期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5
為加強我礦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從而提高礦井的安全生產能力,確保我礦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地發展;特制定以下入井人員管理制度。
1、入井前,各班安全員、瓦檢員、班組長必須按時組織召開好班前會;認真貫徹學習《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操作規程、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礦規礦紀。
2、班前喝酒者,不得參加班前會,不準下井。
3、嚴格執行出入井人員入井檢身制度,檢身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對所有入進的人員進行嚴格的檢查,每一入井人員必須穿勞保服、礦工靴、戴安全帽、礦燈及自救器,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嚴禁攜帶煙火或其它點火物品入井;嚴禁酒后入井。嚴禁在井口所規定的范圍內和井下吸煙。
4、檢身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5、每班,檢身人員必須按入井須知對每位入井人員進行檢查,對入井人員的`姓名、入井時間、日期進行登記。
6、檢身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交接班時,必須交待清井下作業人數,并進行簽字。
7、隨時向礦領導匯報檢身、出入井人員情況和存在問題。
8、檢身人員隨時清點井下人員,對出入井人員要及時進行登記,確保井下人數與掌握人數相符。
9、對入井時間超過16小時的人員,要及時上報礦調度室,以便采取措施,進行查找。
10、檢身人員必須嚴守崗位,明確自己的職責,如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造成檢身失誤造成事故,輕則罰款,重則交有關法律部門罰處。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6
根據煤礦行業的特殊情,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安全規程要求,必須建立入井人員管理制度。
1、配齊井口檢身人員,隸屬安監科直管。
2、所有的入井人員必須經過企業的正規的培訓,經考試合格,辦理用工手續方可入井作業。
3、入井人員必須熟知國家行業管理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規定。
4、入井人員嚴禁攜帶煙火、穿化纖衣服以及嚴禁喝酒入井,并自動接受井口檢身。
5、井口檢身人員對入井人員實行上崗掛牌管理,準確及時地記錄好進出井人員的檢身、人數及進出井時間等情況,嚴禁外來人員未經礦級領導批準私自入井。
6、所有入井人員必須遵守礦的各項規章制度,嚴禁損壞井下的'安全設施。
7、入井上班人員按照《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8、入井人員必須攜帶好安全防護用品并能正確使用。
9、認真履行好工種崗位責任制,服從現場管理。做好并完成當班的安全生產任務后方能下班,并集體行動。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7
出、入井人員管理制度,旨在保障礦業生產的安全與效率,通過規范人員進出礦井的行為,降低事故風險,確保每個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同時也有利于提高生產組織的有序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內容概述:
1. 出入井人員的身份驗證:所有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身份證明和工作許可證,確保只有授權人員能進入井下作業區域。
2. 安全培訓與考核:所有入井人員必須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訓,并通過考核,以增強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狀況的能力。
3. 健康檢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員工的身體狀況適合從事井下工作。
4. 穿戴防護裝備:規定并監督入井人員正確穿戴防護裝備,如安全帽、防護服、呼吸器等。
5. 井下作業時間管理:設定合理的作業時間和休息時間,防止過度疲勞導致的事故。
6. 應急預案:制定并執行應急撤離計劃,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人員能迅速、有序地撤離。
7. 通訊聯絡:建立有效的井上井下通訊機制,以便及時傳遞信息和求救信號。
8. 井口管理:強化井口區域的安全監控,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8
出入井管理制度是對礦山、隧道等地下作業場所人員進出進行規范管理的重要制度,旨在保障作業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人員登記:所有進出井下的工作人員必須進行身份驗證和健康狀況檢查。
2. 安全培訓:所有員工需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了解井下環境及應對緊急情況的方法。
3. 設備檢查:進出井的設備需經過嚴格檢查,確保其完好無損,能夠正常運行。
4. 緊急預案:建立應急響應機制,包括事故報告、疏散路線和救援措施。
5. 監控與記錄:實施實時監控,記錄井下人員活動,以便在必要時追蹤和評估。
內容概述:
1. 人員資質:確保所有井下工作人員具備相關資質和健康證明。
2. 工作許可:只有獲得批準的工作許可證,人員才能進入井下作業。
3. 時間管理:規定工作時間,防止過度疲勞導致的安全隱患。
4. 個人防護:要求員工佩戴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并定期檢查其有效性。
5. 通訊系統:設立有效的井上井下通訊系統,保證信息暢通。
6. 安全檢查:定期進行井下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修復潛在危險。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9
入井管理制度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井下作業的安全有序進行。它涵蓋了人員準入、安全教育、設備檢查、作業流程等多個環節,旨在預防事故,保障礦工生命安全。
內容概述:
1. 人員資格審查:所有入井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健康證明和專業技能培訓證書,未經許可不得私自進入。
2. 安全教育與培訓: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使員工了解井下可能遇到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3. 設備檢查與維護:所有下井設備需通過嚴格的安全檢查,確保其正常運行。
4. 作業規程與指導:制定詳細的井下作業規程,明確各崗位職責,規范操作行為。
5. 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完善的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
6. 安全監督與管理:設置專職安全員,負責井下作業的實時監控與指導。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10
一、主要負責人(煤礦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應當接受安全資格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a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礦長資格證書》兩證后,方可任職;
二、a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總經理助理)應當接受安全資格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a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方可任職。
