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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01 09:30:31 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實現彭水縣海天水電開發公司提出的電力建設工作的安全目標,確保工程建設項目安全、文明施工,創精品工程。特對本工程的施工分包項目作如下規定:

          第二條工程所有分包項目應通過資質審查、招標、擇優先選用分包隊伍。資質審查內容如下:

          一、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安全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

          二、滿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三、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四、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商是否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是否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是否設有兼職安全員。

          第三條中標了的施工單位必須依法簽訂安全合同。合同中應具體規定發包方和承包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并由指揮部安全監督部門審查同意。

          第四條安全資質審查必須由安監部門嚴格審查。凡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隊伍,嚴禁錄用。安監部門有否決錄用的權力。

          第五條發包單位應監督分包單位定期組織職工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或患有職業禁忌癥者以及老、弱、病、殘者、童工應堅決清退,嚴禁錄用。

          第六條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項指揮部安監部門備案,并經抽考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第七條分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發包單位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無此附件,發包單位簽約者應負全部責任。

          第八條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佩戴帶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專職安全員應佩明顯標志上崗,“胸卡證”與安全員的標志嚴禁轉借他人。

          第九條分包單位的行政第一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要組織督促本單位施工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電力設施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管理施工規定、遵守發包單位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服從管理、監督和報導,并定期向發包單位安監部門匯報安全工作。

          第十條發包單位的安監部門有責任負責組織分包單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等。

          第十一條突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對分包單位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由發包單位預扣分包單位施工管理費的5%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發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0%,發生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

          第十二條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分包單位集體和個人,發包單位應給予獎勵。對由于采取了緊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或事故擴大)的集體或個人應予以重獎。對負責人不服從安監部門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分包單位,立即終止合同,限期退出并嚴禁重新錄用。

          第十三條經資質審查,分包單位承包的項目,嚴格分包單位再行轉包。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2

          總分包工程和分包隊伍管理制度

          1.總包單位應對各分包隊伍實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2.分包隊伍應具備分包單位相應的企業資質和安全資質,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3.總分包單位應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責任、權利和義務。

          4.分包隊伍應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新進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5.分包隊伍應密切配合總包單位開展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文明達標活動。

          6.分包隊伍發生工傷事故,總分包單位都必須及時上報給上級主管部門。

          7.總包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分包隊伍的管理臺帳,并督促分包隊伍搞好臺帳管理。

          8.建設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隊伍,其安全生產管理由建設方負責或

          委托總包單位實行管理,但必須在有關合同、協議中明確。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3

          1、綠色施工責任:

          簽訂《綠色施工管理協議》。實行“總包統一負責,分包單位各負其責”原則?偝邪鼏挝粚κ┕がF場的綠色施工負總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工程的綠色施工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綠色施工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環境污染事件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2、分包綠色施工管理人員:

          安全員同時負責綠色施工的管理。

          3、綠色施工方案報批制度:

          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單位綠色施工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綠色施工措施,須報總包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綠色施工教育:

          分包單位工人入場接受安全教育時,同時接受綠色施工教育

          5、綠色施工檢查:

          分包單位必須接受總包、上級部門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檢查;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綠色施工檢查整改消項制度,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

          6、旁站監督:

          分包單位的安全員、施工員以下工序旁站監督:涉及到水、氣、光污染的作業、交叉作業以及總包方認為需要旁站的作業。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4

          1、綠色施工責任:簽訂《綠色施工管理協議》。實行“總包統一負責,分包單位各負其責”原則。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綠色施工負總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工程的綠色施工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綠色施工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環境污染事件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2、分包綠色施工管理人員:安全員同時負責綠色施工的管理。

          3、綠色施工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單位綠色施工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綠色施工措施,須報總包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綠色施工教育:分包單位工人入場接受安全教育時,同時接受綠色施工教育

          5、綠色施工檢查:分包單位必須接受總包、上級部門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檢查;分包單位專職綠色施工人員實施每日綠色施工巡查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綠色施工檢查整改消項制度,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

          6、旁站監督:分包單位的安全員、施工員以下工序旁站監督:涉及到水、氣、光污染的作業、交叉作業以及總包方認為需要旁站的作業。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5

          1.總則

          為了加強對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選擇的勞務、工程分承包方能滿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確保整個工程質量和進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含外地項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勞務和工程分包項目。

          3.職責

          (1)公司負責勞務、工程分包的招、投標及組織項目部、工程部、質安部調查、評審、推薦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經營部負責勞務、工程分包合同的編制和解釋工作。

          (3)審計科負責勞務、工程分包報價書的編制和勞務、工程分包結算的審計工作。

         。4)工程部、質安部負責勞務工程技術、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考評、推薦合格分承包方及開標工作。

         。5)財務部負責勞務、工程結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參與開標工作。

         。6)項目部負責提供工程分包招標計劃及對簽約的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現場施工進行綜合管理,并參與對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評、推薦工作。

          4.工作程序

         。1)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在各工程項目合同簽訂(或項目部組建)后三日內,公司派員(或與項目人員)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當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項目的各相應勞務班組、人員傳遞工程所需的勞務班組信息,以廣泛收集當地勞務班組的相關信息資料。

          (2)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評價。在收到勞務班組報名后三日內,建材公司組織項目部等有關部門人員,對其進行考察、評價、篩選,查其目前實際施工項目與其簽訂的分包合同及現場施工質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時退場、信譽情況等等,填寫《勞務、工程分包方資格調查表》、《勞務、工程分包方主要業績調查表》,推薦合格分承包方,原則上每一分項工程選擇3~5家合格分承包方,報總經理審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冊》。

