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
教學儀器設備是實驗教學和人才培養的重要資源和支撐條件,為了充分發揮儀器設備的作用和使用效益,加強儀器設備規范化管理,根據學校、學院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實行責任制,責任實驗員是儀器設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責任人應當嚴格執行學校的《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管理辦法》以及相關要求,保證儀器設備狀態良好、穩定可靠、隨時可用。
第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均應逐臺(件)建帳,并保證帳、卡、物相符對應;儀器設備應當按要求配置相應的技術說明、使用狀態等標識;相關技術資料、記錄、文件應當妥善保存,不得遺失、損壞。
第三條新購進儀器設備應當按照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項目和程序,由相關責任人負責驗收;儀器設備驗收合格后,應當按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對有質量缺陷或其他問題的.儀器設備,應當及時報告并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對型儀器設備和進口設備儀器的驗收,除遵循上述要求和程序外,還必須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型儀器設備和特種儀器設備驗收后,還應當制定符合運行要求的操作規程。
第四條儀器設備責任人必須加強對儀器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例行保養,普通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當及時進行檢修,對無法自行修復的,由實驗教學中心安排維修;型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當及時報告實驗教學中心負責人,經核查確認后,采取相應的維修方案和措施。儀器設備報修需填寫《儀器設備報修/消耗材料申購單》和學校的《儀器設備維修申請表》,維修情況應當及時填寫《實驗室儀器設備/設施維修記錄表》。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應予隔離并加停用標識,以防誤用;維修后的儀器設備必須進行檢定和校準,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條實驗工作所需的跨實驗室之間的儀器設備共用,應以不影響相關實驗室工作為前提;儀器設備的借出/租出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對普通儀器設備,可由責任人直接辦理;但對外型儀器設備,必須經實驗中心負責人批準;借用人或租用人需填寫《學院儀器設備借用/租用申請單》,儀器設備返還時,責任人應當進行驗收、確認;借用人或租用人若有儀器設備損壞、丟失,應當按有關規定負責修復、賠償。
第六條儀器設備的責任人或使用人必須熟知相關儀器設備的技術規范,嚴格按照相關要求使用、管理、維護儀器設備;除意外事故(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外,對責任缺失、管理不善、違規操作、玩忽職守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應當追究其責任,并按照《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辦法ˇ理。
第七條對有關測量、檢測儀器設備,必須嚴格按規定要求和程序進行定期檢定、校準或期間核查,確保其指標合格、性能達標;涉及對社會出具公證數據的儀器設備,必須由專門人員按照國家計量認證有關規范和程序管理、使用;相關工作應當記錄備案并有可追溯性。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機械設備的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完好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施工現場。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公司安全部
。ㄒ唬┴撠煴疽幎ǖ木幹啤⑿抻、管理和解釋。
。ǘ┴撠煂Ρ疽幎ǖ膶嵤┖捅O督檢查。
第四條工程部
負責本公司所有機械的管理。
第三章機操人員規定
第五條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必須按國家和市勞動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市經委勞動監察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分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要取得當地的資格證書,并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復審。
第六條實習機操人員,必須持有實習證,在師傅的'指導下,才能操作機械設備。
第七條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設備。
第八條機管和操作人員隊伍應相對穩定。
第四章機械管理
第九條新購或改裝的機械設備應由公司鑒定驗收,方可投入運行。
第十條經過大修理的設備,應經主管部門驗收發給使用證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拆裝(塔吊、升降機等大型設備)須有專業資格證書的拆裝隊伍拆裝。應編制拆裝方案,經公司審核后,方可進行作業。
第十二條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定機定人定崗的制度,建立機長制的專業機組(塔吊及升降機)。
第十三條大型設備的基礎隱蔽必須組織專人進行驗收,并應有項目部工程師和監理方驗收、審批。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3
一、起重設備(塔吊、龍門吊、龍門架、垂直運送機械、汽車吊橋式吊)在大修達到平安標準后必需經不關部門驗收準入后方可使用,對不驗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責任者責任。
二、器材科要全面負責日常起重機械的技術工作,平安科負責日常平安監察工作和檢查使用者的平安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狀況。
三、平安科、器材科、操作手發覺起重設備存在嚴峻隱患時均有權停止使用,并準時報告主管經理,實行措施整改后方準使用。
四、發生調和事故時,使用單位要立刻報告器材科、平安科,并庇護好現場。器材科組織有關單位舉行調查、分析、處理,把處理狀況書面報主管經理,不得隱報、謊報、拖報。
五、起重設備的平安裝置,必需齊全有效,在使用中損失的、缺少的,使用單位要立刻選購,組織修復。
六、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當風力大于六級時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需把起重機械固定得牢固牢靠。
七、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需經過嚴格的.平安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準持證上崗,起重機械要嚴格定人、定機制度,不斷提升對設備的機械性能把握,延伸使用壽命。
八、起重機械的零部件缺損或機械設備存在擔心全隱患,個別領導置之不理,長久不予解決,操作人員可以否決操作,并報告平安科、器材科及公司領導。
九、器材科、平安科每年至少要對起重機械舉行兩次專業檢查,并確定整改時光、單位,由器材科、平安科催促實施。
十、器材科要按照檢修制度,編制年度檢修方案,確定起重設備的大修、中修或報廢并組織實施。
十一、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需做到十不吊:
1、超額定負荷不吊;
2、光芒暗淡信號不明不吊;
3、吊索捆綁不牢不吊;
4、整拉斜掛不吊;
5、氧氣瓶爆炸危急的物品不吊;
6、帶棱角缺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擺放活動不吊;
8、行車吊掛物件舉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違章指揮不吊。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4
1、每天巡視各機房一次,查看運轉日志,檢查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動作情況,查鋼絲繩與吊掛裝置的'檢查情況記錄,查設備運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安排處理,查司機持證上崗與堅守工作崗位情況。
2、區、隊二十四小時有人值班,查交接班情況,各個崗位上的人員是否到齊,查夜班是否有人離崗或睡覺。
3、查設備日常維修與安排一般檢修執行情況與完成情況。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了適應生產發展的需要,使安全管理逐步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進一步規范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武鋼集團昆鋼股份煉鋼廠所屬科室、作業區所轄設備設施。
2規范性引用文件
《煉鋼安全規程》(aq20xx-2004)
3術語、定義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生產建設工作中必須使用的設備設施,通過安全管理,為保證安全生產,保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的規則。
4職責
4.1設備能源管理科負責依據《煉鋼安全規程》(aq20xx-2004)制定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督促作業區及相關方對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4.2安全環保監督管理科對設備設施的檢查及安全隱患整改進行監督,并對安全隱患整改提供資金支持。
4.3各科室、作業區負責配合本專業系統設備設施安全管理的實施,負責對安全隱患的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5管理內容
5.1廠房
5.1.1冶煉與澆注廠房內產生大量熱量及有害氣體、煙塵,設計應考慮良好的通風散熱與采光條件,轉爐、鐵水貯運與預處理、鋼水澆注等熱源點上方,應有良好的通風道;熱源點周圍的建、構筑物應考慮高溫影響,采取相應的隔熱防護措施。
5.1.2廠房結構應考慮風、雨、雪、灰等動(靜)載荷及各種自然因素影響,主廠房屋面四周應設欄桿,并在適當位置設置清掃通道等;廠房應合理布置登上屋面的消防梯與檢修梯。
5.1.3煉鋼主廠房,應設置貫通各跨間,并與各跨間進出口及主工作平臺相通的安全走廊,其寬度不小于1m。
5.1.4橋式起重機司機室與摩電道,原則上應相對布置;若兩者位于同一側,則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5.1.5應根據設計規定的安全標志設置要求和實際生產情況,在廠房內生產作業區域和有關建筑物適當部位,設置符合規定的安全標志。
5.1.6廠房、煙囪等高大建筑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險設施,應按國家標準安裝避雷設施,設施要確保有效。
5.2建、構筑物
5.2.1各種建、構筑物的建設,應符合土建規范的各項規定;各種設備與建、構筑物之間,應留有滿足生產、檢修需要的安全距離;移動車輛與建、構筑物之間,應有0.8m以上的安全距離。
5.2.2易受高溫輻射、液渣噴濺危害的建、構筑物,應有防護措施;所有高溫作業場所,如爐前主工作平臺、鋼包冷熱修區等,應設置通風降溫設施。
5.2.3防火設施的設置,應遵守gbj16等消防法規、標準的規定;主控室、電氣間、電纜隧道、可燃介質的液壓站等易發生火災的建、構筑物,應設自動火警報警裝置,作業區應設置消防水系統和消防通道。
5.2.4廠房內梯子應采用不大于45°的斜梯(特殊情況允許采用60°斜梯與直爬梯),梯子設置應符合gb4053.1、gb4053.2的規定。轉爐、連鑄主平臺,兩側應設梯子。
5.2.5操作位置高度超過1.5m的作業區,應設固定或移動式平臺;固定式鋼平臺應符合gb4053.4的規定,平臺負荷應滿足工藝設計要求。
