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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哈貝馬斯的語用哲學觀
論文關鍵詞:哈貝馬斯 普遍語用學 交往行為理論
論文摘要:的學轉向不但開創了哲學研究的新局面,而且使語言學的研究更趨合理。哈貝馬斯在批判地吸收維特根斯坦、奧斯汀、塞爾、喬姆斯基等人的研究成果基礎上,從語言及語言使用問題入手,提出了一種普遍語用學理論。認為該理論推動了言語行為能力等問題的深入探討,為當代語用學的誕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0世紀史上的語言學轉向一方面使哲學在語言中尋求它的具體應用層面,另一方面使語言擺脫了單純的工具媒介特質后趨向于抽象、合理性,試圖在哲學基礎上奠立自身的實在或本體地位。在這種聲勢浩大的語言學轉向背景下,德國哲學家哈貝馬斯意識到脫離語言研究人類行為的結果,勢必把人的行為單純同行為主體的主觀意識聯系在一起,勢必把行為同上其他行為主體相割裂,終將使對于行為主體的行為研究變成在孤立狀態下的行為主體的主客體關系范圍內的研究。因此,他試圖把批判解釋學與英美傳統的語言分析哲學溝通起來,提出了“普遍語用學”理論,并在人文主義和科學主義相融合基礎上,實現了哲學的“語用學轉向”。深人系統地分析哈貝馬斯的普遍語用學將會使當代語用學的研究基礎更加堅實,可為語用學研究提供新的思路。
一、哈貝馬斯普遍語用學思想溯源
“語言哲學”的產生促使近代哲學家從關注認識對象(客體)的內容,轉向研究如何用語言去描述、解釋、說明或表達對象,這充分突出了自我意識在語言表達中的主體意義!熬C觀整個現代西方哲學,幾乎所有的哲學家都和語言結下了不解之緣,作為‘話語偶像’之消解的語言學批判已經成為一切現代哲學學說理論發展的活水源泉。自弗雷格、羅素等人開創了以命題語義學為研究方法的語言哲學時代后,后期維特根斯坦明確提出語言的意義在于使用,將語言的使用看作一種活動或一種生活形式,意義就顯現在各種具體的活動或生活形式中。維特根斯坦的“語言游戲說”及“意義使用論”應該是語用學思想的最初表達。但他僅僅暗示了言語行為分析的方向,真正的言語行為分析是從奧斯汀開始的。奧斯汀從行為角度闡釋人類語言交流活動,提出了“言語行為理論”。他早期區分了敘事句和施為句,后來進一步提出了言語行為三分說的新言語行為理論。哈貝馬斯曾指出:“維特根斯坦和奧斯汀首先發現了語言所具有的這種集行事和命題于一身的雙重結構。這一發現是把語用學部分引人形式分析的第一步。隨著向形式語用學的過渡,語言分析才獲得了主體哲學最初被迫放棄了的維度和問題!蓖瑫r,哈貝馬斯認為奧斯汀等人只提出“言語行為的‘適切條件”,問題—即完成言語行為的特定情境問題,將言語行為分為以認知為目的的敘述式和以交往為取向的施為式言說?墒沁@種命題與施行的言語雙重結構,在經驗語用學的層面上未能將言語行為與有效性主張的各個域面連接起來,忽略了施行語言能力的理性基礎。正是在這種批判反省中,哈貝馬斯突破了法蘭克福學派的限制,吸取各家思想精華,并最終于20世紀80年代初獨樹一幟,創建了新的以普遍語用學為核心的“交往行為理論”,實現了批判理論向交往理論的轉向。普遍語用學就是在吸收借鑒前人尤其是維特根斯坦、奧斯汀、塞爾、喬姆斯基等人的研究成果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正如馬丁·杰伊所言:與受結構主義語言學深刻影響的德國者不同,哈貝馬斯認為理性的重建工作只能合法地集中在言說的層次上,也就是奧斯汀說的言語行為或索緒爾說的言語而非語言的深層結構。不同于后期維特根斯坦宣稱的語言游戲,哈貝馬斯認為它有共同的基本特征,這一特征使語用分析具有普遍意義。哈貝馬斯關于語言的論述既是對語言學轉向的積極回應,又是對傳統西方語言觀的合理汲取和揚棄。