         。3)勞務、工程分承包方招標書編制。勞務、工程分承包方招標書由公司匯總編制。其中,工程分包合同由經營部提供,報價書由審計科提供,其他與工程相關的特殊內容由項目公司(項目部)提供。

          (4)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招、投標。在項目公司(項目部)組建后二日內,須填報《___項目勞務招標計劃表》,經工程部審核后,由公司按《合同分承包方名冊》進行工程分包招、投標的組織實施:

         、賱趧、工程分承包方按招標書內容進行投標。

         、诠臼諛撕蠖諆龋唇M織工程部等相關部門進行開標,并將開標記錄及推薦中標候選單位的結果,報總經理審批后,由項目分公司(項目部)與中標單位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經總經理簽批后執行。

         。5)如需從《合格分承包放名冊》以外的勞務公司(班組)選擇投標方,項目公司(項目部)應將事先收集到的勞務公司(班組)資料隨《___項目勞務招標計劃表》一并傳至公司,相關部門將應急評價,確認其是否為合格分承包方。

         。6)不招標項目,由項目部提出不招標申請報告,并由其選擇隊伍,同時俯有關報價資料傳至公司審核,經總經理批簽后執行。

          (7)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管理和考評。

         、夙椖坎吭谑┕み^程中對勞務、工程分承包方實施綜合管理,并定期考評。

         、诟鞴こ谭职椖客瓿珊,項目部對各勞務、工程分承包方進行評價,評價記錄報公司存檔,作為該合格分承包方年度評審的依據之一。參加管理評審的部門接到通知后,應提供在會上匯報的有關評審資料,并于5日內寫出書面,交質安辦。

         、酃镜认嚓P部門協助項目部對勞務、工程分承包方進行管理,并處理相關問題。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6

          高層住宅項目分包工程質量控制管理

          1、關于分包單位的選擇

          (1)分包單位的選擇按照集團公司《一體化管理手冊》相關控制程序進行,應對分包單位的資格進行預審并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招標文件上還要求公司通過后要報甲方單位進行審查;

          (2)專業分包方的營業執照、資質資信等級、施工業績等應符合項目部要求;

          (3)專業分包方的施工能力、設備、技術質量及施工生產管理水平應滿足其分包專業的施工及項目部的要求;

          (4)專業分包方應能根據圖紙、合同和相關規范,接受并滿足項目部施工技術質量的管理要求;

          (5)項目部應根據合同為專業分包方提供施工技術質量管理所必需的施工生產和管理條件;

          (6)項目部應根據分包專業的圖紙、合同和相關的規范要求履行其對分包方的技術質量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或放任不管。對于建設單位制定分包及建設單位直接發包但授權項目進行管理的,其管理方式應等同于項目部對自行發包單位的管理。

          2、質量目標策劃及目標控制

          (1)本工程質量目標是爭創優質工程,所以對于分包方的質量要求在合同中也要標明優質工程標準;

          (2)專業承包方應按照此標準,制定其所分包專業工程的質量目標和控制措施,并要得到項目部的認可;

          (3)項目部應對分包方質量目標和控制措施的制定進行指導,對其實施過程進行監控。

          3、專業分包方施工方案的審批

          分包單位的施工方案須經總包單位審批后方可實施,還要報監理單位批準,對分包方案中有關質量標準、設計不同專業交叉配合的`施工工藝及成品保護等內容應提出明確的要求。

          4、施工過程控制

          (1)施工前,項目部應按照公司的相關控制程序及要求,對分包單位質量管理于控制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并要求分包單位在執行其內部控制程序的基礎上,其管理工作應符合項目部的要求;

          (2)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要主持分包項目的檢驗評定工作,及時糾正工程中存在的問題;

          (3)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應對分包單位的技術質量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糾正,并限期整改。對管理混亂且整改不力的分包單位應清退或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及時通報情況;

          (4)在對分包單位進行監控的同時,項目部應做好服務,協調好各個分包之間的關系,搞好各個專業之間的配合,確?傮w施工質量目標的實現。

          5、施工質量保證資料控制及移交

          (1)施工前,項目部應就有關施工質量保證資料編制的內容、套數、收集整理、移交等有關事項對分包單位提出具體要求,并在分包合同中予以明確;

          (2)施工過程中,項目部應定期對分包的施工質量保證資料編制情況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分包項目施工完畢后,項目部應及時進行審查,確保符合要求后方可接受,并辦理移交手續。

          6、分包項目質量驗收控制及工程移交

          (1)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施工圖紙及相關規范要求完成分包項目,整理完成施工資料后,應按照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程序報項目部驗收,經項目部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等相關單位驗收合格,并辦理分包專業保修合同后,將分包項目移交給項目部;

          (2)工程驗收合格、資料移交完畢及各種手續簽字完成后,分包單位方可退場。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為實現中國*******公司提出的電力建設工作的安全目標,確保*******熱電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創精品工程,特對本工程的施工分包工程制定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3引用標準及相關子系統

          3.1引用標準

          3.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1.2 《中國*******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

          3.1.3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 dl 5009.1—20xx;

          3.1.4國務院《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2相關子系統

          3.2.1安健環管理;

          3.2.2監理管理;

          3.2.3檔案管理;

          3.2.4基建與生產接口管理;

          3.2.5評估及改進管理。

          3專業術語定義(略)

