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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財務治理的財務治理學再造
【摘要】 在財務治理學研究中,以往過于注重財務治理學的具體內容的研究,卻忽視了從財務治理的角度把握財務治理學的特征。本文現從財務治理與財務治理的概念約定進手,從財務治理的角度指出了財務治理學目前存在的缺憾,并提出基于財務治理的財務治理學再造的途徑。【關鍵詞】 財務治理;財務治理學;財權配置;財務文化
一、界定內涵:財務治理與財務治理的概念約定
近年來,我國的財務學者們從不同的研究目的出發,對財務治理的內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見解。程宏偉(2002)以為,財務治理是財務治理主體對企業財力的統治和支配,即關于企業財權的安排,它決定財務運營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所采取的財務政策;楊淑娥(2002)則把財務治理理解為通過財權在不同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不同配置,從而調整利益相關者在財務體制中的地位,進步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動態制度安排;饒曉秋(2003)提出,財務治理的實質是一種財務權限劃分,從而形成相互制衡關系的財務治理體制;林鐘高(2003)指出,財務治理是一組聯系各利益相關主體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結構關系網絡,其根本目的在于試圖通過這種制度安排,以達到利益相關主體之間的權利、責任和利益的均衡,實現效率和公平的公道同一。以上這些有關財務治理的定義,固然都從不同角度對財務治理的內涵進行了闡述,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熟悉偏差。他們要么從制度安排的角度將“財務治理”與“公司治理”等同,要么將“財務治理”與“財務治理”混為一談,或者只夸大財權配置的重要地位而忽視其他方面,因而無法全面正確地理解財務治理的內涵。
綜上所述,對于財務治理內涵的理解,筆者比較傾向于衣龍新(2005)的概括,即財務治理就是基于財務資本結構等制度安排,對企業財權進行公道配置,在夸大以股東為主導的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的條件下,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約束等機制,實現公司財務決策科學化的一系列制度、機制、行為的安排、設計和規范。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既肯定了財務治理是一種制度安排,又夸大了財務治理是對財權的公道配置,同時還突出了財務治理是為了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約束機制。
我國盡大多數財務治理學教材都以為,財務治理是利用價值形式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進行的治理,是企業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與各方面財務關系的一項綜合性治理工作。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表明財務治理是一項治理活動,其直接對象是企業的資金運動和企業的價值。
從以上對財務治理與財務治理的概念約定可以看出,財務治理與財務治理的區別主要在于,財務治理是一種制衡機制,其目標是協調企業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沖突,解決信息不對稱題目;而財務治理則是一種運行機制,其目標在于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也就是說,財務治理規定了整個企業財務運作的基本網絡框架,財務治理則是在這個既定的框架下駕馭企業財務奔向目標。財務治理與財務治理同時也存在很多共同點,那就是財務治理與財務治理的理論基礎具有同源性(都以產權制度和公司治理為基礎);財務治理與財務治理的對象具有同質性(都涉及到財權題目);財務治理與財務治理具有體系上的同一性(同屬財務范疇且都是企業財務報告的影響因素);財務治理決定了財務治理的框架和軌道,財務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財務治理的模式特征。
二、財務治理學目前存在的缺憾:基于財務治理的考量
