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術論文寫作的指導
一、論文的結構與行文
(一)論文的結構
文章大致應包括引言、主體和結論(尾論、結語或結束語)三部分。
“引言”是論文的門面,作者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為本部分冠以明確的標題。
(二)論文的行文
1.通暢的語句是論文行文的最低要求。
2.簡潔的文風是規范行文的中級要求。
3.縝密的邏輯是規范行文的最高要求。
4.一般而言,規范的文章標題數字使用方法應該按照“一、”、“(一)”、“1.”、“(1)”的
層次運用。如果這種邏輯排列還不足以安排文章的內容,在“(1)”的標題內部還可以繼續
運用第一、第二(或者首先、其次、再次)這樣的排序方法。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標題后面
盡量不用標點符號;標點符號不能重復運用。
(三)引言的寫作
論文引言寫作的基本宗旨應該是:它能夠拉升論文的層次及認識問題的高度,對全文能夠發揮高屋建瓴的作用。
二、 摘要與關鍵詞
(一)論文摘要
1.摘要的英文對應詞“abstract”清晰地揭示了它的內涵:摘要應該是對論文內容的高度“抽象”。
2.摘要的寫作技巧可以簡單地概括為“兩不能、兩應該”。
(1)不能把摘要寫成引言、摘要中不能包含評價性的字眼,是摘要寫作的“兩不能”。
(2)摘要寫作的“兩應該”,是指摘要“應該”高度概括論文的主要觀點、摘要“應該”受字數的限制。
(二)關鍵詞
論文的關鍵詞不僅可以用最簡短的詞語概括論文講述的核心問題,而且還可以為相關問題的研究者和閱讀者提供檢索的信息。就規模來說,普通學術論文可以有2——8個關鍵詞,F實中,囿于普通學術論文的篇幅、容納的信息等各種原因的限制,多數論文的關鍵詞均控制在3——5個左右。如此規模的關鍵詞使文章顯得更為緊湊;其論述的核心也更為突出。
三、 論文的“注”
(一)漢語著作的引注
1.以漢語為母語之著作的引注
(1)以漢語為母語寫作的個人專著的引注體例為:
史尚寬:《民法總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324頁。
需要說明的是,著作者后面一般無需加“著”字;如果該著作有不同版本或不同卷次,可以括號的形式加于著作名稱之后。
(2)引注某種主編著作的體例為:
佟柔主編:《中國民法學•民法總則》,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217頁
(3)如果論文行文中沒有引用著作的原文,而只是介紹了著作中的某些(種)觀點,其引注方式為:
參見梁慧星:《民法學說判例與立法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138——142頁。如果參見的著作屬于主編類著作,則于編著者后增加“主編”字樣。例如,參見王利明主編:《民法•侵權行為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428——432頁。
2.翻譯著作
(1)一般而言,翻譯著作的引注體例為:
[美]漢密爾頓、杰伊、麥迪遜:《聯邦黨人文集》,程逢如、在漢、舒遜譯,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83頁。
在各不同的著作者和翻譯者之間,用頓號(、)而非逗號(,)隔開;引注最后要用句號(。)結束。
(二)英文著作的引注
1.英文著作的引注因專著和主編的著作而存有差異。英文個人專著的引注方式為:
Kermit L. Hall,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the Supreme of the United Stat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774(1992).
2.主編類英文著作的引注方式為:
Michael Berenbaum and Abraham U. Peck, ed. , The Holocaust and History: The Known, the Unknown, the Disputed, and the Reexamined.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pp121-22(1998).
3.如果引用了外文著作中的某些(種)觀點而無需指出詳細頁碼,則其引注方式為:
see Kermit L. Hall,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the Supreme of the United Stat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156-190(1992). 若引用的觀點可見于該書的某章或某幾章,則應在帶有括號的該書出版時間前增加章節標志,如“chapter 1(1992).”或“chs1,2,3(1992).”——它們分別意味著參見該書第1章或第1、2、3章。另外,此種引注方式前面一般有英文“see”字樣。
(三)漢語和英語論文的引注
1.英文期刊和文集中之論文的引注方法
(1)對于來源于英文期刊的論文,其引注方式如下:
Laurence Tribe, “Taking Text and Structure Seriously”, 108 Harvard Law Review 1221(1995).
用英文中的逗號把作者與論文名稱隔開,論文名稱用引號標識。在用逗號隔開的論文名稱后,引注需要進一步明確論文的出處。如上引“108 Harvard Law Review 1221(1995).”,除應該注意期刊用斜體字表示外,還應該注意括號等標點符號的用法。具體言之,上述文字表示該文章出自“《哈佛法律評論》1995年第108卷第1221頁”。
(2)如果所引論文出自某人或某些人主編的論文集,其引注方式則為:
K. S. Jomo and E. T. Gomez, “Rents and Development in Multiehnic Malaysia”. In The Role of Government in East Asian Economic Development: Comparative Institutional Analysis, ed. Masahiko Aoki, Hyung-ki kim and Masahiro Okuno-Fujiwara. Oxford: Clarendon Press,p25(1997).
2.漢語論文的引注方法
(1)漢語論文的引注方法亦因論文出處的不同而有差異。如果所引文字出于論文集,其引注方法為:
郭于華、孫立平:《訴苦:一種農民國家觀念形成的中介機制》,載楊念群等(主編):《新史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52頁。
(2)與出自論文集的資料不同,出自期刊的論文其引注形式為:
孫凡、孫國平:《發展中國家藥品平行進口和藥品可及性問題初探》,載《世界貿易組織動態與研究》2003年第11期。
(四)其他引注方式
1.馬列主義經典作家之著作的引注方式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9頁。
2.轉引的情形
盡量引用原著是引注的基本原則,但如果某些見諸于他人引文而自己卻無法(或很難)直接獲取的必需資料,作者在引用時應在引注的內容前增加“轉引自”的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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