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誠信考試承諾書集錦八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新時代,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承諾書,相比于口頭承諾,承諾書的約束力更強。相信許多人會覺得承諾書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誠信考試承諾書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是公民道德建設的基本要求,是實現自我價值的基本條件。為了增強自身的誠信意識,提高誠信素質,樹立大學生的良好誠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爭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或學生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荚囬_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
二、考生進入考場后,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勒令其退出考場,并報告有關部門,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注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并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忌痪砗髴⒓措x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嘩、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代理,在考試過程中嚴于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塑誠信人生,共筑誠信校園。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1、考生應將有效證件放置在桌面備查。
2、考試期間嚴禁使用手機和其它具有通訊、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如已攜帶進入考場的,請務必關機并關閉鬧鐘后放置指定位置,不得隨身攜帶,違者一經發現,不論物品是否屬于考生本人的,一律以違紀論處。
3、開考前應清空課桌抽屜,抽屜內不準留有任何書籍、紙條和其他寫有文字的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不論物品是否屬于考生本人的,一律以違紀論處。
4、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座,未經允許不得自帶草稿紙,不得以備用為由在課桌上放置多余的文具。書包、筆袋、紙巾和書籍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務必放置在監考教師指定位置。
5、《暨南大學本科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第十三章第五十五條規定:本科總平均學分績點達到180的畢業生,無考試作弊行為,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確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學士學位。
我已認真學習并將嚴格遵守學校關于考試的有關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試秩序,考試絕不違紀,做一名誠實守信的大學生。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為了在同學們中考風考紀建設,充分發揮高校進行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學院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鉆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并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承諾人:xx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4
本人自愿參加xx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閱讀了xx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xx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xx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如有違反,自愿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生簽名:xxx
二O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5
本人自愿參加廣東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閱讀了廣東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廣東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廣東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如有違反,自愿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生簽名:
二O一四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6
1、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后才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20x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7
我保證認真遵守《北京化工大學考場規則》,在參加學校組織的任何類型的校內考試重點做到以下十點:
1、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聽監考教師宣布考場規則,服從監考教師安排,按照監考教師指令進行作答;
2、攜帶本人校園卡或臨時考試證參加考試,按主考老師安排隔位或對號就座,并將證件放在桌面上以方便監考人員隨時檢查,考前配合監考人員整理考場,未經監考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不擅自離開考場;
3、帶齊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試中不相互借用,保持考場肅靜,不得自帶草稿紙或其他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學生應將試卷寫好答案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
4.在考試過程中不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不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不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6、考試過程中將手機關閉,不使用電子設備或通訊設備;
7.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不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不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
8.不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不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9.不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
10.不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
考生簽名
20xx年11月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8
我是參加xx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并知曉了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有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招生考試規定,為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性和公平性,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報名組織機構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愿意承擔責任,并接受處理。
2、報名后到錄取入校報到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3、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每科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接受入場身份驗證檢查和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場考試所誤時間不補。
4、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5、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日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的機構提出復核申請。
6、體檢后本人須上網確認體檢表信息,否則在填報志愿時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布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后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關于誠信考試承諾書集錦八篇】相關文章:
關于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10篇02-10
關于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9篇01-04
關于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5篇01-02
關于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五篇12-22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02-18
初中誠信考試承諾書12-30
誠信考試承諾書(15篇)01-05
關于誠信承諾書模板集錦10篇02-06
護師考試誠信承諾書范文12-29
小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