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微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自查報告
為加強醫院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確保醫院平安目標的實現,我院檢驗科根據xxxx省《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內容,對醫院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進行了自查,對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及樣本的人員進行了培訓,提高他們生物安全的意識,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識。
一、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的運行情況
醫院檢驗科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學習,并定期對有關生物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實驗室所從事的實驗活動均嚴格遵守有關的國家標準和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
二、病原微生物菌(毒)種的管理及運輸
因各方面條件限制我院現不能開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的檢查,根據通知要求積極組織相關人員主要學習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菌(毒)種的管理嚴格登記制度,收到菌(毒)種后立即進行編號登記,詳細記錄菌(毒)種的名稱、來源、特性、用途、批號、傳代日期、數量。在菌(毒)種的管理,安全保衛制度,安全保衛措施,保管過程中,傳代、分發及使用,均應及時登記,定期核對庫存數量。菌(毒)種在進行銷毀時,滅菌指示標志,滅菌效果,同時做好銷毀登記等內容。
三、實驗室生物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在此次自檢中,我院實驗室對以前制訂的處置意外事件的應急指揮和處置體系,進一步進行了修訂,使之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
針對當發生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等)或設施出現故障時,我們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緊急情況及其處理原則。
同時規范了菌(毒)種外溢在臺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處理原則、皮膚刺傷(破損)的處理原則、離心管發生破裂的處理原則并建立了意外事故報告制度。
在實驗室的顯著位置張貼了實驗負責人、實驗室工作人員、消防、醫院、公安、工程技術人員、水、電氣維修部門電話。
四、提高意識,加強學習
組織檢驗人員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進行全面系統的學習,同時加強了實驗室的準入制度的管理,標明實驗室類型、負責人及其聯絡方式。加強了個人安全防護,并要求檢驗人員嚴格遵守標準的操作規程進行檢驗。
通過這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體檢驗人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實驗室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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