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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居住證制度
西安居住證制度
2014年12月1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印發了《西安市關于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具體如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創新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體系,按照國家人口計生委、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人口流管〔2010〕69號)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進我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試點工作,提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能力,率先實現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使流動人口享受與戶籍人口同等待遇,引導人口有序流動和合理分布,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總體思路,堅持“公平對待、服務至上、合理引導、完善管理”的方針,以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為核心,通過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系統推進,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運行機制,使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獲得與戶籍地人口同等的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獎勵優待等基本公共服務,促進流動人口融入當地社會,實現我市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統籌推進、重點突破”的原則,通過組織實施試點、有序推進和逐步深化,到2015年,西安市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流動人口,基本建立“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運行機制。加快流動人口市民化進程,初步建立適應城鎮化、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新體制。
三、工作任務
(一)建立健全流動人口工作統籌管理、綜合決策體制。建立健全黨政領導負責的流動人口工作領導協調常設機構,切實加強對流動人口工作的統籌協調。
1.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政策與戶籍管理、勞動就業、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住房等方面的政策制度的銜接和協調,制定和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均等化服務相關公共政策,形成部門協同推進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合力。
2.穩步推行居住證制度。完善“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人口登記管理制度。健全出租房屋、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市場、暫住人口、流動育齡婦女等流動人口登記管理制度,逐步將公共服務享受資格與現行戶籍制度剝離。
(二)全面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1.宣傳倡導服務均等化。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和報刊等媒體的宣傳作用,普及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以及優生優育、生殖健康、避孕節育等科普知識。加強面向流動人口的宣傳和咨詢,在流動人口相對集中的建筑工地、集貿市場、車站、旅游區等地方和場所發放宣傳品、舉辦婚育知識講座、刷新標語口號、開辟宣傳專欄等措施,引導流動人口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營造和諧的人口文化氛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知曉率達到90%以上。
2.計劃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務均等化。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不斷擴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的覆蓋面。依托城鄉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網絡,認真做好國家規定的流動人口免費技術服務項目,將流動育齡婦女納入現居住地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生殖健康服務等項目中,使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的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機構要在顯著位置懸掛“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生殖健康定點服務單位”標志牌,并注明免費服務的項目。做好流動育齡婦女生殖健康檔案管理,落實B超檢查、計劃生育手術等實名登記制度,及時更新相關信息,并實行網絡化管理。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接受免費服務的比例逐年提高,2012年達到95%以上。流動已婚育齡婦女在現居住地獲得免費孕前優生咨詢等項目服務率達到80%以上,免費接受孕檢率達到90%以上。
3.便民維權服務均等化。建立和完善特色管理模式,實現戶籍地、居住地、經營地三方互動,把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整合社會資源,構建服務平臺,在區縣、鄉(鎮、街道)兩級大力推行“一廳式”辦公,實行政府多個部門、各種服務業務聯合辦公、窗口式管理、一站式服務的工作模式,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實行政務公開,設立并向社會公布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機構的電話和人口計生維權監督電話,公布轄區內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定點機構,公開辦事程序,保障流動人口各項法定權利的知情權、監督權。落實便民維權各項措施,認真清理和嚴肅查處各類侵權案件,切實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通過多種措施,幫助流動人口解決計劃生育、生產生活、維護權益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堅持開展“流動人口評計生活動”,不斷提高流動人口對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滿意率。
4.流動人口避孕藥具服務均等化。各級人口計生部門要加強流動人口避孕藥具免費發放工作,積極拓寬發放渠道,采取“多點分布、送領結合、卡網結合、委托發放、社區服務、自助服務”等方式,在轄區所有的社區、流動人口集聚的企業、工地、集貿市場等處設立標識明顯的藥具發放點,實現流動人口免費藥具發放全覆蓋。流動人口免費藥具獲得率達到90%以上。
