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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的相對性之理解
同時的相對性論證時描述的是光運動與參照系運動平行的情況(圖23-2,頁80)。時間的相對性描述的是光運動與參照系運動垂直的情況(圖23-5高三物理08年6月第2次印刷)。這與我們以往時間概念有是不同,我認為同時的相對性中光運動與參照系運動垂直的情況也應分析一下。根據時間的相對性論證中的描述,我們知道當光運動與參照系運動垂直的時候,沒有同時的相對性。在時間的相對性中如果光運動與參照系運動平行時,即只分析從光源出發到車尾或車頭的一中情況,有同時的相對性描述中的現象我們得出運動的物體時間不一定,一定變長。在時間的相對性的論證中勾股定理的運用是不是有一定的條件?
宏觀中的物體例如電子就是能量不連續狀態。光子具有動量,能量。電子具有波長,頻率。都是p=h/波長。是否光與電子都是物質波,原子處于一定的能級與原子的運動互不影響。原子發光與原子的運動互不影響。就像兩個分運動的互不影響一樣。兩種的聯系 :多普勒效應.原子的運動與原子處于不同的能級發出光子,使光子的頻率發生變化有等效的效果。但原子的運動不影響原子發出光子的頻率(包括勻速和變速),相對于原子,光子的頻率沒改變。但原子的運動使光子的頻率相對的發生了變化。
我認為原子的速度等于光速時,遠離觀察者時,對觀察者而言無論看到看不到,頻率變為零;蛘f電磁波振動,波不向前傳播。
頻率的變化對應速度的變化。光速一樣。
光子打出電子,光電效應;電子打出光子,x射線。光子與實物粒子,例如電子一樣。光子是物質波。物質波是電磁波。
光子是能量子,電子是能量子。光子在空間運動時,速度不變,能量不消耗,空間不吸收能量;電子在空間運動時,速度不變,能量不消耗,空間不吸收能量。能量可以由一個物體傳給另一個物體,不能傳給空間。電子與光子傳給另一物體能量時,自身動量發生變化,速度發生變化(包括光子)。能量由一個物體傳給另一個物體時,一個物體能量增加,另一個物體能量減少。力作功時,作用力存在時,物體產生反作用力;用能量 的角度分析就是物體能量增加時,另一物體能量減少。物體在空間運動時,保持能量不變,保持速度不變,或者可以稱為慣性吧。
受力物體同時是施力物體,產生的力與自身慣性質量有關,與自身產生的加速度有關。ma=f。在萬有引力中因物體的慣性質量產生的力與物體引力質量產生的力是否相等?如果相等是不是慣性質量就是引力質量?
引力質量受力不?慣性質量產生力不?
慣性質量可以有密度與體積的積得出,因為物體的不可入性,不可穿透性,物體慣性質量占據空間。那么引力質量占據空間嗎?有體積嗎?物體的引力質量也有不可入性嗎?
慣性質量與引力質量成正比。物體的體積加倍,慣性質量就加倍;根據慣性質量與引力質量的關系,得出引力質量加倍。就是說引力質量占據空間,具有體積。
就是說,物體的慣性質量與引力質量體積相同,密度相同。m=vp適用于慣性質量也適用于引力質量。物體有物質組成,物質包括慣性物質和引力物質(例如一個原子)。兩者共存。慣性物質占據空間,引力物質占據空間;而且兩種物質都是不可入的。就是說一定體積的物體包含相同體積的慣性質量和相同體積的引力質量,而且引力質量與慣性質量都占據空間,都有不可入性,不可穿透性。就像慣性質量不能占據其他慣性質量的體積一樣,引力質量不能占據其他引力質量的空間;慣性質量不能占據引力質量所占據的空間,引力質量不能占據慣性質量所占據的空間。例如一個原子,原子的慣性質量占據的空間v,引力質量占據的空間v,而原子所占據的總空間為v.難道空間也能重疊或分化不成?如果認為慣性質量與引力質量就是質量更好理解一些。-----讀《自然哲學之數學原理》的所想
《自然哲學之數學原理》讀與思
選擇不同的參照系,描述的物體的運動狀態有可能不同。但參照系不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就是說參照系不能使物體的能量狀態發生改變。物體具有保持能量不變的性質。選擇非慣性系使慣性定律不成立,但不能使物體的慣性消失。慣性與參照系無關。物體具有保持運動狀態不變的性質。一切物體總保持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或靜止狀態。物體具有慣性,力可以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不改變物體的慣性,改變不了物體的慣性。不受外力的物體是不存在的。而慣性是物體的固有性質,不論物體處于什么狀態,都有慣性。所以,(現實中)物體具有慣性的這種性質不是體現在一切物體總保持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或或者狀態,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變這種狀態為止,而體現在受到外力時,物體處于有加速度的運動狀態。我們選擇不同的參照系描述時可以使物體的運動狀態不同,可以使物體處于相對的不受力的慣性狀態,即相對的不受外力時,物體處于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即慣性系,慣性定律成立。而選擇不同的參照系,非慣性系時,慣性力的現象是存在的。)非慣性系中有非慣性系中的慣性狀態。