高于1.5m的平臺,寬于0.25m的平臺縫隙,深于1m的敞口溝、坑、池,其周邊應設置符合gb4053.3規定的安全欄桿(特殊情況例外),不能設置欄桿的,其上口應高出地坪0.3m以上。
平臺、走廊、梯子應防滑。易受鋼水與液渣噴濺的平臺工作面,應采用耐火材料鋪設。
5.2.6轉爐的爐下區域,應采取防止積水的.措施;爐下漏鋼坑應按防水要求設計施工,其內表應砌相應防護材料保護,且干燥后方可使用;爐下鋼包車、渣盆車運行區域,地面應保持干燥;爐下熱潑渣區,周圍應設防護結構,其地坪應防止積水;爐渣沖擊與挖掘機鏟渣地點,應在耐熱混凝土基礎上鋪砌厚鑄鐵板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
5.2.7不允許滲水的坑、槽、溝,應按防水要求設計施工。
5.2.8煉鋼爐、鋼水與液渣運輸線、鋼水吊運通道與澆鑄區及其附件的地表與地下,不應設置水管(專用滲水管除外)、電纜等管線;如管線必須從上述區域經過,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5.2.9易積水的坑、槽、溝,應有排水措施;所有與鋼水、液渣接觸的包、槽、工具及其作業區域,不應有冰雪、積水,不應堆放潮濕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5.2.10作業區域電纜隧道應設火警自動報警裝置,并應根據需要設置自動滅火裝置;長度超過7m的電纜隧道,應設置通風氣樓。
5.2.11密閉的深坑、池、溝,應考慮設置換氣設施,以利維護人員進入。
5.2.12廢鋼處理設施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落錘破碎間(場)應設封閉型防護結構,廢鋼爆破應采用泄壓式爆破坑。
5.2.13廠區緊急出入口、通道、走廊、樓梯等,應設應急照明,其設計應符合gb50034的規定。
5.3煉鋼相關設備
5.3.1鐵水包、鋼水包、中間包、渣盆
5.3.1.1鐵水包、鋼水包、中間包的殼體上,應有排氣孔。
5.3.1.2包體耳軸,應位于包體合成重心以上0.2~0.4m的對稱中心,其安全系數應不小于8,并以1.25倍負荷進行重負荷試驗合格方可使用。
5.3.1.3使用中的設備,耳軸部位應定期進行探傷檢測。凡耳軸出現內裂紋、殼體焊縫開裂、明顯變形、耳軸磨損大于耳軸直徑的10%、機械失靈、磚襯磨損超過規定,均應報修或報廢。
5.3.1.4鐵水包、鋼水包、中間包修砌后,應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溫度方可使用。
5.3.1.5用于鐵水預處理的鐵水包與用于爐外精煉的鋼水包,應經常維護包口,包口嚴重結殼,應停止使用。
5.3.1.6渣盆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其盆內不應有水或潮濕的物料。
5.3.1.7鋼水包滑動水口,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清理、檢查,并調試合格。
5.3.1.8鐵水包、鋼水包內的自由空間高度(液面至包口),應滿足工藝設計的要求。
5.3.1.9鐵水包、鋼水包內的鐵水、鋼水有凝蓋時,不應用其它鐵水包、鋼水包壓凝蓋,也不應人工使用管狀物撞擊凝蓋。有未凝結殘留物的鐵水、鋼水包不應臥放。
5.3.1.10吊運裝有鐵水、鋼水、液渣的包,應與鄰近設備或建、構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凈空距離。
5.3.2鐵水包、鋼水包、中間包烘烤器及其它燒嘴
5.3.2.1采用煤氣燃料時,熄火設施應設置供設備維修時使用的吹掃煤氣裝置,煤氣吹掃干凈方可修理設備。
5.3.2.2烘烤器區域應懸掛“禁止煙火”、“當心煤氣中毒”等警示牌。
5.3.3地面車輛
5.3.3.1作業區內的有軌車輛,軌道面應與作業區地坪一致。
5.3.3.2車輛運行時,應發出紅色閃光與轟鳴等警示信號。
5.3.3.3鋼水包車、渣盆車的停靠處,應設兩個限位開關。
5.3.3.4所有車輛,均應以設計載荷通過重車運行試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3.4起重設備
5.3.4.1起重機械及工具,應遵守gb6067的規定;使用起重機械與工具,應有完整的技術證明文件和使用說明;橋式起重機等起重設備,應經有關主管部門檢查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3.4.2起重設備應經靜、動負荷試驗合格,方可使用,試驗負荷等應按表1規定執行。橋式起重機等負荷試驗,采用其額定負荷的1.25倍。
表1起重設備試驗規定
名稱試驗負荷試驗時間 分鐘試驗周期 月
靜負荷動負荷
起重電葫蘆1.25ph1.1ph1512
手搖卷揚機1.25ph1.1ph1512
鏈式起重機1.25ph1.1ph1512
滑式及復式滑車1.25ph1.1ph1512
千斤頂1.25ph1.1ph1512
鋼絲繩及鋼鏈2ph-156
麻繩及棉紗繩2ph-156
注:ph為設備的額定負荷。
5.3.4.3鐵水包、鋼水包龍門鉤的橫梁、耳軸銷和吊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應定期進行檢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吊鉤本體應作超聲波探傷檢查。
5.3.4.4鋼絲繩、鏈條等常用起重工具,其使用、維護與報廢應遵守gb6067的規定。
5.3.4.5起重機應由經專門培訓、考核合格的專職人員指揮,同一時刻只應一人指揮,指揮信號應遵守gb5082-85的規定。
吊運重包鐵水、鋼水、液渣,應確認掛鉤掛牢,方可通知起重機司機起吊;起吊時,人員應站在安全位置,并盡量遠離起吊地點。
5.3.4.6起重機啟動和移動時,應發出聲響與燈光信號,吊物不應從人員頭頂和重要設備上方越過;不應用吊物撞擊其他物體或設備;吊物上方不應有人。
5.3.5其他設備
5.3.5.1高溫工作的水冷件,應提供事故用水應急備用。
5.3.5.2易受高溫或鋼水、液渣噴濺影響的設備,應進行防護。
5.3.5.3人員接近有可能導致人身傷害事故的設備外露運動部件,應設置防護罩。
5.3.5.4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驗收和使用,應遵守壓力容器有關規范的規定。
5.4轉爐設備與相關設施
5.4.1轉爐的爐容比應合理。
5.4.2氧氣管道應在軟管接頭前設置長1.5m以上的銅管,氧槍軟管接頭應有防脫落裝置。
5.4.3轉爐采用鋼板焊接水箱形式的水冷爐口,應加強經常性檢查,以防止焊縫漏水釀成爆炸事故。
5.4.4轉爐煤氣回收,應設一氧化碳和氧含量連續測定和自動控制系統;回收煤氣的氧含量不應超過2%;煤氣的回收與放散,應采用自動切換閥,若煤氣不能回收而向大氣排放,煙囪上部應設點火裝置。
5.4.5轉爐煤氣回收系統,應合理設置放散、吹掃等設施。
5.5連鑄
5.5.1確定鑄機彎曲半徑、拉速、冷卻水等參數時,應確保鑄坯凝固長度小于冶金長度。
5.5.2連鑄澆注區,應設事故鋼水包、溢流槽、中間溢流包。
5.5.3結晶器應配置事故供水系統,一旦正常供水中斷,即發出警報,停止澆注,事故供水系統啟動,并在規定的時間內保證鑄機的安全;應定期檢查事故供水系統的可靠性。
5.5.4連鑄主平臺以下各層,不應設置油包、氣瓶等易燃、易爆品倉庫或存放點,連鑄平臺上漏鋼事故可能波及到的區域,不應有水或潮濕物品。
5.5.5澆注之前,應檢查確認設備處于良好待機狀態,各介質參數符合要求;澆注準備工作完畢,拉矯機正面不應有人,以防引錠桿滑下傷人。
5.5.6澆鑄前應對結晶器進行水壓試驗,合格結晶器在安裝前應擺放在專用臺架上,以防異物落入進出水口內。
5.5.7采用煤氣、乙炔和氧氣切割鑄坯時,應安裝煤氣、乙炔和氧氣的快速切斷閥;在氧氣、乙炔和煤氣閥站附近,不應吸煙和有明火,并應配備滅火器材。
5.6動力供應與管線
5.6.1供電與電氣設備
5.6.1.1供電應由兩路獨立的高壓電源,當一路電源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另一路電源應能保證作業區正常生產用電負荷。
5.6.1.2重要計算機應設置不間斷電源(ups)。
5.6.1.3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性氣體、粉塵等的場所,應采用密閉電器設備;有爆炸危險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采用防暴型電氣設備。
5.6.1.4轉爐傾動設備應設有可靠的事故斷電緊急開關。
5.6.1.5電纜不應架設在熱力與燃氣管道上,應遠離高溫、火源與液渣噴濺區;必須通過或鄰近這些區域時,應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電纜不得與其他管線共溝敷設。
5.6.1.6作業區域變電所與火災、爆炸危險或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粉塵的設施之間,應符合相關規定。
5.6.2動力管線
5.6.2.1作業區域內各類燃氣管線,應架空敷設,并應在作業區域入口設總管切斷閥;作業區域內架空燃氣管道與其他架空管線的最小凈距,應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
5.6.2.2氧氣、煤氣管道及其支架上,不應架設動力電纜、電線,供自身專用者除外。
5.6.2.3氧氣、煤氣管道,應架設在非燃燒體支架上;當沿建筑物的外墻或屋頂敷設時,該建筑物應為無爆炸危險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廠房。
5.6.2.4煤氣、氧氣等可燃氣體管線,應設吹掃用的蒸汽或氮氣吹掃接頭;吹掃管線應防止氣體串通。
5.6.2.5各類動力介質管線,均應按規定進行強度試驗及氣密性試驗。
5.6.2.6不同介質的管線,應涂以不同的顏色,并注明介質名稱和輸送方向;各種氣體、液體管道的識別色,應符合gb7231規定。
5.6.2.7閥門應設功能標志,并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
5.6.3給排水
5.6.3.1生產線消防給水,應采用環狀管網供水;環狀或雙線給水管道,應保證更換管道和閘閥時不影響連續供水。
5.6.3.2最低溫度在-5℃以下的地區,間斷用水的部件應采取防凍措施。
5.6.3.3供水系統應設兩路獨立電源供電,供水泵應設置備用水泵。
5.6.3.4安全供水水塔(或高位水池),應設置水位顯示和報警裝置;應使塔內存水保持流動狀態,并應定期放水清掃水塔。
5.6.3.5采用噴嘴噴淋水的給水管,應裝設管道過濾器,避免較大粒徑懸浮物帶入噴水管。
5.6.4氧氣
5.6.4.1氧氣管網的設計、作業和檢修,應符合gb50030、gb16912的規定;從事氧氣管道檢修、維護和操作的人員,應通過有關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5.6.4.2新敷設的氧氣管道,應脫脂、除銹和鈍化;氧氣管道在檢修和長期使用之后再次使用,應預先用無油壓縮空氣或氮氣徹底吹掃。
5.6.4.3氧氣管道的閥門,應選用專用閥門;工作壓力大于0.1mpa時,不應選用閘閥。
5.6.4.4氧氣管道和氧氣瓶凍結時,可采用熱水或蒸汽解凍,不應采用火烤、錘擊解凍。
5.6.5乙炔
5.6.5.1使用乙炔氧氣點火槍應遠離電氣柜,點火槍附近不應有易燃、易爆物品。
5.6.5.2煤氣進入作業區前的管道,應裝設可靠的隔斷裝置。
在管道隔斷裝置前、管道的最高處及管道的末端,應設置放散管;放散管口應高出煤氣管道、設備和走臺4m,且應引出廠房外。
5.6.5.3作業區域煤氣管道的強度試驗和嚴格性試驗,應符合gb6222的要求。
5.6.5.4煉鋼作業區域煤氣間斷用戶,不宜使用高爐煤氣或轉爐煤氣。
5.7爐渣
5.7.1渣場采用渣包熱潑液渣工藝時,應防止熱潑區地坪積水。
5.7.2采用渣盆傾翻固體渣工藝的中間渣場,砸渣砣作業時人員不應靠近作業區,防止落物傷人。
5.7.3采用鋼渣水淬工藝時,應確保沖渣水量大于最小的水渣比;發現沖渣水量小于規定值時,應停止水淬,以防爆炸。
5.8修爐
5.8.1修爐作業施工區要求
5.8.1.1施工區應有足夠照明,危險區域應設立警示標志及臨時圍欄等。
5.8.1.2有可能泄露煤氣、氧氣、高壓蒸汽、其他有害氣體與煙塵的部位,應采取防護措施。
5.8.1.3施工區域耐火磚磚垛高度應不超過1.9m,重質耐火磚磚垛高度不超過1.5m,垛間應留寬度大于1m的人行通道。
5.8.1.4施工區域至作業區外部,應臨時建立廢磚清運、耐火材料輸送的專用通道,以保證安全有序、物流暢通。
5.8.1.5高處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帶。
5.8.1.6搭建修爐腳手架應經檢查連接牢固,腳手架離工作面0.05~0.1m,負荷不應超過279kg/m2,其上物料不應集中放置;傾斜跳板寬度應不小于1.5m,坡度不大于30°,防滑條間距應小于0.3m。
5.8.2轉爐修爐
5.8.2.1應事先全面清除爐口、爐體、汽化冷卻裝置、煙道口煙罩、溜料口、氧槍孔和擋渣板等周圍的殘鋼和殘渣,然后進行拆爐。
5.8.2.2應認真執行停電、掛牌制度;修爐時,爐體上方和下方不應有人作業或停留。
5.8.2.3在爐體內外作業,除執行停電掛牌制度外,還應將爐體傾動制動器鎖定。
5.9.煤氣設施、設備管理要求