二、交往行為理論中的語用思想
交往行為以交際主體、社會和為基礎,以研究交往能力為條件,是一種定位于理解的行為,是行為主體之間所共有的一種實施言語行為的過程。在這種行為中,“人與人之間通過符號協調的相互作用,在規則的引導下,進人人的語言世界,從而以語言為媒介,通過對話,進而達到溝通與相互理解。”飛如果說交往行為是交往行為理論的核心范疇,那么“交往合理化”則是交往行為的中心內容。交往合理化是語言性的、與主體性相對應的開放性理性概念。普遍語用學正是為其交往合理化理論服務的。普遍語用學就是分析說話行為,研究語言的交往職能,探討說者和聽者之間的關系,闡述他們二者如何通過語言達到相互理解和一致的學說。它是一種重建的語言學,對特定語用主體的直覺語言知識的系統重建是其目的。其基本觀點是,不僅語句的語音、句法和語義特征,而且說話中的某些語用特征,不僅語言而且言語,不僅語言能力而且交往能力,都可以進行普遍重建。它重視語用的特定情境及語用預設,認為正是這種預設引導人們的語言交流并使語用學進人日常語言的實踐。哈貝馬斯從普遍語用學角度立論:現代理性必須是一個追問意義的“過程”,即人們通過語言的交往活動所達到的一種具體的“共識”。這種在交往過程中所進行的普遍共識就是一種理性化過程,即“交往的理性”。哈貝馬斯哲學的這種語用學轉向試圖“通過對語言的運用所作的具體考察,恢復語言作為‘交流行為’的中介地位,并建立一種可能的、有效的、理想化的語言使用規范!边@種語用思想具體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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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理性主義基礎上規范了言語劃界問題。本然的和理性聯系在一起。哈貝馬斯對理性的理解已經超出了傳統對理性的界定,包含了對以往傳統理性概念的批判和揚棄。這種理性就是交往合理性,它不是一種神秘抽象、虛無縹緲的,由精神構造出來的、某種純思辨的東西,而是具體的存在并體現于人的認識、言語和行為中的語言理性。哈貝馬斯贊同索緒爾對語言和言語的劃分,但他認為,不僅語言,而且言語(即在句子中的使用)也是可以進行規范劃分的。一般來講,語言分析的對象是句子,句子作為一種構造完美的表達,是語言的基本單位。分析的目的是為了建立語言的規則體系;而語用學以言語行為為分析單位,其目的是建立適用各種運用語言行為的規則體系,以使言語行為主體具有在任何適宜情景下言說語句能力的基礎。他將語言與言語的區分作為其普遍語用學的出發點,想通過克服傳統語言哲學的片面性來推動言語行為的研究。語言的功能就在于其能表達實施、思想、情感等,要想完整地研究語言,除了必要的靜態分析外,還需要從語言運用的角度深入進行動態研究。
(2)有效性要求是普遍語用學的內核。哈貝馬斯認為辨別并重建關于可能獲得理解的普遍性條件是普遍語用學的主要任務。語言是進化到階段上出現的特殊的理解媒介。任何處于交往活動中的人若想使交流成功的話,在交流行為中必須遵守獲得有效性的四個前提:可領會性、真實性、真誠性和正確性。即言說者必須選擇一個可領會的表達,以便說者和聽者能夠相互理解;言說者必須有提供一個真實陳述的意向,以便聽者能分享說者的知識;言說者必須真誠地表達他的意向,以便聽者能相信他的話語(能信任他);最后,言說者必須選擇一種本身是正確的話語,以便聽者能夠接受,從而使言說者和聽者能在以公認的規范為背景的話語中達到認同。不但如此,一個交往行為要實現不受干擾地繼續,只有在參與者全都假定他們相互提出的有效性要求已得到驗證的情形下,才是可能的。這僅僅是指的必然性,至于該話語在實際場合是否有效,究竟能否得到認可,還是由聽者的肯定或否定的態度來決定。在這里哈貝馬斯把真理分析為“有效性要求”,而且是一種典型化了的有效性要求,既覆蓋了事實性真理的領域,又覆蓋了價值性的或表達性陳述的領域。