5.生育關懷服務均等化。牢固樹立服務為先的理念,深入開展流動人口生育關懷關愛活動,推廣嬰幼兒早期啟蒙教育,走訪慰問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特困家庭,引導和幫助流動人口增強實行計劃生育的自覺性。依法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各項獎勵優惠政策,流動人口晚婚晚育或在現居住地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享受與戶籍人口同等的休假等待遇。加強相關政策協調,促進流動人口獲得子女教育、技能培訓、醫療、社保、公共福利等其它基本公共服務,加快流動人口融入城市社會進程。
(三)建立健全流動人口綜合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充分利用人口計生、統計、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的管理資源,建立統一的全員流動人口信息采集、更新和動態管理制度,開展流動人口變動趨勢的預警監測和綜合分析,全面掌握流動人口生存發展狀況,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和流動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提供信息支撐。依托國家和省級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構建和完善流動人口綜合服務管理信息平臺,實現流動人口信息跨部門、跨系統、跨地區共享。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10月—12月)。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全市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試點工作會議,制訂并下發《西安市關于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任務。各區縣、各相關部門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訂突出特色的實施方案,深化和細化人口和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具體內容,積極推進均等化試點工作。
(二)穩步推進階段(2013年1月—12月)。各區縣、各相關部門對照實施方案全面啟動各項工作,積極探索新時期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新機制,基本落實方案中的各項目標任務。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現場推進會,交流各區縣、各相關部門在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中的成功經驗。
(三)鞏固提升階段(2014年1月—12月)。各區縣、各相關部門在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的基礎上,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及時總結成績和推廣先進經驗,逐步建立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長效機制。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表彰會,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區縣、部門進行表彰獎勵。
五、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機制。加強考核引導,堅持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要在編制我市城市發展規劃、制定公共政策、建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統籌考慮流動人口對計劃生育公共服務的需求,進一步完善黨政統籌、部門配合、群眾參與的綜合治理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作用,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認真落實工作職責,制定和完善均等化服務的相關公共政策,形成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齊抓共管的局面。
(二)強化公共財政保障,確保流動人口服務均等化工作經費落實。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健全公共財政體制,著力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經費按戶籍人口人均經費的同等標準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并建立正常的增長機制,保障流動人口經常性工作和各項免費服務經費的落實。
(三)加大考核評估力度,建立和完善流動人口服務均等化考核機制。以流動人口和諧融入為綜合指標,開展均等化服務先進單位創建活動,建立流動人口服務均等化考核評估體系。市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將對各區縣、各部門開展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情況進行綜合評估,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給予5萬元獎勵,對驗收合格的區縣和部門分別給予10萬元、3萬元獎勵,并作為年度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考核評估加分的重要依據。
(四)加強隊伍網絡建設,加大流動人口服務均等化保障力度。區縣、鄉(鎮、街道)兩級要健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強化基層隊伍建設,加強村級和社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隊伍,專(兼)職工作人員與流動人口的配備比例總體達到1∶500,其中流入人口較多的村、社區應至少配備1名以上專職人員,通過公益性崗位渠道,在3年內配齊計劃生育協管員。
(五)落實雙向管理責任,積極推進區域協作一體化。加強與流動人口流出地的信息溝通和服務管理協作配合。流動人口戶籍地要落實源頭“四個一”管理制度,現居住地要落實屬地“六個一”管理制度。加強雙向考核,建立流動人口現居住地和戶籍地案件協查與協調配合機制,在生育政策執行、計劃生育服務、信息交換、違法生育處理等方面認真做好協同工作,并將雙向考核的結果納入年度考核評估之中,加快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區域一體化進程,促進全國“一盤棋”。
(六)完善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流動人口信息共享。強化科技手段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中的作用,實現現居住地和戶籍地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采集、核實、通報、管理的電子化、信息化。完善全員流動人口統計信息工作制度,健全適時采集、動態監測、綜合分析、科學決策的流動人口統計監測體系,掌握人口流動變動趨勢。流入、流出地要加強信息溝通和協作配合,各級人口計生部門要認真做好流動人口信息庫建設工作,并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溝通,集中采集各類流動人口信息,按權限分類傳遞使用,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實現流動人口信息共享。
(七)依托各級協會組織,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協會建設,增強流動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能力。建立和完善以計劃生育協會會員為主體的流動人口群眾工作網絡,在流動人口集中的社區、企業、集貿市場等成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協會。發揮基層計劃生育協會會員和社區志愿者的作用,在社區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宣傳與生育關懷工作,幫助流動人口提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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