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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出臺八大政策鼓勵企業自主創新
1月5日,泉州企業創新大會在泉州召開,千名企業家參會。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進一步營造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環境,充分調動企業自主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1月5日,泉州市委、市政府在會上發布了鼓勵企業自主創新的八大政策。
一是推進創新型企業建設。積極培養創新型企業,加強對企業創新的引導,集成科技政策、平臺、人才、項目等資源,大力培養一批國家、省、市創新型企業。對獲得“國家創新型企業”、“福建省創新型企業”、“泉州市創新型企業”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強化企業自主創新主體地位,發揮科技計劃對企業自主創新的導向作用,引導企業加大科技投入,促使企業真正成為科技投入主體、科技研發主體和承接科技資源主體。加強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推進產學研合作,加強產業核心技術攻關,建立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制度。
二是加強創新載體平臺建設。加快建設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大力發展科研工作站,鼓勵企業設立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對新設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給予30萬元資助,對新進站的博士后每人提供5萬元的科研、生活補助。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基地建設,建設面向企業的公共研發與檢測服務平臺,加快企業信息化建設。
三是擴寬資金來源渠道。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加強對企業創新的金融支持,設立產業投資引導資金,建立多層次融資市場,大力發展科技擔保事業。各級財政要把各項鼓勵創新專項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不斷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投入力度,切實做到財政每年科技投入的增長速度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確保財政科技投入逐年穩步增長。
四是落實稅收激勵政策。落實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支持企業進口研發設備,支持創業風險投資企業的發展,鼓勵社會資金支持創新活動。全面落實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五是創造和保護知識產權。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工作體系,積極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積極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積極實施品牌質量戰略,積極實施商標戰略。全面落實《泉州市知識產權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列入國家、省、市專利試點單位,其所在地縣級財政分別給予相應的獎勵;對列入國家、省、市專利示范創建單位,專利工作成效顯著的或列入專利示范單位、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工程的企業,分別給予相應的知識產權工作資金補助。對獲得泉州市專利獎金將、銀獎、優秀獎的專利權人,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2萬元的獎勵。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進一步營造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環境,充分調動企業自主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1月5日,泉州市委、市政府在會上發布了鼓勵企業自主創新的八大政策。
六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加強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創新人才培訓工作。圍繞泉州市產業轉型升級和重大項目建設,依托泉州市企業、園區、高校、科研機構和其他事業單位,重點引進一批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帶動新興學科的高層次人才。對符合《福建省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暫行辦法》條件的,積極推薦作為福建省引進人才,享受福建省有關政策待遇,同時市政府按引進人才的五個層次分別給予100萬元、1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資金補助。
七是提高泉太科技交流合作水平。大力推進臺資企業轉型升級試點城市建設,深化泉臺科技合作交流。實施大陸臺資企業轉型升級試點工程,積極為臺資企業提供管理、技術、人才等方面的服務,促進臺資企業由勞動密集型向資金、技術密集型升級,創建“臺資企業轉型升級培訓試點示范基地”。
八是進一步優化自主創新環境。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自主創新責任,提高科技獎勵標準,大力營造自主創新氛圍。對獲得泉州市科技重大貢獻獎、科技創業獎的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泉州市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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