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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居住證辦理條件
“居住證”一定意義上是對“暫住證”替代,深圳的“居住證”分為兩個內容:一為“臨時居住證”,二為“居住證”。他們分別對應的是一定的經濟政治層級的外來人口,所以“居住證”內含一定的當地的政策導引作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肥居住證辦理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辦理條件:
1、年滿16周歲的流動人口;
2、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3、有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者連續或就讀;
4、未滿16周歲但是到合肥來準備住上6個月,有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者連續就讀也可辦理;
ps:居住在單位或者學校集體宿舍的流動人口,可以由單位或者學校申領居住證。
辦理費用:
免費
居住證有效期:
1年,期滿需重新攜帶證件材料辦理;
辦理材料:
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居住處所證明(含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等)/就業、就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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