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與好好存在:一個建筑現象學的奠基嘗試
詩云:「緡蠻黃鳥,止于丘隅!棺釉唬骸胳吨梗渌,可以人而不如鳥乎?」;——《大學》;
乾稱父,坤稱母。予茲藐焉,乃混然中處。;
——張載《西銘》;
一、與存在:從海德格爾的之思出發的一種可能性;
海德格爾曾經在“關于人道主義的書信”中把倫(Ethik)帶回到ήθος(倫理)的原初經驗即居住上面來。這封寫于1946年的書信是他在五、六十年代所做的關于居家和建筑主題的一系列現象學沉思的序曲。;
“關于人道主義的書信”中廣為人知一個提法是“是存在的家”。為什么說是一個“家”?這個決非僅屬隱喻的本質性提法本身即在暗示著一種居家和建筑之現象學的必要性;或者說,從此之后,海德格爾關于語言的思考——尤其是其中關于系詞Sein的思考——不再僅僅是“存在論的”,而且是相關于一個“家”及其生活世界(habitatio,;ήθος)的,也就是“倫理學的”(ethical)。這正如海德格爾自己在“關于人道主義的書信”中所預告的那樣:“談到存在的家,這幷不是作形象的引申而把‘家’引申到存在上去,而是從按照事情來被思過的存在的本質出發,我們終有一天將會來思‘家’和‘居住’是什么!盵2]這個預告在后來的“‘……人詩意地棲居……’”(1951年)和“筑•居•思”(1951年)等中得到了實現。;
在1951年的演講“筑•居•思”中,海德格爾通過追溯到古高地德語的詞源學考證進一步把存在論帶回到居家建筑的原初經驗。我們也許可以說,在那里實際上已經蘊含了一種從建筑現象學-倫理現象學而來解釋存在論的可能性。在那篇演講中,海德格爾說道:;
“筑造,即buan、bhu、beo,也就是我們德語中的‘是’(bin),如在下列說法中:我是(ich;bin),你是(du;bist),和命令式bis、sei。……‘我是’、‘你是’意味著‘我居住’、‘你居住’。我是和你是的方式,即我們人據以在大地上存在的方式,乃是Buan,即居住。所謂人存在,也就是作為終有一死者在大地上存在,也就是意味著:居住。古詞bauen表示:就人居住而言,人存在;但這個詞同時也意味著:愛護和保養,諸如耕種田地,種植葡萄。這種筑造只是守護著植物從自身中結出果實的生長。”[3];
在這里,海德格爾豈不是已經向我們表明:建筑-倫理-現象學是比存在論更為根本的東西?在這些融會存在論與倫理學于一體的深沉思想中,我們看到一種本原意義上的居家建筑現象學的可能方向。這種居家建筑現象學之本原性是如此之甚,以至于有必要在“第一”的意義上予以根本的考察。而如此一來,我們的探討也許就不得不在某些方面嘗試著超出海德格爾曾經思想過的范圍。;
二、建筑與現象學:作為第一哲學的建筑現象學?;
然而,以“建筑現象學”這個名稱命名的思想,無論對于建筑來說,還是對于現象學哲學和來說,至多不過是一種極為邊緣的和細節的考察罷了,F在,這種極度邊緣的和細節的考察竟然聲稱要“作為第一哲學”?如果我們暫且相信這么說的人幷不是為了聳人聽聞的話,那么,他會是出于何種考慮呢?;
“將現象學的方法應用于建筑物的觀察”,這是人們對于“建筑現象學”這個詞的頗有理由的第一印象。但是,如果在這里作為思想之主題的乃是“作為第一哲學的建筑現象學”,那么,一方面,現象學對于思想來說就絕不僅僅停留為一種可以隨便應用于任何觀察對象之上的“方法”,另一方面,建筑也絕不是在任何一種對象的意義上被加以“現象學的”或者其他方式的觀察。在作為嚴格科學的建筑現象學中,無論“建筑”還是“現象學”都還不是現成的,或者說,都還是有待“建筑”的。這將隱隱地提示著:無論建筑還是現象學,它們作為人類的活動,無論偏重“物質方面”還是“理智方面”,都是一種筑造。而且,顯而易見的是,建筑作為人之為人的人類生活的基本現象(phenomenon)、基本能力(dynamis)和基本習性(ήθος),無疑為現象學這樣一種智性的構造活動提供了生活世界的基礎。;
現象學也許是人類理性的建筑技藝?而且是專事奠基的建筑技藝?那么,這是否意味著我們必須展開和進入一個全新的問題領域,與傳統現象學的考察方向截然相反的提問方向:即,要求我們在對“建筑”進行“現象學考察”之前,面對建筑,我們是否應該反過來提問:如果不是從建筑-倫理(building-ήθος,建筑習性)出發的話,那么現象學何以可能?;
由這個問題所提示出來的廣闊領域或許可以被稱為:關于現象學的“建筑學考察”?這也許是關于作為嚴格科學的現象學的嚴格科學的考察?這個考察的獨特的嚴格性將在于:在建筑現象學里,首先不是建筑,而是現象學本身——連同其全部的方法、興趣(Interesse)和價值預設——都要接受嚴格的審查。;
因此,我們也許可以說,在“作為第一哲學的建筑現象學”的提法中,所謂“第一”將體現在:這個名稱中的“建筑”一詞不但用作名詞,而且它首先是一個動詞。作為動詞,“建筑”在現象學哲學的考察中將不再僅僅作為被動的、靜止的對象因素,而是主要作為能動的、解釋的一方,參與到建筑現象學的思想探索中來。以此,建筑現象學才是現象學之前的現象學,是建筑現象學的現象學,是第一哲學。;
三、存在與好好存在:在現象學的意義上孰為第一?;
“存在”素來被作為西方形而上學的第一問題。一般來說,所謂第一哲學就是關于存在(τό όν)的考察,即ontology(存在論)。雖然正如海德格爾所言,自亞里士多德以來存在之為存在的問題久已被遺忘,從而存在問題蛻化為關于存在者總體的形而上學考察;但是,即使存在者問題也仍然不過是存在之為存在問題的流變的形式,它終究是歸屬于變化了的、次一級的存在論范疇。誠然,海德格爾對存在問題終身不懈的重新追問,已經把存在問題從它的蛻變的存在者總體形而上學形態拯救回其原初的作為存在的存在問題的形態,從而復活了古老的關于存在本身問題的存在論;但是,這種對于存在本身或存在之為存在的存在論考察,是否就是第一哲學的考察呢?;
如果我們的運思空間仍然僅僅限固在存在論的問題領域,那么,關于存在之為存在的考察無疑就是必須在第一位加以考察的問題了;但是,只要我們一旦意識到任何一種存在論的運思空間幷非獨立自存,而是無往不在倫理(ήθος)的生活空間中才得以展開的,那么我們就必須嘗試思忖:是否在存在論意義上的存在之前必須首先有一個孕育存在的倫理學意義上的存在?加斯東•巴士拉(Gaston;Bachelard)曾在其先驅性的建筑現象學思考把這種比存在論的存在還要原初的倫理學意義上的存在稱為“好好存在”(être-b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