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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海訴法中的對物訴訟制度及對我國的鑒戒意義
摘要:英美海事訴訟中的對物訴訟制度以其靈活方便的訴訟模式及時有效地保護了海事請求人的利益,進步了海事訴訟的效率。通過分析英美對物訴訟制度的具體規定以為對物訴訟的真正目標是人,它在實質上是對人訴訟的一種形式;我國的《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在訴訟主體、海事請求保全以及管轄權方面均鑒戒了英美特別是國際公約對物訴訟的內容,構建出我國特有的海事請求保全制度。關鍵詞:對物訴訟;船舶;扣押中圖分類號:DF961.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2-3933( 2010) 03 -0032 -06引言對物訴訟是英美海事訴訟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僅存于普通法系海事法中的海事請求的強制執行模式和最有效方式。對物訴訟,顧名思義,是一種針對物的訴訟,即把物作為訴訟法律關系當事一方的一種訴訟,現代意義上的對物訴訟制度是海商法特有的一種訴訟制度,其中英國對這一理論的發展最為完備。英國海事請求保全措施包括兩個互相獨立但又相輔相成的司法措施:一是對物訴訟,二是對人訴訟,通過起訴責任人及在訴訟期間或獲得勝訴判決之后申請法院發布瑪瑞瓦禁令①以禁止責任人處分或轉移其所有的財產的行為,以獲得財產保全和行為保全的效果。一、對物訴訟的性質和特點對物訴訟源于羅馬法,在其海事訴訟中得到巨大發展。隨著英國殖民者將對物訴訟制度帶到其殖民屬地,移植法律與本地法律互相作用,逐漸發展出英美法系各國目前各具特色的扣船制度,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莫過于英美兩國的對物訴訟制度。對物訴訟法律制度是英美法系國家特有的一種法律制度,它源于英國的海事法,原為海事法上特有的一種訴訟制度,但隨著英國海事審判實踐的發展,對物訴訟超出了海事法的范圍,而被運用到其他民事法律關系中,形成了一種與對人訴訟并存的法律訴訟制度。所謂對物訴訟就是一種針對物的訴訟,即把物作為訴訟法律關系確當事一方的一種訴訟。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海事法院可以通過扣押被訴船舶或其他財產而取得管轄權,將船舶或財產拍賣,迫使物主提供擔保,或在不提供擔保的情況下,以拍賣所得價金為限償付債務。(一)對物訴訟的產生及性質1.對物訴訟產生的原因對物訴訟制度之所以得以產生和發展,原因在于它適應了客觀實踐的需要,與普通對人訴訟制度相比較,對物訴訟制度有其比較上風。海事法律關系十分復雜,導致海事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的法律事實往往具有大跨度、大范圍的跨國性、活動性和不確定性。海事法律關系確當事人往往相距萬里,一旦發生糾紛,真正的責任人究竟是誰難以確定。即使可以確定也難以尋找。船公司經濟組織形式和方便旗登記制度的存在,使得海事法律關系更加多變,海事請求權人提起普通對人訴訟當然是可以的,但受到諸多因素制約。提起普通對人訴訟必須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而法院管轄權的確定要受到諸如被告住所地、合同簽署地、侵權行為發生地等諸多關于管轄權規定的限制。確定這些聯結因素非常困難,而根據這些聯結因素確定有管轄權的法院又可能是一個外國法院,該國的法律也許極為陌生,即使熟悉,也可能會受到國家關系、路途遠遠等因素的限制而使訴訟極為不便,從而使海事請求權人的權利幾乎無法通過訴訟的形式得以實現。任何訴訟是否可行,取決于原告能否使傳票正確而有效地投遞被告,假如找不到適當的被告或原告和被告屬于不同的法院管轄,這種投遞十分困難。再者,普通對人訴訟也不能使海事請求權人的權利獲得可靠擔保。這樣一來,即使拿到判決書也是一紙空文。由于上述普通對人訴訟制度的種種局限,對物訴訟制度應運而生。2.對物訴訟的性質在討論對物訴訟性質之前必須說明,固然英國對物訴訟制度在外在表現上只存在一種形式,即直接對作為【英美海訴法中的對物訴訟制度及對我國的鑒戒意義】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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