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管理論文范例
提要
作業成本計算制度是根據產品產生或企業經營過程中發生和形成的產品與作業、作業鏈和價值鏈的關系,對成本發生的動因加以分析,選擇“作業”為成本計算對象,歸集和分配產生經營費用的一種成本核算方式。確認成本動因,它會幫助我們清晰看出哪些產品利潤較高,哪些產品處在微利和保本狀態,有助于企業有效降低成本。本文立足于成本動因定義,探討了其必要性、對成本性態劃分的影響等多方面的內容。 作業成本計算制度作為會計界新的動向之一,近幾年已被廣泛關注。作業成本計算制度也稱作業成本制,是以“成本驅動因素”理論為基礎依據,根據產品產生或企業經營過程中發生和形成的產品與作業、作業鏈和價值鏈的關系,對成本發生的動因加以分析,選擇“作業”為成本計算對象,歸集和分配生產經營費用的一種成本核算方式。引進該制度無論對我國會計學科建設,還是對我國企業財務會計管理和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都將受益匪淺。
一、成本動因定義
成本動因亦稱成本驅動因素,是作業成本計算法的核心內容。所以我們有必要先對作業成本計算法加以了解:成本動因是指決定成本發生的那些重要的活動或事項。它可以是一個事項、一項活動或作業。從廣義上說,成本動因的確定是作業成本計算實施的一部分;狹義的'看,它又可視作企業控制制造費用努力的一部分。一般而言,成本動因支配著成本行動,決定著成本的產生,并可作為分配成本的標準。作業和成本動因的區別在于作業是為達到組織的目的和組織內部各部門的目標所需的種種行為;而成本動因是導致成本升降的因素。
二、成本動因的分類
在作業成本法下,從成本歸屬的角度,作業成本動因可分為三類:執行動因、(均衡)數量動因和強度動因。
1、執行動因。若某項作業被重復執行時,每次作業消耗的資源費用差別很小,這時作業的執行次數即可作為成本動因。作業成本除以作業執行次數,即是作業成本動因率。在設計作業成本系統時,一定要在分析有關作業歷史資料的基礎上,結合作業主體的意見,慎重確認執行動因,以避免由此引起成本動因信息失真。常見的具有執行動因的作業有訂單處理等。
2、數量動因。當某項作業多次執行中,資源費用的消耗表現出明顯的變異,不過若資源費用的消耗跟作業時間或其他數量量度之間存在近似的正比例關系,這時稱成本動因為數量動因。數量動因可表現為作業時間,也可表現為耗費資源的體積、重量等量度。作業成本除以數量動因的總計,即可得到成本動因率。同執行動因相比,數量動因的精確度有了質的提高,但應用數量動因的成本費用也增加了很多,為每種產品都可能多次消耗不同的作業,觀察和記錄每次作業花費的時間或資源耗費的數量是一項繁雜而龐大的工作。有些公司在應用作業成本方法的實踐的基礎上,總結出了編制“復雜程度指數”的方法。假定成本計算對象的復雜程度與消耗某作業時花費的時間或其他度量成正比例,則可以一定復雜程度的成本計算對象為基準,將其他成本計算對象與之進行復雜程度的對比,得出復雜程度指數。分配成本費用時,復雜程度指數乘以基準成本計算對象的數量動因,即可作為參與指數編制的成本計算對象的數量動因了。
3、強度動因。有些產品、勞務或顧客需要一些具有特殊性的作業,在作業執行過程中資源的耗費并不具備執行動因或數量動因的條件,這時需要對作業作個別追蹤記錄,直接把作業成本歸屬于成本計算對象。這種成本動因稱之為強度動因,由于直接歸屬作業成本,所以不需要計算成本動因率。應用強度動因進行成本的數量歸屬是最精確的,也是最符合邏輯的,但花費成本最多。只有那些作業成本較大、每次執行時資源消耗又無規律可循的作業,才應用強度動因。如同樣是由安裝調試作業中心執行的某次產品的安裝調試作業,由于技術要求高,需聘請外來專家,租用外單位的高級儀器,并且作業時間集中等原因,跟一般作業區別較大,不宜采用執行動因或數量動因,則應直接把成本歸屬到產品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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