三、b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管理人員,生產、技術、通風、機電、運輸、地測、調度等職能部門負責人))應當接受安全資格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b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四、特殊工種:井下電氣、安全監測監控、瓦斯檢查、安全檢查、測風測塵工、提升機操作、采煤機(掘進機)操作、地測防治水和井上壓力容器、機動車、司爐工、地面電工、電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五、除以上人員以外的其他入井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基礎知識培訓、崗前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公司頒發的《培訓合格證書》(入井資格證)和《上崗證》兩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六、新工人在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入井資格證)和《上崗證》兩證后,簽訂師徒合同,跟班實習滿4個月以上,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七、已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不需再持《培訓合格證書》(入井資格證)和《上崗證》。
八、公司內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考核和發證。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11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是對礦山企業中下井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制度,旨在確保井下作業的.安全和高效。這一制度涵蓋了人員選拔、培訓、健康檢查、入井流程、井下行為準則、應急處理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人員資格審查:規定所有入井人員必須具備相關專業技能和安全知識,通過考核后方可下井。
2. 培訓與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確保員工了解井下環境及可能的風險。
3. 健康檢查:強制性的體檢,確保員工身體狀況符合井下作業要求。
4. 入井流程:明確入井前的準備、裝備檢查、簽到等步驟,以及下井后的報告程序。
5. 井下行為準則:規定井下作業行為規范,包括佩戴個人防護設備、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等。
6. 應急處理:設立應急預案,對井下事故進行快速響應和處理。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12
本《入井人員管理制度》旨在規范礦山企業井下作業的安全管理,確保井下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提高生產效率,預防事故發生。其主要內容包括入井人員的資格審查、安全教育、設備檢查、井下行為規范、應急處理機制及責任追究制度。
內容概述:
1. 入井資格:所有入井人員需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且經過專業培訓,掌握基本的礦山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
2. 安全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強化井下作業的.風險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3. 設備檢查:所有入井人員使用的個人防護裝備和工器具必須經過嚴格檢查,確保其功能完好。
4. 行為規范:規定井下作業的標準化流程,禁止違規操作,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井。
5. 應急機制:建立快速響應的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有效地實施救援。
6. 責任追究:對違反制度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對因違規導致事故的責任人依法追責。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13
煤礦入井人員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井下作業的安全與效率,涵蓋以下幾個核心內容:
1. 入井資格審查:所有入井人員需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能和安全培訓合格證書。
2. 健康檢查: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確保無職業禁忌癥。
3. 穿戴防護裝備:規定必須穿戴符合標準的`礦工服、安全帽、礦燈、自救器等。
4. 安全教育:定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
5. 井下行為規范:禁止違規操作,如私帶火源、酒后入井等。
6. 作業許可證制度:執行井下作業前需申請并獲得作業許可證。
7. 井下通信與定位:確保每位入井人員配備有效的通信設備和定位裝置。
8. 應急預案:制定并定期更新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突發狀況的能力。
內容概述:
該制度涉及以下幾個關鍵方面:
1. 人員素質:強調人員的專業技能和安全意識。
2. 健康保障:關注入井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
3. 設備管理:規定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和通信設備。
4. 安全文化:建立以安全為中心的企業文化。
5. 監督與執行:設立嚴格的檢查和考核機制。
6. 風險防控:通過預案和許可證制度預防事故的發生。
7. 技術支持: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提升井下安全水平。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14
出入井管理制度是針對礦山、隧道等地下作業場所的安全管理規定,旨在確保人員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出入井登記管理
2. 安全教育培訓
3. 個人防護設備佩戴
4. 井下作業許可與審批
5. 應急預案與緊急撤離
6. 設備檢查與維護
7. 井下環境監測
內容概述:
1. 出入井登記管理:所有進出井下的`人員必須進行登記,包括姓名、工種、進入時間及任務描述,以便跟蹤和管理。
2. 安全教育培訓:所有井下作業人員需定期接受安全培訓,了解井下風險和應急措施,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 個人防護設備佩戴:強制要求員工佩戴符合標準的防護設備,如安全帽、防護服、防塵口罩、安全鞋等。
4. 井下作業許可與審批:所有作業計劃需經過審批,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行作業,以防安全隱患。
5. 應急預案與緊急撤離: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定期演練,確保員工熟悉緊急撤離路線和程序。
6. 設備檢查與維護:定期對井下設備進行檢查和保養,保證設備正常運行,降低故障率。
7. 井下環境監測:持續監測井下氣體、溫度、濕度等環境參數,確保工作環境安全。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15
煤礦入井管理制度文件旨在確保井下作業的安全、高效進行,主要內容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 入井人員資格審查:規定只有經過專業培訓并持有合格證書的人員才能進入煤礦井下工作。
2. 安全裝備要求:明確入井人員必須佩戴的個人防護設備,如安全帽、防護服、自救器等。
3. 作業前檢查:包括對井下設施、設備的檢查,以及對作業環境的安全評估。
4. 作業規程:制定詳細的操作流程和應急響應計劃,以防止意外發生。
5. 井下通訊與定位:確保井下與地面的'有效溝通,以及人員的實時定位。
6. 井下作業時間與休息制度:合理安排井下作業時間和休息時間,保障員工健康。
內容概述:
1. 人員管理:包括人員資質、培訓、健康狀況的審核。
2. 設備管理:涵蓋井下設備的維護、檢查和使用規定。
3. 環境監測:涉及井下通風、照明、防災等環境因素的監控。
4. 應急預案:建立針對各類事故的快速響應機制。
5. 信息傳遞:保證井下與地面的信息暢通,以及井下人員的追蹤。
6. 工作制度:設定合理的作業時間、休息時間及勞動強度限制。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01-31
入井管理制度05-04
入井人員檢身制度12-14
入井設備管理制度09-23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05-29
井控管理制度(通用10篇)07-28
井控管理制度(通用11篇)08-01
銷售人員入職總結09-24
外來人員入校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08-26
入校管理制度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