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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畢業論文-對固定資產折舊核算的建議
隨著《企業會計制度》的頒布實施,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同時企業的會計核算成本也有不同程度提高。在新制度實施過程中,筆者及眾多企業會計人員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后的折舊計提存在不同看法,在此作一探討,供準則制定機構參考。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準則的規定,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該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及尚可使用壽命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價值又得以恢復,應當按照固定資產價值恢復后的賬面價值,以及尚可使用壽命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不可否認,這一規定具有一定的先進性,但卻人為提高了企業的會計核算成本。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企業有一項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則可能每年的折舊都必須重新計算。而如果企業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數量眾多,則增加的工作量是非常之大的。以往的財務軟件并沒有計提減值準備的功能,企業要符合上述規定,往往只能設立手工賬進行輔助核算,這一方面增加企業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可能造成賬務核算的混亂。而《企業會計制度》又規定:如果有跡象表明以前期間據以計提固定資產減值的各種因素發生變化,使得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大于其賬面價值,則以前期間已計提的減值損失應當轉回,但轉回的金額不應超過原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轉回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后,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不得超過不考慮減值因素情況下計算確定的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即取得固定資產時的原價扣除不考慮減值因素情況下計提的累計折舊后的余額。又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可以按計提減值準備前的應計折舊數額予以扣除,也就是說在計算所得稅時要按稅法規定進行納稅調整。而如果企業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數量眾多,此項納稅調整的工作量也是非常大的。
鑒于以上所述的事實,筆者建議采用折衷的方法處理這一問題,即對于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仍可按計提準備前的原值計提折舊,在年末對每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進行比較,并相應調整減值準備的數額。如按上述方法進行操作,則折舊無需每年調整,也不需作納稅調整,更不會出現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超過不考慮減值因素情況下計算確定的固定資產賬面凈值的情形。惟一不同的是,計提減值準備計入“營業外支出”,而計提的折舊計入相關成本費用。但對公司整體財務狀況應該沒有多大影響。另外,筆者建議這樣處理的理論依據是,資產折舊是固定資產價值轉移的基本形式,而減值應是一種輔助形式。不管固定資產是否存在減值現象,都應該按規定計提折舊。只有當正常的折舊不能抵消減值帶來的影響時,才需要考慮計提減值準備以反映資產的真實價值。而且這樣做可以大大減少企業因為會計制度變更增加的工作量,有利于減少新制度實施的成本,減少實施新制度的阻力。因此,筆者強烈建議在修訂新制度時,修改計提減值準備后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或者將筆者 【會計畢業論文-對固定資產折舊核算的建議】相關文章: 固定資產折舊核算03-22 淺談公路客運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核算03-24 醫院藥品會計核算與管理探討會計畢業論文12-06 企業人力會計計量核算管理會計畢業論文12-06 會計本科畢業論文指引及建議11-20 談醫院會計核算與科室核算的關系03-23 企業會計核算中成本核算的應用12-04 新會計核算制度下的人力資源會計核算03-29 會計核算論文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