          4職責

          4.1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負責人

          *******熱電有限公司基建副總經理是本標準負責人,負責本標準的全面管理,監督檢查*******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參建單位執行本標準的有效性。

          4.2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

          *******熱電有限公司安監部主管領導是本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負責檢查本標準在本公司的執行情況,對執行標準中存在的問題應積極及時予以解決或處理,負責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標準的建議,經本標準負責人同意和授權修訂本標準。

          5執行標準

          5.1工程所有分包工程應通過資質審查、招標、擇優選用分包隊伍。資質審查內容如下:

          5.1.2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安全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

          5.1.3滿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5.1.4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5.1.5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是否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是否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是否設有兼職安全員。

          5.2中標了的施工單位必須依法簽訂安全合同。合同中應具體規定發包方和承包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并由監理單位、*******項目公司安全部審查同意。

          5.3安全資質審查必須由監理單位、安監部嚴格審查。凡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隊伍,嚴禁錄用。安監部有否決錄用的權力。

          5.4發包單位應監督分包單位定期組織職工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或患有職業禁忌癥者以及老、弱、病、殘者,童工應堅決清退,嚴禁錄用。

          5.5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監理單位、*******項目公司安監部備案,并經抽考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5.6分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工程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工程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發包單位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無此附件,所鑒定的承包合同無效。因無安全施工措施而發生事故,發包單位簽約者應負全部責任。

          5.7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佩戴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專職安全員就佩戴明顯標志上崗,“胸卡證”與安全員的標志嚴禁轉借他人。

          5.8分包單位的行政第一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要組織督促本單位施工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電力設施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管理施工規定、遵守發包單位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服從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發包單位安監部匯報安全工作。

          5.9發包單位的安監部有責任負責組織分包單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等。

          5.10突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對分包單位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由發包單位預扣分包單位施工管理費的5%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發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0%,發生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

          5.11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分包單位的集體和個人,發包單應給予獎勵。對由于采取了緊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或事故擴大)的集體或個人應予以重獎。對負責人不服從安監部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分包單位,立即終止合同,限期退出并嚴禁重新錄用。

          5.12經資質審查,分包單位承包的工程,嚴禁分包單位再行轉包。

          6檢查、評價與反饋

          標準執行人應經常檢查本部門本計劃的執行情況的規范性。每季度填寫一次評價表(附錄1),報標準負責人進行評價。

          標準負責人根據反饋情況對各部門本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并決定本標準是否升版。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8

          建筑公司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單位資質審查

          1.1公司安全管理部在審查勞務分承包隊伍的資質時,須嚴格審查其安全施工資質,嚴禁招用未經安全施工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單位。

          1.2分包單位安全施工資質審查的內容應包括:

          1.2.1有關部門頒布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1.2.2法人授權委托書;

          1.2.3施工簡歷和近三年來安全施工經驗和記錄;

          1.2.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

          1.2.5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30人以上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勞務分承包隊伍,必須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30人以下的`配備兼職安全員);

          1.2.6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機具、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備的配備;

          1.2.7安全施工管理辦法。

          2、分包過程管理

          2.1發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在開工前,必須簽定合同,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合同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2.1.1分包工作范圍;

          2.1.2雙方權利和義務;

          2.1.3施工任務和工期;

          2.1.4質量標準與檢驗、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

          2.1.5合同價款與支付;

          2.1.6設備材料及施工機具供應;

          2.1.7違約責任與解決合同爭議的方法。

          2.2發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負有安全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必須將其安全施工管理納入本單位安全管理的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2.3工程開工前,項目部應對勞務分承包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全面技術交底,保存完整記錄或資料。

          2.4勞務分承包隊伍必須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辦法,項目部應預留人工費的10%作安全施工保證金。發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0%,發生重傷和設備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的按《安全處罰條例》給予經濟處罰。未發生安全事故退還保證金。

          2.5工程項目部監督勞務分包方履行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義務,并就以下內容進行重點監督管理:2.5.1核查勞務分包方進場人員持證情況是否符合勞務分包合同的約定;

          2.5.2檢查工程項目部下達的月份各項指標完成情況;

          2.5.3監督檢查施工現場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質量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

          2.5.4核查施工機械設備、計量器具的到位情況、性能狀況,以及對需要檢驗、校驗工器具的檢定證明文件;

          2.5.5監督勞務分包方按南方電網《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文件的規定做好環境和安全管理工作;

          2.5.6按工程驗收規范、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標準檢查、驗收所承擔的施工項目;

          2.6對勞務分包隊伍的考評

          2.6.1分公司或工程項目部在每個工程項目竣工后,會同工程技術部對該工程所使用的勞務分包隊伍進行一次考評。

          2.6.2對勞務分包隊伍的考評結果,可作為評先表彰的依據。勞務分包隊伍可以按照公司的有關制度規定參加評先表彰。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9

          總則

          1、為全面加強工程分包管理,規范工程勞務分包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工期、環境和施工安全面,提升企業形象,維護企業經濟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2、參與公司工程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均應遵守本辦法。

          3、工程分包的分類:

          (1)專業分包:工程總承包合同范圍內的專業工程項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發包給本企業以外的專業隊伍組織施工,工程總承包方負責監督管理。

          (2)勞務分包:利用勞務隊伍的專業技術、施工優勢,作為公司施工能力的補充,將工程承包合同中全部或部分工序發包給本企業以外的勞務隊伍,由分包隊伍組織勞務進行現場施工,工程總承包方負責監督管理。

