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開展壽險信托業務的可行性分析
摘要:通過分析現階段中國開展壽險信托的必要性,借鑒國外壽險信托的發展經驗,從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兩個層面探討了中國現階段開展壽險信托的可行性,認為外部環境包括經濟環境和法律政策環境日趨完善,內部條件包括委托人、信托財產和受托人已初步具備,并指出實踐運作壽險信托應注意的問題,從而對中國壽險信托的發展前景作理性的前瞻。關鍵詞:壽險信托;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1 壽險信托的內涵及其在中國的發展
所謂壽險信托,是被保險人作為委托人,將人壽保險金債權作為信托財產,在信托公司設立信托,在保險事故發生或保險金給付時,由信托公司根據保單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交付給受益人或領取保險金后繼續留存在信托帳戶中加以管理運用,以達到保險金保值增值的目的[1].
壽險信托傳入中國是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1897年武漢第一家本國銀行中國通商銀行在漢口設立分行,主要業務除存款、放款、匯兌外,還有信托等附屬業務。其中就包括人壽保險信托。1921年以后保險信托開始被中國社會所接受,盡管史料中記載到1936年中國廣州的部分金融機構還有保險信托業務,但那時的中國信托業已經走上了畸形的發展道路,使得保險信托最終夭折。解放后,新中國的保險事業在建國初期曾經取得了快速的發展,但是到1958年人民公社出現,使得幾乎所有的保險產品被迫取消,保險信托就此在大陸消失。2001年以來中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及《信托投資公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相繼出臺,標志著中國信托業歷經五次整頓后已經邁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近幾年,一些信托投資公司不負厚望,在傳統信托業務的基礎上陸續推出了創新型的信托產品,獲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但令人遺憾的是,隨著保險業的蓬勃發展,與之相關聯的壽險信托卻未受到重視。據調查,現階段資本市場上,除已經進入大陸市場的外資保險公司擁有保險信托產品外,國內信托機構目前只有少數幾家在發展戰略上考慮到了保險信托。所以時至今日,中國真正意義上的壽險信托業務仍未推出。
2 現階段中國開展壽險信托的必要性
。1)開展壽險信托是保險業同信托業互動發展的必然要求 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看,壽險信托業務的推出將豐富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保險資金可以通過對保險金設立信托的方式進行保值和增值。這種安排可以使得壽險信托的開發不僅有利于受益人對保險金進行有效管理,還可能衍生出更多的保險產品增值服務,提高保險資金的運用效益。
從信托投資公司的角度來看,壽險業的迅猛發展為壽險信托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業務來源。尤其是在老齡化日益突出的中國,市場對老年階層的保障和遺產的法律屬性等的重視程度將逐漸增加,隨著相關稅制的建立和完善,人壽保險信托作為一種良好的投資理財方式肯定會獲得很大的發展。
。2)開展壽險信托是中國居民個人理財的迫切要求 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個人財產不斷壯大。據調查,中國城市居民家庭財產戶均總值22.83萬元,家庭可投資資產在30萬元的富裕家庭已占家庭總數的10%以上。不久前,中國社會調查事務所在中國大中城市的問卷調查顯示,74%的被調查者對個人理財服務感興趣,41%的被調查者明確需要個人理財服務,而且隨著中國保險業的迅速發展,人們保險意識的加強,人均保費支出占個人消費支出的比例越來越高。未來龐大的壽金給付與受益人有限的理財能力客觀上產生了壽險信托的需求。
。3)開展壽險信托是中國金融機構迎接國際競爭的需要 壽險信托在西方發達國家是一項比較成熟的業務。近年來,壽險信托的規模不斷擴大,種類也日益豐富。如在美國,該產品年均業務量占美國全部人壽保險金額3%~4%,同時出現了多種富有個性化的金融產品,包括老年人保險金信托、高風險職業者壽險信托、殘障者保險金信托等等。而中國信托業創立時的“先天不足”,發育階段的“畸形”,注定了在發展過程中“后天失調”的命運。雖然歷經五次整頓,在相當程度上消除了不規范經營引起的金融風險,信托內部的法人治理結構和經營機制得到了改善,但應看到中國信托業的實力仍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的信托業。按照中國的入世承諾,入世五年后,資本市場將全面對外開放。屆時,國外先進的信托理念和成熟的信托業務將會對國內信托業產生極大的沖擊。未雨綢繆,研發壽險信托,搶占國內市場,已成為各信托公司的當務之急。
3 中國開展壽險信托業務可行性理論分析
3.1 壽險信托市場的外部環境日趨完善
任何一項經濟業務的發展離不開良好的外部環境。借鑒國外壽險信托的發展經驗,作者認為,目前中國開展壽險信托的外部環境已經具備。從經濟環境來看,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個人財產不斷壯大,在日常消費之余開始追求財產的保值、增值。專業機構的理財服務越來越受到人們重視,中國保險業迅速發展,保費規模日益擴大。
從法律政策環境看,自2001年以來,《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相繼出臺。這些法律法規的出臺,表明國家政策對信托業發展的支持,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行業外部環境。也為壽險信托業務的推出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此外,新修訂的《民法》里明確承認私人財產的合理性,遺產稅與贈與稅的即將征收,《保險法》對保險金投資渠道的限制逐步放寬,這些相關的法律法規的頒布也將壽險信托市場的發展提供保障和動力[2]. 3.2 壽險信托市場的內部條件初步具備
根據市場經濟理論和信托原理,壽險信托市場的形成與發展的三個內部條件就是具備壽險信托需求的委托人(包括受益人),信托財產和受托人。
。1)從委托人的構成要件來看,委托人是信托關系設立的起點,在信托行為中占據主動權。在實務中設立壽險信托,委托人(受益人)通常會處于以下幾種情境:其一,受益人是未成年人或屬于社會弱勢群體。通過設立壽險信托,可將保險金有效運用于受益人的教育費、生活費、醫療費的支出,亦可使受益人最大程度享受保險金利益。其二,當保險金額較大,存在多個受益人時,通過壽險信托,可避免多個受益人之間因利益沖突而發生糾紛,同時可確保按事前規劃各個受益人都可享受到信托財產的利益。其三,當投保人是企業經營者時,通過設立壽險信托,可使投保人在面臨巨額無限連帶償還債務風險時,投保人的債權人無權對已設立的信托財產強制執行,從而確保受益人的利益不受影響。
目前,中國開展信托業務一般針對有經濟實力的群體,改革開放以來,居民擁有的貨幣資產日益增多。一批富裕群體積累了相當數量的財富,經過多年創業、奮斗,對家族財產的妥善傳承有著更高的要求!百I保險”與“設信托”相結合,具有的合理避稅、破產隔離、儲蓄與投資理財的多重功效,既可避免現實中普遍存在的財產繼承糾紛,又可按委托人旨意妥善規劃身后財產,切實保障受益人利益?梢钥隙ǎ瑝垭U信托業務一經推出,必將真正為客戶排其憂,解其難。社會上龐大的富裕群體客觀上構成了壽險信托的潛在市場。
。2)從信托財產的構成要件來看,壽險信托的信托財產是保險金(或保險金和保費)。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保險業保持30%的增長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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