“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這一概念特征決定了財務治理學的研究應從財務的二重性:經濟屬性(財務活動)與社會屬性(財務關系)相結合來進行考察。但現實情況是,傳統財務治理學僅從數目層面來對財務的經濟屬性進行分析和論述,而對財務的社會屬性——財務關系的處理這一財務治理的本質題目卻一帶而過。而財務治理作為一種綜合治理,企業內部各種權利的制衡、責任的分擔以及利益的劃分,終極將以財務的形式體現。但這些題目的解決,光靠加強日常財務治理是不夠的,應注重公司各利益相關者財務權利和責任的明晰界定和有效行使,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財務行為規范等財務治理的題目,F在的題目是,當人們過于注重研究財務治理學的具體內容時,卻忽視了一個對推進公司財務理論發展至關重要的題目,這就是從財務治理的角度把握財務治理學的特征。
從財務治理的角度來觀察,筆者以為,傳統財務治理學存在以下的缺憾:第一,把企業財務行為視為一種把非經濟動機排除在外的純經濟行為,較少關注制度與財務文化等社會因素對財務行為和財務效率的影響,而是把影響財務行為的制度看作是一既定的條件而加以認同,致使制度無法納進財務行為的解析框架,對兩者之間的內在聯系也缺乏深進的分析,從而使財務治理學的構建日趨守舊乃至封閉。第二,沒有進行相關財務治理影響分析,因而產生對“財權配置”題目的輕視及與此相關的“內部人控制財務”,導致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對企業財務監控的弱化及其財務利益的受損,致使理論與實踐相背離。第三,以理性經濟人假設作為理論條件,必然形成對經濟屬性(財務活動)的過度關注而輕視其社會屬性(財務關系),從而加劇財務沖突和財務道德的失落。
三、財務治理學再造:基于財務治理的創新
公司財務理論構建于特定的企業假設基礎之上,企業的不同界定和企業特征的現實變遷都會對公司財務理論產生決定性影響,F有的公司財務理論構建于傳統的企業特性之上,從總體上屬于價值治理理論。誠然,企業作為系列契約的聯結現象是一個客觀事實,但我們同樣不能忽視一個更為重要的事實,即企業的本質特征并不在于這種聯結以及實現這種聯結的契約本身,而是在于形成這種聯結之后的企業財務活動以及在活動中產生的財務關系。隨著公司制企業的出現和現代企業理論對代理本錢、信息不對稱等題目的研究,由所有權與控制權分離帶來的公司治理題目便成為當前公司財務理論的主要議題,F實表明,單純從各自的學科出發獨立研究財務治理或財務治理題目,已經不能滿足學科發展和現實經濟的需要。因此,財務治理學需要拓寬研究視野和豐富理論內涵,就必須與財務治理進行交叉性融合研究。
。ㄒ唬┴攧罩卫砟繕说闹匦陆缍ㄅc企業財權的有效配置
公道界定和選擇財務目標,建立和完善財務的導向機制,是保證財務治理和財務治理高效運行并實施有效對接的條件。近年來,財務治理目標的定位經過了企業利潤最大化、股東財富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等發展階段。但就我國目前的企業組織形式主流為非上市公司、資本市場的弱勢有效、法治建設處于起步期、貿易倫理有所缺失、公司治理結構不太完善等現實背景下,新《企業財務通則》將企業財務治理目標界定為“企業價值最大化”,既反映了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為其資源供給者創造財富的受托經濟責任,也是當代財務治理學教材普遍接受的觀點,具有較強的理論邏輯性和實踐有用性。但也應清醒地看到,這些過分夸大股東或企業價值的財務治理目標,勢必會將非價值性的社會責任排除在財務治理目標之外。結合我國公司法改革局限于“股東至上”的邏輯和利益相關者的參與權被弱化的現狀,以及企業是在復雜的、布滿競爭的關系網絡中開展經營活動的現實,筆者以為“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均衡”應成為企業財務治理的終縱目標。這一目標不僅有利于協調各利益相關者的矛盾,而且還使企業的經濟性目標和社會性目標得以有機結合,保證了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企業的經濟性目標就是追求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這是由企業的本質所決定的,因此,企業財務治理目標并不總是與宏觀社會的要求保持盡對的一致性。于是,國家往往利用法律手段來強制企業必須履行社會責任。但是,企業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在很多場合無法完全進行硬性規定。這就需要企業的社會性目標,注重企業的社會責任,追求社會效益的最優化,這是由企業所處的社會環境決定的。任何企業都不可能獨立于社會而存在,若過分夸大企業的經濟性目標而忽視社會性目標,將會失往社會的支持,從而使企業的生存與發展舉步維艱。