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賓館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總則
1、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3、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4、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職責者。
5、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6、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持續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7、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8、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職責者提來源理意見。
第二條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個性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三條賓館所有員工務必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四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持續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五條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持續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六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系更換
第七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務必明確分工,把職責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務必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帶給的當天客人狀況,認真清點客人人數并年看護安慰好客人。
5、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務必堅守崗位/照常運轉。
6、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務必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后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八條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范疇并進行嚴格考核。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2
1、目的:
通過本制度的指定,確保賓館的消防處于受控狀態。
2、適用范圍:
賓館各部門及外來施工單位。
3、職責:
3.1.由保衛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3.2.由賓館各部門及來賓館施工單位按本制度開展工作。
4、制度內容:
4.1.在賓館和外單位因施工需動火的工作,施工單位必須在動火當天到保衛部填寫《成都新聞賓館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經審批同意,辦理《動火證》后時才能動火施工。
4.1.1.施工單位動火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專人負責,動火完畢后必須清查現場。
4.1.2.在重點部位,危險地段動火(變壓器房、配電房、停車場、總機房、樓層天花板和倉庫內等處),必須由有關部門會審決定方能動火(上一級保衛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要做到“八不”、“四要”、“一清”工作。
4.2.主樓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物品。
4.3.客房內不準使用明火、電爐、煤氣、汽油爐以及大功率的電氣設備,不準將衣物放在臺燈燈罩上烘烤,不準在房間內焚燒東西和點燃香燭。
4.4.各通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經常保持暢通,疏散標志和安全指示燈要保證完好。
4.5.配電房內不準堆放物品,布草間、倉庫內不準吸煙。
4.6.裝有復印機、傳真機的部位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機器周圍不準堆放可眼可燃物品。
4.7.本賓館常住客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消防條例》和《賓館的消防管理規定》。
4.7.1.不準私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房間使用,一經發現全部沒收,如發生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4.7.2.不要躺在床上吸煙,煙頭要放在煙灰缸內,不得與垃圾混放在一起。
4.8.物資倉庫嚴格執行防火規定。
4.8.1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庫內留出主通道1—1.5米,貨物與墻、燈、房頂之間保持50公分距離。
4.8.2.倉庫內的照明燈限60W以下白熾燈,不準使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點水壺等電器設備。
4.8.3.倉庫的電源總開關要設在門口外,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線路進行一次絕緣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情況必須及時維修更換。
4.8.4.物品入庫時要防止夾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后,值班人員必須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保安主管。
4.8.5.堆積時間較長(一年以上)的物品要進行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積熱產生自燃。
4.9.廚房、餐廳使用液化氣爐、酒精爐等,必須注意防火安全,按操作規程使用。
4.9.1.不要往正在燃燒的酒精爐添加酒精,備用的酒精存放量不得超過兩天的實際用量。
4.9.2.使用液化氣時,液化氣瓶要正放,不能橫放和倒放,使用前檢查輸氣管是否完好、牢固、氣瓶有否漏氣、使用完畢要放在指定的安全地方,并有專人管理。
4.9.3.廚房廚師開爐前先開風門,然后點火種,下班后要關牢氣閥、熄滅火種。
4.9.4.每季度對抽油煙機及管罩清洗一次。
4.9.5.熱油開炸時,注意控制油溫、防止油鍋著火。
4.10.餐廳、美容美發在營業期間,各出口的.門不得上鎖,保持暢通。
4.11.各部位不準私自增加各種電器設備或亂拉亂接電線,需要增加大功率電器設備,必須經工程部和保衛部同意。