5.9.1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氣設施和設備必須經過檢查驗收,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安全規程后,方能投入運行,煤氣設施的驗收應有煤氣使用部門和專業部門參加。
5.9.2煤氣設備、管道應明確劃分管理區域,并建立嚴格的安全責任制。
5.9.3建立煤氣設施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將設備圖紙,技術文件,設備驗收報告,竣工說明書,竣工圖等完整資料歸檔保存。
5.9.4建立煤氣設施運行情況的運行記錄。
5.9.5煤氣設施應進行定期檢查。對于設備腐蝕情況,管道壁厚等每年重點檢查一次,并將檢查情況記錄以備查閱。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6
1、煉鐵廠內屬于一級電力負荷的設施,應有兩個以上的獨立電源供電。煉鐵廠供電系統,應符合國家有關電力設計規范的要求。
2、高爐及運料卷揚系統的電纜及導線,應有阻燃的保護層或保護套管。
3、未經廠、車間同意,非工作職員不應進進卷揚機室或上料帶式輸送機傳動房、直流發電機室及變電室。
4、電磁站變壓器和動力開關室,室內地面應有盡緣層;室內應備有試驗燈、盡緣桿、盡緣靴、盡緣手套、高壓試電筆、接地線等,并應配備鹵代烷、二氧化碳滅火器或干砂箱等。
5、祼線應有接地良好的防護網。防護網與裸線之間,應至少間隔1m,并懸掛明顯的警告牌或信號燈。爐身四周的電氣設備,應安裝防護罩或欄桿。爐前設備的電纜線,應有防機械損傷和防燒毀的措施。
6、整流設備應保持清潔,運轉中的火花不應超過答應范圍。電氣設備的溫度不應超過答應溫度。
7、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根據技術條件接地或接零。高構筑物應有防雷擊措施。
8、上料系統設備的啟動或停止關系到前后設備時,應按照工藝設備的要求安裝聯鎖裝置。聯鎖裝置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應從系統終端設備開始,逆物料輸送方向依次啟動; ——停車與啟動順序相反,先停供料設備,然后從供料設備系統的始端開始,順物料輸送方向依次停車;
——系統中某一設備發生故障時,它前面的所有設備應立即自動停車,而后面的設備應繼續運轉,直到料空為止,以防止帶負荷啟動。 其余的機電系統,也應按上述要求設計。
9、動力、照明、通訊等電氣線路,不應敷設在氧氣、煤氣、蒸汽管道上。
10、廠(車間)內應設置:
——工作照明:凡是有操縱職員工作和來往的地點及設備運轉點,均應設置工作照明;
——事故照明:工作照明停止可能出現誤操縱和輕易失事故的地點,應設置事故照明;
——檢驗照明:需要經常檢驗設備的地點,應設置檢驗照明。 行燈電壓一般不應超過36v,在金屬容器內或濕潤地點使用的行燈不應超過12v。
11、應定期檢測盡緣物的盡緣性能和接地電阻,并作好記錄,存進技術檔案。
12、直流電機停機時,應切斷交流電源。
13、檢驗電氣設備,應至少2人一起作業。停電檢驗時,應嚴格執行掛牌制,懸掛“有人檢驗,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14、爐前起重機、鑄鐵翻罐機和水渣雙軌起重機等的.司機室,應有良好的透風、防塵和空調設施。
15、起重作業應遵守gb6067的規定。起重機械應標明起重噸位,應裝設卷揚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緩沖裝置和自動聯鎖裝置以及啟動、事故、超載的信號裝置。起重工具不應拴掛在高爐場棚鋼梁上。起重機工作,不應斜拉歪吊;職員不應站在吊運的物體上,也不應在起重鉤下逗留、通過。起重機夜晚工作時,作業區應有良好的照明。
16、高爐升降機與高爐、熱風爐之間,應安裝帶護欄的過橋,升降機導軌應有護板。
17、應加強起重機械的日常維護,起重前應仔細檢查吊鉤、吊繩是否合格。起重設備應嚴格執行操縱牌制度。起重作業的指揮信號,應遵守gb5082的規定。
18、用起重機吊運開底吊桶時,吊桶的開底應用機械控制。
19、乘人電梯應專人操縱,不應超載,用完后應鎖門。乘人電梯應有自鎖裝置,室內應有報警裝置。其鋼絲安全系數為8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7
第1章 總則
第1條、目的
1、保證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
2、保證公司設備的正常運行,防范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2條、適用范圍
1、適用于公司各類設備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適用于操作人員對設備的巡視、操作、檢查和維修等常規工作。
第2章 操作設備前的規定
第3條、操作前的準備
1、操作前,操作人員應認真閱讀操作說明,熟悉安全操作規范。
2、操作人員必須了解設備的性能和特點,對于危險環節,有關職能部門應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范裝置。
第4條、操作人員的紀律。
1、作業前,必須對設備設施的傳動、電器部位的安全防護裝置、輔助材料的安全性進行檢查。
2、作業中,如果發現設備設施的轉動、電器部位發生故障,應立即予以解除。
3、作業中,如果發現輔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
4、作業中,一旦發生事故應首先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5、操作完畢,應認真擦洗、注油、,保持設備實施處于良好狀態,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
第3章 操作設備中的安全管理
第5條、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范
1、生產操作的設備,均應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防火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
2、各種機械設備的調試、安裝、使用和修理均須符合安全要求。
3、新裝、改裝、擴裝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設備項目,必須以安全技術、工業衛生、勞動保護觀點來確定技術方案。
4、設備在試車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設備和安裝應符合設計規范。
5、新安裝的設備投入生產前必須進行空轉,合格后方能帶負荷試車。
第6條、安裝安全裝置
1、生產過程中容易發生有毒氣體或粉塵,應安裝安全裝置,確保設備的密封性和機械性。
2、因壓力的施壓以及其他部件運行使得人體可能產生傷害的設備,都要為設備設有安全裝置。
第7條、其他安全裝置的設置。
1、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開閉裝置、閘板和附屬設備,應有寬度為0。6毫米以上的走臺,走臺上應有該1米以上的堅固、可靠地欄桿。
2、電動機及動力轉動裝置中,人員可能會接觸的部分應安裝堅固的金屬柵欄或罩子。
3、機械設備在停車進行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而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志。
4、使用的閥門及其他所有計量儀器均應設置在照明充足的地點,以便操作、觀察和檢修。
5、使用的閥門及其他調整裝置要便于操縱管理,反扣閥門或經常關閉的閥門和閘板上應懸掛明顯標志。
6、被切斷的.與生產系統相連的管道應上好盲板,并掛上明顯的標志。
第8條、操作中的應急措施。
1、設備拆卸、貯槽時,其頂部走臺、通道、樓梯及其他工作人員有墜落危險的場所,須構筑堅固的圍柵和扶欄。
2、發現操作的設備有嚴重故障,并有發生事故的風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并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3、防止可燃氣體發生爆炸的措施。
、趴扇夹詺怏w管道、設備的嚴密程度應達到防止氣體泄漏的基本要求。
⑵帶有可燃性氣體管道的廠房內應保持充分的換氣,禁止動用明火。
、遣辉试S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產生負壓。
第4章 操作設備后的維護
第9條、操作后的維護。
1、操作設備后應立即進行日常維護工作,對設備進行清洗,檢查各支架和個鏈接處是否有異常。
2、設備開始使用后,沒半年應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維護,保證設備能夠靈活、正常開啟,排污口干凈。
第10條、操作后的清洗。
1、使用設備后,應從設備的外表開始,對表面各部位可見的泥污、灰垢、油污正常清洗。
2、確保設備各部件的安裝位置,將設備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進行清洗。
3、檢查各部位有無缺陷,是否需要更換零件,如需要,應對其進行更換和修復。
第11條、操作后的檢修。
1、根據設備的結構、生產運行特點及重要程度選擇在線修理或離線修理。
2、根據檢修方案,備齊有關技術資料、工裝、夾具、機具、量具和材料等。
第5章 附則
第12條、本規定由生產部負責制定并解釋。
第13條、本規定經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8
為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使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節能環保、綜合治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范的要求,結合醫院對特種設備的`使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醫院特種設備定義,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設備。我院特種設備有:壓力容器(含脈動真空蒸汽滅菌器、電熱蒸汽發生器、醫用氧艙、液氧站設施設備、氣瓶)、電梯。
二、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
三、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設備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設備,不違章作業。
四、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五、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六、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方可繼續使用。
七、建立完整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八、作業人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特種設備應急預案演練。
九、特種設備管理執行分級負責制。部門或科室負責人為安全管理責任人,使用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具體負責;職能部門為總務科和醫學裝備科,負責對特種設備使用部門進行督促、檢查、指導等安全工作。總務科負責對氧氣瓶、液氧站設施設備、負壓吸引中心設施設備、電梯進行監管,醫學裝備科負責對消毒供應室壓力容器、醫用氧艙進行監管。醫院安全管理委員會是醫院特種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督促各相關職能科室做好特種設備的監管工作,定期分析醫院特種設備運行情況。
十、醫院將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納入院科兩級目標考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嚴格按照目標責任考核對使用部門及職能監管部門進行考核。
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相關制度或制度在本制度執行之日廢止。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9
一、基本安全事項
1、設備操作者應熟悉設備,并經培訓試用合格取得操作資格,方可操作。
2、上崗操作設備前應按設備點檢表嚴格點檢,嚴格按作業指導書和設備操作規程規范操作。
3、上崗操作設備時應正確使用勞動保護,安全防護用品,遵守安全規則。
4、隨時注意設備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并及時處理和報修。
