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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川市就業創業政策
銅川市為了鼓勵創業,推動就業,出臺了一系列創業優惠政策。
創業擔保貸款。
以創業者個人名義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合伙經營與組織起來創業,可實行“捆綁式”創業擔保貸款方式,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自行貸款貼息。貼息貸款額度依據企業與經辦銀行自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
凡養老關系在我市各級公共職業介紹服務機構托管且繳費1年以上的“4050”人員,均可申請靈活就業人員3年社會保險補貼。
企業吸納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企業可享受3年社會保險補貼。
一次性創業補貼。
凡在銅川創業的各類就業困難人員,初次自主創業成功(經營6個月以上),并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或網上認證的,可申請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凡接收高校畢業生見習并留用的企業,按留用人數給予企業每人2000元的補貼。
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凡新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按所招用人數給予企業每人1000元的補貼。
就業見習補貼。
凡畢業2年內及年度內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到見習單位見習期間,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就業見習基本生活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
技能崗位補貼。
對在我市企業生產一線崗位工作并當年取得高級技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技能崗位補貼。
創業見習基地補貼。
對選派到創業見習基地參加創業見習的,按照實際參訓人員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創業見習基地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企業穩崗補貼。
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各類企業,給予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50%的穩崗補貼。
銅川市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
1 健全高校就業指導體系
各高校應將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納入課程管理并給予相應學分認定。
各高校應將職業生涯規劃教育擺在高校教育體系的重要位置,自第一學年起就設立職業生涯規劃教育課程,同時給予相應學分認定。
各高校應廣泛聘用熟悉大學生情況、了解職場需求的社會各界人士和專業教師,建立實施職業指導導師制度,幫助每一名大學生制定個性化的就業計劃,盡早確定職業生涯發展規劃。
各高校應進一步提升就業指導部門建設水平,根據大學生特點和個性化需求,創新就業指導模式,完善就業指導措施,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
有關部門適時提供產業升級人才需求預測情況,促進高校人才培養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就業指導業務培訓,積極宣講就業形勢和政策措施,會同高校共同做好就業指導工作。
2 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實習制度
在校大學生就業實習期間,高校應為其提供意外傷害保險;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大病保險待遇。
3 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技能培訓
各高校應結合專業設置情況,將就業技能培訓納入課程教育體系,逐步建立學歷和職業資格“雙證書”制度,對大學生參加市政府補貼培訓職業(工種)目錄內培訓項目,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能力證書的,給予相應學分認定。
大學生可根據個人職業規劃和學業情況選擇參加2次政府補貼就業技能培訓,或向市公共實訓基地和大學生實訓示范基地申請參加技能實訓,對培訓(實訓)后經鑒定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按規定享受相應培訓、鑒定補貼和意外傷害保險補貼。
我市生源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指零就業家庭、城鄉低保家庭、殘疾人家庭以及在校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參加技能培訓的,市政府按培訓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
4 引導用人單位吸納畢業生就業
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城鎮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小微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1年補貼。
對小型微型企業當年新招用城鎮登記失業(含擇業期內)高校畢業生人數達到現有職工總數20%以上的,每招用1人按2000元標準給予補貼,補貼額度每戶每年不超過20萬元。
對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吸納城鎮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用人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的50%給予1年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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