4.12.安裝在可燃材料的天花板建筑物上的各種照明燈具,不準直接貼近可燃物,必須用阻燃材料進行隔熱,防止積熱發生火災危險。
4.13.凡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工程必須按《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即使其他有關消防法規的要求實施管理。
4.14.外來單位的人員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人必須到保安部填寫《外來單位施工申請表》辦理出入賓館手續,并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后,方可進賓館施工。
4.15.嚴格維護消防自動報警系統的設備,定期進行測試,保證設備完好。(參照《消防檢查管理規范》)
5、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
《賓館消防管理規定》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消防檢查管理規范》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3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賓館飯店應當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賓館飯店應當設置(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確相關方責任。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應當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并對共用的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確定責任人,實行統一管理。
三、組織防火檢查。賓館飯店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開展一次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四)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五)用火、用電、用氣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八)廚房煙道、洗衣房排風道定期清洗情況;
(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情況,客房是否按照要求配備防煙面罩和應急手電筒;
(十)按委托合同規定,技術服務機構每月進行維護保養情況;
(十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四、開展防火巡查。賓館飯店應當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并明確巡查人員、部位。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2小時一次。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及設有值班的`廚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鍋爐房、配電房、發電機房等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賓館旅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及部61號令,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規章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驗和組織保障。
4、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問題。
6、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7、對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行為經行批評教育或給予處分、罰款。
8、負責向消防監督部門匯報工作,接受安全消防監督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9、承擔因工作失職而引起火災事故的責任,直至法律刑事責任。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4
1.切莫亂扔煙頭和火種。
2.室內裝修裝飾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3.消防栓關系公共安全,切勿損壞、圈占或埋壓。
4.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切勿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
6.進入公共場所要注意觀察消防標志,記住疏散方向。
7.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暢通。
8.任何人發現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門或值勤公安人員舉報。
9.生活用火要特別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0.發現煤氣泄漏,速關閥門,打開門窗,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
11.電器線路破舊老化要及時修理更換。
12.電路保險絲(片)熔斷,切勿用銅線鐵線代替。
13.不能超負荷用電。
14.發現火災速打報警電話119,消防隊救火不收費。
15.了解火場情況的人,應及時將火場內被困人員及易燃易爆物品情況告訴消防人員。
16.火災襲來時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貪戀財物。
17.必須穿過濃煙逃生時,應盡量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捂住口鼻,貼近地面。
18.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 19.大火封門無法逃生時;可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縫,潑水降溫,呼救待援。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5
一、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范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2、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3、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5、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八、客房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九、賓館屬公共場所,嚴禁吸煙。
