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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求職必須了解的法律常識
又是一年畢業季,應屆大學生們在海投簡歷后,終于找到心儀的職位,但不少人初入職場,因不懂如何簽勞動合同,一不小心就吃了虧。
關鍵詞:試用期
先試用再簽合同 用人單位不合法
應屆畢業生:臨近畢業時,我找到一家用人單位,他們提出先試用三個月,這期間不簽書面勞動合同,沒有工資只發生活補助,試用合格后再簽一年期的合同,用人單位的要求合法嗎?
律師:用人單位的要求不合理,更不合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關鍵詞:勞務派遣
被派遣勞動者 與正式工同工同酬
往屆畢業生:去年畢業時,我應聘到泉州一家商業銀行擔任柜員,但勞動合同是與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剛開始沒覺得有什么不一樣,工作一段時間后卻發現,和我相同崗位的部分同事是直接跟銀行簽合同,而不是跟這家勞務派遣公司,而這部分同事的工資明顯高過我,我該怎么辦?
律師:根據新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而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所以,你可以向該銀行提出“同工同酬”的要求,該訴求合法有據。
關鍵詞:解除合同
兩種情形,勞動者需支付違約金
應屆畢業生:7月初與用人單位簽訂一份《勞動合同》,這份合同是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范本。但之后,用人單位要求再簽一份《補充協議》,約定如果我提前解除合同,我個人要支付公司以我一年工資計算的違約金。用人單位的要求合理嗎?
律師:勞動合同法規定,兩種情形勞動者須支付用人單位違約金,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并約定服務期,若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按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二是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想辭職跳槽,提前30日告知單位
往屆畢業生:2012年我與一家公司簽訂兩年的勞動合同,現在找到一家待遇更好的公司,我想辭職,但公司不同意,該怎么辦?
律師: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的: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等情形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單位違規炒你,應支付經濟補償
先生:我在一家公司工作5年,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前段時間老板突然通知解除合同,并同意補償我兩個月工資,這樣做合理嗎?
律師:用人單位違反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所以,如果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向你支付5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關鍵詞:工作押金
收取“工作押金” 用人單位違法
應屆畢業生:簽訂合同后,用人單位提出,每月要扣我工資的30%作為押金,在這里工作兩年就退,沒有就不退,用人單位的要求合法嗎?
律師:《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壓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所以,這家用人單位的該要求是不合法的。
關鍵詞:單位變更
公司換老板 勞動合同依然有效
往屆畢業生:去年我與一家公司簽了3年的合同,上個月,老板將公司賣掉,新的老板變更公司的名稱及法人代表,并要求員工與新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但待遇明顯差很多,我們該怎么做?
律師: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同時,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仍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所以,你原先簽訂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新的公司應當繼續履行原合同的約定。若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可以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心理小貼士】
大學生擇業應注意哪些心理問題?
1.應充分了解目前嚴峻的就業形勢及就業對人才的最新要求,及時進行學生到職業人的角色轉換。
2.應立足當下,著眼長遠,正確認識自我,從個人興趣著手,做好人生職業規劃的第一步。
3.積極把握方向,正確對待挫折。及時調適在擇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自卑心理、嫉妒心理、焦慮心理、高傲心理等。
4.樹立學習心態,腳踏實地,從職場小事做起。
5.心懷普通勞動者的心態和定位,“先就業、后擇業”,先能養活自己,再談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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