特別是隨著SA8000在全球范圍的推廣和實施,企業重視社會責任、推動社會責任以及落實社會責任便有了最佳保證。這一堅持多邊主義的理財目標,是與公司財務治理的思想和目標相適應的。按照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理論,企業財權配置不能只考慮股東和經理層的利益,每個利益相關者在企業財權配置中都有權享有相應的財務權利,有不同的財務利益訴求。此外,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相機財務治理,也應在財務治理學再造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重視制度因素在財務治理學中的地位
內生于公司財務行為的制度因素可按財務活動的關系分為財務本體性制度和財務關聯性制度。但目前在我國的財務治理學中,只是企業財務通則、公司法、稅法等財務本體性制度散見于籌資、投資、收益分配和資產重組及清算等財務活動中,而對在性質上并不是財務性的卻會對公司財務行為及利益相關者的財務網絡起約束和限制作用的財務關聯性制度(如產權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和倫理道德等)閉口不談,這不僅背離現實而且還會把財務治理學引進歧途。財務治理學的再造,除繼續重視和完善財務本體性制度對公司財務行為的規范約束,還應當重視財務關聯性制度與企業財務行為之間關聯性研究,這是基于我國的基本國情所決定的。引進財務關聯性制度的研究,將有利于擺脫現有財務治理學“就財務論財務”的思維偏差,使財務治理學再造更具動態調整性和環境適應性。
(三)注重激勵和監視機制構建的研究
財務治理學假如只關注具體的資金運動而忽視在這一過程中的激勵與監視題目,勢必會導致資本運營的效率低下和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受損。因此,財務治理學再造就必須注重激勵和監視機制構建的研究。目前的財務治理學中在闡述企業財務活動時,本能地運用了諸如企業財務通則、公司法、會計法等財務本體性制度來約束與制衡治理者,而對于內部控制這一影響企業命運的制度安排卻沒有片言只語,這與企業財務治理與財務治理的本質要求極不相當。2008年6月28日,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發布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這為企業內部控制的內容融進財務治理學再造提供了盡好的契機。公司的代理本錢題目,僅僅靠制衡是不能解決題目的。恰當的激勵機制能夠通過委托人設計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促使代理人采取適當的行為,最大限度增加委托人的效用。近年來,以財務治理的觀點考察薪酬對公司財務業績的敏感性漸成潮流。因此,很多學者以為,我國上市公司應采用股票期權激勵制度。但股票期權的應用是有條件的,需要有比較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比較健全的資本市場和透明度高的公司信息表露及相關的法律框架等,而這些條件我國目前并不完全具備。我們在財務治理學的再造中,對于這些題目的研究必須緊密結合中國的國情,關注中國特殊的文化和社會背景,不能掉進“國際大廚房陷阱”而食洋不化。
。ㄋ模╆P注財務文化對解決財務沖突和財務敗德行為的作用
目前的財務治理學較為夸大和崇尚“工具理性”,致使社會責任和道德品質等人類的一些基本價值在現代企業理財中倍受蹂躪而變得支離破碎,企業與其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財務關系也日趨惡化,使企業無法實現全面、健康的可持續發展。財務治理學關注資本、本錢、利潤等本是應有之義,但影響和決定這些物化因素的人及其行為也不應該忽視,由于這有利于解決財務沖突和財務敗德行為。企業財務文化是一種“內隱文化”,是企業為了實現財務目標而一貫倡導、逐步形成、不斷充實并為全體成員所自覺遵循的理財價值標準、道德規范、工作態度、行為取向和生活觀念,以及由這些因素融會、凝聚而形成的整體財務治理精神風采。財務準則有形而財務文化無形,但財務文化對企業的影響卻無處不在。鑒于財務文化對企業競爭力所具有的原生性決定作用以及它所蘊涵的更為深刻的企業本質特征,要求人們在財務治理學再造過程中必須高度關注這一題目。財務治理學再造關于企業財務文化研究,其終極成果是要拿出具有中國企業特色、與中國企業協調發展的財務文化發展戰略模式,從而更好地指導企業財務治理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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