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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券商風險投資業務的創新

        時間:2024-07-29 06:08:09 金融畢業論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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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風險投資業務的創新

        券商風險投資業務的創新  風險投資的產生是技術創新和金融創新相融合的必然結果,其本身是一種與產業資本運營相結合的金融創新性活動。作為風險投資業的重要投資主體和市場中介的投資銀行是與風險投資具有內在相融性的專業金融機構,隨著近十年中國資本市場的迅速成長,中國的證券公司已經成為中國風險投資業中一股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與其他風險投資機構相比,在金融業務創新上,在行業專家主導的投資決策機制上,在資本市場運營經驗上,在復合型人才的資源開發、培育和利用上,中國的證券公司擁有得天獨厚的優勢。

          一 國際投資銀行在風險投資領域的經驗

          從國外成熟的經驗來看,投資銀行家扮演著創業投資的策劃者、組織者的角色,幾乎每一家金融公司都有專門部門從事高科技公司的投資業務,在融資、公司購并、企業包裝上市等方面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

          從整個創業投資的運作過程來看,每一步驟都與投資銀行的業務和技術緊密相關,證券公司從事這一業務,有著其他機構難以相比的優勢。

          創業投資為證券公司業務的開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和廣闊的空間。而證券公司必須突破傳統的業務范圍,拓寬、延伸金融服務,服務手段從相對固定向不固定轉變,服務方法從相對簡單向多樣化轉變,技術含量從較低向較高轉變,服務周期從相對較短向孵化型轉變。

          有條件的證券公司可以分步實施風險投資業務:(1)設立專業部門,專門從事高科技公司的投融資服務。(2)發起設立風險投資基金公司。由證券公司發起設立風險投資基金公司,積極實現風險投資組織革新,通過組織資產運作和管理投資直接投入到系統性專業化的風險投資之中去。

          從機構組織和制度上保障風險投資基金不偏離基金投資的投資原則和經驗宗旨,并借此規避投資風險,是今后證券公司開展風險投資的發展趨勢和基本方向。

          只要虛心學習國外先進風險投資機構的成功經驗,并充分利用自身的獨特優勢,不斷進行業務創新,與之展開公平競爭,中國真正意義上的投資銀行將在業務競爭和創新中壯大成長。

          二 為風險投資服務的投資銀行業務創新

          在現階段,我國的證券公司介入風險投資必須以投資銀行業務及其創新和現有資源為立足點。因為證券公司開展風險投資業務的優勢之一是證券公司是金融市場工具創新最具活力的主體,證券公司只有具備了不斷引進和創新的金融工具,才能使與風險投資相關的新業務不斷拓展。

          1、可轉換優先股

          根據美國硅谷風險投資成功案例分析,風險投資對企業的投資一般是通過優先股的形式進行的。這種優先股具有如下特性:

         。1)優先清償。以優先股形式入股可使風險投資在企業破產后對企業資產和技術享有優先索取權,這樣便可將損失減為最小。

         。2)收益性。風險企業能夠支付優先股的紅利給風險資本,再愿意冒險的風險投資者也不希望他們的投資顆粒無收。

         。3)可贖回性。風險資本除了通過風險企業的IPO順利獲得退出之外,如果風險企業的發展速度未達到風險投資者的期望值,可以要求風險企業購回這些優先股。

         。4)有限的決策參與權。參與風險企業的優先股不同之處在于:一般優先股并不享受表決權,但風險投資的股份一般對企業的重大事務,如企業出售,生產安排等享有與所占股份不成比例的表決權,對經理層的決策甚至享有凍結權。根據美國學者Max和Grmper分別利用1990年的實際數據進行的分析,這種優先股的投資方式較一般的證券投資在減少逆向選擇和避免風險投資承擔過高風險方面都更加有效。

         。5)可轉換性。這是此種優先股最具適用性的地方。當風險企業進展順利時,風險投資者有權將優先股轉換成普通股,從而擁有風險企業的部分股權,甚至實現對風險企業的控制。

          2、“棘輪”條件

          “棘輪”條件(ratchets)指的是風險企業用低價發行新股票籌資時,風險投資有權獲得一定量的股票以保證其持股比例不因新股票的發行而改變。這樣,當風險企業因經營不善被迫以較低價格發行新股票籌資時,風險投資不會因“股份稀釋”而影響其表決權。

          3、再投資期權

          根據不同的情況和契約的約定,再投資期權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追加投資。當企業經營較好,發展前途樂觀,股票有升值潛力時,風險投資還可用預先確定的價格向風險企業追加投資,這樣風險投資便可以低于市場價格的低價增加其在成功把握較大的企業內的股份,從中獲利。這種期權已成為風險資本的一大獲利源泉,以致有人總結道:“所謂的風險資本投資,不過是購買了對企業進行再投資權利的期權而已!

          第二,轉換貸款。風險投資者向風險企業提供貸款,在風險企業業務發展順利時風險投資者可以按照貸款時的約定將貸款轉換成普通股。如果貸款已經由風險企業歸還,風險投資者仍能按原來的貸款金額及約定的較為優惠的轉換比例,購買公司普通股。

          第三,可轉換債券。風險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給風險投資公司和證券公司,在風險企業經營不佳時,債券甚至低于面值發行,當風險企業上市或經營狀況轉好,其股份有很大升值潛力時,將債券轉換成股份。

          以上三種形式的本質是:風險資本憑借其較早進入風險企業的便利,設計了以債務形式存在、既能盡量減少風險又能在風險企業經營狀況轉好時增加股份、獲得較高收益的金融創新品種,成功實現了控制風險下的收益最大化。

          4、合資

          合資的方式有很多種,其中比較適合國內證券公司采用的方式有兩種:

          第一,與其他風險資本共同投資。為分散風險,風險投資通常以共同投資的方式運作,即一般以一家證券公司的風險資本充當“領導者”,其他的風險投資實體作為“追隨者”,在主要的融資階段,一般有兩到三家共同參與。這樣,使得單個的風險投資可投資于更多的企業,減少了投資失敗的風險,也可以通過風險投資的共同審計,減少判斷錯誤的可能性。

          第二,引進戰略投資者或中小投資人共同投資。戰略投資者看重投資對象未來對于自己公司戰略發展的利益,在戰略投資者是否作出合資決策時,非常注重風險企業未來產品或技術的使用權、產品市場分享權、產品經銷權、未來產品或技術的共同開發權以及最終購買風險企業其余部分股權的期權。因此引進戰略投資者雖然可能是投資銀行退出風險企業的一個渠道,但引進戰略投資者進行合資可能意味著失去對風險企業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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