          4、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

          第一節隊伍選擇

          1、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隊伍的選擇,項目部、分公司必須對分包隊伍進行嚴格考察,分包項目合同金額較大的勞務或專業分包必須經公司相關部門對分包隊伍進行資格預審,考察分包隊伍原則上不少于三家。

          2、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動搞“暗向操作”和“人情分包”。

          3、選擇分包隊伍采取市場競爭方式,主要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詢價招標和協商議標等。采取何種方式由項目部、分公司可根據工程具體情況選擇。從中擇優選定分包隊伍。

          (1)勞務分包50萬元以下,專業分包100萬元以下的,由項目部、公司考察分包隊伍并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2)勞務分包50萬元以上,不超過100萬元的,專業分包100萬元及以上,不超過200萬元的,經項目部、分公司項目部考察分包隊伍并將資料報公司技術部并提出審批意見,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3)勞務分包100萬元及以上的,專業分包500萬元以上的,公司和項目部、分公司共同考察分包隊伍,并提出審核意見報公司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二節分包合同

          1、工程分包合同的簽訂,必須履行審批手續。通過審查并獲得批準后方可與分包隊伍正式簽訂合同。

          2、工程分包必須簽訂合同。未簽訂合同的,除通過特別審批可適當延后補簽外,必須先簽合同,后允許分包隊伍進入施工。

          3、專業分包還應符合工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規定。總承包合同規定不允許分包的項目,不得分包;合同規定須經業主同意才能分包的項目,在未取得業主同意前不得分包。分包工程的工期和質量標準不得低于總承包合同相應的要求和標準。

          4、工程勞務分包必須訂立規范有效的書面分包合同。對此,公司實行批準、勞務分包合同評審和備案制度。

          5、工程勞務分包合同必須包括以下條款(1)工程勞務分包范圍和勞務分包依據;

          (2)進度控制和工期;

          (3)技術和質量標準;

          (4)安全文明施工及責任;

          (5)合同價格;

          (6)雙方職責;

          (7)結算和支付;

          (8)交工驗收;

          (9)質量保證金(保證期);

          (10)違約責任。

          6、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談判、上報、簽署由項目部、分公司負責按照程序組織;分包合同格式原則上采用公司統一合同格式。

          (1)勞務分包合同內容不能背離總承包合同內容。

          (2)合同談判,項目部、分公司必須有分管經理和相關專業人員參加。對質量、安全、環境、施工設備配置有特別要求的。公司相關部門的人員參加。

          (3)分包合同起草后,項目部、分公司應及時上報工程部審批后,方可與分包隊伍正式簽定分包合同。

          (4)勞務分包合同的簽字人應為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委托人,并且加蓋雙方單位公章。項目部、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為公司法人委托人,全面負責合同履行的責任。

          (5)合同是否需要公證,由簽約雙方商定。公司指定需要公證的必須公證。

          (6)總承包合同范圍內的部分項目由業主組織發包的,分包隊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管理,總包單位與分包隊伍必須簽訂工程分包合同。

          第三節施工管理

          1、對工程分包的工程質量、工期、施工安全、施工環境必須進行嚴格控制。項目部、分公司對分包隊伍的工程施工實行監督式、介入式和指導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2、分包隊伍進場后,依據分包隊伍提供的主要施工人員名單核查人員是否到位,施行工人員所需證件是否齊全有效,并對所有進場施工及管理人員進行登記備案、掛胸牌作業,進場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落實公司關于質量、安全等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

          3、分包隊伍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安全機構,配備安全人員,明確一名主管日常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分包隊伍中50人以下要設一名專職安全員,50人以上要設2名以上專職安全員。

          4、專業分包隊伍應對分包項目的圖紙認真審查,提出問題,報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按時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圖紙會審,并做好記錄,報總包單位備案。

          5、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分包工程編制專業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內部評審后,報總包單位審批,經監理批準后,報總包單位備案。

          6、施工過程中專業分包項目發生圖紙設計缺陷或其他需變更設計的內容和原因報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后報監理單位,待正式批復后,方可按正式批復意見施工,嚴禁各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施工。

          7、分包隊伍技術人員應進行技術交底,主要內容應具體、針對性強,并報總包單位備案。

          8、采取包工包料方式的,對原材料實行現場見到證取樣送檢制度,取樣時應有總包單位人員、監理人員旁站,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試驗,否則認為無效。

          9、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驗收程序,各分包單位應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再報總包單位,總包單位組織人員驗收合格后來,再上報監理單位。

          10、項目部、分公司必須配備具有與承包工程的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營管理人員。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職工。按照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律,履行職責,搞好工程分包施工管理。

          11、項目部、分公司應對分包隊伍的下列事項進行檢查(1)分包隊伍施工資源的實際投入是否與其簽約的承諾相符;

          (2)分包隊伍是否將工程分包合同進行轉讓或轉包,是否進行工程再分包;

          (3)分包隊伍持有的資質證明文件的時效性;發證機關需要定期審查的,是否按期通過審查;

          (4)分包隊伍承擔工程分包任務的現場組織機構和各級負責人員配置是否滿足工程施工及管理的需要;

          (5)分包隊伍派入的管理和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和免冠照片;按現行法規需要持證上崗的,是否持有與崗位工作相符的資格證。工程分包現場負責人是否有分包隊伍法人代表的授權委托書。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責令分包隊伍限期加以彌補、改正。彌補、改正不及時而影響工程質量、安全、進行度的,應視其嚴重違約;必要時,應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賠償損失。

