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土資源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自查報告范文
**市人民政府:
為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土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以提高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為目標,力推進國土資源管理體制和機制創新,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按照《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下達“十五”期間國土資源工作政府目標責任的通知》要求,認真對照20XX年度設區市國土資源工作政府目標責任考核辦法進行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耕地保護目標責任(25分),自評得分24分
2、實現耕地占補平衡。本項目分值4分,自評得4分。
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制度健全,嚴格按照規
劃審查上報建設用地,進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本項目分值3分,自評得3分。
4、歷年來共報批17個批次,部分按規定期限足額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等,其中xx年第一、二批次的款項未交清,xx年第三批次因未交款被省廳退件。本項目分值8分,本項目扣1分,自評得7分。
5、超額完成市國土資源局下達的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指標。200*年我區無省級開發整理項目,未收到省級撥補耕地開發、整理專項資金。本項目分值4分,自評得4分。
二、礦產資源管理及地質災害防治目標責任(25分),自評得分24分
1、已配合市國土資源局完成《**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本項目分值3分,自評得3分。
2、加強礦產資源監督管理工作,今年來取締、制止無證、非法采礦、死灰復燃的采礦點13個。沒有越權發證和非法轉讓采礦權行為,沒有發現嚴重破壞和浪費礦產資源的行為。嚴格依法行政,從無超越權限或不合法,不適當的執法行為。本項目分值6分,自評得6分。
3、嚴格執行探礦權、采礦權的招、拍、掛出讓規定。
今年我區按省廳《關于采礦權人采礦許可證延續登記有關規定的通知》,對符合采礦權延續登記條件的礦山企業,均采用采礦權協議出讓,收取價款。xx年以來,停止行政審批,無新建礦山。200*年未啟動探礦權、采礦權的招、拍、掛出讓機制,xx年計劃設置一個(建筑用石料)采礦權進行招、拍、掛出讓。本項目分值6分,本項目扣1分,自評得5分。
4、已完成全年礦產資源征收上繳任務。本項目分值2分,自評得2分。
5、今年3月底完成制定《**區200*年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并下發至各鎮(鄉)街道及區直有關部門。建立了以區長、國土資源局長與各鎮(鄉)長、街道辦主任為主的地質災害防災救災聯系網絡。加強對列入省、市、區200*年地質災害危險點的汛期巡查,監測,堅持汛期值班制度。并根據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轉發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印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的通知》的要求,把“明白卡”分別發給受災點的住戶,共發“明白卡”59份。列入省、市、區地質災害危險點今年沒有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本項目分值5分,自評得5分。
6、我區在進行采礦權協議出讓工作時,嚴格執行閩國土資綜[200*]468號規定,首先需省廳頒布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礦區《礦產資量儲量核實報告》,爾后按有關規定,簽
訂出讓合同,收取價款,辦理采礦許可證。能按時地完成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工作,按時按要求做好小型砂、石、土儲量評審工作。本項目分值3分,自評得3分。
三、閩政[200*]6號、7號文件貫徹落實目標責任(10分),自評得分10分
1、區政府按照要求每年從經營性房地產項目土地出讓金收入中,按不少于5%的比例提取工業用地成本調節資金,設立專戶管理,專項用于調節降低工業園區工業項目用地地價,并對工業項目用地基礎設施配套費、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等影響 地價水平的收費項目,以及各地收取的地段減差價給予減免的或采取其他相應措施。本項目分值3分,自評得3分。
2、農用地轉用征用報件質量較好,無退件,無補件。本項目分值4分,自評得4分。
3、按時保質完成建設用地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工作,完成全區54宗面積50.437公頃建設用地歷史遺留問題的清理補辦報件工作。本項目分值3分,自評得3分。
四、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目標責任(20分),自評得分19分
2、按照省市部署,完成治理整頓各階段工作任務,開展工業園區整合,現我區已整合成雙陽華僑經濟開發區、萬安工業區、馬甲農業綜合開發試驗區三個工業區。本項目分值3分,自評得3分。
3、嚴格執行經營性房地產項目用地全部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經營性房地產項目用地一律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200*年,共實行招標掛牌出讓2宗,成效良好。本項目分值4分,自評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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