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守則
一、增強保密觀念,嚴格執行保密規定。各級領導要成為保守黨和國家機密的模范,并經常對下屬工作人員和家屬子女進行保密教育。
二、嚴格遵守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守則:
(一)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二)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機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十)不攜帶機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三、加強文件資料的管理。秘密以上的.文件、資料要做到收有登記,發有記載,借閱有手續。不得將密件擅自發給個人或單位。
四、凡參加會議帶回的文件、資料,要及時交辦保密工作人員統一保管;因工作需要時再辦理借閱手續。工作人員離崗前,應做好文件、資料的移交工作。
五、各科要指定專人管理文件。下班后,秘密以上載體應放入鐵制文件柜,并鎖好柜子,關好門窗,防止文件丟失、被盜。
六、內部資料、秘級以上文件銷毀一律交辦保密工作人員統一進行。
七、各科每季度、辦公室每半年要進行一次保密自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對失、泄密者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