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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公積金還貸提取申請流程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2021年深圳公積金還貸提取申請流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2021年深圳公積金還貸提取申請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選擇個人提取業務中的“變更還貸委托提取順序”/“終止還貸委托提取協議”,填報相關申請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統當場自動受理。
3、審核:系統當場自動審核。
4、審批:符合辦理條件的,系統當場審批通過。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審批當場審批不通過。
5、辦結:審批通過后業務當場辦結。(一個工作日內)
6、送達:系統當場自動出業務受理回執,申請人自行打印。
拓展:
一、受理范圍
1、主題分類:住房保障,其他。
2、服務對象:自然人。
二、受理條件
1、簽訂按月還貸委托提取協議,償還本市范圍內住房的貸款本息(一年一次)提。
。1)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繳存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2)本人或其家庭成員(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償還購買本市范圍內住房貸款本息的繳存職工。
2、終止還貸委托提取協議,變更還貸委托提取順序業務:
。1)已簽訂《深圳市住房公積金還貸委托提取協議》的職工。
(2)在執行按月還貸委托提取期間。
3、提前還貸提取業務:
。1)已簽訂《深圳市住房公積金還貸委托提取協議》的職工。
。2)在執行按月還貸委托提取期間。
。3)職工在貸款銀行提前歸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含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部分或全部個人住房貸款。
三、業務辦理須知:
1、職工辦理提取之前,請核對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中的合同編號、貸款用途、簽訂日期等要素的完整性,如有缺漏請貸款銀行予以補充或提供相關證明。
2、純公貸、組合貸申請還貸提取的,因貸款受托銀行辦理抵押手續等問題,暫未能取得公積金(組合)借款合同原件的,可提供借款合同復印件辦理(可不加蓋貸款銀行印章),若復印件也尚未取得職工可自行查詢合同號后告知柜員辦理,組合貸款簽訂協議的,職工應誠信申報商貸部分浮動利率,標注在業務回執上并簽字確認。
3、辦理過商轉公貸款的職工,若僅針對原商業貸款或僅針對新的公積金貸款辦理還貸提取的,只需按照需要辦理提取的貸款類型提供材料即可。
4、職工與非家庭成員為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共同借款人,若從職工的個人征信報告中無法獲取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信息,則須由能獲取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信息的共同借款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到柜臺進行書面授權。
5、一筆個人住房貸款具有多個借款人的,且多個借款人非同一家庭成員,職工及其配偶申請還貸提取的期間,其他共同借款人不得再申請還貸提取,若職工發生此提取情形的,視為已征得其他共同借款人同意。
6、職工對房產數量有異議的,可到我市房產查檔網點查詢實際房產數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產權信息查詢證明(查詢截止日期距申請提取時間應當相隔在30天之內)。
7、 簽訂按月還貸委托提取協議業務注意事項:
。1)職工簽訂協議當月發生過其他形式提取(除大病、低保、社保存量提取外),自次月起每月將核定的可提取額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職工當月未發生其他形式提取且在20日前(含20日)簽訂協議的,公積金中心自當月起每月將核定的可提取額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職工在20日后簽訂本協議的,公積金中心自次月起每月將核定的可提取額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
(2)職工與配偶同時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當確定與其配偶的按月還貸委托提取順序,如職工與配偶非同時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順序以職工及其配偶簽訂協議的先后順序為準。
。3)純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款部分已結清,則還貸提取委托自動終止。針對組合貸款中未結清的商業貸款部分,可重新簽訂還貸委托提取協議。
8、償還本市范圍內住房的貸款本息(一年一次)提取注意事項:
。1)職工每年度可以申請提取一次,上年度未提取的,可累計提取最長24個月的可提取額,提取申請應自每月還貸行為發生之日起兩年內提出。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起始月。
。2)夫妻雙方用同一筆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提取時,須雙方同時辦理;如夫妻雙方不能同時辦理,可委托一方代辦。
。3)若職工同一時間段內有購房提取和還貸提取需求的,建議先申請還貸提取后再申請購房提取。
。4)若職工存在已結清的個人住房貸款且無法提供住房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可提供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9、提前還貸提取注意事項:
。1)職工選擇此提取情形的時間須在《深圳市住房公積金還貸委托提取協議》有效期內。
。2)職工對純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中公貸部分進行提前還款的,提前還貸的金額將在次月通過還貸委托提取,不能通過此項提取情形申請提取。
。3)職工須在提前還貸的當月或次月申請辦理提前還貸提取,一旦本人或共同委托人發生提前還貸提取業務,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含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項下簽訂的還貸委托提取協議均自動終止。職工需重新簽訂協議的,提供由貸款銀行出具的剩余商業貸款金額和剩余貸款期數的相關證明。
。4)職工針對提前還貸月份僅能辦理一次提前還貸提取業務,若一個月發生多次提前還貸的,建議職工提供的還款明細中包括提前還貸的匯總金額。
。5)簽訂按月協議時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名下共計一套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不超過實際提前還貸金額;簽訂協議時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不得超過職工月應繳存額的60%。
10、變更還貸委托提取順序:
。1)職工或其配偶如需要變更提取順序,可由任一方辦理提取業務信息變更的相關手續。
。2)還貸委托提取期間,職工申請變更還貸提取順序當月生效,申請前已發出委托提取支付指令的,在支付指令執行后生效。
11、終止還貸委托提取協議:
(1)共同委托人是指針對同一筆個人住房貸款,與職工共同委托公積金中心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的繳存職工。
。2)職工或共同委托人均可申請終止任一方的協議,或申請同時終止雙方協議。終止申請當月生效,終止申請前公積金中心已按協議發出委托提取支付指令的,在支付指令執行后生效。
。3)還貸委托提取期間,職工如需辦理其他類型的提取業務(除大病、低保、社保存量提取、提前還貸提取外),須先終止協議。
。4)還貸委托提取期間,公積金貸款(包括純公積金貸款和組合貸款中公積金貸款部分)已結清的,協議自動終止;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合同到期的,協議自動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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