十、合理開關照明燈具。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6
一、遇火災發生,迅速報警,保持鎮定,沉著應對,盡快將火情信息傳至總機和消防監控中心。
(1)發現火情時,員工應沉著冷靜,用最近的電話或墻上紅色緊急報警按鈕向總機室和監控室報警。
(2)報警時需清楚報出火情發生地點、區域、樓層房號、燃燒物品、目前狀況、報警人的部門、姓名(或工號),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收到火情報警,務必迅速行動:
(1)總機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保部經理和總經理。
(2)監控室和總機值班人員應迅速準確記錄火情信息,冷靜詳細了解火情情況。
(3)監控室值班員應立即通知保安部經理或隊長攜帶對講機趕往現場,及時了解火情并撲救初起火災,隨時向監控室反饋火情信息。
火情確認后,須立即通知總機值班員報告總經理,隨后迅速成立滅火指揮部,由總經理擔任總指揮,成員包括副總、保安、工程、客房部等相關部門經理(或值班人員),指揮部設在消防中心監控室。酒店內一切人員必須服從滅火指揮部的領導和指揮。
(1)滅火指揮部職責:確定現場滅火指揮人;及時召集組織力量進行滅火;根據火勢大小決定是否通知消防隊;視火勢情況決定是否通報人員疏散;消防隊到場后,及時向消防隊或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并按照統一布置帶領員工實施各項滅火工作;密切關注酒店內部情況,穩控客人情緒,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各部門應明確各自任務:
(1)義務消防隊:聽到報警后,立即攜帶消防器材和工具趕往現場待命;聽從指揮部命令,執行滅火工作。
(2)保安部:經理攜帶對講機和其他必備物品趕往指揮部;隊長攜帶對講機趕往現場,隨時向監控室反饋火情信息;大堂崗阻止無關人員進入酒店,提高警惕,留意可疑情況;員工崗清理酒店周圍通道,為消防車接近做好準備;指派人保護財務部,加強對財務電腦資料、資金、帳冊存放的巡邏戒備;如有需要,按指令護送出納、會計將電腦資料、現金和賬本轉移到安全地方,并注意保護其他貴重物品;監控員密切觀察火場及其他區域情況,隨時向指揮部報告;迅速開啟緊急廣播系統,根據總指揮命令隨時發出疏散通知;指派義務消防隊員迎接消防車,指示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位置,告知火災現場及酒店滅火指揮部位置;指派義務消防隊員在出入口及著火層下一層擔任警戒工作;加強警戒巡邏,防止犯罪嫌疑人乘機作案。
(3)工程部:指派一名技工攜帶對講機進入消防泵房,按指令操作消防泵;派電工控制火災部位的電源,并設法解決現場照明;采取排煙措施,指定專人負責,按指令關閉空調裝置,切斷所有電源,專人看守油庫;其他人員服從指揮部命令,參與滅火工作;若火情發生在工程部所屬的空調房、配電房、發電房、變壓器房等部位,相關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報告火情,如油庫著火,應采用專用滅火器滅火并隔絕空氣。
(4)前廳部:總臺暫停營業,看好財物、帳冊和客人登記簿及電腦資料;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保險箱和客人行李;大堂副理告誡客人不要回房間和乘坐電梯,勸其離開大樓前往安全地帶;行李員將電梯停在一樓,禁止使用,并打開大堂大門方便疏散人員;總機確保滅火期間指揮部、現場及有關消防部門的通訊暢通;其他人員協助安保部打開所有通往酒店外的門,引導客人疏散,維持治安秩序。
(5)客房部:經理迅速赴滅火指揮部,主管立即赴現場報告火情;領班準備足夠的`濕毛巾供滅火員應急;樓層服務員熟悉各住客房號、人數和消防通道走向,著火樓層服務員組織引導疏散客人,檢查清理樓道和防火門,確保暢通,便于疏散;非著火樓層服務員堅守消防通道外,安撫客人不要恐慌,聽到疏散指令后,逐房通知并監督客人離開房間,隨手關上房門并掛上“無人”標志,確認樓層內已無客人后,才能離開并向指揮部匯報;尋找火源和被困人員;撤離后關閉防火門,派人警戒。
(6)餐飲部:經理和行政總廚、廚師長立即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報告火情;停止營業,看好錢物;迅速組織引導客人疏散,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關閉爐灶煤氣或輸油閥門、通風抽風設備,切斷電源及電器設備;迅速轉移可能助燃的煤氣罐、食用油及其它易燃物品;其他區域火情,組織人員備勤,隨時聽從指揮部命令和安排。
(7)營銷部:經理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報告火情;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并協助財務部物料倉庫、前廳總臺轉移物品;其他區域火情,組織人員備勤,隨時聽從指揮部命令和安排。
(8)財務部:經理按指令,迅速整理現金、帳冊及電腦軟件,在安保部人員的保護下轉移到安全地帶;其他財會人員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及賬本資料;如火情發生在物料、調料、雜料倉庫,經理應立即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報告火情;其他人員堅守工作崗位,接受指揮部命令和安排。
(9)其他:停止工作,按指令轉移工作檔案、帳冊、貴重物品,引導訪客或外來人員安全疏散,關閉各辦公室門、窗,關閉防火門;工作人員集中備勤,隨時聽從指揮部命令和安排。
二、如無法控制火情,需迅速組織疏散,以防重大傷亡。
(1)如消防隊領導或火場臨時指揮部判斷火勢不可控,第二次報警后,指揮部應立即做出疏散決定。
(2)第二次報警后,利用廣播反復播放預先錄制好的中文和英文疏散通知,要求客人聽從指揮,從最近的安全出口疏散,不要乘坐電梯。
(3)酒店停車場為疏散人員安全集結區,由客戶服務員引導和護送客人疏散,并安撫客人情緒。
(4)疏散客人時,切記不能使用電梯,應引導客人從安全樓梯疏散。
(5)疏散大樓客人時,應自上而下逐一房間搜索,迅速檢查房內是否有客人,檢查完畢后關門并掛出“無人”標志后離開。
(6)先疏散可能助燃的易燃物品和煤氣罐、氧氣瓶等,組織人員迅速將其轉移。
(7)客人已撤離火場區域,必須阻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重返火場區域,以防不必要的傷亡。
(8)財務部現金、賬冊、電腦軟件等貴重物品由專人保護撤離。
(9)人員撤離后,消防人員、保安部、工程部、客房部經理重新檢查一遍。
(10)疏散到安全地帶后,要集中客人,由總臺、客房部、保安部派員進行登記,核實人數。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視!校園廣播是現代教育的重要設施,肩負著日常廣播、文化宣傳和考試聽力等重任。專人負責,嚴謹管理,確保正常使用。
二、廣播使用由教育技術管理員主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設備。離開時請關門并保管好鑰匙。
三、管理員應熟悉廣播系統的基本構造和操作,具備基礎維護知識和故障排查能力,以保證正常運行。
四、恪守宣傳紀律,上課時不隨便播放廣播。節目注重思想性、教學性、知識性和藝術性,不得播放與學校工作無關的內容。預審節目,播放時不得擅自離開,及時監聽節目質量和內容。
五、對于重大活動、考試聽力等任務,教務處、德育處和班主任等部門需提前一周通知管理員做好準備,管理員應提前兩天檢查廣播系統,準備好一切。此外,在英語聽力考試時,教務處需要安排一名老師協助播放。
六、管理員應及時清掃廣播室,保持干凈整潔。
七、嚴禁破壞教室內外的終端設備,違者將被追責并受到處罰。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7