(3)交流模式的設計是普遍語用學的目標。哈貝馬斯批判地采納了奧斯汀將言語行為分為敘述式和施為式的雙重結構論,并將其視為普遍語用學理性重建的任務。在他看來,任何施行的表達都具有雙重意義,即語言學意義和制度性的意義。“制度”是指實施言語行為得以成功的語境。前者指施行的表達所具有的陳述成分,后者則表明施行表達只有把話語放到特定的人際關系情境中去才是可能的。交流理性由言語行為的雙重結構所支撐,即原則上可以通過施為動詞表達的以言行事部分和命題內容組成。決定性的以言行事部分在言說者和聽者之間構成了主體間際的關系,命題部分則用于交流事態。因此,每一個交流都同時在兩個層次上發生:主體進行交流的主體間際層次和主體試圖去達成理解的對象或事態層次。這種研究使人們認識到言語行為具有規范性和規范可分析性,使言語行為的經驗研究進人對言語行為的理論研究。另外,哈貝馬斯的普遍化方案還體現了話語雙重結構中的自相關性,即任何語言的使用都離不開預先設定的語境,而語境的構成必須在語言使用過程中進行。哈貝馬斯最后說道:“我認為普遍語用學的任務乃在于言語雙重結構的合理重建。以奧斯汀的言語行為理論為出發點,我想在與意義與有效性等問題的關聯中使這個任務更加精確化!
三、普遍語用學的學科意義
哲學的語言學轉向為一度陷人困境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研究方法。為了順應這一哲學轉型,哈貝馬斯著力推動語言哲學從語義學分析研究轉向對言語行為能力的探討,從語言及語言使用問題人手,建立了普遍語用學理論。實際上,普遍語用學就是一種為語言的使用即交往者為達到主體間的理解和一致而進行對話制定出的一套進行日常交往的規范和準則。它以一種全新的風格和方式使傳統意識哲學中的主觀性的感性構想轉變為對語言的、符號的互動過程的理想化、可操作性的分析。交往行為理論就是研究言語交際的理論。相互理解是言語交際成功的關鍵,理解主要涉及三個要素:有待理解的語言現象、理解者和二者的相互作用。三要素受到客觀世界的自在性規律和社會世界自為性規律的制約。該理論合理地解釋了語言與三個世界的關系,并提出語言使用中應遵循的有效性條件,這無疑對當代語用學的構建產生了重要意義,成為語用學理論構建的哲學基礎。另外,普遍語用學不僅是建立社會行為規范的社會行為規范理論,同時也是語言。普遍語用學重點關注言語行為及其產生過程,把結構主義對語言的靜態研究變成了對語言使用的動態研究,打破了能指和所指間的規約,強調主體間交往因素。交往行為一開始就是互主體的,它是一種以日常言語為媒介以理解為取向的行為,同時也是一種將事實與價值勾聯起來的行為。交往行為不僅將生活世界、客觀世界、社會世界這三個維度聯系起來,而且直接使這三個維度發生互動,從而使運行在生活世界層面中的言語行為的意義呈現出來。從普遍語用學關于意義理論的分析中不難看出,意義既含有說話者意圖的表達,又包括語言所指對象的表現,同時又是人際關系的確立。普遍語用學動態地揭示出了意義的呈現過程。這一言語行為觀雖然不只是一種簡單的語言行為理論研究,但與當代語用學的重要支柱理論言語行為理論及會話含義等理論密切相關,對語用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出現提供了合理的理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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