          12、項目部、分公司在對分包隊伍施工過程管理中除嚴格招待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外,還應對下列關鍵施工部位進行有效的控制。

          (1)關鍵部位施工;

          (2)基礎部位施工;

          (3)需要覆蓋的隱蔽結構施工;

          (4)重要的工序作業;

          (5)主要工程材料、設備、施工工藝的檢驗;

          (6)安全事故重點防范部位的施工;

          13、為保證不降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工期進度、施工安全、環境保護的要求,項目部、分公司除應承擔起工程分包合同明確的義務和責任外,還應為分包隊伍提供較好的施工條件和工作條件,并與分包隊伍密切合作、配合,分包隊伍施工人員在技術培訓、質量安全教育、介紹和提供公司有效管理規章方面,給予指導和幫助。

          14、分包合同任務完工或合同終止后,項目部、分公司必須對分包隊伍在管理、技術、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結算等方面進行詳細的效果評價,評價結果項目部、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以書面形式報公司經營發展處,建立分包隊伍“黑名單”檔案,對在公司分包項目中有不良記錄的分包隊伍,列入分包隊伍“黑名單”,三年之內不得分包公司所承擔的工程。

          第四節資料管理

          1、工程分包的施工內容是工程項目的組成部分。對于工程分包施工全過程的完工驗收資料,必須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由項目部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和管理。直到合同工程完工驗收后,在工程移交的同時向業務移交。項目部、分公司,應將上述責任分解落實,并通過工程分包合同落實到分包隊伍。

          2、總包單位技術安全資料負責人職責

          (1)負責匯總各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技術安全資料,及施工過程中的音像資料。

          (2)負責監督、指導勞務分包及專業分包施工隊伍按專業規定要求組卷并驗收。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2周內,將工程各分包項目的施工技術安全資料匯總、組卷,形成完整的單位工程施工技術資料。

          第五節工程款結算和支付

          1、支付的條件

          (1)項目部、分公司工程技術(計量)部門對已完工程量和實際工程進度已審簽字和確認;

          (2)項目部、分公司、質檢部門(包括監理單位)對施工質量檢驗及合格簽證。

          (3)分包隊伍獲款手續與支付憑證齊備。項目部、分公司、要嚴格按支付條件控制支付。把好控制關口。缺一不可。不允許無合同或超越合同范圍結算和支付。不允許超出已完工程量或實際進度結算和支付。施工質量不合格的,不能結算和支付。

          2、結算和支付方式、時間

          (1)結算和支付工程進度款。結算時段一般應和工程總承包合同規定的結算時段同步,并在業主給付相應項目工程款后按分包規定期限向分包隊伍支付。

          (2)完成結算和支付。在分包合同施工任務全部完成并通過完工驗收后進行。期限由分包合同規定。

          (3)最終結算和支付。最終結算應在分包合同規定的缺陷責任期滿,并在項目部、分公司質檢部門(包括監理單位)簽發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之后進行。

          3、在每批分包款撥付之前,分包隊伍必須提供資金分配計劃,核實后方可擬撥付。項目部、分公司財務部門負責監督資金使用,杜絕惡意拖欠材料款及工人工資。

          第六節責任追究

          1、對工程勞務分包中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玩忽職守、違規操作,給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帶來不良影響,給公司經濟、信譽造成損失的,給予責任人員必要的處罰和處分。

          (1)不按規定審批而擅自決定立項分包的;

          (2)選擇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隊伍的;

          (3)不簽訂工程分包合同而進行工程分包的;

          (4)給分包隊伍多計工程量、多結多付工程款的;

          (5)不依據合同和不按程序結算和支付的;

          (6)借工程分包之機、以權謀私,獲取不正當利益的。

          (7)虛開工程款,通過分包隊伍得回扣的;

          (8)利用職務之便,親屬謀取好處,獲取間接或直接經濟利益的;

          (9)違反有關規定,有其他違法、違約和違規行為的;

          第七節附則

          通過公司考查的施工隊中如在施工中出現特殊情況(1)分包隊伍資金根不上工期拖延(2)質量出現大問題

          (3)安全生產不安公司規定施工(4)施工現場不按有關規定整理

          (5)公司按照合同給分包撥款,分包不?顚S

          (6)公司對分包隊伍在現場提出問題不及時修改,造成嚴重質量問題,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7)按公司規定時間,工作以外的外出人員出現意外事故以上7條分包隊伍出現任何1條,罰款壹萬元,5條以上,公司有權把分包隊清除,工地合同作廢。

          已完成工程量等根據給公司造成損失大小,按照完成的工作量總值的1/5結算。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0

          1.目的

          選擇合格的工程分包方(簡稱分包方),控制分包方的施工質量、進度、工期等,從而確保工程項目質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對分包方的`選擇、評定和控制。

          3.職責

          3.1? 計劃財務部負責分包方的歸口管理。

          3.2 工程管理部、市場開發部參與分包方評定。

          3.3 工程管理部負責分包方的選擇和對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的監控。

          4.控制要求

          4.1分包方的評定

          4.1.1計劃財務部對有意建立協作關系的分包方,收集其資信背景資料,并將各項目情況登入“工程分包方審查登記表”。

          4.1.2計劃財務部組織工程管理部、市場開發部,對各分包方企業資產、營業執照、技術實力、工程業績及信用程度等進行評價。

          4.1.3計劃財務部對評審合格的分包方登記入《工程合格分包方名錄》。經總經理批準后,作為工程項目選擇分包方的依據。

          4.2分包方的選擇

          工程管理部根據工程項目性質、難度、工程量等情況在《工程合格分包方名錄》內選擇合格分包方,并報公司分管領導審定、批準。

          4.3分包方的管理

          4.3.1分包工程項目由計劃財務部會同工程管理部與分包方簽訂合同。

          4.3.2工程分包合同正本由公司計劃財務部存檔,副本或復印件分發有關部門和公司領導。

          4.3.3分包工程納入工程管理部的日常管理,分包方必須接受工程管理部的統一指揮、協調。

          4.3.4工程管理部根據工程分包合同、工藝文件和相關施工規范對分包方進行施工監督,發現質量問題或進度不符,應及時與分包方溝通,重大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公司領導報告。