一、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二、酒店設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人事經理擔任,以協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其他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并由總經理任命。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保安部,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負責,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部門及下屬企業負責人為本部門(公司)的安全生產職責人,各崗位主管(領班)為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人。
三、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各崗位的`工作特點,依照國家及行業的有關勞動安全規定及技術標準,制定和不斷完善本部門各類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各部門制定的各類勞動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須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備案。
五、在發生安全事故時,可根據酒店總經理指示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報告制度》進行妥善處置。
六、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概念含義:
1、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是指不發生工傷事故、職業病、設備或財產損失的狀況,即人不受傷害,物不受損失。
2、事故及傷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傷亡事故指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傷(包括職業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或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意外事故傷害和職業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5、危險源(危險的根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物質損失事故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產,是指為了使勞動過程在貼合安全要求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防止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及各種災害的發生,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生產作業過程的正常進行而采取的各種措施和從事的一切活動。
7、勞動安全管理,是指企業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技術標準為依據,采取各種手段,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狀況實施有效制約的一切活動。
8、安全生產職責制,是指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生產實際,將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就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職責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為及不正確的觀念與態度:
1、缺乏知識、技術、經驗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條件不貼合要求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3、上崗操作準備不充分,與同伴聯系、配合不當。
4、操作姿勢不正確,用力過猛,速度過快,工作位置不當。
5、安全裝備設置錯誤或失效。
6、以身體代替工具,或以拋遞代替手傳等不安全動作。
7、飲酒、服藥、過饑或過飽時作業。
8、帶病、超負荷、超時、過度或惡劣環境作業。
9、未使用或錯誤使用防護用品、工具或穿著不安全的服裝。
10、作業期間開玩笑、追逐打鬧、搞惡作劇等。
八、不安全的環境:
1、不適當的照明環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溫度過高或過低,空氣不流通,濕度過大。
3、不安全的設備設施、構造、作業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銳鋒利、表面過滑、老化失效。
5、設備、材料、工具或廢料、物料沒有堆放妥當或儲存不善。
6、出入口、通道狹窄或堵塞。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臨時及凌亂物品。
8、缺乏護欄及圍蔽,上方及周圍有施工作業。
9、設有高溫、高壓、轉動、帶電、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蝕設備及物品的場所。
10、人員流動大、有機動車進出、玻璃門、玻璃墻、雙向門、轉彎等場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制。
十、酒店勞動安全生產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組織、指導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政策、規定。
2、教育各部門管理人員尊章守法,帶頭搞好安全生產。
3、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狀況匯報,發現問題及時找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4、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調查、布置、指導、檢查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5、負責隨時檢查、通報各部門勞動安全管理的執行狀況,對出現的各類不安全問題及職業傷害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來源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對本部門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狀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運行進行監督。