物體存在于空間中。在空間里,一切物體總保持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或靜止狀態,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變這種狀態為止。單個存在時,如此。共同存在時如此。當我們通過另一物體描述物體的運動時,在空間里,一切物體總保持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或靜止狀態,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變這種狀態為止,物體具有保持運動狀態不變的這種性質是不變的。但又由于物體間的運動狀態不同,這種運動狀態的不同顯現在對物體運動狀態的描述中。在空間中靜止的物體,在空間中加速度的物體。為什么不是靜止呢?(不影響慣性的存在) 以受力物體描述另一物體時,以受力物體的運動狀態為基點(即靜止)。靜止與靜止不同。什么叫靜止?一在空間中靜止二相對于另一物體靜止。(包括兩物體靜止;相對于勻速直線運動的物體靜止;相對于變速運動的物體的靜止。)廣義相對論后認為所有的物體都是慣性系。根據等效原理和一定條件下,引力場中的加速系與慣性系等效,推所有的參照系都是非慣性系,慣性系是非慣性系的一部分。
在空間里,一切物體總保持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或靜止狀態,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變這種狀態為止。相對于參照而言,在空間里,一切物體總保持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或靜止狀態,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變這種狀態為止。在空間里的慣性定律與在參照系里的慣性定律。在參照系里的慣性定律,靜止是相對的,不受外力也是相對的。如果把參照系分為慣性系與非慣性系,慣性系中的慣性定律與非慣性系中的慣性定律所指的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是不同的。所謂的不受外力也是不同的。在空間里,慣性力的描述。本身就是以慣性的存在為條件.
vis insita,或物質固有的力,是一種起抵抗作用的力,它存在于每一物體當中,大小與該物體相當,并使之保持其現有的狀態,或是靜止,或是勻速直線運動。
這個力總是正比于物體,它來自于物體的慣性,與之沒有什么區別,在此按我們的想法來研究它。一個物體,由于物質的慣性,要改變其靜止或運動的狀態不是沒有困難的。由此看來,這個固有的力可以用最恰當不過的名稱,慣性或慣性力來稱呼它。但是,物質只有當有其他力作用于它,或者要改變它的狀態時,才會產生這種力。這種力的作用既可以看做是抵抗力,也可以看做是推斥力。當物體維持現有狀態,反抗外來力的時候,即表現為抵抗力;當物體不易于向外來力屈服,并要改變外來力的狀態時,即表現為推斥力。抵抗力通常屬于靜止物體,而推斥力通常屬于運動物體。不過正如通常所說的那樣,運動與靜止只能作相對的區分,一般認為是靜止的物體,并不總是真的靜止。
理解 物體具有慣性。物體因為具有慣性,會產生慣性力。物體受到外力時,產生慣性力。慣性力就是物體的反作用力。表現為推斥力或抵抗力與物體加速或減速有關。抵抗力通常屬于靜止物體,描述的是靜止物體加速的時候;推斥力通常屬于運動物體,描述的是運動的物體減速的時候。
物體存在于空間中。在空間里,一切物體總保持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或靜止狀態,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變這種狀態為止。慣性與參照系無關。物體具有保持運動狀態不變的性質。一切物體總保持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或靜止狀態。物體具有慣性,力可以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不改變物體的慣性,改變不了物體的慣性。不受外力的物體是不存在的。而慣性是物體的固有性質,不論物體處于什么狀態,都有慣性。所以,(現實中)物體具有慣性的這種性質不是體現在一切物體總保持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或或者狀態,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變這種狀態為止,而體現在受到外力時,物體處于有加速度的運動狀態。我們選擇不同的參照系描述時可以使物體的運動狀態不同,可以使物體處于相對的不受力的慣性狀態,即相對的不受外力時,物體處于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即慣性系,慣性定律成立。而選擇不同的參照系,非慣性系時,慣性力的現象是存在的。)非慣性系中有非慣性系中的慣性狀態。
在參照系里的慣性定律,靜止是相對的。不受力的物體不存在。所有的參照系都是非慣性系,慣性系是非慣性系的一部分。
如果f=ma表示物體受到的力的大小,ma=f表示物體產生的力的大小(見慣性大小的單位),那么,物體有加速度的運動時就是力(即ma=f),物體加速度為零的運動是不是就是慣性呢?即ma0=慣性。a0表示加速度值為零。
a有數值時表示物體產生力,表示力,表示物體加速度的運動是力;a沒有數值時表示物體產生慣性,表示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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