          4.4分包方的考評

          4.4.1工程完工后,工程管理部按項目驗收規范對分包工程進行驗收。發現不符,開具“工程整改通知單”,并對其整改情況重新復驗。

          4.4.2計劃財務部會同工程管理部每年對分包方進行復評,復評內容包括:分包施工質量、交期履行、施工過程監督配合情況、服務及時性、信用程度等,并填寫“工程分包方考評表”,對復評不合格的取消工程分包資格。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1

          裝飾公司分包工程管理規定

          1目的

          規范我公司外包工程的管理,確保外包工程在安全、質量、工期、成本上受控,提高我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我公司所有的外包工程。

          3術語

          3.1術語:外包工程指從我單位承接的工程項目中分包部分任務給外單位施工;包括包工包料、勞務、分包、機械租賃等其它。

          4職責

          4.1項目部職責

          4.1.1提出工程外包申請和工程招標申請。

          4.1.2初步評審外包商(《合格外包商名錄》中的除外),將外包隊伍的有關資質材料送公司工程部評審。

          4.1.3負責與外包商簽訂安全、質量責任書,將外包商和外包工程納入日常的管理,對外包工程的安全、質量、工期、成本負責,禁止以包代管。

          4.1.4參與外包工程的招投標工作

          4.2工程部職責

          4.2.1審核工程外包申請,向公司總經理反饋意見。

          4.2.2參與投標、揭標和評標會。

          4.2.3參與外包工程合同、安全、質量協議書的評審工作。

          4.3技術部職責

          4.3.1負責對外包商資質的審核,公布合格外包商名錄。

          4.3.2參與外包工程的投標、揭標和評標會。

          4.3.3參與外包工程合同、安全、質量協議書的評審工作。

          4.3.4對外包工程進行安全質量監督。

          4.4工程部經理職責

          負責對外包工程和外包隊伍的審核工作,參與外包工程招投標工作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質量協議書的審核。

          4.5總經理職責

          負責對外包工程和外包隊伍的審批工作。

          4.6預算合約部職責。

          4.6.1負責外包工程招投標的一切組織工作。

          4.6.2負責組織外包工程的合同評審和安全、質量協議書評審工作。

          4.7材設部、財務部、參與外包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和合同評審

          5工程外包申請流程。

          5.1單個分包工程或單個分包商承包多個分包項目累計20萬元及以上,必須提交工程外包申請書,上報公司工程部,工程部經理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審核后,報總經理審定。

          5.2工程外包申請流程如下: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6外包隊伍選定流程

          不合格

          合格

          不

          同

          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7外包施工單位資質評審

          7.1項目部根據所管轄下的項目具體情況和歷年的工程外包情況,將意向中的外包隊伍的有關資質等材料收集、匯總,并組織評審合格后由項目經理簽名,并加蓋項目公章后送公司技術部。

          7.2技術部收到項目部送審材料后進行審核,合格后組織有關部門審查,最后送分管領導審批。

          7.3技術部將經過審批的合格外包商名單在本企業內部公布。

          7.4外包單位資質評審材料

          7.4.1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證明書。

          7.4.2承包商擬派出的項目經理資格證;

          7.4.3承包商近兩年的施工簡歷或業績材料和安全、質量施工記錄或業績材料。

          7.4.4進場人員的花名冊。

          7.4.5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包括項目經理、技術人員、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的資格證明書復印件),工人的技術等級證(或法人企業的培訓上崗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復印件。

          7.4.6安全、質量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置(30人以上外包單位必須按規定配置足夠的現場專職安全員)。

          7.4.7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保護設施、用具、勞保用品的配備清單。

          7.4.8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7.4.9技術、質量管理規章制度。

          7.4.10企業安全、質量管理機構網絡網。

          7.4.11營業執照復印件。

          7.4.12資質證書復印件。

          7.4.13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7.4.14項目部推薦材料。

          (以上材料必須加蓋法人企業的公章)

          7.5評審要點

          7.5.1資料的有效性。

          7.5.2資質的符和性;

          7.5.3外包單位的信譽。

          7.5.4外包單位的履約能力。

          7.6外包評審小組構成

          7.6.1企業外包評審小組:企業領導、工程部、技術部、預算部。

          7.6.2項目部外包評審小組:項目部經理、技術主管工程師。

          7.7外包單位年審

          7.7.1項目部每年12月份對所推薦的或管轄范圍內的外包單位的施工任務及其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進度及服務態度分別作出綜合評價,最后作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評價等級,并將結果報公司技術部。

          7.7.2技術部將全部外包單位的年審資料匯總后,結合過程檢查、投訴等資料,對外包單位作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種評價結果,上報公司工程部審批后予以公布。