2、向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交安全生產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部門的安全隱患提出防范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3、參與制定酒店和部門防止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危險崗位、危險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督促實施。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現、處理事故隱患。如有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上級報告;一旦發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場,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
5、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領班)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規定和制度,對本班組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檢查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機械、電氣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防護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消除危險隱患。
3、督促本班組員工搞好禮貌生產,持續工作地點的衛生整潔。
4、對本班組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5、如遇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并保護現場,參加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和處理意見。
十四、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一切違章操作現象的發生。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設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潔,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關心安全生產狀況,向酒店和部門提出合理化推薦。
4、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部門和酒店有關部門匯報。
5、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和報告上級領導,并協助調查工作。
6、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8、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十五、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分類匯集國家頒發的勞動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各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和發生安全事故的檔案資料,建立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存放在總經理辦公室,并指定專人負責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門(公司)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匯總本部門勞動安全監督檢查報表及分析資料,建立相關檔案,及時交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存檔。
十七、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人負責建立本崗位安全生產管理檔案,資料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類安全事故的案例匯編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可隨時抽查各部門管理檔案和各崗位的勞動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各部門須將改善后的狀況以書面形式報至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小組檢查核實后才可終結,并將有關狀況存檔。
十九、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權利:
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
2、對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有知情權。
3、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權。
4、在緊急狀況下有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5、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批評和檢舉權。
二十、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義務:
1、理解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
2、遵章守規,服從管理。
3、在勞動過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根據實際工作狀況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薦
5、對他人違反安全作業的行為應給予制止。
6、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
二十一、勞動安全教育和培訓:
1、酒店對勞動安全教育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培訓制度。
2、新入職員工務必理解由酒店人事培訓部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訓的教育。
3、新入職員工上崗前務必理解由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教育及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各崗位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訓,經常檢查員工有關勞動安全的執行狀況,并根據員工實際工作中出現的違反安全作業現象及時給予糾正及教育。
5、組織實施培訓的部門務必制定相關表格,注明組織部門、日期、時間、具體資料,所有參加培訓人員均須簽名確認。
