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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夫妻間的家事代理權
【內容提要】在日常生活中,凡事夫妻二人事必躬親,既加大了生活本錢,又不便于處理生活事務,若夫妻間互有家事代理權,便可解此難。從世界各國的婚姻家庭法的發展來看,多數國家都順應歷史的發展,承認并建立了配偶間的家事代理權制度。我國現行法律未明確規定夫妻家事代理制度,這對婚姻生活極為不便。筆者以為,在新民法典制定時,應當鑒戒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成功作法,將夫妻間的家事代理制度載進其中,以適應夫妻日常家事處理的需要。【論夫妻間的家事代理權】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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