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生安全責任承諾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承諾書在我們的視野里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承諾書是單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承諾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走讀生安全責任承諾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走讀生安全責任承諾書1
甲方(學院):
乙方(學生):
為維護全校學生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秩序,切實加強對申請校外住宿走讀的全日制本科學生管理,針對有特殊情況要求校外走讀的全日制本科學生的實際情況,各學院與經申請同意的走讀學生就其人身安全、法律責任、遵章守紀等問題簽定承諾協議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乙方承諾:
1.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所在街道社區制定的有關公約和制度;履行社會公民道德規范,做文明大學生,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2.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尤其注意交通、途中、飲食等環節上的安全。走讀在外住宿期間本人的人身和財物安全上出現的一切問題和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本人負全部責任。
3.認真遵守學校、學院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自覺遵守《江蘇科技大學全日制本科學生校外走讀管理制度》;按要求完成學校、學院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修滿規定學分。
4.自覺參加學校、學院、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積極承擔學院團委、學生會安排的各項工作。注意保持與班主任和同學的經常聯系。
5.本人校外住址或聯系電話有變動,將及時到學院登記,定期向班主任匯報情況(一月一次),保證有事能聯系到本人,否則,若因此誤事,責任自負。
二.違反承諾的處罰:
乙方如不認真履行本承諾協議內容,違反“承諾協議書”,甲方將按校紀校規予以相應的處分,同時甲方將有權無條件取消乙方走讀資格。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學生處學生管理科各保存一份。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申請走讀之日起至學生畢業。如學生恢復集體住宿,協議有效期為申請走讀之日起至學生恢復集體住宿之日。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名)
日期:
走讀生安全責任承諾書2
為了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險。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承諾書,以明確學校與家長的責任:
一、家長的管理職責
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應對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負責。子女在走讀期間家長應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責任:
1、走讀生到校時間分別為:早上7:00—7:15
中午14:00—14:20
下午18:30—18:40。
離校時間分別為:上午11:35
下午17:00
晚上:9:10(小學部五年級以下8:20);上晚修的同學由家長自行接送;必須保證正常的教學時間,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我校將派老師在馬路兩側負責接送。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校、離校,放學后不得滯留學校,更不能在路上逗留,家長要規定好學生回家的'時間。晚自習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口來接;
3、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虿荒苌蠈W,家長須及時向班主任請假;
4、凡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蚧丶业慕铀凸ぷ鳎⑼耆撠煷似陂g子女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
5、周六、周日和節假日到校自主學習補課的學生必須簽訂就讀協議,一切按學校要求執行;凡是違返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6、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刀棍、煙酒、不健康書籍等違禁品進入校園;
7、放學途中不準私自下塘洗澡、摸魚;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險必須繞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8、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于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并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9、家長經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行路靠右、靠邊,不追車、不扒車,不騎電動車、摩托車,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鬧,不接觸陌生人。如若出現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自負;
10、教育子女注意飲食衛生,不隨便在外就餐、不購買地攤食品、不亂吃零食、不喝生水;
11、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學生、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二、學校的管理責任:
1、學校對走讀生應加強管理,嚴格履行走讀生審批手續,對不符合走讀條件的學生,要告知家長,以便于學校和家長對學生進行教育安全管理。
2、向家長提供學校的作息時間、管理制度、便于家長對子女的監控和管理。
3、學校班主任應與家長保持聯系,通報走讀生在校的表現情況,對曠課、遲到、逃學的學生學校要及時通知家長到校,共同對學生進行教育。
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凡走讀學生,在上學到校、放學離校時若有安全事故發生,按國家《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解決。
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政教處簽字:
日期:
走讀生安全責任承諾書3
甲方:
乙方: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 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 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管理制度《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3. 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并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托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并不得找任何借口糾纏學校:
(1)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2)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游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3)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4)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5)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閑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6) 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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