5、工作完畢且無需交班時,必須切斷設備電源,汽源等,所有動力源。
6、當發生事故時,必須立即向現場負責人報告。
二、臥式機安全正常生產操作程序
半自動狀態,關上前后安全門,開模后打開前安全門,取出制品,再關上前安全門,使機器反復進行下一個循環,絕對禁止卡住行程開關,不關安全們的生產方法,若有違反操作規程扣除一個月工資。
三、立式機正常生產操作程序
1、半自動狀態,用雙手同時按兩個合模開關,開模后取出制品,再按兩個合模開關,使機器反復進行下一個循環,絕對禁止卡住一個開關,單手操作的'生產方法,若有違反操作規程扣除一個月工資。
2、手動調機狀態,具體參數,認真閱讀設備操作規程。
四、操作安全處理事項
1、修模、更換加熱圈或漏料時,必須要關掉馬達和電熱開關,方可進行事后處理。
2、操作過程中,如制品取出困難或產品掉定模,首先要關掉電機馬達才能伸手去取制品。
3、手動合模,排料時,要保持一定距離方可進行此動作。
五、設備違章操作注意事項
1.不允許從后門和機床上面伸手或取產品。
2.安全保險杠未調,不允許操作機器,不正常的操作方法,不允許模仿操作。
3.操作過程中,不允許跟閑人講話,或把頭伸進模具內去取產品。
4.立式機不允許兩人以上同時操作機器或用一個手去操作設備。
5.違章操作將視為警告,并進行處罰或開除,并給予舉報者一定獎勵。
六、以上操作安全規章制度,所有注塑操作員工必須嚴格遵守,絕不要存在僥幸心理,以杜絕一切事故發生。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了防止在爆炸危險區域中,由于防爆電氣設備和線路產生的電火花或危險溫度引起燃燒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術與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防爆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安全技術管理、檢驗檢測、檢修及維護保養管理。
3.氣體爆炸危險場所的分級
爆炸性氣體、可燃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場所,按其危險程度的大小分為三個區域等級。
3.1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地、短時間頻繁地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3.2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的場所。
3.3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能出現,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的場所。
4.防爆電氣設備一般安全規定
4.1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必須具備不引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爆炸危險場所用的防爆電氣設備,須經有資質的的鑒定單位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各種防爆類型的電氣設備,應設置標明防爆檢驗合格證號和防爆類型、等級的銘牌,在設備的明顯處應有防爆檢驗標志和防爆類型與等級的永久性標志。
4.4防爆電氣設備的分類、分級、分組與爆炸性物質的分類、分級、分組方法相同,其等級參數及符號亦相同。
4.5防爆電氣設備最高表面溫度應符合規范要求,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
4.6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應符合《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和《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的要求。
4.7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應敷設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區域或距離釋放源較遠的位置,應避開易受機械損傷、振動、腐蝕、粉塵積聚以及有危險溫度的場所。如不可能時,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以滿足這些場所的安全要求。
5.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與維護
5.1一般安全規定
防爆電氣設備應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
防爆電氣設備應按制造廠規定的使用技術條件運行。
設備上的保護、閉鎖、監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拆除,應保持其完整、靈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險場所維護檢查設備時,嚴禁解除保護、聯鎖和信號裝置;故障停電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強送電;嚴禁帶電對接電線(明火對接)和使用能產生沖擊火花的工、器具。
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的內部必須切斷電源,并掛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內部送電前,必須檢測內部及環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確認安全后方準送電。
新設備在安裝前宜解體檢查,符合規定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檢查,分日常運行維護檢查、專業維護檢查和安全技術檢查三種。
5.2日常運行維護檢查
防爆電氣設備應保持其外殼及環境的清潔,清除有礙設備安全運行的雜物和易燃物品,應指定人員經常檢測設備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
設備運行時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檢查外殼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的最高溫度和溫升的規定。
設備運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象。聲音應正常,振動值不得超過規定。
運行中的電機應檢查軸承部位,須保持清潔和規定的油量,檢查軸承表面的溫度,不得超過規定。
檢查外殼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彈簧墊圈是否齊全緊固,不得松動。
檢查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性能的機械變形現象。電纜進線裝置應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線孔,應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鋼板密封。
設備上的各種保護、聯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應齊全完整。
檢查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規定保持其防爆結構及保護罩的完整性。檢查燈具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值。
在爆炸危險場所除產品規定允許頻繁起動的電機外,其它各類防爆電機,不允許頻繁起動。
電氣設備運行中發生異常情況時,操作人員可采取緊急措施并停機,通知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查和處理。
設備運行操作人員對日常運行維護和日常檢查中發現的異常現象可以處理的應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應通知電氣維修人員處理并將發生的問題或事故,均應在設備運行記錄上進行登記。
5.3專業維護檢查
更換照明燈泡、熔斷器和本安型設備的電源電池,都必須符合設計規定的規格型號,不得隨便變更。
清理控制設備的內外灰塵,進行除銹反腐。
檢查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完好狀況。
檢查接地線的可靠性及電纜、接線盒等完好狀況。
停電檢查電器內部動作機件是否有超過規定的磨損情況以及接線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檢查各種類型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結構參數及本安電路參數。
檢查控制、檢測儀表和電訊等設備和保護裝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有無其他缺陷。
檢查設備運行記錄或缺陷記錄上提出的問題,能及時處理的應及時處理,消除隱患。不能處理的應及時上報。
6.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
6.1一般安全規定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應由指定專業修理單位負責檢修。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和檢驗人員,應進行防爆電氣設備修理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擔檢修和檢驗工作。
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后,由檢修人員填寫檢修記錄并須經防爆專業質量檢驗人員進行檢驗,簽發合格證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爆炸危險場所中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設備和線路(本安線路除外),禁止約時停、送電。并應在斷電處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隔爆外殼的檢修應按國家現行技術規定進行。檢修時不得對外殼結構,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質及尺寸進行修改更換。必須修改更換時,應在保證設備原有安全性能的情況下,取得對該產品原鑒定檢驗單位同意后方可改動。
在爆炸危險場所需動火檢修防爆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6.2小修
小修除進行上述日常運行維護和電氣維護檢查的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清除設備殼內外灰塵、污垢;
更換或修理易損耗的零部件和緊固件;
修理或調整設備的操作機構和閉鎖裝置;
清理隔爆面、除銹,涂敷薄層防銹油脂,并檢驗隔爆面完好程度;
測量隔爆面間隙,檢查外殼完好情況;
測試絕緣電阻和檢驗電氣系統;
修理或更換電氣系統個別零部件;
充油設備取油樣,做化學分析和電氣絕緣強度試驗;
檢查設備各接線部位有無松動和其它缺陷,并進行修理。
6.3中修
中修除進行小修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設備解體檢查,徹底清掃;
處理外殼由于受外力損傷而發生的局部變形;
全面檢驗電氣、機械結構,修理或更換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面,進行除銹并測量隔爆間隙;
加強和處理電動機、變壓器的繞組絕緣;
根據需要改變電機、變壓器內部接線方式;
校檢、整定繼電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和儀表的準確性;
按規定進行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試驗;
外殼空腔器壁涂耐弧漆,殼外表面涂防銹漆。
6.4大修
大修除進行中修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外殼隔爆件的更換和修理,進行必要的水壓試驗;
進行電機端蓋止口鑲套、更換端蓋以及轉子軸鑲套、焊補等修理;
更換磁力起動器或饋電開關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線;
重繞電機、變壓器的繞組;
調整試驗各種繼電器保護裝置的特性;