二十二、酒店員工安全知識宣傳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業工種人員,如從事司機、電工、鍋爐、燒焊、油氣等工作的,須持證上崗并定期參加相關部門舉辦的安全學習及審證。
二十四、酒店按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實際需要選派人員參加注冊安全主任培訓班學習。
二十五、勞動防護用品的選取與發放管理:
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定期發放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眼鏡、聽力護具、防護套、手套、防墜落護具、防護鞋等。
2、勞動防護用品的選取、采購、保管、發放由人事培訓部、供應部、倉管部及使用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進行督促檢查。
3、所選勞動防護用品務必保證質量,各項指標貼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穿戴舒適方便,不影響操作。
4、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根據酒店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
5、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勞保用品管理規定》執行。
6、員工對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務必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檢查,對失去保護功能的勞動防護用品務必及時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7、凡專業性強、結構比較復雜,使用要求嚴格或急救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由使用部門安排專人負責保管;凡適合個人身體規格或隨班組使用的,宜分散個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對在勞動安全方面表現突出并作出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十七、對因違反勞動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批評和處罰。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8
第一條為了保障旅館業的正常經營和旅客的生命財物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經營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客貨棧、車馬店、浴池等(以下統稱旅館),不論是國營、集體經營,還是合伙經營、個體經營、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經營,不論是專營還是兼營,不論是常年經營,還是季節性經營,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開辦旅館,其房屋建筑、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定,并且要具備必要的防盜安全設施。
第四條申請開辦旅館,應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經當地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方準開業。
經批準開業的旅館,如有歇業、轉業、合并、遷移、改變名稱等情況,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后3日內,向當地的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備案。
第五條經營旅館,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治安保衛組織或者指定安全保衛人員。
第六條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按規定的項目如實登記。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還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送住宿登記表。
第七條旅館應當設置旅客財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險柜,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工作。對旅客寄存的財物,要建立登記、領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條旅館對旅客遺留的物品,應當妥為保管,設法歸還原主或揭示招領;經招領3個月后無人認領的,要登記造冊,送當地公安機關按拾遺物品處理。對違禁物品和可疑物品,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處理。
第九條旅館工作人員發現違法犯罪分子,行跡可疑的`人員和被公安機關通緝的罪犯,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不得知情不報或隱瞞包庇。
第十條在旅館內開辦舞廳、音樂茶座等娛樂、服務場所的,除執行本辦法有關規定外,還應當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管理。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9
一、為了確保飯店消防安全,保障賓客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飯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飯店防火委員會的領導下,在職能部門(保安部)的具體指導下,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的防火安全責任制。由飯店法人代表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飯店防火安全委員會,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開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營業總經理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門經理為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部門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各級行政領導(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標,與生產、工作、經營同時計劃、布Z、檢查、考核和獎懲。建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飯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并接受飯店保安部的安全監督。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飯店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五、凡本店員工及外來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規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員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凡違反本店規定的將受到批評教育或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飯店領導報警,并迅速全力撲救,及時疏散客人,F場人員必須服從飯店領導和消防人員的統一指揮。
