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所長工作總結范文
三年來,本人在市局基層科的業務指導下,在縣局領導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全市司法行政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維護本轄區社會穩定為已任,三年來我們狠抓司法所的業務指導和規范化建設,不斷充實、完善、調整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努力開拓新的法律服務領域,保障和推進我縣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順利實施。為我縣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穩定做出了貢獻,F將全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調整、充實健全人民調解組織,積極發揮基層調解組織作用。
每年,我們都對全縣人民調委會和人民調解員進行一次全面整頓和調整,按照人民調委員會組織條例和人民調解員的任選條件,對那些調解組織渙散,調解員法律意識不強、責任心不夠等調委會和人民調解員進行了整頓和調整。共整頓調委會38個。同時,利用公開向社會招考、群眾推薦民主選舉等多種方式,向一些較薄弱的調委會選派58名政治素質好、年富力強、文化和業務素質高、熱愛民調這項工作人員充實到各級調委會中來,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調委會現狀。目前我縣建各級人民調解組織75個,人民調解員260余人,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民群眾,那里就有人民調解組,哪里有糾紛,人民調解員就出現在哪。如:今年5月,我縣一開發商在建樓過程中,由于所建樓房把居民出行的主要道路占用,而且涉及到了幾家個體旅店的正常經營,由此引發開發商與居民個體經營者之間的糾紛,個體經營戶先后找到了社區、建委、城管處等單位,都沒能解決問題。這時社區把問題反映給街道辦事處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員及時找到開發商和個體經營者,依法對他們進行調解,通過運用法律和耐心的思想工作,終于使開發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同意對個體經營者每月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直到開發商所建樓房竣工,主要道路暢通為止,這起糾紛終于圓滿公正的解決了,維護了個體經營者的正當權益。涌現出了一批向金融社區鄧秀敏、車陸鄉宏偉村姜偉及邊疆鎮團結村、車陸鄉衛東村、辦事處金融社區等優秀人民調解員和人民調委會,他們基本把糾紛不上繳,做到了小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鄉,對久調不決或達不成協議的疑難糾紛,引導當事人,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防止久拖不決、引起矛盾激化和群眾上訴。三年來,我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調解各類糾紛486件,成功473件,成功率達97%以上,為我縣的社會治安狀況減少犯罪起到了預防作用,充分發揮了第一道防線作用。
二、在基層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上下功夫
1、建立機構、強化隊伍。1997年6月縣司法所在全市率先將鄉鎮的司法所統一收歸司法局直管,司法所長及工作人員全部經考試錄用,全縣9個鄉鎮及街道辦事處均獨立建所。同時積極落實黑編【XX】87號和《關于鄉鎮司法所長配備有關問題的'通知》(黑司通組【XX】1號)的文件要求,XX年解決了3名司法所長副科級問題。XX年又解決了2名。占全縣司法所長人數的60%,積極調動了司法所長工作積極性
2、加強所務制度建設、健全所內人員分工業務目標責任、政治理論制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公開公示及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考勤考評考核制度,并統一規范了司法所、法律服務所、人民調解委員會文書用紙和各種工作簿冊,公開服務承諾和監督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上,在原有4個省級規范化司法所基礎上,今年上半年我們又申請了新興、寶山、新鄂三個鄉司法所為省級規范司法所,這樣省級規范司法所以占全縣司法所總數的85%以上。
4、夯實司法所基礎設施建設,從XX起至XX年共四批次利用國債資金建設鄉鎮司法所辦公用房,今年最后一個鄉-克林鄉100平米司法所構建完成。年末全部完成中央、省發改委和司法部、司法廳下達的建房任務。并參照省級規范化司法所標準對室內進行了裝備,統一訂制了司法所、法律服務、人民調解、調訪一體化等工作圖版和標志牌,建立和完善了各種工作簿冊。
5、充分發揮司法的職能,三年來各鄉鎮(街道)司法所參與調解疑難糾紛108件,為地方政府提供司法建議67條,采納52件、制定村規民約13件、制定規范性文件17件、參加整治專項治理活動36人次、9個司法所受到集體表彰、8人受到個人表彰。
三、法律服務所業務工作持續、穩定發展。
今年我縣法律服務工作以市場建設為中心,積極為各級黨委、政府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主動參與各級黨委、政府領導接待群眾信訪工作。一年來,法律服務所代理訴訟、非訴案件17件、解答各類法律咨詢286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宣講法律場次36場,受教育人數36000人次,為集體和個人避免經濟損失21.3萬元,充分發揮了法律服務的職能作用,同時還要在今后工作中找準切入點,積極探索新農村建設提供法律服務的特點和規律,不斷拓寬法律服務渠道,逐步改變法律服務工作開展不平衡的局面,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人民群眾、面向各級黨委、政府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保障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順利實施。
四、切實加強“調訪一體化”工作。
“調訪一體化”工作是一種新的工作機制是司法所人員參與信訪工作,充分發揮司法所工作人員的法律業務知識的專長和調解經驗優勢,使鄉鎮(街道)司法所的職能在新時期構建社會主義社會中,顯得尤為重要。也進一步提升了司法所人員在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地位。可以說也找到了自身存在發展價值。今年我們調訪工作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一是開展培訓工作;二是調整了村、社區無法發揮作用、思想意識不強,積極性不高的信訪人員;三是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治理活動;四是加強了“調訪一體化”的宣傳工作;五是加強“調訪一體化”的規范化建設。三年來,我縣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調訪辦,共接待各類上訪事項168件,調訪人員解決160件,移交司法機關5件。轉上級行政處理3件。通過全縣各級調訪組織積極開展工作,較好地發揮了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
五、積極做好民間矛盾糾紛排查預防工作
1、我們首先把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民間糾紛排查上,搞好民間糾紛矛盾排查,是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重要舉措,也是防止突發糾紛形成和轉化刑事案件的重要保證,因此,我們加強了對社會熱點、難點糾紛的排查和調處、調集三級排查調處力量,多管齊下,多措并舉促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有效銜接配合,提高和化解矛盾糾紛的效能。積極拓寬調解領域,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協調聯系鄉鎮各部門,共同參與糾紛排查調處化解工作。我們主要做法:一是主動參與鄉鎮黨委、政府聯系,及時請示匯報工作,通過主動請示匯報取得支持,扎實工作,解決實際問題;二是主動與鄉鎮政府各職能部門聯系,及時通報矛盾糾紛發生情況,調動起成員單位的積極性,形成合力,共同參與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和重大疑難糾紛;三是主動與鄉鎮法庭、派出所聯系,實現法律程序的有效銜接,依法律程序解決問題;四是實行了定領導、定人員、定時限,確保矛盾化解、清除隱患,做到了化解矛盾糾紛問題不查清不放過、矛盾不化解不放過;五是對重點矛盾糾紛進行分類、分析、并制定化解預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變事后調解為事前預防,努力將矛盾糾紛控制在萌芽狀態。三年來,共排查各類糾紛183 件、調處180 件、對 3件調解達不成協議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充分發揮了鄉、村、屯三級人民調解組織網絡的作用,真正將矛盾糾紛有效排查在事發地。
總之,三年來在各級領導的關心和指導下,雖然取得了一點成績,但與其他縣、區相比,還存在著許多缺點和不足,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發揚優點,克服不足,為我縣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臺階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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