按規定進行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強度試驗和檢測、控制、保護裝置的調整試驗;
更換局部范圍內的電纜線路、鋼管配線;
進行電纜線路、鋼管配線固定部件更新和進行外皮的除銹刷油。
7.建立設備檔案
公司應建立防爆電氣設備檔案。從設備安裝、試車、運行、檢修、缺陷處理、事故修復、革新改造,直到設備的防爆降級、報廢,應將各個不同時期的各種技術數據,收集齊全,整理歸檔,以便查閱。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1
為加強電氣和用電設備的安全檢查,達到生產系統經濟運行。杜絕或減少因電氣設備事故造成企業員工和生產的危害,特制定本規則。
一、落實規章制度和規程
1、認真貫徹落實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電氣系統安全可靠、合理運行。
2、建立和完善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維修保養制、安全操作制、電氣運行管理制、臨時用電制等制度。
3、建立和完善電氣運行規程,電氣安全技術規程,電氣設備維護檢修規程,電氣試驗規程,繼電保護維護規程。
4、建立健全電氣設備技術檔案,完善用電統計臺帳,繼電保護整定值計算資料,設備的避雷裝置,接地電阻的測試等記錄。
二、電氣設備的一般安全規定
1、凡所用電氣設備及器材,均應符合國家或部頒的現行技術標準,并具有合格證件。
2、防爆電氣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損傷,接線盒蓋應緊固,且固定螺栓及防檢裝置齊全。
3、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防腐蝕、防潮、防雨雪、防日曬等環境的要求。
4、需防靜電的電氣設備其接地線,應單獨與接地體或接地干線連接,不得相互串聯接地。
5、電氣裝置電氣線路均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6、裝有電氣設備的箱、盒等,應用金屬制品。電氣開關及正常運行產生火源的電器設備,應遠離可燃物質的.存放地點。其最小距離不應少于3米。
三、電氣安全檢查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中專業性安全檢查第三項內容。
四、安全用電管轄理
1、各部門電工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全格,進行安全教育后持證上崗。
2、各用電部門杜絕超負荷用電,嚴禁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3、各配電室和配電柜,要防塵、防漏。定期進行清掃,每季度要認真維護一次,并做到記錄清楚,有部門領導簽字。
4、安裝和修理工電氣設備,必須由電工人員進行,電氣照明設備均應符合安全要求,要經常檢查維修,要有安全措施和專人負責。
5、在生產區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對線皮剝落,老化的電線要及時更換。
6、臨時用電必須申請,其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條件,經供電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接線送電。用后應立即拆除。
7、電氣焊凡在廠區進行操作,一定要有安全員,清掃現場可燃物,產配有足夠的滅火器材,如在庫房內或車間內動用電氣焊,要經過防火負責人簽字批準,方可動工。
8、庫房高度內的電線要穿保護管,電閘箱要用鐵皮包好,周圍要清潔,不能堆放易燃物。
9、各分廠、車間應設安全員,交接班時要對用電設備和電源進行詳細檢查,確保安全用電,若不用電時要斷開電源。
五、配電室電工安全操作規則
1、工作中必須穿戴安全防護用品。
2、工作時應詳細檢查絕緣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具,儀器、儀表的性能是否良好,要熟知送電前檢查項目和內容。
3、高壓設備的停送電和倒閘操作,必須有電工人操作。操作中認真執行監護,每操作完一項做一記錄,全部操作完成后做仔細復查。
4、高壓設備的操作,嚴禁在分的情況下,拉合隔離開關和戶外跌落保險。
5、尋變壓器設備停電進行工作時必須完成下列的安全技術措施。
a、將設備斷開電源,要有明顯的開關位置。
b、懸掛有人工作業臺的“禁止合閘”標示牌。
c、將攜帶型接地線的一端先接到接地網的接口上,然后用驗電合格的驗電器,檢驗施工設備有無電壓。
d、驗明確無電壓后,立即將電線另一端;連接在施工設備的導體上,并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6、不允許在帶負荷的情況下,用“慢合隔離開關”。
7、嚴禁在無斷電保護下,投用高壓隔離開關。
8、檢查運行中的設備,必須有熟練電工進行,禁止取下警告牌及進行柵欄觸及帶電導體,當電器設備停電時應視其隨時來電可能。在未拉開關時或未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
9、當高壓設備導電部分發生接地故障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4—5米,室外設備不得接近故障點8—10米,務必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進行處理。用絕緣棒拉合刀閘或經傳動機拉合隔離開關時應帶絕緣手套。操作戶外跌落開關應穿橡膠絕緣鞋站在絕緣臺上如遇雷雨天氣,禁止在室外用絕緣棒進行操作。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2
為了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防止事故發生,根據中鐵七局集團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的要求,結合集團公司特種設備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項目部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一、加強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機械(設備)部門負責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使用、維修保養、報廢。
二、安質部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檢查在用的特種設備有無安全合格標志,對無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的設備要督促進行檢驗或責令停用。
三、對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的存在問題,督促其進行整改。
四、負責按時向集團公司安全監督部門報送特種設備統計年報。
五、配合人事、勞資部門對特種設備的維修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六、對特種設備維修和操作人員的'持證上崗進行檢查,嚴禁無證上崗操作。
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八、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情況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九、每周一定為項目部特種設備、機械、現場安全用電周檢日。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3
施工設施、設備及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設施、設備的管理,提高設備的三率(即機械設備的利用率、完好率、機械效率),確保設備安全,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特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1.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臵或安全裝臵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臵,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臵。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使用。
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于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7.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8.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0.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1.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二、適用范圍
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自有設備、租賃設備和各分承包單位自帶的設備。
2.機械設備:
是指參與施工生產的所有機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龍門架及井架、混凝土輸送泵車等。
三、管理職責
1.公司分管設備的主管領導:
審批公司設備購買合同、設備租賃的《合格分供方名錄》、主持公司設備安全檢查。
2.公司機械設備管理部門:
審批設備的需用計劃,組織評審設備租賃供方和設備購買供方,組織設備合同條款會簽,組織設備的進場,監督檢查出租方對設備維護保養和履約情況,組織對設備安全檢查,對各類設備管理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
3.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理:
是分管設備的領導,對本項目設備需用計劃進行評定。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規定,對分包單位自帶設備進行監督管理,主持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4.項目機管員:
貫徹實施公司設備管理規定,制定設備需用計劃,保養維修計劃,主持本項目的設備驗收和記錄,報告設備的運行情況,組織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5.操作人員:
熟悉機械設備的性能,堅守崗位,按章操作,做好機械的日常保養,持證上崗。
四、機械設備的使用、保養和修理
1.機械設備的使用
、贆C械設備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盡可能降低對其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設備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分類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并負責存留相關記錄。
、跈C械設備均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和使用,凡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垌椖坎恳龊脵C械設備的標識工作,按要求懸掛機械設備標識牌。
2.機械設備的保養
、.一級保養:
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作業后進行“十字作業”保養(清潔、潤滑、堅固、調整、防腐),并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二級保養:
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除一級保養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并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的調整。
、.三級保養:
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鑒定。
三級保養由專業維修人員完成。
④.設備的各級保養由各設備產權單位負責。
2.機械設備的修理
、.小修:
是一種維護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失誤及使用中發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進行。
②.中修:
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總成間損壞出現不平衡的狀態,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
、.大修:
是對設備的總狀態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鑒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
、.機械設備的各類維修,均由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實施,且由專業修理人員完成。
⑤.項目部要做好《運轉記錄》,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機械設備保養維修月度計劃,將《機械設備使用報表》按每月日報公司。
公司監督檢查以上修理執行情況。
五.大型設備的管理要求
(一)物料提升機(龍門架)
1.物料提升機在安裝前,必須編制安裝(拆除)方案,其內容包括:
、.安裝準備(即材料和組織準備)。
、.安裝過程(即基礎處理、地面組裝、吊裝、纜風繩(或附墻)、卷揚機穩固、地錨、驗收試驗和其他。
③.安全使用措施。
、.拆除工作。
3.使用前的檢查①②③④⑤⑥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
架體各節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附墻架、纜風繩、地錨位臵和安裝情況;
架體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防護裝臵是否靈敏可靠;
卷揚機的位臵是否合理;⑦⑧⑨
、怆姎庠O備及操作系統的可靠性;
信號及通訊裝臵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
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4.使用措施
a)機械實行“三定”責任制(即定人、定崗、定崗位職責)
b)嚴禁各類人員乘吊籃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長使用。
c)禁止攀登架體和從架體下穿越。
d)纜風繩和附墻桿不得隨意拆除。凡需臨時拆除時應先行加固,待恢復纜風繩和附墻桿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機。
e)工作人員必須堅持視線不清、信號不明不吊的規定,拒絕任何違章指揮。
5.日常檢查要求
、俚劐^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
、诳蛰d提升吊籃做1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墼陬~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
、馨踩?垦b臵和斷繩保護裝臵的可靠性;
⑤吊籃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拮鳂I司機的視線或通訊裝臵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機時應符合的規定①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布,不得超出吊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采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趪澜藛T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吊籃上下;
、鄹呒芴嵘龣C作業時,應使用通訊裝臵聯系。低架提升機在多工種、多樓層同時使用時,應專設指揮人員,信號不清不得開機。作業中不論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行。
、荛]合主電源前或作業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
在重新恢復作業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后方可繼續使用;
⑤發現安全裝臵、通訊裝臵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作業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臵;
、奘褂弥幸洺z查鋼絲繩、滑輪工作情況。如發現磨損嚴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更換;
⑦采用摩擦式卷揚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吊籃下降時,應在吊籃行至離地面1~2m處,控制緩緩落地,不允許吊籃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嘌b設搖臂把桿的提升機,作業時,吊籃與搖臂把桿不得同時使用;
、嶙鳂I后,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閘箱。
7、其他
、.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并符合下列規定:
、.提升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板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護;
⑷.機處于工作狀態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⑸.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⑺.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⑻.提升機應由物資工程部門統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金屬結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振、防潮。
、.運輸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
(二)外用電梯(外用電梯的安、拆,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其要求如下:
安裝開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終要確保地面足夠大的區域被圍住。
始終要確保所使用的超重機設備適合于要起吊的載荷,而且處于良好的狀態。
、凼冀K要確保地基能承受規定的載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規定。
2.安裝期間的安全措施
1)在安裝期間絕對不準許與安裝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2)驅動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縱。
3)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安裝工作。
4)利用設置在吊籠頂部的安裝吊桿進行安裝工作時,吊桿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吊籠載荷也不允許超過額定安裝載重量。
5)任何人不準站在懸吊物下。
6)安裝吊桿上有懸掛物時,不得開動吊籠。
7)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物件絕對不準伸出吊籠護欄。
8)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上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墻架等不安全區域內活動。
9)除非加節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板至停機位臵或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已經按下,否則不得在吊籠頂上進行安裝工作。
10)不能讓任何不稱職的人員進行電氣的接線工作,且在進行這類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電源。
11)直到所有的連接螺栓已完全堅固、吊具剛安裝好的標準節處拆除后,才能驅動吊籠。
3.安裝工作完成時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標準和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和條例進行驗收試驗獲得通過之前,升降機不得投正常使用。
4.安全防護
①電梯底籠周圍2.5m范圍內必須設置牢固的防護欄桿,進出口處的上部搭設足夠尺寸的防護棚(按墜落半徑要求)。
、诜雷o棚必須具有防護物體打擊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當5㎝木板強度的其他材料。
、垭娞菖c各層站過橋和運輸通道,除應在兩側設置護身欄桿及擋腳板并用立網封閉外,進出口處尚應設置常閉型的防護門。防護門在梯籠運行時處于關閉狀態,當梯籠運行到哪一層站時,該層站的`防護門方可開啟。
④防護門構造應安全可靠必須是常閉型,平時全部處于關閉狀態,不能使門全部打開形成虛設。
、莞鲗诱镜倪\行通道或平臺,必須采用5㎝厚木板搭設平整牢固,不準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與板應進行固定,沿梯籠運行一側不允許有局部板伸出的現象。
5.使用或操作升降機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要求:
①能正確、迅速地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作出反應,以避免事故發生;
、谀芾斫夂蛻盟贫ǖ囊幎、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
、勰芙浭芫o張狀態,防止出錯,有豐富的操作經驗;
④受過專業培訓,熟讀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機使用手冊的全部內容;
、莩肿C上崗。
6.操作的安全措施
①風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機;
、趯Ъ芗半娎|上結冰時,不得操作升降機;
、墼诖_認“日常檢查”和“保養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機;
、艿趸\載荷和乘客決不準超過標牌上規定的額定什;
、莶荒茏屫浳锍龅趸\,加節時在吊籠頂部設置的安裝吊桿應拆除;
⑥除了駕駛員外,駕駛室內不允許載運其他人員或貨物;
⑦要確保所有保護和安全裝臵能正常工作,否則不得操作升降機;
、嘣诖_認吊籠和對重通道內沒有任何障礙物、沒有人員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⑨當升降機在吊籠內進行操作時,不能讓任何人站在吊籠的頂上;
⑩發現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即報告現場的安全負責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況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7.保養和維修時的安全措施
、.在升降機設備上、通道內或這些區域的附近進行任何維護和修理工作時,必須將總電源絕對切斷;
、.在吊籠上、傳動機構上或安全裝臵上進行修理工作時,還需將吊籠穩妥停在緩沖彈簧上,有對重的話,還需將吊籠鎖住在導架上;
、.測試電動機制動器制動力矩時,必須將吊籠停穩在緩沖彈簧上并將總電源切斷。
8.拆卸階段安全措施
①.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始終要確保地面上有足夠大的地方被圍住,作為拆卸場地;
、.始終要確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設備適合于要起吊的載荷;
、.始終要確保拆卸開始前,整套裝臵處于安全狀況,并通過日常安全檢查。
⑤.拆卸期間的安全措施