          7.7.3凡被列為不合格的外包單位,一年內不能在本企業承接新的項目。

          7.8外包合同及結算管理

          7.8.1按公司《外部外包結算管理規定》執行。

          7.9附件

          將外包工程安全、質量協議書作為附件附后。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2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工程建設期間的工程分包行為,確保順利實現工程建設的目標。

          2.術語

          分包商是指從總承包商分包某個分部、分項工程或某種專業工程的施工單位,F行的分包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由業主(項目法人)指定的分包商,與總承包商簽訂分包合同;另一種是總承包商自行選擇的分包商并與其簽訂分包合同。

          3.編制依據

          《國家電網項目部輸變電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國網(基建3)181-20xx

          4.職責

          4.1總監理工程師

          4.1.1工程監理項目部在收到總承包商的關于分包商資質申報材料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分包商的申報材料進行認真的`審查。

          4.1.2工程監理項目部審查結束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寫資質審查意見,并在“分包商資格審查申報表”中填寫資質審查的結論。資質審查意見書面通知總承包商,并報項目法人備案。

          4.2專業監理工程師

          對所報的分包商資質申報材料按各自的專業分工進行認真審查,包括分包商的業績、能力、信譽、財務等情況的審查,審查完畢后把審查意見報總監理工程師。

          5.控制程序

          5.1分包商的資質審查應在新工程開工前進行。

          5.2首先由總承包商對分包商進行安全資質的審查,簽定分包合同。再由總承包商填寫“分包商資格審查申報表”并附相關申報材料報工程監理項目部審批。

          5.3分包商的資質審查的重點內容

          5.3.1分包合同(協議書)。審查擬簽的分包合同是否與施工總承包合同相抵觸,分包合同中,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確分包工程名稱(部位)、工程數量、擬分包工程合同額、分包工程占全部工程的比例等。分包工程的范圍應符合要求,送電工程的桿塔組立,放緊線,附件安裝不得由分包單位單獨承建:

          5.3.2分包商資質及有關證明資料

          5.3.2.1分包商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特殊行業施工許可證等原件。

          5.3.2.2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5.3.2.3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5.3.2.4分包商的業績包括經驗、能力、信譽、財務等情況的證明材料。

          5.3.3分包商擬分包工程的施工配置

          5.3.3.1分包商施工(安全)管理機構、人員配備,包括負責人、專職管理人員和工人及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上崗證。

          5.3.3.2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技術(安全)措施。

          5.3.3.3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含起重機安全準用證)、車輛、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的配備等。

          5.4在審查時,與擬選的分包商接觸,詳細了解其工程經驗、工程信譽、管理水平,以及財務等情況,判斷分包商是否具備承擔所分包的工程的能力。

          5.5未經監理項目部審核同意的分包商,總包商不得讓其進入施工現場施工。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3

          乙供材料設備及乙方分包工程限價管理規范

          適用范圍:合同總價和單價沒有包死情況下的乙供材料設備以及總包范圍內的

          分項工程(樣板房裝修工程除外)。

          規范目的:降低成本;明確程序和責任;加強限價工作計劃性;加強限價資料管理。

          規范內容:

          第一條:限價的含義: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事先限定乙供材料設備或單項工程的結算價格,并由施工單位認可執行的一種成本控制措施。

          第二條:與施工單位簽定的合同中必須明確指明限價材料設備或單項工程的范圍。對以下材料設備,應按信息價或廠家價下浮一定比例的方式

          結算并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即予明確:

          1、土建類:商品砼、輕質墻板、砌塊、內墻涂料、防水涂膜、防水砂漿添加劑、保溫材料、門碰、木方、車邊鏡、水泥磚、鋼化玻璃;

          2、安裝類:電線、電纜、橋架、母線、母線槽、給排水管及管件、電線管及管件、各類閥門、風機、水泵、開關及插座、地漏、鑄鐵雨水排水蓖、鑄鐵井蓋、水表、雨水斗、消防箱、消火栓、玻璃鋼水箱、門鈴、剛性套管、各類風口、通風管材、空調系統保溫材料、線槽。

          限價依據

          第三條:限價的依據來自四個方面:

          1.招投標:其結果是限價的主要依據,具體參照招投標有關規范執行。

          2.公司價格信息庫。

          3.信息價下浮一定比例。

          4.詢價。

          第四條:選擇采用四種限價方式的規定:

          1.在條件允許且沒有重復勞動的情況下應盡量采取招投標方式;

          2.對于市場價格相對穩定的`材料設備及單項工程,如公司價格信息庫中有最近的限價數據,則可直接參照使用,交施工單位認可執行;

          3.在無法按照前述兩種方式確定限價的情況下,可考慮采用本地區最近時期的信息價下浮一定比例后執行;

          4.總價低于1萬元的零星材料或屬于獨家生產經營的工程、材料,如用量少、工期緊,則可采取詢價方式(僅適用于主體總包單位)。

          限價計劃及組織

          第五條:項目經理部應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確定后10天內組織編制《**

          項目材料設備選型定板及限價計劃》(見附件1),并報成本管理部備案。其中屬材料選樣定板的時間安排計劃由萬創負責完成,具體參照《材料設備選樣定板規范》執行。

          第六條:項目經理部是限價的責任部門,應按計劃及時組織進行,以保證后續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七條:在招投標方式下,必須要求施工單位推薦2~3個單位參加投標。為保證價格合理,項目經理部應同時向至少2家其他供貨商或工程單位發標,且發標書應有項目經理部審算人員簽字認可。

