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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推進“六權治本”制度束權有新招
制度建設是約束權力的基礎和前提。只有編好制度的“籠子”,扎緊制度的“口子”,才能構建有效管用的“硬”制度,實現對權力運行的“硬”約束。以下是由應屆畢業生網小編J.L為您整理推薦的《太原市推進“六權治本”制度束權有新招》正文,歡迎參考閱讀。
記者從市政府辦公廳獲悉,為使各項制度更具科學性、合法性、可行性、操作性,特別是“三重一大”制度更加管用有效、科學合法,我市制定并實施了“六權治本”制度限制權力制度建設會商辦法。
制度約束權力,是“六權治本”重要內容之一,其核心就是加強制度建設、編好制度“籠子”,建立健全規范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體系。制度會商,就是由市政府辦公廳、市編辦、市法制辦、市政務辦等有關人員組成的制度建設會商委員會,對制度進行研究、會審、協商。
會商內容主要是看各部門制定的制度是否與本部門的 “三定”規定相符,是否與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相銜接,是否找準了風險點和關鍵點,是否符合“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要求,是否做到了全方位、全覆蓋,是否有利于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是否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眾辦事等。
在各部門自查摸底和初步制定的基礎上,由市政務辦牽頭,對全市“六權治本”10個重點單位和53個責任單位梳理報送現有制度、擬修改完善制度和擬新建制度進行督導,經摸底梳理、分析論證,對各單位初步制定并報送的1100余項規章制度建立了制度目錄臺賬和清單。
10月下旬,市制度會商委員會召開“六權治本” 制度建設第一次會商會議。由成員單位共同對部門報送的制度逐條逐項進行研究論證、協商會審、審核把關,對共性制度和個性制度進行甄別分類。
會商中,嚴格對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性文件,對不夠完善、約束力不強的制度提出修改意見340余條。同時,會商委員會還向63個單位印發了《制度會商意見建議單》,要求各單位盡快補充完善。
近期,制度會商委員會將針對各單位修訂的制度再次進行會商,在確保各項制度完整、有效、管用的同時,印制《太原市制度限制權力工作制度匯編》,與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同時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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