、.在拆卸期間,絕對不準許與拆卸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拆卸工作;
⑶.不要讓任何人站在懸掉物下;
⑷.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作;
、.在進行拆卸工作時,必須將加節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扳至停機位臵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
⑹.在吊籠頂部工作時,決不準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籠內;
、.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籠頂板上之前,不準驅動升降機吊籠;
⑻.安裝吊桿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
、.在吊籠運行時,不允許將被拆卸部件懸掛在安裝吊桿上;
、.在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和物件絕對不允許伸出吊籠護欄;
、.吊籠載荷不允許超額定安裝載重量;
⑿.決不能讓不稱職的人進行電氣拆卸工作,且在進行電氣拆卸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總電源;
、.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部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墻架等不安全區域內活動。
9.進行日常安全檢查時的安全措施
、.當升降機在受暴風雨或強臺風襲擊后,要指派勝任的人員檢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則不得在升降機上進行日常安全檢查;
、.風速>20m/s時或導架、電纜上結冰時不允許操作升降機;
、.在確認“定期檢查和試驗”及“保養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④.在確認升降機通道內無任何障礙物,以及這些區域附近無人在工作之前,絕對不得操作升機;
、.在對處于地面的吊籠進行安全檢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機;
、.需吊籠運行而進行安全檢查時,必須始終謹慎行事。
<三>塔式起重機
塔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除必須按照說明書和有關規定,編制專項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裝拆方案應包括:
、偎醯亩ㄎ黄矫媸疽鈭D;
②外電走向與起重回轉半徑工作范圍的平面示意圖;
、鬯豕ぷ鞣秶璺雷o措施;
、芩跹b拆人員的基本情況及各崗位責任要求;
⑤塔吊安裝分部與整體、試車驗收要求;
、匏醪鸪幸馔馇闆r的報告制度及權限;
⑦塔吊的使用、維護與安全檢查要求;
、嗨跹b拆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2.對裝拆人員的要求
、賲⒓铀䴔C裝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證上崗;
、谘b拆人員嚴格按照塔機的裝拆方案和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裝拆;
③裝拆作業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有關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對塔機裝拆的管理要求
、傺b拆塔機的施工企業,必須具備裝拆作業的資質,并按裝拆塔機資質等級進行裝拆相對應的塔機;
、谑┕て髽I必須建立塔機的裝拆專業班組并且配有起重工(裝拆工)、電工、起重指揮、塔機操作司機和維修鉗工等組成;
、圻M行塔機裝拆、施工企業必須編制專項的裝拆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裝拆工藝要求,并經過企業技術主管領導的審批;
④塔機裝拆前,必須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裝拆方案和安全技術的書面和口頭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4.拆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①.裝拆塔機的作業,必須在班組長的統一指揮下進行,并配有現場的安全監護人員,監控塔機裝拆的全過程;
、偎䴔C的裝拆區域應設立警戒區域,派有專人進行值班;
、谧鳂I前,對制動器、連接件、臨時支撐要進行調整和檢查,對起重作業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圩鳂I中遇有大雨、霧和風力超過4級時應停止作業;
、苄凶呤剿䴔C就位后,應將夾軌鉗夾緊;
⑤塔機在安裝中對所有的螺栓都要擰緊,并達到緊固力矩要求。對鋼絲繩要進行嚴格檢查有否斷絲磨損現象,如有損壞,立即更換;
、迣φw起扳安裝的塔機,特別是起扳前要認真、仔細對全機各處進行檢查,路軌路基和各金屬結構的受力狀況、要害部位的焊縫情況等腰三角形應進行重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或修復后,方能起扳;
、邔Π惭b、拆卸中的滑輪組的鋼絲繩要理整齊,其軋頭要正確使用(軋頭規格使用時比鋼絲繩要小一號)軋頭數量按鋼絲繩規格配置。
5、塔機安裝完畢后必須經專門的檢測機構檢測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機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
、.塔機的基礎必須符合安全使用的技術條件規定;
、.起重司機應持有與其所操作的塔機的起重力矩相對應的操作證,指揮應持證上崗,并正確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③.起吊作業中司機和指揮必須遵守“十不吊”的規定:
指揮信號不明或無指揮不吊;超負荷和斜吊不吊;細長物件單點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安全裝臵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級以上強風區無防護措施不吊;散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塔機運行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要求規定執行。最基本要求:
起吊前,先鳴號,吊物禁止從人的頭上越過。起吊時吊索應保持垂直,起降平穩,操作盡量避免急剎車或沖擊,嚴禁超載,當起吊滿載或接近滿載時,嚴禁同時做兩個動作及左右回轉范圍不應超過90°;
、.塔機停用時,吊物必須落地不準懸在空中,并對塔機的停放位臵和小車、吊鉤、夾軌鉗、電源等一一加以檢查,確認無誤后,方能離崗;
、.塔機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車,吊重物時不得調整起升、變幅的制動器,除專門設計的塔機外,起吊和變幅兩起升機構不應同時開動;
、.塔機的裝拆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方能作業,拆裝前應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并經企業技術主管負責人的審批同意后方能進行,同時要做好對裝拆人員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自升式塔機使用中的頂升加節工作,要有專人負責,塔機安裝完后的驗收和檢測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頂升加節后的驗收工作也應該嚴格執行,對塔機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著裝臵等都必須進行檢查驗收;
、.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吊作業時,應有防碰撞措施;
⑩.定期對塔機的各安全裝臵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其在運行過程中發揮正常作用。
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文件執行。
附:
六、安全設備和工藝的選用
1、淘汰的設備:
少先式起重機、屋面起重機、蒸汽打樁機、滾筒式混凝土攪拌機
1、新機械:
挖掘裝載機、靜力壓樁機、混凝土攪拌站、潛孔鉆機、轉盤鉆機、全套管鉆機、豎向鋼筋、電渣壓力焊機、混凝土切割機
2、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七、安全管理規定
1.制定設備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塔機的登記備案制度。施工單位已擁有的或新購置的塔機等垂直運輸設備應盡早報請安全監督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嚴禁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合格證、粗制濫造、質量低劣的塔機進入施工現場安裝使用,未經登記備案的塔機不得在施工現場使用
、、機械設備的安裝與驗收,必須以相應的規范標準以及自身的使用說明書為依據結合施工單位本身實際情況,嚴格、周密、有序地進行。這些規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GB10055)、《施工升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 215)、《鋼絲繩式貨用施工升降機安全技術規程》、《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等等。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必須有相對固定的管理機構和拆裝作業人員,從事拆裝作業和設備操作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操作證,安裝作業時應先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統一指揮。協同作業,禁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冒險蠻干。
、邸⒊鲎獾臋C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檢測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不合格的設備,必須停機整改,重新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設備帶故障、帶隱患運轉。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④建立完善的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維修保養制度、運轉維修的登記統計制度、設備報廢制度。對投入施工作業的設備,要嚴格進行班前檢查、安全運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維修保養、安全專項檢查等,保證設備性能良好,不帶故障、不留安全隱患進行施工作業。
、、落實以機長負責制為中心的“定人、定機、定崗”的崗位責任制,特種作業崗位人員均應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操作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2.施工現場大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全。
、.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臺帳、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證書、檢測檢驗報告。
、.拆裝隊伍資質證書、設備安拆人員、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及其他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③.懸掛限載標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規程牌、驗收合格牌、定人定機牌。
3.施工現場中小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
