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用電制度
導語:全面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制,進一步排查治理影響校園用電安全的隱患和薄弱環節,以治理校園重大用電安全隱患,防范校園用電安全事故和責任用電安全事!
學校安全用電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后勤處專人管理,并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后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 、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校后勤處,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用戶,統一用電表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表和接線,并對自己電表,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現有撬箱,毀表等竅竊電行為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學校安全用電制度
學校規模大,學校用電范圍和用電量都在不斷擴展,用電安全已成為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做好用電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電管理由總務處負責,校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總務處統一辦理。
二、室外電源輸電線路,任何人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路屬新建工程的由基建負責單位統一組織施工。擴建項目在1kw以上的必須經總務處同意后,委托有執照的電工施工。無電工執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三、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
五、綜合樓、教學樓、禁止使用電爐。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校長批準。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六、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七、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
八、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九、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每學期組織1~2次檢查,各處室、辦公室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任何處室、年級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處室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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