七、不能擅自移動、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物品。路面不準隨便開掘施工,以保持道路暢通。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戶口登記員必須嚴格履行畜旅業治安管理《細則》的第十一條規定的.要求,按十二項工作職責,嚴格登記旅客入住手續,遵紀守法,不得違法經營。
二、儀表端正,說話和氣,熱情接待旅客,詳細介紹賓館情況和旅客住宿須知。
三、嚴格旅客住宿制度
1)認真做好證件的檢查工作,杜絕無證件和偽證件人員混進旅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嚴格執行雙人房包房制度,兩人異地不同工作單位的旅客、戶口登記員不得安排兩人包房。
3)成年男女要求包房住宿,必須憑本人結婚證,男女雙方都在45歲以上,同一戶口所在地均可登記住宿。
四、做好交接班制度,做三交接,交接治安管理情況,交接房費收繳情況,交接旅客財物保管情況,做到事事有記載,交接有簽名。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凡開辦賓館(旅館)應證照齊全,亮證經營,各項硬件設施貼合安全條件標準,建筑物牢固安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應急照明設備、燈光疏散指示標記齊全有效,安全出入口和疏散通道暢通。
二、嚴格執行驗證登記傳輸、財物保管、消防安全等各項管理規定和制度,切實履行治安職責。
三、嚴格按照規定招收錄用人員,并按照規定督促辦理有關從業、暫住手續,定期對從業人員開展法制教育和培訓。
四、遇有公安民警檢查時,應主動積極配合,不得知情不報、隱瞞包庇。
五、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緝、布控案犯和贓物,不得通風報信。
六、切實落實內部安全防范措施,不發生盜竊等刑事案件,不發生盜竊等刑事案件,不發生火災等治安災害事故。
七、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旅館;
(2)賣淫、賭博、吸毒、傳播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3)對發生在本賓館的違法犯罪活動放任不管,不及時制止或帶給便利和條件。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入店住宿,請出示有用身份證件,需辦理住宿登記。請勿擅自讓未辦理11住宿登記的其他客人或者親友在客房留宿,或轉讓床鋪,探親訪友的請在晚上時前離開。
二、嚴禁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旅館。
三、嚴禁在旅館內打架斗毆、尋釁滋事、酗酒肇事或進行黃、賭、毒、娼等違法犯罪行為。
四、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資產,謹防被盜、被騙、被搶。寶貴物品請按規定交總服務臺代為保管。
五、請愛護客房內的設備、物品,損壞須按價賠償。如果您想帶走留作紀念,請與服務員聯系商談°
六、講究衛生,保護床單、被褥的清潔,不隨地吐痰,不躺在床頭吸煙,瓜殼果皮請丟進垃圾箱。
七、請勿在客房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遇火警請撥或、
八、發現旅館內有違法犯罪行為,有義務及時制止、舉報,直至扭送公安機關110,其行為受法律保護。舉報電話:
九、旅客住宿計費:自午后時至第二天午后時為一天,超過第二天12午后時另行收費。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3
1.增強安全消防意識,完善規章制度,明確責任,層層負責。
2.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發現問題,對各類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如遇電器及配電設施有發熱、異味等現象要立即報修,并及時關閉電源。
3.對易燃物品要嚴格規章,嚴禁使用液體酒精,對天然氣爐灶及管線要經常檢查、保養,如出現漏氣、銹蝕現象要立即停用。
4.加強安全、消防教育,下班之前一定要檢查水、電、氣等是否關閉,對倉庫等重點部位要重點看護,并加強值班、巡視。
5.建立安全防范檢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所轄部位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通報,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6.要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單位內部及本職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凡創辦賓館(旅館)應證照齊全,亮證經營,各項硬件設施貼合安全條件標準,建筑物牢固安全,消防設施、消防設備、應急照明設備、燈光疏散指示標記齊全有用,安全出入口和疏散通道暢通。
二、嚴格執行驗證登記傳輸、資產保管、消防安全等各項管理規定和制度,切實履行治安職責。
三、嚴格按照規定招收錄用人員,并按照規定監督催促辦理相關從業、暫住手續,定期對從業人員開展法制教育和培訓。
四、遇有公安民警檢查時,應主動專心配合,不得知情不報、隱瞞包庇。
五、專心幫忙公安機關查緝、布控案犯和贓物,不得通風報信。
六、切實落實內部安全預防措施,不發生盜竊等刑事案件,不發生盜竊等刑0
事案件,不發生火災等治安災害事故
七、嚴格禁止以下行為:
。1)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旅館;
。2)賣淫、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3)對發生在本賓館的違法犯罪活動放任不管,不及時制止或帶給便利和
條件。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5
為了維護賓館治安秩序,保護旅客生命財產安全,有效控制違法犯罪分子現就賓館安全保衛制度規定如下:
一、全體員工應該學會使用消防滅火器材,加強消防知識,懂得撲救,懂得逃生。熟知賓館內部消防報警系統,熟知賓館電源總開關。
二、牢記消防報警電話:119,報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
三、當班服務員,保安不得離崗脫崗,服務員,保安對進出賓館閑雜人員進行詢問,對有特殊客情的客房進行特別注意,對有怪異舉動的旅客,可疑旅客應當特別留意,并通知值班經理上報公安機關。發現違法犯罪分子、行跡可疑人員和發生案件、事故,賓館工作人員應立即報告我賓館保衛部門經理或江海派出所,并采取措施控制罪犯,保護現場;危急事件要立即組織搶救。
四、服務員查房,打掃衛生時發現客房有什么問題應該及時上報值班經理。
五、向旅客宣傳相應的`管理制度和公安部門頒布旅業法令法規。