、.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臺帳、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記錄
②.指揮人員、操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懸掛安全警示牌、驗收合格牌4.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備配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演練。應急設備隨時更新,進行必要的保養、維護,指定專人負責,保證完好率。
八、大型設備裝拆控制要求
1.裝拆資質
凡在施工現場從事塔式起重機拆裝(包括塔式起重機頂升)作業的單位,必須取得相關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按照資質內容承接業務規定的范圍承接業務。拆裝作業人員實行持證上崗。
2.編制裝拆方案:
拆裝方案內容包括:
編制依據、人員配備、起重機械及索具配備、基礎及附墻設計(有平面圖和立面圖)、地錨和預埋件設置、安裝步驟、頂升加節程序、安全防護措施等,必要時增加頂升過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體要求,禁止回轉作業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嚴格執行實施。
附:
1.塔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報告
2.施工升降機驗收檢驗報告
3.機修工、操作工人員配備參考表
4.建筑機械保養及大修的時間間隔表
5.塔式起重機保修作業項目要求
6.施工升降機保修作業項目要求7.機械設備臺帳
8.設備運轉記錄
9.機械使用情況報表
10.機械設備保養修理月度計劃表
11.機械設備保養修理記錄表
12.機械設備租賃合同
13.施工升降機安裝(拆除)方案
14.施工升降機驗收表
九、改造及報廢
機械設備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應當報廢:
1.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再進行大修已不能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無改造價值的。
3.修理費用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屬于淘汰機型,又無配件來源的。
機械設備報廢時,應事先組織技術鑒定,并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
設備報廢時未提足折舊的,應予補提。已達到報廢條件的機械設備,應及時報廢。淘汰的機械設備不得向外租賃或轉讓。
5.新的以及經過大修理、改造和更新安裝的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都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安裝的檢驗,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機械設備租賃及使用管理規定
一、總則:
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社會分工的逐步完善,原有的設備使用及管理制度已不再適應企業的實際發展要求,為了適應這種轉變,更好地為企業發展服務,公司制定了本機械設備租賃及使用管理制度。
二、租賃程序:
1、項目部成立后,根據所承建項目的規模大小,工期長短,質量等級等要求,由項目部生產組提出施工設備需用計劃,項目部自行購置、配備設備,未配備齊全的設備,列出設備清單,一式二份報公司物資工程部審批,物資工程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甲方要求等對項目部提出的設備需要計劃進行評定,同意后由物資工程部負責人簽字,然后將設備租出,一份返項目部,另一份存檔。
2、項目部根據設備需用計劃,結合項目部自有設備和公司工程部租出的設備情況,另外聯系其它有關的設備租賃商,并簽訂租賃合同,在合同中明確所租用設備的規格、型號、性能及雙方的職責范圍。
設備的操作、維修、保養以及進出場等均由出租方負責,項目部負責提供場地、電源及適宜的環境。
三、驗收程序:
1、設備進場后,項目部首先對設備的規格、型號、編號等是否與合同一致進行驗收,然后查看設備的出廠驗收合格證,設備的性能,安全防護裝臵的說明書,最后查看設備的臺班記錄,維修保養及大中修記錄等,如發現設備的規格、型號、編號與合同不一致或者缺乏有關的技術資料,運行到規定的臺班數而沒有及時進行大中修等情況,則要求出租方更換設備。
2、設備安裝后,測試設備的性能是否完好,完全防護裝臵是否靈敏有效;特種工作須持證上崗人員的上崗證(塔吊司機、卷場機操作工等),無證一律不得上崗。
3、驗收由項目部組織,中小型設備,項目部生產、設備、安全等人員同出租方安裝人員一起對所安裝的設備進行驗收,大型設備(塔吊、施工電梯)必須有公司物資工程部人員參與驗收,驗收合格后各方人員簽字認可后方能使用。
四、使用管理辦法:
1、項目部機管(修)員要保存一份(租賃方所提供的)所租用設備相關的技術資料及設備操作工的操作證復印件。
2、為使設備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項目部機管(修)員要經常檢查和督促操作工及時做好臺班記錄及班前班后的保養工作。當設備達到大中修所需的臺班數(見附表)時,必須及時督促租賃方進行大中修,并做好記錄。
3、公司物資工程部每三個月至少一次對項目部的設備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時填寫設備運行檢查表,發現問題填寫設備運行整改表,并驗證。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建立健全設施、設備技術檔案,按規定時間進行維護和保養。
二、操作人員應對設施設備做到“三會”,即會操作使用、會維修保養、會排除故障。
三、操作人員應對設施設備做到“四懂”,即懂原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且能熟練操作使用。
四、設施、設備出現異常時,操作人員應按操作規程采取緊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五、保證設施、設備上的各種儀表、液位計、安全閥等器具的準確完好,損壞的器具禁止使用,并應及時更換,保證車輛設施、設備的'使用安全。
六、定期檢查設備配備的輔助器材,使之達到完好狀態,以備急用。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5
為正確使用設備,使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結合石窯店煤礦實際情況,制定石窯店煤礦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1. 對設備操作者要求
(1) 設備的操作者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取得操作合格證,持證上崗。
(2) 設備操作者應熟知“三知四會”(知道設備結構、知道設備性能、知道設備安全保護原理,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3) 設備操作者應掌握一些潤滑基本常識,所操作的設備注油部位、潤滑油脂牌號、潤滑油注油量、注油周期等知識,切實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4) 設備操作者應責任心強,做到“五嚴格”(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
(5) 設備操作者在操作和運行中應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發現異常問題立即停機檢查。設備日常運行情況應及時向維修工和隊部通報。
2. 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1) 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現場工作條件,搞好環境衛生和設備衛生,創造整潔、通暢的設備運行環境。
(2) 根據設備使用和維護的要求,配備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并按照石窯店煤礦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管理辦法要求進行試驗。
(3) 對大型固定設備配置必要的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和提供必要的檢修場所,并對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定期校驗,確保準確可靠。
3. 建立健全必要的設備運行管理制度
(1) 建立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設備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應包括的內容:
a. 設備的主要性能和最大允許負荷;
b. 正確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驟(啟動、停車順序、操作注意事項);
c. 設備運行過程應注意事項;
d. 設備的記錄填寫要求;
e. 設備的清掃、潤滑、維護保養、檢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f. 操作者和維修者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g. 操作者和維修者應遵守的規章制度和相關規定;
h. 設備與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項。
(2) 建立交接班制度
對重要的運行設備必須實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設備操作人員執行,在交接班時,應與日常設備檢查結合起來進行交接班設備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a. 交班人對接班人能否勝任工作要求進行檢查;
b. 接班人對交班人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c.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設備衛生、環境衛生進行交接檢查;
d.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現場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滅火設施等進行檢查交接;
e.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設備各運轉部位溫度、各儀表指示數據、各潤滑部位油位、油量進行察看交接;
f.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設備各部位振動情況、聲響情況、緊固程度進行檢查;
g. 交接班人員共同試驗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 建立設備包機制度
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建立設備包機制度,每臺設備、每個小型電器均包機到人,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包機者必須按規程規定操作使用設備。并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設備完好運行,包設備和工作環境衛生,確保干凈整潔。
4. 建立設備經濟運行制度
(1) 對大型固定設備,應根據設備的額定負荷確定其運行負荷,不得使設備在長期超載情況下運行。
(2) 對大型固定設備應盡可能在使它們的工況點在高效區運行,通過測試發現設備本身和系統工況點不在高效區運行時,應及時安排檢查、檢修。確保大型固定設備安全經濟運行。
(3) 對采掘設備應在規定的額定值下運行,完善電機綜合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防止設備損壞事故發生。
(4) 根據負荷情況及時調整設備運行方式,減少空載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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