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治理的基礎與基礎的財務治理
改革開放以來,盡管財務治理的重要性已被人們所熟悉,并在工作中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總的來說,我國企業的財務治理水平還與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存在較大差距。究其原因,筆者以為主要有兩個題目沒有解決好,這就是財務治理的基礎和基礎的財務治理。為此,本文擬就這兩個題目談點粗淺的看法。一、財務治理的基礎 這里所說的財務治理的基礎,是指企業財務治理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基本條件。企業要搞好財務治理離不開這些基本條件。只有具備了這些基本條件,財務治理工作才能正常地運行,其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發揮。 1 財務治理要有相應的組織機構。公道設置財務機構,是企業開展財務治理工作的組織保證。實踐證實,除小型企業外,財務機構與會計機構合二為一的一元化組織形式,已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分別設置財務與會計機構已勢在必行。筆者以為,我國企業的二元化財會組織機構應由以下四個層次組成:第一層次是統管企業財務與會計工作的財務副總經理。第二層次是會計處和財務處。前者主要負責對資金運動信息的`采集、變換、輸出和反饋;后者主要負責對會計信息的分析處理以及籌劃、決策、輸出財務任務和目標。第三層次是財務與會計的各職能科室。第四層次是會計職員和財務職員。他們根據不同的崗位和分工,開展具體的會計工作和財務治理工作! ⌒枰f明的是,單獨設置財務機構要留意公道把握企業財權的集中與分散的標準。企業財權的集中與分散的標準,關系到企業能否靈活有效地實施各項財務治理。首先,必須保證財務副總經理全面負責、同一協調的理財職能,避免全部財權下放二級治理層而帶來的互相配合的題目。其次,又要避免由于財權集中而形成的僵化治理。財務機構的設置,必須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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