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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允許大學生休學創辦科技型企業
江蘇省政府日前出臺了《鼓勵和促進科技創新創業若干政策的通知》,對鼓勵和促進人才創新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政策。
“通知”明確規定,允許在校大學生休學創辦科技型企業或進行科技中介服務,經所在學校批準,其學習年限可延長3至4年;其所創辦的科技型企業或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經稅務部門審查批準,免征企業所得稅2年;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業務取得的收入,技術交易合同經登記后,可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另外,江蘇將設立江蘇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對江蘇省內從事科技創新活動并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進行獎勵,每年獎勵人數不超過2名,每名獎勵200萬元,其中50萬元獎勵個人,150萬元用于自主獲獎者主持的科研創新活動。獲獎者享受省級勞模待遇。
《通知》還首次明確,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今后來江蘇工作不受用人單位編制、工資總額和出國前戶籍所在地限制。企業和研發機構聘用的外籍專家,其薪金可在成本中列支,其工作許可、在華永久居留的條件可適當放寬,在居留證件有效期內可辦理多次入境有效簽證。對引進的海外優秀人才和國家級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在醫療保險、配偶就業、子女上學、住房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或資助,并提供一定的科研條件。用人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住房貨幣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經費等費用,可依法列入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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