          第八條:詢價方式下,經辦人員需及時填制《材料詢價情況比較表》(附件2),做好記錄,并報項目經理審核。

          第九條:價格一經確定,經辦人員應及時填制《價格審定表》(見附件3),經項目經理簽字后,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簽收確認。

          檔案信息管理及其他

          第十條:雙方確認后的《價格審定表》一式三份,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審算人員、成本管理部各一份。

          第十一條:《價格審定表》是工程價款結算的重要依據,由預算專業人員進行統一編號,妥善保管。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認可的限價結果,應及時歸入公司價格信息庫。其中屬于《價格審定表》中反映的內容由成本管理部負責錄入,::自收到《價格審定表》起1個工作日內完成;其他相關信息,如限價方式、招投標資料編號、歷史項目名稱或信息價的期號等需要備注說明的信息,則由項目經理部負責錄入,自送出《價格審定表》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十三條:應盡量避免乙供材料設備的采購、乙方分包工程采取三方合同的方式。如施工單位拒絕接受限價或者為保證質量和工期而不得不采取三方合同方式,則公司僅是受施工單位委托付款給供貨商,其他責任仍由施工單位承擔,相應發票仍由施工單位開具。

          附圖2:限價工作流程圖

          附表6:材料設備選型定板及限價材料計劃

          附表7:限價材料詢價情況比較表

          附表8:價格審定表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4

          為了規范工程分包的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工程部在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委員會領導下負責本公司工程分包的歸口管理工作。

          第二條項目部是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具體承擔者。負責簽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管理協議,并對分包工程的全過程進行管理。

          第三條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并能夠在其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承包工程,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和現場組織實施能力。

          第四條項目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工程分包控制程序》文件,對分包土建工程25萬元以上或25萬元以下但涉及到起重吊裝作業、腳手架搭設拆除作業、高處作業、拆除工程等風險度較大的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須報公司工程部,按公司規定進行內部招標,選擇合格的分包商。

          第五條項目部與分包方必須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協議書要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分包方未簽訂安全管理協議,不得進場施工。

          第六條安全管理協議書應明確安全風險保證金交納標準,分包方進場施工前,必須向項目部交納工程合同總價的3%~5%作為安全風險保證金,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交納。未交納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得進場施工。工程完工,經項目部考核,實現安全管理協議規定的安全管理目標的,保證金如數返還;表現突出,達到優秀等級的'給予獎勵。未能實現目標或考核不合格的,沒收安全風險保證金;給公司聲譽造成影響的,給予1萬元至10萬元的罰款,并取消合格供方資格。

          第七條各項目部要切實加強對分包工程的過程控制,嚴禁再次轉分包,必須將分包方納入到公司“三合一”管理體系之中,明確專人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檢查、安全考核等基礎性管理工作。對分包方的人員、設備要進行查驗,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起重吊裝作業、腳手架搭設拆除作業、高處作業、拆除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必須制定專項方案。項目部要督促檢查分包方,落實專項方案中的各項措施,同時分包方必須有安全管理人員在現場監控,確保安全作業。

          第八條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項目部安技人員的管理。項目部在支付分包工程款以及退還安全風險保證金時,必須有項目部安技員的簽字認可。同時安技員不得故意刁難,否則分包方可向項目部或公司工程部投訴,公司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九條分包方發生傷亡事故,必須按程序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保護好事故現場。項目經理在接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助處理,同時向公司報告。

          第十條本辦法由公司工程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5

          1、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單位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發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單位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會制度、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單位項目經理、主管安全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單位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4.3.3、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將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清單上報項目部,并提供作業人員身份證件。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證件以及建委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需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每周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單位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負責;

          4.4.2、分包單位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分包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電纜等必須報總包單位驗收、登記方可進場;

          4.6.1、分包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相關要求,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按規定辦理安裝、驗收、備案等各項手續后,方可使用;

          4.6.2、分包單位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備執行自檢后上報上級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單位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單位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6.4、分包單位必須加強對進場機械設備的管理,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操作,定機定人;

          4.6.5、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五個不準,即:a、未戴安全帽和非操作人員不準開機或上機亂摸亂動;b工作期間不準打鬧嬉戲吃東西看書報,不擅自離崗;c不準超負荷突然增速和急速沖擊作業;d不準帶病作業和在運轉中維修保養;e不準任意拆卸固定和屬于機器上的零件,變更機械性能和結構;

          4.6.6、機械傳動部位必須裝有保護裝置,電力部位必須裝有防雨裝置,如因此類保護裝置缺失而引起的操作安全事故,分包方承擔事故的損失以及責任;

          4.7、分包單位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9、分包單位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0、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0.1、分包單位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0.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實施者要做好記錄和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力所能及的條件;

          4.10.3、分包單位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負責;

          4.10.4、分包單位須承擔因為分包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0.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單位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單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負;

          4.11、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單位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2.1、分包單位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2.2、分包單位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2.3、分包單位的專業分包商及其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2.4、施工現場內,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2.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2.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2.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2.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到正規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電纜、配電箱、腳手架扣件等,并按規定進行檢測,提供相關的檢測報告及產品合格證;

          4.12.9、分包單位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需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2.10、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單位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主指示或國家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2.11、分包單位應制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5、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5.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單位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的安全檢查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5.2、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分包單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6、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6.1、分包單位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

          6.2、分包單位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6.3、分包單位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6.4、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滋事;如出現打架斗毆事件,由當事人及所屬分包單位承擔一切后果及相關責任。

          6.5、分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單位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6、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至始至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7、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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