六、維護好賓館的治安秩序,確保旅客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七、注意賓館內的煙味,焦味,并及時處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和防止爆炸事故發生。
八、樓層服務員,保安員定時巡查客房動靜,每間隔30分鐘巡邏客房一次,對有需關注的客房應該特別關注。
九、我賓館監控系統只作監控使用,不作他用,非我賓館管理人員不得操作監控系統。
十、服務員不得讓非我賓館人員進入總臺(前臺)。
十一、不得關閉監控系統和消防報警系統。
十二、熟悉本賓館消防報警系統和總電源開關位置。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6
一、凡入住本店的賓客(包含鐘點房),均應出示合法有用證件進行登記,禁止一人登記、多人住宿或者代替入住的旅客登記。
二、有用證件指身份證、駕駛證、戶口簿、軍官證(士官證)、警官證、學生證、護照、出入境證件等能證明本人身份的證件。
三、招待賓客的服務人員應檢驗賓客的身份證件,對照片、年齡、口音等進Q行核對,并如實進行登記房號、姓名、性別、詳細地址、身份證號碼、入住日期、離店日期等項目,務必登記齊全。住宿登記簿保存一年以上。
四、發現身份與證件不符、形跡可疑人員和被公安機關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應立刻向公安機關報告,不得知情不報或隱瞞包庇五、及時傳輸旅客信息。單獨裝機的'旅館進行登記適時傳輸,聯合裝機的旅3館每日傳輸不少于次,集中錄入的旅館每日向派出所報送登記簿。沒有客住宿時傳輸沒有客信息。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7
1.對重點防火部位應當經行每日巡查,至少每兩小時一次。
2.堅持夜間防火巡查,保證日夜安全。
3.對違章情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并監督執行。
4.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補救。
5.對各種設施器材檢查,防止破損、失效。
6.由專人負責檢查,保障巡查效果。
7.認真填寫巡查記錄,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簽字,檢查內容:
。1)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況;
。2)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4)安全通道是否暢通;
。5)有無違規操作電、氣設施;
。6)易燃易爆物品的`規章情況;
。7)下達整改通知書后整改情況;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戶口登記員必須嚴格履行畜旅業治安管理《細則》的第十一條規定的要求,按十二項工作職責,嚴格登記旅客入住手續,遵紀守法,不得違法經營。
二、儀表端正,說話和氣,熱情接待旅客,詳細介紹賓館情況和旅客住宿須知。
三、嚴格旅客住宿制度
1)認真做好證件的檢查工作,杜絕無證件和偽證件人員混進旅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嚴格執行雙人房包房制度,兩人異地不同工作單位的.旅客、戶口登記員不得安排兩人包房。
3)成年男女要求包房住宿,必須憑本人結婚證,男女雙方都在45歲以上,同一戶口所在地均可登記住宿。
四、做好交接班制度,做三交接,交接治安管理情況,交接房費收繳情況,交接旅客財物保管情況,做到事事有記載,交接有簽名。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9
1.燃氣具注意保潔,避免油泥造成線路短路等現象的發生;
2.用氣用火部位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設施,防范于未然;
3.堅持值班制度,做到隨用隨關,做到人走氣關,并要求值班人員監督檢查,做好記錄;
4.做好上下崗清理、檢查工作,做好當班記錄;
5.應定期對所有電器設備及配電線路進行檢查,嚴禁超負荷運行;
6.定期使用電流表對負荷情況進行監控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20
1、服務員在做房時、開夜床時必須做一間開一間的房門,完一間鎖一間;
為其他員工或相關人員開門時,住客房應征得客人同意或跟隨入房,并記錄入房人及工作內容。
2、在客房區域內發現可疑人員,要主動盤問;凡被開除、辭職、辭退和調出本部門的員工,不能隨便進入客房,未當班的員工非經充許不得入客房內。
3、對于客房區域發生的'刑事案件,應認真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配合保安及刑警的工作調查、取證。
4、在樓層遇到住店客人沒帶鑰匙卡,或丟失房卡無法入房時,應按《開門程序》給予核對身份,或請客人到前臺補辦手續。緊急情況要上報處理。
5、發現客人使用電爐、電烤箱、電熨斗及房內燒香、燒紙、使用多種電器或大功率電器時,應立即通知上級檢查,解決,以免超負荷用電或發生火災。
6、對客人的遺留物品,不分大小貴賤,一律交房務中心,按規定給予保存處理,不能以借口截留。
7、發現各反動、淫穢書刊、畫報、錄象碟子、封建迷信用品等物,一律上交及時處理,禁止傳播。
8、客房內發現易燃、易爆、毒品等危險品,服務員不得翻動,要控制現場,及時上報由上級及保安一起進行處理。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21
一、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天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天燃氣使用場所的所有人員工作人員必須熟悉了解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須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并經培訓合格后上崗。
三、使用天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點燃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先點火后開氣。燃氣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發現燃氣泄露要迅速切斷氣源總開關,及時采取通風措施,并向工程部報告。下班前關閉總閥門,鎖好門后方可離去。
四、對天燃氣的設施管理,部門需安排專人每天都要進行漏氣檢查并做好記錄,每月報工程部備檔。
五、在天燃氣設施周圍及使用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雜物等;嚴禁作為休息間、工作間、倉庫使用;嚴禁吸煙和其他明火作業;禁止安裝臨時用電設備;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天然氣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懸掛任何物品。
六、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由專業部門操作,嚴禁私自拆卸安裝。
七、違反本制度按酒店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對造成泄露、爆炸、火災等嚴重事故的將移交司法行政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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